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

时间:2023-12-01 18:25:34 作者:JQ文豪

单位成就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我们也应该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发展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xx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社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的要求,结合我社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供销社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社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六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综治安全股、合作指导股、社有资产运营指导中心。全社现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72人。

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道,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问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收入预算: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795.99万元,其中:供销社部门预算收入中没有非税收入项目,全部来源于预算内拨款,预算收入完成率100%。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总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确保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预决算公开:2020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社在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供销社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三公”经费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联审会签制度,加强对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社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销工作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1、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全系统预计实现商品购进总额26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0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汇总利润1800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连锁销售额5.8亿元、电子商务销售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0%、350%,农产品市场交易额15.8亿元,同比增长180%。

2、全面完成综合改革工作任务。今年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收官之年,现已建成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个,乡镇基层供销社12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34个,实现了县乡供销服务覆盖率100%,并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贯通。在12个乡镇建成了1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社,服务面积达到100%。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52家,新增托管土地1万亩。全面完成中央、省、市部署的综合改革任务。

3、狠抓疫情防控期间农资供应工作。受疫情影响,春耕备耕物质缺口较大,社属网点肥料缺口8000吨,县社组织基层社农资供应点积极筹措资金,并广泛联系湖北省外的农资厂家组织货源,将8000吨农资组织到位,解决了全县农业生产用肥需求。今年,县社各企业承担了全县70%肥料、30%农药、种子和农具的供应任务,全年销售肥料、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5万多吨。

4、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县社各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托管稻虾和蔬菜土地20多万亩,采取政策引导、技术服务、金融支持、产销对接等办法帮助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了南县稻虾和蔬菜种养计划的下达,保障了粮食和蔬菜稳产增收。

5、圆满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专职扶贫队员蒋伟已驻扎班嘴村3年,对25名扶贫对象采取发展产业、实施救助、引导就业等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每年抽取10多万元资金用于班嘴村公益事业和慰问资助贫困户。目前,该村25名贫困户全部脱贫。

6、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12个乡镇建立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中心,全年回收废金属、废纸、废橡塑等可利用垃圾1万多吨,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7、综治维稳没有出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全年到县社机关上访400余人次,但没有出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2020年,我们还存在经济基础差、服务能力弱、班子和队伍建设问题突出等问题。2021年,争取实现商品购进总额28.6亿元,商品销售总额33亿元,利润198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0%。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壮大基层组织综合实力,努力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请财政根据供销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驻村扶贫、社区共建及退休人员节日开支等常规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无。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无。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公开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流感监测、手足口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布鲁氏菌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癫痫防治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青少年视力调查、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鼠疫防治等17个疾病控制项目,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依照《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细则》,中心组织各项目管理科室从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评,同时进行了项目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总体评价良好,评价平均得分为95.95分。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制定了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资金使用,明确2018年项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工作。

2、资金分配

重大公共卫生服疾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转款专用进行了列支;部分项目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具体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分配灵武市预算金额163.7万元,实际到位163.7万元,到位率100%;灵武市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编入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准后60日内下达到我单位,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100%;截止2018年12月底各项目共计支出1663031.55元(其中利用2017年中央专专项结转资金支付1496681元,利用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支付166350.55元),实际支出率达100%,2018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16%,支出合规率100%。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市卫计局制定了灵武市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方案,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总结分析等工作。全年举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专干、村医400余人次。市疾控中心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项目督导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工作。

(一)目标完成情况

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

2018年全市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为100%,常规疫苗应种75634剂次,实种75492剂次,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报告接种率均保持在98%以上。脊灰、麻疹类疫苗目标人群查漏补种接种率为98.77%。报告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1例、麻疹监测病例2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3例。

2、不明原因肺炎项目

2018年各医疗机构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未发生sars、人禽流感疫情。

3、手足口病防治项目

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报告手足口病病例54例、采样53份(未完成全年60份的采样任务),采样率为98.15%,任务完成率88.3%。53份标本及时送检,分离出ev71病毒2份,cox16肠道病毒5份,其他肠道病毒6份,阴性40份;未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4、流感监测项目

2018年,灵武市人民医院内科、儿科、感染科门急诊就诊34704人次,监测到流感样病例295例,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无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5、艾滋病防治项目

按照《2018年宁夏艾滋病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市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部门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例会,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愿咨询检测任务1000人次,完成1048人次,任务完成率100.48%;哨点监测任务400人,实际完成监测400人,任务完成率100%;解毒药物维持治疗:2018年服药17人(较2017年服药20人减少3人);抗病毒治疗:截止2018年12月31日,辖区内存活且可随访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5人,其中54人在市医院接受抗病毒治疗,不服药者7人,失访4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3.07%;随访干预:全年cd4检测51人,感染者规范随访比例为82.25%。重点人群干预:2018年6次进校园宣讲,向广大亲少年学生宣传艾滋病健康知识,覆盖8000人次。1次进工地,对流动人群进行健康宣教,覆盖100人次以上。高危行为干预报表及检测份数报表全部于每月10日前填报至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各项工作均按时完成。

6、结核病防治项目

2018年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初诊病人351例,拍x线胸片340例,拍片率96.87%;门诊查痰338例,查痰率96.30%;报告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150例,到位148例,总体到位率98.67%;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其中病原学阳性病人49例、涂阴病人42例,单纯性结核性胸膜炎12例,肺结核患者病原性阳性率为53.85%;对24例病原学阳性患者家属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达48.9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高危人群15人,耐药筛查10人,筛查率66.6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治疗成功人数63人,治疗成功率为61.17%;已管理肺结核患者100例,规范管理率97.09%;规范服药肺结核患者94例,规范服药率91.26%;及时完成了灵武市一中、职教中心和英才中学3所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为进一步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慢性病,2018年截至12月底累计建立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步道3个,健康小屋5个,累计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69个。各项建设布局合理,规范,设备完整,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慢性病示范区复审。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

自2010年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实施以来,累计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12例,确诊并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15人,在管患者987人,死亡患者72人,失访患者28人,检出率为4.19‰,管理率为97.24%。规范管理910人、规范管理率85.45%,服药856人、服药率86.12%,规律服药489人、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服药人数382人,服药率85.8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249人、规律服药率55.96%。

9、癫痫防治管理项目

2018年新增管理病例32例,累计管理癫痫患者310例。任务完成率100%。

10、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初筛调查完成率102.2%,心血管病高危对象干预率98.23%,心血管病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率85.46%。服务对象满意度96%。

11、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项目

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5115人,完成率100%(5115/5000),阳性结果为0;家犬驱虫9136只,完成率61%(9136/15000),采集犬粪534份,犬粪抗原监测317份,监测完成率100%(317/300),阳性2份,感染率0.63%;累计监测猪572头(只),完成监测任务的100%(572/500)。

质量完成情况:已对确诊病例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对服药病人每半年随访一次,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2、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1500人,完成率100%(1500/1500),确诊患者46名;病例治疗督导82例,完成率100%(82/80);职业人群干预1500人,完成监测任务的100%(1500/1500);服务对象满意度94.2%。

目标质量完成情:已对确诊病例登记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3、地方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已完成采集盐样300份、尿样300份,甲状腺b超检查200人;根据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对永利村、沈家湖村、果园村的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及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18年合格碘盐食用率92.6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75.2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148.3ug/l,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率100%、工程运转率99.8%、水氟合格率99.8%,防治知识知晓率86%。除孕妇尿碘中位数、防治知识知晓率外,均已达到目标要求,并将总结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4、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1份、监测点情况调查表20份、入户调查表100份、农村学校卫生情况调查表5份、土壤采集与监测结果报告40份。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2018年宁夏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市农村环境土壤采样监测工作,共采集土壤样本40份(其中20份送自治区cdc进行重金属检测、20份留中心实验室进行蛔虫卵检测),检测结果:重金属均未超标,蛔虫卵阳性样品4份,占20%,活卵未检出。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该项目。

15、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目标为1200人,实际完成监测人数为1203人,完成监测目标率100.25%;录入有效监测人数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95.83%。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龋齿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的复测,以质控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6、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半年完成枯水期采样47份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完成丰水期采样49份的目标任务。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上半年枯水期采样47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6份;下半年丰水期采样49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9份。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

17、青少年视力调查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共监测2554人,按监测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屈光检测的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18、鼠疫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宁夏鼠疫监测方案》要求,超额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能够及时上报和总结汇报,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2)媒介病原学检测:全年应梳检鼠300-500只,实际梳捡鼠982只,完成率100%。其中染蚤鼠428只、获蚤1399匹,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3)动物血清学检测:全年应采集血清不少于100份,实际采集血清218份,完成率100%。所采集血清用间接血凝微量法进行检测,血清间接血凝试验结果滴度1:4,全部判定为阴性。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样方调查206公顷,捕鼠503只;完成逐日捕鼠5589夹次,捕鼠270只;完成细菌学检鼠982只,媒介病原学检测1399匹,分离培养全部阴性;按时完成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做到全年无错报、漏报事故发生,网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相符并一致,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2018年4月-11月按照监测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了监测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二)项目效果

1、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减轻了服务对象筛查、治疗费用负担;及早预防疾病从而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2、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掌握了目标人群的健康状况,普及了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意识,群众对项目核心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为70%;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知晓率为80.5%;学生鼠疫防控知识知晓率为99%。通过疾病监测和高危筛查,及早发现病人,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止了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慢性病的发生,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免费治疗项目管理的患者,患者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降低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发生率。

3、可持续影响项目工作的实施,使群众掌握了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4、受益群体满意度

通过群众和患者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儿童家长预防接种满意度为90%;心血管高危人群患者满意度为96%;结核病患者服务态度满意度为100%,方便程度满意度90%,治疗效果满意度95%;2018年治愈和完成治疗的布鲁氏菌病患者满意度为100%;鼠疫防控知识满意度为100%。

(一)利用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2018年项目支出,造成当年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

(二)个别项目工作下达的个别指标未完成。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存在患者流动性大,随意更换住址及电话号码,易造成失访。

(四)包虫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基层影像专业技术人员少,操作技术亟待培训提高。

(五)结核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外院治疗患者随访管理不规范。

1.强化项目宣传。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宣传力度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积极主动参与项目,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项目培训。加强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项目培训工作,重点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3.强化项目督导。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督导评估,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4.规范资金使用。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单位绩效评价报告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正20xx年春学期开始制定,并于当年九月一日正式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考核项目主要是达标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单项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期终综合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实施五年来,总体运作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先将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1、绩效考核注重拉开差距,体现一定的激励作用。

学校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根据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强化教师工作绩效的考核,将绩效工资比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实绩显著教师倾斜,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20xx年春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600多元,秋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200多元。

2、绩效考核内容全面细实,涵盖多方面重点工作。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重点是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德情况;“绩”的考核重在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

3、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方案实施有群众基础。

学校考核方案制定依据是《扬州市邗江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方案在广大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然后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方案。最后将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因此,我们认为绩效方案实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考核方案几经修改完善,凸显重点工作的考核。

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使方案更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成熟。20xx年10月,学校从强化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方巷小学关于教师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并与11月执行。20xx年2月学校从10个方面修订完善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方案和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1、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绩效方案实施五年来,学校领导班子绩效津贴标准较低,与班主任津贴相比由一定的差距。从20xx年绩效分析表上可以看出中层与班主任绩效平均数每学期相差430元左右。这已经影响了中层班子积极性。建议教育局统一制定不低于班主任津贴的标准。

2、对教师绩效考核的综合考评档次未能细化。

学校将期终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够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例如同轨年级教学质量获得第一名的教师,绩效考核中因某种原因未获得优秀等次,在综合考评时与其他教师一样获得合格等次,那么这位教师实际教学绩效在同学科中未能体现。

3、对工作量的确定没有进行全面细致地量化。

现行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一般由几块构成:主要包括教师所带班的学生学业成绩、课时、教研情况、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出勤率、备课、作业批改及辅导等方面,但是不同学科之间、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后勤与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应该怎样换算颇有争议。虽然区局在宏观政策上出台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细化的标准。作为基层学校,不太好平衡,而且也会因各校所实行的方案侧重点不同造成同等条件的教师,却因在不同的学校任教,导致工资收入产生很大差别,这样反而不利于激励教师。

4、对教师绩效单项奖励的考核力度相对弱化。

在绩效单项奖励中,学校对教师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方面考核力度相对薄弱。《方巷镇中心小学教师参加或辅导竞赛获奖奖励细则》还是五年前制定的,其要求与奖励标准已不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如细则中明确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奖励标准,每篇文章50元。)。

1、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

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制核定学校用编,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让,不能干者靠边站的氛围,做到按劳取酬,按绩分配,真正破除不劳而获的现象。

2、促进学校平衡,体现社会公平。

财政上尽可能提高绩效发放标准,使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得以体现。区人社局、教育局要统一设定学校各类津补贴标准,以缩小学校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

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

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预算单位绩效评价报告

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隶属于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是一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教育相关行政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2.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方案,教师岗位安排合理,教师学历达标100%,完成了区管校用、教师交流、帮扶支教等任务。

3.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利用行政会、职工大会和校会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范知识学习。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学校设校长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校长2人,工会主席1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学校编制54人,20xx年实有教职工62人,退休职工63人,调入1人,调出2人。24个教学班,学生948人。

(三)资产情况。

本年年末总资产532.43万元,主要由以下五个项目构成:银行存130.82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6.35万元,固定资产367.93万元,无形资产2.33万元,其他应收款5万元。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分类表述)。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我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20xx年当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为1184.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983.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18.1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4)“三公经费”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xx年我校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包括:

(1)教育事业发展经费60.00万元。是学校商屋出租收入缴非税入国库纳入预算的计划资金,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和缴商屋出租的各种税费等。

(2)“三免一补”经费(民生)1.32万元,用于学生免作业本费。

(3)“精准帮扶支教行动”经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支出。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度无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学校市区级下拨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20xx—20xx年度第四批财政教育资金———精准帮扶支教教师生活补助经费4.17万元。

2、20xx—20xx学年度教育优秀人才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经费8.7万元。

3、20xx年第三批财政教育资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专项经费)1.5万元。

4、20xx年义教育质量奖学金1.65万元。

5、20xx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0.67万元。

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本年在校学生948人,教师培训达62人。

质量指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抓好师资培训,提高育人水平;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

时效指标:20xx年度1—12月。

成本指标:教育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和项目支出)95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保障教学正常开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立足现实,促进特色班级品牌化;生态效益: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学校信息教育设备设施,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下,让所有的学生经过我们的教育,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发展,具有自主持续发展的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教师工作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制度、教师出勤制度、教师教学常规制度、班级学生常规管理等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学校管理规范化,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家长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社会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派出支教教师2名,支援1所学校,受援学生280人左右;

2、“三免一补”项目,享受免费教科书、免作业本费用的学生达948人,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19人。

质量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三区人才计划”促进均衡发展,为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三免一补”项目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行免教科书、作业本费,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时效指标:20xx年度1—12月。

成本指标:

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三区人才计划”经费4.16万元;

2、免作业本费2.85万;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0.9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和“三免一补”政策,帮助受援学校推进课堂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定理考核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乡(镇)中心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改革与发展互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生态效益:促进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教学发展;形成城乡教育精准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家长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受援学校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二)无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自评结论。

20xx年度学校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合理分配资金,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效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本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质量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和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继续以“四名教育,五彩人生”品牌建设,通过拼搏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全面推广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收费、结算公示的透明化,做到了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归档规范。

4、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东区处于前列。

社会效益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学校立足现实,进一步办好特色小班化品牌,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办学规模。届时根据形势的发展争取上级支持,完善学校信息教育设备设施,力争做到全市领先学校。

2、办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生态效益指标达到以下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下,让所有的学生经过我们的教育,使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全面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达到以下目标: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教师工作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制度、教师出勤制度、教师教学常规制度、班级学生常规管理等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学校管理规范化。

本年度区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认真贯彻落实精准帮扶工作,帮助受援学校推进课堂改革,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定理考核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乡(镇)中心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改革与发展互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三区人才计划,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一)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绩效目标未存在偏离,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下列问题:

1、学校财务人员身兼数职,专业知识水平低,对绩效目标部分概念模糊。

2、绩效目标的设定需要各个部门分解汇总,全员参与,相互协调,学校对绩效评价还未建立全员参与的意识,部分绩效目标无法量化。

(二)改进措施。

1、注重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加强思想和业务培训。

2、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评价意识和方法,细化财务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监控,并按要求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公开公示。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20xx年区人大部门预算批复收入153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7.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95.61万元,截止20xx年年底实际执行1716.67万元,执行率112%,其中基本支出执行897.63万元,基本支出执行率为:95%项目支出执行819.03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13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绩效考核方面。

2、预决算公开。

20xx年度分别在呈贡政务网和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对20xx年预算进行公开,20xx年年终决算公开。

3、存量资金。

响应财政快速消化存量资金的要求,区人大20xx年初结转结余为0元,合理有效使用资金,20xx年无存量资金,同时当年末结转结余0,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

4、资产管理。

20xx年年末资产合计760826.4元,其中货币资金137243.98元,固定资产净值334082.97元,20xx年新增固定资产0元,无形资产净值197531.05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1968.4元。

5、三公经费。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20xx年人员变动较频繁,单位内控制度制度略有调整与增加。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等。

20xx年年初预算15326465.2元,20xx年年末决算17166674.39元,预算执行率112%。20xx年财政拨款支出17166674.39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329.54元,占总支出的52.29%;项目支出8190344.85元,占总支出的47.71%。20xx年年末结余为0,无结余,当年收支平衡。

资金使用由科室提出申请,填报项目绩效跟踪表,提交科室主任审批,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再交由财务人员交到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申报,同时财政系统录入资金用款计划,等财政资金流程审核通过后,科室提交需要支付金额,单据齐全,领导审批后,支付资金。

评价目的梳理资金、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分享经验、科学合理使用资金,让资金产生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绩效评价工作按季度开展,由办公会通报当季度执行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实施资金动态,各科室发表各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并争对目前进度与开展情况讨论与研究,找出目前开展中的难点,探讨出下季度工作开展安排,并对年初绩效目标各项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找出应对办法,并及时进行二次跟踪与评价,全年下来,所有科室对项目有了更深入分析评价。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xx年年初成本预算15326465.2元,实际执行17166674.39元,省市级拨入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2、效率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3、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从效益性来说,项目的预期目标基本达标,完成程度约95%,所有项目对经济的推动有着一定程序的影响,让更多社会群体享受更多的政策措施,集思广义,推动更社会不断的进步与发展。

(一)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建设还需加强,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人大监督工作刚性措施的`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各类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区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

(四)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人一委”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专(工)委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常委会机关服务和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特殊事项的项目,能否可以不按统一进度考核来执行。建议允许一事一议来打分。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22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一)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18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20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申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1.部门整体。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22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预算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职责与编制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xx〕123号)和《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党发〔20xx〕1号),县人社局的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1、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

(4)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及有关文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实施县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工作。

(13)负责县人民防空、外事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烟叶生产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15)负责县政府办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16)负责县政府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将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人民防空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将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督办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司法局,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设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将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2、机构编制

县政府办总编制数为98人,行政编制32名、行政工勤3名,事业编制53名,20xx年12月底实际在职人员74人(行政26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45人)。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设18个内设机构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秘书五股、秘书六股、秘书七股、秘书八股、文书股、县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放管服改革股、外事股、议题案股、行政股、人防股、人教股。

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社情民意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

1、部门全部资金收支

(1)预算收支。根据德财预〔20xx〕1号文件县政府办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24269995元,其中基本收支9569995元:工资性收支8595795元,公用经费收支974200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决算收支。根据本部门20xx年决算报表20xx年决算收支为12424982.90元,基本收支923413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自评得分98分;公用经费收支882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自评得分98分。

3、结转结余

根据决算报表,县政府办20xx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支出

本部门随同20xx年预算编制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德财绩〔20xx〕12号、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xx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已经明确下达的指标等因素,本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入下:(略)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绩效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评价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后续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国家财政预算与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7、其他相关资料

(一)立足本职,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和举措。注重对整体工作的谋划,及早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组织和谋划了《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会及各专题会议材料的撰写,不断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得到了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共拟草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典型发言等综合材料700余篇,调研报告30余篇。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我县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不审不签”原则,审查了投资协议、合同60余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80余份。三是认真抓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资源优势,以做好领导公务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为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协调;坚持把综合协调工作渗透到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注重与部门、乡镇沟通,综合权衡,通盘考虑,使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严谨细致,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出精品、创一流做好“三办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起草文稿坚持高质量。坚持对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下发文件等各种材料都做到严谨细致,实行发文、登记两档(纸质、电子档案)校稿,严把行文、运转、审批关,特别是在综合文稿起草上,坚持会商制度,集智聚力推进文稿高质量形成,切实提升文稿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年共制发各类公文76件。二是办文力求精益求精。严格遵循行文规则,严把公文运转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退文重办,对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不断提高办文效率,公文运转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全20xx年度全年共处理文件11559份,其中:处理上级文件6375份;处理下级请示、报告、便函等文件5184份。突出档案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对所有涉密文件及时办结并实行流程登记并及时归档处理(电脑记录及涉密文纸质登记),对非涉密存档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和整理归类。三是办会坚持一丝不苟。致力精心、用心、细心、尽心,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全力做好会务工作。全年承办县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共80余次。

(三)立足服务,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搜集素材,捕捉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思路、措施和进展情况,使领导及时了解到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二是狠抓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加强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强化政民互动工作监管,提高信件办理工作效率,缩短信件办理时限。全年县长信箱互动信件112条,办结112条,办结率100%。

(四)强化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紧扣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分级负责”要求,积极探索督查内在规律,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举措,坚持在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中高位推动,在抓好问题整改解决中守住底线,有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花结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督查。全力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积极做好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主动做好联络对接和督查服务。今年以来,相继完成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历次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统计大督查、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项批示精神督办事项等,累计开展督查并报送落实情况56件次。二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重点承诺事项督查考核,按季度收集重点承诺事项推进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工作实效。持续做好县级领导暗访工作,每2个月开展一次,及时形成暗访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统筹开展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县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的,由县联合督查督办室开展专门督促检查。一年来,共形成督查通报40期、督查专报44期,开展督查调研18期、蹲点督查3次。

(五)强化举措,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功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56起。二是加强应急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直通车”报告制度,特别是在防汛、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年编制应急信息14期。

(六)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工作。对于群众来信,认真登记、不拖不压、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上访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对符合政策应该给予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县政府办良好的“窗口”形象。

(七)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以小支出办大事情的指导思想,从严控制各种支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率。二是改进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车辆调度,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安全,满足县政府及办公室高速运转需要。三是周到严密做好行政接待工作。坚持以客人满意为目标,做到既热情周到、让客人满意,又把握分寸、不铺张浪费。得到了来德客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92.3分,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44号),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指标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文件附件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细化并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设定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1),并评定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92.7分。从3个一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预算编制10分,实得8.2分;预算执行20分,实得18.9分;产出及效率70分,实得65.6分。

1、预算编制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设置和预算编制两个方面考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8.2分。主要表现为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收入预决算差异大。

(1)绩效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合理性两方面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5分。

(2)预算编制

该部分内容从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两个方面的进行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3.2分。

a、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本单位20xx年预算收入24269995.00万元,决算收入12424982.90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95.33%,本项实得1。2分。

b、“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本年“三公”经费预算710000.00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895000.00元,较上年变动率为—20.67%(详见表2),本项得满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2分。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考查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8.9分。主要扣分点在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率方面。

(1)预算控制

a。预算完成率。本单位20xx年年结转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本项得满分5分。

b。“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0000.00元,实际支出711177.44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17%,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出境出国费用,其他“三公”经费未超预算控制水平。本项指标5分,实得4.9分。

(2)预算管理

a、预决算信息公开。该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反映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到财政予以公开。本项得满分2分。

b、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项得满分3分。

c、资金监管

本单位没有现金收支业务,全面实现集中支付,款项都是直接支付到对方账户,不存资金隐患,本项指标3分,实得3分。

d、绩效自评价

本项指标2分,实得1分。

3、产出及效率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率两方面考查考察部门履职成效情况。指标分值为70分,评价得65.6分。

(1)职责履行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配置,选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业务、实地督办安排、转办事项数量、拟草综合材料、制发各类公文、处理文件11559、承办重要会议、县长信箱信件办理等七项指标作为衡量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主要依据。指标分值为45分,评价得43分。

(2)履职效率

本指标着重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方面考察。本项指标25分,实得22.6分。

a、经济效益。本部门协助县领导为全县经济稳定发展出谋划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指标7分,实得6分。

b、社会效益。从部门资金的使用效果来看本部门多项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生活的质量,社会影响很大。特别是疫情防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项指标8分,实得7分。

c、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本部门职能,随机对各单位和群众调查,多数认可本办公室的工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但少数群众反映某些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项酌情扣0。4分。

本项指标10分,实得9。6分。

一、全办职工对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入,不重视,导致有绩效指标不符合实际,部分科室在项目运行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使项目没有达到预期。

二、部分项目参与人员较少,导致项目进度不明确、没有及时进行上报,导致资金拨付率不高。

三、申报绩效目标时仅简单罗列本部门的数据指标,重点不突出;开展绩效自我评价时未全面总结部门工作成效,各股室不重视绩效目标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我办将在职工大会等多种内部学习机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县财政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其他绩效管理做的好的单位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狠抓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率。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筑牢政治站位意识,提高业务运行效率。筑牢政治站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学深吃透文件精神;科学有计划的制定设备采购制度,细化岗位权责,实行监督、经办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一)重视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评价单位的绩效培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被评价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1、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预算资金支出要求的专项培训,不定时组织各业务股室学习、了解相应科室的预算支出情况,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把控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2、建立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分化和明确,明确了经费的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3、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接待费用的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4、对项目实时跟进督促,专人专项负责,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确保经济有效增长。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急剧攀升,省厅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已远远不能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实际需要。为保障建设用地,每年都要向省政府、省厅多次反复汇报协调争取调剂追加计划指标支持。

1.前期准备。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后,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正。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良好,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及协调工作,保障了全市更多项目落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争取项目,实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绩效自评为优。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加强绩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收入构成情况:

20xx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年初预算资金15,290,75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290,757.00元;基本预算支出调整0.00元,项目预算支出调整资金200,000.00元,结转上年项目资金821,101.26元。

2、支出构成情况:

20xx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共支出16,549,54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8,123.25元;项目支出5,497,946.70元。

3、结转结余资金构成情况:

20xx年基本支出结转资金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1,194,578.33元。

1、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预决算公开:

20xx年6月17日对我校20xx年预算情况在中国呈贡政务网公开;20xx年11月2日对我校20xx年部门决算情况在中国呈贡政务网公开。

3、存量资金管理:

20xx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项目资金结转582,771.81元,20xx年项目资金财政拨款2,827,655.28元,20xx年项目资金支出2,589,325.83元,20xx年项目资金结余821,101.26元。

4、资产管理:

我校已于20xx年1月完成20xx年度固定资产报表上报,确保资产系统数据与财务账务系统数据一致;20xx年新购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系统及会计账,20xx年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报废批复已全部在资产系统做报废核销处置并且已在会计账中做报废减少处理。

5、三公经费控制:。

20xx年我校的三公经费预算0元,实际支出0元,比20xx年下降0%。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

20xx年我校的内部控制还在建立阶段,在20xx年3月5日报送了20xx年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根据软件数据要求,我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流程图。

7、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和预算了20xx年项目预算,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截止到20xx年年底全部完工,完成本年度项目计划目标。

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的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均不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工,项目经费预算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还提高了我校办学质量,提升了校园文化环境,增加了学生爱国热情和读书氛围,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更高。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的基本和项目支出资金于20xx年11月份做预算申报,20xx年年初下达了基本支出预算资金计划用款额度,20xx年3月份下达了20xx年项目资金计划用款额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资金全部实行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之前,报用款计划审批表到财政对口科室审批下达额度后再付款使用。

2.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是通过学校校务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充分征求了老师的建议和意见。食堂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经费项目采用的是竞标采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按计划实施,由专人管理,后勤处负责质量监控项目。

进行绩效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xx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区级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学校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根据以上指标对比实际情况给与每个小项打分;。

3、完成附件3-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表评分表打分,进行总结全面分析本单位通过绩效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问题,并且进行分析整改。

4、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经济性分析:

20xx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中小学教科书经费项目预算220,600.00元,实际列支179,897.28元,节约资金40,702.72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项目预算1,264,000.00元,实际列支1,068,258.84元,节约资金195,741.16元;社会化聘用教师、临时顶岗教师工资项目预算542,060.00元,实际列支516,603.00元,节约资金25,457.00元;课后服务经费项目预算434,655.00元,实际列支208,980.00元,节约资金225,675.00元;以上项目共节约资金487,575.88元。

2、效率性分析:

本年度公用经费以及各个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完成,并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并通过验收。

3、效益性分析:

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的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均不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工,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还提高了我校办学质量,提升了校园文化环境,增加了学生爱国热情和读书氛围,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更高。

1、由于学校管理人员及预算编制人员并非预算编制专业人员,项目预算编制金额与实际实施金额存在差异,导致项目预算金额大于实际支出金额,少量资金无法支出,影响支付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

2、由于政策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部门项目预算难免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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