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3 15:42:36 作者:笔舞

承包合同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合同形式,通常会规定合同期限和支付方式。以下是一份标准的承包合同范文,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参考和借鉴。

epc总承包合同

(1)全部合同解除的撤离。按18.1.5款第(4)项的约定,承包人有权将未被因抵偿扣留的机具、设备、设施等自行撤离现场。并承担撤离和拆除临时设施的费用。发包人为此提供必要条件。

(4)项约定被抵偿的机具等)。发包人为此提供必要条件。

18.1.7解除合同后继续实施工程的权利。发包人可继续完成工程或与其他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与其他承包人使用已移交的永久性工程的物资,及承包人为本工程编制的设计文件、实施文件及资料,以及使用根据18.1.5款第(4)项约定扣留抵偿的设施、机具和设备。

18.2.1由承包人解除合同。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但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发包人:

(2)发包人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影响承包人实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

(3)发包人未能按14.2.2款的约定提交支付保函;。

(5)发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发包人将进入破产或(和)清算程序,或发包人无力支付合同款项。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本款第(1)项、(2)项、(3)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发包人随后给予了付款,或同意复工、或继续履行其义务、或提供了支付保函时,承包人尽快安排并恢复正常工作。因此造成关键路线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2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停止和进行的工作如下:

(3)移交已经付款并已经完成和尚待完成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操作维修手册、施工组织设计、质检资料、竣工资料等。应发包人的要求,对已经完成但尚未付款的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按商定的价格付款后,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给发包人。

(4)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执行情况说明,由发包人承担其费用。

(5)应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转让至发包人或(和)发包人指。

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其物资,以及相关工作;。

(6)在承包人自留文件资料中,销毁发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其相关的数。

据及资料的备份。

18.2.3解除合同日期的结算资料

14.5款保修金额暂扣与支付的款项、16.2款索赔的款项、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款项,及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增减款项,以及承包人拆除临时设施和机具、设备等撤离到承包人企业所在地的费用(当出现18.2.1款第(4)项不可抗力的情况,撤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协商一致,作为解除日期的结算资料。

18.2.4解除合同后的结算。

(1)根据18.2.3款解除合同日期的结算资料,结清解除合同双方的应收应

付款项的余额。此后,承包人将发包人根据14.2.2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

发包人,发包人将承包人根据14.2.1款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给承包人。

(2)合同解除时发包人仍有未被扣减完的预付款,根据14.3.3预付款抵扣。

的约定扣除,此后,发包人将预付款保函返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有权从14.2.2款约定的发包。

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此后,承包人将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4)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合同又未约定发包人按。

协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支付拖欠的余额和利息。发包人在此后的6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

根据第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5)承包人尚有根据18.1.4款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中未能付给发包人的

付款余额,发包人有权根据18.1.5款约定的解除合同后的结算中的第(2)项至。

第(4)项进行结算。

18.2.5承包人的撤离。承包人在合同解除后,除为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

他物资、机具、设备和设施,全部撤离现场。

18.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18.3.1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

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18.3.2解除合同的争议。合同一方对解除合同、或对解除日期的结算资料

有争议,采取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存在争议、或有一方不接受友好协商。

时,根据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第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满足之日生效。合同。

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2除本合同第11.1款质量保修责任书的约定外,合同双方已履行了合同。

约定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已结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19.3合同双方在合同终止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

第20条补充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定,结合工程实施情况,经协商一致后,

可对本通用条款的内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补充或修改。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3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4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1.5标准、规范。

1.5.1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1.5.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研发试验(或培训)协议(名称),作为合同附件。

1.7保密事项。

1.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2.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

第2条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2.3监理人。

2.3.1工程总监理姓名:

监理的范围:

监理的内容:

监理的职权:

监理的权限:

2.4安全保证。

2.4.1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办理事项的协议(名称):

2.4.3发包人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

程的委托合同(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

3.1.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

提交的时间和份数: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权限:

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他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

3.8分包。

3.3.1分包约定。

约定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4.3采购进度计划。

4.3.2采购开始日期。工程物资采购及开始日期的约定: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名称):

提交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名称):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

合同价格的%、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的说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各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

说明,分别如下:

5.1.2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说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由承包人承担的各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

(和)使用功能说明,分别如下: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

和时间: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

和时间:

5.2.2承包人的义务。

(1)经合同双方商定,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的如下。

部分,可按本款中约定的如下时间期限,提出进一步要求。

5.2.4操作维修手册。提交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名称):

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第6条工程物资。

6.1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

6.1.2承包人提供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

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及设备:

第7条施工。

7.1对发包人的义务。

7.1.1提供基准坐标资料。

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承包人的进厂日期:

7.1.4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

发包人提供给临时水、电等类别和取费单价:

7.1.10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对承包人的义务。

7.2.2施工组织设计。

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和时间:

需要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

提交临时占地资料的时间:

7.2.4提供临时用水电等资料。

承包人需要水电等品质、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用时间:

发包人能够满足施工临时用水、电等类别和数量:

水电等节点位置资料的提交时间:

7.2.13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人力资源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

告期:

7.4.2主要机具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主要机具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

7.5质量与检验。

7.5.1质检部位与参检方。

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7.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7.5.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

和参检方的约定:

7.8健康、安全、环境。

7.8.1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提交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第8条竣工试验。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或选)本合同工程不包含竣工试验。(不选择的。

用笔划掉)。

8.1竣工试验的义务。

8.1.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竣工试验方案。

提交竣工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

第9条工程接收。

9.1工程接收。

9.1.1按单项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

(1)按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按工程接收的日期:(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按单项工程接收的顺序和日期分别为:(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2)本工程不存在竣工试验。

按工程的接收日期为:(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按单项工程接收的顺序和日期分别为:

9.1.2接收工程提交的资料。

提交竣工试验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

第10条竣工后试验。

10.1责任与义务。

10.1.1发包人的义务。

(6)其他义务和工作:10.1.2承包人的义务。

(2)提交给发包人的竣工后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

(7)其他义务和工作:10.2竣工后试验程序。

10.2.5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

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10.3.3试运行考核。

(3)试运行考核周期:小时(或天、周、月、年)。

10.6未能通过考核。

(1)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1)承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单项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

2)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10.7考核验收证书。

10.7.1本合同按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本合同按单项工程和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

11.2质量保修金额。

11.2.1质量保修金额。

质量保修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方式:

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12.1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2.1.1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的格式、份数和提交时间:完整竣工资料的格式、份数和提交时间:

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13.2变更范围。

13.2.6其他变更。

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他变更范围:13.5变更价款确定。

对每项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约定:

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14.2担保。

14.2.1履约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段)。

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

14.2.2支付保函。

发包人不提交支付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提交支付保函的格式和提交时间:14.2.3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预付款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3预付款。

14.3.1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为:14.3.3预付款抵扣。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14.4工程进度款。

14.4.1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4.4.2其他进度款。

其他进度款有:

14.5质量保修金额。

14.5.2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

质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6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4.7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付款期数、每期付款金额、每期需达到的主要计划形象进度和主要计划工程量进度:

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第15条保险。

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合同双方商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

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

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

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

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16.3争议和裁决。

16.3.1商定的仲裁机构(名称)和地点:

第17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8.1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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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旱地承包经营一事,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地点:

2、面积:

3、用途:乙方可开发做养殖场和种植场。

承包旱地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两处旱地处的承包金每年每亩均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日期:承包金每三年结付一次,承包金在签订合同之日后15个工作日付清;第一年承包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全部付清。

3、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合同最后一年充抵承包金。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旱地及山地交给乙方自行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其承包经营的农作物和山地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者经营。

4、承包期内,本合同项下之旱地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由甲方出面负责调解处理。

5、承包期内,经营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1、合同期满,乙方承包的果园及所开发的养殖场要保持原且承包地域内的一切果树、作物、房屋及养殖场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另计残值;且每亩果园的优质荔枝树或优质龙眼树不得少于10棵,每棵荔枝树和龙眼树的冠面直径要有4米以上,如每径每少1米则罚款人民币_______元,由此类推。

2、合同期满,乙方如有续约要求,届时另订新约;同等条乙方享有优先权。

1、承包期内,若乙方中途退出经营或擅自将其承包经营的旱地承包给第三者的,或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交承包金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月息10厘的利息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不交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所投入资金和和所缴交的定金不予退回,且承包地域内的一切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并赔偿人民币______万元给甲方。

2、承包期内,若甲方违约中途收回发包的果园,赔偿因违约而造成乙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同时向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万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届时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据实减少乙方的承包金或者延期履行,变更直至解除合同。

2、承包期内,如中途遇国家政策变动,不允许承包的,即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处理;如中途因国家或集体确需征用本合同项下旱地、果园或养殖场的,双方均应服从,其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清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及养殖场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合同期内,凡执行本合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1、合同期内,如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正确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之,其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名、甲方单位盖章及见证机关见证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见证机关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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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

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6.3.1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6.4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5重新订货及后果。

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7条施工。

7.1发包人的义务。

7.1.1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发包人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承包人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顺延。

7.1.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

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8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近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

7.1.10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承包人的义务。

7.2.1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2.2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7.2.4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2.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

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2.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发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

发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发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

7.2.9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7.2.10承包人有义务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监理人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2.11工程的保护与维护。承包人在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

7.2.12清理现场。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7.2.13承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7.3施工技术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

发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发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资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4.2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另行租赁机具,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5质量与检验。

7.5.1质量与检验。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总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行业质量安全检查人员或发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质量检查单位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验收结果视为发包人的验收结果。

(3)承包人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部件,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有义务自费修复、返工、或更换、或重置,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5.2质检部位与参检方。质检部位分为: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

检的部位;监理人与承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第三方或承包人一方参检的部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部位、检查标准及验收的表格格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按上述约定,经承包人一方检查合格的部位,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备案。发包人和工程总监有权随时对备案的部位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7.5.3通知参检方的参检。承包人自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合格的,按。

7.5.2款专用条款约定的质检部位和参检方,通知相关参检单位参加检查。参检方未能按时参加的,承包人将自检合格的结果于其后的24小时内送交发包人或(和)监理人签字,24小时后未能签字,视为质检结果已被发包人认可。此后3日内,承包人发出视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已确认该质检结果的通知。

7.5.4质量检查的权利。发包人及其授权的监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具有对任何施工区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的权利。承包人为此类质量检查活动提供便利。当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合格,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按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经质检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有权下达修复、暂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换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竣工日期延误时,不予延长。

7.5.5重新进行质量检查。按7.5.3款的约定,经质量检查合格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重新进行质量检查。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不合格时,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使竣工日期延误,按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7.5.6因发包人代表或(和)监理人的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施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7.6.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质检标准、质检表格和参检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6.2验收通知和验收。承包人对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的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覆盖、进行紧后作业,编制并提交隐蔽工程竣工资料。

间内修正,重新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验收。

7.6.3未能按时参加验收。发包人或(和)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验收的,在收到验收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验收,又未能参加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其验收记录视为已被发包人、监理人认可。

7.6.4再检验。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任何时间内,有权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验,承包人按要求拆除覆盖、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验不合格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经检验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工程关键路径的延误,按照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7.7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7.7.1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委托双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责任方为承包人时,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责任方为发包人时,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关键路径因争议受到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7.2根据鉴定结果,合同双方均有责任时,根据各方的责任大小,协商分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商定对竣工日期的延长。当双方对分担的费用、竣工日期延长不能达成一致时,按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程序解决。

7.8健康、安全、环境。

7.8.1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1)遵守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的各项法律规定,是双方的义务。

(2)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在现场开工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承包人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提交给发包人。该计划的管理、实施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在收到该计划后15日内提出建议,并予以确认,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建议自费修正。该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在承包人实施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在该计划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4)当事人确保其在现场的所有雇员及其分包人的雇员都经过了足够的培训并具有经验,能够胜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5)当事人遵守所有与实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设备相关的现场卫生、安全。

和环保的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各自办理相关手续。

(6)承包人为现场开工部分的工程建立健康保障条件、搭设安全设施并采取环保措施等,为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条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许可的批准推迟,造成费用增加或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当事人配备专职工程师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职工健康、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承包人对其分包人负责。

(8)承包人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行业机构、发包人、工程总监的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此提供方便。

7.8.2现场职业健康管理。

(1)承包人遵守适用的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保护。

(2)承包人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

(3)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保护用具。

(4)承包人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发包人及其委托人员未经承包人允许、未配备相关保护器具,进入该作业区域所造成的伤害,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5)承包人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防治检查,对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害健康的隐患。

(6)承包人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保持食堂的饮食卫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7.8.3现场安全管理。

(1)发包人、监理人对其在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并对他们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发包人、监理人不得强令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试验或(和)竣工后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因发包人、监理人及其现场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给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试验或(和)竣工后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承担。

遵守此项约定的一方负责。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现场。对有条件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部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和预防火灾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供应商及其运输单位)对其现场内及进出现场途中的道路、桥梁、地下设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损坏,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未按约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损坏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区域和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作业时,对施工现场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开始前须向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

(7)承包人实施爆破、放射性、带电、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含运输、储存、保管)时,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并提交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

(8)安全防护检查。承包人在作业开始前,通知发包人代表或(和)监理人对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现场安全设施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对周围环境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提出的整改建议自费整改。发包人或(和)监理人的检查、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7.8.4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

(1)承包人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因承包人未能通知发包人,并未能得到发包人进一步指示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或(和)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承包人及时或定期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因此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8.5事故处理。

(1)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或)救援单位,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

(2)对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3)合同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最终结果办理。

(4)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地方病及职业健康事件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第8条竣工试验。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遵守本条约定。

8.1竣工试验的义务。

8.1.1承包人的义务。

(1)在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须完成相应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施工作业(不包括:为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必须预留的施工部位、不影响竣工试验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工程);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合同约定需完成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

(2)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根据7.6款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的质检资料及其竣工资料。

(3)根据第10条竣工后试验的约定,由承包人指导发包人进行竣工后试验的,承包人须完成5.4款约定的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并在竣工试验前提交5.2.4款约定的操作维修手册。

(4)竣工试验方案。在达到竣工试验条件20日前,承包人将竣工试验方案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在10日内对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费对竣工试验方案进行修正。竣工试验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试验方案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方案包括:

1)竣工试验方案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2)组织机构设置、责任分工;。

3)单项工程竣工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

4)单件、单体、联动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

5)竣工试验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性能标准、试验及验收格式;。

6)水、电、动力等条件的品质和用量要求;。

7)安全程序、安全措施及防护设施;。

8)竣工试验的进度计划、措施方案、人力及机具计划安排;。

9)其他。

(5)承包人的竣工试验包括根据8.1.2款第(3)项发包人新委托给承包人进行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竣工试验。

(6)承包人按照试验条件、试验程序,及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完成竣工试验。

8.1.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有义务按确认后的竣工试验方案,提供电力、供水、动力及由发包人提供的消耗材料等。所提供的电力、供水、动力及相关消耗材料等须满足竣工试验对其品质、用量及时间的要求。

(2)发包人有义务提供竣工试验的消耗材料和备品备件,(库存有的话)。其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格中扣除相应款项;因合理耗损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免费提供。

(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根据6.1.1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竣工试验的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新委托的,依据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4)根据本款第(3)项发包人委托给承包人进行的设备、材料、部件的竣工试验,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试验条件、试验程序进行竣工试验,其试验结果须符合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发包人对该部分的试验结果负责。

8.1.3竣工试验领导机构。竣工试验领导机构负责竣工试验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承包人提供竣工试验所需的人力、机具并负责完成试验。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提供竣工试验方案中约定的相关条件及竣工试验的验收。

8.2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

8.2.1根据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数据,及8.1.1款第4项竣工试验方案的第5)子项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上。

8.2.3承包人在某项竣工试验开始36小时前,向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发出通知,通知包括试验的项目、内容、地点和验收时间。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加,试验合格后,双方在试验记录及验收表格上签字。

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验收合格的24小时后,不在试验记录和验收表格上签字,视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已经认可此项验收,承包人可进行隐蔽、紧后作业。

验收不合格的,在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指令的时间内由承包人修正并重新试验,并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重新验收。

8.2.4发包人或(和)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验和验收时,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试验,又未能参加试验和验收,承包人可按通知的试验项目内容自行组织试验,试验结果视为经发包人或(和)监理人认可并通过验收。

8.2.5不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是否参加竣工试验和验收,发包人有权责令重新试验。当重新试验不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使竣工试验进度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当重新试验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的延长,按照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8.2.6竣工试验验收日期的约定

(3)工程的竣工试验日期和时间。按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和时间,作为工程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

8.3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8.3.1承包人按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并结合竣工试验的通电、通水、通气、试压、试漏、吹扫、转动等特点,对触电危险、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压力试验、机械设备运转等制定竣工试验的安全程序、安全制度、防火措施、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处理方案在内的安全操作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对发包人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正,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发包人的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8.3.2承包人对其人员进行竣工试验的安全培训,并对竣工试验的安全操作程序、场地环境、操作制度、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交底。

8.3.3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有义务按照经确认的竣工试验安全方案中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对其管理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进行竣工试验的安全教育,自费提供参加监督、检查人员的防护设施。

8.3.4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检查承包人在竣工试验安全方案中列出的工作及落实情况,有权提出安全整改及发出整顿指令。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指令进行整改、整顿,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承包人遵照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8.3.5按8.1.3款竣工试验领导机构的决定,开展竣工试验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防止人身伤害和事故发生。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发包人承担其相应责任、费用和赔偿。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应责任、费用和赔偿。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8.4延误的竣工试验。

8.4.1因承包人的原因使某项、某单项工程落后于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采取措施,赶上竣工试验进度计划。

8.4.2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试验延误,致使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延误时,根据4.5款误期损害赔偿的约定,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责任。

8.4.3发包人组织的竣工试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竣工试验领导机构决定的竣工试验进度计划进行某项竣工试验时,且在收到试验领导机构发出的通知后的10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进行该项竣工试验时,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该项竣工试验,试验的风险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4.4发包人未能根据8.1.2款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承包人竣工试验延误,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其合理费用,使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给予相应顺延。

8.5重新试验和验收。

8.5.1承包人未能通过相关的竣工试验,可依据8.1.1款第(6)项的约定重新进行此项试验,并按8.2款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8.5.2不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是否参加竣工试验和验收,承包人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发包人均有权通知承包人再次按8.1.1款第(6)项的约定进行此项竣工试验,并按8.2款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8.6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8.6.1因发包人的下述原因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进行竣工试验。

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使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3)发包人对承包人竣工试验的干扰,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

(4)因发包人的其他原因,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

8.6.2因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该项竣工试验允许再进行,但再进行最多为两次,两次试验后仍不符合验收条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相关费用及相关事项按下述约定处理。

(3)该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对操作或使用有实质性影响,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更换相关部分,并进行竣工试验。发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竣工日期延误时,承包人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责任。

(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使单项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丧失了生产、使用功能时,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更换相关部分,承包人因此招致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使发包人增加的费用,有权根据16.2.1款的索赔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5)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使整个工程丧失了生产或(和)使用功能时,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重新设计、重置相关部分,因此招致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且有权根据16.2.1款的索赔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或根据18.4款的约定,有权解除合同。

8.7竣工试验结果的争议。

8.7.1协商解决。对竣工试验结果有争议的,首先协商解决。

(2)责任方为发包人时,所需的鉴定费用及因此造成承包人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依据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第9条工程接收。

9.1工程接收。

9.1.1按单项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在专用条款约定对单项工程或(和)工程进行接收。

(1)按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根据第10条竣工后试验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指导发包人进行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试运行考核责任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接收单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及时间安排,或接收工程的时间安排。

由发包人负责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责任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接收工程的日期或接收单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及时间安排。

(2)对不存在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承包人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接收和竣工验收。

9.1.2接收工程时承包人提交的资料。除按8.1.1款(1)至(3)项约定已经提交的资料外,需提交竣工试验完成的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2接收证书。

9.2.1承包人在工程或(和)单项工程具备接收条件后的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接收证书申请,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的10日内组织接收,并签发工程或(和)单项工程接收证书。

单项工程的接收日期,以8.2.6款第2项约定的日期,作为接收日期。工程的接收日期,以8.2.6款第3项约定的日期,作为接收日期。

9.2.2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对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操作、使用没有实质影响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能作为发包人不接收工程的理由。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的承包人完成该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的合理时间,作为接收证书的附件。

9.3接收工程的责任。

9.3.1保安责任。自单项工程和(或)工程接收之日起,发包人承担其保安责任。

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

9.3.3工程的投保责任。当合同约定施工期间的工程的应投保方是承包人时,承包人将工程投保期限保持到9.2.1款约定的发包人接收工程的日期。该日期之后的应投保方是发包人。

9.4未能接收工程。

9.4.1不接收工程。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证书申请后的15日内不组织接收,视为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证书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从第16日起,发包人根据9.3款的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9.4.2未按约定接收工程。承包人未提交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证书申请的、或未能通过单项工程或工程接收条件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

发包人未能遵守本款约定,使用或强令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将承担9.3款接收工程约定的相关责任,以及已被使用或强令接收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后进行操作、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损坏、损害和(或)赔偿责任。

标准版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00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1)协议书(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参照广州市新调整的员工工资标准的规定,增加乙方。

(卫生工)的工资为33010。00元/年;

三、补充协议的有效期:

补充协议条款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于20xx年5月31日终止;

四、付款方式:

五、协议附件:

2、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epc总承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厨房承包合同标准版

乙方:同志为代表的厨师团体(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餐厅厨房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期限暂定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乙方负责组建厨房人员。基本月工资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拾___万___千___佰___拾___元)。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___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保菜肴毛利率45-55%的基础上,营业额(酒水、菜肴等)保底为_____万,如超出_____万以上部分,按超出的总营业额的___%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____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节假日补贴和其它福利,参照相关法规与酒店其它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例协规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有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

4、乙方技术人员变动,提前三日与甲方协商解决。

5、厨房原料由乙方报单,甲方负责购买,乙方有权退回(拒用)一切不合格原料。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如遇餐厅转让,甲方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若新业主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结清所有工资并补偿月工资。如遇到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须结清所有工资并补偿乙方半个月工偿。

2、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半个月基本工资给甲方。

十、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或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半个月基本工资。在工作岗位上由执行总厨代理。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印章)(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由于经营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反复协商,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51号伯味川酒店的后厨工作承包给乙方。

第一条、合作内容。

1、合作期限:从乙方进场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合作方式:承包酒店后厨,由乙方组织后厨工作人员,甲方监督管理的方式。

3、用工人数:暂定人,届时根据甲方及经营的需要,相应的增减,在保证酒店正常运营和足够技术力量的情况下,后厨工作人员由乙方选定。

4、工薪总工资为人民币万元。

5、食宿待遇。

(1)甲方负责提供食宿,只设男、女集体宿舍。

(2)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由甲方负责。

(3)节假日休息,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和请假事宜,节假日均不做加班或双薪处理。

第二条、合作事项。

1、成本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成本管理和核算,按成本加工菜品,如因管理不。

善,造成成本提高,每降低少个点,甲方有权给予处罚。员工餐、管理餐包含在成本范围内。

2、人员管理:采用总厨承包制,原则上由厨师长负责。从管理角度考虑为保证技术力量,特别岗位(凉菜、炉头师傅、头二切配)必须经过试菜认可,直到双方满意为止。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3、甲方认为个别师傅不合乎聘用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4、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乙方保证后厨工作人员满足酒店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轮流休息。

第三条、出品质量管理。

1、按标准食谱加工。若出现菜品口味过重(咸、淡)或其他顾客难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菜,由后厨负责买单,由此引起的打折或其他,后厨承担50%责任。

2、每个环节加工均仔细把关,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若由此造成的退菜,则由后厨买单。由此引起的打折或其他,后厨承担50%责任。(以上情况由楼面和厨师长共同确认后生效)。

3、由于粗心对顾客特殊要求的采品未按标准加工,由此造成的退采的后厨买单。由此引起的折扣或其他,后厨承担50%责任。

4、菜肴制作加工要迅速,若由于制作主观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它,则由后厨负责买单并承担50%责任。(此类情况视当时情况决定)。

5、收市后的盘点及下单要做仔细,避免沽清菜过多。特色招牌不允许沽清,否则按200元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安全管理。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加工菜品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应由后厨负责赔偿。

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不按规定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在酒店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酒楼无关。

4、甲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安全环境。

第五条、创新管理。

1、要有一定的研发创新能力。完成店方要求的每月季节新菜推出,并得到市场的认可。否则按完成的质与量给予一定的处罚或奖励。

2、做好菜品服务质量跟踪,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改进,做好营销方案和消费口味市场调查。

第六条、合同解除。

1、欠发工资和奖金15天以上视违约。由此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不积极,由甲方负责,并可以解除合同。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案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5、乙方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找到新的后厨工作人员后,方可办理合同解除有关手续。

6、合同期间,乙方多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甲方多次提出仍无法改变,影响经营效果,造成无法再合作的情况下,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将不获任何赔偿。如何一方违约都将赔偿对方元整。在工作岗位上由执行总厨代理。

第七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规定。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自甲方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公开的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操作、为甲方执行营业上之所有工作。

一、承包期限: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1、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财务部、缴纳合同期间保证金:元(大写)於合同终止时、一切交接妥当后、退还签合同时所缴交保证金。

2、用工方式:由乙方派人、不计为酒店员工、但却受甲方监管之方式(考勤、制度、服装、礼仪等)。

3、用工人数:共计人、届时根据甲方经营状况、再协调人员之增减、在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但须经甲方确认素质。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基本的工资为rmb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如遇节日则顺延发放日、由乙方造册发放签收、以免造成纠纷。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须确保菜肴毛利率45%的标准、菜肴营业额保底为25万、如超出25万元以上部分、按超出菜肴营业额之%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10日连同基本工资一并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四、合作条款。

1、成本管理:燃料成本%。水电成本%。菜金成本%。损耗成本%。计算依据-免单、行政餐、管理餐包含在成本范围内。现金卷、挂账需加入营养额内核算成本。

2、人员管理:由于采用厨房承包制、但站在管理原则上厨部所有人员的安排均需向行政部办理进出手续、为保证技术力量、特别岗位(凉菜、炉头师傅、点心、头二切配)必须经过店方管理人员试菜认可、直到满意为止。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乙方的留、走由甲方之考核决定。

3、甲方认为乙方有个别师傅不合乎聘用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

4、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rmb500元/人。

5、乙方须保证合同内工作额定人数、除去正常替班外、每少一人扣除工资rmb200元。

6、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与监督、如乙方违反酒店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执行正当处分。

五、出品的质量与管理:

1、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若出现菜品口味过重(咸或淡)或其他顾客难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单、需由乙方负责买单、若由此造成的折扣或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50%责任。

2、每个加工环节均仔细把关、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蚊、蟑螂等)若由此成的折扣或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50%责任、退单由乙方负责买单。(以上情况由搂面和厨师长共同确认后生效)。

3、由于粗心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菜品未按标准加工、因此造成的退单由乙方负责买单。若由此造成的折扣或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50%责任。

4、菜肴制作加工要迅速、若由于制作主观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他、乙方须承担50%责任。

5、收市后的盘点及下单要做仔细、避免沽清菜过多、特色招牌菜不允许沽清、否则按200元/次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六、安全管理。

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人员在酒店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酒店无关、(乙方人员因工负伤由甲方负责)。

4、甲方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安全环境。

5、创新管理要有一定的研发创新能力。完成店方要求的每月、季节新菜推出、并得到市场的认可、否则按完成的质与量给予一定的处罚或奖励。

6、营养部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甲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销方案和市场调查。

七、合同解除。

1、欠发工资和资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由此在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不积极、一切责任归属甲方、并可以解除合同。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案、提前终止协议视同违约。

3、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4、乙方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场、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合同期间、乙方多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甲方多次提出建议、仍无法改变影响经营效果、造成双方无法再合作的情况下、甲方可无条件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将不获得任何赔偿。但是如果任何一方造成的违约、都将赔偿对方rmb元整。

八、其他乙方人员应无条件遵守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

九、未尽事宜、协商处理。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内容、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客房部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及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客房套及前台大厅、地面停车场(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台现有设备、设施及客用物品(清单附后)。

3、保安室及保安人员的配备和费用。

4、电话总机、网络、酒店软件、监控。

二、承包经营期限和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为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承包金额:第一年万元整(人民币万元,每季度万元);第二年万元整(人民币万元,每季度万);第三年开始每年承包金递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采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额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现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应按完税后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时间。每拖延一天,除应交承包金外,须另付承包金的2%作为滞纳金。

6、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冷、热水费、电费由乙方自付。水、电用量按双方认可安装的计量器记录为准,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数字计算费用。冷水/吨,热水/吨,电/度,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接到收费单后三日内将此费交甲方财务,逾期七日,甲方有权停止供给。

8、总机电话每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代收代缴。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公共区域卫生及垃圾倾倒等费用3000元。

10、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交纳人民币壹佰零捌万伍仟元整(108.5万元)作为押金。

11、本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后,乙方将设备、设施、家具等物品、物资还清后,甲方在十日内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协议,本押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保证在现有状况的情况下,应将上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家具及现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单详见附件)无偿给乙方使用,协议终止后,按清单退回甲方,如损坏丢失乙方照价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设备、设施和物品,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装修、装饰投入,当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对乙方不予补偿,并且,乙方应完好的交给甲方。

4、甲方保证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税务票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2、乙方在承包期间,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所辖管部门的员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负责员工的工资、保险及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3、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及其他各种费用。不得逾期,否则,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费用全额的2%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辖区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认真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甲方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一切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后果,甲方因此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7、乙方每月免费向甲方提供标准间客房8间/日。

五、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协议执行,视为违约。凡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

2、乙方若没按协议规定时限,向甲方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经甲方三次催缴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动解除本协议处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经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他人,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所。

4、凡因政府行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双方各自承担风险和损失,视为本协议终止。

六、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签署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签署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签署地:

甲方所在地。

八、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乙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交甲方存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商定,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版承包工程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准版承包工程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慨况:

1、工程慨况: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安装。

2、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3承包内容:

详见附表(窗位及成品清单)。

4、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次日起算。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需预付工程总造价的%即人民币元。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才下单生产。

3、工程总造价的%的余款,甲方需在工程验收完毕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三、工程质量要求

1、款式、布料以供货方提供并已经由甲方确认的'样版为准;

3、如果因乙方窗户测量问题导致窗帘无法安装由乙方负责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4、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四、维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窗帘布料包修期为________年,人为损坏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轨道脱落情况保修期为________年。解决问题的时间为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结算款。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1%的处罚金,但不可抗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

4、因甲方的窗户、墙体有问题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承建的__工程中的钢筋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__工程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人工作业,甲方提供钢筋、扎丝、垫块等材料及钢筋的调直。

三、承包价格。

甲方按建筑面积承包给乙方,每平方米为__元。共计__元。(大写)。

四、付款方式。

1、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__元。

2、每标准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__元。

3、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完后甲方付给乙方__元。

4、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款。

五、质量及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内容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每项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在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要及时进行整改已保证工程验收顺利通过。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施工,在工程施工中按甲方要求及交底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作业。如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共二页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林地承包合同标准版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积约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县林业局、__镇人民政府、__村委会、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

签证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承包物业合同标准版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_______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_________株,管护费用_________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_________%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_________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_________万元。满意率为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_________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_____次,服务费共________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______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_________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_______点半至晚_______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_______元以内。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_________元/度,水价为_________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_________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_________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_________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的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_________%,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_________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_________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_________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_________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________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否则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版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承包物业合同标准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告知:应当认真审核主体资质及资信。除了审查由合同签订对方所提供的证件,必要时,应到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调查了解,以掌握主体的详细登记情况,了解承包方的资质情况。

第一条承包经营项目情况。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

洽谈承接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乙方独自与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承接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自本合同生效后,有关该小区的所有物业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负责,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即:

1、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乙方收取并支配。

2、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暂定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承包费的支付方式。

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整,乙方须于项目洽谈之初一次性缴付______元整,于招投标同时一次性再缴付_______元整,其他年度承包费余款据实依期结算交于甲方。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过问乙方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宜。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__________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经营管理中乙方必须端正服务态度,积极化解矛盾,若给小区或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必须控制事态,积极主动赔偿合理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版承包工程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合同。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______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承包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标准版承包施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

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____日按延误工期____日处理。不满____日的按____日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xx,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xx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xx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xx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

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____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

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邮编:_____。

邮编: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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