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1-18 22:26:01 作者:琉璃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总15篇)

报告范文的写作风格应该严谨、有条理,同时也要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简洁性。这份报告涵盖了各个方面的详细数据和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与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以及其她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与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事件的。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与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与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与职责,各级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2、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3、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与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各科室、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她人隐瞒、缓报、谎报。

5、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与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与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与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7、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与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与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8、各科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可在人、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传播。大多数病原体是微生物,一小部分是寄生虫。由寄生虫引起的疾病也称为寄生虫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金太阳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幼儿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幼儿园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成立以张丽娟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每日一次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金太阳幼儿园的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幼儿园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幼儿园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幼儿园加大对力度对幼儿园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校内出现疫情。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检测,对幼儿园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幼儿园的健康。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养殖场(小区)业主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报告本场突发的动物疫情。

二、养殖场(小区)动物疫情报表以书面报告为主,紧急情况时可电话报告。

三、任何人不得乱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动物疫情。

四、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或重点控制的人畜共患病),应立即采取隔离、控制转运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电话报告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经诊断核实为可疑疫情的,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先期处置。

五、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动物疫情记录。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加强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1、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报告到疾控中心。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小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晨检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学校每天晨检制度,让学生做到健康上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修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早自习时间由班主任及卫生委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身体一般状况的询问检查。如有学生发生不良身体状况如发热、红眼睛、水痘等要及时逐级报告。

(二)、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如有因传染性病缺课,要将情况报告医务室,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各班卫生委员负责每天的班内因病缺课的统计,如有发热、红眼睛、水痘等缺课的学生要及时逐级报告。

(四)、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课。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六)、卫生室对因病缺课报告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1、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日常管理。

加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平安。

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

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返校、返岗方案和预案。

做好员工返校、返岗的应对措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平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对所有值班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感冒、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上岗;并每日上报学校备档。每天定人。定点。定时。定岗。为进餐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疫情排查,登记每天在售卖窗口公布所有在岗人员《体温健康状况表》,让师生就餐更放心、更安全。

就餐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式”的就餐要求,重新排列就餐桌椅,地面设置1米排队线,就餐区间距不少于2米。就餐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避免交叉感染。

应急就餐。如炊管人员因需隔离观察而不能上岗导致食堂人员严重不足时,可采取减少风味制作,大比例增加基本大伙饭菜供应方式予以缓解,可同步征集符合卫生要求的学生志愿者采取打包送餐方式予以解决。

疫情后期的持续管理。疫情解除后,防控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食堂仍应严格执行一段时间的防控标准和工作程序,待疫情彻底控制后食堂办伙方能恢复正常状态。

(二)烹饪与销售管理:

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严禁生冷食品。疫情期间严禁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销售管理。炊管人员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工作服要求。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

一次性餐用具管理。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三)后厨管理:

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建议每天上下午各检测体温一次。

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开启油烟抽排和净化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四)餐厅管理。

通风管理。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餐厅入门管理。餐厅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出示证件(禁止校外人员就餐)、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检测手腕上部10cm处体温)合格方可进入餐厅。

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打包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免费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五)清洗消毒管理。

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餐具高温消毒。餐用具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每天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食堂及后厨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并按要求对餐具和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保证餐厅卫生安全。

餐具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或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六)采购管理:

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并确保食材的正常供应,不涨价,保质量、保安全。

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食材采购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重点监管引入的社会餐饮各风味档口特殊或零星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抽样检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传染病报告制度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

xx校长助理。

组员:年级领导、全体班主任。

责任报告人:xx校医。

1、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xx是我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校医xx担任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各学区分管校长、年级主任及各班班主任是疫情报告的成员。

4、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24小时内(新冠病毒在1小时内)上报x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三、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给年级领导,年级领导报告给学校校医。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生活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1小时内向xxxxxx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xxx教育局。

xxxxx。

202x年x月xx日。

传染病报告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责任报告人(接诊的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的医院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登记薄。必要时作好订正、死亡报告。

3、确诊或疑诊甲类传染病时要及时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医院,同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4、首诊医生发现确诊或疑诊传染病病例时,要及时准确填写门诊登记日志、病人单位地址、发病地址及联系方式。便于追踪疫情。

5、经常检查及督促传染病报告情况,凡发现对传染病有漏报、漏登、未及时上报者要及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6、医务人员每周自查,整理、汇总门诊日志,要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有漏报或错报者,应及时补报或修正报告。

7、医务人员每天要填写好门诊登记日志,项目登记要齐全、完整,地址要详细。门诊登记日志要与当日处方相符。不得漏登。

8、传染病报告,只报初诊新病例。复诊病例不再报告。

9、加强疫情管理,落实责任到人,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疫情登记、报告及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和指导,并定期统计,做好旬报、月报和年报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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