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8 07:07:01 作者:紫衣梦

通过撰写述职报告,可以客观评价自身的工作表现,并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灵感和帮助。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xx号)、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xx〕xx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政办〔xx〕x号)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规范我县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整治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我县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我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集中领域,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和跨界金融业务、股权众筹以及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整治,同时兼顾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和各项业务,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做好风险评估,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和《指导意见》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信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应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等性质的业务。

(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从事依托互联网开展的相应业务。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方式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种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通过实质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业支付机构回归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宗旨。

2.非银行业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业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不得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四)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要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一)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限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在清理整顿工作未结束前,除政府类基金外,市场监管部门暂停审批各类非金融机构。

(二)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全县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县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三)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举报渠道和违法违规线索。推行“重罚重奖”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绒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四)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明显不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的相关情况。对难以评估认定的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请xx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估认定。

(五)加强内控管理。

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全县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清全县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四、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一)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既有分工又有相互配合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维稳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国资办、县法制办、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县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清理整顿方案建议,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财政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在县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指导意见》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分工,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分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金融办负责会同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兄弟区县的沟通联系,做好跨区域专项整治的衔接配合工作;配合县银监办等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牵头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县内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牵头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负责与通信管理部门联系,配合县经信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承办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行负责配合县金融办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牵头开展通过互联网从事资产管理及跨界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县银监办负责配合县金融办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县金融办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提供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方案明确的相关字样的企业注册信息,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对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整治措施。

县住建委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县经信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信息中心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县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

县维稳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按照县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县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同时,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指导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承担互联网金融各分领域整治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外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源头维稳要求,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

五、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摸底排查。

制定清理整顿方案,并向市领导小组报备。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领域的情况进行清查。市场监管部门、通信部门提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网站备案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网站名称)中含有“金融”“网络借贷”“投资管理”等前述字样的企业作为摸排线索。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要加强合作,互通汇总摸查情况,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支持,跨县经营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完善本地清理整顿方案,此项工作于xx年7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清理整顿。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或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要求。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交易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此项工作于xx年11月中旬完成。

(三)督查和评估。

各乡镇和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自查。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中期评估,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现一批的,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此项工作于xx年11月中旬完成。

(四)验收和总结。

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乡镇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形成本行政区域或牵头领域的整治报告,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xx年12月中旬完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xx县专项整治报告,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步做好xx市对我县的验收工作。此项工作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

六、坚持标本兼治,建设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彻整治工作始终。

(一)完善规章制度。

立足我县实际,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创新业务,探索监管规则和方法,向省、市金融管理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积极研究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对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实施“穿透式”监管。

(二)加强风险监测。

探索互联网金融产品集中登记制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依靠对账户的严格管理和对资金的集中监测,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有效监管。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发布系统。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扩展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三)完善行业自律。

建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建立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的约束力,开展风险教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做好本工作方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以案说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年5月20日开始,至**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年5月19日。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光。

副组长:喻文兵。

成员肖科彭蟠桃陈清宝王秋芳。

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来我镇检查的为县检查二组)。

检查二组:带队领导符灿阳。

成员:发改局2人教育局1人。

检查区域:横市、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巷子口、沩山。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2、就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强化校长负责制,着力解决强制搭餐问题,严格落实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全面加强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运行及落实情况,确保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4、全面发挥民主监督。建立社会、家长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促进社会监管的常态化,并形成膳食委员会与教育、物价积极互动的联系机制。全面落实菜谱公示、期末结算等措施,加大对社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工作合力,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学生伙食管理。创新监管手段,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县教育后勤办常年分三组逐校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明查暗访每年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管。

6、严肃查处。对从**年9月1日起,发生的强制搭餐、伙食费价实不符等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责任人按作风建设的要求移送职能机关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检查人员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制的原则,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同时,继续将“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一并列入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

(二)大力宣传,注重收费调研。检查中,要向被检查单位大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帮助他们完善管理制度,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免除住宿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积极研究教育收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三)吃透政策,确保查深查透。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年来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吃透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检查中要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尺度合理。要全面、系统的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四)严格程序,恪守廉政规定。检查人员进点检查时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禁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一个单位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都要对检查结论签字认可。同时,复核人员也要对复核过的情况签字认可。禁止索、拿、卡、要。

流沙河镇中心学校。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要求,认真对市市教育局、卫生局文件的要求,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老师专管,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情况。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300余人,教职工50余人。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桌椅用后要擦干净。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务长负主要责任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学校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要求领取人签名。保管好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年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定点屠宰监管,提高上市肉品质量,确保生猪肉类消费安全,以及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肉食品安全质量文件精神,我镇在辖区内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部署。这项工作一开始,就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安排布署工作。为使全镇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也成立了相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整体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二)部署周密,制定方案。这次行动制定了《新兴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内容、目标及实施步骤。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更为全面、详细的具体方案,也成立了相应工作班子,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部门配合,责任明确。全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切从全局出发,明确职责,积极行动。在集中整治阶段,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xx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派出执法车辆x辆,所有人员统一行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执法效果明显。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们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xxx余份,并组织屠管办、畜牧检疫、工商等部门的人员深入市场做巡回宣传,上门讲解法律法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我们加大了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定点屠宰管理秩序。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內私屠滥宰窝点清理打击,经过这次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案件x起,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x个,缴获并无害化处理私屠肉xxx斤,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屠宰场出场肉品的检疫检验。

(二)加强了市场鲜肉产品的检疫。整治期间对城区的x个鲜肉肉品供应市场的鲜肉都经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实施检疫检验,合格的由检疫员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讫印章方可入市出售,经验疫检验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确保了市场的肉品的安全、放心。

市场稽查监管难度大。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结束,联合执法高压势态的解除,极个别违法分子又开始与屠管办执法人员玩起了“游击战”,城南个别私屠滥宰窝点转移到了监管范围之外或更加隐密的地点。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力度。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难度高,不是靠一天两天就能管理好,也不是靠一次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问题,必须要天天管,时刻不能松。我们将继续加大猪肉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私屠窝点和非法肉品交易的行为;采取对城南、城北两大市场进行全日制监管制度,严格检查上市肉品,切实保证肉品的安全。

(二)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后要加强部门协调,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合力,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建议由镇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抽调固定的工作人员,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经费由政府或有收费的国税、地税、畜牧和镇机械化屠宰场等单位分担。逐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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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传销组织,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四)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五)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六)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区)要明确村(居)委会、社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既要打击和取缔外来企业和人员来我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又要制止所辖区域人员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要在宣传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上下功夫,使传销毒瘤在我县境内无生存土壤。

(七)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八)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九)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十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十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公安局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汉寿支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县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入校园。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十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县工商、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十五)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区)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及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措施,月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对全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总结阶段。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对打击传销工作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县打击传销联系会议办公室。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区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xx区商务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商务委的指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了自身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区商务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专门科室负责生猪屠行业监管工作,成立了xx市xx区商业法规监督检查所作为执法主体,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的执法工作,并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目前,我局从事生猪屠宰的执法人员从两年前的8人增加到现在18人,使得执法力度、执法频度大大增强,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一是对企业管理、肉品检验和屠宰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屠宰专业知识,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定点屠宰企业以签订协议、合同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确保货源基地所产生猪不含“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建立严格台账制度,对每一批生猪来源的省、市、县、养殖场名称、所有者姓名、数量、销售去向等基础数据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实现可追溯制度。

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高检测水平。为防止含“瘦肉精”的猪产品流向市场,把好宰前关,根据市、区商务部门的要求,区定点屠宰企业配备了“瘦肉精”检测装置,对每一批生猪都要进行宰前抽检,“瘦肉精”的抽检率已达到3-5%。

四是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市商务委安排了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无害化设施升级改造,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实现对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时时监控。

五是区商务委执法人员对xx第五肉联厂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屠宰企业9次。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情况、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特别是对该厂的生猪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进行了监督检查,以保证出厂肉品质量。检查中,要求该企业如发现病害生猪,要查清病因及时作无害化处理,每日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区商务委。截止到目前(7-11月),共检出宰前病死猪590头,无害化处理生猪肉品64131公斤。

三、加大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和集贸市场生猪产品检查力度。

区商务委始终把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采取部门协作、公布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严打生猪屠宰中的违法行为。通过治理整顿,私屠滥宰得到有效控制,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屠宰量大幅度上升,今年1-11月份共屠宰生猪1461472万头,优质品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肉品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结合重大节假日,会同工商、动监等部门对水屯批发市场、xx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生猪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从而有效的杜绝了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完善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流通秩序。

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农副产品市场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建立“场厂挂钩”制度。企业利用现代化连锁物流建设配送系统,推进品牌经营,建立安全猪肉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为群众吃上放心肉提供便利。目前,xx第五肉联厂有销售网点1000余家,产品畅销于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部队机关院校、社区和内蒙等市场,产品的销售在xx占有30%的份额。

五、目前存在问题。

从目前的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来看,由于私屠滥宰窝点多隐藏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聚集区,又大都为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发现的私屠滥宰行为多数不会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因此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我区的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从而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加大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在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的同时,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继续对市场、超市等生猪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少量存在的私屠滥宰现象进行查处,以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维护肉品市场秩序。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意见》(农医发〔xxxx〕xx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部门、各镇职责,通过强化措施与部门配合,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和屠宰检疫制度,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确保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对非法屠宰窝点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严惩。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监管力度,监管各定点屠宰场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思想汇报专题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消毒及安全等制度。

3.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凡未加盖动物卫生检疫印章、定点屠宰场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合格证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经营“白条肉”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一)自查阶段(xx月x-xx日)。

1.组织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区农林委于xxxx年xx月x-xx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待宰静养、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社区)自xxxx年xx月x-xx日,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进行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未取得证照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自xxxx年xx月x-xx日,负责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未加盖动物检疫印章、定点屠宰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对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白条肉”的违法商户予以严厉打击。

4.区公安分局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私设生猪屠宰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范文写作销售经营活动进行查处,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月xx-xx日)。

由区教体局、农林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各镇和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经营主体资格审核,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屠宰、经营病害、劣质、“白条肉”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规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落实具体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各部门、各镇(社区)要开展联合行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甘孜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稻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2004‟8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学生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学生安全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必须有一个稳定的校园环境,文明的社会环境.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配合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一方面制订了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成立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由两名副校长担任整治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成员由九名教师组成,大家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保证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全面普查,突出重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且增设了门卫,学校大门按时开放,这样,保证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能随便进入校内,牲畜被彻底拒之门外。校园环境得到了净化,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加强寄宿制学生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伙食团的管理。首先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和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食品的采购到定点摊位,具有“qs”标志;食品的存储,要规范,采购的蔬菜要新鲜,做到当天吃当天买。其次是坚持熟食留样制;再是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而且要求随时保持厨房及食堂内外清洁,随时消毒,确保了学生生命安全。

五、密切与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配合,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及道路安全。

在抓好校园内安全管理的同时,学校还注意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十一月中旬,学校邀请了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求学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必须自身要遵守交通法规,懂得消防的基础知识,安全上网,健康上网,不登录黄色网站等,利用十二月一日“艾滋病”宣传日,对学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基本知识,要求每位学生要自尊、自爱,珍惜生命。

六、做到“回头看”、“回头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学校整治工作小组确定了日常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系会,每半月一次复查,每月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生安全。

通过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校园内秩序井然,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利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努力,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于xxxx年3月至xxxx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x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开展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医药企业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监管,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控制、连锁和报警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一)部署排查阶段(xxxx年3月至4月)。

各级安监部门按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整治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医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xxxx年4月底前,将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xxxx年5月至12月)。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掌握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程落实考核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三是对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使用、储存装置,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20xx〕95号)的规定进行自动化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参照《xx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督促企业运用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xxxx年12月)。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治理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进度。各级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进度,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监局应于每季度末上报《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度表》。20xx年1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安监局。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09年,我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馆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馆长亲自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工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对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各方面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经常性地对干部职工开展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小广播、板报、电子屏幕等途径,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他们接受比较系统的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重大节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安监局进行检查。冬季,对电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馆安全工作水平。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专项治理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代管。初步完成了“组账村代理乡监督”工作,目前全乡54个村小组已有32个村组资金纳入了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

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2、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4、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5、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淳化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淳组发151号)要求,结合《淳化县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7+1”整改方案》(淳字(2020)45号)精神,现将我区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

我们把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于8月28日召开了我区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习计划,要求在这一阶段要着力抓好思想认识、专题学习和交流讨论。

二、认真学习,开展讨论。

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扎实做好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请示精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通过学习,大家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章立制,以案促改。

结合前期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完善和细化了我区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特别是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干部作风问题,坚决杜绝慵懒散漫虚、“四风”等问题发生。

四、查摆问题,制定台账。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自己查、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扎扎实实查摆问题,制定了新区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规定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开展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根据总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任务,液化气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团队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液化气抽、灌、贮、运、销的特点及易燃、易爆的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围绕着安全运行、安全供气和安全施工等狠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今年1-10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2829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829户,施工埋地管6718.8米,施工架空管4094.9米,点火户数2210户,更换有问题的表具530块,购进液化气量3750吨,销售液化气量3033.47吨,回款资金710多万元,气差率有效控制在12%,110出警次数33次,共建调压箱254个。

开展专项整治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众所周知,老小区整治工作一直是政府和居民关心的焦点,同时也是区委和区政府贯彻落实人本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开展专项整治。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

岗位职责。

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

组长:李贤才。

副组长:沈剑斌、柯美滚、瞿世强。

成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经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阶段工作,我院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体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红包”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得以培养,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新的台阶。

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需要,是迅速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

》要求,我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各阶段整治,使我处在机关作风上有了明显改进,每个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得到升华,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我处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

我处为做好这次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研究了《**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对我处的各阶段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做了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处长明确了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具体做法,进一步调动我处干部职工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进行边学习边讨论,讨论有命题、有实质性的内容,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共同探讨有利于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主要学习了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省直机关工委、中国**局、**局等有关加强作风建设文件。同时我处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

心得体会。

三、认真查找问题,明确整改目标。

此次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是以“精神状态佳、行政能力强、服务群众好,机关风气正”为目标,使**局机关成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表率,成为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表率,真正建成“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对照“目标”检查,我处同志都能从根本上找缺点,找不足,逐条排查出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以及问题的危害性及今后努力整改的基本方向和措施。对照检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工作中存在共性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过去学习氛围不够浓,对加强学习的认识不够,缺乏紧迫感。虽然都能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工作忙为由,不能长期坚持,学习时多以应付为主,学习笔记常用工作笔记代替,学习上抓得不严,学得不透。

二是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中总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按部就班,只立足于把工作做好,不追求于在工作中创新,工作中缺乏开拓精神。

着重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经常性的党政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学习制度,常抓不懈,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更新观念,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新理论、新法规,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自身整体水平。

2、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能。

把改进服务和促进发展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宗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努力拓宽工作思路;要具有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能墨守成规;要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转变工作作风的第一标准。

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机关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学习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精神状态佳、行政能力强、服务群众好,机关风气正”的目标,为“”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按照都江堰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批发)店,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

(二)整治重点。

1、生产加工环节。

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现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2、流通环节。

食用油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经销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3、餐饮消费环节。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来源;餐饮服务企业自制油情况;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情况;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严格食用油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加强对食用油加工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和抽样检验,督促企业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和成品油检验、出库销售台帐,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加工点和小作坊,依法查处加工劣质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的整治。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经营食用油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督促食用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食用油经销户,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经销包装标签标识、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企业。

(三)加强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企业(尤其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使用及自制食用油的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食用油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并加强抽样检测,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31前):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部署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用油来源,为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加工销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镇食用油市场。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调组织开展具体专项整治行动。镇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4月20日——30日):各村(社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法、措施、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到镇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部门要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等违法生产加工食用油、销售或使用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普及食用油的营养安全以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并认真做好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对食用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管档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发现机制和宣传机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确保食用油消费安全。

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省级机关作风整顿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把握特点,聚焦问题、全面整改,系统上下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发生了明显变化,试点工作、突破性工作、重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作风整顿成效逐步显现。省作风整顿第12督导组三次来我厅督导都给予了较高评价,在省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中我厅获得优秀等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作风整顿。

厅党组始终把作风整顿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统筹谋划,强力推进。成立了由潘爱良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设立了专职办公室,为作风整顿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清单,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工作。一是查摆问题。查摆梳理厅机关存在问题21个、处室72个、个人188个,研究制定了41条整改措施。二是建立清单。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细化建立了32项重点工作落实责任清单。三是对照整改。对纳入作风整顿重点工作落实责任清单的32项内容,作风整顿办公室专人盯办、跟踪问效。

(三)多措并举,不断深化作风整顿工作。厅党组先后三次专门开会谋划布局、完善措施、解决难题,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协调推进,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分包县局的方式深入基层、研究对策、具体指导,作风办采取周督促、月督办、季通报的方法强力推进,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作风整顿期间,通过简报、通报、内网专栏等方式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传递精神、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作风整顿开展以来,在省作风整顿快讯刊稿9篇,印发简报13期,在各类报刊发稿85篇;编印了《河北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整顿典型100例》,上报各类典型7个,促进了国土系统作风整顿的深入开展。

二、攻坚克难,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各单位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推进工作”这一作风整顿的根本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攻坚破难、创新有为,确保了中心工作的落实、重点工作的推进,国土资源职能的履行。

(一)探索创新,有效解决发展难题。一是内设机构改革如期完成。内设机构压减比例为18.2%,行政编制精简比例为10.2%。二是流程再造有了新突破。三是简政放权得到有效落实。我厅依法行政工作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四是定州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组织修改完善了《河北省定州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范了《定州市土地征收暂行办法》、《定州市关于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二)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一是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成效明显。土地规划指标实现新的“两减一增”。二是高标准完成了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截至12月底,全省11个设区市全行政区域及定州市辛集市已全部实现“发新停旧”工作。四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完成,划定成果在数量、质量、形态布局上符合国家要求。五是全力以赴、积极应对“7﹒19”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7﹒19”特大洪水发生后,我厅第一时间组成了12个应急专家组奔赴受灾地市,开展应急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我厅技术优势,先后派出11架无人机参与抢险救灾。研究制定了灾后重建支持政策和《“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六是用好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我厅全方位多层面提供土地政策支撑,全力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阜平县土地扶贫工作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七是制定完善了绩效管理办法。制定了《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编制了20职能绩效目标。八是全力保障旅发大会项目用地。我厅被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九是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成功。12月13日,在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大会上,国家海洋局对6个获十三五首批“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进行了授牌,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成为我省首个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

(三)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实行“四零”承诺服务。9月初,省第12督导组对我厅政务大厅进行了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不定期对办公秩序进行了检查通报。作风整顿办公室会同驻厅纪检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先后三次对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上班纪律、工作纪律、政务值班纪律进行了检查,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秩序,树立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注重巡查监督。驻厅纪检组3月至11月,组成三个巡查组开展了系统内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整改要求,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实行厅领导接访包案督访制度,大力推进疑难重点信访的解决。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经过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作风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为官不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但深层次的思想根源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二是系统上下对作风整顿工作都非常重视,但少数单位也存在规定动作不到位,自选动作没特色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赵克志书记提出的“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要求,总结经验,固化成果,围绕国土职责,做到三个结合:。

(一)要把作风建设与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决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政风、行风。

(二)要把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和完成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确保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自觉用过硬的作风去面对国土资源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的管理和建设水平。

(三)要把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作风整顿已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及时转化为相关制度、规定;善于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管理之中,注重点滴养成,抓经常、抓规范,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让我们的孩子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我园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切实加强幼儿接送安全,认真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由行政人员及值班老师进行监督执行,接送高峰期,行政值班人员及值班教师在门口进行巡视,严防幼儿冒领或走失;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来接送幼儿,确保幼儿接送途中安全;完善门卫考核制度,落实门卫职责,有效促进幼儿在园安全。

我园积极利用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家长推广交通法规常识;利用家园栏和“告家长书”这些宣传载体,让家长明确自己具有教育职责、管理职责、自觉遵守的职责等等。从而不断提高家长的道德法制意识,使其从自身出发,在路上时,常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诫,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当幼儿坐在家长驾驶的车内或父母骑的自行车上时,家长应因势利导让孩子明白怎么乘车,安全带怎么系,乘车应注意的事项等交通安全知识。我园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形式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游戏活动使幼儿对交通规则有一个初浅的印象,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了解交通法律知识,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班级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如设立交通安全角,张贴有关交通安全标志的图片等,提高幼儿对交通标识的识别。

通过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园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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