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搬迁安置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2-21 16:50:46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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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搬迁安置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根据管委(区政府)及街道村庄改造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八里庄)社区由政府部门统一审批以及社区统一批地,在社区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平房。

二、正房附房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旧房搬迁安置

1、社区根据居民原住宅正房的合法间数(不论面积大小、新旧)给予楼房置换安置,每间正房无偿置换26平方米(指建筑面积,下同)楼房、按优惠价购买14平方米楼房(优惠价为10q0元/平方米),每间正房合计应安置40平方米楼房。

2、每处平房在拆迁安置时,无偿分配安置楼地下车库一处。

3、居民选择户型搭配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应安置面积5平方米,若因户型搭配原因超出或不足应安置面积部分按分配楼房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由被搬迁入与社区居委会两相找差;因设计、建设原因,超出或不足应安置面积部分由被搬迁入与社区居委会按综合成本价格两相找差。

(二)旧厉搬迁补偿费

1、正房搬迁补偿费,原合法正房面积(以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所测绘的面积为准),按8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2、院内所有附房(含耳房、厢房、南屋、地下室和一次性建设后外接部分,下同)及其它所有设施的补偿,按对应的合法正房问数8000元/间给予补偿。

不愿采取上述附房补偿方式的被搬迁入,可向社区提出对附房的评估偿书面申请,由社区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院内附房及其它设施进行建造成本(不含装修)评估,评估手续费和评估风险由被搬迁入承担,不论附房建造成本的评估值高低,一律按评估值给予补偿。院外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

20**年3月1日后建设的院内所有附房及其它设施不予评估补偿。

正房、院内所有附房及其它设施的搬迁补偿费不直接发放到户,计入被搬迁入账户,主要用于按优惠价购买楼房的费用,待最终结算时与社区居委会两相找差,期间不计利息。

三、速签、速拆(迁)等奖励及过渡租房费标准

(一)速签、速拆(迁)等奖励

1、速签奖励。被搬迁入在社区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按原合法正房每间2000元或按原合法正房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速签奖励。

2、速拆(迁)奖励。被搬迁入在社区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拆除旧房(指正房、附房及其它所有设施)且经社区验收合格的,按原合法正房每间3000元或按原合法正房面积160元/平方米给予速拆(迁)奖励。

被搬迁入在超出社区规定期限一个月内,拆除旧房(指正房、附房及其它所有设施)旦经社区验收合格的,速签、速拆(迁)奖励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被搬迁入超出社区规定期限一个月后拆除旧房的,不享受速签、速拆(迁)奖励。

3、鼓励奖。为鼓励居民尽快搬迁腾房,调动搬迁居民的积极性,按照合法正房间数每问1500元设定鼓励奖,在社区规定期限内第一天完成旧房(指正房、附房及其它所有设施,拆除且经社区验收合格的,发放金额鼓励奖;在社区规定期限内其他时间完成旧房拆除的,每晚拆一天按照正房间数每间减发50元鼓励奖。

上述三项奖励直接发放到户。

(二)过渡租房费

按合法正房每间12.5元/天(四间正房1500元/月)计发过渡租房费,自拆除旧房之日起至社区居委会组织分配楼房后书面通知的回迁之日止。有两套以上安置房的,在安置一套楼房后,剩余的过渡租房费减半计发。

(三)其他费用

1、搬家补助费。每处合法正房一次性给予500元搬家补助。

2、电话与有线电视(含宽带网)移机费。原房屋已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的,每处合法正房一次性给予500元移机费用,由被搬迁入自行办理移机手续。

3、空调与太阳能迁移费。原房屋已安装空调、太阳能的,每处合法正房一次性给予500元移机费用,由被搬迁入自行迁移。

4、暖气补偿费。原房屋已安装暖气设施的,每处合法正房一次性给予800元补偿。

5、经营性补助费。对利用合法房屋进行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执照齐全并有实际纳税登记的,按其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元经营性补助费。

四、安置楼房户型确定

(一)安置楼房分为高层和多层,每处旧房最多安置一套多层楼房。

(二)安置楼房的户型一般分为55±5㎡、75±5㎡、80±5㎡、90±5㎡、105±5㎡、120±5㎡六种,具体面积以审批的规划设计和最终建成面积为准。

(三)安置楼房的户型设计、户型比例及面积:安置楼房户型结构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社区发放《居民安置楼房户型登记确认表》,由居民按规定填报户型搭配并签字按手印,社区根据居民填报户型比例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居民安置楼房户型登记确认表》作为楼房分配依据,居民填报后不得变更。

五、回迁安置结算

(一)安置楼房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被搬迁入按市场价交费。市场价的确定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市场价确定的时间以当年安置楼交房时间为准。

(二)安置楼房实际安置面积超出无偿安置面积且不足应安置面积部分,由社区按市场价与优惠价的差价,以货币形式补偿被搬迁入。

(三)安置楼房实际安置面积不足无偿安置面积时,不足无偿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优惠价购买部分按市场价与优惠价的差价,均由社区以货币形式补偿被搬迁入。

六、楼房分配

(一)安置楼房建成后由社区统一组织拆迁居民以抓阄的形式进行分配。分配时被搬迁入先抓顺序号,然后按抓阄顺序号再抓楼房号。

(二)安置楼房公开抓阄分房时,由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抓阄后一律不予调换。

七、钥匙发放

安置楼房分配结束后,分配两套及以上安置楼房的,可先领取一套安置楼房钥匙用于居住,剩余安置楼房钥匙待被搬迁入与社区双方核算结清全部楼房款项后领取。否则,社区不发放楼房钥匙。

八、其它事项

(一)被搬迁入如不同意本办法,可申请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补偿,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

(二)被搬迁入在规定时间内既不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又不拆除旧房及附属设施的,不享受速签、速拆(迁)等奖励的待遇,由社区按居民自治有关规定强制给予拆除。

(三)安置楼回迁期限自安置楼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如社区在与居民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回迁期限内,不能按期分配居民安置楼房,社区将超出约定回迁时间后的过渡租房费标准增加至2倍。

(四)本办法所列补偿费、奖励等,除正房补偿费、附房补偿费计入被搬迁入结算帐户外,其他奖励等费用据实付给被搬迁入。

(五)本办法所涉及的评估机构需具备法定评估资,由社区按相关程序确定。每项评估只能选取一个评估机构。

九、本社区《村庄改造平房搬迁安置补偿办法》,已经社区全体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于二o**年七月十四日讨论并一致通过实施。本办法由社区村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里庄)社区居委会

二o**年七月十四曰

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5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

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

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

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

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市、区)安置。

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

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一)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和县级财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二)有关要求: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个儿子作一户。

2、在上报年度搬迁计划前已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靠租房或建泥砖房居住的农户可列入补助范围。

3、搬迁户数和户主名单经核定后在村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凡多报户数的一律取消补助。

县级扶贫办应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四、有关政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搬迁农户在原村承包集体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不变,并有权自行决定依法流转。

原享有公益林补助的,补助仍归承包农户。

原则上在安置地不给搬迁户配置耕地,但有条件配置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手续;在安置地承租土地进行种植、养殖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当地村委会鉴证;与安置地村民或集体置换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经乡镇国土所鉴证,并划出置换地的红线图。

(二)宅基地。

搬迁农户在本行政村内安置的,其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搬到本乡镇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乡镇政府与接收安置方协商安排;与安置地农户置换宅基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并经乡镇国土所认可。

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应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闲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涉及使用林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另行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搬迁农户办理用地手续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免除建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

(三)户籍和行政管理。

搬迁农户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入安置地。

安置地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的迁移落户手续。

搬迁农户入户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民主权利、社会治安、就业培训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待遇。

(四)其他扶持政策。

搬迁农户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工商企业的,当地有关部门给予扶持,优先发给经营证照。

搬迁村中的农民工回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

搬迁农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规定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搬迁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优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

(一)财政部门负责按时下达、发放扶持资金。

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搬迁计划下达补助资金。

地级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下拨县级。

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安排到户,并根据搬迁农户的建房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搞好房屋基础发给一半补助资金,第一层封顶发给全部补助资金。

(二)水利部门对集中安置新村修建自来水工程,按其已列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范围的人数予以补助。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进村公路建设。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给搬迁村安排宅基地用地指标和办理审批手续,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给集中安置的新村搞好规划和设计,及时发给乡村建设许可证。

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六)林业部门办理搬迁农户宅基地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时,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教育部门负责安排搬迁户子女在安置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等待遇,免缴义务教育借读费,并在两年内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政策。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搬迁农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重点,纳入智力扶贫范围。

户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优先纳入智力扶贫范围,享受免费入读技工院校等国家助学政策。

优先免费吸收搬迁农户家庭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援助。

(九)供电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通电设施建设,免收增容费,原则上把低压线路拉到农户电表前,表后线路及相关设施由农户出资解决。

其他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做好相关扶持工作。

六、组织领导

整村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取得实效。

(一)县级政府是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摸清需搬迁村庄的情况,逐村进行搬迁安置的可行性论证,制订扶持搬迁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搬迁安置任务的落实。

(二)搬迁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是搬迁安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协调落实安置地点,解决建房宅基地,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新村规划和设计,指导搬迁农户建房,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各级扶贫办(老建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的情况,拟订扶持搬迁计划,检查督促和指导镇、村抓好搬迁安置落实等工作。

县级扶贫办(老建办)要对全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造册登记,逐级上报省扶贫办;要加强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共同研究落实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电、自来水、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的年度搬迁计划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本级政府审定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根据各市上报的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年度安排计划方案。

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搬迁农户在原村承包集体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不变,并有权自行决定依法流转。原享有公益林补助的,补助仍归承包农户。原则上在安置地不给搬迁户配置耕地,但有条件配置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手续;在安置地承租土地进行种植、养殖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当地村委会鉴证;与安置地村民或集体置换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经乡镇国土所鉴证,并划出置换地的红线图。

(二)宅基地。搬迁农户在本行政村内安置的,其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搬到本乡镇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乡镇政府与接收安置方协商安排;与安置地农户置换宅基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并经乡镇国土所认可。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应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闲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涉及使用林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另行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搬迁农户办理用地手续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免除建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

(三)户籍和行政管理。搬迁农户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入安置地。安置地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的迁移落户手续。搬迁农户入户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民主权利、社会治安、就业培训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待遇。

(四)其他扶持政策。搬迁农户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工商企业的,当地有关部门给予扶持,优先发给经营证照。搬迁村中的农民工回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搬迁农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规定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搬迁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优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

(一)财政部门负责按时下达、发放扶持资金。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搬迁计划下达补助资金。地级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下拨县级。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安排到户,并根据搬迁农户的建房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搞好房屋基础发给一半补助资金,第一层封顶发给全部补助资金。

(二)水利部门对集中安置新村修建自来水工程,按其已列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范围的人数予以补助。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进村公路建设。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给搬迁村安排宅基地用地指标和办理审批手续,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给集中安置的新村搞好规划和设计,及时发给乡村建设许可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六)林业部门办理搬迁农户宅基地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时,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教育部门负责安排搬迁户子女在安置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等待遇,免缴义务教育借读费,并在两年内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生活补助。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政策。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搬迁农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重点,纳入智力扶贫范围。户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优先纳入智力扶贫范围,享受免费入读技工院校等国家助学政策。优先免费吸收搬迁农户家庭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援助。

(九)供电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通电设施建设,免收增容费,原则上把低压线路拉到农户电表前,表后线路及相关设施由农户出资解决。

其他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做好相关扶持工作。

六、组织领导。

整村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取得实效。

(一)县级政府是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摸清需搬迁村庄的情况,逐村进行搬迁安置的可行性论证,制订扶持搬迁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搬迁安置任务的落实。

(二)搬迁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是搬迁安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协调落实安置地点,解决建房宅基地,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新村规划和设计,指导搬迁农户建房,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各级扶贫办(老建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的情况,拟订扶持搬迁计划,检查督促和指导镇、村抓好搬迁安置落实等工作。县级扶贫办(老建办)要对全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造册登记,逐级上报省扶贫办;要加强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共同研究落实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电、自来水、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的年度搬迁计划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本级政府审定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根据各市上报的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年度安排计划方案。

企业搬迁安置方案

各企业集团、有关企业:现将《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操作规范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8〕44号),规范老城区搬迁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特制订本操作规范。

一、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政策标准(一)搬迁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

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对经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职工,搬迁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符合以上情形的职工主动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根据职工申请,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工伤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计

算办法和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计算办法以2008年1月1日为界,分段计算。

1.2008年1月1日前,按《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职工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济情况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2008年1月1日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即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青岛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职工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职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五)搬迁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在全市企业未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前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

二、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六)搬迁企业在制定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前,可按照管理权限事先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接受事前政策指导,确保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制定有序、合法、合规。

(七)搬迁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八)搬迁企业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企业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工资、医疗费、工伤人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欠费的具体解决时限。

(九)搬迁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企业概况。

企业情况简要介绍,包括搬迁企业性质及拟搬迁去向等内容。

2.搬迁企业人员构成情况。

、家属工、离退休、退职人员等。

3.劳动关系处理情况。

包括:企业与职工如何变更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况的职工如何安置等。

4.职工欠薪欠费处理情况。

主要是明确职工欠薪欠费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清偿标准、方式和资金来源。

(十)搬迁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搬迁企业可制作《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安置方案相关问题说明》,对方案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释,并对相关情况向职工说明,以利于职工更好理解方案内容,顺利推进职工安置工作。

三、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十二)搬迁企业制定的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报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携带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一式四份(无主管部门的一式三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审议通过的决议原件,按照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其中,中央、省、市属企业、外商投资与港澳台企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属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般自收到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方案,加盖公章确认备案。

(十四)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未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企业不得实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四、搬迁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审核(十五)企业搬迁土地补偿资金应优先用于职工安置,解决职工欠薪、欠职工集资款、欠缴社会保险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拖欠职工的其他费用。

(十六)搬迁企业在土地补偿资金清算前应如实核算职工安置资金额度,按照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该额度进行核定,抄报市财政局和市搬迁办。

(十七)企业使用前期启动资金安置职工的,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职工安置资金额度时据实扣除。

(十八)搬迁企业使用职工安置资金,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工安置资金使用申请,提交书面说明材料一份,并填写《搬迁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申请表》一式四份,职工花名册书面形式、电子形式各一份。

(十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所报职工安置费用申请表审核并盖章确认。

(二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

企业职工安置的实际情况,可核定一次性拨付或分期拨付职工安置资金。

核定一次性拨付的,企业须保留职工安置资金使用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核定分期拨付的,职工安置资金应优先用于解决职工欠薪、欠职工集资款、欠缴社会保险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二十一)自申请拨付第二期职工安置资金起,企业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前一期职工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有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上述材料提交时间,但最迟不得晚于再一期职工安置资金申请提交之日。

(二十二)经企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职工安置资金可直接由市财政资金平台拨付给社会保险机构或其他组织。

(二十三)搬迁企业使用前期启动资金用于职工安置的,企业须填写搬迁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申请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按照《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土地补偿资金支付使用监管意见》规定向市搬迁申请支取。

(二十四)企业资金使用须按照企业所报搬迁方案和资金申请实施,如有不符,须提交证据说明原因。

资金未正常用于搬迁的,市搬迁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的,暂停资金的核定拨付。

附件:1.搬迁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申请表2.职工分流安置费用使用情况统计表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敬东明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尼郎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科技局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应急搬迁安置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搬迁户应以搬迁紧迫程度和较迫的村民为主,严格按照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渐落实搬迁安置,遵循村民自愿搬迁的原则,逐户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不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对违反规定进行搬迁的,不验收不给予经济补助和政策扶持,一切后果由自行组织实施方案的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广泛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让受灾害的群众明白此次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2、避险搬迁安置地点。我县洛须镇、虾扎镇、呷依乡、奔达乡满真寺、真达乡洞古村、麻达村、温波乡、瓦须乡四村结合当地情况,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纳入当地相关规划建设。

3、实施工作程序。拟避险搬迁户书面申请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县国土资源局逐户审查合格后下达指标—各乡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各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会同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搬迁户。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政府对相关部门考核目标内容,今年安排84户的应急搬迁安置;应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他用等现象,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搬迁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征用胜利村40万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河源工业技术学校开发建设用地。为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河源工业技术学校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河敏(源城区副区长)

副组长:张石志(市拆迁办主任),叶恩胜(市教育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伟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观发、李伟雄同志任副主任。

为使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设立如下三个业务工作组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宣传政策,房屋、附属物、公共设施等的核查和丈量,签订协议、核对补偿等工作。

第一组 组长:李伟雄,组员:赖悦生,曾永亮,镇、村干部各1人。

第二组,组长:赖少雄,组员:凌伟东,刘锋,镇、村干部各1人。

第三组,组长:廖志波,组员:肖志诚,何立新,镇、村干部各1人。

拟拆迁的土地位于源南镇胜利村,河职院对面,总用地面积为40万平方米。房屋62幢,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

拆迁期限为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10月26日,要求基本完成40万平方米拆迁工作任务。

(一)拆迁补偿及安置,按《河源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河府[2005]114号文件执行。

(二)拆迁管理费及工作经费,按拆迁补偿、安置总额的1%直接在预算资金中提取。拆迁工作人员的出勤、误餐等费用每人每天80元,由市拆迁办直接在拆迁补偿预算资金中支付。

(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预算2500万元,多还少补,完成任务后结算。

(一)农民安置公寓规划用地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为1.7万平方米,二期为0.9万平方米。一期建设住宅8幢,每栋层数均为6层,底层架空停车。内设住宅220套,分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两种户型,每种户型为110户。一期规划安排门店75卡,每卡面积约60约平方米。二期建设住宅6幢,共120户。

(二)农户的临时居住问题,由农户自行解决,拆迁人自农户搬迁之日起直至交付安置房使用之日止,给拆迁户住房补贴。签订协议时预付过渡房租1年。

(三)被拆迁农民的房屋经丈量签名确认并搬迁后,以货币形式补偿的资金,由市拆迁办在15天内一次性拨付给被拆迁的农民;以“产权置换”形式补偿的,市筹建办(或市重点办)必须在18个月内将建好的安置房交付给农民使用。

(四)回迁安置房办证费用由拆迁人负责。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河府[2005]114号文执行。

(二)拆迁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的界定和处理由市规划建设局界定并按《河源市查处市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河道设障行为若干规定》、《河源市查处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河道设障行为补充规定》和《河源市区预征预控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理办法》执行。

(三)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必须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前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经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拆迁当事人一方按国家有关法定程序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裁决。

(四)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待产权明确后再补偿给产权所有人。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自由选择补偿形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房屋的权益状况,成新程度、建筑结构形式、楼层使用率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地产市场评价估价标准(以新建房屋普通装修为计算标准,旧房按河府[2005]114号文规定折旧计算)(详见附件)

经批准开办的养鸡场、养猪场及其它养殖场按市场建筑价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一次性付给。

1、实行“产权置换”的,拆迁户选择2种房型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折算补偿面积。拆迁户安排安置房面积与实际折算补偿面积的差额部分,1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计收房款;超过10平方米的(不含10平方米),按市场评估价计收房款。房款在交付房屋使用时必须一次性付清,否则不予交付房屋使用。拆迁户实际折算补偿面积超出其安排安置房部分,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补偿款在签订协议后15天内支付。

此次“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了一定数量的铺位供拆迁户选择,铺位面积与安置房面积1∶2.5折算,铺位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结算。每户只能置换1个铺位。

2、拆迁单家独院房屋按建筑年限拆算后的建筑面积(单层砼结构)按1∶1.25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换,砼结构两层以上(含二层)的第一层按1∶1.15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换,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按1∶1.05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换;砖木、瓦结构的第一层按1∶1.15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换。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按1∶0.95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换。

实行产权调换后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不另作补偿。

3、建筑年限的折算方法:房屋建筑时间10年以下(含10年)按100%补偿;11年至20年按95%补偿;21年以上(含21年)按90%补偿。

4、住宅房屋补偿面积超过按比例调换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结算差价;超过10平方米的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建筑面积不足按比例调换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补给被拆迁人。

5、产权调换楼层选择按先签协议先选择的原则。拆迁人应将安置用房的地点、面积、楼层、过渡期限以及安置方案、择房图表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框架、混凝土结构房标准高度为3米,红砖、泥砖瓦标准檐高为2.8米。阳台按1/2折算建筑面积,飘檐按1/4折算建筑面积进行补偿。

2、房屋外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按国土部门规定的征地标准进行补偿;房屋内的天井,房屋外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给予市场评估价补偿;房屋基础及未居住的老祖屋、闲置房按市场评估价格只作货币补偿。

搬迁安置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陕南移指发(20xx)30号和市商移办发(20xx)26号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臵、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打破区域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利用10年时间使镇内地质灾害区、洪涝灾害区、环境恶劣区、落后贫困区、重点工程区的住户和农村危房户分阶段全部得到搬迁安臵,住进安全、经济、实用的房屋,过上富裕、和谐、安康的新生活,使全镇面貌大改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城乡,科学规划。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着眼长远,科学论证,总体布局,分步实施。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地质灾害和其它潜在自然灾害等因素,科学制定规划,优化城乡布局,有效配臵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搬迁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居民居住规划与全镇移民搬迁安臵规划相衔接。

(二)政府主导,农民自愿。

要在紧紧依靠搬迁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选择搬迁方式、搬迁地点和搬迁时间,不搞强迫命令。

要正确处理“农民自愿”与“服务规划”、“强迫命令”与“引导服务”的关系,让搬迁户积极向集中安臵点和中心村集中。

(三)避灾减贫,有业安臵。

把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贫困人口、实现长治久安作为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抓好移民搬迁农户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六大建设,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持续发展。

采取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加大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设臵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展产业、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四)分类指导,集中为主。

根据搬迁户不同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及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进城安臵、集镇安臵、社区安臵、园区安臵,支持跨省市外迁。

鼓励统规统建、统规联建或统规自建,尽量节约用地。

(五)政策扶持,市场运作。

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策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要把移民搬迁安臵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集镇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保证移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安臵小区典型示范的前提下,尽力降低搬迁安臵投资成本,减轻搬迁户经济负担。

(六)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根据移民搬迁安臵确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要做到公开公正,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到户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杜绝暗箱操作、用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移民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

(二)每户有1-2人掌握至少一项实用技术,每村有1-2个主导产业;

(五)移民搬迁安臵后,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力争达到安臵地居民、农民的平均水平。

四、搬迁对象

(一)进城安臵。

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臵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臵房定居;鼓励农村老人随子女在城镇定居。

移民搬迁安臵对象进城居住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二)集镇安臵。

结合集镇建设,整合现有集镇、社区资源,加大改造力度,拉大集镇骨架,扩张集镇规模,鼓励搬迁对象到集镇建房或购房。

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在集镇安臵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入镇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三)社区安臵。

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度,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扩张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接收移民搬迁安臵对象。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已有一定居住规模和扩张条件的安臵点,引导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设施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园区安臵。

把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与建设移民搬迁安臵小区结合,鼓励在产业开发园区就业务工的农民,在园区就近购买和新建住房。

(五)外迁安臵。

鼓励有条件在外省市工作、生活的搬迁安臵对象在当地臵房或投亲靠友。

凡落实永久定居的,除

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分散安臵。

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安臵的搬迁对象,可在农村地质稳固和水、电、路等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自主建房,也可购买砖混结构二手房,但不得在原搬迁区域购买。

在规划审批分散安臵建房时,要避免新增单庄独户,尽量促进相对集中。

六、优惠政策

(一)移民搬迁建房的相关规费,实行减免政策,即省市必须收取的费用,各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属县本级收取的费用,一律免收,各部门只收取证照工本费。

(二)简化审批手续。

移民搬迁对象和安臵点确定后,向国土部门、县移民搬迁安臵办提交对象确认报告和移民搬迁安臵用地报告,实行联审统批,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三)移民搬迁户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经营权等权益参照有条件农民进城入镇居住优惠政策执行。

(四)移民搬迁户享有迁入地居民、村民同等的教育、医疗、户籍、社保、电力、通讯、饮水等各项公共服务,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政策规定之外的费用。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对搬迁安臵户提供5万元贷款规模;实行利率优惠,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下浮到中低标准;延长贷款期限,将贷款期限延长至三年;通过多种贷款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移民搬迁安臵户贷款需求。

(六)移民搬迁户应做到“迁新拆旧、占补平衡”,在迁入新建或购买安臵房后,主动拆除原有住房,并将宅基地恢复为耕地。

七、资金筹措

(一)省市补助。

省市将根据我县年度移民搬迁安臵的规模,据实核定省市补助建房资金,专款管理,直补到户。

(二)县级配套。

安排移民搬迁安臵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直补到户。

(三)银行贷款。

由农村信用社负责按照户均5万元的信贷规模投放移民搬迁安臵建房贷款。

(四)群众自筹。

鼓励移民搬迁安臵户要利用自有资金、拆借资金等方式筹集建房资金。

(五)企业资本。

引导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建设。

探索移民搬迁安臵建房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路子,用商品房开发增值收益补助移民搬迁安臵建房,降低移民搬迁安臵房价格。

(六)社会捐赠。

积极争取各类社会捐赠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建设。

八、实施步骤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总体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确定对象(20xx年7月20日前)

(一)成立机构。

成立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机构,组建班子,研究政策,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培训人员。

(二)宣传动员。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进村入户宣讲,广泛宣传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相关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确定对象。

由镇政府牵头,国土、民政等单位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

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公示评议、镇核实初审、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移民搬迁安臵户全面排查,确定搬迁安臵对象。

所有移民搬迁户统一在迁出地申请,迁出地负责验收。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完善方案(20xx年7月31日前)。

镇上根据县上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村也要根据镇上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切实加强调研,拿出符合村情民意的.实施方案。

全镇各中心村、一般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规划由镇政府统一编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备案。

由镇政府负责,结合各村人口布局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完成月河镇移民搬迁安臵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兑现政策(20xx年12月前)。

(一)镇上要根据今年移民搬迁安臵任务,逐一核实对象、逐一明确安臵方式,落实包抓责任,及早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争取20xx年春节前入住新居。

(二)镇上对移民搬迁安臵户建房,在今年12月上旬初验。

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规范移民搬迁户档案。

(三)县移民搬迁安臵领导小组于12月下旬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将建房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有序推进,镇上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全镇移民搬迁安臵日常工作。

确保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任务。

各村也要把移民搬迁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全面做好本村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二)分级负责,明确责任。

按照“镇为主体、村级落实、集中安臵、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三)部门合作,多方协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规划所要结合镇域人口布局,认真做好选址规划、建设标准、基础建设、户型设计、服务配套等指导工作,制定移民搬迁安臵规划指导性技术标准,全面负责镇重点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中心村的规划。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

做到镇有总体规划,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有具体规划,规划逐级上报,分级审批或备案。

在安臵点选址上,要确保基础安全稳固,达到“三避”要求。

在规划过程中,既要考虑当年搬迁安臵,又要兼顾未来十年搬迁的总体布局,长短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臵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3.抓好督促检查。

镇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经常深入到移民迁出地和安臵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镇政府督查组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村组,要严格实施问责。

镇财政、纪检等部门要对移民搬迁安臵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4.建立公开运行机制。

要严格按程序搞好民主评议和村组公示,认真化解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贪腐、截留移民搬迁安臵款物。

对工作中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建立市场竞争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有实力、有资质的地产商参与统规统建的安臵小区建设,要严格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造价审计制,所建房屋现价出售给搬迁户。

为加快推进我区移民搬迁工作,改善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威胁和偏远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汉发〔20xx〕8号)和《汉台区20xx—20xx年移民搬迁规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我区20xx年移民搬迁工作重点是完成七里街道办事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建设及安置任务。

该项目的建成将从根本上有效改善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威胁和偏远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推进汉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也可提前五年完成我区十年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安置点布局靠城、靠镇、靠园区并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十年搬迁规划和完成安置实际情况,从20xx年起在七里街道办事处、龙江街道办事处、铺镇建设集中安置点,主要安置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有自主创业和就业技能,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区内农业户籍居民。

在徐望、汉王、武乡等镇分别建设特困户安置点,用于安置农村特困户和五保户。

20xx年—20xx年,在七里办事处周家湾、魏家坝村集中建设一处安置点,安置移民3000户。

(一)安置规模及目标。

20xx年移民搬迁安置1500户5250人,建集中安置点1个,集中安置1500户5250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率全区平均达到100%;城镇安置1500户5250人,移民搬迁城镇安置率全区平均达到100%;统规统建1500户5250人,移民搬迁安置住房统规统建率全区平均达到当100%;受地灾和洪灾害威胁的农户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30%;五保户和特困户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10%;群众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上年度集中安置移民户入住率达到75%以上。

(二)建设项目投资。

20xx年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预算投资4000万元,公共服务预算投资500万元,建房预算投资15500万元。

(三)建设项目用地。

20xx年计划建设用地150亩,无分散安置计划建设用地。

三、任务分解

(一)移民搬迁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区财政局:做好各类移民搬迁资金筹措、划拨,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区农业局:做好农业园区建设,为移民户农业产业发展和就业做好支撑;

区林业局:做好生态移民搬迁户的评估审定和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区扶贫办:做好扶贫搬迁移民户的审定、扶贫搬迁项目申报及落实工作,协调争取相关项目资金。

(二)相关镇办的工作任务。

1.七里移民搬迁安置点20xx—20xx年计划安置指标:

七里街道办事处600户,铺镇500户,北关街道办事处100户,老君镇300户,武乡镇300户,宗营镇300户,河东店镇100户,龙江街道办事处200户,徐望镇400户,汉王镇200户。

2.搬迁对象主要是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的村、户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村、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和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汉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汉台实际,七里移民安置点采取商品房安置模式,安置对象确定为:符合上述五大类条件之一的农村户籍人口;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全区农业户籍居民。

3.对象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本人申请、各级评定、分类把关、审批备案、协议搬迁”的程序,即由本人申请,村组初审,镇(办)复核,镇(办)复核后按移民对象类型分别报区级各相关部门审批,经审批后报移民办,由移民办汇总后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要做到严格操作程序,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上下一致、准确无误。

4.20xx年元月底前各相关镇办召开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摸底,按照分配的搬迁任务数,结合搬迁户实际居住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批次轮候搬迁安置计划。

元月初至3月底,分解安置任务,确定当年安置户,完成20xx—20xx年度移民基本信息上报、录入和台账建立工作。

20xx年3月底前建好20xx年移民搬迁对象台账,同时继续做好20xx年移民对象台账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5.项目所在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和干扰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做好环境保障工作。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任务。

1.20xx年12月全面完成安置区场地平整和渠道改造;

5.20xx年元月编制完成安置区水电路气等专项建设规划方案,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区上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区移民搬迁办公室负责全区移民搬迁安置日常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并确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

各有关部门和镇办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经常深入到移民搬迁地和安置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部门和镇办,要严格实施问责。

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移民搬迁安置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移民搬迁工作纳入有关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年度移民搬迁安置对象确定完成情况;搬迁安置任务完成情况;环境保障工作情况;集中安置点建设情况;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争取情况;移民户后续产业扶持情况;旧宅基地复垦情况;组织机构、政策措施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

对承担移民搬迁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和镇、办事处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有力、进展顺利、群众满意的相关部门和镇办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滞后的相关部门和镇办,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评优资格,对因工作失误,未完成任务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搬迁职工安置方案

为了顺利推进企业搬迁工作,完成工业企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确保首都稳定大局,现就做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的认识

随着北京市“十五”计划的逐步实施,特别是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之后,绿色环保对北京工业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已成为企业布局调整和实现绿色环保的重要举措。

污染扰民工业企业搬迁到五环路以外,是贯彻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实施绿色环保的必然选择。

正确处理企业调整发展与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的关系,解决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性的调整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政治性问题。

因此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着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件事情办好,实现工业系统“十五”规划与目标。

二、执行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操作

搬迁企业要坚持着眼发展、统筹兼顾、因企制宜、人员分类、有情操作、确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围绕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即:安置分流职工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保全国有资产相结合,无情调整与有情操作相结合。

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责任,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依法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职工安置分流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在搬迁准备阶段,企业应成立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搬迁后企业的生产规模、劳动组织、工作班制、工艺装备、产品调整等因素,对职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保留岗位职工组织好;调整岗位职工培训好;无岗位职工安置好”精神,拟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安置分流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在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各有关单位应该把对无岗位职工的安置分流作为整个工作的重点,充分贯彻无情调整、有情操作的原则,要着力帮助职工再就业,对于年龄偏大的职工可以通过组织劳务派遣企业来安置。

也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具体安置渠道,如按照《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实施离岗休养等,决不能简单从事,一推了之。

对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有关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

在符合《北京市推进污染扰民搬迁企业加快结构结构调整实施办法[(99)京经规划字第200号]文件规定和确保企业搬迁发展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可从企业搬迁补偿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离厂补助费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离厂补助费按照“总量提取,分档发放”方法操作,搬迁企业人均工资低于(含)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离厂补助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经济补偿金总量的50%;搬迁企业人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离厂补助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经济补偿金总量的15%。

离厂补助费一部分用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余下部分可以现金发放给职工。

具体比例由企业职代会确定。

为支持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增加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搬迁企业可根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发给最高不超过3个月本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就业培训费。

对涉及企业拖欠职工个人的各种保险费,必须全额补缴,以保证职工的权益;对于拖欠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在职工离厂时企业应一次性进行清理偿还。

三、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领导必须把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经验与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实把工作做好。

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搬迁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生活情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情况,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要大力宣传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方针政策,教育职工理解和体谅企业的作法,积极支持企业调整发展;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

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企业搬迁员工安置问题上,很多时候都需要双方协商,往往在搬迁过程中,会发生经济纠纷。建议根据具体的法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为拆迁安置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生活上的不愉快。在实际生活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

为保证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包保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积极做好移民搬迁户的思想稳定工作,协助移民搬迁户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搬迁至移民安置点,负责与移民点所在乡镇村和安置点所在乡镇村对接干部做好协调配合,确保 月 日至 月 日两天顺利完成移民搬迁工作。

四、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分五个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五、职责分工

1、 担任总负责人,负责与乡和镇的联络沟通,整体协调移民搬迁相关事务。

2、各包保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小组提前与各移民搬迁户和移民搬迁乡镇 (村)、安置乡镇(村)的联络,并提前3天进村入户做好对接,明确运输物品,针对易燃、易爆、和家禽牲畜等禁运货物,要求移民户在搬迁前处理。

3、由 负责摸底调查每天需搬迁物资,提前联络好搬运车辆和人员,确定每天移民搬迁户装运路线。移民搬迁当天,先由各包保小组分别深入移民搬迁户家中,协助移民清点物资,并将物资搬运出屋。待车辆到达,由各包保小组派一人跟车负责移民物资看护,另一人负责与安置点进行协调沟通,将移民引进新安置点,并协助搬运移民物资。

4、移民搬迁车辆装运好移民物资后,在 门口集合,由工作车辆引路,经 到达 安置点。再由各包保小组负责将各移民搬迁户安置入户,并完善移民安置手续。

5、若遇移民搬迁户物资较多,需要返程搬运的,则由所包移民搬迁户包保小组继续协助搬运安置,直到移民搬迁户所有物资全部搬运完毕并顺利安置入户。

六、相关要求

1、各包保小组要做好相互间的对接工作,及时向总负责人报告移民搬迁情况。

2、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发现矛盾、动态、信息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确保移民搬迁户的稳定。

3、在协助移民搬迁户装运物资时,要确保轻装、快搬、慢运,确保物资清点无误后方可发车运送。

4、各包保小组要积极与移民乡镇(村组)和安置乡镇(村组)联系,紧紧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移民搬迁户的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工作不出纰漏、不出差错,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包保任务。

根据陕南移指发(2011)30号和市商移办发(2011)26号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臵、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打破区域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利用10年时间使镇内地质灾害区、洪涝灾害区、环境恶劣区、落后贫困区、重点工程区的住户和农村危房户分阶段全部得到搬迁安臵,住进安全、经济、实用的房屋,过上富裕、和谐、安康的新生活,使全镇面貌大改观。

二、基本原则

制定规划,优化城乡布局,有效配臵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搬迁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居民居住规划与全镇移民搬迁安臵规划相衔接。

(二)政府主导,农民自愿。要在紧紧依靠搬迁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选择搬迁方式、搬迁地点和搬迁时间,不搞强迫命令。要正确处理“农民自愿”与“服务规划”、“强迫命令”与“引导服务”的关系,让搬迁户积极向集中安臵点和中心村集中。

(三)避灾减贫,有业安臵。 把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贫困人口、实现长治久安作为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移民搬迁农户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六大建设,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持续发展。采取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加大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设臵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展产业、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地。

(五)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策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要把移民搬迁安臵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集镇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保证移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安臵小区典型示范的前提下,尽力降低搬迁安臵投资成本,减轻搬迁户经济负担。

(六)公开公正,阳光操作。根据移民搬迁安臵确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要做到公开公正,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到户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移民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二)每户有1-2人掌握至少一项实用技术,每村有1-2个主导产业;(三)移民安臵小区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或接近集镇水平;(四)搬迁安臵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充分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五)移民搬迁安臵后,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力争达到安臵地居民、农民的平均水平。

四、搬迁对象

(二)对长期受到洪水灾害威胁及易引发次生灾害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五)对因水库修建、交通、管道运输、高压输变电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和威胁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搬迁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高发区、边远贫困山区以及农村危房的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关键是无能力自主建房需要政府组织安臵的特困户。要坚决禁止在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区域新批建房。

五、安臵方式

臵方式。

(一)进城安臵。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臵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臵房定居;鼓励农村老人随子女在城镇定居。移民搬迁安臵对象进城居住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二)集镇安臵。结合集镇建设,整合现有集镇、社区资源,加大改造力度,拉大集镇骨架,扩张集镇规模,鼓励搬迁对象到集镇建房或购房。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在集镇安臵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入镇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三)社区安臵。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度,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扩张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接收移民搬迁安臵对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已有一定居住规模和扩张条件的安臵点,引导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设施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园区安臵。把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与建设移民搬迁安臵小区结合,鼓励在产业开发园区就业务工的农民,在园区就近购买和新建住房。

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分散安臵。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安臵的搬迁对象,可在农村地质稳固和水、电、路等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自主建房,也可购买砖混结构二手房,但不得在原搬迁区域购买。在规划审批分散安臵建房时,要避免新增单庄独户,尽量促进相对集中。

六、优惠政策

(一)移民搬迁建房的相关规费,实行减免政策,即省市必须收取的费用,各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属县本级收取的费用,一律免收,各部门只收取证照工本费。

(二)简化审批手续。移民搬迁对象和安臵点确定后,向国土部门、县移民搬迁安臵办提交对象确认报告和移民搬迁安臵用地报告,实行联审统批,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三)移民搬迁户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经营权等权益参照有条件农民进城入镇居住优惠政策执行。

(四)移民搬迁户享有迁入地居民、村民同等的教育、医疗、户籍、社保、电力、通讯、饮水等各项公共服务,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政策规定之外的费用。

期限延长至三年;通过多种贷款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移民搬迁安臵户贷款需求。

(六)移民搬迁户应做到“迁新拆旧、占补平衡”,在迁入新建或购买安臵房后,主动拆除原有住房,并将宅基地恢复为耕地。

七、资金筹措

(一)省市补助。省市将根据我县年度移民搬迁安臵的规模,据实核定省市补助建房资金,专款管理,直补到户。

(二)县级配套。安排移民搬迁安臵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直补到户。

(三)银行贷款。由农村信用社负责按照户均5万元的信贷规模投放移民搬迁安臵建房贷款。

(四)群众自筹。鼓励移民搬迁安臵户要利用自有资金、拆借资金等方式筹集建房资金。

(五)企业资本。引导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建设。探索移民搬迁安臵建房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路子,用商品房开发增值收益补助移民搬迁安臵建房,降低移民搬迁安臵房价格。

(六)社会捐赠。积极争取各类社会捐赠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安臵工程建设。

八、实施步骤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总体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确定对象(2012年7月20日前)

(一)成立机构。成立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机构,组建班子,研究政策,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培训人员。

(二)宣传动员。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进村入户宣讲,广泛宣传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相关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参与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确定对象。由镇政府牵头,国土、民政等单位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公示评议、镇核实初审、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移民搬迁安臵户全面排查,确定搬迁安臵对象。所有移民搬迁户统一在迁出地申请,迁出地负责验收。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完善方案(2012年7月31日前)。 镇上根据县上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村也要根据镇上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切实加强调研,拿出符合村情民-意的实施方案。全镇各中心村、一般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规划由镇政府统一编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备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结合各村人口布局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完成月河镇移民搬迁安臵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兑现政策(2012年12月前)。

(一)镇上要根据今年移民搬迁安臵任务,逐一核实对象、逐一明确安臵方式,落实包抓责任,及早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争取2012年春节前入住新居。

(二)镇上对移民搬迁安臵户建房,在今年12月上旬初验。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规范移民搬迁户档案。

(三)县移民搬迁安臵领导小组于12月下旬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将建房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有序推进,镇上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全镇移民搬迁安臵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任务。各村也要把移民搬迁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全面做好本村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二)分级负责,明确责任。按照“镇为主体、村级落实、集中安臵、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做好选址规划、建设标准、基础建设、户型设计、服务配套等指导工作,制定移民搬迁安臵规划指导性技术标准,全面负责镇重点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中心村的规划。。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做到镇有总体规划,安臵小区和集中安臵点有具体规划,规划逐级上报,分级审批或备案。在安臵点选址上,要确保基础安全稳固,达到“三避”要求。在规划过程中,既要考虑当年搬迁安臵,又要兼顾未来十年搬迁的总体布局,长短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臵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3.抓好督促检查。镇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经常深入到移民迁出地和安臵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政府督查组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村组,要严格实施问责。镇财政、纪检等部门要对移民搬迁安臵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亲厚友,严禁挪用、贪污、截留移民搬迁安臵款物。对工作中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建立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有实力、有资质的地产商参与统规统建的安臵小区建设,要严格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造价审计制,所建房屋现价出售给搬迁户。

公司搬迁员工安置方案

根据市政规划要求以及工艺品厂(以下简称;工艺品厂)spd论证到期的现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艺品厂搬迁到奉贤南桥镇。

家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置分流原则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定岗定编,精简高效,岗位聘用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3坚持既考虑职工的合法利益,又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的原则;

二,安置分流实施范围

与工艺品厂和工艺品有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搬迁前人员编制在

工艺品厂的在岗职工。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岗位;

第一批管理岗位;23个,生产辅助岗位;58个。

今后生产企业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适时提供工作岗位。

2,录用条件;

符合岗位操作技能要求,身体健康。

家庭经济困难,且又愿意服从安排的优先考虑。

如夫妇双方均在企业的其中一方;单亲且抚养仍在学校就读的未成子女等。

3,操作程序;

职工个人提出————制造中心根据录用条件评估-----双向选择------录用上岗。

4,相关政策;

点和岗位,劳动关系不变,不结算相关费用。

(2)本《方案》实施前已到南桥厂区和营销中心上班的职工,在方案通过后,仍可以选择方案所确定的其它分流渠道。

职工再次上岗后

因各种原因本人提出离开的,企业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企业内部退养

1,内退条件;

男职工为;年满55---59周岁,女职工为;年满45---49周岁。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本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之为准。

2,内退待遇;

(1)内退生活费;

男性;59周岁; 女性;49周岁, 内退生活费每月1200元;

(2)内退期间的“四金”由公司缴纳,补充公积金自内退协议生效起停止缴纳,予以封存。

3,操作程序;

由本人填写《职工内部退养申请表》经厂长室主管领导同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办理内退手续(签订内退协议)。

30天未填写《职工内部退养申请表》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五,企业一次性支付退养费

1,退养条件;

凡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在本人自愿提出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

2,退养待遇

按年龄划分职工退养一次性支付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退养费,年龄计算截止期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之日为准。

男性;59周岁; 女性;49周岁, 每月退养费1900元;

男性;55---58周岁 女性45---48周岁 每月退养费1800元;

3,操作程序;

手续(签订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协议书)。

(2)签订《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协议书》,办妥退工手续后,企业一次性支付退养费用。

4,奖励政策

凡符合退养条件的.职工,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30天内填写《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申请表》并经企业批准的,可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

超过30天未填写《职工一次性支付退养费协议书》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协解条件;

距法定退休三周年之内的职工不作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期以本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之日为准。

2,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x工龄。

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职代会通过本方案之日止。

工龄满

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的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厂平均工资水平的,按平均工资水平计算经济补偿金。

3,奖励及补贴政策;

不予奖励。

(2)择业培训补贴;办妥退工手续进入社会自主择业的,一次性给予培训费5000元。

(3)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5000元。

合同时,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4)特殊补贴;养老保障金和医疗保障金补贴。

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每满一年给予500元养老保障金和医疗保障金补贴。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5周岁以下的职工不享受本补贴。

(5)就业困难补贴费;

补贴标准;按男性职现年龄到60周岁; 女性职工现年龄到55周岁计算,有一年给予1200元的补贴。

享受对象二;男性年龄39---35周岁; 女性年龄37---35周岁;

补贴标准;按男性职工现年龄到60周岁; 女性职工现年龄到55周岁计算,有一年给予600元的补贴。

35周岁以下职工不享受本补贴。

(6)目前仍享受公司家属半劳保的职工,凭工艺品厂《职工家属劳保诊疗证》给予4000元一次性补贴。

4,操作程序

退工手续。

在本方案实施30天内办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公司支付按本办法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和相应的各类奖励及补贴费。

七,离岗待工

1,适用范围和条件;

凡自本《办法》实施45天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但不愿意办理内退手续,以及不愿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凡本人选择到南桥厂区和营销中心工作,但未能落实岗位的职工。

2,离岗待工待遇;

(1)离岗待工生活费;从本办法经职代会通过后第三个月起发放离岗待工生活费500元。

(2)离岗待工期间的“四金”由企业缴纳,补充公积金停止缴纳,予以封存。

(3)离岗待工期间不再享受企业内部的福利待遇。

3,相关政策;

(1)职工离厂回家待工时劳动关系不变。

(2)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上岗或培训时职工必须服从。

凡经一年内二次提供岗位或安排培训后仍不能上岗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只享受工龄补偿。

八,特殊人员处理办法

受该年龄段的待遇;未达到内退年龄的享受最低内退年龄应享受的内退待遇,但不执行一次性支付内退费管理办法)

2,已办理企业内退手续的人员按原签订的《内退协议》执行,其劳动关系不变。

前实际工龄),不享受其它各类奖励和补贴。

九,其它

1,本方案经2006年 月 日 职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5日内实施

2,除工艺品厂以外集团公司其他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参照本《方案》分步实施。

3,本方案如与企业原制定的政策向悖时,以本方案规定为准;如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相悖时,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方案不具溯及力,解释权归人员安置分流工作小组,监督权属于企业工会。

为了顺利推进企业搬迁工作,完成工业企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确保首都稳定大局,现就做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的认识

随着北京市“十五”计划的逐步实施,特别是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之后,绿色环保对北京工业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已成为企业布局调整和实现绿色环保的重要举措。

污染扰民工业企业搬迁到五环路以外,是贯彻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实施绿色环保的必然选择。

正确处理企业调整发展与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的关系,解决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性的调整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政治性问题。

因此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着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件事情办好,实现工业系统“十五”规划与目标。

二、执行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操作

搬迁企业要坚持着眼发展、统筹兼顾、因企制宜、人员分类、有情操作、确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围绕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即:安置分流职工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保全国有资产相结合,无情调整与有情操作相结合。

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责任,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依法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职工安置分流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在搬迁准备阶段,企业应成立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搬迁后企业的生产规模、劳动组织、工作班制、工艺装备、产品调整等因素,对职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保留岗位职工组织好;调整岗位职工培训好;无岗位职工安置好”精神,拟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

安置分流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在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各有关单位应该把对无岗位职工的安置分流作为整个工作的重点,充分贯彻无情调整、有情操作的原则,要着力帮助职工再就业,对于年龄偏大的职工可以通过组织劳务派遣企业来安置。

也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具体安置渠道,如按照《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实施离岗休养等,决不能简单从事,一推了之。

对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有关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

在符合《北京市推进污染扰民搬迁企业加快结构结构调整实施办法[(99)京经规划字第200号]文件规定和确保企业搬迁发展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可从企业搬迁补偿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离厂补助费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离厂补助费按照“总量提取,分档发放”方法操作,搬迁企业人均工资低于(含)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离厂补助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经济补偿金总量的50%;搬迁企业人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离厂补助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经济补偿金总量的15%。

离厂补助费一部分用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余下部分可以现金发放给职工。

具体比例由企业职代会确定。

为支持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增加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搬迁企业可根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发给最高不超过3个月本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就业培训费。

对涉及企业拖欠职工个人的各种保险费,必须全额补缴,以保证职工的权益;对于拖欠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在职工离厂时企业应一次性进行清理偿还。

三、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领导必须把搬迁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经验与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实把工作做好。

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搬迁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生活情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情况,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0〕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市、区)安置。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一)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和县级财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二)有关要求: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个儿子作一户。2、在上报年度搬迁计划前已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靠租房或建泥砖房居住的农户可列入补助范围。3、搬迁户数和户主名单经核定后在村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凡多报户数的一律取消补助。县级扶贫办应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5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

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

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

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

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市、区)安置。

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

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一)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和县级财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二)有关要求: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个儿子作一户。

2、在上报年度搬迁计划前已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靠租房或建泥砖房居住的农户可列入补助范围。

3、搬迁户数和户主名单经核定后在村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凡多报户数的一律取消补助。

县级扶贫办应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四、有关政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搬迁农户在原村承包集体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不变,并有权自行决定依法流转。

原享有公益林补助的,补助仍归承包农户。

原则上在安置地不给搬迁户配置耕地,但有条件配置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手续;在安置地承租土地进行种植、养殖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当地村委会鉴证;与安置地村民或集体置换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经乡镇国土所鉴证,并划出置换地的红线图。

(二)宅基地。

搬迁农户在本行政村内安置的,其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搬到本乡镇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乡镇政府与接收安置方协商安排;与安置地农户置换宅基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并经乡镇国土所认可。

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应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闲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涉及使用林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另行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搬迁农户办理用地手续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免除建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

(三)户籍和行政管理。

搬迁农户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入安置地。

安置地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的迁移落户手续。

搬迁农户入户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民主权利、社会治安、就业培训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待遇。

(四)其他扶持政策。

搬迁农户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工商企业的,当地有关部门给予扶持,优先发给经营证照。

搬迁村中的农民工回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

搬迁农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规定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搬迁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优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

(一)财政部门负责按时下达、发放扶持资金。

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搬迁计划下达补助资金。

地级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下拨县级。

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安排到户,并根据搬迁农户的建房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搞好房屋基础发给一半补助资金,第一层封顶发给全部补助资金。

(二)水利部门对集中安置新村修建自来水工程,按其已列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范围的.人数予以补助。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进村公路建设。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给搬迁村安排宅基地用地指标和办理审批手续,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给集中安置的新村搞好规划和设计,及时发给乡村建设许可证。

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六)林业部门办理搬迁农户宅基地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时,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教育部门负责安排搬迁户子女在安置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等待遇,免缴义务教育借读费,并在两年内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政策。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搬迁农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重点,纳入智力扶贫范围。

户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优先纳入智力扶贫范围,享受免费入读技工院校等国家助学政策。

优先免费吸收搬迁农户家庭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援助。

(九)供电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通电设施建设,免收增容费,原则上把低压线路拉到农户电表前,表后线路及相关设施由农户出资解决。

其他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做好相关扶持工作。

六、组织领导

整村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取得实效。

(一)县级政府是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摸清需搬迁村庄的情况,逐村进行搬迁安置的可行性论证,制订扶持搬迁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搬迁安置任务的落实。

(二)搬迁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是搬迁安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协调落实安置地点,解决建房宅基地,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新村规划和设计,指导搬迁农户建房,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各级扶贫办(老建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的情况,拟订扶持搬迁计划,检查督促和指导镇、村抓好搬迁安置落实等工作。

县级扶贫办(老建办)要对全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造册登记,逐级上报省扶贫办;要加强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共同研究落实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电、自来水、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的年度搬迁计划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本级政府审定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根据各市上报的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年度安排计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照《安康市20**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实行梯次搬迁,达到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到集镇,一般户住新村,困难户靠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 统筹城乡,规划先行。

(三) 相对集中,设施配套。

(四) 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任务及目标

20**年全县搬迁安置3000户12000人,其中:特困户搬迁安置300户。

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努力实现移民搬迁户居住安全舒适、生活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

四、搬迁对象

1、对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害、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区域的农户进行搬迁;

2、对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区域的农户及农村危房户进行搬迁;

3、对旅游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以及对生态环境存在潜在威胁的农户进行搬迁;

4、对因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农户进行搬迁;

5、不符合上述1-4条规定条件的农户,也可自愿搬迁到县外、县城、集镇及集中安置点居住,除不予建房补助外,均可享受与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五、安置方式、补助标准、用地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安置方式。

釆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鼓励进城,支持外迁。

1、进城居住。

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置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置房居住。

2、集镇安置。

鼓励和支持在集镇规划区内集中建房安置移民搬迁农户。

3、集中安置点安置。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居住规模的安置点,引导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入住集中安置点,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城镇化管理”的新型农村社区。

4、对痴聋傻哑、鳏寡孤独以及无能力建房的农户,实行购房或统建免租金房集中安置。

5、支持外迁。

鼓励有条件在外省市工作、务工人员在当地置房或投亲靠友定居。

6、分散安置。

允许在本村集中安置点附近地质稳固的地方或水、电等设施较为完善的公路两旁采取“藤结瓜”的方式自主建房安置。

(二)补助标准。

1、对符合本次移民搬迁安置条件、经验收实施完成了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每户按15500元给以奖补,特困户每户再增加配套建房补助资金1000元。

同时享受县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资金渠道不变、县级整合项目资金的原则,将以工代赈异地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电力改造、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卫生、通信设施、水利等各类资金综合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用地标准。

本着“节约土地、降低成本”的原则,鼓励通过联建单元房的办法在安置小区建设多层住房,农村社区独立建房或分散建房的移民搬迁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0平米。

(四)优惠政策。

凡被列入移民搬迁计划的搬迁户,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建房户及进城入镇购房户涉及国土、财政、林业、交通、规划和住建部门除办证工本费之外的一切费用。

2、集中安置点建房涉及电力、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线路及杆位的改线、迁移,由相关单位自行迁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优先安排和解决集中安置点人畜饮水、河堤、排洪等项目。

将土地治理、丹治工程等惠民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村倾斜。

4、优先对搬迁户安排农村沼气池建设,对集中安置点统一建一处沼气池的,按实际共用户数补助。

5、对移民搬迁户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适当下浮,贷款额度放宽到5万元,还款期限放宽到三年。

6、根据群众意愿,保留或处置移民搬迁安置户原有承包地、林地、宅基地。

7、电力、交通、广电、通讯、文化、教育、移民、卫生等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点给予积极扶持,优先安排惠民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研究确定移民搬迁安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镇应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移民搬迁政策宣传、对象选择、类型确定、规划选址、征地建设、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配合,多方协作。

县、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项目镇:负责制定本镇年度移民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集中安置点的征地,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的图像、文字资料等软件档案收集归档。

县监察局:负责制定移民搬迁安置有关工作纪律规定,对移民搬迁安置对象、补助资金兑付、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及其建设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整合办法,项目工程计划编制,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产业开发项目申报和向上级争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配套资金落实,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到户补助资金的“一卡通”兑付。

制定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办法。

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县移民搬迁安置资金使用的全面审计核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移民搬迁户中的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救助工作,筹集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

县人劳局:负责农民进城奖励政策兑现、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户型设计、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等方面的规划。

负责建房施工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进城入镇移民搬迁户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移民搬迁居住安置点地质灾害前景评估、协调集中安置点建房用地报批、移民搬迁户宅基证办理及搬迁安置工作经费筹措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内的道路、桥涵设计和建设,负责公路沿线建房红线控制及涉及公路交通方面有关手续的办理。

县农业局:负责移民搬迁户的农业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扶持、沼气池配套建设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洪涝避灾前景评估把关、人畜饮水、排洪、河堤建设及水利惠民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搬迁移民林业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集中安置点公路、小区内三化一片林的设计实施工作。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计划的编制、工程实施与管理、项目检查验收和搬迁农户奖补政策资金兑付的审核把关。

县移民局:负责库区内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的设计、实施及库区移民村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的筹措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做好价格监管,防止哄抬建材价格,确保移民搬迁安置所需建材市场价格平稳。

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负责足额组织移民搬迁户贷款规模,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适当下浮,贷款额度放宽到5万元,还款期限延长至3年。

县电力局:负责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供电电网设计和工程实施。

(三)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各镇都要规划建设一个100户以上的移民搬迁安置示范小区,为有条件进城入镇的移民搬迁安置对象提供房源。

项目村要规划建设2-3个集中安置点,以此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同时,要从移民户稳得住出发,探索组建产业协会,形成产业协会+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格局,促进农民增收。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

县上制订总体规划,各移民搬迁安置点要有具体规划。

规划要从村从镇做起,逐级上报,分级审批。

重点集中安置小区和重点镇安置规划由规划局负责编制,转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审批。

一般集中安置小区及分散安置规划由县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项目镇编制,报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审批。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要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

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从20**年7月起,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项目镇和包联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县考评办会同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结果列为年度“一把手”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单项奖。

4、建立公开运行机制。

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确定实行群众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制度和监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审计制度。

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移民搬迁安置方案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汉发〔20**〕23号)和《汉台区20**—20**年移民搬迁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安置点布局靠城、靠镇、靠园区并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十年搬迁规划和安置完成实际情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年度全区积极开展跨区域安置和土坯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程,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年市上下达移民搬迁安置任务1000户,全区计划完成集中安置900户,分散安置100户。

其中,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率90%,城镇安置率90%,统规统建率90%;受地质和洪涝灾害威胁的农户安置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30%;五保户和特困户安置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10%;群众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上年度集中安置移民户入住率达到当年集中安置总户数的75%以上。

共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3个,其中计划在七里和谐新城安置移民500户,安置全市范围内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有自主创业和就业技能,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户籍居民;计划在铺镇新兴·汉水紫薇小区开展移民搬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融合试点安置移民200户,主要安置铺镇范围内五大类型移民搬迁对象;计划在河东店褒河新城安置200户,主要安置河东店、宗营山区群众、特困户及土坯房对象等“两困户”;计划在各镇、办分散安置100户,主要安置全区土坯房改造对象。

二、移民安置对象

搬迁对象主要是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的村、户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村、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三、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区财政局:做好各类移民搬迁资金筹措、划拨,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区农业局:做好农业园区建设,为移民户农业产业发展和就业做好支撑;

区林业局:做好生态移民搬迁户的评估审定和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区扶贫办:做好扶贫搬迁移民户的审定、扶贫搬迁项目申报及落实工作,协调争取相关项目资金。

(二)相关镇办工作任务。

1.负责集中安置任务的组织落实,移民对象审批,资料上报等工作。

2.负责分散安置计划安排、信息录入、组织实施、验收入住等相关工作。

3.负责土坯房改造与移民搬迁结合安置项目的组织、建设、实施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镇办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充分认识到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对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促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现代化结合,加快推进汉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各相关镇、办要将移民搬迁工作等工作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牢,确保完成年度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二)严格考核奖惩。

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和移民办、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部门和镇办,要严格实施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

移民对象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上下一致,准确无误。

要严格按照移民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资金,不允许坐支、挪用和套取财政资金。

不允许有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的.行为。

对移民搬迁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汉台区20**年度移民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汉台区20**年度移民任务分解表

单 位任务数(户)备 注

汉王镇100

徐望镇200

武乡镇150

龙江办事处100

宗营镇150特困户20户

铺镇250

北关办事处50

老君镇150

七里办事处300

河东店镇50特困户80户

合 计1500特困户100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全县20**年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洛南县陕南移民搬迁工作20**-20**年规划》,结合实际,特制订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坚持移民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原则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支撑、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探索示范、突破难点,统筹规划,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迈进,全力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创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到位的移民示范新区。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科学选址。

坚持“三为主”原则,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向城镇聚集,着力推动城镇化安置、引导搬迁农民向市民转化,提高全县城镇化率。

集中安置点要选择在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卫生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城镇规划区,在住房建设规划上,要严格控制平房建设,鼓励楼房化安置。

2、突出重点,稳步实施。

在统筹兼顾陕南移民搬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依据搬迁安置分类型,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搬迁,优先搬迁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和生存条件恶劣的群众。

3、有业安置,突出特色。

坚持城镇安置原则,突出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结合,实现移民户资产向资本的转化。

坚持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以秦岭最美乡村建设为载体,建设与景区环境、民俗、历史底蕴完全融合统一的特色移民示范工程,增强景区民居的观赏性,从而提升景区品位、聚集景区人气,通过旅游实现移民户的有业安置。

4、城乡一体,进城优先。

坚持以“两房结合”、“两证发放”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扎实推进移民进城入镇上楼安置步伐,全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20**年陕南移民搬迁计划任务3000户12000人。

其中:城区集中安置1400户,集镇集中安置1600户;扶贫移民搬迁1500户6000人(含五保户、特困户300户),避灾1291户,生态移民搬迁100户,灾毁安置109户。

规划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2个(名单详见附表)。

四、安置形式:

(一)城镇集中安置。

对有条件进城入镇上楼安置的搬迁户,在允许其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等服务业或现代农业。

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两种形式,统规统建按80、100、120平方米四种户型修建,群众自建户型根据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安置。

严格控制中心村安置模式,按照建设秦岭最美乡村的要求,可在个别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中心村,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和搬迁户整合归并,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三)五保户和特殊人群安置。

农村五保户采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方式进行安置。

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特困户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建免租金周转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进行统一集中安置。

五、建设内容。

移民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住房建设、移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户能力建设、生态建设五部分,具体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农户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房屋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巷道、广场硬化、人畜饮水、电力、新能源、污水垃圾处理及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等。

(三)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基地在内的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扶持、技术推广和市场体系建设等。

(四)搬迁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五)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周边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改造、封山禁牧、植树造林、新区绿化等。

六、建设要求

七、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年9月-11月):为规划选址,落实项目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镇选定20**年移民安置点,组织专家进行勘测论证,设计规划,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制定规划文本。

第二阶段(20**年12月-20**年3月):为项目评审、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集中安置点规划进行评审,集中开展招投标工作。

全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必须在20**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20**年4月-20**年4月):为组织实施项目阶段。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进入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实施阶段。

各项目要在20**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年4月底前安置房房屋主体全部建成,完成内外粉和门窗安装,水、电、路、讯、视小配套设施齐备到位,达到入住条件。

第四阶段(20**年5至6月):为查漏补缺,完善项目建设,迎接省、市核查验收阶段。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强化镇级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镇包抓领导和干部,细化工作措施,夯实项目责任,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包抓。

按照县委办印发的抓点示范工作要求,将移民搬迁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范畴,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实施主体,确保领导到位、干部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办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管理。

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宣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集中点各项手续,健全各类档案资料,确保镇有档、村有薄、点有册、户有卡,使全县各集中安置点的各类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

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化项目施工全程监管,确保搬迁户能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四)强化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已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单项考核内容,纳入各镇年度农村工作观摩必看项目和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实行月评比通报制度。

对连续3个月处于全县后两位的镇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对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镇或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后进的镇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附表:1、洛南县20**年移民搬迁安置计划任务分配表

2、洛南县20**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计划表

搬迁方案

医院搬迁是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既要保证病人及重要物资、仪器的安全,又要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做到忙而不乱,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以下是我科护理的几点建议:

成立康复科搬迁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抢救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科主任担任,应急抢救小组由本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听从医院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搬迁前一周应急抢救小组进行危重病人搬运演习。

2、由icu、急诊科专家组成的医疗专家组随时对搬迁过程中遇到的医疗问题进行指导,确保万无一失。

3、搬迁期间,可请人民医院、博爱医院安排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援我院的医疗应急请求,互相配合,确保医疗救治任务完成。

4、搬迁前,新院布局好,将物品、器械定位,医务工作者提前熟悉新环境,了解病区的布局、设施、仪器位置、安全通道,熟悉医院的各科位置。

5、统计住院人数、呼吸机、监护仪等使用情况,空余床位数等。整理搬迁物品,制定科室财产统计表,全力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到位。

7、搬迁期间,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回科室帮忙,特殊情况除外。

8、将病人分组,责任到人。a组:重病人、卧床病人,b组:行动不便、病情较稳定的病人,c组:能自理、病情轻的病人。搬迁前测量生命体征,确保在生命体征平稳的状况下进行搬迁。

9、搬迁前三天停收非急诊病人,动员病情稳定、好转病人出院,做好相关思想工作,避免发生纠纷。

10、搬迁前,各主管医生、责任护士掌握自己所管病人病情,整理好医嘱,原则搬迁当日尽量不更改医嘱。

11、发挥家属的积极性,搬迁时,病人的贵重私人物资,由其家属整理,避免不必要的弄错或丢失。

12、搬迁前确保新医院的物资充足,可备病人使用,抢救仪器和药物在新院应有备份。

13、请交警部门和公安系统维持搬迁路线的交通,以及通往新医院主要道路沿线的疏导,保证病人转运及时、安全、有序。

14、搬迁当天可安排在一个时间段搬迁一个科室,其余科室的急救搬迁小组可由总指挥调度帮忙正在搬迁的科室。

15、病情稳定病人,可由大车统一转送,每车均配备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器材。危重患者,由救护车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护送。

16、患者的治疗和输液由科室灵活安排,如康复科安排在上午搬迁,可在搬过去后再执行。不能停输液的危重患者,由专职医护人员护送。

17、转送的每位病人手腕均戴腕带,上面标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电话、住院号、诊断、特别关注事项等八方面内容。病人、家属和医务人员各一份腕带信息,准确对接信息,防止出现差错。

18、所有医务人员的胸前都佩上数字标记。每个标记代表一辆救护车小组,比如2号标记就是为2号救护车小组,包括医、护、担架工及驾驶员。这样做的好处是速度快,且可保证病人的安全。

19、在转送过程中,医院可派保安人员,分布在新老医院之间的各个转弯口和岔路口,在新、老医院门口设置临时关卡,保持交通顺畅。

20、新医院安排有经验的医护人员上班,合理妥善安置患者。

21、部分物资在搬迁后再全部转移至新医院。重要仪器设备的搬迁及文件资料的搬迁需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无遗失。

搬迁方案

20xx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

(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拆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动员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

(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

(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

20xx-9-2910:21:25衡东县商务局用户。

一、工作目标。

县城老菜市场在11月20日整体搬迁至城中、城南、城北三大新菜市场,同时拆除清理好县城老菜市场,整治好县城区域内所有沿街摆卖的马路摊担。

二、工作机构。

成立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徐志毅。

副组长:丁秋文罗慧斌刘俊。

成员:苏金平邓岳华赵恒建向亚辉(工商局副局长)。

陈磊(城关镇镇长)袁丰力刘水华。

文燕玉刘鹏(房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苏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搬迁、整治工作的具体事项,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集中工作。其中:县商务局5人,县公安局5人,县城管大队10人,县工商局5人,县市场服务中心10人,县城关镇5人。由县商务局负责工作的协调、联系、衔接及各类文字资料的制订、起草、印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30日―11月20日)。

宣传准备阶段是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三大新菜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好招租、管理措施及优惠政策;

2.起草、张贴发布好县城老菜市场搬迁通告,并在县电视台播发县政府通告进行宣传;

3.各相关单位将协调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及牵头负责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搬迁、整治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3.县工商局对城区内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原老菜市场搬迁的经营户及进入三大新菜市场的新经营户及时办理好相关注册登记、变更业务,颁发营业执照。

(三)攻坚巩固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攻坚巩固阶段是确保搬迁成果并达到长期效果的关键。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对老菜市场地段路面进行维修维护,真正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2.继续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防止搬迁户回流,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

1.起草县城老菜市场搬迁通告,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

2.11月20日前一个星期,由县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

4.按照领导小组安排,承担具体工作事项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及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制、上报汇总。

(二)县城管大队。

1.加大对城区内沿街摆卖现象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加强对三大新菜市场周边秩序的规范管理,防止摊担出市场或上街上路经营;

3.做好县城老菜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三)城关镇。

2.配合县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县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五)县工商局。

2.及时为搬迁的老菜市场经营户办理好变更,为新从业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依法查处取缔搬迁后的沿街摆卖的经营行为。

五、经费保障。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影响面宽,难度较大,情况较复杂,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多,因此,必须有充分的经费作为物质基础和保障才能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要及时到位和解决如下经费:

1.设施拆除补偿。按新世纪大市场招商之初所签协议,支付给老菜市场的设施拆除补偿款宜在老菜市场搬迁前全部、定额支付给县市场服务中心。

2.老市场拆除清理费用;

3.文字资料打印及宣传费用;

4.工作组联合整治行动费用。因整治时间较长,同时搬迁1星期内所抽调人员需全力以赴全部参与整治行动,1星期后至1个月内,工作组仍需派出20人左右队伍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值班巡查,以防搬迁户回流,占道经营,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需50000元左右。

六、工作要求。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是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县城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事关群众生活,事关经营户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做到精心组织,靠前指挥,相互不推诿,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县城老菜市场搬迁过程不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对违法乱纪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搬迁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区档案局将于6月底实施整体搬迁。此次档案局搬迁,是我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上水平、实现历史新跨越的重要转折。为确保整个搬迁工作万无一失,做到搬迁过程档案无破损、无遗漏、无丢失、无泄密,快节奏、高效率、圆满完成搬迁任务,区档案局对搬迁工作精心部署。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在搬迁过程中,档案的安全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为了确保搬迁过程中的档案安全,区档案局(馆)按照区保密局的要求,召开搬迁工作动员工作会议,实行统一部署,认真制订搬迁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策划,明确职责,确保档案安全。

为确保全面完成搬迁任务,区档案局(馆)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

出库组:xxx。

入库组:xxx。

押运组:xxx。

二、制定实施方案,分步实施搬迁。

对整个搬迁过程要进行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任务到位,并充分估计搬迁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难点,制定紧急预案,切实做到有条不紊,确保档案不乱、不少、不损、不污、不泄密。搬迁主要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

拟定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对搬迁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二是做好车辆租用和抽调工作人员,公安押运车1辆,租用3辆中型货运车;搬运工14人,搬运工、司机交验本人身份证并交公安机关备案,所租车辆自备包裹帐蓬。

三是向区上领导汇报,并向各乡镇、有关单位下发通知。6月21日至7月15日(25天)搬迁期间,停办档案查阅等面向社会的服务型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下发书面通知。

首先实施对文书档案搬运上架工作。包括倒腾柜架、档案上架等。在完成文书档案搬运任务、合理布置框架装具的基础上,再进行其他类档案资料的搬运工作。在档案运输过程中,实行专人押车,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入库上架。

对其他类档案资料完成搬运任务后集中分类上架。视具体情况可考虑与搬运同步进行,完成搬运任务后,各组人员全部参与上架装柜工作。

(四)核对统计。

档案上架后做好整理、核对和统计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1、此次搬迁时间紧,任务重,全局(馆)全体干部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和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地投入搬迁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并靠实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特别是新抽调人员的责任和纪律,力争做到搬迁工作有条不紊。

2、老库房下架时先将档案编号装箱,搬迁时档案人员全程跟踪,搬迁后按照顺序上架,保证档案资料的万无一失。

3、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档案局(馆)搬迁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搬迁方案

1、确定搬迁日期:20xx年3月27日-31日。

2、落实内装事宜:游客中心办公楼装修(包括强弱电布线和供排水)要求于20xx年3月25日验收。

3、卫生管理:装修验收完毕后,接合游客中心物管要求落实新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及保安工作。初步拟定3名保洁员和2名保安。

4、办公区导视标牌和门室功能标识:按导视系统设计要求制作,由投资开发部对接落实相关工作。

5、确定办公设备:

公司总部可能还将搬入风管局办公楼,因此除总结理室办公家具、会议桌椅和其他部门必要的档案文件柜需重新购置,原则上不新购其他办公家具及用品。办公家具及用品由公司办公室统计采购,对原旅投公司在保险公司可利用的家具用品和空调设备进行搬迁。

6、安排员工座位:

安排各部门员工办公位,制作员工座位牌(可待竞聘上岗后制作)。

7、投资开发部(数字化)落实新办公室网络系统、新电话线路申请等相关工作。

8、动迁之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洁,要求员工对个人办公物品、办公文件进行收拾,确保将要搬至新办公室的物品均为有价值的物品。

9、迁址通知的对外发布(通知到各旅发委成员单位、经营合作及其他事务往来单位)。

1、公共区域设备及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2、个人办公物品:由员工自行收拾。

3、个人电脑数据:财务等重要数据应存入移动硬盘,以防止数据丢失。

4、员工私人物品由员工自行收拾和保管,搬运期间公司不承担看护责任。

1、个人办公电脑及话机:由电脑公司技术员指导拆卸,确保不掉一个零件、一根数据线。

2、拆卸物品时,须注意零件和钥匙的收放,以免组装困难。

1、u盘、移动硬盘、重要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运。

2、由办公室提供纸箱并分发到员工手中,协助员工将个人办公物品装箱、打包封口。

3、电脑、传真机等物品装箱时应使用有关保护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标注“易损坏物品——电脑”的字样。

4、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打包,并贴上标有部门、姓名、物品名称等标签,特别是重要文件柜一定要做好标记和认领工作。公共区域的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搬运。

5、公司领导办公室由驾驶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收拾和打包。

1、搬迁方式:雇佣搬运工进行搬运。

2、安排新、旧址现场搬运指挥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需组织本部门人员全程跟踪(小车跟踪),在装车、运车、卸车、上下楼梯以及办公楼内摆放等环节都需组织人员做好跟踪工作,防止家具物品损坏和遗失。

3、分配人员押车,并设专人做好物品装发记录。

4、安排接车人员在新址清点、核对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数量。

5、物品搬运期间各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管理,确保各部门物品安全搬运安放到位。

6、重要和易损物品由公司车辆组织搬运。

7、安排两到三辆大巴车接送公司员工。

8、办公室联系做好搬运期间需要加班的工作餐准备。

(五)搬迁顺序:

搬迁顺序依次为:公司领导、公司办公室和其他部门。

(六)搬运联系、搬迁费用、搬迁纸箱等物品准备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落实,营销分公司和景区管理分公司各自办公室组织搬迁。

1、物品搬迁到达新址后,通知各部门员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开始收拾自己的物品。

2、各项办公设备的安装。

3、撤掉现场的保护材料及包装箱,新办公室保洁、保安、环境美化,企业文化专栏制作(方案另行制定)。

4、电话、网络系统平稳过度。

5、工商银行空调拆装和新购空调安装。

6、旧办公室清理打扫归还工商银行。

3月25日:游客中心办公楼装修完毕,完成验收。

3月26日:办公楼水、电正常,网络通畅,卫生打扫完毕。3月27日-28日:景区管理分公司和营销分公司开始搬迁,28日下午18点前搬迁完毕。

3月29日-30日:公司总部搬迁。

3月31日:所有部门在下午18点前搬迁完毕。4月1日:公司正常办公。

公司本部(含远见44人)、营销分公司(23人)、景区管理分公司(8人)以及大客驾驶员共计人员(13人),共计88人,由2-3辆大巴每天接送。

市中发车地点:公园地下停车场口市中发车时间:早晨7:50。发车线路:

停靠和行车线路1:地下停车场—一中—头桥—御水蓝天——旅游车站—甲子口—切角丫—游客中心。

停靠和行车线路2:地下停车场—红军大道口—转盘—三中—嘉联宾馆—切角丫—游客中心。

返程时间为下午5:30,返程按发车线路运行。

各位上班员工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车,误车员工自行负责。大巴车管理负责人安排好大巴驾驶员,并做好车辆保养和加气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车内禁止抽烟。

关于搬迁通知四篇。

关于搬迁通知集锦五篇。

关于搬迁通知合集九篇。

关于搬迁通知集锦八篇。

搬迁方案

1、确定搬迁日期:20xx年3月27日-31日。

2、落实内装事宜:游客中心办公楼装修(包括强弱电布线和供排水)要求于20xx年3月25日验收。

3、卫生管理:装修验收完毕后,接合游客中心物管要求落实新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及保安工作。初步拟定3名保洁员和2名保安。

4、办公区导视标牌和门室功能标识:按导视系统设计要求制作,由投资开发部对接落实相关工作。

5、确定办公设备:

公司总部可能还将搬入风管局办公楼,因此除总结理室办公家具、会议桌椅和其他部门必要的档案文件柜需重新购置,原则上不新购其他办公家具及用品。办公家具及用品由公司办公室统计采购,对原旅投公司在保险公司可利用的家具用品和空调设备进行搬迁。

6、安排员工座位:

安排各部门员工办公位,制作员工座位牌(可待竞聘上岗后制作)。

7、投资开发部(数字化)落实新办公室网络系统、新电话线路申请等相关工作。

8、动迁之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洁,要求员工对个人办公物品、办公文件进行收拾,确保将要搬至新办公室的物品均为有价值的物品。

9、迁址通知的对外发布(通知到各旅发委成员单位、经营合作及其他事务往来单位)。

1、公共区域设备及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2、个人办公物品:由员工自行收拾。

3、个人电脑数据:财务等重要数据应存入移动硬盘,以防止数据丢失。

4、员工私人物品由员工自行收拾和保管,搬运期间公司不承担看护责任。

1、个人办公电脑及话机:由电脑公司技术员指导拆卸,确保不掉一个零件、一根数据线。

2、拆卸物品时,须注意零件和钥匙的收放,以免组装困难。

1、u盘、移动硬盘、重要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运。

2、由办公室提供纸箱并分发到员工手中,协助员工将个人办公物品装箱、打包封口。

3、电脑、传真机等物品装箱时应使用有关保护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标注“易损坏物品——电脑”的字样。

4、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打包,并贴上标有部门、姓名、物品名称等标签,特别是重要文件柜一定要做好标记和认领工作。公共区域的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搬运。

5、公司领导办公室由驾驶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收拾和打包。

1、搬迁方式:雇佣搬运工进行搬运。

2、安排新、旧址现场搬运指挥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需组织本部门人员全程跟踪(小车跟踪),在装车、运车、卸车、上下楼梯以及办公楼内摆放等环节都需组织人员做好跟踪工作,防止家具物品损坏和遗失。

3、分配人员押车,并设专人做好物品装发记录。

4、安排接车人员在新址清点、核对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数量。

5、物品搬运期间各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管理,确保各部门物品安全搬运安放到位。

6、重要和易损物品由公司车辆组织搬运。

7、安排两到三辆大巴车接送公司员工。

8、办公室联系做好搬运期间需要加班的工作餐准备。

(五)搬迁顺序:

搬迁顺序依次为:公司领导、公司办公室和其他部门。

(六)搬运联系、搬迁费用、搬迁纸箱等物品准备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落实,营销分公司和景区管理分公司各自办公室组织搬迁。

1、物品搬迁到达新址后,通知各部门员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开始收拾自己的物品。

2、各项办公设备的安装。

3、撤掉现场的保护材料及包装箱,新办公室保洁、保安、环境美化,企业文化专栏制作(方案另行制定)。

4、电话、网络系统平稳过度。

5、工商银行空调拆装和新购空调安装。

6、旧办公室清理打扫归还工商银行。

3月25日:游客中心办公楼装修完毕,完成验收。

3月26日:办公楼水、电正常,网络通畅,卫生打扫完毕。3月27日-28日:景区管理分公司和营销分公司开始搬迁,28日下午18点前搬迁完毕。

3月29日-30日:公司总部搬迁。

3月31日:所有部门在下午18点前搬迁完毕。4月1日:公司正常办公。

公司本部(含远见44人)、营销分公司(23人)、景区管理分公司(8人)以及大客驾驶员共计人员(13人),共计88人,由2-3辆大巴每天接送。

市中发车地点:公园地下停车场口市中发车时间:早晨7:50。发车线路:

停靠和行车线路1:地下停车场—一中—头桥—御水蓝天——旅游车站—甲子口—切角丫—游客中心。

停靠和行车线路2:地下停车场—红军大道口—转盘—三中—嘉联宾馆—切角丫—游客中心。

返程时间为下午5:30,返程按发车线路运行。

各位上班员工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车,误车员工自行负责。大巴车管理负责人安排好大巴驾驶员,并做好车辆保养和加气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车内禁止抽烟。

搬迁方案

前提条件:

3月30日完成久新办公楼的装修,4月3日完成保洁,久新办公楼具备搬迁条件;4月5日前组织涉及搬迁部室整理需要搬迁的物品,4月10日前具备随时搬迁条件。

具体流程:

4月11日(周三)。

8点上班后先搬运吴总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协调生产人员配合共同完成物品的搬运,需要提前一天协调确定人员20名、安排好运输车辆2-3辆,具备基本办公(电脑办公、打印)条件和服务领导条件。

细节问题:

(1)外置电源插排的连接需要电气部人员1名进行支持,打印机的安装、网线的连接需要自控部人员1-2名进行技术支持。电话号码的转移需要自控部1名人员联系电信公司调整。

(2)办公资料、小件物品至少提前一天装箱或打包,并用笔做好标记。

行政管理部初步搬迁后具备基本办公和服务条件后,上午(建议10点前)再搬迁张总办公室,办公家具由物业、生产人员搬运安装,张总的办公物品和资料由行政管理部人员搬运,一定要避免出现丢失或损坏甚至泄密情况的发生。

步骤一:山东公司先搬迁除财务部的部门到久新办公楼;。

步骤二:装饰公司粉刷山东公司已搬走的房间;。

步骤四:集团各中心办公室移到粉刷好的办公室临时办公,空出来的房间继续粉刷,撤换下来的桌椅调配给山东公司(重点是财务部需要的13套桌椅),财务部搬迁至久新办公。

步骤五:粉刷集团各老总办公室。

刘总提出山东公司搬迁前一周向集团汇报,集团协调张家港公司拆卸办公桌椅、装车,确保在集团办公楼空出的房间粉刷完前2天到货。行政管理部与集团行管中心每天沟通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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