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模板14篇)

时间:2023-11-29 09:52:25 作者:温柔雨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得到各级成员的理解和遵守,同时也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保证其有效性。以下是一些符合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实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招聘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实现公司人力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公开透明原则: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应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招聘标准进行人员甄选。

2.2择优录取原则:公司在录用人员时,应遵循“先德后才”的观念,拟录用人员首先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德,其次还应满足公司要求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等。

2.3先内后外原则:为提高公司内部的激励水平,建设员工晋升通道,当公司出现缺编岗位时,应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内部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

3.4依据编制原则: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年度人员编制计划》进行。《年度人员编制计划》由总经理批准,计划外招聘应提出具体招聘理由,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

4.1需求申请

4.1.1用人部门拟增补人员时,要根据年度用人计划结合本部门编制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所需人员职责、数量、增加理由及到岗时间等。也可通过“钉钉办公系统”发起申请,步骤:点击“钉钉软件”-“工作”-“人事管理”-“招聘”,然后依次填写需求申请内容,审批人(总经理)、抄送人(人力资源部)。

4.1.2《人员需求申请表》由各部门先提交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或在钉钉办公系统上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招聘)

4.1.3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领导审批的《人员需求申请表》意见或钉钉办公系统上的审批意见,结合用人部门所需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确定招聘方式。

4.2招聘方式(渠道选择)

4.2.1公司内部招聘:公司出现缺编岗位时,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启示》,当内部人员不能满足缺编岗位的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

4.2.2公司外部招聘:

4.2.2.1人才市场:能了解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充分了解行业内最新动向,宣传公司品牌形象,扩大公司知名度,适用于中级以下岗位。

4.2.2.2媒体招聘:包括网络招聘和报纸招聘,能建立专业性人才库,对公司品牌是一种软性宣传,适用于专业岗位和中级岗位。

4.2.2.3校园招聘:对专业对口院校有选择性地参加学校双选会,适用于人才储备和初级岗位。

4.2.2.4猎头招聘:须经多方比价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适用于高级岗位。

4.2.2.5内部推荐: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招聘,适用于基础类(车间工人、一般职员)岗位。

4.2.2.6行业推荐:业内相传口碑,非工作场合交流,主动联系公司所需人才,为我公司所用。

4.2.2.7其他合法招聘渠道。

4.3信息发布

4.3.1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特点和预算节约原则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3.2发布招聘信息应参见《岗位说明书》包含:公司简介、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要求、联系方式等。

4.4面试甄选

4.4.1筛选:人力资源部应在每个工作日早上10点前更新网站,根据岗位要求初步进行简历资料筛选(审查重点为求职者的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并分部门、分岗位进行保存,确定好应聘人员电话、邮件,通知其到公司面试。对于异地候选人,可先釆用电话、视频等面试方式进行。

4.4.2初试:初试工作因根据应聘职务大小,由人力资源部专员或部门负责人主持,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入职)登记表》,主试人员根据《面试交流参考问题构成表》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求职者基本信息、求职动机、薪酬要求、自我评估等情况,并填写《面试评估表》,如需进行笔试的人员按照专业部门提供的考卷进行测试。初试通过后的候选人,人力资源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用人部门商讨复试时间。

4.4.3复试:复试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持,人力资源部参与。主要对面试者的专业技能、从业经验进行评价,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完成后应填写《面试评估表》做出面试决策。中层以下人员的面试决策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合议决定即可,中层及以上人员的面试决策还应有总经理进行终试后决定。

4.4.4终试:针对中层及以上人员的应聘,需由总经理亲自面试,若遇特殊情况,时间另定。

4.4.5综合面试:为了提高面试效率,以上人力资源部主持的初试和用人部门主持的复试可以在同一天进行,即初度复试一起面。

5.1确定拟录用人选和薪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最终确定录用人选并根据薪酬制度确定薪资标准。

5.2拟录用人员面试材料审批:所有面试通过人员需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总经理理签批应包括:应聘(入职)登记表、面试评估表、薪酬标准等信息资料。

5.3录用通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需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应聘人员电话确认到岗时间,告知入职需准备的资料,并发送《员工录用通知书》以确认录用。

5.4入职办理:人力资源部为报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完善《入职登记表》,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建档等。

5.5辞谢通知:对于未能录用的员工,为了表示对应聘人员的尊重与参加面试的感谢,人力资源部可以发送《辞谢通知书》婉言谢过对方。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订,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招聘管理制度

规范物业集团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用人部门输送合格人才。

2.0 范围

适用于除物业集团各部(室)助理级以上及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的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各部(室)及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用工计划并负责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

3.2 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4 物业集团副总经理负责用工计划、招聘计划及录用人员的审核,物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4.0工作内容

4.1 物业集团各部(室)、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依据人事定编及实际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用工计划填入《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行政管理总部。

4.2 定编内的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按正常手续办理。

4.3 定编外::或定编内的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4 行政管理总部根据《物业集团定岗定编》及各单位缺编情况,每月27日前编制下月招聘计划,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5 行政管理总部拟定招聘方案,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6 行政管理总部在招聘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报刊杂志招聘、网络招聘、学院、部队招聘、猎头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内容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时间、地点,报名须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4.7 物业集团业务总部、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及用人单位协助行政管理总部做好题库的建立、面试、笔试等相关工作。

4.8 初试时::要严格审查硬件,包括核实员工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相关岗位技术证书、退伍证、健康证等证件。初试合格人员资料要分类整理,根据初试结果拟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初试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到人。

4.9 初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9.1 有严重疾病史或者传染病者;

4.9.2 组织观念极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纪律涣散者;

4.9.3 以往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狭隘,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4.9.5 性格特别内向,且与人交流沟通明显困难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复试由行政管理总部统一安排。复试必须经过笔试、实操测试。

4.11 复试合格,择优进入岗前培训。进入岗前培训人员需报集团劳动人事保障中心审查。三日内未答复者,视为审查合格。

4.12 应聘人员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4.12.1将已录用人员、待考虑人员、不合要求人员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4.12.2将需要补签的已录用的人员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名确认。

4.12.3已录用人员资料待员工报到入职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12.4待考虑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4.13 行政管理总部将招聘结果进行统计并写出招聘工作总结(招聘方式、面试的组织、招聘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呈物业集团总经理批阅。

5.0相关文件

6.0记录表格

招聘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招聘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是每一个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进行人员补齐的一种形式,同时在招聘方面,也都要有健全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单位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1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它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参观企业;

4.19.5安排企业培训。

4.20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1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 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 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 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 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等,制订出最新组织架构及各部门、各岗位定员人员明细,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批,各部门组织架构、岗位编制未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一律不允许私自变动。

第五条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一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经营发展需要进行调整的,由需求部门填写《增员呈批表》(见附件1),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一)公司招聘员工以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性格、体格等适合于职位或工作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录取。

(二)内部优先原则。产生新的职位需求时,原则上优先考虑公司内部调配和竞聘,深入挖掘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避免造成人才积压和浪费。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术类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不同的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曾经在公司工作现已离职者(关键岗位人员除外);

第八条产生职位需求时,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社会招聘、网络招聘、内部筛选和校园招聘等形式满足需求,对于较难招聘的岗位,若条件允许,将实行猎头招聘。

第九条社会招聘是指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日常招聘活动(现场招聘会等招聘途径),职位申请人一般为非在校学生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

第十条内部筛选是指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在公司内部筛选符合条件的职工。

第十一条校园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对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各类院校进行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

第十二条猎头招聘是指对于技术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进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则上一般岗(职)位、后勤岗位实施内部筛选,高端岗位或内部筛选不能满足者,实施适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员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内根据与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及职工日常表现筛选最符合岗位要求职工,向总经理、董事长口头汇报或书面申请。

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后,行政部下发调令,规定交接到岗日期,人力资源部根据调令要求办理人事调动及薪酬对接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条件拟定招聘简章,确定招聘的途径、形式(人才市场、公司内部员工推荐等)。

人力资源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应聘人员简历并根据岗位要求初步筛选。

应聘人员在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在学信网核实学历真实性。

用人部门领导组织初试。初试人员依据岗位性质不同可采用面试、笔试、实操等方式,从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部门经理意见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复试,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及外聘人员待遇。

公司范围内关键岗位离职满12个月复职人员,复职后同岗同酬,工龄重新计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岗位空编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营需要,拟定校园招聘计划。

根据各学校教学计划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定校园招聘行程表。

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公司发展史、产业、文化、荣誉、组织结构、员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岗位进行讲解。

由单位领导现场面试,关键岗位需到公司面试者,组织意向职工到公司相关部门面试,流程同社会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空编空岗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营需要,同各部门沟通后,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招聘技术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据岗位类型和行业性质筛选合适的猎头公司。

根据高端岗位人员要求与选定的猎头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供需求岗位,猎头公司按照协议相关约定推荐合适人选。

人力资源部及时将面试结果反馈猎头公司,并将面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推荐的人选质量一并反馈。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包括岗位编制、年龄、学历、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门及岗位的组织架构、近期岗位编制以及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同时核查是否存在重复入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录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职前体检,体检合格后必须于当天下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于入职后30天内完成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因缴纳保险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人事管理员全权负责。

体检完成后,人力资源部指导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其它相关入职手续,联系安全环保部组织职前培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0月份根据岗位编制及实际人员需求情况,编制《20xx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3),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作为下年度招聘的依据。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日前,统计《20xx年xx月份人员状况表》(附件4),报相关领导审核,作为相关领导公司当前人员状况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下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1、学院依据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按岗位需求招聘教职工。

2、学院聘用教职工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真正做到按需录用、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3、学院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招聘及录用流程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录用流程,先填写个人登记表并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验证,符合条件者由人事处及所应聘职位的部门领导面试(教师需试讲),通过者,由院领导复试,进行入职前体检,院长审批后,方可录用。

招聘录用流程

二、订立合同

新进人员先至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交相关证明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领取《人事管理制度》并签字。

报到流程

三、履行合同

(一)试用期

试用期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具体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学校教职工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为六个月。

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学院可提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4、试用期内教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学院;

5、试用期工资按学院同岗位工资的80%执行,并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福利。

(二)转正流程

教职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附书面工作总结,然后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并填写“转正审批表”,在试用期结束后一周内交人事处,人事处提出建议,最后院长审批。

转正流程

(三)业绩评估 每学年初,各部门领导向所在部门的教职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并与教职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由教职工制定具体的月工作计划,学院将根据部门和岗位职责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学院给予奖励。

(四)职位变动

1、 学院在决定教职工的职位变动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 既满足学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能有效地发挥教职工作用; (2) 通过交叉岗位的变动,培养教职工的综合能力; (3) 为教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2、 任何职位变动均须严格遵循人事变动原则和流程,按调动后的职位调整薪酬。

3、 空缺职位优先从学院内部选拔。

4、人事调配流程

人员调动,一般应先征求部门领导意见,然后由人事处出具调令,一份交教职工原部门,另一份交调动人。被调动人进行工作交接后,持调令三天内到新部门报到。干部调配以学院聘用文件为准。

人事调配流程

(五)培训管理

1、教职工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培训形式包括:入职培训;内部培训;外派培训。

2、学院依据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对于富余人员进行再培训,竞聘上岗。

四、终止和解除合同

(一)合同终止和解除,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二)违纪解除合同,按本制度第四章第一、3条执行。

(三)辞职

1、试用期人员辞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所属部门领导审核。该教职工必须完成工作交接,按离职流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正式教职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报所属部门,否则教职工须向学院支付一个月全额工资作为补偿。在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人事处及院长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教职工书面提出辞职的一个月内仍属学院教职工,须照常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流程

教职工应按协议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若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的,学院将从其最后薪酬中扣除所欠金额或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所欠金额。

2、在教职工交“教职工离职申请表”后,人事处与其进行离职面谈,并在收到办理完结的“离校手续单”后清算教职工的薪酬。

3、未按离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和离校手续,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教职工,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的,学院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离职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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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归口管理

一般员工的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的内部竞聘工作由公司思想政治部负责。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军、民品事业部员工的招聘管理(董事、监事、党、工、团系统管理人员不在本制度范围内)。

第二章 招聘组织管理

第五条 招聘工作分为如下几个环节:提出人力资源需求、拟定招聘计划、人员招聘、人员甄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或思想政治部根据人员需求和人员供给状况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并协助用人部门进行甄选录用,最后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用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六条 除董事、监事及党、工、团系统管理人员外,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一般员工的招聘组织,思想政治部负责公司干部的招聘组织、人力资源部协助。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或思想政治部在招聘前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测评内容的设计。

第八条 一般管理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思想政治部组织,用人部门部长和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组织测试及初试,本单位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复试,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事业部副部长以上岗位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测试,党政联系会负责审批。

第十条 对公司总部及事业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进行招聘测试时,思想政治部部应组建初试、复试测评小组。

(一) 测评小组的组建原则: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年龄互补、性别互补。

(二) 测评小组的培训:所有测评小组成员在测评开始前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测评培训,培训内容为测评内容、测评方式、测评过程及其控制、测评结果的处理等。

第三章 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一) 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公司总部及事业部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二) 公司年度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结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分别制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三) 临时人力资源需求:各部门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部长填写《临时招聘申请表》,说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原因,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

(一) 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招聘预算具体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二) 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招聘计划由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招聘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 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财务负责人、董秘等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以及人员的进入与离开必须经过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 人员招聘

第十三条 招聘的来源与方法

(一) 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 在尊重用人部门、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 1. 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有提升、工作轮换、内部人员重新聘用(下岗人员)等。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组织个别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 2. 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单位申请,公司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审核后认为可行,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具体详见《竞聘管理办法》。

3. 3. 内部招聘管理

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在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负责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公司人员供给状况进行评估,认为可行,可在整个公司内部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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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将在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1. 1. 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 媒体招聘: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3)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4) 校园招聘:每年春季,公司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并有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的院校人才交流会。

(5) 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公司和事业部高级管理和技术岗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2. 2. 外部招聘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管理总部和事业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第十四条 招聘信息的发布

不同招聘岗位、数量和任职资格要求,招聘对象的来源与范围不同;同时受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预算的限制,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不同。

(一) 招聘广告

1. 1. 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广告要吸引潜在应聘者的注意,培养潜在应聘者对岗位的兴趣,使潜在应聘者对空缺岗位产生欲望,并马上采取行动,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2. 2. 招聘广告的责任人:招聘广告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由公司形象宣传部门负责制作。

3. 3. 招聘广告的形式:根据需要采取内部招聘公告、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

(二) 信息发布范围:由招聘对象的范围决定。

(三) 信息发布时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招聘信息尽早发布。

(四) 招聘对象的层次性:招聘对象是处在社会的某个层次上的,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与特点,向特定的人员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五条 应聘者提出申请

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二) 应聘者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 1. 应聘申请表(函),且注明应聘岗位;

3. 3. 各种学历、技能、成果(包括奖励)证明(复印件);

4. 4. 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 人员选拔

第十六条 个人资料收集

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负责从各种招聘渠道收集应聘者个人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资料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语言等,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剔出,其中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负责通知初试。

第十八条 初试

初试负责人/测评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测试,作好初试记录,初试负责人综合小组意见,在《应聘人员初试测评表》意见栏中填写评语和意见。初试合格者,给予“同意复试”意见,进入复试;初试不合格者,给予“不予考虑”意见,应聘者被淘汰。

第十九条 复试

复试负责人/测评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测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复试,作好复试记录。复试负责人综合小组意见在《应聘人员复试测评表》意见栏填写评语及意见。复试意见分为“同意聘用”、“不同意聘用”、“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三种。

第二十条 审批

有关责任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审批。同意聘用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不同意聘用者淘汰;建议考虑其他岗位者,由人力资源部与推荐岗位所在部门协调,另外安排测试。

第二十一条 报到

同意聘用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须向公司提前申请批准。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报到又未申请延期者,人力资源部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到。内部应聘员工可不参与体检流程,是否试用、试用期长短可视具体情况确定。然后转入转正流程。

第二十二条 体检

同意聘用的外部应聘者报到后应在公司指定的医院参加指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1. 目的: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2. 范围:公司各部门

3. 内容:

3.1 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承办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人事资料的保管,以及职务任免、调配、评定、解聘的报批手续。

3.2 人事编制

3.21 公司的人事编制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编写人事计划,公司按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科学、有计划地设置机构和编制。

3.2.2 公司的人员编制每年确定一次,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增减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调整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3 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

3.3.1 公司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员工的招聘由各部门根据公司编制和工作需要拟订招聘计划书,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3.2 录用条件

3.3.2.1 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3.2.2 身体健康;

3.3.2.3 没有赌博、酗酒、吸毒以及其他不良习惯;

3.3.2.4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心态;

3.3.2.5 具备胜任工作必备的技能;

3.3.3 公司面试程序:

3.3.3.1 公司招聘普通员工,须填《员工登记表》,经人力资源部初试合格的人员,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携带个人证明文件和照片到公司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合格的人员当天由用人部门和总经理面试,3天以内给予对方答复。

3.3.3.2 公司招聘部门经理以上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初试合格的,5个工作

日内由总经理面试,3天以内给予对方答复。

3.3.3.3 总经理特别推荐的人选可由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直接沟通后,直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3.3.3.4 新员工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 应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上岗通知书》到指定部门上班。

3.3.3.5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位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入职指导人,协助新员工迅速适应公司环境,认可并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3.3.3.6 公司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新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天提出。

3.3.3.7 计件工资的员工不约定试用期。计时工资的员工试用期1个月,其岗位工资按同岗位员工的80%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与正式员工相同,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全额发放。

3.3.3.8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员工本人填写转正申请书,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分别加意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交行政部备案。

3.4 劳动合同

3.4.1 员工入职3天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使用广东省劳动保障局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书》。

3.4.2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1 个月(计时员工适用),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有提出要求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4.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否则应发放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符合劳动法规辞退员工、员工主动辞职的不发放经济补偿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确因不可抗力原因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前离职。

的《离职人员领取工资通知单》到财务部领取最后工资和按规定可领取的经济补偿金。

3.5 员工福利待遇

3.5.1 公司员工的工资、补贴和津贴按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3.5.2 员工按规定享有带薪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和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3.5.3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根据工种的不同有选择地办理商业保险。参保员工享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

3.5.4 员工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规定,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5.4 员工在知识、技能提升方面享有岗前培训、岗位培训、晋升培训等专业培训。

3.6 员工培训

3.6.2 员工转岗或者晋升新岗位必须安排任职资格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3.6.3 员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必须参加公司的培训并考试合格。经3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3.6.4 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将由人力资源部与其沟通,对其进行培训,经3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3.7 劳动权益保护规定

3.7.2 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保持员工合理化建议和申诉渠道的畅通,加强与各级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员工进行沟通,发现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7.3 劳动权益保护的合理化建议和申诉渠道:

3.7.3.1 员工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由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3.7.3.2 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

3.7.3.3 员工可直接将建议书或申诉书投于公司的意见箱,由专人送总经理亲自拆阅。

3.7.3.4 员工可向公司所属的劳动保障局申诉,人力资源部应给予申诉途径

3.7.3.5 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的建议或申诉,必须受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员工回复。

3.8 反强迫劳动规定

3.8.1 员工自愿进入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不受任何部门任何人任何方式的强迫劳动,员工提出合理的辞职通知并办妥离职移交手续,可自由离职。

3.8.3 公司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实施体罚或精神压抑的措施。任何部门任何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8.4 员工可以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通过劳动权益保护渠道向公司提出意见、申诉、谈判,公司应受理,并积极协商,妥善处理,提高员工满意度。

3.8.5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均不得收取和保管员工个人证件的原件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以免员工带着顾虑心理投入工作。

3.8.6 员工按劳动法规规定的时间上班,加班自愿且可获得加班工资。加班由加班人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的,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签名表示同意,否则,不得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加班,必须与员工友好沟通,征得其同意方可安排。员工不接受加班建议的,任何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对其进行处罚。

3.8.7 员工除流水线、机械运转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因工作联络需要或事务处理可自由走动、谈话,但不得影响同事的工作,影响办公纪律。机械操作工走动和谈话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以免产生工伤事故。

3.8.8 非上班时间,员工享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其在外的个人活动与公司无关,若产生责任事故,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3.9. 反歧视规定

3.9.1 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聘任员工,员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其他非经济特征而被歧视或影响录取、培养、晋升等。

3.9.3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公司按其规定。

3.9.4 公司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在工作表现相近的情况下,取得同等级的工资收入。

3.9.5公司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出现员工间的歧视行为和因此可能产生的搔扰现象。全体员工均应积极配合,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3.9.6 员工若认为自己受到歧视,可通过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申诉,寻求解决,以至问题得到解决。

3.10 协会自由

3.10.1 员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加入或组建任何合法组织,但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

3.10.2 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各项活动和组织,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 日常管理

3.11.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个人文件进行审查和复印存档,员工解聘或离职后个人档案不退还,人力资源部应妥善保管,采取保密措施,保证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不对外公开传播。

3.11.2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能力、态度,与用人部门和员工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资等级。

3.11.3 对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态度较差或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部门有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章程和制度进行批评、教育,也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对其进行培训。

3.11.4 公司员工受到公司正式的表扬和警告以上处分都将列入员工的个人档案。

3.11.5 公司员工受表扬、警告和严重警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员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充分沟通,报总经办批准后,作出决定并公布,有特殊贡献的,由公司决定奖励。

等,其中被评为优秀和不称职的普通员工还须报总经理评审。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将由人力资源部与其沟通,对其进行培训。

3.11.7 员工的年终述职报告和评审结果列入员工个人档案。

3.12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理规范化、现代化,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招聘和录用政策。

第二条企业招聘录用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核,善于发掘人才,严格择优录用,宁缺勿滥。

第三条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工作需要不定期招聘录用新员工。

第三章招聘申请。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报管理部。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管理部编制招聘计划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企业内部选拔调配优秀人才。

第四章招聘方式和挑选。

第七条企业招聘方式有:

(1)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3)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4)在职员工介绍;

(5)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寻找;

(6)其它方式。

表。

第九条员工的挑选。

(1)对普工的招聘,由管理部和用人部门面试,确定录用人选。

(2)对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部对所有应聘资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通知面试。

面试用人部门经理和企业领导对应聘者进行考查,填写面试记录表;有必要时,可对面试者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涉外岗位还要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第十条面试准备:

(1)管理部准备面试人资料,了解面试人基本情况;

(2)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

(3)确定面试人员。

第十一条面试步骤:

(1)管理部进行应聘资料的筛选。

(2)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技能的考核。

(3)企业领导面试。

(4)汇总评估,作出判定。

(5)通知应试人面试结果。

第五章录用。

第十二条发出录用通知时,说明报到须知。

第十三条应聘者录用后,须进行健康检查、有严重疾病或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取消其录用。

资格。

第十四条应聘者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按时报到的,可取消其录用。

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六章报到。

第十五条应聘者被审核录用,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后,必须按指定日期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第十六条新入职员工携身份证明、学历及其它证书、相片等材料到管理部报到,报到事项有:

(1)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遵守规章和保护企业秘密、知识产权承诺和连带责任保证书;

(3)发放办公用品和《员工手册》;

(4)填写员工档案表。

第七条经面试被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拒聘。

第七章培训上岗。

第十八条新入职员工报到后,由管理部组织进行公司制度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第八章考核转正。

试用期后,依据试用期考核结果,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合格者转正,不合格者淘汰。

第二十条证件不全者,责令其限期在半个月内补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补齐的,予以辞退。第二十一条没有正当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辞退。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部解释、增删修改,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3.1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3.2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3.6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3.6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3.7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4.1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4.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

4.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4.2.6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4.3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5.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5.3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5.5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5.6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5.7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5.1.1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5.2.2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5.6.6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5.5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6.1.1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6.1.1.1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6.1.1.2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6.1.1.3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6.1.1.6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6.1.1.5调岗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6.1.1.6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树立企业形象和带来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对较大,决策风险较大,筛选时间长,也容易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6.1.2.1外部招聘渠道

网络招聘: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电话预约面试;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6.1.2.2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报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实施

6.2.2.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有针对性的统一组织并开辟招聘渠道。

6.2.2.2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由其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资源部部组织。

7.1应聘资料收集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7.2简历初选

7.2.1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优劣部分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初步做出选择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语言等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

b、年龄及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岗位要求;

5.2.2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试。

7.3面试

7.3.1面试时间与地点由人力资源部与各参与面试人员协商确定后统一安排。

7.3.2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下的,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包括部门负责人级),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与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7.3.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和初试;合格者填写《入职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车间人员安排至生产现场进行技能考核;复试合格的车间人员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机关部室人员还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7.3.5考核内容: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7.6履历真实程度调查(背景调查)

经面试合格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财务人员、采购部等重要职位在上岗报到前,应将工作履历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按程序进行外调工作;员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如在资料审查或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情况不属实者,将不予录用或辞退;员工上岗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或暂不便进行外调时,应提前说明情况。

背景调查时应严格注意询问的用词,尊重个人隐私。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尚未离职的,背景调查时不应向该单位谈及本公司及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该部分背景调查可在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正式离职后进行。

7.5面试结束后工作

对于复试未通过的应聘者,将其资料存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复试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后,确定报到时间。

7.6录用工作准备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入职时间、准备材料以及入职体检等相关事宜。

招聘面试管理制度

2. 有关应聘员工面试事项,均依本制度处理。

第二条 面试考官应具备的条件

2. 面谈人员自己本身必须培养极为客观的个性,理智地去判断一些事务,绝不能因某些非评价因素而影响了对应聘者的客观评价。

3. 不论应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试人员都得设法去尊重应聘者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才能和品质。

4. 面试人员必须对整个公司组织情况、各部门功能、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情形、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才能应对应聘者随时提出问题。

5. 面试人员必须彻底了解该应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学历、经历、人格条件与才能。

第三条 从面试中应获得的资料

2. 研究应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应聘者过去有哪些特殊工作经验与特别成就;

7. 应聘者的领导能力:当公司需要招聘管理者时,特别要注意应聘者的领导能力;

第四条 面试的种类

根据本公司状况,面试可分为下列两种:

2. 评定式面试:经过初试,如果发现有多人适合这项工作,这时就要由部门主管或高

级主管做最后一次评定式面试,这种面试通常为自由发挥式的面谈,没有一定的题目,由一个问题一直延伸到另一个问题,让应聘者有充分发挥的机会,这类面试通常约30至60分钟。

第五条 面试的地点及记录

2. 从事面试的时候,必须准备面试表格。通常初试表格最好是对勾方式的。在评定式面试中,最好用开放式的表格,把该应聘者所说出来的一切当时就记下来。(参阅表一、表二)

第六条 面试的技巧

1. 发问的技巧。好的面试人员必须擅于发问;问的问题必须恰当;

3. 学会沉默。应聘人员当问完一个问题时,应学会沉默,看应聘者的反应,最好不要在应聘者没有开口答时,或者感觉不了解你的问题时,就解释你的问题。这时你若保持沉默,你就可以观察到他对这个问题的对应能力,因为应聘者通常会补充几句,而那几句话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想说的几句。

第七条 面试的内容

(面试内容的重点事项)

2. 家庭背景。家庭背景资料包括应聘者小时候的家庭教育情形、父母的职业、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兴趣爱好、父母对他的期望以及家庭的重大事件等等。

6. 个人的抱负。包含应聘者的抱负、人生的目标及发展的潜力、可塑性等。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一阶段申请

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招聘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交到院办室,由院办室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院办室调查和评估岗位空缺需求后填写《空缺岗位需求调查表》连同《员工招聘申请书》报院长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阶段

1、医院内部有可以转岗或提拔的员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院长批准、并由空缺岗位部门主管和院办主管对该员工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院办室下发《人事调动通知单》,员工带通知单到院办室办理转岗手续,手续办完后进入岗前培训和考评阶段,考评合格后正式上岗。

2、对于需要向外部招聘的岗位,在院长同意后正式进入新员工招聘阶段,通常新员工招聘有以下几种渠道选择:

1:中介机构

2:人才市场

3:门口招聘

4:员工推荐

5:校园招聘

6:报纸招聘

7:猎头公司

8:其他招聘方式

第四阶段面试阶段

1:由院办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并交给各用人部门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填写《面试通知单》,并将应聘人员资料及《面试通知单》送交院办室,由院办室通知面试人员。

2:前来面试的人员需要填写《员工履历表》和测试题(测试题根据不同岗位做不同测试题)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由院办室负责人主持,会同人员需求部门主管进行面试(院办负责人主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医院的企业理念(配宣传资料),介绍医院的用人政策及待遇问题),面试中院办负责人和需求部门主管需对有意向加入医院的应聘人员进行价值观、职业性向、个性品质、能力等相关信息进行面谈、提问、测试并填写《新员工面试记录表》。

3:用人部门主管和院办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由院办室报院长批准,院长批准后由院办室发放《录用通知》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一星期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

1、员工岗前培训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天时间的集中培训。

2、由医院院办室主持岗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应配合院办室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4、新员工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为期一或二天,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

1)欢迎新进员工,致欢迎词;

2)培训计划简介;

3)医院简介(概况,医院历史、医院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医院组织说明);

4)医院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5)《员工守则》和《办公室员工行为规范》说明;

6)介绍各级主管、员工自我介绍

7)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8)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

1:参观有关医院现场;

2: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

3:其他培训管理事项

4:转岗员工培训内容: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其他工作事项

5: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

6:培训完毕,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到新部门报到上班。

7: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在员工到新岗位工作三个月后,院办室进行员工招聘评估,招聘评估包括成本评估和对录用人员的评估。

1、填写员工登记表

2、交小=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护人员交执业证书原件及资格证书原件

5、无证人员交毕业证书原件

6、个人简历一份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

4、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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