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传销村工作总结大全(15篇)

时间:2023-11-20 13:04:10 作者:文轩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x年上半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高新区工商局根据市局、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区的实际,始终保持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年初就对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驱散工作,发现一处,打击一处,驱散一处,决不允许传销活动在高新区内集结。

制定了高新区工商局《高新区工商局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各网格化片区负责人的责任和任务。

x年1月至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排查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86人,走访学校、企业31家,调查出租房186家,与公安局、各村委会进行了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日本亮肤堂国际连锁(香港)有限公司”、“美国eft国际网上有奖邮购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区没有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利用租住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宣传活动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严格按照上级“七个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区的每一个角落。

我局在巡查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注意讲究策略,把真正有效的打传方法进行推广。我们注意到传销人员离开的原因一是因为传销人员看见了执法人员的巡查车辆和执法人员,有出于畏惧的原因,但是也有打“游击战”的可能性,需要各部门组织协调,形成机制,搞成联动打传制度;二是房主看了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发现租房者像传销活动就劝走了他们,或者不出租房子给他们使用,让传销者租不到房,无处容身。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附城乡20x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7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成立景谷工商局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部署和落实工作。明确职责,认真抓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避免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不强,造成大量人员上当受骗或流至外地从事传销活动。

2.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要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单位、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家喻户晓。

(三)发挥专业部门作用,有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派出所等部门,形成合力,对境内传销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传销活动。

(一)提高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情况,把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部署,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避免出现群众上当受骗和因预防工作不力而导致传销活动发展蔓延。

(三)加强沟通联络,畅通社会面控制工作信息渠道。

建立和完善信息情报制度,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和反馈各种有关传销人员活动的信息,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为有效落实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大局,充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教师和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净化育人环境,根据《宝鸡市x年“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渭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1、烽火中学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永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张永良。

成员:张强信张朝晖宋伟张晓斌各部室主任。

2、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

组长:各部室分管领导。

成员: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贯彻县打传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辖区内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和分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木头城子分局所辖区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分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乡镇结合部、人员密集行政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逐户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在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

此项活动,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木头城子分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贯彻县打传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辖区内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和分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木头城子分局所辖区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分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乡镇结合部、人员密集行政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逐户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在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

此项活动,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为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趋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六部联发工商直字[20xx]138号文件和省局发赣工商公字[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自20xx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了网络传销发展态势和危害性。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现象日益突出,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性比传统传销更大。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作为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和网络、计提报酬的平台,从事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传销成员分散在各地,且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难于监管。有的传销组织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逃避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我局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由于网络传销案件本身的特点,工商机关缺乏必要手段,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中一定要紧紧依靠公安、通信等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文件中规定的各部门打击网络传销职责分工,就是工商机关寻求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依据。我局与县政府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xx县政府在20xx年9月5日召开了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xx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副局长付水珍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局长胡华德任办公室主任,与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为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我局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进一步揭露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打击网络传销宣传与防范工作。我局在辖区内悬挂了五幅大型打击传销宣标语,印发了300份有关网络传销危害性材料,出动执法宣传车一台,宣传人员百人次,走乡串村进社区散发宣传材料,并于10月10日在民和镇大街设立打击传销大型咨询活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详细介绍了通过网络这一新兴媒介进行传销活动的发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网络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送进社区、送进乡村、送进企业、送进学校、送进市场、送进车站。

通过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在国家部委,省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局打击网络传销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经过严密布控巡查,我局辖区内做到无网络传销信号传输终端,无网络传销团伙出现,无网络传销案件产生。在今后的打击网络传销行动中,我局仍会在省市工商部门的领导下,xx县政府及各单位的协助下严密监控、依法查处,杜绝网络传销案件在xx发生。

校园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xx年,我街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照区打传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以及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彻底铲除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在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仓前街道辖区内未发生一起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街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街道成立了仓前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仓前司法所所长、仓前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宣传部、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经济科、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同时,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和个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街道与区政府、街道与各社区居委会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合力。

我街不断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创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打击传销良好社会氛围。11月18日,街道在学生街城市广场举行了“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的大型打击传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发展打传志愿者,阐明直销及传销的定义及销售模式、揭露传销的特征、手法和危害性,并以活生生的传销实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9月初,街道专门印发了7000份致居民、经营户、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由各社区指定专人入户送到相关人员手中,进一步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城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来,全街道共发放以打击传销活动为内容的宣传资料7000多份,悬挂横幅3条,宣传栏3个,摆放展板8副,led展示屏19条,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街道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深入各社区,加强沟通学习,指导社区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一是指导各社区按照仓山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考评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全面推行打击传销工作: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三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以派发“联系卡”、“公开信”、“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等方式,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社区居民,提高群众认识,加强社区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上报作用。二是指导社区开展打传宣传工作。设立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宣传栏,向社区提供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将创建工作宣传到户,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争取居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三是指导各社区建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导他们熟悉相关业务法规知识,建立各部门与联络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人员聚集场所等进行突击检查和定期复查,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清查行动和做好情况上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并对辖区居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拒绝传销,积极举报传销。积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中的作用。我街与工商局、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机制,共同构建打击传销网络,及时互相报送打传信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和良性联动层面,从而最终实现全辖区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和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通过以上举措,我辖区打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未出现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现象,“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也逐步深入人心。我街道将继续保持对打传工作的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在辖区立足。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在辖区形成“远离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共同打击”的良好氛围。一是推进“无传销”长效机制。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严防松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我街道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使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三是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四是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组织配合好全区的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把打传工作抓到底,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街将一如既往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查处清理传销活动,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懈努力!

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社区出现,保证我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办文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调动基层组织及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区、镇、处、场为单位,构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xx年底实现我市所有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全面查禁传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协助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组织体系。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负责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确定为传销或涉嫌传销的行为;负责打击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电信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等媒体的监管,发现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再就业工程的监督管理,发现以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传销进校园的防范;交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传销人员的遣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全面推行”六个一“措施,即发放”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建立”一个宣传栏“、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目标。

各地要发放”一张联系卡“,由社区(村)负责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上要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举报电话、打击传销的相关法规政策,方便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实行群防群治群管,确保信息准确、反应及时,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区、镇、处、场要利用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社区(村)已有的”劳动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出租屋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库,登记造册;市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管理员和举报投诉站的作用,及时获取传销信息;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发挥监控作用。相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出租房主。

各区、镇、处、场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建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抵制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政府与区镇处场、区镇处场与社区(村)及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与所属基层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重大责任事件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取得实效。

各区、镇、处、场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印制宣传标语、一封公开信等宣传品进行发放;要注重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全面展开打击传销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有序、有力、有度,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声势及环境。

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具体要求,以实施”六个一“为主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结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无传销社区(村)“称号。

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打传“情况,总结经验,建章建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打击成果,确保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继续深入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创办、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准备,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六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序开展。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构建平安习水、和谐习水,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习水、平安习水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继续抓好我县传销重点部位的综合防范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

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方案(试行)》(市打传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东皇镇天生社区为我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最终在全县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在社区(村)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

进一步加强由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治安队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让每户居民掌握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民)委员会联系方式,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居(村)委之间建立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做到一有情况,随时出击。

各乡镇(区)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担任,司法所长、社区(村)主任等为成员;各社区(村)要成立打传专业队。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情况,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村)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书式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有条件的社区(村)要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各地工商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一是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四是各社区(村)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五是城镇小区要有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

各乡镇(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

各级各地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定,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工商所通过市场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对于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立即上报县打传办,由公安局、工商局和乡镇打传办成立专案组,坚决把传销组织彻底铲除。

各乡镇(区)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尤其是工商服务维权社区联络员、志愿者、党员、公务员、离退休老同志等,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小区保洁员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的监控。尽可能多地动员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县出现。

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工商局和公安局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区)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创建活动出实效、出战果,在社区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切实发挥”两委两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工商所)作用,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流动和暂住人口管理,密切注视传销活动的动向,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巩固一户。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乡镇(区)要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创建”平安社区(村)“、创建”无毒社区(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布置、统一安排。各级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

考核细则由工商局根据工作情况据实制定。

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管及打击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加大创建力度,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在开展”迎xx、禁传销“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推行”四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构建”一个监管网“,在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社区、白云街道云健社区、加止街道中山社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活动,在章安街道、前所街道、三甲街道、下陈街道、洪家街道酌情推广,最终实现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把工商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管理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动态,使职能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各社区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把社区内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在各社区派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宣传小册子及宣传纪念品等,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按楼、按梯、按户加强对传销的监管预警;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使有关部门要根据”信息平台“,制订完善的行动方案,迅速出击,将传销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一阶段为发动阶段(8月)。制定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方案,确定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9月-10月)。在确定的三个社区全面铺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要完成好联系卡、信息台、公开信、联络人等工作,形成打传联动工作网络。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11月)。结合打击传销治理巩固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工商局对我局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工商部门要积极与打传工作协作单位公安、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采取清理与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核心是加强出租屋管理。因此要重点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通过开辟宣传栏、警示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构建宣传教育阵地,将打传联系卡、公开信送进各家各户,加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力度,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精神文明社区、社区、社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通知》(吉市综治办[20xx]第13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将创建为”无传销社区“,现制定创建方案如下。

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禁止传销条例》为法律依据,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努力形成职能部门互相负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能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由社区主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委主任担任,成员为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为认直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职责,各职能机构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签订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通过发入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发挥联防员、治安巡查员等方式公开投诉举报途径,24小时无间断的接受投诉举报。同时在社区办公室专门设立咨询受理台,由工商、公安局负责对社区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每周由公安、工商部门派一名工作人员专职一天进行接待、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也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使之人人打传,草木皆兵。

在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同时,指定社区、委、村、屯、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形成通迅畅通的网状基层”连线员“,负责宣传和下达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并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绘制和统计以组、单元为单位的社区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业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a、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

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逐面到点,对一些公共场所如饭店、宾馆等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b、社区外出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外出人口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对其外出流向、工作性质等时时、详细的进行登记备案。

c、社区出租房屋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及时记录。

d、社区下岗人员登记。

基层组织要对下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要对其新就业的情况予以备案。

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各种文化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宣传非法传销行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在村内设置公开栏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井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摄力。

在村公众地点张贴公开信,揭示传销违法性的同时提升政府公信力,筑成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与论监督、群众参与一体的牢固防线。

把日常监管、重要案情、新法律法规等梳集整理成单、册,认真发放到群众、业户手中,不留死角,面面俱到,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

要形成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把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打传基层组织自觉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与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结合起来,整个网络横到边,纵到底,使非法传销行为人人喊打,无处盾形。

要树立无传销社区,既而彻底根除我村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村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以点代面。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乱情绪,切忌做表面功夫,扎扎实实的开展此次创建活动,决不让传销活动在社区死灰复燃。

做好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突出闪光点,不规避灰暗点,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派出所、工商分局、金融银行等部门形成合力,并积极取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长期、持续工展。

对于创建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要与各部门一并在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和总结,并对其成果进行公布和揭示。活动领导小组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创建工作于9月末结束,依据《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综合治理小组的年底考核。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超常规的工作负荷,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日常职能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创卫两大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务院组织的检查考核和国家爱卫会的暗检及技术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年,是多年来狠抓市场监管基础性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一年,是队伍意志作风和素质在经受重大考验中得到较大提高和升华的一年。实践证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有能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重大任务,维护好市场平安。

8月下旬,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定了“8大任务”、“12个百分之百”和“20个量化目标”。其中我市工商部门要承担4个“百分之百”和1个“彻底解决”,标准之高、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在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中,全系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反复动员,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份,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在我市召开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情况汇报会,对我市整治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投入182万元,统一印制、逐户发放了《商品进货台账》、《商品销售台账》、《生猪进货台账》、《生猪销售台账》、《生猪产品进货台账》和《批发市场统一销售凭证》等台账、凭证共14万本,督促指导经营者按要求登记使用。印制40多万份有《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画、宣传资料,在广州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市县城以上2566家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88473家食品经营店铺(含市场内经营业户)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经营者更加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和有效防范奠定了基础。

深入推进牲畜屠宰管理两项目标的实现。针对肉价上涨、私宰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抓住“源头打私宰、流通抓配送、终端管销售”三个监管环节开展整治。撤销了17家镇级屠宰场,放开了良田、雅瑶2家镇级屠宰场和“温氏佳润”、“山东金锣”、“湖南正虹海原”、“湛江安康”4家外来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全市7414户猪肉经营户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市场、超市、餐饮业、机团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目标。白云分局依法对私宰肉经营者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进行了处罚,协同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了神山新街市屠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2名当事人被判刑。另对一起私宰案件中4名涉嫌犯罪的私宰分子实施了拘捕。全年共查缴私宰生猪573头、乳猪195头,查扣私宰肉60.7吨,立案534宗,罚没入库78.08万元。

下大力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无照经营问题。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专项整治期间,结合创卫工作,按照“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的不同情况,在辖区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街道和卫生等部门对全市的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实行了分类整治,共取缔无照经营23949户,引导办照63350户。通过“一消一长”,全市减少无照经营87299户,促进了“五小行业”的规范监管。全市亮照经营示范街由227条增至732条。天河分局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在龙洞、东圃抓了整治“五小行业”试点,总结的“引导规范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做法,被市创卫办推广。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共投入600多万元,检测食品样品118768批次,总合格率为97.3%。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506宗,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32.5吨。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重点,创建了42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9月上旬,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平息了番禺区新造镇9个养鸭场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去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年,在广州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开展创卫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工商部门所负责的532个农贸(肉菜)市场、97个临时集贸点的创卫任务,硬件设施、管理基础都比较薄弱,卫生保洁反复性大,面对这种情况,全系统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做到“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督办制度。采取领导定点挂钩、基层定人守点等措施,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创卫责任。在创卫迎检阶段,全系统除内勤和窗口工作的人员外,大都下到一线,督促检查,严防死守。同时,坚持“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实行市场卫生“三包”,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进行清退。这期间,很多分局都停止了双休日,冒着酷暑炎热,日夜加班奋战,广大干部不计得失,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投入到创卫中。有的在经营者不理解甚至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下,仍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有的病倒累倒了,仍坚守岗位。创卫尚未结束,又连续作战投入到专项整治中去,整个队伍呈现出甘于吃苦,敢于攻坚,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夺取了创卫和专项整治“双丰收”。

二是狠抓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8406次,引导入室经营3518户。在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向社会招聘市场卫生督导员521名,增加了市场的保洁力量。市场普遍实施了“两不下一减少”(即:水不下地、下脚料不下地,减少杂物堆放)的卫生保洁模式,增设垃圾桶37344个,活禽档落实存栏、宰杀、售卖“三分离”措施,对达不到条件的只允许售卖光禽,熟食档全部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备。重点抓了早晨进货、中午休市、晚上收市等时段以及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市场经营者的经营习惯明显改善,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创卫期间,市场开办者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市场的设施建设和管理。全市已完成442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占总任务量的88.8%。国家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中,我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范》关于“集贸市场与摊点”12条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56项基本标准。推行了营业执照、物价牌、宣传广告标牌、灯具电器“四个悬挂统一”,实行了商品摆卖“三必须三不准”的要求,农贸市场所有个体经营户建立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下大力解决了378个卫生难点,特别是白云区江南蔬果批发市场、运城果品批发市场、萧岗综合市场和荔湾区黄沙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市场,脏、乱、差的面貌有很大改观。市场周边乱摆卖、乱停放现象也得到有效整治。此外,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拆违章户外广告181块,招牌广告23204块。

在这次创卫工作中,各级不仅着眼于卫生整治和设施改善,同时注重拓展市场监管思路,摸索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对今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去年,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682宗,案值7.73亿元,罚没入库2.06亿元,办理案件数和罚没数分别较上年上升12.54%和13.83%。其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宗,案值3.79亿元,罚没432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宗,案件数同比上升33.5%,罚没数上升70.8%。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229宗,罚没1119.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宗。我市“打假重点市场”文园通讯器材城摘了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91宗,同比增加46.75%,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72万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宗;在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试行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办法,推广涉外高知名度品牌定点经营通告制度。查处合同欺诈案件123宗、涉嫌企业89家,在媒体曝光17家,取缔4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宗,追究刑事责任16人,追回骗款60.69万元,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30.9%,申诉举报数下降20%。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2宗,责令改正或停止发布广告4530条。于去年12月首次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展开清理整顿,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270家无证照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实行强制删除。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6宗,走私案件75宗。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在广州成功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共组织全市性清理整治联合行动1059次,清查出租屋等场所26997间,取缔传销窝点259个,解救被骗人员59人,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1人,对4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对46名犯罪分子进行判决。破获了“广州盛世联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之舟国际视频网络有限公司”、“美国金百合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等传销大案。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400个。经过省的打传考核,我市从全省打传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加强年检验照工作。全市去年应检企业167417户,实检139899户,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率分别为83.98%、82.78%和94.33%,企业户数、年检率为历年来最高。对1795户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了“广州市创嘉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涉嫌虚假出资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案件。追缴外商投资企业欠缴注册资本12亿美元,欠缴注册资本企业由1900多家减至393家,按期出资户数由87%增至95%。

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剑锋07”、“红棉07”等专项行动,收缴一大批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取缔“黑网吧”1637间,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毒气体、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市场等整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优化登记服务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广州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注册登记的有关服务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外资窗口开设了“银行改制绿色通道”,为汇丰、渣打、东亚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外资法人银行当场办理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接待查阅企业档案登记资料4.5万人次。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601402户,较上年增加了22.9%。其中,内资企业35148户,注册资本2293.56亿元;私营企业140001户,注册资本1777.54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861户,注册资本387.21亿美元;个体工商户417392户,注册资本70.14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本地户籍农民以创业实现就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行政性收费259.2万元。中央电视台对荔湾分局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做了专题报道。我局连续3年被广州市评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品牌建设。新增11件驰名商标,创我市历年纪录。其中,“侨鑫kingold”、“霸王”、“阿波罗”、“奥妮ausny”“hedy”等5件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七喜”、“好迪及图”、“石头记”、“cav”、“真彩”“采诗”等6件商标获法院判决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24件,省著名商标253件,市著名商标541件。全市2409家企业、106家个体工商户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花都区炭步镇、增城市小楼镇和从化市鳌头镇进行培育农村经纪人试点,全市培育农村经纪人近3000名。认定“江村黄”(鸡肉)、“爱保农”(饲料)等6件涉农商标为市著名商标,首次将“增城菜心”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注册地理标志。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利益。

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12315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6万宗,申诉举报3.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40.6万元。在全国工商系统首个建立12315业务应答知识库,录入格式化问答400条,更好地发挥12315的服务功能。全市共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873个,配备联络员2899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万多宗,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消委会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申诉457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好民情调研,共梳理了3大类10个方面的民生问题,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向服务对象发放7000多份调查问卷,满意率达到了98%。扎实推进机关和基层工商所“五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被评为“广州地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市局和越秀、荔湾、萝岗、番禺、花都分局注册大厅受省工商局通报表彰。越秀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书法”展,营造“廉为荣,贪是耻”的良好氛围。开展“红盾杯”乒乓球赛及羽毛球赛等文体活动,推进工商文化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参与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项。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所有审批业务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审批、执法办案等进行督察,共上报数据13533条。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推进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改革。各分局从实际出发,在“荔湾模式”基础上有所创造地推进。越秀分局建立了“领导包工、科所互动、层级管理、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也纳入到监管责任体系中。海珠分局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手册,初步形成了辖区监管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办法。番禺分局把部分工商所合署办公,撤并临时机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工商所一线力量,还根据农村地区特点,与村治安队建立联动巡查机制。萝岗分局依托技术手段,通过段管员采集数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各分局加强了技术培训,基层人员运用工商所综合管理软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在创卫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监管责任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清华大学举办了1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实现了用4年时间对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组织18名工商所长到香港大学培训,完成252名新进大学生的任职培训,选派20名青年干部赴北京市工商局挂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型工商系列讲座”,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培训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同时,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及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为1296家食品市场、超市开通了登录系统权限,其中与67家食品市场、超市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开发了市场登记管理系统,并与肉品监管系统整合成“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范围进一步扩大。经过整合,初步形成了“两大板块,十一个子系统”的金信工程整体框架。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共上缴财政收入总额7.79亿元,同比增长11.2%。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理清了全系统固定资产底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我们只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综治、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了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为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下发了《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和《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意识,落实了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充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抵制传销违法活动”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悬挂宣传横幅82条,张贴宣传标语86处,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册(页)15000份。

将打击传销作为辖区所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库,及时掌握传销人员信息,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地、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区域的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对重点区域排查监控,严防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的幌子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专项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走访直销企业2户。

坚持把无传销创建活动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无传销市(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完善了长效机制,实现了社区(村)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日常化。目前,全市已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60个,申报率为92%,打击传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欺骗性、隐蔽性更强;二是传销活动流动性强,监管难度不断加大;三是对农民工和大学生等流出人口宣传教育不够,流出人员陷入传销组织的风险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确保市场环境健康有序。一是巩固创建成果。按照省、市打传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打传与创建相结合,一手抓打传,一手抓创建,巩固“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成果,认真开展回头望,及时查缺补漏,推动打传工作上台阶。二是加大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优势,深入排查摸底,加强管理,努力将传销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长效机制,力促打击传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传销活动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先后就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根据《大武口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分局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现将具体的工作做法汇报如下: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注意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强化动态监管,有效压缩传销活动空间;二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减少传销参与人员;三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强化社会监督力量相结合,从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和乡村基层单位聘请一些具备高素质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作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义务监督员,使其成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参与者、发动者和监督者;四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一会两站”维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的作用,不断延伸“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的触角,扩大“无传销社区(村)”的覆盖面。

分局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宁任组长,副局长任国江、胡慧峰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检队,负责日常工作。

加强了与区综治委、区公安等部门联系,通过建立打击传销部门联席制度等措施,尽快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重点打击了下列传销行为:

对涉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我局在“打传”方面移送公安机关的有4人,其中:1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

依托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形成覆盖全区的快速反映网络。工商所所在属地发现传销行为在2小时内上报分局,分局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并及时组织查处。

分局局长与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区域监管人员分别签定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形成三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工商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定期巡查,坚持不懈地把打击传销工作抓实抓好,把社区创建成安全放心的良好环境。

社区负责人是防控本社区传销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工商、公安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执法力量。在明确分工和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把防控传销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基本目标考核中,强化社区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根据大量外来人员流入大武口在各小区、街道租用场地,出租房进行居住和做传销培训活动现象愈来愈严重,为了使广大市民能够快速增强识别传销组织的形式、特点,在平时了解掌握的传销组织者、参与者聚集频繁的社区,先后利用节假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和《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共计2.5万份。提高了企业、公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保护自身正当的权益。利用社区宣传栏,通过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有声有色地搞好宣传活动。

在各社区内共聘请了60名有一定知识水平、敏感性较强的人员作为打击传销义务信息员,扩大传销案件的信息渠道。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改变以往打击传销工作中驱散传销人员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大案,维护社会稳定上来。二是加强直销企业管理。对已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要实行近距离监管,对其经营方式重点监管,防止经营中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近两年来,大武口地区的传销活动比较猖獗,全部都租用居民住宅房隐藏在各个社区内,大武口区共有办事处5个,下设社区居委会27个,其中:2007年元月份前,据执法人员摸底调查,传销人员居住的社区有8个,自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以来,我局在公安、街道社区的配合下,一年来,共开展打击传销活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捣毁取缔传销居住窝点和经营、培训场所26个,清理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300余人。目前,社区内无传销人员居住的有5个,同时并将大武口区朝阳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所属的两个社区确定为“无传销社区”。一是依托消保维权进社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络站的作用,落实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的机构、人员、场所、设施。二是认真选聘创建了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站长、义务信息员,发给聘书,持证上岗,明确权利义务。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中,我局通过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完善机制和狠抓落实,逐步建立起四级监管网络,力争2008年无传销社区(村)达标率达到90%,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传销易发、重点区域有效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民权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民权县程庄镇申集小学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

学校与每位教职员工要签订“拒绝传销,净化校园”承诺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从事传销活动。

学校将反传销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对反传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有序开展。

学校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的资料登记,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和提出工作建议。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并召开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动员大会。

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地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校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对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创建工作将列入学校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决定成立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全校教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

每位教职工要按照边开展、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切实把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落到实处。

建活动开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长:马昊伟。

成员:张贵明。

江洪彤。

戴树立。

杨庆堂。

程庄镇中心校年11月20日2013。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高压势态。现将我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高思革任组长,蒋信刚、李鸿宇、严志文任副组长,县局执法股长、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局执法监督股,王政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并整理上报。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打传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我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我局各工商所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我县目前共创建无传销社区56个。

一是加强直销规范,南白、龙坑所定期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商与县人民政府、各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县建立起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加强与公安、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村)”活动,建立起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1—10月,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车辆126台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标语37幅。目前我县未发现有传销组织及变相传销组织,直销有“雅芳”、“安利”两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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