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5 09:41:38 作者:纸韵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投资者需要关注市场动态及政策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投资风险提示,希望大家能够理性投资。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小区]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住宅][商业用房][_________]的[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信息发布;。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委托[转让房地产][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

(二)室内装修情况:_________。

(三)室内家具物品情况:_________。

(四)水、电、煤气、供热、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情况:

(五)拟[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_________元/m2。

(六)经交易双方确认[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 甲、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提供[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交下列资料的复印件:

1、产权人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国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

4、其他相关资料:

(三)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四)甲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七)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现场勘察和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八)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发布房地产信息。

(九)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配合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________元。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甲、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甲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证件名称:_________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执业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 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地产 (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写) 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街(路) 巷号楼 单元层 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元人民币,丙方交付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3) 。

第八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市智高点商务策划咨询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1.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限期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用为元人民币(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元(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_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省市区街(路)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开户行:账号:

电话:

签约地:年月。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

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个人身份证号。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区县路号楼盘:号楼单元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单价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剩余房款在日内分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7、施工许可证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系列玉石、宝石产品。

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分阶段分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玉石、宝石产品。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玉石、宝石产品附有鉴定证书、防伪标签的,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变动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附相应的清单,在清单中载有名称、料质、重量、证号、价格双方清点交接清楚,此后发生毁损或调换,自负其责。

五、乙方未销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玉石、宝石产品悉数退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货时,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宝石产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为两个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两个月内,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货时回收第一批全额货款。

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迟延支付货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解除合同。

九、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区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以房地产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自主开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发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筑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开发,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开发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开发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购房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各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乙方不得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发包工程,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及工程发包合同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等工作人员,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乙方挂靠开发的工程为绥化市农电局东侧东福花园小区挂靠期间必须实现开发优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挂靠费用。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两年,即20xx年8月30日起至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十、挂靠期间乙方设独立财务账户,财务乙方独立核算。

十一、挂靠开发期间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产权名下的坐落于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年月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5、房地产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身份证()。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7、其它资料()。

4、营业执照()。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商贸城项目的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的策划咨询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淮滨商贸城。

面积:__________。

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南大街中段。

项目类型:商业房地产商铺销售。

合作方式:销售策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开发商,有权决定项目经营的大政方针。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

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各种费用及提成。

4、甲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进行中,有责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各项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发挥。

5、甲方承担各种媒体发布的费用和活动实施费用,整体的广告宣传投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6、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话费补助。

7、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项目地(淮滨)执行工作期间食宿及生活配套设施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可与甲方员工相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为甲方项目开展营销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工作。在合同期间,乙方派出的人员负责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咨询等工作。

3、乙方在甲方预付款到帐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的工作计划书、策略执行案和部分广告案大纲。

4、乙方有权在市场变化中经与甲方协商认可后,不断修正工作方案,已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工作。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确定后,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实施各项工作。

7、乙方人员应参与当担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方案的策略研究与设计工作。

a.关于项目所在市场的定量、定性研究与分析。

b.营销策略拟定及项目概念的设计与开发(概念包装)。

c.营销广告策略的拟定。

2、前期方案策略设计、实施工作。

a.营销推广策略、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

b.招商策略及政策的制定、商业业态的规划设计、根据业态规划设计针对性的招商。

c.销售文本的拟定,包括楼书、宣传单页、宣传手册、认购书、售楼程序说明书、价格表等各种售楼所需的文本资料(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d.项目地的包装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售楼部、招商部等对外视觉形象的设计工作(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3、中期方案策略修改、补充、实施工作。

a.细化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根据前阶段的反馈及时修正营销策略。

b.招商策略及政策的修正、补充,持续的补充招商。

c.宣传广告战术的实施,各种媒体的投放,企业活动的策划推广,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4、开业前期方案策略完善、实施工作,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的介入。

a.后期的尾盘的营销策略。

b.招商策略的完善,引导商户入场及签定各项经营合同。

c.市场的整体包装方案,商业氛围的营造。

d.商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亲商扶商”的具体工作,商业管理模式的拟定,租赁管理模块的建立。

e.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物业管理模块的建立。

f.企业机构,组织框架的形成,员工培训,文件汇编,档案建立。

g.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

h.企业文化的建立,经营活动的宣导,商户活动的开展。

五、费用的估算及销售提成付款方式。

a.合同签定(即万元)派出人员做详尽的调研工作。

b.在个工作日方案设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即万元)。

c.在方案执行期逐步完成项目全部的宣传设计、媒体执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整体包装设计、商业氛围的设计。

2、销售提成办法:

a.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乙方提成为1%。

b.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1.5%。

c.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2%。

d.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乙方提成为。

e.合同销售金额累计每达到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4日内完成结算)后3天内付清乙方销售提成款。

3、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提成办法:

a.招入商户所缴纳的租金(或相当于租金的费用)的方所有。

b.累计招入商户签约并缴纳保证金达到甲方按合同约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算)后3日内付清乙方招商提成。

c.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进入时间为商铺交房前两个月工作3个月至开业前结束。(定于进入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d.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按月收取费用,每月为万元。

e.商业运营、物业管理人员进入时间前应提前支付一月费用。

f.以后为每完成当月工作支付当月费用。

六、乙方保证不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

1、淮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针对商贸城的各类合同、纪要、批复等所有文件。

2、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所做的全程营销策划方案、招商方案、运营方案、物业管理及相关具体执行方案、工作内容。

3、甲方涉及本项目的运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4、如以后乙方在对外宣传中以本项目为案例进行书面宣传,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乙方保证不在淮滨县范围内涉及其他房地产项目或业务。

八、本合同自加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失效后,不影响提成办法的提成。

九、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双方产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当地法院仲裁。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资格证编号:)。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上海。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合同【荐】

房地产经纪合同【推荐】

房地产经纪合同【精】

【推荐】房地产经纪合同

【荐】房地产经纪合同

【精】房地产经纪合同

【热门】房地产经纪合同

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