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防风险排查方案大全(20篇)

时间:2023-11-07 11:48:22 作者:温柔雨 优秀案防风险排查方案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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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大生村镇银行财务部关于案件防控、风险排查的自查报告。

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文件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案件防控、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行长的指导和部署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我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工作。

计财部主要以下面几点进行排查:

一、财务资金安全方面。

1、库存现金:定时与不定时核对盘点库存现金。()建立清晰的出纳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2、各类银行账户资金:随时核对我行各类账户资金总额,做好资金的.管理,避免流动性资金的过多闲置和不足。

3、大额款项:对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大额转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审核授权通过。大额备用金提取需两人同行。避免案件发生。

4、账务处理方面:各账务处理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部门的规定。

二、人员管理问题。

财务部现有三位员工,其中两位员工为试用学习阶段,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上都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都能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

三、部门改进措施:

通过此次认真自查工作,财务部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将加强防范,提高自身对风险的认识,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主动、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一旦发现风险存在,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风险。强化内控案防管理,为我行各项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为了防止案件的发生,适时的进行风险排查是非常必要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最新案件风险排查方案,欢迎阅读!

为了全面掌握我镇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

二、排查时间。

本次排查时间从20xx年8月28日至20xx年9月7日。

三、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是对房地产、农业、林业、服务业等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特别是对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苗头、动向、特点进行了解掌握。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步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法案地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工作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29日—20xx年8月31日)。镇、村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部署;要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风险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居)要全面摸清辖区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集资方式、集资金额和参与人数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

(二)排查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7日)。排查工作由镇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村(居)委会全面实施。各村(居)排查结束后,应认真汇总分析,于20xx年9月4日前,将整理后的排查。

工作总结。

上报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并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对高风险案件和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排查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非法集资类型及运作模式;非法集资总体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分析;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况(排查发现案件要求逐案报送专题案例,详细说明涉及项目、单位、规模、主要方式、集资使用方向和范围、对象人数、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等);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全镇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具体的排查。

工作方案。

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舆论引导。镇、村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要加大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原理非法集资活动,共同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三)注重工作实效。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和县、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村(居)委会间齐抓共管,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排查情况不失真,统计数字不缩水,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村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各村(居)要加强与镇领导小组的信息沟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政府金融办及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并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五)依法进行处置。镇、村和有关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

工作报告。

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宣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总体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导则,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要与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确保区域全覆盖、排查无遗漏。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农村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自行组织,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网格长、网格员等,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详见附件表),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统筹村组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按照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规范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镇各相关办局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有关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各有关办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系统和行业监管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重点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工业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业务指导,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具体负责落实现场查勘和手机app上传。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组做好排查整治,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部门分工。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本行业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负责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堡派出所组织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公共娱乐场所备案,以及从业人员、经营情况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利用农村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查处农村地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学校、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负责聘请1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单位。排查费用由镇统筹安排。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报送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机app中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录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13879477559。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转发湖南银监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排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信联办【20xx】2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农商行又好又快发展,总行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初就制定了案防工作计划,明确了案件风险排查重点。现将20xx年上半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xx农商银行成立了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总行各部门经理及支行行长组成,监事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

1、确保不发生金融经济类案件,不发生黄、赌、毒、黑等涉及治安及刑事类案件,不发生“盗”、“抢”、“火”、“交”及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维稳事件,不发生违规参加民间借贷融资、经商办企业等“九种人”事件,不发生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四风建设”事件。

2、抓好员工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农商行系统内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3、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继续突出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到位,继续抓好案防制度执行力突查工作。

在年初,各业务部门、稽核监察部门就按照业务条线、岗位职责制定了各自的案件风险排查项目,明确案防工作计划,并且根据监管部门、省联社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具体已立项项目如下:

(一)信贷类业务。

1、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新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500万元以上(含)大额贷款专项检查;。

3、到期贷款收回率专项检查;。

4、不良贷款问责追责专项检查;。

5、对核销(置换)贷款专项检查;。

6、福祥便民卡业务检查;。

8、整治信贷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排查。

(二)票据类业务。

开展支票业务检查,重点检查受理的支票印鉴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存款人领购支票是否按规定收回剩余的空白支票并剪角作废等。

(三)跨业合作类业务。

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柜台保险代理人员的代理资格;办理代理保险业务是否存在合规等。

风险排查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朱小丹在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排查我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加快整改存在的突发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消除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党的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整改治理和统计汇总,确保实现“一隐患一方案”,确保整改率达100%。

1

四、职责分工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协调和督查。负责辖区内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学校、卫生院是此次排查、评估和整治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

1.安监办负责生产安全;

2.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

3.气象站负责气象灾害等;

4.市科技局负责地震灾害等;

5.三防办负责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类

3.交管所负责公路营运、公路安全等;

4.三防办负责供水、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等;

5.供电所负责电力设施安全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兽医站负责动植物疫情等;

2.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等;

3.林业站负责森林病虫害等;

4.安监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各学校负责涉及学校安全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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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治办负责涉及民族、宗教事件等;

3.派出所负责群体性事件等;

4.民政办负责涉及复退军人和社会团体组织事件等;

5.规划办负责因城乡建设规划影响可能引发的事件等;

6.可能引发群众性越级上访、群众性闹访、群众性事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由综治办负责排查。

未列出风险隐患排查责任的其他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30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实际制定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按有关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改。要认真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工作方案,并5月6日前报送镇政府应急办。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10月1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在第一阶段排查和整改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深度排查,加强整改,确保风险隐患不反弹、不复发。有关情况,请于9月18日前报送镇政府应急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排查。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制定排查方案,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长效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日常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本村(居)委会、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风险隐患监测网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核销。要根据存在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借助排查,进一步加大科普宣教力度,大力宣传普及居民防灾减灾常识,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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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省联社xxx办事处:根据省联社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排查案件风险的紧急通知》(陕信通[]12号)及省联社汉中办事处年4月3日晚的通知要求,联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排查案件风险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排查案件风险领导机构。

联社接到省联社汉中办事处的通知后,于4月4日中午成立了排查案件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审计部,公布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社接到通知后,首先以x信联社发[20xx]45号文件成立了排查案件领导小组,其次是立即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信用社(营业部)从x月x日中午开始对本辖内案件风险认真开展自查。并将通知精神于当天晚上迅速传达到各分社,自查期间,如有重大涉案嫌疑的,要一日一报,于每日12中午时前报闻社稽核审计部。自查的重要主要内容把大额存款的进出情况及税、汇票业务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其次是结合本次联社部门中层领导、信用社主任、28个网点重要岗位人员轮换为契机,联社并派出4名稽核人员28深入个网点进行离任审计,并进行尝试排查,要求各机构在集中自查结束后,仍要长期加强对案件风险的排查,若有重大涉案嫌疑要第一时间上报联社稽核审计部,并将自查报于4月12日上报稽核审计部。

三、本次检查,各信用社、分社要加强舆论控制,不得对媒体露信息。

通过以上方法自查,xx联社辖内未发现案件风险,但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实现零案件的目标。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明电20xx2号和六改办明电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村、镇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三级培训情况。

8、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0、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1、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2、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以乡成立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经发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乡经发办。

1、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乡各个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2、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3、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村、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隐患治理年”活动。

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氛围。

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发现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加强监控,严禁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各部门,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认真落实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号)通知精神,狠抓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除隐患、保平安、促和谐,积极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通过再排查、再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防控机制、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加强分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努力杜绝学校责任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是隐患整治年的再深化,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排查治理: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细化分解。

2.检查教育部等十部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50条规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学校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在校期间的管理是否做到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各个环节、各个时段是否落实到人,有无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4.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和应急演练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5.复查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千分制考核自查情况。

(二)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是否危房,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对已出租的房屋,是否明确责任,与使用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儿童玩具、锅炉、旗杆、护栏、楼梯扶手、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有无差大负荷用电现象,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四个不准”执行情况。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销毁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制度是否上墙。

(三)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是否存在“黑车”、超载车、农用车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能否及时上报交管部门和教育局;是否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安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有无经过公安、教育部门审批备案。

3.检查学校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学校门口减速带、人行横道线、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4.教师私家车校园准入制度和管理情况。

(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五)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饮用水水质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2.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好接种查验工作,是否有配合卫生部门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要求放学前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防交通事故、冰面破裂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安全用火、用电、森林防火、逃生自救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八)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小卖部、小餐饮部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状况。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前)。各校要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排查治理阶段(中)。各学校要根据冬季季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较为具体严格的监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自身无法确定的安全隐患,要主动联系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教育局重点做好区直学校的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分级管理,责任落实。

(三)督查总结阶段(后)。镇街道各学校要于前将活动总结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到教育局和教育局安保科,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并将各学校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考核和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各镇街道教委和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并部署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倦情绪。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若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再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各学校所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记录和档案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资料库”,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学校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在积极采取监控措施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寻求解决办法,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放假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组长:

成员:

xxx: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xxx: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

xxx: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xx: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在防易燃易爆和防火、防盗、防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隐患。

(一)校舍安全。

检查教室、功能室、微机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门窗、防盗网是否完好,供电线路是否存在故障,设备设施是否会受潮湿等。

冬季天气严寒,检查校园排水设施、管道等是否有被冻裂隐患。

(二)消防安全。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楼梯是否堆积杂物,消防设备设施、水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情况。

(三)治安安全。

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

(四)放假前安全教育。

是否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突出防疫安全、防滑冰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防诈骗等安全教育。

实行各部门自查、分管部门、学校安全办公室巡查相结合的三级排查方式,严格做到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自查。

各部门全面自查本部门办公、教学、实验所使用的设备设施、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按学校分工执行:

1、办公室:办公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排查。

2、教务处:教学楼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功能室教学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3、政教处:校园以及周边防护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4、总务处:教学区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5、保卫处:学校大门、校园以及周边防护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6、年级组:本年级所涉及的教室、办公室及学生间矛盾排查。

7、电教处:全校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隐患排查。

(一)自查时间:1月11日—15日。

(二)分管部门检查时间:1月18日—22日。

(三)安全办巡查时间:1月25日—29日。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各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本科室、本年级内部管理能力可以解决的,由本科室、本年级自行解决,无需报送。

(二)各部门自查及分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超出本科室处理能力范围的。填好排查表,及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或学校领导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准备工作。

(三)学校安全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尽快核实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假期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平安快乐欢度新春佳节!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对全区小水电、水库、渠道、水闸、堤防、堤防运行安全、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防汛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防汛备用电源、应急(防汛)物资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汛期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制定;汛期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方案是否制定计划。(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重点排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重点排查渠道通水是否正常、有无垮塌、渗漏部位、放水设施启闭是否正常等。(责任单位:水利灌排中心)。

(三)河道、堤防、闸桥、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防汛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急准备情况,检查有无阻碍行洪违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整治天然水域有无设置禁止垂钓、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是否设置转移、撤离标志牌,是否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检测人员,是否有应急储备物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重点排查是否编制安全度汛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是否配备车辆、材料、工具、通讯设施等应急物资;重点关注重点穿堤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排查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危险源和管控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一)分类排查、不留死角。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立查立改、严防死守。各股室、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责令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建立整改方案,复查跟踪到位。

各股室、单位请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报告报质安站。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增强油站对地震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顺利展开,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应根据现场形势进行全面的调度指挥,保证应急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负责加油站内地震灾害灾前及灾后抢险救援和防止火灾、油品渗漏等次灾害的蔓延。

负责对站内外进行警戒,引导外界救援力量入站抢救,确保灾后救灾工作的持续、有效的开展。

负责灾后救灾过程中信息指令的及时传递。负责伤员护送和抢险物资运送并负责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负责并将抢险所需器材、工具运送至现场和将应急抢险组抢险出来的物资及伤员转移到安全处。

储油区油罐及生产设施建造应符合抗震要求,平日人员一旦观测到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在接到地区气象中心的避震通知后,组织人员进行作好抗震准备,贮备各类救援物资;在无相关部门通知情况下,不得传播地震谣传和误传,以免造成恐慌。

当地区气象中心地震预报时,油站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应急期最长不超过10天。临震应急行动如下:

站长负责与公司指挥部联系,在接到地震预报后,立即部署抗震应急工作;

规划油站安全疏散区,并使职工明了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线路、地点;

加油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格公司指挥部保持联系,准确传递地震信息;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油站经理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及时传递信息;组织抢险救援人员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救护伤员,疏导灾民,防止和控制灾情发展及次生灾害发生。

对易发生次灾害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防止次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根据震时发生火灾、漏油现场,启动《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跑冒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向上级公司通报加油站震情、灾情,请求上级公司和联防单位援助。

当市地震局通报地震结束,站长宣布应急救援状态终止。

由加油站管理者、站长通知,解除全体应急状态,清理事故现场,进行善后处理。

外部救援队伍及周边人员解除应急状态,由政府救援机构人员负责实施。

债务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结合全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初步排查情况,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就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排查防范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础上,重点就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压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发挥现有的安康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作用,统筹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各县区制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跨区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将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列入本级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承担辖区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各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全市各县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辖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县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安康银保监分局和各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向各县区政府提供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相关情况。县区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确保应排尽排、重点突出。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夯实基础工作。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县区每季度将逾期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90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按季度向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送。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县区要聚焦辖区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县区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罗晓,电话:xxx,邮箱:xxx。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理性投资,回归主业,严禁逃废债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银保监分局要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企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二)发挥银行债委会作用。要强化债委会机制的指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会商,开展联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更新债委会信息,动态掌握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安康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对市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设立县区分支机构,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五)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市发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六)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协调本级人民法院落实)。

(一)加强统筹,夯实责任。切实强化安康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xx-20xx年),之后视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紧密配合,强化协作。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相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方案

xx年xx月xx日,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xx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xx市、xx市系列部署,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字〔20xx〕xx号)要求,xx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的原则,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即日起至xx月xx日。

此次行动由街道安监站统筹安排,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牵头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交通运输。要盯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加强临水、临崖、连续长坡、下坡、急弯陡坡的路段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取得运输资质,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的检查,是否违法从事危货运输及非法运输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危货运输企业超范围经营,是否承运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企业、单位货物。(责任科室:安监站)。

人员密集场所。对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制冷机房、保温材料、室内密闭空间场所。坚决杜绝采用聚氨酯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严格商业促销、会展、庆典、集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科室:安监站)。

特种设备。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游乐场所、医院、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聚集区内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可靠性等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运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城管办)。

危险化学品。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核查危货运输车辆和人员资质,强化运输车辆源头管控。(责任科室:安监站)。

建筑施工。持续推进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辖区住宅小区、自建房的排查。突出用作经营场所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屋,重点对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系安全带和高处抛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不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城管办)。

城镇燃气。燃气安全方面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责任科室:城管办)。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辖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对校内设施、疏散通道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责任科室:环保办)。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对本辖区、所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地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立即开展行动。街道有关科室、各社区要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阶段划分,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人员、流程、制度、机制等全面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街道安监站将对各社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网格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隐患排查、填单登记、签字确认、收集整理、下达通知、整改实施、监督检查、复查验收、信息反馈、销号登记10个环节的闭环式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督促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应急值守。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国庆”期间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遇到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力。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街道安监站。每月xx日、xx日分两次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包括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专项行动结束后xx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及安全隐患清单。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今年以来,认真落实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号)通知精神,狠抓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除隐患、保平安、促和谐,积极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通过再排查、再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防控机制、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加强分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努力杜绝学校责任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是隐患整治年的再深化,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排查治理: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细化分解。

2.检查教育部等十部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50条规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学校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在校期间的管理是否做到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各个环节、各个时段是否落实到人,有无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4.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和应急演练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5.复查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千分制考核自查情况。

(二)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是否危房,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对已出租的房屋,是否明确责任,与使用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儿童玩具、锅炉、旗杆、护栏、楼梯扶手、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有无差大负荷用电现象,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四个不准”执行情况。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销毁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制度是否上墙。

(三)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是否存在“黑车”、超载车、农用车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能否及时上报交管部门和教育局;是否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安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有无经过公安、教育部门审批备案。

3.检查学校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学校门口减速带、人行横道线、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4.教师私家车校园准入制度和管理情况。

(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五)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饮用水水质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2.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好接种查验工作,是否有配合卫生部门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要求放学前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防交通事故、冰面破裂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安全用火、用电、森林防火、逃生自救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八)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小卖部、小餐饮部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状况。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前)。各校要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排查治理阶段(中)。各学校要根据冬季季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较为具体严格的监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自身无法确定的安全隐患,要主动联系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教育局重点做好区直学校的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分级管理,责任落实。

(三)督查总结阶段(后)。镇街道各学校要于前将活动总结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到教育局和教育局安保科,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并将各学校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考核和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各镇街道教委和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并部署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倦情绪。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若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再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各学校所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记录和档案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资料库”,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学校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在积极采取监控措施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寻求解决办法,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xxx关于开展xxx年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xxx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今年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领导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区属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经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统一安排,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单位。同时,通过对区属各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我区重点工业和商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工作会议,沟通况,全面传达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本部门职责和本系统安全生产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整改报告《经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同时,起草文件对相关企业下发专门通知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要求工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它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生产装备、人员素质、工艺特点、作业流程、原材料特性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和经贸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区经贸局要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行动情况;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采取措施情况及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防灾救灾应急准备情况。

(四)全年重点时段和重点控制阶段:在春季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夏秋雨涝汛期、奥运会和第四季度几个重点时期,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四个重点时段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不出事故。并随时做好准备,迎接各级政府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安全检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负总责,认其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自行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突出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重点行业;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局将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我局将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我局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我局要以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制度等。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对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数量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分行业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整改时限隐患登记、整改情况、销号等管理工作。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更好推动学校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打造城市乡村名校。结合评估组对我校评估验收的反馈意见,我校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就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逐条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以评估验收为契机,以提升管理为重点,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创建品牌学校。以“创办适合孩子成长的乡村名校”为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1、理清思路,完善标准化工作下阶段工作重点。

2、规范办学,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

3、深入课堂,扎实课改,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

4、落实行动,稳步发展,促进学校内涵、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学校根据实际,结合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高我校教育水平。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尔曼别克。

副组长:张丽。

成员:卡比娜、赛力克、努尔古丽、艾斯哈尔、叶尔波力、曾元福。

(二)落实整改工作。

1、将需整改提高的问题进行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落实。

2、仔细审查、落实整改工作。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内能整改的,限期整改;需长期努力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校长室、校务会研究,并组织要落实。

1、学校门前有变压器,按照学校设置规范要求,应该迁移。

2、操场面积达标,但是设施不达标。

3、劳动实践基地面积不足。

4、缺少图书1000余册、体育器材、综合实践器材、心理咨询室设备、实验仪器。

5、按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要求,班班通没有实现。

6、缺少数学,美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各一名。

7、教师培训、校本研修工作要继续加强。

8、要发挥好学校的示范、引领和帮扶作用。

1、联系政府和电业部门近期把变压器台迁移。

2、争取资金铺设塑胶跑道。

3、向政府争取活动实践基地.

4、补充完善图书和体育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器材。

5、按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要求,实现班班通工程。

6、积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配齐音体美和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促进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的落实,有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

7、继续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尤其是要加强班子队伍的建设。要求领导和教师要围绕自身的提高和发展,制定可行的个人专业能力发展规划。结合课改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努力建设热爱尊重学生,不歧视、体罚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安贫乐教的教师职业风范。

8、发挥好学校的示范、引领和帮扶作用,带动周边学校创建标准化学校。促进学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打造教育品牌是一项长期和必须持之以恒开展的系统工程。学校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让优点更闪光,让缺点变动力。我们将带领全体教职工,共同探索学校发展的新思路,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不断改进管理方法,不断规范教育行为,奋力实现学校发展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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