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口调研报告(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6 05:52:46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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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暂住人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一条为了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暂住人口是指:

(一)省外公民来本省行政区域内暂住的人员;。

(二)本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县、市暂住的人员;。

(三)本省各县、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到本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镇或到由本县、市人民政府决定纳入管理地区暂住的人员。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策指导和总量调控的要求,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计委、公安、劳动、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做好暂住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暂住人口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检查等管理工作。

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住,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制度。

第五条暂住人员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暂住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服从管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章登记与领证。

第六条暂住人在暂住地暂住三十日以下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后七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或由县、市公安机关授权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暂住三十日以上且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在申报暂住登记时,还须申领《暂住证》。

第七条探亲、访友、就医、旅游、寄读、寄养、出差等暂住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暂住人要求办理《暂住证》的,也可以办理。

第八条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须持《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第九条申报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按以下规定办理:

(三)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暂住人,由暂住人或户主负责申办;。

(六)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因故获准暂住的,应由本人持管教机关的证明,在到达暂住地二十四小时内申报登记。

第十条从事劳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暂住人员,在申领《暂住证》时,应缴纳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费。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费由公安机关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收取。收费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暂住证》是暂住人员在暂住地市、县范围内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限为一至十二个月。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留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向原发证机关重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遗失或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或换领手续。暂住人在市、县范围内变动暂住登记项目时,应当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补领、换领《暂住证》或变更登记项目不得再收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费。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

第十二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对居住在本单位、本地区暂住人员进行城市生活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暂住人员登记、领证和其它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单位或公民向暂住人员出租房屋,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与暂住人签订租赁合同,发现暂住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无有效证件的人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暂住人在暂住地从事劳务活动,必须持有暂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到暂住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用工需求量大的单位应当建立劳务用工基地,按计划、有组织地招用外地务工人员。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招用未进行暂住登记或无《暂住证》的人员从事劳务活动。

第十五条暂住人在暂住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暂住证》和经营场地合法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进行税务登记。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未进行暂住登记或无《暂住证》的人员承包、租赁或提供使用营业门店、摊点、拒台、场地等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六条暂住人员或者留住、雇用暂住人员的单位或个人办理《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手续齐全的,有关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不得故意拖延。

第十七条暂住人员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或申诉,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处理,不得推诿。

第十八条雇用暂住人员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卫生条件,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的防治,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依法保障他们获得劳动报酬和休息的权利。

第十九条暂住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用人单位和医疗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救治,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抚恤工作。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执行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住人员,由有关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有功的;。

(二)协助司法机关破获案件的;。

(三)对暂住地的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一条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并补办登记手续,或者责令暂住人限期离开暂住地。

第二十二条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过期《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留住、雇用未进行暂住登记或者无《暂住证》人员的单位或者个人,除对暂住人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进行处罚外,对单位或者用工人按每留住或雇用一人罚款五十元进行处罚;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向未进行暂住登记或者无《暂住证》的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房屋的,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留住、雇用暂住人员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向暂住人员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对暂住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隐瞒不报的,或为暂住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的,对单位或者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按《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优质服务,不得向暂住人员乱收费。对于敲许勒索、侵犯暂住人员合法权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民族自治地方管理暂住人口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管理暂住人口办法在未制定或实施之前,执行本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

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将《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公安机关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暂住人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县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年,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科学分析和判断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创新工作思路,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根据统计、调研等资料,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作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截止到今年3月末,全县常住人口为205,277人,出生婴儿62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0.6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为3.01‰,自然增长率为0.54‰。较好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逐年递增。

我们在建立《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信访案件查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六个不准”规定,杜绝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滥作为”的现象,倡导人性化执法、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使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逐年呈上升趋势。在xx年,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36.8万元;xx年征收社会抚养费32.1万元;xx年,全县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9.7万元。违法生育现象明显好转,也为提高全县的符合政策生育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信息化建设得到提高。

我们投入2.1万元,更新了4个乡镇微机。在建立新户卡阶段,先后四次培训了乡级统计员和微机员;组织各乡镇统计员、微机员在富林乡进行了户卡模拟填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动乡、村干部360人,利用近1个月时间,入户核采集基本信息。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认真填写新家庭户卡,及时更户卡数据。为保证质量,由计生局业务副局长带队,深入8个乡镇抽查户卡填写情况,共抽查82个行政村的4,101户,发现误差限期整改,保证了家庭户卡档案填写规范、准确、信息变更及时。在新wis系统数据录入阶段,及时升级新wis系统,对录入进度慢的乡镇,我们采取多人多机录入。在数据审核校验阶段,发现有漏项的或逻辑不符的,及时更改,按时完成了全县新wis系统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校验工作,由于我们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在后期打包上传数据时,全县8各乡镇一次成功。及时把数据上传到省人口计生委规统处,保证了新wis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针对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际情况,计生部门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培训日程表。从去年10月下旬起,每月集中培训技术服务人员1次,每次2天,每次集中培训。为严肃纪律,端正学习态度,集中培训时,实行点名制,事假的一次扣10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50元。全县的技术服务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督促、唯恐落后。科技大练兵活动历时六个月,投入近2万多元,采取多媒体直观教学和专家面对面辅导的方式,集中培训6期,累计12天,进行业务考试6次。3月9日,全县19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全部参加了全市的科技大练兵技术大比武考试。取得综合排名第四名的成绩,通过这次科技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即培养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团队精神,又提高了她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是优质服务得到有效开展。

在深化优质服务上,计生部门改变过去开展“三查一治”服务时间长、参检率低的做法,从2月25日至3月末,集中利用35天时间,由各乡镇服务站负责,以村、屯为单位,统一出车126台次,接送育龄妇女到乡服务站接受“三查一治”生殖保健服务,现场宣传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技术力量不足的乡镇服务站,由县服务站协助,摸清了年初的孕情、环情、病情,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准备在挂锄期间,又组成医疗小分队,入村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截止到3月末,共普查10,852人,普查率为85.98%,患病率为22.86%,治疗率为81.23%,患病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是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今年我们把服务站形象建设作为提高乡镇服务站服务能力的重点,按照服务站形象规标准,扩建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设计图纸,准备新建了浓河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和富林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凤山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祥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有望在12月份投入使用。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反映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工作成效显著。严格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四权分离”管理运行机制,认真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调研摸底、资格确认和上报工作。目前为止,对xx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对象进行见面、资格审查、三级公示,审批327个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县民政局、县残联积极配合,经过层层审查和三级公示,共确认132个特扶对象,以全部足额兑现。xx年的奖扶.特扶对象正在申报审查中。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稳步推进。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通告》,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确保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农委、扶贫办.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利用春蕾助学计划、阳光女孩计划、青春风采计划等载体,“计划生育“三新”活动”,开展主动争取政策和资金,解决资金26.63万元,资助53个贫困计划生育女孩家庭.17个计生家庭脱贫,并发挥40个致富典型的辐射作用,用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政策,切实维护了女孩的合法权益。

三是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近三年,每年的三月份。县、乡、村三级联动,重点对新婚、哺乳、生育旺盛期和流动人口家庭进行走访,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摸清新婚情况、现孕情况、计划外出生情况和流入流出情况。计生局成立督察组,局长带队,不定期抽查各乡镇深入基层走访服务活动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仅三月末今年我们共抽查了8个乡镇的16个行政村、57个自然屯,夯实了人口统计数据。

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中心工作,以推进综合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三)推进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解决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市暂住人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犬类在给养犬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也给城市另一部分人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扰,甚至造成危害。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在近期对我市的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犬类饲养的现状。

犬类按照是否有主分为饲养犬、流浪犬。目前,在我市饲养的犬类的方式多为散养,犬类多出现在东湖广场、城区道路、城中村等场所,特别是在早晚两个时段,养犬人都有溜狗的习惯,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另一方面是犬吓人、犬咬人事件常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除了饲养犬,我市还有数量较多的流浪犬。由于饲养犬只的居民越来越多,但缺乏足够心理准备,后期容易产生“厌弃”的情绪,成为了流浪犬的主要来源。由于缺乏管理,流浪犬更容易伤人,加上大多没有采取防疫措施,易染上传染病。流浪犬在城区内乱窜,又会影响城市交通。上述特性,使流浪犬对社会的危害要超过饲养犬。

市民对犬类管理呈现出两种看法:一是希望能规范养犬,二是对捕犬较为抗拒。一方面,大部分市民认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养养也无妨,但对于散养犬特别是流浪犬大多持反对意见,认为要予以严格管理。主要理由是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犬只吓人、咬人的实例屡见不鲜。另一方面,部分市民对捕犬不理解,认为队员的捕抓对犬只造成了损害,在微博、平湖论坛等媒体上有网友对流浪犬的去向提出疑问。有网友建议将犬只送往嘉兴平湖流浪动物基地饲养,中队为此专门到该基地进行调研,认为建议尚不成熟。主要理由有三个:一是收养条件不够。基地已饲养了较多的流浪犬,已没有空间再容纳大量流浪犬;二是人员不足。饲养大量流浪犬需要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这方面该基地也不满足;三是居民反响强烈。由于地处住宅区,周围居民反对的声音比较强烈,认为大量流浪犬进入会带来犬扰民、环境卫生变差等诸多问题。在充分考虑诸多现实因素后,不建议将犬只放在该基地饲养。

中队将确保犬类捕抓过程的公开透明,积极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让对流浪动物富有爱心的市民更好的了解中队的工作,并且清楚执法过程并不伤害犬只,从而支持中队的工作。

三、中队开展犬类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成果。

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做好犬类管理工作。成立了中队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周定期组织两次捕犬行动,并能根据主动巡查和信访举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捕犬。一旦发现散养犬,所有捕犬队员根据事先预案部署,拿铁钳,握网兜,看铁笼,每一步程序,每一个步骤都能落实到个人。在捕到犬只后,队员会将其安全的放进铁笼,并在当天运往临时收养点。捕抓的每只无证犬,都有自己的“标签”,即进行摄像,填写抓获的时间、地点,并进行公示。对前来索领的犬主,先进行教育,再让其填写《领养犬只情况登记单》,书面保证做好犬类的管理工作。在携犬离开时,进行摄像,确认领犬人身份。最后,进行统计,整理,归档。

中队的上述工作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区散养犬管理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犬类管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犬类管理主要遇到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各部门间联动尚未形成。日常犬类管理主要由我局负责,但有主犬散养和流浪犬滋生现象背后产生的根源,相关的管理职能分属于农经、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一旦管理力度不一,就难以达到标本兼治。二是规范养犬意识有待提高。养犬人未经免疫饲养,不按规定栓养,随意遗弃等不文明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养犬人抵触心理比较严重,即使经劝导暂时规范,等队员离开后再次违规的情况也比较常见。三是部分群众对捕犬缺乏理解。出于对小动物的爱心与同情,部分群众认为捕犬过程会对犬只造成伤害,上前阻挠队员执法的例子屡见不鲜。四是专门收养点还未建立。目前我市没有专门收养点,流浪犬在捕抓后运往临时收养点,该临时收养点不管从基础设施还是人员管理方面都有待提高。

五、先进地区的主要做法。

武汉的“芯片化”管理。为了规范养犬,武汉市推行犬类“芯片化”管理,通过科技手段,引导扰民“绿色养犬”:首先是将一只电脑芯片植入宠物犬的颈部,这如同一只狗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狗的名字、防疫记录等相关信息,还有犬主的家庭住址、电话等。这些数据输入电脑后,只要点击相关网站,管理者便可了然于胸。

香港的“法制化”管理。在香港,带狗外出,一定要带上狗绳;体型较大或者具有攻击性品种的狗,外出一定要戴上口罩。狗粪污染街道或者公共地方,罚款1500港币;袭击市民或者吠叫声扰民,最高罚款10000港币;对大型狗和危险狗的管制不符合要求,最高罚款25000港币或监禁3个月……重罚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主人的行为,狗主人外出遛狗都会随身携带清理粪便的工具,及时“打扫战场”;如果和具有攻击性的狗迎面相撞,他们往往会收紧绳索,把“危险分子”死死摁在自己腿边,让道给行人。

北京的“服务费”管理。养犬要缴纳管理服务费。制定收费一方面利用经济杠杆控制养犬数量,另一方面减轻犬类管理、收容等项目产生财政费用的负担。

六、做好犬类管理下一步的建议。

结合__市犬类饲养现状与犬类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先进地区犬类管理的优秀经验,为了更好的做好犬类管理,建议如下:

加快地方立法,规范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市的犬类管理条例,成立犬管办,从部门分工、管理权限、管理程序、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达到齐抓共管,有序饲养的目的。

实行养犬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犬类登记注册和犬牌佩戴制度,建全相关信息和档案,实行统一的犬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建立社会举报电话,严厉查处违规养犬的行为,及时收缴流浪犬。

对宠物犬实施强制免疫。加强社区动物防疫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制及定期对犬只注射防疫疫苗和驱虫,建立免疫档案制度,消除各种人畜共患疫病隐患。

加强对养犬人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和增加预防狂犬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养犬的自觉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配合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营造规范养犬的社会环境。

规范社区居民饲养犬只的行为。禁止市区住宅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饲主不得携带宠物犬进入商场、宾馆、饭店、电梯、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宠物犬在户外排便,牵领人应立即予以清除,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宠物犬应及时隔离或就诊。

发动各方力量筹集资金,建立符合规范的流浪犬收容机构。建立犬的收容制度,由政府或民间机构、社会团体设置犬收容所,收容流浪犬、遗弃犬、犬主不宜继续养的犬、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犬;犬收容所的运行费用由养犬登记费、政府补贴、社会捐助、收容寄养付费为来源。

发挥社区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由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监督卫生防疫,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宣传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知识;配合执法部门对违章犬主的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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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人口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前言。

白云鄂博矿区(简称为白云矿区)拥有丰富的铁、稀土、铌等多种金属共生矿床的矿区,归包头市管辖。白云矿区是包钢的主要原料基地,是举世闻名的稀土之乡。从1957年2月27日建矿至今,经过50余年建设,现已形成年产矿石2000多万吨的现代化大型露天矿山,全区拥有人口40000余人(含流动人口)。

白云这个“因矿设区,因矿兴区”的资源型城镇,由于长期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矛盾突出、生态破坏严重等,严重影响了白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白云区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实施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型,由传统的资源开发驱动型转向新型工业化驱动型。转型将引导大量的劳动力向新型工业和服务业流动转移,流动人口将是白云区城镇化进程中亟待合理有序引导以及统筹解决的问题。

2资源型城镇发展方式转型过程中的人口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要经历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退出农村(牧区),成为流动人口进入城镇,最后融入城镇。而当前白云区针对流动人口的政策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2.1首先是流动人口城市进入环节的障碍。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城镇发挥着巨大的阻碍作用,没有城镇户口意味着流动人口缺少各种各样的福利保障。将来户籍制度要逐步走向一元化,逐渐放低直至取消城镇准入门槛,让流动人口在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并享受城镇市民待遇。同时,城里人和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同的劳动部门,具有不同的薪酬,享受不同的劳动政策,形成基于户籍身份的二元劳动力市场。这种二元化劳动力市场长期来看是非常不利于劳动力流动和配置的。受到自身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限制,已转移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层次不高、就业状况不稳的现象。

在白云区,由于气候条件恶劣,且严重缺水。这不仅阻碍了白云区的招商引资,也对流动人口的心理造成一定障碍。所以,白云区要加大力度改善城区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解决水源问题,解决流动人口定居的后顾之忧,为下一步的发展铺平道路。

2.2其次是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环节的障碍。

进入城市后,流动人口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农村的孩子难于在城市找到接受入学的学校。户籍制度的重要产物之一就是形成了城乡二元化的教育制度。这种制度将农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分别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和城市义务教育体系,而对农村孩子能否进入城市教育体系之中不置可否。对于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家庭来说,不得不通过付出高额“借读费”来实现孩子城市上学的愿望。因此,在城乡发展逐步一体化的今天,必须打开城乡一体化教育的通道,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让所有的孩子拥有公平的教育选择机会。同时,农民工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参与和退出受限,使得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市民化的过程中出现一个社会保障福利的空窗期。

3.1推进产业转型,加大城镇对流动人口的吸纳能力。

白云区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和生态的破坏,逐步达到“两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推动工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大力发展新型绿色产业和特色现代牧业,实现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带动向多种产业协调带动的转变。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过程中,白云应着力改造提升采矿、选矿产业,大量发展风力发电、特色旅游、交通物流、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利用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等,促进产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向集群化方向发展。白云区应该充分利用北接蒙古国的特殊优势,集中发展外贸物流业和服务业。服务业是现代城市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行业,白云要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和产业集聚,努力构建与城镇相协调、与制造业相匹配、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逐步使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50%以上。

3.2增强流动人口城镇融入感。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是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其性质上具有公共性和均等性,流动人口有权利享受均等化的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的计划生育服务并不是强调所有人都享受完全一致、绝对平均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是承认地区、城乡、人群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所有国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其实质是强调“底线均等”和“机会均等”。因此,白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出发点是均等化的服务管理,性质是社会化管理、均等化服务,是依托社会、由相关部门执行的有法律保障和条例约束的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可以从两方面深入。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和公平原则下,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有差别的家庭计划指导服务。通过流动人口家庭计划指导项目,可以拓宽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现在流动人口要求和特点的家庭计划指导模式,使流动人口能依法选择生育时间、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全面提高成年流动人口以及流动人口新生儿的身体素质,促进家庭的幸福和谐。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随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成年育龄流动人口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白云区广大育龄人口在生殖保健上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丰富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为成年育龄流动人口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是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需要。

3.3提高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素质。

农民工是农村流动人口城镇化的一个特殊阶段的劳动群体,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是融入城镇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技能水平决定了他们从事的行业和收入。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基础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是顺利推进他们转移并在城市获得相对较高收入的基础。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不仅可以使他们获得新的人力资本,还可以为他们原有的人力资本提供有效的补充乃至转化方式。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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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无论是速度还是频率都在逐步加快,尤其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样的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已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重点城市。xx年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资料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47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2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间流动人口增加2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北京依靠自身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区位等方面优势以及特殊的政策环境,吸引着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容纳超过三百万以上流动人口的特大城市之一。进入21世纪以后,首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400万;xx年,全市流动人口规模达到了357万人,[1]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比为1:3.3。xx年的最新数据显示,xx市常住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达383万人。[2]考虑到目前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xx年“奥运会”的召开等因素,未来北京流动人口稳步增长的趋势将难以逆转。

21世纪以来,首都流动人口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活跃时期,人口流动也呈现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尤其是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主要居住在海淀、丰台、朝阳等城市功能拓展区。随着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以及首都人口宏观调控机制的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的状况、特点以及宏观调控思路已引起了学者和政府决策者的高度关注。

xx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主要是因为xx市作为首都所具备的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特有的优势。随着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从1990年普查的51.9万(调整后为131万)增加到1997年229.9万,xx年的246.3万,xx年357.3万,xx年383万,xx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伴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也呈现出比较特殊的模式。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弱分明,但引力的动因有着显著的差异。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有着较大的差别,更为集中地分布在城市功能拓展区,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则较少。从分区的数据来看,xx区、xx区和xx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分列xx市的前三位,这三个区都属于城市功能拓展区;第四到第七位的分别是xx区、xx区、xx区和xx区,这四个区则均属于城市发展新区。首都各区(县)流动人口分布有所差异是由于不同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目前,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最强,城市发展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次之,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则最弱。

第二,城乡结合部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聚居地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xx市流动人口分布的历史来看,城乡结合部历来都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城乡结合部区域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为74.5%;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的比例上升到了79.3%;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进一步上升到83.5%;而xx年1%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则高达85%。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xx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近几年来xx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增强,流动人口活动区域不断向城乡结合部外围地区延伸,特别是一些新开发的区域;而同时,新开发地区的发展改善了周边的居住环境、交通状况和经济活跃程度,进而能够更多地提供就业机会,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流动人口向新开发地区迁移。

第三,人口变动弹性差异大,拓展区以及新城正成为吸引流动人口的重要区域。受到土地资源和城市承载力等因素的限制,首都功能核心城区人口变动可能区间越来越小,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受xx市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影响,开发利用土地相对较多,具有承载流动人口的潜力。从xx年到xx年按城市功能区域划分的流动人口变动趋势来看,城市发展新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大,高达81.5%;其次是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其原有流动人口基数小,尽管增长幅度达到47.5%,但绝对数量上仅增长了5.5万人,仅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1/5;城市功能拓展区在流动人口规模巨大的情况下,增长幅度虽然仅有36.1%,但其绝对数量是其他功能区域所不能比拟的;而首都功能核心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小。

第四,地方性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步加强。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提供等方面作出地方性制度性安排上,xx市各区(县)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的界定也存在不平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不平等,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因此,xx市及各区县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安排直接影响到了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状况。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目前xx市取缔了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民工子弟学校,尽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但是,由于一般公立学校距流动人口聚集地比较远,为方便子女上学,许多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地区作为居住地。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因为子女在北京无法接受高中教育或者无法支付xx市昂贵的高中教育费用,而把子女送回老家抚养。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性政策规定对流动人口分布和规模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第五,公共基础设施状况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渐显现。受到计划经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发展聚集作用的影响,xx市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在原先的城区(城八区)和郊县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全市道路长度、公共交通营运车辆、公交线路、环卫机械、公共厕所、密闭式集装箱垃圾站等城市公共设施的80%-90%集中在城近郊区。公共设施的分布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居住的环境、出行的快捷和接受服务的便利,对流动人口分布具有较大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逐渐强化。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也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变化密切相关。

21世纪以来,xx市流动人口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时期。随着流动人口空间分布模式的逐步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流动人口过分集中,人口公共管理难度加大,近年来,xx市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同时流动人口集中程度增加,呈现出“双增”态势。1990年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从不到52万增加到383万,增加了7倍多;同时,各个城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日益增加。例如,xx区和xx区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区域分布较广,面积较大,成为流动人口聚集的“两极”,1990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规模均增长了8倍和6倍,分别达到84万和74万。甚至在xx市一些局部地区出现了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超过户籍人口的“人口倒挂”现象,考虑流动人口规模还在持续增长,集中趋势日益明显,再加上流动人口自身的不稳定性,极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大地增加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

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增加了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随着xx市社会经济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城郊地区被纳入城市发展的新空间,形成了新的“城中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一方面,由于城乡结合部一般在城市新兴的发展区域内,距离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新区较近,房价相对较低,交通状况日益便捷,公共服务发展较快,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向城乡结合部分聚集。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薄弱,开发商往往房子建完、售完后就弃之不管,绿化、道路、服务网点、市政设施等配套工程无人过问,造成大片建设死角的存在。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居住区域相互混杂交错的状况,给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复杂性。

第三,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调控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流动人口集聚趋势难以短期改变。xx市目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仍然比较集中,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形成。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来看,xx市首都功能核心区产业结构基本上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高端服务业快速增长的局面;城市功能拓展区的第三产业也占据了主要地位,高新技术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的第三产业发展并没有对低端产业产生足够的替代效应。一方面,xx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依然不是很高,对廉价的产品和服务还存在着相当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大规模的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仍然分布在城市的中心区域。这些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存在为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聚集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提升了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的活动能力,对流动人口疏散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第四,城中村居民构成复杂,人口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城中村”虽然土地面积不大,但是聚集的人口数量,特别是流动人口数量很多,在很多城区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混杂,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户籍人口数量。“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但会导致城市功能错位、景观破坏、滋生贫困、违法、犯罪以及“地下经济”,而且会增加“城中村”的管理成本和治理成本。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城中村”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口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会繁衍在这些“村落”里,假冒伪劣产品、卖淫嫖娼、刑事犯罪和盗窃案犯等,就经常潜藏在“城中村”大杂院的出租屋里,各种人口问题十分突出,是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的高发地。

第五,弱势人口空间分布边缘化,公共服务明显不足。随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房地产价格差距加大,致使城区生活成本增高,首都功能核心区常住人口出现高收入化倾向。部分难以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保证生活质量的人群从首都功能核心区向城市功能拓展区迁移,导致另一部分人群从城市功能拓展区向更边缘地区外迁,呈现出梯度外迁的趋势。而这种梯度外迁直接把弱势群体排挤到城市边缘地区,主要包括收入较低、不能保证生存质量的部分户籍人口和大部分流动人口。而城市边缘地区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设施原本滞后,且地域相对较广阔,社会服务网络密度相对较低。近几年来虽有较大幅度改善,但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同时,边缘地区人口增长的弹性较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很容易引发聚集效应,提供一些低层次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流动人口聚集的态势,形成循环效应,这都会加大社会服务机构的负担。随着弱势人口外迁,必将导致城市边缘地区人口增加速度更快,对社会服务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第六,低端产业聚集流动人口,区域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尽管近年来xx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迅猛发展成为带动xx市整体经济蓬勃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是面临着xx年奥运会的到来,xx市一般服务业和建筑业对劳动力同样有着巨大的需求,能够给流动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等原因难以进入高端产业,大量的低端产业存在,为xx市流动人口的聚集提供了生存最基本的经济条件。从流动人口就业的职业结构来看,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然聚集在低端产业。根据xx市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流动人口中有49.2%为商业、服务业人员,26.7%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这两部分职业就囊括了3/4以上流动人口。

适当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已经是影响首都人口发展目标实现的一项急迫任务,同时,能否合理、有效地调控流动人口地区分布也是影响到xx市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xx市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思路,合理调控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政策框架不仅要关注城市流动人口数量的变化,还要重视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调节和优化。客观地讲,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将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因为这项政策不仅与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等密切相关,还与区域制度安排、出租房管理、产业结构升级等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制定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政策必须拓宽思路,从长计议:

第一,以行政调控为主导,探索新时期首都宏观协调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首都人口、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对各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长期、动态、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的调控,强化政府对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调控力度。

第二,以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协调区域人口分布的导向性、科学性、前瞻性的作用,促进人口要素、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在区域内部的合理配置。要尽快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切实纳入各个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人口规划与产业规划、就业规划、土地规划、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作为合理引导人口分布的重要举措加以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并实施与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尤其是流动人口)相关的人口规划目标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人口规划目标的前期和中期评估,确保人口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以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为契机,采取有效的调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市场资源配置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作用。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对四个功能区的定位进行产业布局的调整,即在核心区大力发展疏散人口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积极发展以高端产业主体的第三产业;在拓展区积极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科技以及现代服务业,坚决限制低端产业的膨胀和发展。

第四,以出租房屋管理为突破口,重点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市场监管力度,并尝试性地推广居民证制度。按照构建宜居城市的要求做好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近期重点做好中心区的城中村改造,并采取有效的途径逐步提高城中村的居住标准,从而改变城中村人口居住过度聚集的局面。要严格控制城中村的出租房屋总量增长,动态监控其出租房屋的结构变动,重点清理违法出租房屋的现象。在试点地区逐步推广居民证制度,积累经验,再加以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以便完善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第五,以动态监测为依托,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数据采集、整理与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动态、权威、统一的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并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加强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动态监测。以上述人口信息数据为支撑,构建首都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结构与分布的长效预警机制,强化人口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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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

协议书。

》,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xx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xx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xx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

责任书。

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xx年8月,榆办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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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现有出租屋2.9万多套,约占全区的1/5;流动人口约16万人,约占全区的1/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拥有数均居全区前列。如此众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使**街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据**派出所近年统计分析资料显示,历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诚如**街道办事处欧志雄主任所说的那样,“构建和谐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问题与现状。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二、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

保一方平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更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重头戏。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街道,由于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的特点,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加以高度重视,将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适合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方式、方法,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洗楼”行动,摸清底数,为加强出租屋及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为全面掌握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底数,保证信息“完整、准确”,**街将“洗楼”行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从今年的2月起至6月共5个月时间,对全街范围内的出租屋展开地毯式的清查,力争实现出租屋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录入率达到95%以上,与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

保证书。

签订率达到100%,彻底摸清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底数,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确保“洗楼”行动顺利开展,街道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以社区为主体组建16个核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站长、警务室负责人为核查第一责任人。将出租屋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信息逐一核查,发现错误或已变更的信息,及时在信息系统和文档案中修改或注销;对新登记的出租屋,分别填写**市《出租屋栋(套)情况表》、《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有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当场教育承租人改进;隐患严重的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作出整改。根据“洗楼”获取的新数据逐户登记造册,完善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托管式”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引导更多出租屋纳入有序管理。

“托管式”管理模式是实践证明是最适合当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实际,最具推广价值的出租屋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城中村”出租屋从分散性经营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的托管式经营管理模式过渡,**街从xx年初起在全街范围内宣传推广“托管式”管理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监管到位”的“城中村”出租屋经营管理的新格局。但“托管式”管理模式毕竟是近年才培育出的新型管理模式,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广工作力度。如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应的广告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各村公司、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所属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加深对“托管式”管理模式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实际效果的理解和认识,为顺利推进“托管式”管理模式营造良好氛围,为其正常运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指导,政策扶持。

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街道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同时还牵涉到租赁各方的经济利益。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出租屋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出租屋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宣传先进工作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台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管理规定、办法。对于出租屋数量大、流动人口多的街道,在定员编制上实行政策倾斜,适当增加若干事业编制,并适当划拨办公经费,为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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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xx年10月3日,我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统计,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7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市区东扩,来丽水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还将不断激增和频繁流动,聚居倾向将更为明显,这将对我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有:

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些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发挥高效、协调统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虽然有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但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较多的xx区与市本级有些职能的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任务重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单位和干部对流动人口存在排斥、防范的观念,具体工作中往往是歧视多于尊重、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导致工作开展不够主动。

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站点只有418个,覆盖面偏小,社会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不少地方住宅无门牌、门牌混乱的情况还存在,特别在一些城中村和新开发区域,影响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乱搭建窝棚住人、出租房违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度大;一些区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登记率低、暂住人口漏管失控和信息登记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暂住人口离去末注销的垃圾信息也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旅馆业无证照经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情况更为严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单位主动申报意识不强,而且信息员队伍也不健全,少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配合登记意识淡薄,重经济轻治安的出租屋业主还普遍存在,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进度缓慢,《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的状况也给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比例是500:1。按20xx年底统计的36.95万人暂住人口计算,应配739名,还缺382名,以致有的社区1名协管员要负责近1500名暂住人口的排模、登记,实际上工作难以做到位。另外,经费缺口较大,虽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外来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且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

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已成为左右全市刑事发案、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xx年全市抓获流动人员案犯1961人,占抓获案犯总数的31.1%。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超过50%的有市开发区、云和两地,开发区尤为突出,今年抓获刑事犯罪人员55人,其中流动人员53人,占96.36%。由于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动人口没能列入管控范围。

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中不平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超时加班现象频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工资拖欠和不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些企业和建筑领域也很常见;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覆盖面较小,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难以完全落实,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恶劣,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

调研报告。

给大家参考!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

协议书。

》,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19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9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9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

责任书。

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9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山东人口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成立了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为付组长,区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宣传、公安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抽调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区流动人口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流动人口200人以上的社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中心主任由社区主任担任,副主任在流动人口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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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船东互保全面覆盖下海渔民中的流动人口。船舶、建筑等高风险行业、高纠纷行业设立了保证金制度,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民主政治权利得到较好体现。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区、乡镇(街道)党代表和区政协委员中,各类先进、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流动人口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各社区根据条件视情建立了流动人口党支部。区总工会强化企业“党工共建”,把流动人口组织到企业工会中来,使流动人口民主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四)子女就学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区委区政府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积极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大力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不断扩大教学规模,使教学资源与流动人口子女就读需要相适应,逐步实行以公立学校为主,民工子弟学校为辅的义务教育新体制,并行文明确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有关规定。当前,全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实际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人数5212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3031人,占;在三所民工学校就读的2181人,占。流动人口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8%,总数占全区在校学生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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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把流动人口孕产妇围产保健纳入全区预防保健管理范围,大大降低了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专门成立了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订了应急预案。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的咨询服务,为已婚妇女提供免费的孕环情检查,报销四项手术费。孕产妇女实行定点分娩。今年,区政府又把流动人口纳入享受基本药物零差价范围。流动人口卫生健康状况改进明显。

二、我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10月30日,我区外来流动人口总量约万人。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之比为(常住人口约32万人)。其中男性占,女性占。另外,还有不少未登记在册和申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全区流动人口数量继续呈上升趋势。从暂住时间来看,居住1年以上的占;居住1个月至1年的占;居住1个月以下的占。从来自地区分析,省内16882人,占;省外116917人,占。流动人口绝大多数来自安徽、四川、江苏、河南等省份,一些经济相对较为贫困县区,占到总数的,主要分布在我区的六横、蚂蚁岛、沈家门、勾山、东港等乡镇(街道)。从行业结构分析,主要从事船舶修造、建筑、水产捕捞加工、餐饮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本地人不愿干的“脏、累、苦、差、险”工种和行业为主。同时,我区流动人口还具有如下特点:

(一)文化水平低。我区流动人口多数来自经济发展水平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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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基础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受教育程度以中小学居多。调查显示,其中小学占,初中占,高中占18%,大专以上仅占3%。文化素质明显偏低。

(三)居住条件差。全区万流动人口中,集中居住在各企事业单位宿舍的只有42800人,更多的是散居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农民零星的出租房和其它各类工棚中。根据六横、沈家门、勾山等地反映,过去的猪栏、违章棚改为简易房出租给流动人口的现象普遍。分布在各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规模小,公共服务设施差,安全隐患较大。

(四)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流动人口刑事犯罪数量增多,以暴力犯罪、侵财型犯罪为主。全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96名,其中流动人口379名,占。一些带有职业性的扒窃、抢劫、诈骗、盗窃等案件,大多系外来人员所为。60%以上的盗抢公共设施、涉黑涉恶案件都由流动人口作案,对我区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三、我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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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但跟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管理体制尚需理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公安、劳动、计生、城管、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对责、权、利的认识在某种情况下带有局部性及与之相适应的差异性,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单独制定管理制度,这样使得工作难以协调,服务与管理难以配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的现象,无法形成合力。实际工作中,各部门间的信息尚未得到有效整合,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没能得到制度化保障,缺乏有效便捷的沟通衔接机制,有效信息利用率低。对流动人口无法做到实时、动态管理。

(二)管理队伍尚待加强。据调研,由于经费不足,流动人口专职工作人员配备还不到位。按500:1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我区只有沈家门、东港两个街道基本达到上级要求。这些协管员在扣除保险、办公等费用以后,每月工资一般在1200-1500元左右。协管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态度粗暴和工作方式简单等问题。多数协管员专管不专用,日常工作中侧重于治安管理,协助计生、消防安全、劳动等综合治理服务的不多。“一职多能”作用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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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就把流动人口当作怀疑对象。只看到给我区城市服务与管理带来的压力;看不到她们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有些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也以防范为主,在理念上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偏见,对流动人口服务引导不够,使大量流动人口游离在社会保障、教育宣传、政治参与等边缘。(四)合法权益尚得不到充分保障。调查中,我们发现用工单位以临时工、季节工为借口,不与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现象依然存在;即使签订合同,在工资待遇、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处理等方面也不能依照合同执行。近年来,欠薪、拖薪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有发生。据统计,共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投诉1032件,其中涉及流动人口劳资纠纷722件,占总数的70%左右。从劳资纠纷行业看,船舶、建筑行业持续高发,分别占总数的和;物业保安、排挡等个体工商户劳资纠纷增幅较快。同时,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仍存在一定困难。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因找不到学校或负担不起学费而缀学。

四、加强我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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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当前,应从解决根本性的,社会普遍要求急需解决的问题做起,循序渐进,扎实推进。

(一)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的体制格局,优化现有组织架构。1、优化组织协调框架。根据我们对本区及浙江嘉兴、宁波,江苏昆山等地的考察情况比较分析,为适应下一阶段更为复杂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任务,有必要对现有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协调框架做优化调整,形成总合协调、综合管理、多线联动的组织格局。调研组认为:一是在对现有格局不做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借鉴“宁波”模式,强化对“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的授权,建议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担任主任,对常设机构的具体运作负责。这样既可解决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中的一些结构性问题,又不用做大的结构调整,因而相对易行,能见实效。二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参照“嘉兴”模式,调整建立功能相对健全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委员会”并成立“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局”,设置相应的部门,如综合科、监督协调科、登记管理科等,给予一定的编制与职数,使其不但能承担日常性的综合协调监督的任务,还能发挥核心指导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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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暂住人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白云鄂博矿区(简称为白云矿区)拥有丰富的铁、稀土、铌等多种金属共生矿床的矿区,归包头市管辖。白云矿区是包钢的主要原料基地,是举世闻名的稀土之乡。从1957年2月27日建矿至今,经过50余年建设,现已形成年产矿石20xx多万吨的现代化大型露天矿山,全区拥有人口40000余人(含流动人口)。

白云这个“因矿设区,因矿兴区”的资源型城镇,由于长期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矛盾突出、生态破坏严重等,严重影响了白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白云区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实施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型,由传统的资源开发驱动型转向新型工业化驱动型。转型将引导大量的劳动力向新型工业和服务业流动转移,流动人口将是白云区城镇化进程中亟待合理有序引导以及统筹解决的问题。

2资源型城镇发展方式转型过程中的人口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要经历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退出农村(牧区),成为流动人口进入城镇,最后融入城镇。而当前白云区针对流动人口的政策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2.1首先是流动人口城市进入环节的障碍。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城镇发挥着巨大的阻碍作用,没有城镇户口意味着流动人口缺少各种各样的福利保障。将来户籍制度要逐步走向一元化,逐渐放低直至取消城镇准入门槛,让流动人口在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并享受城镇市民待遇。同时,城里人和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同的劳动部门,具有不同的薪酬,享受不同的劳动政策,形成基于户籍身份的二元劳动力市场。这种二元化劳动力市场长期来看是非常不利于劳动力流动和配置的。受到自身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限制,已转移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层次不高、就业状况不稳的现象。

在白云区,由于气候条件恶劣,且严重缺水。这不仅阻碍了白云区的招商引资,也对流动人口的心理造成一定障碍。所以,白云区要加大力度改善城区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解决水源问题,解决流动人口定居的后顾之忧,为下一步的发展铺平道路。

2.2其次是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环节的障碍。

进入城市后,流动人口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农村的孩子难于在城市找到接受入学的学校。户籍制度的重要产物之一就是形成了城乡二元化的教育制度。这种制度将农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分别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和城市义务教育体系,而对农村孩子能否进入城市教育体系之中不置可否。对于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家庭来说,不得不通过付出高额“借读费”来实现孩子城市上学的愿望。因此,在城乡发展逐步一体化的今天,必须打开城乡一体化教育的通道,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让所有的孩子拥有公平的教育选择机会。同时,农民工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参与和退出受限,使得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市民化的过程中出现一个社会保障福利的空窗期。

3统筹解决白云矿区人口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3.1推进产业转型,加大城镇对流动人口的吸纳能力。

白云区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和生态的破坏,逐步达到“两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推动工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大力发展新型绿色产业和特色现代牧业,实现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带动向多种产业协调带动的转变。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过程中,白云应着力改造提升采矿、选矿产业,大量发展风力发电、特色旅游、交通物流、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利用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等,促进产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白云区应该充分利用北接蒙古国的特殊优势,集中发展外贸物流业和服务业。服务业是现代城市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行业,白云要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和产业集聚,努力构建与城镇相协调、与制造业相匹配、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逐步使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50%以上。

3.2增强流动人口城镇融入感。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是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其性质上具有公共性和均等性,流动人口有权利享受均等化的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的计划生育服务并不是强调所有人都享受完全一致、绝对平均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是承认地区、城乡、人群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所有国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其实质是强调“底线均等”和“机会均等”。因此,白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出发点是均等化的服务管理,性质是社会化管理、均等化服务,是依托社会、由相关部门执行的有法律保障和条例约束的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可以从两方面深入。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和公平原则下,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有差别的家庭计划指导服务。通过流动人口家庭计划指导项目,可以拓宽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现在流动人口要求和特点的家庭计划指导模式,使流动人口能依法选择生育时间、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全面提高成年流动人口以及流动人口新生儿的身体素质,促进家庭的幸福和谐。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随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成年育龄流动人口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白云区广大育龄人口在生殖保健上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丰富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为成年育龄流动人口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是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需要。

3.3提高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素质。

农民工是农村流动人口城镇化的一个特殊阶段的劳动群体,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是融入城镇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技能水平决定了他们从事的行业和收入。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基础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是顺利推进他们转移并在城市获得相对较高收入的基础。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教育与培训,不仅可以使他们获得新的人力资本,还可以为他们原有的人力资本提供有效的补充乃至转化方式。

农村脱贫人口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民合作社在促农增收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等当前合作社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家),其中,种植业112家、养殖业45家及农业服务10家,入社社员2564人,带动农户7520多户,2017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产值约亿元。合作社主要经营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威观三特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xx”商标、xx乌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xx乌鸡”商标、无公害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孝敬心”商标、xx生态金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xx”金花茶商标及xx高原果蔬合作社注册“xx高原”商标等。几年来,为合作社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532万元。

二、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帮助成员脱贫的经验做法。

(一)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以小农户形成大规模、建设产业链、扩大扶持覆盖面”的发展思路,推行合作社“七规范、五统一”的标准化建设,从而实现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带动我县贫困户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

(二)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合作社通过流转贫困户的土地,可让贫困户获得流转土地收入,既增加了收入,又降低了经营土地的风险,充分利用了闲置土地,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在扶贫方式上,合作社致力于村脱困、户脱贫,把合作社纯收入的60%作为合作社成员分红,确保合作社成员收入增长。合作社的这一扶贫方式既为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又为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

三、地方政府发挥合作社作用开展脱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2017年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合作社、党员聚在合作社、农民富在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带动、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合作社党员围绕中心任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气象。

(二)开展合作社评选表彰工作。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主动适应“三特”农业发展新形式,开拓创新,转变方式,对促进和推动“三特”农业提质增效、上档进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奖励先进,进一步发挥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三特”农业提档升级,我县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评选表彰活动。

三、存在问题。

(一)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续了过去农民“打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为15人,入股会员1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7家,有的合作社成员挂名,不参与入股。

(二)管理水平不够高,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虽然很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获取信息的平台及资金,基地硬件设施不齐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生产、轻加工、轻销售,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产品销路不畅,带动农民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增收的能力不强。

(三)制度不够健全,运作不规范。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往往习惯于听从政府指挥,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缺乏决策能力。很多组织内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往往形同虚设;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宗旨模糊,责任不清,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导致会员联系不紧密,合作社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有其名。目前我县16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规范、能有序开展工作的只占1/3左右;勉强维持的占1/3;其余1/3基本上有名无实,既无办公室场所,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章程和制度,更没有没有组织会员开展过任何活动。

四、发挥农民合作社优势带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将试点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着力点。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同时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机制、民主管理、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逐步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经营模式。

(二)赋予农民合作带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新的职责,建议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试点,实实在在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三)“精准扶贫”注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基地建设等环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可以形式多样、类型各异。既可以是单个项目或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上的合作。具体操作可以借鉴“红色股份”运作模式。

(四)为进一步带领、帮助精准扶贫贫困户脱贫致富,要统一思想改变以前送钱送物的做法,由输血变为造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以产业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合作社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将贫困户可以以享受扶贫政策的资金入股当地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合作社产业。这样,既可以帮助贫困户找到找准脱贫致富的产业,又可以使适合当地发展的合作社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双赢的目标。

(五)按照实现脱贫定导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注重衔接,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完善,把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跟上级政策准确衔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带动精准扶贫开发新模式工作顺利推进。

脱贫人口收入调研报告范文

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以来,我乡按照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创新思路办法,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乡xx村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距市区近18公里,幅员面积30平方公里。有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746户8030人,有省定贫困村2个,一般贫困村3个。xx村位于乡西北方向,属于乱石滩电站淹没区。该村现有3个社,共有332户880人,有土地1005亩,2015年人均存收入为4300元,主要以生猪、大豆、猕猴桃、渔业养殖为支柱产业,有通村公路8公里。xx村属于省定贫困村,现帮扶单位为xx市司法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9户257人,2014年减贫60户226人(其中真实贫困户27户135人,非真实贫困户32户91人),2016年度返贫户9户31人,计划今年全部脱贫摘帽。

20xx年6月以来,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提振精神,敢于直面问题,抱着背水一战,悬崖对垒的决心,坚持“5+2”“晴+雨”“白+黑”的精神,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热情,战高温、斗严寒,有力地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更加务实。

新一届党委班子人员确定后,及时对原有工作格局做了充实调整,明确了党委书记主抓、政府领导主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层层加压,层层加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召开党委会、流动现场会、坝坝会、院落会等方式研究指导具体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每天到村现场指导工作,督促工作进度。特别是对照贫困村脱贫“一低五有”标准及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三有”“四个好”情况,做好完善补课,实行领导牵头,专人跟进的推进模式,项目倒排工期按期销号,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

二是联系对接更加紧密。

市委副书记赵秀清书记多次到村现场指导督促工作,梳理存在的问题,指出改进的措施并督促整改。原法院院长彭远院长多次前往我乡xx村调研精准扶贫工作,针对xx村的实际,从产业发展、资金争取、干群统筹等几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帮扶单位市司法局挤出自身办公经费20余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的帮扶,投入3万元设立脱贫补差基金。汪兴栋局长多次带领驻村工作组及机关全体同志到贫困户家走访慰问,真正做到走访贫困户全覆盖。帮扶单位通过养殖扶持、发放物质、文明宣传、法制帮扶等多种措施,真正做到了精准帮扶。

三是项目攻坚更加有力。

在贫困户脱贫方面,我们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目标,全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是锁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加快推进13户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把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作为头等大事,扎实抓好新村建设、五改三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全力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二是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认真落实推动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低保兜底户7户21人。三是抓好脱贫产业发展,围绕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这个核心目标,因地制宜发展猕猴桃种植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实现贫困家庭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四是帮助贫困群众在脱贫过程中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把上门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精神帮扶与物质帮助相结合,彻底改变村容村貌和生活习惯。五是帮扶人员真帮实扶,尤其是驻村工作组、村第一书记始终坚持吃住在村,和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六是完善补差机制,建立帮扶单位信息台帐,帮扶单位司法局,通过对贫困户逐一走访,掌握了第一手信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补充棉被69套,衣服100余件,日常生活用品1000余件套。

脱贫人口收入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精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沐川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会议精神和沐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沐川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识别,我乡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安排。现就我乡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基本情况。

海云乡位于沐川县境西北部,其东、北两面与犍为县毗邻,西北角与沙湾区接壤。乡人民的政府驻海云乡海云寺街1号,距沐川县城75千米。辖同心、严湾、和平、青山4个村33个村民小组,总面积平方千米。末辖区共有2095户,总人口7265人,其中农业户1935户,共7043人。

(二)贫困识别情况。

县政府分配我乡贫困人口总数927人,贫困村1个,我乡根据全县制定的规模进行总量控制,并将贫困户按上浮10%的标准分配到各村。按照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标准识别出贫困农户269户,贫困人口972人,贫困村1个。贫困对象识别后,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贫困对象的各项信息资料,填写《扶贫手册》,并组织信息录入员将对象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建立档案资料,做到户有表、村有册、乡有档案。

(三)驻村帮扶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印发了《关于组建驻村工作组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海委发〔〕11号)文件,在4个行政村建立驻村帮扶工作组,落实帮扶责任人,实现“一村一组、帮扶到户”的精准扶贫。各村组、乡属各部门均参与到驻村帮扶工作中,确保贫困户全覆盖联系,做到工作目标不实现,联系部门和帮扶责任人不脱钩,驻村工作组不撤出。驻村工作组在乡党委的统一安排下结对帮扶贫困户,为帮扶户量身定制脱贫计划,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四)脱贫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我乡积极推进贫困户脱贫工作。20实施和平村和同心村精准扶贫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全力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农村特色产业,投入产业扶持专项资金19。9万元,养殖土杂鸡6100只,种植核桃27。5亩,新建农房120平方米,改建农房60平方米,实现47户156人脱贫致富。2017年将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着力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计划实施严湾村、同心村、和平村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扶持贫困户种植茶叶500余亩,预计将实现全乡27户111人产业脱贫致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在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会议后,我乡庚即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属各部门负责人、乡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建4个驻村工作组,分别进驻4个行政村,协助开展入户调查等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沐川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制定了《海云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建立健全了乡政府领导,乡属相关部门配合,村两委具体落实的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机制。

(三)层层落实,周密部署。

2017年6月10日召开了全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部署会暨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全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确保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4个行政村成立了由乡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确保了我乡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政策。采取“以会代训、全程参与”的方式,着力抓好培训工作,确保其掌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基本知识。各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为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基于一些困难群众不识字和白天忙农活的实际,各村成立宣传小组,上门逐户面对面宣传讲解,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使他们真正理解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规范程序,公开民主。

按照统一标准、全面调查,实事求是、科学识别,分级负责、分类指导,严格程序、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采取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调查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全面了解各户收入情况,逐户计算人均纯收入。对拟定贫困户由各村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真正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对拟定的贫困户进行最少不低于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评议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组织抽调的调查组人员在包村领导带领下进村入社到户,按照“入户调查,村组评议,乡审核”的原则,达到摸排全面,调查详实,登记准确,定性合理,全面实行阳光识别确认,确保新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甄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工作经费不足。建档立卡工作程序多、资料多、工作量大、时间较长,虽已安排部分经费,但不能完全保证工作需要。建议县按贫困人口基数专门划拨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二)工作人员不足。对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在基层操作非常困难。乡扶贫干部多为兼职,工作量大,精力上顾不过来,心有余力不足。

照选派办、扶贫办部署,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到了17个生产队,对全村精准帮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赵桥村概况。

赵桥村隶属xxx县丰乐镇,北临合安路,东靠花新路,南接四丰路,西濒赵小河。赵桥村总占地面积约3960亩,有刘大郢等17个生产队,总人口1682人,总户数408户,总劳力896人,党员40人(其中外出务工劳力478人,党员23人),20人均纯收入8189元,贫困户15户44人,五保13户,低保11户31人。总耕地2615亩,退耕还林365亩,当家水塘35口,占地约800亩,沟渠41条,总长约12600米。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比较优势。

当前赵桥村存在的问题: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设施设备落后,与发展现代农业有很大差距,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涉及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清洁能源亟待解决,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尚需提高。三是农民的思想观念不能完全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文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适宜的生活方式和风气习俗仍然存在。四是致富带头人缺失,多数年轻人外出务工,村中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残孕。五是村发展源动力不足,由于村集体经济积累几乎为零,对村里基础建设的投入能力不足,党员平均年龄55岁,无新鲜血液输入。

当前赵桥村存在优势:一是交通优势显著。往北距离省际公路10公里不到,紧挨着花岗镇通往新仓的县级公路,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二是村两委班子十分团结。众人拾柴火焰高,同舟共济开大船。班子团结是干事业的基础、干成事的前提,只要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就一定能为群众谋来福祉。

三、对推进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一村一品”建设,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赵大郢、任郢、潘郢、万郢、丰收、马郢、东西基塘,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着力打造优质粮生产基地,使其成为农产品龙头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原料基地;在临近花新公路的王岗、杨湾、下湾、王圩、一棵树、吴岗,突出发展设施农业,着力打造苗木花卉村、棚室蔬菜、现代养殖专业村,努力使其向xxx三岗花木市场看齐,促其成为合肥市民的下一个菜篮子;在紧邻花新公路的`刘大郢、椿郢,依靠毗邻的7个当家塘及紧邻公路的优势,积极开发乡村旅游,发展“农家乐”旅游产品,着力打造旅游农业专业村,带动整个赵桥村的经济发展。同时,注意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村居环境。加快推进道路、供排水、新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整治“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三线三边”综合整治工作,促进人畜粪便的高效利用和生活垃圾、污水的有效整治,推进家居生活清洁化。坚持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入普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引入村级卫生所,健全卫生服务体系。联系热心公益的企业共建,帮扶品学兼优的学子,扶持他们完成学业,减轻农村家庭负担。加快建立、完善五保和贫困老人的救助机制。

(四)提高农民素质,塑造文明新风尚。以培养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培养“种养”能手、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为重点,多层面、多渠道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专门人才。建立政府帮扶、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以各级职业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加强对农民的农业技术、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养和转岗转产的能力。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卫生进村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勇创家业。

(五)加紧成立合作组织,培养现代新农民。坚持从群众愿望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保持合理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成立生产合作组织,实现整村推进。注意研究市场,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耕种农作物,做到不跟风,防止市场供大于求,给农民带来损失。

残疾人口调研报告范文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算算,基本上不到16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残疾人。如果按三口之家算,平均下来5个家庭中就会有一个家庭中有残疾人。

这次的活动,我们来到了山东聊城的白广春家,这是一个特殊的家庭。白广春的爸爸患有精神障碍,妈妈则是小儿麻痹症,只能坐在特制的车子上,无法下地行走。于是整个家庭的重担就交给了这个只有九岁的孩子。每天除了上学以外,白广春还要照顾家里,照顾爸爸妈妈,承担家里的家务。当别的孩子都在外面玩时,白广春可能还在家中做着家务。

白广春一家住在一个非常旧的房子里,可以看到裸露在外的砖,而每当下雨的时候有间屋子里还会漏雨。白广春住的屋子里非常简陋,还有爸爸用砖头给他搭的桌子。白广春妈妈住的屋子里也比较潮湿,这不利于妈妈的身体健康。我们还看到由于行动不便,他的妈妈吃住都是在一间屋子。屋子里还有一台旧的电视机和旧的写字台,这些都是他的亲戚送给他们的,即使这样,屋子看起来还是比较空旷。

对于拥有这么多残疾人家庭的中国来说,保障好残疾人的生活和权益显得非常重要,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需要我们多一份细心来关注周围的残疾人,给予他们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和生命的美好。另外很重要的就是关注他们的心理问题和精神生活是否缺乏的问题,这是有关整个家庭健康和睦的推动力。

二、调查目的:

通过对于白广春家庭的关注,深刻体会和理解残疾家庭的生活状况和生活困难,以引起社会对于包括白广春家庭在内的残疾家庭的关注,使得社会和残疾人组织可以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向残疾人家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不仅要关注残疾人家庭的物质保障,更重要的是从他们的精神上出发,观察由于残疾给家庭成员所带来的心理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使得精神娱乐活动严重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让残疾人家庭真正融入整个社会的精神娱乐氛围之中。

三、调查方法:

2、调查主题:给残疾人家庭真正温暖的春天。

3、调查对象:聊城市候营镇白广春家庭。

山东人口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为推进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总结借鉴内地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由市政府_主任王新带队,市政府_会同市公安局、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组成联合考察组赴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慈溪市考察调研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与杭州市_、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和慈溪市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现报告如下:

一、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杭州市基本概况。

杭州市全市总面积16596平米公里,其中市区面积3068平方公里,下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8个区,建德、富阳、临安3个县级市和桐庐、淳安2个县,根据2008年年末统计,杭州市常住人口万,户籍人口万,流动人口300万。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亿元,按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gdp分别为70832元和60414元,实现财政总收入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50亿元,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1、管理机构。

杭州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市政法委所属的流动人口管理处统一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具体分工是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治安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有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员家庭进行救济、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等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会对流动人员进行帮扶。

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1)治安管理方面。2009年10月1日前,杭州市公安局对流动人口实行发放暂住证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以500:1的比例配备了流动人口协管员,对流动人口进行治安管理。2009年10月1日以后,随着《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实施,暂住证被取消,暂住证的发放工作被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所代替。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年满16周岁,拟在非户籍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在非户籍居住地凭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在公安机关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六个月至三年。非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具体待遇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截止目前,杭州市公安机关共发放《浙江省临时居住证》72万本,《浙江省居住证》的发放工作尚未开展。由于《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具体待遇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为保持政策一致性,避免形成政策洼地,造成人员聚集,同时考虑新政策被本地户籍居民的接受程度,杭州市现尚未就《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的具体待遇出台新的政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待遇问题还处于调研阶段。(2)落户、福利保障及住房保障方面。(a)落户政策方面,杭州市对于紧缺专业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在杭州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住房的,可在居住地落户,没有住房的,可在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对于属杭州市引进人才的,发给引进人才居住证明,持有引进人才居住证明的人员可享受市民待遇和专项经济适用房,并可自主申请是否落户;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流动人员可自主申请是否落户。(b)福利待遇方面。由于国家对低保、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的适用人群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现阶段流动人口尚无法享受低保、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但杭州市慈善基金会和杭州市总工会先后出台了针对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救助和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的办法和措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18周岁以下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的可获得不超过2万元的慈善救助,外来务工人员有特殊困难的,可享受2000元至10000元的救助。同时,市委、市政府投资或鼓励企业投资兴建农民工公寓,解决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3)劳动保障方面。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从有收入(能足额领到工资)、有医疗(将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全部纳入本市医疗保险范畴)、有社保(将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全部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畴)、有组织(支持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组建工会组织)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的保障。

二、嘉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嘉兴市基本概况。

嘉兴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杭嘉湖平原腹地,处于江、湖、河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东接上海,南连杭州湾,北邻苏州,西通湖州,相距均不到百公里。嘉兴是马家浜文化(距今7000年)发祥地之一,被誉为“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全市土地面积3915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万,常住人口万,流动人口176万。下辖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7个县(市、区)。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129元,财政总收入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538元,人口自然增长率%。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

2007年4月-9月,嘉兴市停止发放暂住证,改为发放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在市、区(市、县)、街道成立新居民事务局、新居民事务所,在村(社区)和企业成立新居民工作站,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进行居住证制度改革。新居民事务局属于政府常设机构,市政法委副书记兼任新居民事务局局长,专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居民事务局的成立改变了原来公安、计生、劳动、卫生、民政、工商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状况,明确了管理主体,变多头管理为综合管理,通过统一归口、统一协调,明确了管理主体,理顺了关系。新居民事务局承担了绝大多数有固定收入、住所、安分守己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解放了警力,使公安机关可以将警力和精力集中到对高危流动人口的排查、管理和控制上,提高了管理实效。

2、居住证制度的具体内容(1)证件分类和适用对象。

根据嘉兴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流动人口可申领的证件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嘉兴市《技术员工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适用于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天以上的流动人口;《浙江省居住证》适用于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有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可缴满1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技术员工居住证》适用于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熟练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流动人口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满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并在流动人口管理评分中分值满150分的流动人口。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可享受以下待遇:(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意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在技术职称的评定、劳动资格证书的取得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2)享有与嘉兴本地居民相同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意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保留养老保险关系或随同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数;对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新居民,可以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其7岁以下子女在居住地卫生院可享受计划免疫基础疫苗免费接种。(4)已婚育龄夫妇享受计划生育服务“三免费”:免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基本项目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每年2次查孕查环的b超服务(限于街道、镇、乡计生服务站)。(5)可异地报考汽车驾照。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除可享受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1)与嘉兴本地居民同等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2)已建立并储存住房公积金的流动人口,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嘉兴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和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包括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报考条件的子女,可报考嘉兴市所属的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4)其就读中、小学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嘉兴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5)对患有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减免相关检查和治疗费用。(6)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优秀党员、优秀团员(青年)、优秀人才、劳模先进和优秀新居民的荣誉称号评选,享受相关待遇。

持有《技术员工居住证》的人员,除可享受《浙江省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1)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嘉兴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2)可申购嘉兴当地建设的专门面向流动人口的小户型经济适用房。(3)持《技术员工居住证》10年以上的,所在家庭符合居住地低保条件、未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相应生活援(救)助。因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4)享受与嘉兴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5)按有关规定参与社区组织的民主管理,参加有关先进评比。(6)持《技术员工居住证》15年以上、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在暂住地城镇落户。

三、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慈溪市基本概况。

慈溪位于东海之滨,东离宁波60公里,北距上海148公里,西至杭州138公里,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环杭州湾地区上海、杭州、宁波三大都市经济金三角的中心,全市行政区域面积1361平方公里。2008年年末耕地面积万亩,户籍总人口万,流动人口万,下辖15个镇、5个街道,共297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48个社区。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8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8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63元,人口自然增长率‰。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

2007年,慈溪市出台了《慈溪市居住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成立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了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进行居住证制度改革。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属于政府常设机构,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任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专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公安、计生、卫生、劳动民政等部门,同时,受公安机关的委托行使《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2、慈溪市居住证制度具体内容(1)证件分类和适用对象。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慈溪市流动人口可申领的证件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适用于年满16周岁,拟在慈溪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浙江省居住证》适用于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工(五级)以上国家资格、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可缴满1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适用于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满足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国家资格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规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5年、市级操作能手或劳动模范、个人拥有各类专利技术等市级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成果、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可享受(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意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2)可选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参保,也可选择参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或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3)实现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可免费享受计划免疫等预防保健服务;(5)享受与慈溪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6)可申领慈溪本地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可参与慈溪市科技成果的申报和奖励;可参加慈溪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7)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除可享受临时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1)与慈溪本地职工同等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2)可申请租住镇(街道)建设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住房;(3)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的子女,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助;(4)其子女可报考职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5)持合法生育证件的育龄夫妇,在慈溪生育子女的,可享受生育救助政策;(6)享有评比各类先进的权利;(7)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的选举。

持有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除可享受《浙江省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1)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2)享受本地本企业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待遇;(3)租住镇(街道)建设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住房的,给予租金优惠;(4)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购人才公寓住房;(5)持有《专业人员居住证》5年以上,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在慈溪落户,享受市民待遇。

四、建议。

调研中发现,杭州、嘉兴、慈溪虽对于流动人口的迁入政策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流动人口中户籍所在地在农村的人员对此的反应并没有达到政策制定机关的预期,对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促进也十分有限。究其原因,是现阶段我国对于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人员给予分配土地、宅基地等政策,流动人口中户籍所在地在农村的人员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并无将户口迁入城市的强烈愿望,反而子女就学(高中、大学)、住房、看病、养老保险自由转移等问题才是流动人口呼声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完善和提升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到政策与现有工作体制、机构相适应,政策吸引力和财政承受力相协调。

(二)加强针对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和管理,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引导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慈善组织与社会组织开展助学、助医等社会救助和献爱心活动。

(四)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生活条件。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居住权利;鼓励工业企业建设一定比例的民工公寓,作为企业附属用房,改善本企业职工居住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民工公寓,民工公寓的水、电收费标准参照本地居民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加强医疗和计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覆盖面扩大到辖区所有居住人员;将流动人口子女预防接种和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管理纳入全市预防保健管理范围;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实行分娩优惠价制度。

(六)完善维权保障机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法律援助。

(七)保障流动人口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加快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集中的行业工会组建工作,提高入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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