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精选18篇)

时间:2024-02-01 06:08:12 作者:GZ才子

优秀作文是一种珍贵的文学艺术形式,它能够传递作者的独特视角和个人情感,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启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和思考。

我与书的故事

踏出校门后,读书一事好像和我渐行渐远,就更不用说品和鉴了。有时短暂休憩,信手拈来一本书目,也想静下心细细研读一番体味一下,但从未如愿。似乎,饮一杯茗茶,赏一本好书已经是过往的匆匆了。

儿子还在肚子里的时候我就一口气买了《三字经》、《弟子规》、《唐诗三百首》等等儒家学术的儿童读物,当时就一个想法,要让孩子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待产的最后几个月,自己每天背诵着“人之初,性本善”、“弟子规、圣人训”的三字箴言,幻想着万一宝贝在肚子了能够“耳濡”到呢!那这胎教不就相当成功了。

“母亲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米尔如是说。儿子在家人的欢拥中来到了我的身边,初为人母的我有点激动,面对这个小精灵有点摸不清做妈妈的头绪。还在月子里,我就在婆婆妈妈不注意的时候,坐在他的身边和他聊天、为他吟唱,对他念叨着小时候妈妈教我的儿歌,还不忘显摆着自己已经能背诵出来的《三字经》。妈妈看到了乐着对婆婆说,孩子都还没满月了,他妈就给孩子念叨着,能听得懂啊!我理直气壮的说:“在肚子里的时候叫胎教,现在叫早教,听着听着就记住了。”

儿子在不知不觉中一天一天的成长,慢慢的咿呀学语,慢慢的能将买来的布书在他还没有书大的手掌中把玩着,嘴里嘟嘟娜娜的念叨着根本听不懂的“火星语”。

转眼间儿子三岁半了,就在去年的夏季宝贝进入了离家很近的幼儿园,幼儿园很注重家园共建与情感培养和教育,倡导孩子们在家人的陪伴下能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开展了“21天习惯养成记——我是小书虫”的亲情阅读活动。当时就励志要和宝贝共成长,精心挑选了大卫系列书目《大卫,不可以》、《大卫,上学去》和《大卫,惹麻烦》,小家伙看到鲜明的图片,和大卫夸张的表情与肢体动作,再加上我夸张表情和滑稽的语言表达,宝贝乐得前仰后合,那时我才知道,阅读不仅可以规规矩矩的看,安安静静的品,也可以嬉嬉闹闹的玩,嘻嘻哈哈的乐,紧紧一次,小家伙把《大卫,不可以》中的经典语录就深深的刻入脑海。

宝贝对于书目的兴趣从大卫开始了,而书目的选择对于孩子的教育也是尤为重要的,而我希望全家都为教育孩子、为营造氛围多读书、读好书,将家庭教育做到力所能及的最佳状态,让陪伴孩子成长的道路一路书香芬芳。

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没有了书,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国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可见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对于一个人的自我完善是多么重要啊!

就拿我来说吧,在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我学会拿书开始,就从来没把书拿倒过。即使爸爸妈妈故意将书倒着递到我手中,我也会左看看,右瞧瞧,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接着迅速将书正过来,然后一边翻着书,一边像唱京剧似地“叽哩呱啦”地念叨着。渐渐地我长大了,我对书有了新的认识,也越来越喜欢看书。我是白天看,晚上看,吃饭看,上厕所看,就连刷牙的时候也是一手拿牙刷,一手拿着书。升入高年级了,作业越来越多,看课外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但我还是像海绵挤水一样充分利用每一滴时间去看书。为了看书,我还和妈妈发生了一系列斗智斗勇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桌前看新到的杂志,可妈妈偏让我先去读英语。虽然我极不情愿,但在妈妈的“虎威”之下,我只好放下杂志,拿出英语课本装模作样地读了起来。妈妈见我读得认真,便放心地忙活去了。我一边读英语一边瞥着一旁的杂志,突然心生一计。我嘴里不停地读着一个单词,一边不停地盯着妈妈,趁着妈妈不注意时,我“噌”地一下将书拿了过来,迅速翻到我看的那一页,然后将书放在了英语课本下面,每当妈妈不注意我或离开时,我就将英语书慢慢推上去,露出下面的课外书。当听到妈妈走进的脚步时,又会将英语书拉下来继续装模作样地读着。虽然我一直竖着耳朵听着妈妈的动静,但很快就被书中的精彩内容迷住了,渐渐放松了警惕。突然一声“洪欣玥,你在干什么”的怒吼着将我从书中拉回了现实,我尴尬地对妈妈笑了笑,妈妈说:“你这个孩子,爱读书是一件好事,可也不能学习的时候看啊!”这次读书的的感受和大作家林海音的《窃读记》差不多,让我在惊险刺激中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高儿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富兰克林说过“读书是我唯一的娱乐。”;赵树理说过“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长久以来,我就是个书迷,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因此和书结下了不解之谜。

开学初的一个周末,妈妈准备带我去图书馆,可事不凑巧,正好赶上妈妈要开会。原来以为这事儿就这样泡汤,后来姑姑说她们要去泉州玩,叫我搭她们的便车,我喜出望外。

来到图书馆,我告诉辜负,让他11点来接我,他点了点头便扬长而去。

时间不知不觉溜走了,转眼墙壁上的钟“当当”敲了十一下,可读得早已入迷的我浑然不觉,把姑父要来接我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只顾着继续看我的书。

故事的情节独树一帜,使我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这时,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传入我的耳朵,抬头一看,是姑父。起初,我心里疑惑极了:姑父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再望望时间,11点半了,猛然才想起,哦!我不是答应姑父让他11点来接我吗?我怎么给忘了,糟了!姑父会不会责备我呢?越想我越提心吊胆。

姑父的话打破了图书馆的寂静:“‘小书迷’,还走不?”“走走走。”我收拾了一下东西,跟姑父出去了。

一路上,我一句话都不敢说,只听姑父说:“露露,要是王骐(我弟弟)像你一样爱看书,哪怕只有你的一半也好啊。”听到这句话,我心里的那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当然,为了书,我也曾好妈妈进行了一番“口水之战”。

那是我们期中考试完后,妈妈说,我已经进入毕业班了,“五一”过后就进行总复习了。她要我这段时间不要看书,担心影响我的学习。

我理直气壮地为书辩护:“谁说看书会影响我的学习呀?普希金说过‘阅读——这是最好的学习’……”当时,我列举了一连串名人对读书的评价给我妈妈听,妈妈呆若木鸡,问:“你这些是从哪里知道的?”我说:“这还用说吗?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刚诶我擦过的书。妈妈哑口无言,最后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地说到,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没办法地摇摇头:“看来,你早晚会得‘痴书症’的。”我做了个鬼脸。嘿嘿!

书啊书,你怎么那么令我着迷呢?

读书给我无穷乐趣。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逢读书时,我都会感到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我爱读书,因为书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

我读课外书其实从三四岁就开始了。只不过那时,我看的都是彩图版的,只有几个字的那种“小人书”。当时,我就很痴迷于这种书,经常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吃饭睡觉都忘了。而且,我还会把同一本书翻来覆去看好几遍,乐此不疲。

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可以读文字多一些的书了。那时,因为我认字不够多,所以只能看标注拼音的书。正因为如此,我读的书很有局限性。但那些书对于那时的我来讲,的确是五彩缤纷、非常有吸引力的。什么《乌鸦喝水》、《小马过河》,真是让我获得了无限的乐趣。我当时就从课外书上获得了很多知识,虽然它们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微不足道。

上了二年级,我认识的字渐渐多了。这时,我开始尝试着读没有拼音的书,因为我有了一个知心的朋友——字典。就这样,我可读的书多了,视野也开阔了许多。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购买各种杂志,像《读者》、《意林》这种“大牌”杂志也被我收入了囊中。虽然我读那些文章还是一知半解,但我也从中悟出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三年级时,班级创办了图书角。图书角的作用可大了,既让我们的图书有了展示的地方,又帮我们增加了阅读量。我对图书角的兴致很高,不仅捐了很多书,还在短短一个学期内,看完了图书角的所有的书。三年级我们有了阅读课,就是可以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书了。图书馆的书真多,种类特别丰富。总之,在三年级,许多同学都取得了课外书“零的突破”。

四年级的我,已经是一个“读书老手”了。我看书的速度明显提高了,基本上可以一天看一本。我们班图书角上图书的数量也是与日俱增,去学校图书馆的次数也频繁了。假期里,我还会一头钻进大的图书馆,去借阅自己喜欢的书,我现在差不多已经拜读了海淀图书馆儿童书室一半以上的书。在图书馆里,拥有自己的一小块“领地”,坐下来,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静静地看一本书,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现在,我五年级。现在的我,已经开始看那些古文名着了。我已经读完了两本古文书,一本《西游记》,一本《聊斋志异》。那些古文,让我了解了中华历史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也让我知道了古代时期的灿烂文化。在周末和假期,我还是经常去图书馆,借阅一些大部头的中外名着,那些名着是我提高了阅读的素养,也对我的作文很有帮助。

从刚开始读课外书一直到现在,我不知读过多少本书,不知从这些课外书中获得了多少知识。同学们,多读课外书吧,它会更加充实我们的头脑;同学们,多读课外书吧,它会让我们的人生更加辉煌!

书伴我成长。

从幼儿起,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

那时,年幼无知的我,便经常跟爸爸妈妈去书城,让爸爸妈妈买一些故事书,每天晚上由妈妈讲给我听,通常,一个故事我都要听好几遍。那时,年幼的我,便经常为善良的白雪公主而感伤,为虚心的乌龟而大声叫好……也正是从那时起我爱上了书,书也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上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拧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容容,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我挠着头说。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看书看呆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爱书,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给你带来感观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冰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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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身为六年级学生的我们,更要懂得怎样去学会看书,怎样去学会用书。因为紧张的学习,我们的看书时间很少,我们不能够腾出这些那些的时间来看课外书。作为我这样一个好动又活泼的女孩,是不会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好好地看一小时的书,这对我来说是乏味的、没有乐趣的。

但是毕竟我们是六年级的学生了,马上就要毕业上初中了,我们必须用课外的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知识面更加丰富,才能在初中里站得住脚。在老师和家长的劝导下,我开始与书有更深层次的接触。

一开始,我看的都是市必读书,都是一些连文字都有着丰富情感的小说,我懂得了怎样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体会更深的感情,更深的见解。比如曹文轩的《草房子》,让我看到了乡村里最淳朴的情感;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让我感受到了旧社会的穷苦人民是怎样过日子的;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的脑海里,出现一个活泼可爱,但是有略显深沉的小豆豆……这就是小说带给我那丰富的情感,带给我那无穷的乐趣!

后来,在一次课堂上,老师和我们聊起了金字塔之类的一些未解之谜,我感到十分的神秘,这世界上还有多少未解之谜呢?引起了我巨大的好奇心,于是,我便开始阅读未解之谜,当李老师看到我总是去普陀图书馆借阅各种的类型的未解之谜时,她给我一本《世界未解之谜》的书,于是,在我受伤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我一有空就拿出书看起来,有时晚上做梦时还会梦到这类事情。特别是埃及的一些神秘事迹,金字塔、木乃伊、法老的诅咒以及很多人的神秘死亡,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的惊心动魄!面对这一个个神秘的问号,有时,我竟然会不知所措,究竟是为什么?可是是我对《未解之谜》的热爱导致我身上也出现了一个个未解之谜。这类书带给我的,是无数的惊险、无数的神秘、无数的问号……可我依然没有放弃对其他书籍的追求。

在学习课内知识的同时,我突然发现,课文中有好多都是讲解中国古时侯的故事的,于是我有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起先是收看电视上播放的资料,接着就去普陀图书馆的综合借阅室借阅了正宗的《三国演义》、《史记》、《司马迁》等历史书籍,可是除了不少的笑话,我所借阅的书籍每本最起码都有15厘米的高度,里面的内容都是文言文,就算看着注释,我还是不明白,于是,我和爸爸一起去少儿借阅室不停的找,终于找到了简单易懂的青少年儿童阅读的史书,可是因为学习的繁忙,我只有一点点的时间来看这几本书,借阅时间快到了,可是书只看了一半,图书馆的管理员告诉我们,借阅的书不能连续接两次的,我很后悔,后悔自己怎么没多花时间把书看完呢?于是,我便用自己的零花钱,购买了《中国上下五千年》和《世界上下五千年》,这书不用还了,所以我就利用自己“挤”出来时间看这两本书,这些历史书,让我真正的充实了自己。让我了解我们祖国的历史,祖国的荣耀!

现在,我正在看关于其他国家的历史和事迹,相信这也能帮助我更好的.充实自己,让书真正成为我的好朋友,让书伴我走过这一生!

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与书的故事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的心中,书是阳光,让我们沐浴在七彩的世界里;书是阶梯,让我们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巅峰;书是良药,可以医治我们的“顽疾”。

记得有次放学后,我像匹脱缰的野马,急匆匆地跑回了家。回到家后,我拿起《海底两万里》,跟随着“尼摩船长”的步伐,再次踏上了美妙而又神奇的海底大冒险。这一次,我们来到了危机四伏的大西洋。在这里,我们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决战,谁知道我们遇上了可怕大章鱼的恐怖袭击。我在心中默默祈祷:一定要获胜啊!终于,在全艇队员的奋力反抗下,将这些“海妖”打败了。我情不自禁喊出:“精彩,太精彩了!”忽然,“嗒嗒嗒”的脚步声在我的耳边回荡,原来是妈妈来“收书”了,我看到时钟已经指向21点了,才依依不舍把书放回了书架,慢吞吞钻进被窝里睡觉。

夜晚,我也梦到了在与大章鱼打架。我用余光看了一下,手边正好有一个斧子,正想伸手去拿,不料它朝我喷了一团墨汁,我在墨汁里张牙舞爪,生怕大章鱼突然袭击,却不小心把头撞到了“甲板”上。“啊”我惨叫了一声,妈妈听见便赶来了。可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往妈妈身上踢了一脚,她带着愤怒,把我从梦中摇醒,还因此变得暴跳如雷,吼道:“你这个小丫头,睡觉就好好睡觉,乱扑腾啥呀!还踢我一脚!”从梦中醒后,我脸红了,眼泪还止不住地往下流,委屈地说:“妈妈不要生气,我做恶梦了,不是故意要踢你的。”妈妈听后不生气了,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记得有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到姑姑家串门,我被哥哥房间书柜里崭新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吸引住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东北狮子吼”拥有者——妈妈把我拉离了书的海洋,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吃了一口米饭,可“出师不利”呀!我竟把米饭塞到鼻子里了。大家哈哈大笑,妈妈忽然开口:“都别笑了,一会儿她又要哭了。”但这并不起作用,大家还是笑得前仰后合。我脸红了,快速地跑进了哥哥房间。

一本好书,就像黑夜中的启明灯,带给我们温暖和光明;一本好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一本好书,就像一位慈祥的老爷爷,告诉我们生活的真谛。

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与书的故事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不断积累、发展;使愚者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使我不断充实自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快乐与希望。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就与书已结下了不解之缘。小的时候,奶奶常给我讲故事,我每次都要听上三到四遍才肯罢休,所以才闹出一个又一个的笑话。

知识改变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识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每当我茕茕孑立在房间时,在可口美味的食物的伴随之下,钻到书堆中,去寻找更多的知识,满足我求知的欲望。那种快乐,只有在书中才能体验到,它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最初,我陶醉于《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多么动人心弦的故事和善良美丽的人物形象啊!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到《世界名人传记精粹》,在那千百次顽强拼搏中,我强烈感悟到生命的意义。漫画《三毛流浪记》的主人翁“三毛”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它们时刻鞭策着我朝着理想的努力目标奋斗。

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本知识丛书《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心中多少个问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领悟到:要增长知识,寻求真理,就必须“凡事要问为什么”才是我们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接着就读到《百科全书》等,无一不令我受益匪浅。应该说,如果没有怀疑的心态,就没有闯进科学大门的勇气。

到师范学校后,我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名著,在我眼里,是一杯杯香醇可口的牛奶,再让你享受了美味口感的同时,也给你补充了营养。从《傅雷家书》中我领略到了亲情的真谛,从《牛虻》中深刻地认识到了伟大的革命精神,从《论语》中学得智慧的思考,从《史记》中学到严肃的历史精神,我读的书由浅至深,由淡至雅。

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身边少不了的总是我最好的伴侣——书,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

我与书的故事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书是我的启蒙老师,是我童年的衷心朋友,在书中,我了解了祖国的秀丽山川,人世间的善良与丑陋,自然界的鬼斧神工,自然也提高了学习兴趣,总而言之,书是我的好伙伴。

我又是怎样喜欢上读书的呢?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不在家,我经常是一个人独自呆在一个宽敞又冷清的屋子里,受尽了寂寞和孤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找到了你——书,一本带图画的小人书,我随意的把这本书翻开,虽然我当时还不识字,但我还是被书中的图文并茂所吸引了,眼光扫过一张张栩栩如生的图片,心里瞎猜着图案里的故事,就这样,我一张一张地把书翻过,看的津津有味,第一次感到了生活中的乐趣。从这以后,我结识了书,也爱上了书。

因为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想了解书中的文字,所以,我以超出常人的速度学会了拼音,或许,这就是书中的动力吧。

从看图片,到一点点咬着拼音来读,到一眼就能读出;从图画书,到小人书,到阅读厚厚的名着,这中间的每一步历经艰辛的,但我不怕,因为我爱书。

在读书中,我也学到了很多。

从丹尼尔·笛福的《罗宾逊漂流记》中,我学到了坚韧不拔,坚强不息,自力更生的好品质,在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知道了海伦凯勒在失败后改变自我的艰辛,当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也是她生活的真实写照,是她对命运的不服与反抗。

我虽然生活在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没有体验到他们的艰辛与难处,但在一些平凡地不能再平凡的小挫折中,我也懂得了那么一丁点。

顿时,我的泪水干了,因为我懂得了,坚强是通向成功的大陆,成功的路上永远没有捷径,是我们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着向前的。

书,我的好朋友,你陪我走过了诗般的童年,让我一点一点向前奋斗,还让我学会了坚强。

我与书的故事

在我三年级时,其实我就爱上了读书,三年级时老师让我们写作文,刚开始还兴趣颇高,后来就觉得枯燥无味了,没有童话书那么生动。

有一天,妈妈让我看《四大名著》,我随手拿了一本《三国演义》就看了起来,先开始觉得很乏味,后来越看越想看,一口气看了十几页。我渐渐又对书有了兴趣,无论是作文书、科普书、童话书都成了我的囊中之物,我的作文书和童话书从头到尾看了十几遍都不觉得枯燥,反而越看越期待看下一本,越觉得自己知道得太少,对读书的渴求越来越甚。

我读过《西游记》,认识了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勇敢;沙和尚的忠诚里面刻画许许多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我读过《三国演义》认识了视民如子的刘备;认识了勇敢无畏的刘、关、张、赵;认识了忠诚又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许多不同的`书就有许多不同的人物,就有更多不同的光辉形象。

一本好书就是我的朋友,帮我渡过难关;一本好书,就是我的知己,告诉我想要知道的东西;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老师,告诉我人间的真谛。我要与书为伴,做一个幸福的读书人。

我与书的故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曾给予过我极大的帮助,让我一下子从地狱到了天堂。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的是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八十八个春秋,却度过了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女子,然而,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通过自己的努力,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建起了一家家的`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

在五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落后,那时已经临近考试了,家长们都特别关心我们的学习。特别是我的爸爸和妈妈,分数只要是在九十以下的不是打就是骂。数学老师还时不时地给我妈妈打电话。那段时间我总是不停地在哭,每一听到“考试”两个字都吓的发抖。

我与书的故事

暑假里与你初相识,便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如痴如醉、梦牵魂绕,也让我历经一场穿越,至今香魂未归。你领着我穿越了春秋战国秦两汉,走过了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经历了唐宋元明清。你是我的摆渡人——刘艳霞的《初中生必背古诗词50首》。

素手抚你,掀开你那古色古香的容颜,一切便恍如隔世,似梦非梦。

周朝,古老质朴,痴男怨女多情内敛。“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美人如玉,君子多情,深沉浓烈的情意是永恒的话题。南唐后主李煜的情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一代君王都有解不开的愁,又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不必“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应该活在当下,珍惜当下。李商隐的相思是“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相思之情,离别之恨,又让多少“儿女共沾巾”!感动之余,我是多么的希望天下有情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忧国之情,忧民之心,藏着多少的爱恨情愁。杜牧的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尽显对国家的关心与忧虑;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让人揪心让人愁,“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又让人心疼让人钦佩,他,心怀天下,如雪中的寒梅傲然不失芬芳,我愿意为他含泪微笑到永远。可是,白居易的“足烝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徒然让我伤感,这让我想起了夏日在田间劳作的外公,汗水在他那黝黑的如沟壑的皱纹里流淌,心疼得想用手去抚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的心怎能不被他的诗句灼伤呢?我想,忧国忧民是国人的一种情结吧!

祖国的大好河山,从来就没有过她的魅力,一路走来分外妖娆。曹操观沧海曰:“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崔颢游黄鹤楼云:“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杜甫望岳难得的一次豪情壮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白居易游钱塘江闲情逸致地抛下一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刘禹锡一改“自古逢秋悲寂寥”的肃杀气氛,朗朗吟上“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祖国的河山波澜壮阔,又不失清新典雅,“淡妆浓抹总相宜”。虽然,我吟不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但我愿用笔去记录,用心去感受,用灵魂去触摸。

“时暑不出门,亦无宾客至”,我“经书聊枕籍,瓜李漫浮沉”,你——《初中生必背古诗词50首》这个夏日与我相知相识,愿你永卧我怀,伴我左右,不离不弃!

我与书的故事

每个人与书都有一段非同寻常的故事吧,而我与书的故事却发生在我的梦里。

有一天,我正在学习桌上目不转睛的读书。可当时正在中午,再加上我昨晚只睡了几个小时,于是我的头越来越晕,越来越沉。我的眼皮也开始上下打架最终,我还是没抵挡住睡魔的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倒在学习桌上渐渐地睡着了。

紧接着,我进入了梦中世界,突然我看见我身边的书活了过来!只见它们聚在一起对我指手画脚的,而且它们对我好像还很愤怒。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正想看一看它们在干什么,它们的说话声断断续续的传了过来:"我们的主人对我实在太不好了,人们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他每次翻我的时候都把我的书角弄乱。"我刚想跟它解释,可另一本书又说开了:"对,我们的主人对我也这样。还有人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而他只是一翻了事"于是它们越说越生气,一致要求把我变成它们的模样。它们一阵翻箱倒柜,终于从工具箱里找到一把锤子朝我抡来,我立刻就被吓醒了。

醒来后,我马上来到镜子面前看我怎么样,好在一切正常。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爱护书本,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也要学习书中的知识,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我与书的故事

中央一套去年有个节目叫《朗读者》,主持人是我最喜欢的董卿,我几乎每期都看,甚是喜欢。每每看完《朗读者》我都会心潮澎湃,思绪霞飞。忽然觉得就这样品一盏茗茶,拿一本好书,悠闲地享受着休息的时光,便是人生最惬意之事。

人就应该充满劳绩而又诗意地活在世上,有朗读者相伴的时光,让我感受到了别样的生活情趣。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和有书陪伴时的别样美丽。冰心曾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就像是一位朋友给我们讲奇闻异事,足不出户,就可知天下之奇;又像是一位长者给我们谈天说地。虽不谋面,就可识天下之人。读书的作用不用多说,读书的好处不必多谈。我想读书带给我们的恰恰可以用美国诗人狄金森的一首诗来概括: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也没有一匹神奇的坐骑,能像一页诗扉,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而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全部的美丽。

是啊,读书就是与高贵的灵魂对话,是与先知谈话,也是与自己的灵魂谈话,于丹说:“诗意是心灵的救赎。”读书本身何尝不是灵魂的救赎呢?从朗读者中拾回曾经喜爱读书的习惯,让书洗涤自己的心灵。静坐之时,翻几页书,读几行诗,便觉得疲劳顿消。工作时,带着书给予的激情,给予的信念,我们认认真真地工作,踏踏实实的劳作。此时的我们虽平凡却又不平凡,因为我们已从书中明了到工作的意义和伟大,我们心态平和,我们静享岁月,我们淡看风云。这一路有这样的朋友结伴而行,旅程势必会多些精彩,少些遗憾。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道家常菜,百吃不厌,无论你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咀嚼,什么时候品味,都能有不同的味道在心间回味。很多人都喜欢阅读网络热搜榜上的书单,而我却更喜欢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像知音、时尚杂志、散文诗等等,有时还喜欢翻一翻烹饪知识。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咀嚼别人挑拣好的知识,所以我们要想真正在书籍中遨游徜徉,就要选择对的书籍,选择对自己有帮助的好书。

一本好书,它虽不会让你我的智商变得更高,但会让我们生活得更好;它虽不会让你我的容貌出众,但一定会让我们的气质与众不同;它虽不会延长我们生命的长度,但一定会拓展我们生命的宽度。我感谢《朗读者》这个栏目又让我爱上了读书。

我与书的故事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小的时候不怎么爱看书,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本《凿壁借光》,讲的是:匡衡从小就喜欢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的条件限制,点不起油灯。但他有一天晚上发现邻居家里有点燃的油灯,回到家后,匡衡就在墙壁上挖了一个洞,邻居家的光通过这个洞可以照到匡衡的家,匡衡就可以通过这点光来看书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少年匡衡勤奋好学的精神,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他都想尽办法来学习。而我们现在有很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努力学习!

五年级的时候,爸爸又给我买了一本专门适合我们女生的书――《意林·小小姐》,买回家后,我爱不释手,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大喊道:“吃饭了。”我虽然立刻答应道:“马上。”可是,过了一会我的眼睛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这本书,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了,结果被爸爸训斥了一顿。读书使我增长知识,读书更开拓我的视野。我更要谨记冰心奶奶的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蓝天有白云的陪伴,月亮有星星的陪伴,大地有花草树木的陪伴而我有书的陪伴。

我与书的故事

经常会在充分自由、无所事事的时候疯狂找书看,这时对书是不会拒绝的,说的直白点,是用看书来消磨时间,说的有品位点,是利用时间来提升自我,不管在说,和书相处久了,还是有一点情结的。

看书总会包含着许多情感,有时会因为书中文字生色乏味且毫无价值而懊恼不已,有时会因看到一本好书,获得颇多感受,有交流的价值而欣喜一阵,这种感觉很难得,也很复杂。

想想要定稿一片优秀文章,都需要作者构思良久,反复推敲,多次修改,那么敲定一本书,需要作者吐纳多少前人的知识,耗费多少精力和时间,苦苦汇聚,死死钻研,删选爬剔,最终呈献给作者一个精神殿堂,所以,有幸看到好作品时,都会为作者那渊博的知识,扎实的写作工地赞叹,为书中丰厚的感悟和超强的艺术表现力惊叹。

时间久了,要求也多了,对书的整体形式也重视起来,不仅仅限于内容,有时对封面设计,纸质触感也有选择,捧着一本挺展展的书,心情也随之舒畅起来,读一本书,也步子单纯的只从书中获取写什么,而把看书当作一种享受生活的方式,有空闲之日,就会选择一个舒适的环境,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伴着咖啡的缕缕清香,开始鸟瞰这辽阔的世界,游弋在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座之间,外面的情景时时变换,而卧依然故我,有书的围绕,即使外面朔风呼啸,暴雨如注,也能当作伴奏,享受这人生的大安详。

与书为伴的日子总是让人有所感悟的,跟随作者的脚步,那些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最后都换成一股恒远的力量,直达心扉。

如果说风景会因人的创造而变得神奇,人经风景陶冶后也会变得滋润且有心境,我想说,那一本本书中凝聚了作家那么多心血,人在书的熏陶下,也会变得独特而有内涵。

书是无止境的,在眼前的终点面前,又会展现出一片片新的广阔的原野,等待着去涉足,去体验。月光如华,荡漾着更多的未知,每一次结束思维的旅程后,都会有非常清晰的声音告诉我,读书吧,你与书无法分离。

我与书的故事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十分贴切,书记可以给我们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从学龄前的童话故事,到低年级时的散文集、科普书、历史书,和现在的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书籍一直伴我成长。

有一天,我放学回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书桌前,拿出我最珍藏的小说《狼王梦》。对了,我昨天看到哪了,第五章?不对不对。我急忙翻开书,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正贪婪地阅读着。谁知,当我正看得入迷时,房间的门被推开了,我吓了一跳,原来是妈妈进来了,“你的作业做完了吗?”“还……来没呢。”我支支吾吾地说“先写作业,写完再看。”我只好放下书,拿出作业,写着写着,就会抬头看看放在书架的哪本书,心里痒痒的,越想快点写完作业,就越慢。终于写完啦,一看钟,天哪,已经9点半了,没办法只好去冲凉睡觉。

躺在床上翻来翻去总是睡不着,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好办法。我蹑手蹑脚,悄悄打开门,看见隔壁的房间——妈妈的卧室,灯已经灭了。暗喜妈妈已经睡着了,我摸黑打开台灯,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书的故事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有时会捧腹大笑,有时却眼泪花花,其中悲欢离合总让我牵肠挂肚。我一看就忘了时间,忘了睡觉。

不知怎么妈妈做进房间,“菲菲,你在干嘛?怎么还不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躺上床,梦里还在书中旅游了一趟呢!

我与书的故事

如果把阅读比喻成细嚼慢咽的宴席,荧光幕前的观赏就是便捷的快餐,可口的零食,一样是吃的享受,韵味却大不相同,读书就是一种享受过程。

在读书时带给你的是细致,隽永的文字美,拥有深邃的思想与不可磨灭的感情色彩,至于影片则只能给人们以大概情节,反而舍本逐末。所以,虽然它同属艺术,但过程却远不及书本中所含有的各种含义。那才是学习,所以我宁愿高成本地感悟书香,而不愿舍本逐末。

我爱书,爱体现在方方面面,它是我的朋友,老师,不能使它遭到破坏,真正的好书,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写过不止一次,但每次翻阅的感受都不同,书上的备注密密麻麻,至今我还仍记忆犹新第一次读完它,那种酣畅淋漓之感,真正的好书,不该沉睡在书柜中,而这样,才是对它最大的爱和呵护。

“当书构成你的一部分后,我们的灵魂必将变得充实而丰富。我们的眼睛必将变得明亮而深邃,我们的行为也必将变得理性而富于创造性。”这句格言是我对书的热爱最完美的诠释。

我与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可以让人陶醉在其中;书可以让人从中找到幸福,满足感;书可以让人享受到无穷的欢乐。

有一次,我去附近的一家书店去看书。走进书店,我叫喊着:“哇!书真多啊!’’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慢慢地寻找着一本好书《西游记》。我在书柜边转来转去,终于找到了。我从书柜里把这本书给抽了出来,两脚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哈哈!书中的孙悟空可真好笑啊:师傅在念经的时候,他却在下面东动动,西动动。他被师傅看见的时候,他就在下面装模作样,嘴口动动。这时,我在一旁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这时,在书店里看书的人都围着我看,我看见了,假装没看见似的',继续阅读这本书。可是,当我看到他被唐僧收服的时候,在西天路上,遇到重重困难,孙悟空就去打头阵,保护师傅上西天取经。我禁不住羡慕起孙悟空,为孙悟空加油。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在这里看书已经有2个半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摸了一下书的封面,然后再把这本书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架。走出书店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本书给买回来!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以后要多读一些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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