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协议书海运(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2 13:26:14 作者:FS文字使者

合同协议在贸易往来中起到了明确双方权益、明确交易内容的作用。想要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协议?不妨来看看以下的范文,或许会有所收获。

海运进口货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br(1)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合计。

允许溢短装___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

日期:

货物出口协议书海运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鉴于甲方作为行纪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为明确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以下简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注明贸易术语)。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按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出口货物,并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事宜(包括与外商签订合同范文、催开合同范文项下的信用证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及其他费用。

2.按照合同范文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合同范文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甲方为乙方出口货物的委托手续费为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费用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报酬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与合同范文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赔,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等);如甲方依合同范文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对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的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出口货物代理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______海运费:____________至工厂内陆运价为:____________。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2)备用金(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____________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货物出口协议书海运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及价格条款: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__)办理。)。

4.总价: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___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须于__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___%投保_________险,由_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_________。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14.其他: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货物出口协议书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办理。)。

4.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9.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险,由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货物出口协议书海运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

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签约地: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江阴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上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仓储、中转、集装箱装箱、货交承运人或垫付海运运费等货物出运事项。甲方在每次委托时应列明具体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托运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货物的包装、件数、数量、重量、尺码应该与实际相符。

2.每航次出口货运代理,甲方应于船抵港前日将填制准确的货物“托运单”或“货物明细单”等单据(以下称“委托单”)送交或传真给乙方。委托单应明确标明订舱单位的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单内容应标明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装箱数量、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运危险品时,甲方应当在委托单中说明货物的危险性质和注意事项;危险品运输规则有规定的,按该规则处理。

托运贵重货时,甲方应当在委托单上申报货物价值。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的,应在开船前合格、准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以及海关要求的报关委托书。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配额证书、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箱、中转运输(公路或内河运输)的,应在委托单或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仓储、装卸、短驳、刷唛、拆装箱等事项。

乙方为使甲方的货物能顺利出运,可委托第三方办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项。

5.甲方要求提供门对门装箱的,乙方在客户指定地点等待集装箱装箱完毕。甲方在装箱完毕后应传真给乙方具体的集装箱号、铅封号、准确的货物尺码、重量、件数,以保证顺利通关。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书所列的委托事项的,必须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按乙方的要求出具书面更改单,加盖公司章或业务章后传真乙方。

7.当货物体积、重量、数量与委托单不符时,应以乙方实际收到并计量的数字为准;如货物最终装船出运,则以承运人或其代理所签发的提单或海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计费依据。

8.甲方在超过截单日要求加载时,乙方可积极配合,但乙方不承担延误出运的责任。

9.因甲方单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尽心尽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订。

舱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承受额外费用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3.乙方应在收到船公司“订舱回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价等如实告知甲方。

4.如船期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出运。

5.乙方接受委托从事货物出口报关或者报验的,除了必须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单证之外,乙方应当接受委托代为制作报关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关查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装箱货物的装箱,因为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7.乙方应于相关手续办妥后合理时间内将退关单、核销单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单证不能按期退交,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四、关于提单:

1.乙方应在开船前日,将提单格式传真给甲方予以确认。

2.真给乙方。

3.乙方应在船开航后。

五、费用结算与支付。

1.甲方就每票货物的出运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办理出运的过程中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和下列人民币费。

用:

a.订舱费。

b.报关费。

c.港务港杂费。

d.拖车费。

e.安保费。

f.铅封费。

3.双方可以约定,乙方以包干费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币费用。

4.甲方于船舶开航并由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日内,将乙方所垫付的海运运费、人民币费用(含代理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5.因海关根据有关规定查验出口货物产生的费用,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所产生的冲港费等由甲方承担。

6.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人民币费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费用的单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报实销。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留置退税单、核销单以及包括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不论该运输单据项下费用是否已结清。此外,甲方应当按逾期支付的日数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_______元。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后的书面内容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体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应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提交海事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长。一方在协议期满前中止本协议的,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货物出口协议书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及价格条款: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xx)办理。)。

4.总价: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___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须于__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___%投保_________险,由_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_________。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14.其他: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货物出口协议书

卖方: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__________。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合计。

允许溢短装_____%。

(5)包装: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

(8)装船标记:__________。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_____%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_____%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__________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__________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xx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__________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

货物出口行纪协议书

行纪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_____》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

第三条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四条酬金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单位(人)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报挂号: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

行纪方单位(人)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报挂号:编码:开户银行:帐号:

货物出口行纪协议书

为明确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数量。

单 价。

总价。

交 货 期。

(注明贸易术语)。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按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出口货物,并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事宜(包括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甲方为乙方出口货物的委托手续费为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费用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报酬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赔,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等);如甲方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对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的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海运货物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

_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

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兹同意如下: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

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

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

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2)发票一式四份(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1)交货期为___________(2)装运港____________。

6.装运条件:(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2)买方可指定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

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

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

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1)装运条款:见清单b(2)外轮在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应遵照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

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

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

(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外轮停靠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买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货物出口协议书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_____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_________)办理。)。

4、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9、_____: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险,由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_____?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_____。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当时施行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海运货物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2)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3)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元作押金,每月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订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货物出口合作协议书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_________天内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中载明。清单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到达站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发票一式三份;。

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包装单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_________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出口行纪协议书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鉴于甲方作为行纪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为明确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按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出口货物,并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事宜(包括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等)。

2、在收到外商的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甲方为乙方出口货物的委托手续费为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

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

若费用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报酬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赔,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等);如甲方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对甲方因此向外商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的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海运货物代运协议书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应收费用。

第二程船名或第二程承运人。

航次。

第一换装港。

第一程运费。

第三程船名或第三程承运人。

航次。

第二换装港。

第二程运费。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第三程运费。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第一换装港。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元)。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立方米)。

重量(吨)。

体积(立方米)。

总计。

大写。

核算员:

收款章。

合计。

约定装船日期: 月 日

约定运到期限:

费用结算方式:

复核员:

特约事项。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收货人签章。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运到时间:月日时止。

船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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