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之书读后感(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8 21:33:38 作者:笔尘

读后感可以是简洁的几句话,也可以是详细的文章,根据个人的喜好和要求来确定形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各位提供一些灵感和参考。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失物之书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二战期间,男孩戴维的妈妈得了重病,不久便离他而去。此时,父亲再婚所带来的惊愕和冲击,对继母新生儿弟弟的嫉妒与憎恶……深深的幽怨在戴维的身边织就一个幻灵的世界,他听见了书在说话。从小就和妈妈一起阅读的童话、神话与民间传说,从黑夜里、从林地里召唤戴维,呼唤他进入一个充满残酷、血腥、征伐的险境。白雪公主、小红帽、骑士罗兰……在那里,故事中的美好人物以匪夷所思的面貌出现,一切如同真实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险恶和重重难关。惟有不逃避、惟有肯原谅,惟有找到神奇国度里那本被遗忘的《失物之书》,戴维才能得到新生。

这个故事看似在写一个穿越故事,而事实上呢,穿越,这是现代文学里多么响亮的核心词汇!但是这里面有差别,大多数穿越小说,小人物一旦回到过去或来到未来,"小宇宙"多半可以爆发,要么一统天下,要么将敌人打个落花流水,要么拯救了一切,而主角本身更是不用说了,拥有一切又一切力量或职位。总之,与我们的戴维是不能比的。戴维,同样是故事中的主角,但所有这些南柯一梦的荣华富贵与他完全无缘,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艰难地活下去,寻找着妈妈,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在这条充满坎坷的路上,他会知道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认识不同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会开始真正的了解自己,面对自己。

现实生活在童话故事中投下自己的影子,无论多厉害的变形,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根源。最后,遭遇了那么多的主角,并没有像童话那样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我忘不了扭曲人对他的那些诅咒:"······你所在乎的那些人--爱人,孩子,会全部倒在路旁,你的爱也无法拯救他们。健康将舍弃你,你会变老,生病,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而戴维只能一直走下去,一直往前走,在乎的人倒在路旁了,也要一直往前走。直到生命的最后。

但他内心却温和平静。哪怕是一瞬间,在生命结束的瞬间找回了所有失去的,忽然之间这悲剧变成上天赋予的体验--悲伤,但却依然有力量。

失物之书读后感

那时候看完的感觉是,不适合小孩看。特别是,相信童话的小孩。看完他们会很失望的,因为,那会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所期待的美好童话,其实没那么美好。

“很快被吃掉。”

上次女生节的时候,班里男生帮女生实现愿望,于是我收到了一本书。很巧的,是我已经有了的《失物之书》。因为种种原因,拖了半个学期之后,我才把书,重温了一遍。

戴维,一个还没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便又接受父亲再婚打击的小男孩,在心中神秘声音的招呼下,进入了充满险恶的世界。在这个奇特的世界里,他遇到了路普(小红帽和大灰狼的后代,在那个世界中,小红帽是一个连大灰狼都逃避不及的女人),哈比女妖,恶搞侏儒,白雪公主与七矮人(白雪公主是他见过的最肥硕最高大的女人,七个充满阶级意识和反抗精神的小矮人因谋杀她未遂,被迫伺候她),喜欢猎杀动物和小孩并把他们的身体拼接在一起的恶心女猎人,吸引勇士去救她最后却杀掉他们的睡美人,最邪恶的终极大boss扭曲人。。。当然,他也遇到了好人,善良的守林人,和英勇却因某种不被世人接受的原因而被驱逐的骑士罗兰(其实,其实。。。他喜欢的是人是男的。。。)。。。

面对未知的恐惧,面对完全颠覆的人物,面对险恶的奇怪生物,面对朋友的死亡,面对要依靠自己的局面,面对。。。我们的主人公戴维,终究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一次一次地坚强起来,一点一点得勇敢起来,最后,和众多主人公一样,成为了历尽艰难,突破自我,胜利归来的勇士。所以,这本书其实还是不忍心摧毁人们心中所有的美好的。虽然戴维严守他的小规则但还是无法挽救他妈妈的生命;虽然可怜的戴维因继母和弟弟的到来而感到孤寂;虽然小红帽,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轰然倒塌;虽然被罗兰和戴维所救的村民最后不但没有感激他们反而怨他们毁了他们的家园;虽然英勇的罗兰在找到拉斐尔下落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乔纳森为了自己的怨恨而让一个女孩的心被扭曲人吃掉;虽然。。。。。但是,至少,戴维到最后,还活着,还能回到他的家中,重新找到幸福的家庭温暖。更重要的是,戴维完成了他的`成长,有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

小时候的我是相信童话的,我庆幸我是在高三的时候才看到这本书,我庆幸我曾经相信的世界没有突然地被夺走。但现在的我不相信童话,我更相信现实。所以,我现在更喜欢这本书,多过于童话。因为它是一个不错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本质接近现实的故事。

失物之书读后感

是几年前买的书了,却一直拖到最近才看完,《失物之书》读后感。不得不说,一开始,确实平淡了些,甚至是整本书,给我的感觉都是稍显平淡的,即使是在矛盾最集中的地方。

本以为这会是个梦幻般有着浓郁情感和斑斓色彩的故事,但是我不知道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我自己的感觉有些问题,对于很多激烈的冲突总感觉不够火候。

尽管如此,我并不失望,当初会买是被书名和封面的一句话吸引——“从阴森、残酷、华丽中突围而出,只盼望人生对你温柔相待”。那时读到这句竟是有落泪的冲动,我依然能够回想起那时自己的心情,那段时间,迷茫的我渴望成长,对现实感到无力而绝望,希望这样的故事可以帮助我,指引我,读后感《《失物之书》读后感》。

现今,我似乎开始走出迷惘了,我才读完了它。它确实告诉我很多,也让我感到温暖。一个男孩,带着伤痛在另一个世界的冒险,学会勇敢,被逼着成长。因为恐惧、嫉妒、怨恨而背叛自己应该保护的人,为此将要承受一生的内心的折磨,“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或许就是如此吧。

我也明白,战胜自己的恐惧,控制自己的嫉妒与怨恨是多么重要,所谓成长,或许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它没有给我带来强烈的冲击,却是用纯真美好的故事告诉我,要挺起胸膛去面对失去,去适应不能改变的现实,去保护比你弱小的人。嫉妒只能带来悔恨。心中有爱,有温暖,比什么都重要。

山河之书读后感

中国哪里美女最多?我没有做过认真比较。但是,那次去贵州省雷江县的西江苗寨,实在被一种拥挤的美丽镇住了。那天正好是这里的“吃新节”,夏收刚刚结束,新米已经上灶,大家远远近近走在一起庆祝好年成。长廊上摆着一长溜看不到头的矮桌,村民们坐在两边吃吃喝喝,长廊外面的广场上已经载歌载舞。这本是寻常的村寨节日,但总觉得眼前有一种不寻常的光华在飘浮,定睛一看,那一长溜矮桌边上已经是数不清的美艳笑容,而广场上的歌舞者和观看者更是美不胜收。

西江苗寨很大,一千多户,四五千人,因此这种美丽很成规模。

西江苗寨的女孩子知道自己长得好,以微笑来感激别人欣赏的眼神。她们喜欢这个青山环抱的空间,不愿意让自己的美丽孤零零地到外面去流浪,因此仪态一派平和。与她们相比,外面城市里很多远不如她们美丽的女孩子成天揽镜弄影、装娇扮酷,真是折腾得太烦人了。

不少中原人士未到这些地区之前,总以为少数民族女孩子的美属于山野之美、边远之美、奇冶之美。其实不然,西江苗寨女孩子美得端正朗润,反而更接近中华文明的主流淑女形象。如果不是那套银饰叮当的民族服装,她们似乎刚从长安梨园或扬州豪宅中走出。

这使我惊讶,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问起她们的家史血缘,她们都会嫣然一笑,说自己是蚩尤的后代。

实在无法把这番美丽与“蚩尤”这两个字连在一起。

蚩尤是中华文明史上第一轮大战的主要失败者。打败他的,就是我们的共同祖先黄帝。因此,蚩尤成了最早的一个“反面人物”。蚩尤有时又被通指一个部落,那么这个部落也就成了一个“反面族群”。

胜利者在拥有绝对话语权之后,总会尽力把失败了的对手妖魔化。蚩尤就是被妖魔化的第一典型。

这些妖魔化的.言辞,被《史记正义》、《太平御览》、《广博物志》、《古今注》、《初学记》等重要著作引述,影响广远。

更严重的是,黄帝的史官仓颉在创造文字的时候,用两个贬斥性的文字给这个已经妖魔化了的失败者命名,那就是“蚩尤”。有学者检索了一系列最权威的汉语词典,发现这两个字的含义不外乎悖、逆、惑、谬、乱、异、劣、笨、陋、贱,认为其间浇铸了太多的仇恨和敌意。蚩尤是蒙受文字“恶谥”的第一人。

直到现在,我看到一些最新出版的历史书籍里还把蚩尤说成是远古时代“横行霸道”、“蠢蠢欲动”的力量。虽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却承接了一种横贯数千年的强大舆论。

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祖归宗、确认自己是黄帝子孙的今天,这种千年舆论更加难以动摇。

因此,当我听到西江苗寨的这些女孩子轻轻说出一声“我们是蚩尤的后代”,简直惊心动魄。

她们却在平静地微笑。这种表情,能不能对我们的思维惯性带来一点启发?

天下的笑容没有年代。那么,就让我们随着这些女孩子的笑容,再一次回到中华文明的起点。

记得我早年在遇到一次家破人亡的大灾难时曾躲避到家乡半山的一个废弃的藏书楼里读书,不合时宜地猜想过黄帝的时代。猜想黄帝必然会随之猜想他的对手炎帝和蚩尤。但奇怪的是,同是军事上的死敌,黄帝的后代愿意把炎帝合称为华夏祖先,自认为“炎黄子孙”,却怎么也不愿意把另一个对手蚩尤也纳入其中。我想,最大的可能是,在那场与蚩尤的战争中,黄帝实在打得太艰难了。

根据一些零零落落的记载,黄帝击败炎帝只是“三战”而已,而后来平定天下也只经历了“五十二战”;但与蚩尤作战,连打“七十一战”仍然无法胜利。黄帝慌了,求告九天玄女:“小子欲万战万胜,万隐万匿,首当从何起?”

这个求告既考虑到了战胜一途,也考虑到了隐匿一途,可见是不大有信心了。据说是九天玄女给黄帝颁下了一道制胜神符,也有一种说法是九天玄女派出“女魃”来改变战场的气候帮助了黄帝,还有一种说法是黄帝最终靠指南车战胜了蚩尤。

总之,这场战争打得惨烈无比、千钧一发。极有可能是蚩尤获胜,那么中华历史就要全面改写。正因为如此,黄帝及其史官必须把蚩尤说成是妖魔,一来可以为黄帝的久攻不克辩解,二来可以把正义拉到自己一边,杜绝后人设想万一蚩尤胜利的另一种前途。

杜绝后人设想万一蚩尤胜利的另一种前途,这个意图很现实,因为蚩尤的部族很大。他是九黎族的首领,九黎族生活在今天山东西南部、江苏北部以及山西、河北、河南的黄河流域,人口众多,当然是诛杀不尽的。因此黄帝只能向他们宣告,他们以前的首领是妖魔,现在应该归附新的统治者。

黄帝这样做并没有错,他采取的是让华夏大地归于统一的必然步骤。如果是由炎帝或蚩尤来统一,也有可能实行差不多的策略。但是,当我们切实地想一想那个戴满恶名的蚩尤的真实下场,仍然未免心动。因为他也是黄河文明的伟大创建者。

据《黄帝内传》记载:“黄帝伐蚩尤,玄女为帝制夔牛鼓八十而一震五百里,连震三千八百里。”这里所说的里程数当然不无夸张,难以定为史实,但那场战争规模极大、地域极广、驰骋极远,则是可以想见的。

蚩尤终于战败,被擒被杀。

据《山海经·大荒南经》及郑玄注,蚩尤被黄帝擒获后戴上了木质刑具桎梏(锁脚的部分叫桎,锁手的部分叫梏),长途示众。

蚩尤被杀后,桎梏被行刑者取下弃之山野。这副桎梏本来已在长途押解中渗满血迹,此刻更是鲜血淋漓。它很快就在弃落的山野间生根了,长成一片枫树,如血似火。

从此开始,更多壮美的传说出现了。

蚩尤倒下的地方,出现了一个湖泊,湖水有血色,又有咸味。宋代科学家沈括的《梦溪笔谈》有记:

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阪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

即便仅仅是一种因巧合而产生的传说,也是气壮山河。

当然,也有学者经过考证,认为长途示众、异地处决的说法并不可靠。

《皇览·冢墓记》有记载,“蚩尤冢”在东平郡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祀之,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由此开始,连天象学中也有了“蚩尤旗”的名称,特指一种上黄下白的云。《吕氏春秋》中就有这项记录。

有一项关于那场战争的记载更让我心动不已。那天,黄帝的军队包围住蚩尤,把他从马上拉下来,锁上桎梏,蚩尤也就最后一次放开了自己战马的缰绳。这是一员战将与自己真正战友的告别。据《帝王世纪》记载,这个地方从此就有了一个豪壮的地名,叫“绝辔之野”。我曾在台湾的《历史学刊》上读到历史学者宋霖先生就这个地名写下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出现在历史论文中似乎有点突兀,但我非常理解宋霖先生难以压抑的心情。他是这样写的:

绝辔,割断缰绳,一任曾经驮载蚩尤纵横天下的剽悍战马,在溅满鲜血积满尸体的殷红荒原上踽踽踯躅,在铜青色天幕映照下,伴着清冷残血的旷野中长啸悲鸣。

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的第一场大战,就此落幕。

面对着远古的浩荡之气,再严谨的学者也不得不动用浩荡之笔。在那绛红的荒昧天际,历史、传说和文学,还分不清界限。

我问西江苗寨的两位年轻姑娘:“你们说是蚩尤的后代,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这是一个逗乐的问题,本来不期待回答;而且我想,她们也回答不了。

没想到她们竟然回答了:“打了败仗,一路逃呗。从黄河流域逃到长江流域,再逃到这里。朝廷的官兵在追杀,我们的人越逃越少,就这样啰。”

说完又是一阵笑声。用那么轻松的表情讲述那么残酷的历史,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就进一步问:“正规的史书里可没有记载蚩尤后裔向这里迁徙的确切史实,你们能提供一点证据吗?”

“有啊。”她们还是那么快乐,“我们这里有一部传唱的苗族史诗叫《枫树歌》,说我们苗族的祖先姜央就是从枫树中生出来的。我们这里世世代代崇拜枫树,不准砍伐。你知道枫树就是蚩尤的桎梏吗?”

我听了一震,连说“知道”,心中立即浮现出黄河近旁那个由桎梏化为枫树的动人场景。

她们还在说:“朝廷没追上我们,写不出来;苗族没有文字,记不下来。我们只要记住枫树就可以了,那就是历史。”

与她们分手后,我在西江苗寨的石阶路上边走边想:我们所熟悉的文本历史,实在是遗落了太多重要的内容。你看,连中华文明最早的胜利者和失败者的历史,也只留下了一小半。

从影影绰绰的记述中可以看到,蚩尤失败后,他的部属九黎族被黄帝做了一次大范围的整编,大致被分为善、恶两类。“善类”迁移到邹鲁之地,也就是今天山东省的南部,后来这里产生了孔子、孟子;“恶类”被流放到北方,据说与后来的匈奴有关。不管“善类”、“恶类”,都记住了自己是九黎之后,是“黎民”。我们后来习称“黎民百姓”,也与此有关。

由此可知,蚩尤的部属并不都是南逃了,而是有很大一部分被收编进了黄帝的主流文明。而且,黄帝的后裔还与蚩尤的后裔有通婚之举,黄帝的后裔是男方,蚩尤的后裔是女方,可见蚩尤不仅不是妖魔,而且有俊美的基因。黄帝的后裔夏后氏,是后来夏朝的创立者。

但是,蚩尤的部属中,确实也有不屈的一群。他们保持着失败者后裔的傲岸,背负着祭祀先祖的使命,不惜与当权者征战。历史上那个与尧的队伍战斗在丹江的“三苗”部落,就自称是蚩尤的“九黎之后”,这有可能是苗族的祖先。

三苗打不过尧,曾经被尧收编,却又时时反抗,尧就把他们流放到现在敦煌的三危山,这就是《史记?五帝本纪》所记的“迁三苗于三危”。三苗的首领兜则被流放到崇山,即今天湖南大庸市的西南,已属武陵山区。

后来,禹又与三苗打了一场历时七十天的大仗,三苗大败,从此不见于史册。

不见于史册的族群,活动得更加神秘。苏雪林教授认为,屈原所写的《国殇》,就是在描写祭祀无头的战神蚩尤。我虽然觉得还缺少更多的资料佐证,但想起来也觉得热血沸腾。

这一彪不屈的男女,当然不能见容于任何朝廷。如果真如上文所说,九黎族中果真有一批人被流放到北方汇入了匈奴的行列,那么,长期与匈奴为敌的汉王朝,也许寻找到了自己的对手与蚩尤之间的某种关系,因此更进一步贬斥蚩尤形象,追逐南逃匈奴。南逃匈奴与落脚湖南的三苗有没有会合?我们不知道,但大体可以判断,就在汉代,三苗的一部分人进入了贵州、云南一带。

历史学家章太炎、吕思勉先生曾经认为,古代的三苗未必是现在的苗族。我知道他们也是因为没有找见足够的文字记录。但是,对于一个长期没有文字的族群而言,要找到这种记录实在是太难了。我想,如果章太炎、吕思勉先生到西江苗寨走走,听听代代相传的史诗,看看奉若神明的枫树,也许会改变一点看法。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里年轻人对于自己祖先的坦然确认。

这等于是确认几千年的沉重恶名,确认几万里的步步落败。

这样的确认也是一种承担,承担多少鄙视和嘲笑,承担多少防范和窥测!

这种确认和承担对他们来说早已是一种代代相续的历史遗嘱。他们不能书之典册、藏之名山,只有一环不缺地确认、一丝不断地承担,才能维持到今天。不管在草泽荒路,还是在血泊沙场,他们都会在紧要时刻念一句:“我们是蚩尤的后代!”

“我们是蚩尤的后代!”

“我们是蚩尤的后代!”

……。

这是无数黑夜的生命密语。他们根本忘了什么是委屈,也不知道需要向什么人为自己的祖先辩护。全部辩护就在这句话里,只是为了自己族群的延续生存。

终于,黑夜过去了,密语已经可以公之于光天化日之下。

经过千年蒸馏,不再有愤恨的印痕,不再有寻仇的火气,不再有诉苦的兴致,不再有抱怨的理由。

完全出乎意料的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蚩尤后代居然那么美丽。

几千年的黑夜逃奔不就是为了维持生存吗?最后得到的,不是“维持生存”,而是“美丽生存”。

耳边又响起了那句话,却是用欢快的嗓音歌唱般传来:“我们是蚩尤的后代!”

我想,蚩尤在此刻是大大胜利了,胜利在西江苗寨女孩子的唇齿间。

这种胜利,彻底改变了横亘于全部历史文本之间的胜败逻辑。

她们用美丽回答了一切。

我又一次深深地感叹,留在已知历史之外的未知历史实在是太多了。因此,任何一种台面上的文明,即使看上去很显赫,也不要太得意、太自恋、太张狂。现在被过于热闹地称为“国学”的汉族主流文明,也同样如此。

有位当地学人告诉我,这些古字碑曾被一位汉族的前辈学人称之为“孔明碑”,因为据传说诸葛亮“七擒孟获”时曾到过这里。我想,这位前辈学人完全是站在世俗汉人的立场上把诸葛亮可能来过这儿的传说当做了大事,因此连仅留的不可识文字也似乎只有他才能刻写。其实,比之于黄帝及其对手蚩尤的伟大抗争,诸葛亮参与过的三国打斗只是一场没有什么意义和结果的小阵仗而已。蚩尤的后代好不容易在这雷声轰鸣的山谷中找到了一个奇美无比的家园,千万不要让诸葛亮不合时宜地露脸了。那古字碑,一定与他无关。

我说,不要再叫“孔明碑”了,就叫“古字碑”吧。是不是苗文,也不要轻易论定。

正说着,两个只有七八岁的苗族小女孩奔跑到我跟前,一把拉住了我的手。其中一个仰头对我说:“伯伯,我们的老师说,您是一个重要的文化人。您能不能告诉我,文化人是做什么的?”

我笑了,心想这么一个大问题该怎么回答呢?我的左手和右手,分别握着这两个小女孩肉乎乎的小手。过了片刻我弯下腰去,说:“听着,文化人做的事情是,热爱全人类和自己的民族,并且因为自己,使它们更美丽。”

我要她们重复一遍。第一遍她们都没有说顺,第二遍都说顺了。

我把手从她们的小手中抽出来,轻轻地拍拍她们的脸,然后与“鼓藏头”告别,踏上了归途。

到了坡上回头一看,西江苗寨已在黄昏的山色中模糊,很快就要找不到它了。

那就赶快记住:西江苗寨,在东经108°10′与北纬26°30′的交会处。

……。

失物之书读后感

《失物之书》这本“暗黑童话”里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叙述,这一段“扭曲人”对“戴维”说的话最令我印象深刻。扭曲人实在是阴险和可恨,他让孩子们做噩梦,利用他们的脆弱,引诱他们,最终实现自己的利益。

如果说有一件事他是正确的,那就是关于失去的预言。

因为我们的一生一直都在失去。物质上的失去:失去金钱,丢失一件陪伴已久的物品,亲朋好友的离世;无形的失去:失去时间、健康、记忆……这些失去的,很多找得回来,很多是永远不会再找到。

小时候一定都有过这样的的经历,第一次被告知这个世界上有“死亡”一回事,开始思考死亡意味着什么。在我的记忆里,第一次或远或近地经历死亡依然清晰。童年和我一起学乐器的小伙伴突发急性白血病,听说在她去世的前一天夜里曾梦到自己七窍流血。我还记得那个夏天下午的阳光,花园里的盛开的花朵,和妈妈讲述时复杂的表情。那个时候我只知道,她再也不会出现在每周的课上了,也再也不会和我一起表演合奏了。在之后的生活里,我又经历了一些离我更近的亲人的离开,也体会了更加深刻的痛苦,用“撕心裂肺”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和孩子开诚布公地谈论死亡这件事相比,中国的父母表现得更为谨慎和闪躲,这也是他们号称“为你们好”的一种表现。我们的教育教我们去争取、去努力,却从未好好地教会我们怎样去失去,而面对失去也许是这一生最为艰难却最无法回避的一道课题。

我被告知奶奶的`离世是在她走的半年之后,那时候我正在准备高考,我觉得大人们实在是很可笑(然而我现在也许也变成了这样的大人),以为孩子们什么也猜不到,又或者他们只是自欺欺人地假装我们不懂。以至于后来我对于他们隐瞒这件事的怨多过失去本身带来的痛。虽然在当下我什么也做不了,或者像“戴维”一样试图通过重复执行一些看似没有意义的动作来挽回,这一段写得太让人心疼了……但是作为家庭里一个成员,我需要知道,也需要因此学习变得更坚强。

失去的还能找到吗?我的答案一直以来都是否定的,直到我读了《失物之书》,我的想法转变了。在最后的结局,“戴维”还是像扭曲人所说的,孤独终老,这很让人难过,但是他为自己得到的而感到幸福和满足,我依然觉得温暖,而实际上,他得到的实在是不少。

也许我们总要走一些弯路,才会真正懂得什么值得我们去珍惜。生命也不会总是以我们希望的方式给予。书中的“戴维”走了一些弯路,但是如果没有这些他也不会从小男孩成长,希望“戴维”的故事对我们有启示。喜欢《失物之书》,因为它很丰富。对童话的解构和重塑是它的形式,书中又有书,《失物之书》是我们在读的书,也是主人公“戴维”读到的书和他在写的书,这样的叙事实在很有趣。

分享和推荐我读到的一篇写得极好的《失物之书》的书评,探讨关于阅读和故事的“生命”,爱书的孩子--《失物之书》。用《失物之书》的一段话来作结尾,“故事需要被阅读,这就是它们拼命从它们的世界来到我们的世界的原因。它们希望我们赋予它们生命。”愿我们都能从书中找到我们需要的。

《失物之书》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之一。高中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简介是黑暗童话,出于好奇买来读,直接就被震撼到了。所谓黑暗童话,是披着经典童话形象的皮揭露黑暗,而不是它们本身多么黑暗。男主人公是个孩子,所以作者就站在这个孩子的角度上,把残酷和事实包装在甜蜜美好之后,当他一步步在幻境中经历完这一切,他也就长大了,成为一个正义坦荡的人。

真的感叹没有什么是作者不敢写的,几乎把七宗罪都打上了例子。最让我惊讶的是关于骑士【罗兰】的故事,他深爱着的恋人也是一名骑士,但却丧命于女巫的塔。同性的爱情并不卑微,他终于找到他的尸体后,坦然面对死亡,和他死在一起。

还有肥胖的白雪公主,她压榨着小矮人,如同资产阶级在剥削无产阶级。最后扭曲人的城堡满是人间极恶,充斥着恶臭污浊的灵魂,倒映着世间百态。

而戴维最后是真正的发现了“爱”,他明明不喜欢后妈生的弟弟,可当扭曲人要他叫弟弟的名字,带走弟弟的灵魂时,他却说,弟弟的名字就是“弟弟”。看到这里突然眼眶一酸,站在戴维的角度,他还是个孩子,就看着妈妈去世,爸爸再婚,后妈给他生了个弟弟。

打击肯定是非常大的,他不喜欢他的弟弟,也是情理之中。所以他来到了幻境,有很多讨厌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只要对着扭曲人喊出他们兄弟姐妹的名字,他们的兄弟姐妹就会被带走,而他们就能拥有父母全部的爱。很多孩子就这么答应了,而戴维最后并没有让扭曲人带走弟弟。

小说的最后用几百字写戴维长大后结婚生子,到年老去世。他闭上眼又回到了幻境,他还是那个孩子。真的写的非常非常好,看到最后我差点掉眼泪,这个故事的题材是奇幻,像爱丽丝掉进兔子洞,也像潘神的迷宫,公主最后还是用的自己的血。但又是截然不同的、全新的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这本书虽然不长,但故事转折意蕴都极其丰富,并且反复读都不会厌倦,能在杂乱之中洗涤心灵。

《山河之书》读后感

读罢《山河之书》,每次闭上双眼,总有一个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他或行走于茫茫大漠,亦或是流连于淳朴苗寨。从南向北,由山川到湖泊,他的足迹遍布山河之间。在旅途路上,总有人问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二者关系如何?”他回答:“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他,就是余秋雨。在《山河之书》这本散文集里,他领着我探寻古迹,问道山河,纵览古今。这些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瑰宝,在他的足下、笔尖,以其独特的文化地位,深厚的文化底蕴绽放出绚烂光芒。这是历史的写照,是中华文化的凝集,是民族的自豪。

山河为书,细读,方能品其滋味。别样面孔更令人心醉。

跟随余秋雨走入书中,以山河为媒,一个个似乎遥远的人物,陌生的民族,都在向我走近。

我看到康熙皇帝围猎时的矫健身姿,勃发生气,他认真学习西方科学,汉族传统文化的谦逊。如此的身体强键和精神强健又对比中国历史上那些病恹恹的皇帝,怎能不令人称赞?又有多少自认是民族正统的皇帝要自惭形秽。我看到西江苗寨的苗族女孩嫣然一笑,说:“我们是蚩尤的后代。”那份平静,却使我惊心动魄。那个微笑,那么美丽,改变了横亘于全部历史文本之间的胜败逻辑。我看到苏东坡在“乌台诗案”后被难言的孤独彻底去了人生的喧闹,渐渐回归于清纯和空灵,历经辉煌和凄苦后真正走向成熟,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由此奏响。

《山河之书》告诉我,路就是书,山河就是书。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唯一的见证者,只有山河。山河默默地坚守在自己的一方土地上,无声地向世人讲述。山河常在,然世人知她惜她者甚少。孰不知,那一沙一石,一砖一树正是他们苦苦追寻的,中华文明最好的诠释。

《失物之书》的读后感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山河之书读后感

总有人在路边问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我回答:“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这是余秋雨先生《山河之书》中开卷之《我的文化山河》的一段对话。

渴望读书的年代,读不了很多书;期盼行走的时候,无法跨越山水阻隔,这是悲哀。而文字风行天下时,却找不到多少能值得阅读的书籍,或是没有多少人看书;山川大洋再不成为阻碍的今天,却难以去亲近大地和历史文化,又是另外一种悲哀。

而余秋雨先生说:没有两者,路就是书。秋雨先生有这样回答的底气。于他,书读的多了,书就变成了行走于历史和文化的捷径;路行的远了,路就变成了胸中无数的巍峨高山,滔滔大河。以足迹为笔,以学识为墨,以大地为纸,以江河为砚,余秋雨先生是文化学者,也是文化行者。作为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著作等身,《余秋雨书系》凡十八卷,本本厚重,分量十足。作为文化行者,余秋雨先生曾行走欧洲、西亚、南亚、北非等数十个国家,探寻对话埃及文明、印度文明、希腊文明、阿拉伯文明,一本《千年一叹》,道尽古今中外文明兴衰;一本《行者无疆》,让人贴身感受欧洲文明的古典和现代。这两本书,是余秋雨先生文化学者和文化行者两种身份的完美体现。没有对古今中外文化的深度研究,便谈不上对这些文化的对比、探索,这是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而没有对数十个国家的行走体会,就不可能有对这些文化和文明的切身感悟,这是文化行者余秋雨先生。

正如玄奘法师西行取经十万里,历经磨难九死不悔;徐霞客探索名山大川,几经生死以身殉道,余秋雨先生无论是文化学者还是文化行者的身份,都不是轻易得来。在神州曾经举国疯狂蔑视文化的年代,他隐居山中,研读中华文化经典。在上海冬天寒冷夏天闷热的小屋子里,他足不出户,醉心读书。多年的读书生涯,成为他深厚学识的基础。而在行走西亚、北非、南亚,对话多种失落的文明创作《千年一叹》的日子里,余秋雨先生行程万里,也经历了被武装分子枪口相对的场面。但正是艰辛的付出,才有丰厚收获。余秋雨先生的著作等身,的的确确不光是读万卷书得来,也是行万里路得来。有人不服余秋雨先生,但无人能否认他的学识;余秋雨先生《行者无疆》之后,无数人以行者自居,但无人能象他那样在行程万里之后,著作等身。当代中国,文化学者有之,文化行者有之,但两者而兼一身者,论学识深厚,论行走之远,论著作之丰,余秋雨先生当为第一。

自古文人自嘲,有学书学剑两不成的说法。而余秋雨先生,行成行者,学成学者,令人敬佩。

沙之书读后感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度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性。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本书来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打开页面,就像进入一片真实而不真实的热带丛林,漫步其中,见证奇怪而令人兴奋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狼的一员。他在抚养和照顾下逐渐长大,经历了危险和灾难。面对财宝,他毫不感动,有许多辉煌的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山林之子。

虽然这本书没有深刻的想法,但它带来了一种美好的感觉。一旦你进入这本书,你就会感到轻松和快乐,无法停止。

最让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气和机智。他用愤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区”,那里的大部分野蜂伤害了它们;动物,平坦邪恶的村庄,淹没丛林……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发号施令,勇敢地引诱敌人。这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用作童话故事,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但在简单的语言和新颖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意义。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的兽民。莫格里到来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悉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慧勇敢,在危险中救援;狼兄弟,关心他的安慰,帮助他……森林就像一个大家庭,一直关心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青少年。

相比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是另一个场景。人们互相猜疑,嫉妒富有的米苏阿,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胡说八道,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无知,肆无忌惮,让莫格里很反感。

与此同时,文明的村庄与原始丛林形成了如此大的对比。动物团结互助,但人们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无论如何,丛林是美丽的,动物也是美丽的,这是这本书给人们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沙之书》读后感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一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救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一性一。

《沙之书》读后感

1、小说讲了个怎样的故事?(整体感知)。

2、《沙之书》是一本怎样的书?根据你的理解,请用一个字或词来表达,并说明理由。(切入关键内容,也是重难点)。

可能有:破旧、神秘、奇怪、虚构、粗糙……如果有学生提到:“无限”,那就太好了。

3、这样一本书有没有?以你的理解,这本书究竟可以是什么?(现代派的象征主义)。

时间、文学、知识、命运、金钱、权利、美女……。

4、对这样一本书,作者的态度有没有变化?是怎样变化的?

好奇―钻研―渺小―敬畏―恐惧。

(吃惊于重量――惶惑、惊呆于怪异――钻研――担忧――恐惧)。

这变化说明了什么?(进入主题)。

5、我们读这篇小说,明显感觉《沙之书》是虚构的,有人说,虚构是小说的灵魂;但你有没有个感觉到真实?(更大的真实)(进入单元话题)。

可能有:

a、对推销员的描写很具体。

b、和推销员的交易对话很真实。

c、对书本身的描述就很细致。

d、对地点、书的种类的交代,都让我们感觉到很真实。

e、用我的口吻来写也达到了真实的状态。

f、反映的现实的真实和心灵的真实。

结论:

艺术的虚构=细节的真实+心灵的真实。

《沙之书》读后感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个长假,我读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吉卜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它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九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神奇丛林世界的大门,让我不耐烦地跟随莫格里进入真实而不真实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开始了。莫格里在狼的抚养下长大,在他周围,善良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简单善良的老熊巴卢,直狼阿克拉,勇敢的蟒蛇卡阿和一群新鲜的动物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给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了解了动物最重要的丛林法。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和饥饿折磨的痛苦经历,也有被蟒蛇救出的成长传奇,被奇怪的宝藏诱惑而不为所动;有一个辉煌的壮举,在人与动物之间很难选择,在智慧和智慧之间磨练,杀死老虎谢尔汗,歼灭红头发和狗。他的`成长历程,就像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风景无限,波澜壮阔,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了一个勇敢聪明的少年,一个主宰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明显的语言隐形地从山脉和激流田野中洒下来。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人物奔跑跳跃,仿佛插身而过。一个充满活力和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我明白良好的法律和秩序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使动物生存良好,和谐沟通,形成一个大家庭,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更好!

《沙之书》读后感

了解博尔赫斯及其创作。

【教学重难点】。

【情感目标】。

能以积极健康的心态看待“无限”,超越现实的障碍。

【教学时数】一课时。

【教学准备】印发关于作者的生平介绍。

完成预习作业:1.整理文中所出现的生僻字词并简单概括故事梗概。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当代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因他的代表作《挪威的森林》而闻名遐迩,记得他获得耶路撒冷文学奖,在颁奖典礼上发表过一篇题为《永远在蛋的这一边》的演讲稿,开头是这样的(ppt)(略)。

二.整体感知。

故事梗概简单概括(ppt)。

一个退休的图书馆员从陌生的《圣经》推销员手里买下了一本“沙之书”,沉迷于它的神秘并陷入了对不可知的恐惧,最终把这本书藏在了图书馆的阴暗角落。

三.文本研读。

1、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呢?它有着怎样的特性呢?结合课文句子来谈谈。

像沙一样,变幻不定,无始无终,无穷无尽,不断“生长”……。

神秘荒诞玄幻奇妙……无限。

2、沙之书的真实性体现在哪里?文章中有哪些因素使它的故事趋向合理性?

交易过程的描述(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等)。

开头部分的几何原理(数学术语哲学合理性)。

意象的意义有现实价值。

第一人称我“我”相似。

小结:由此可见小说中虚构的巧妙之处。(ppt)。

3、(1)想象阶段:

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设想一个和博尔赫斯不一样的故事结局。

(2)比较阶段:

小结:虚构要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回答课前疑问:我的回答是:通过讲述精巧的谎言,通过编造看起来是真实的虚构故事,小说家能够把一种真实带到新的地方,赋予它新的见解)。

(3)联想阶段。

小结:至此,我们无法不赞叹博尔赫斯艺术与哲学融为一体的写作技巧。或许,博尔赫斯的书就是一本“沙之书”,其中那些玄之又玄的秘密,给读者留下了无穷的思考空间。

四.课堂拓展。

请以《----读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补充正标题,显示你此课的收获。

五.作业布置:

“在文学家中有一小批人,他们不满足于停留在精神的表面层次,他们的目光总是看到人类视界的极限处,然后从那里开始无限制地深入,写作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不断地击败常规‘现实’向着虚无的突进,对于那谜一般的永恒,他们永远抱着恋人似的痛苦与虔诚。

――残雪。

阅读“读本”上博尔赫斯的《圆盘》和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来体会人类精神追求所带来的一系列真实的心理。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沙之书》读后感

对于一本充满神秘色彩的书。作为年幼的探望者,无疑是一种诱惑。渴求能得到,或能有幸光临。有太多的'未知数,还有太多的欲望。我们总是习惯的用自己的习惯方式,来博取个人的短暂满足与需求。

因为我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明天中会有什么,或会发生某种事。我们也不可能能预料到自己的将来,因为在某一程度上而言,这就是生活。而现在,我们要做的事则很简单,也很重要。

我们要对“兴趣”一词特留意心。要保持自己的兴趣,要维护兴趣的真谛。凡事,不仅仅只为功利,兴趣是关键。对待一切你有兴趣的事,多留一份心,特意留一份心。

但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若没有兴趣,也不会将其换来,若不是兴趣,就不会半夜伏起看书。而至恐惧。因为这就是生活,你无法得知明日会发生什么事。只有保持兴趣。但往往也是兴趣,将你引入不法之途,人生绝境。

若伯乐迷失了眼,识别不了千里马了,伯乐还是伯乐,千里马依然是千里马啊!

《坟场之书》读后感

希望当有一天去到“那里”的时候,已经走遍万水千山。

春节憋在家那会一口气读完了《好兆头》,全程在“哈哈哈哈哈神经病啊”和“呜呜呜呜怎么回事居然有点感动”之间来回切换,很喜欢两个作者的胡说八道配上不煽情的温情;然后前两天看到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想说再随便看他七讲八讲消遣下好了——没料到最后差点看到落泪。

小男孩在坟场长大,这个特地安排在阴森生死之界的设定,按套路来说应该会收获某种反差萌的治愈系能量。但这是个始终萦绕着淡淡忧愁的故事;譬如鬼魂们和小镇居民跳了一夜的亡灵之舞,但他们终究互不相属,活人将不会记得;长大后和人生的第一个朋友重逢,有关爱有欢乐,但也有突然爆发的来自不同世界的观念冲突。懵懂的初恋才刚冒芽,就和回忆一齐消失在了远方。故事的结尾,也是伯蒂新人生的开始,某种不可预知、危机四伏、所有后果都必须独自承受的一个人的人生。明明可以永远留在熟稔温暖的坟场,但所有人都在推着伯蒂选择告别和离开。

话说回来,这当然仍是一个温暖到让人想哭的故事。譬如和天下父母一样唠叨忧心,却毅然送伯蒂去外面的世界的鬼魂养父母;譬如从不多话的塞拉斯,是保护者更是智慧与心灵的引导者;在冷言间悄悄释放着温柔的小女巫,最后的吻可爱又感伤;以及所有游荡在坟场上的鬼魂们,虽然(死亡)年代不同、性格各异,但通通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个蓦然闯入的活人男孩倾注了最大的爱。死亡是虚无的,但爱始终是鲜活的、炙热的,充满力量。

塞拉斯对伯蒂说,“对你们人类来说,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一处;而只有历经人生百态,看一切都云淡风轻后,你才能到那里去”;欧文斯太太为伯蒂唱道,“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万水千山”。好的,那就大步走吧。要允许自己受伤、崩溃、哭泣,这些黑色情绪也是行走世界时不可逃离的部分。等到总有一天去“那里”的时候,希望遗憾少一点,坦然多一些;什么都感受过,也不错啊。

再涛几个被戳中的点:

1、关于反派杰克们的组织&伯蒂出生预言的设定,十分哈利波特。

2、斯卡莉特对伯蒂说“就算你是我想象中的又如何呢”,也一下子让我想起了哈7末哈利假死时和邓布利多在脑海中的对话。塞拉斯本人也有点冷面邓布利多的感觉。

3、鬼魂们发言时自带鲜明的时代特征,让我联想起英剧《鬼屋欢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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