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13篇)

时间:2023-10-25 10:22:44 作者:QJ墨客 最新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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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就餐行为,结合公司食堂运营情况及安全管理,为全体员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地制定此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用餐所有外来人员(即非本公司员工。如:外来施工人员、设备安装维护人员、供货商及送货人员、洽谈公务来宾等)。

1、办公室

1.1办公室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

1.2办公室后勤文员负责餐票售卖、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2、各部门

2.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配合执行本制度;

2.2责任部门及人员协助外来人员对餐票的购买,并引导至公司食堂用餐。

1、用餐时间

1.4提前或超出规定用餐时间,食堂将不供应伙食。

2、就餐流程

2.2对于长期(2天以上)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上)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到后勤文员处一次性购买餐票,交给就餐人员去食堂就餐。如餐票用完,工作还未结束则继续进行申请并登记。

3、餐食费用标准

3.1早餐票:2元/张/人

3.2中餐票:5元/张/人

3.3晚餐票:5元/张/人

4、外来人员就餐制度

4.1按规定时间凭餐票在公司员工食堂用餐;

4.2排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3用餐人员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4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4.5汤、主食等食品请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粮食;

4.7短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在食堂领取一次性碗筷;

4.8长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请自备碗筷。

1、客户单位审核、考察按《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

单位食堂收费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就餐行为,结合公司食堂运营情况及安全管理,为全体员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地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用餐所有外来人员(即非本公司员工。如:外来施工人员、设备安装维护人员、供货商及送货人员、洽谈公务来宾等)。

三、职责:

1、办公室。

1.1办公室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

1.2办公室后勤文员负责餐票售卖、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2、各部门。

2.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配合执行本制度;。

2.2责任部门及人员协助外来人员对餐票的购买,并引导至公司食堂用餐。

四、内容:

1、用餐时间。

1.4提前或超出规定用餐时间,食堂将不供应伙食。

2、就餐流程。

2.2对于长期(2天以上)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上)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到后勤文员处一次性购买餐票,交给就餐人员去食堂就餐。如餐票用完,工作还未结束则继续进行申请并登记。

3、餐食费用标准。

3.1早餐票:2元/张/人。

3.2中餐票:5元/张/人。

3.3晚餐票:5元/张/人。

4、外来人员就餐制度。

4.1按规定时间凭餐票在公司员工食堂用餐;。

4.2排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3用餐人员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4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4.5汤、主食等食品请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粮食;。

4.7短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在食堂领取一次性碗筷;。

4.8长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请自备碗筷。

五、附则。

1、客户单位审核、考察按《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

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由理事会、学校行政人员、食堂会计组成)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设事务长一名,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事务长可向学校会计室领取备用金3000元,后勤出纳领取备用金8000元,用于食堂日常开支。

2、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长)签字,交学校总务处审批,方可报帐。

3、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事务长、炊事班长、总务处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时间定在每月28日下午。

4、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在第二天报销。由事务长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后勤出纳处报前一天的帐务。

5、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报表一式四份。(总务处、伙委会、事务长、财会室各一份)。

6、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7、非正常上学时间在校就餐的学生,由生活总辅导将情况汇总到后勤出纳和各班主任(一式二份),费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后勤出纳。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事务长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事务长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学生点心由事务长安排,由糕点房制作或由事务长采购,然后交生活总辅导验收分发。

5、食堂用具添置由事务长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6、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由学校总务处处理。

7、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以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

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保管员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

4、保管员应做好保管室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保管室和加工间。

五、开餐制度。

1、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推迟开餐时间,每次扣食堂整体评价分5分,责任人扣5分。

2、在开餐时间前30分钟,将饭菜等装入餐车,并准备好餐盆、汤盆、汤勺、筷子等到餐车,饭屑碟摆放至餐桌上,餐车统一停放于饭厅前门。

3、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作事故。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9、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食堂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准无证上岗。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配电房,请电工维修。

6、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合面机、豆浆机、切肉机、打蛋机等均属电动电器。)。

7、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热水器、电热蒸锅、保温台、电饭煲等均属电热电器)。

8、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9、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10、检查煤气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

11、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12、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13、停电、停煤气、停水和下班时,应关好食堂餐厅一切电力电器设备及水龙头。

14、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119。

1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校医务室进行抢救。

16、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八、食堂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营业前办理好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及时进行年审换证。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双项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公用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保持厨房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处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5、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服务员及相关人员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形象。

6、所用原料必须做到无毒无害,不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原料。

7、加工蔬菜要做到反复漂洗并用开水浸烫,去除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8、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做到放物有序。

9、库存原料要做到整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定型包装原料应贴有标签,进货要严格验收、检查、登记、先进后出。

10、食品原料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先洗手消毒、配戴口罩,使用售货夹。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垃圾桶要加盖,及时清理。

11、食品加工销售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原材料的保质期,超过期限食品,绝不加工出售。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油渍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1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购销来历不明的食品。保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使假,以劣充好等伪劣食品。

13、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14、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并且将每日每餐的食物留样,一旦发生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九、食物验收制度。

(一)、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二)、蔬菜由炊事班长验收,干货等进保管室的食物由保管员验收。

(三)、验收程序:(1)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2)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3)其它方面是否有不符合标准或不宜进入食堂使用的。

(四)、结果处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五)、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一旦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启用“五常法”管理模式,重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性的推广:

1、“常组织”:

规范了存放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把工作所需物品与非必需物品分开,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并将其放在一个方便可取的地方。使用频率较低的物品,抛掉或回仓;使用频率中等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的中间部位;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且方便可取的地方。对几年不用的物品,或者是不超过一次的物品,进行系统分析,然后再决定保存它还是扔掉它。勇于对“万一要用”的理念进行挑战。使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特别是原先不为人关注的死角地带的卫生有了最为明显的提高,同时更提高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

2、“常整顿”:

(1)分类方式:取好物品的名字并贴好标签。

(2)储存方法:设定好每一物品的放置地方。

(3)储存标准:物品的存放地点是否与要求相符。

(4)储存原则:

a、避免库存告急;。

b、明确物品使用人。

3、“常清洁”:

每个人都有负责清洁的地方,共同负责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通过张贴员工个人岗位责职考核要求,提醒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

4“常规范”:

我们食堂重点从这些方面来着手做的:

(1)视觉管理。

看食品的标识及品质,看员工对师生的服务态度,工作态度,看场所的卫生安全。

(2)透明管理。

a、学生就餐费用透明:每日进行成本核算操作,每星期汇总一次。

b、食堂工作人员考核透明:公布得分情况。

c、食品仓库原料透明:存放原料的容器采用透明的塑料盒,使所有食品一目了然。

5、“常自律”:

经常向每一个人灌输按规定的方式做事,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都来积极创造一个具有良好习惯的工作场所,抛掉坏的习惯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此过程有助于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天天看“五常”,时时做“五常”。使“五常法”管理真正深入人心。

文档为doc格式。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1.经院委会科主任联席会议决定并授权,组建食堂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在院委会领导下工作。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工作。

2.实行按人头定额核算,单位补助为主,个人支付为辅的结算制度。每人每餐定额标准暂定为5元,包含肉蛋蔬菜、馒头、油盐酱醋、液化气等成本,不含人工成本。单位按3.5元/人次补助,个人按1.5元/次支付。每份餐包含菜一份,馒头一至两个,稀饭(不固定)一份。每人每日限定一份餐,当日值夜班者可预订两份。

3.支付方式:以餐票为支付凭证,每张面值5元,职工支付1.5元/张购买,每餐支付一张。食堂工作人员凭餐票与财务科结算。

4.食堂固定使用物品(油盐酱醋、调料等)由食堂管理委员会经考察协商后指定固定供应商,肉蛋蔬菜、馒头等不固定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记账后核算。油盐酱醋、液化气、肉蛋蔬菜等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有权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食堂每月核算,核算结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5.鼓励食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每月成本核算后如有结余,可按结余款的20%计入个人奖励。但每月结余不得超过总金额的10%。原则上不允许超支,若超支,超支10%以内的部分按超支金额的20%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超过10%的部分需由食堂工作人员全额支付。

6.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菜品新鲜卫生,且每周同一种菜品不得超过2次。食堂工作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其他时间(含节假日)均应提供就餐服务。

7.食堂为解决当天在岗职工中午就餐问题而设立,所提供伙食需当日在岗职工在院内食用,禁止带出院外。

8.杨勇负责每日统计就餐人数,并与9:30分前汇总到食堂工作人员处。杨勇休息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统计。

9.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20xx年12月31日。

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任:张可华。

成员:崔红艳。

高春蓉。

陈卫。

周坤。

杨勇。

食堂管理委员会所有组成人员均负有食堂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管理职责。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崔红艳、高春蓉主要负责账目、餐票、现金结算等工作,陈卫主要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周坤主要负责与食堂工作人员的对账核算工作,杨勇主要负责统计就餐人数,并每月汇总。

委员会聘任韩秀娥同志为监督员,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范围:本办法包括食堂各项费用的收支、盈余和民主管理。

3、管理办法:

3.1延庆基地食堂的各种燃料、卫生费用、器皿、炊具、食堂员工工资费用由公司负责。

3.2延庆基地食堂的各种食材、调味用品的费用由综合办公室按照自收自支的办法进行管理。基地员工聚餐、节日活动防暑降温费用由公司单独报销。

3.3延庆基地食堂的费用管理应设立独立账本(纸介质、电子)和专用银行卡。食堂费用的账务管理由延庆基地综合办会计管理,出纳事务由延庆基地出纳管理。银行卡由出纳管理,会计统计出外来队伍就餐费用后,每月发出餐费缴费通知单。由出纳进行款项的催缴工作,当餐费到帐后由出纳告知会计进行登帐,并同时出纳对交款人和会计出具收据。

3.4各种收入的管理:

延庆基地食堂的收入由公司给予员工的餐费补助、员工使用现金购买的餐费和外协单位在食堂用餐缴纳的餐费构成。

3.4.1补助费用的管理:

a、补助费用包括公司对本单位员工按照出勤给予的餐费补助和应由公司承担餐费的外来人员的用餐费用(如第三方检验、业主、客户在延庆基地用餐的费用)。

b、延庆基地员工餐补的收入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延庆基地员工的上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各种应由公司承担餐费的其他人员用餐费用后给公司人力资源部打报告采用报销的办法拨付食材报销金额。

c、延庆基地员工的餐补数量,以实际在公司上班的出勤天数为餐补的计算天数,出差人员不享受分公司的每日餐补。金额为:15元/天(含节假日)。

d、在延庆基地的员工的餐费补助采用打卡的方式打入员工餐卡,打卡时间为每月的前6个工作日,综合办公室出纳应在每月开始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月的考勤统计出每位员工的打卡金额,经综合办会计审核,基地副主任审定,主任批准后作为各位员工充卡金额的依据。亦作为食堂每个月餐补收入的凭证。该凭证在综合办公室保存一年半时间。出纳按照批准的冲卡金额在每月初的前6个工作日内给员工冲卡,冲卡时应同时记录每位员工的卡内金额总数提供会计计算每月盈余。员工离职时按照卡内金额的80%返还本人。

e、餐费补助报告由综合办起草,经基地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考勤、由公司承担费用的人员用餐登记作为支撑文件同时上报,支撑文件应做到签字齐备。

3.4.2现金收入的管理:

a、现金收入的来源是员工餐卡充值的费用和外来人员使用现金在食堂临时用餐所缴纳的现金形成的食堂收入。

b、公司员工按用餐缴纳餐费的金额为:早餐:4元、中餐:10元、晚餐:6元,非公司员工按餐缴纳餐费的金额为:早餐:5元、中餐:12元、晚餐:8元。

c、餐费现金交到综合室出纳处后,由出纳给现金缴纳人出具收款收据。现金和收据底单由出纳负责保管,现金收入应妥善保管于综合室保险柜或及时存入食堂费用专用银行卡。

d、每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由出纳将每月的现金收入交延庆基地综合室会计,会计对收入现金和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每份收据上签字,由会计汇总为每月食堂收入。经过会计审核的现金收入应尽快存入食堂专用银行卡。

3.4.3转账及外协队伍的餐费管理

a、转账及外协队伍的.餐费管理指在延庆基地食堂用餐的外协队伍人员采用转账或一次缴纳金额大于1000元的餐费的管理。

b、采用这种办法缴纳餐费的人员应每天如实做好用餐登记签字,不许代签,各外协队伍应分别建立用餐登记卡。

c、每月的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综合室统计各外协队伍的用餐金额向各外协队伍发出餐费缴纳通知单,餐费缴纳通知单应由基地副主任审核主任签字。用餐登记卡作为支撑文件连同缴费通知单一并下达缴费单位。用餐登记卡综合办应复印留底保存一年。

d、外协队伍凭据缴费通知单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餐费交到综合办公室出纳处。

3.4.4延庆基地综合办出纳应在每月的前6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的员工餐补金额、收入现金金额、外协队伍转账或缴纳现金的金额造表汇总,经会计审核延庆基地副主任审定、延庆基地主任批准后作为每月食堂的收入登记建账。由出纳从会计处拿上食堂费用专用银行卡在会计的陪同下将现金全部存入食堂费用专用银行卡上。

3.4.5每月现金存入银行的银行小票或转账到食堂专用卡上的转账小票、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每月餐费报销金额通知单作为每月的食堂收入的支撑文件由会计负责保存一年半。

3.4.6现金存卡时原则上应由出纳、会计两人进行,现金存入食堂专用卡后会计出纳应在存款小票上签字,转账小票由转账人交出纳审核,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会计会计在网银审核确定款到后在转账小票上签字。

3.5食堂各种支出的管理

3.5.1食堂的各种收入仅支出于第3.2款所列项目。

3.5.2食堂的各种食材原则上采用先用料后结款的方式,各种食材的单价原则上应10天确定一次,确定食材价格由综合办采取组织员工代表参加的办法通过市场调研后跟供应商确定。并将确定后的食材价格通知厨师并张榜公布,食材供应商应按照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5.3厨师根据每周确定的菜谱通知供应商送货,厨师对食材的质量负责,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员工对到货食材进行过秤监督检查,员工代表对到货的数量负责,综合办和员工代表对食材价格负责。员工代表采取轮换制每三个月换一次,每次不少于2人。

3.5.4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延庆基地后,由厨师、员工代表对食材检查过称无误后在送货小票上签字,小票上应注明:时间、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签字人应有厨师和监称员工代表。收货小票由厨师负责保管,每周2向食堂管理员上交上一周的收货小票。

3.5.5对供应商的结账付款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由食堂管理员统计列支各个供应商的应付款项,经延庆基地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方可付款。

3.5.6综合办公室会计根据分公司批准的的餐费补助,开具报销发票,待报销款项达到食堂专用卡上后,由延庆基地会计按照当月应付款项下账,延庆基地出纳按照下账总金额跟会计一同到银行取出应付款总额。银行出具的取款小票作为会计下账依据在会计处保存一年半。

3.5.7延庆基地出纳按照付款清单应在每月的上旬将上个月的应付款项付给各个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应出具收据。收据保存一年半时间。

3.6民主管理与监督

3.6.1每月的20号食堂管理员应公布食堂的收支盈余状况,收入部分为:第3.4款所列,支出为3.5.1所列部分,盈余的计算为:

(上个月的盈余+现金收入+外来队伍餐费收入+员工餐补)—(食材支出+员工饭卡余额)

计算公式中:上月盈余应带正负号即:如上月亏损带负号,如盈利带正号,(员工餐补+食材支出)的结果为正表示盈余,为负表示亏损。

3.6.2综合办会计在每月的25号之前公布食堂的收支盈余状况,接受员工的监督。

4、本办法自20xx年2月开始实施。

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接待县(市、区)基层所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外单位就餐人员不得赊欠饭菜票,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借给他人。加强单证、现金、饭菜票的管理,做到及时上缴、核销。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后勤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不准出售。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二)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二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四)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股东支付红利;。

(八)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库存现金的限额。

(一)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三)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一)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三)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四)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五)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六)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七)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八)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九)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十)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十二)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十三)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十四)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十六)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十七)财务部长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现金的保管。

(一)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四)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六)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七)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第六条、其他。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文档为doc格式。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上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三)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报领、核拨经费,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二)财政部门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单位预算指标;。

(四)财政部门正式批复行政单位预算。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整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门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行政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六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重大支出项目,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分别反映。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行政单位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结余管理。

第二十二条结余是指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三条行政单位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应当报主管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三十条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第三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的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五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的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八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并上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四十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以及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第四十二条财务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是: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四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务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四条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外事经费、社会保障经费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列为行政编制并按受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和未列为行政编制但完全行使行。

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在进行财务活动时,依照本规则执行。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职责(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单位帮厨人员。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二)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后9时前先到值班室确认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第四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第五条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加强机关单位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机关单位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进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情况。

(三)机关单位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五)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单位内部食堂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员工和客户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采购及存储制度。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食堂库房要分类存放,整洁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员工和客户。

(二)、卫生管理制度。

2、工作时间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传染病流行。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据管理要求,食堂执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后打饭,厨师必须监督先刷卡、后打饭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饭,经单位管理人员发现或其它人员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饭者,经济处罚厨师100元。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饭量盛饭,杜绝浪费现象。

4、食堂内要做到文明用餐,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事故发生。

4、对各类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员工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违者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100元,对多次警告,屡劝不听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资格。

神东天隆彩印公司。

二0xx年七月十一日。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财务印章的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明确责任,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主办会计个人印章、报账员个人印章、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或转账收(付)讫章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南山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刻制财务专用章,须由各核算单位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提出刻制印章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刻印事宜;刻印完成后,核算单位与中心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第五条收付专用章、主办会计个人印章由中心行政科办理刻印相关事宜。

第六条法人代表印章、报账员个人印章、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或转账收(付)讫章等印章由各核算单位自行办理刻印事宜。

第七条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刻制其他财务印章,如确因工作需要须使用其他财务印章的,由印章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方能办理刻印事宜。

第八条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主办会计个人印章、报账员个人印章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在中心行政科备案。

第三章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与使用。

第九条单位的开户银行预留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印章(含报账员个人印章)、收付专用章(仅限中心使用)。

第十条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按照相关规定分设专人保管。主办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法人授权人保管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个人印章,主办会计、报账员保管本人印章。

第十一条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设立银行账户,办理日常会计收、付款,以及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

第十二条收付专用章主要用于中心主办会计办理驻点银行收、付款业务。

第十三条法人代表印章(或报账员个人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结算业务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的签章。

第十四条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与他人使用、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交与他人使用、保管的应报各科(所)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未经授权和批准,严禁使用他人个人印章。

第十六条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用印。

第四章其他财务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第十七条现金收(付)讫章用于现金收、付行为完成后在现金收(付)原始凭证上加盖的专用章,由单位报账员保管和使用。

第十八条银行收(付)讫章或转账收(付)讫章用于银行结算业务完成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的专业章,由单位报账员保管和使用。

第五章印章的交接。

第十九条主办会计、报账员调动或调岗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主办会计的印章交接由科(所)领导负责监交,科(所)领导的印章交接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监交,报账员的印章交接由各核算单位相关人员负责监交。

第二十一条交接单上应注明印章交接的名称、时间、枚数,并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交接工作完成后,交接单应交中心行政科备案。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在行政事业单位当中还需要做好相应的组织培训和学习的工作,例如,使所有财务管理人员都学会《会计法》或者《预算法》等,颁发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实施有针对性的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的效率。增强事业单位财政管理人员的思想和认识,坚决杜绝发生错误的思想观念,树立起以理财为荣誉,以浪费为耻辱的理念,树新风、扬正气才可以从思想上改变以往存在的懒惰、意识不足现象。为了能够让每一个单位的领导或者财务管理普通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更大的起色,还需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性的研究分析,其中包含了资金管理的制度还有公款运用制度或者是岗位具体责任制度,夯实财务基础才能够规范财务核算行为,也可以进行明确的收支计划和操作,强化财务控制与监督的各项行为。每一处的资金运用都有来源去处,争取可以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违法违纪事件的产生[3]。

2.2财务经费明确化,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果。

首先,内部财务会计管理人员要从思想上认知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消除内部矛盾,使用更为广泛的资金渠道办理单位的资金财务事务。相关工作人员在经费标准的使用上还需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具体生活标准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够改变以往经费不够协调的问题。公共经费的供应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若是存在非常特殊的情况还需要提前作变更处理,提交审批,按照流程做好单位的预算工作。其次,资产管理和单位管理之间的融合。在资产管理上一定需要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进行明晰性处理,保障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中处于保值和增值的状态,更好地对国有资产的安全性进行维护,也让国有资产可以有更大的价值发挥出来[4]。

2.3强化预算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收支平衡。

首先,做好科学的预算编制,将每一个部门的财务收支都放在预算的范围之内,并且坚持按照项目和进度严格做好预算安排,不可以对预算项目作随意性的变更,若是超出了预算一定要检查原因,了解超出预算的问题根源是否是合理的,并且按照规章秩序进行申报审批。其次,遵守法律法规,编制资金计划。这样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对财务支出进行严格的管控,并且按照财务单位内部的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出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费的运用渠道还有制定限额和定额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和科学性,严格管控每一项其他的开支,严格执行相应的开支标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也要制定出专业、有效的可以进行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管控每一项资金的运用渠道,保障专款专用,改变以往资金使用的混乱局面和状态。建立起财务专业绩效考核评比制度,了解财务资金的运用情况和核算规范,减少财务资金乱用情况的产生[5]。综上所述,本文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和研究。首先提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和意识的淡薄、经费审批与管理的障碍,预算不合理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根源上予以解决,只有这样才可以更进一步促进财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有效性的提升。另外,还需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每一个部门的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这样才可以规范相关工作者的行为,最终更好地做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2]王桂莲.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措施分析[j].财会学习,2016,25(19).

[3]张宇.新预算法对卫生事业单位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16,25(19).

[4]边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财经界,2016,25(18).

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1、xxxx的公章由院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负责保管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院领导准许,不得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2、使用公章,必须经院主要或主管领导审批。

3、院主要或主管领导签字后,办公室方予办理使用公章;不符合公章使用程序的,办公室不予办理公章使用。

4、用印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记录用印主要内容,重要资料要留存复印件。文件用印及常规用印,均需以签发该文件的院领导签字为准。

5、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保密要求,要随用随开锁,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确保印章的安全(对于因印章被盗用而产生的后果,保管人员应该负法律上的责任)。印章遗失时须立即向院领导、学校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依法公布作废。

6、印章必须在行政办公室内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携出使用时,需经行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要详细地记载用印情况。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不得私自用章。

7、印章管理人员要定期整理用印留存的材料,对具有考查价值的,要在年终整理立卷时归档保存。

8、私刻本单位公章,或者伪造负责人签字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本办法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年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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