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人员管理制度(通用22篇)

时间:2023-11-23 14:53:22 作者:薇儿

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应对不同的情况,提供操作指南和应对策略。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其他优秀组织的经验和做法,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疫情期间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疫情防控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小区需采取封闭防控,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通道,通道口设立防控站点、公示封闭管理告知信息等。

二、门卫应24小时值守,负责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原则实行最严格门禁制度,对出入小区人员信息登记,对身份证等进行核验,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进入小区车辆进行消杀。信息登记应由专人专笔进行,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发现身体发热异常者,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三、门卫工作时应戴口罩、手套,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自身体温监测,一旦发现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四、门卫需规范文明上岗,能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能够了解新发布的政策和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西安市网格化管理制度。对于通过“一场五站”进入的业主,应要求业主出示个人专属二维码,并由专人扫码核验及登记信息无误后,安排专人将其送入家中,并在门口张贴居家留观隔离温馨提示,同时做好每日早、晚打卡及体温监测工作。

对拒不配合上述工作的人员,立即报警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疫情期间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自20xx年2月26日起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由人员进出场专用通道进出,并出示施工现场工作证,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通过消毒通道后进入施工现场。体温检测由专职卫生员进行,专职卫生员必须佩戴全套防护用品(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防护服)。

3、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住宿人员不得外出,通勤人员进出现场必须出示工作证明。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制度

广大师生: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学校疫情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安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校园封闭管理期间疫情防控办法》院党发〔2022〕2号、3号要求,结合文明大道校区实际,制定校园闭环管理期间疫情防控办法如下。

(一)把牢校门入口。

1.教职工和外包服务人员按照人事处审定的名单进入,严格落实查验两码、测温等防疫措施,一律走人脸识别通道。离退休人员(返聘、续聘人员和承担关工委工作的人员除外)不得入校,名单由人事处提供。

2.外聘教师不得入校,开展线上教学,由教务处、软件学院、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监管。

3.与公务活动无关人员不得入校,公务活动人员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认定。

4.未参加学校组织核酸检测的`教职工和服务外包人员不得入校。个人自行检测阴性证明者,由个人所在单位报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保卫处开通人脸识别系统。以上名单由人事处审定。

5.学生原则上不出校。出入校门凭请假条走人工通道。

6.车辆入校时,驾乘人员须出示一卡通,查验两码、测温。随车人员要下车进行体温检测、两码查验,走人脸识别通道入校。

7.所有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

(二)严格外出管理。

1.暂停所有跨省活动。

2.非特殊必要不离开安阳市区。确需离开安阳市区的,教职工由人事处长审批,中层副职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审批,中层正职由书记、校长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返安后,分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未返校学生暂不返校。确需离安的,离安后暂不返校。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全面排查3月10日后来安返安的师生员工、服务外包人员,以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严格落实省外返校、省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员工和服务外包人员3天2检、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经审核评估后方能入校,入校后列入重点人群,重点监测、重点抽检。本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员接触过上述人员的,防控措施等同。本人或家庭成员接触外地返安人员的,立即报备,落实3天2检。

2.外包人员。外包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教职工疫情防控标准,制定具体办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3.餐厅炊工。尽可能校内居住,不能校内居住的,严格落实“家—校”两点一线措施。

4.餐厅原料供应等必须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校门,入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和体温正常方可入校,无接触送货。

(四)严格闭环式管理。

1.学生严格落实“宿舍—餐厅—学校”三点一线闭环管理措施,非必要不离安、不离校。

2.教职工及服务外包人员严格落实“家—校”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措施,不聚餐、不聚集,不在外就餐。

(一)严格网格化管理。

1.宿舍网格。健全副书记、辅导员、班长、宿舍长为组长的四级学生网格管理体系。

2.教学网格。健全教务处副处长、院长为楼长,教学副院长为楼层长,任课教师为教室长和班长(团支书)为网格长的四级教学网格管理体系。

3.教师网格。健全学院领导、联系分管科系室、教职工三级教师网格管理体系。

4.后勤服务保障网格。健全校区、学院、餐饮、物业、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保障网格。

(二)加强南苑学生进出校园通道管理。

1.学生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在高峰期安排学工人员、志愿者值班值守,疏通引导学生有序高效通行;教育引导学生,不做停留,不购买校外食品物品。

2.保卫处负责禁止校区门口快递、外卖进入。

(三)做好师生教育引导。

1.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思想教育,确保校园稳定。

2.培养防疫意识。引导师生科学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不聚餐、1米线等科学防护习惯。

3.加强人文关怀。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因校园闭环管理带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关切。关注师生心理状况,积极疏导心理压力。

4.凝聚防疫共识。充分挖掘疫情防控育人元素,上好疫情防控思政课,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与国家共患难。

5.严格佩戴口罩。教师在室内上课要全程戴口罩;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要全程戴口罩。所有在校园内活动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6.严控聚集性活动。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

7.强化个体责任。分别签订教职工、学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确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由学校所属部门签订备案备查。

(一)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1.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第一时间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2.配合社区、校医院完成师生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按规定开展核酸抽检。

3.规范核酸检测操作流程,培训学生志愿者做好安全防护前提下,做好师生信息登记,节省排队、扫码时间,提高检测效率。

(二)坚决切断传染源。

1.快递消杀。教育引导学生不网络购物、外卖,确实必要提醒学生及时消毒。

2.公共区域消杀、餐厅原料无接触配送、冷链食品采购与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

(三)持续提升保障能力。

1.落实学院领导24小时带班、学工队伍南苑学生进出校园通道值班、周末值班制度,以上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2.加强与社区、院办、学生处、校医院校内外合作机制,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两触发”机制。

1.省外触发机制。如出现外省报告本土病例,立即触发应急机制,半小时内要做出反应,迅速倒查该省关联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的14天健康状况和行踪信息。

2.省内触发机制。若省内某地出现本土病例,立即触发应急机制,半小时之内做出反应,全面排查该地区关联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信息。

(二)明确压实责任。

1.明确责任。书记、院长是学院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对分管联系科系室负领导责任,科系室负责人对所属教职工负直接责任,辅导员对分管学生负直接责任。

2.躬身入局。学院领导、科系室负责人、辅导员靠前抓、亲自抓,深入一线指挥调度,坚决果断处置各类风险隐患。一旦校区发现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学院领导、科系室负责人、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做好应急处置。

(三)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每日7点30分前,由科系室负责人负责完成所属教职工“两码”收集保存备查,并完成“日报告、零报告及每日不进校人员情况”报送。后勤服务保障单位负责人负责所属员工“两码”收集保存备查,并完成“日报告、零报告及每日不进校人员情况”报送。

2.不及时上报单位,由书记约谈。

(四)健全校内调度研判制度。

1.调度会。按时参加学校调度会并汇报疫情防控工作。

2.研判会。每周召开一次疫情防控研判会,查短板、补漏洞、细举措,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五)实行特殊作息制度。

1.双休调整为单休,每周六休息。

2.小长假放假安排按照学校通知执行。

3.调休时间并入寒暑假。

(六)落实督查问责机制。

1.配合学校督查。党委建立相应督查机制,层层督导、压实责任。

2.严肃追责处理。如因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反应不迅速、处置不果断,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师生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严肃处理。

(一)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主动与社区对接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争取地方支持、指导,联防联控,守护校园净土。

(二)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平急转换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与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校医院、保卫处、宿管、物业等有针对性地协同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最短时间遏制蔓延。

(三)健全线下线上教学转换机制。

制定线上教学预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由线下教学转为线上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

(四)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完善疫情防控重大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疫情舆情。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第一时间反应处置,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疫情期间学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周丽梅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街道工作人员疫情期间管理制度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具体由公安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网格综合信息平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入;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维稳组要统筹公安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公安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xx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建档筛查、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职工动向、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学校疫情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和交通秩序,落实防疫指挥部“身份必验、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门,是指荆楚理工学院的东门、南一门、南二门、北门。

第三条学校各校门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一)东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

(二)南一门为单向驶入通道,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只能从此门驶入校园。

(三)南二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此门还设有摩托车专用通道,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实行刷卡通行。

(四)北门为学校授权车辆通道和后勤保障车辆通道。

(一)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办事、联系工作或走亲访友者,需经相关部门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入校。办事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提前办理《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二)校外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一)学校各校门都设有人行通道,校内人员(师生员工、文园和馨园住户、校内商户)步行出入时,刷“校园卡”进出校门,一人一卡,禁止一卡多人进出校门。在校居住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由门卫验明身份后放行(中学生、高中生必须穿学生本校校服)。

(二)校内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校园卡。车上成员是教职工者,出示校园卡,不是教职工者,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三)学生无必须禁止出校。学生有特殊情况凭临时出入证出校(临时出入证办理流程:班主任、辅导员审批-学院书记、副书记、学生科审批-兰书记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学生突发疾病由老师带出校园就医,出校老师和学生信息要详细登记。

(四)为食堂、超市等送货人员及车辆从北门进出。保卫处为其办理临时进出校门通行证。车上禁止载人进出校园。

(五)摩托车、电动车由南二门摩托车专用通道刷卡出入校门,车上所载的人员也要出示校园卡或《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六)进入校园内的车辆禁止鸣笛,禁止超速(限速15km/小时)。

(一)车辆运载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书面证明,自觉接受学校门卫检查,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

(二)个人携带物品出校门时,凭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物品方可出校。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校园。

第七条校内外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自觉服从门卫管理,对拒绝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强行进出校门者,保卫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单位或上报学校处理;对构成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特殊时期进出校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学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卫峰为组长,代书停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疫情人员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

2、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区卫健局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区卫健局疫情防控电话:xxxx。

疫情管理制度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消毒防护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特制定此制度。请物业公司、各入驻企业和职工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区域(含办公室、会议室等)及园区公共区域(含大楼过道、食堂、内外厕所等室内外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

(二)消毒原则。

1、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应采取环境清洁和消毒相结合方式做好防控,避免过度消毒。工作人员应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2、消毒时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和使用,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3、消毒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接受专业培训。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洗手。

(三)消毒对象及方法。

1、空气。首选自然通风,夏季亦可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措施。每天早、午、晚各打开门窗一次,每次自然通风30分钟以上,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空气中微生物浓度。

2、环境物体表面。公共场所应每天进行环境卫生清洁,保持卫生整洁。地面、桌面等物体表面可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对门把手、桌椅、楼梯扶手、水龙头、灯开关、饮水机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应重点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5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每天擦拭消毒2-3次。有肉眼可见污物时,应随时进行擦拭消毒。

(四)口罩的处理方法。

摘口罩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到口罩外部,摘下的口罩向内(反面)折后再放入单独塑料袋中,投入专用口罩回收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收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置。摘除口罩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不能及时洗手的可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消毒。口罩连续使用4小时或潮湿后应及时更换,一次性口罩只能使用一次,不可复用。

(五)工作分工。

产业园内消毒通风工作由资产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小组按要求部署安排。其中办公室和厂区由各企业自行负责进行消毒通风,每天2次,产业园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消毒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资产公司园区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督落实消毒通风工作。

疫情人员管理制度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非工作性来访人员(包括家长)入校。

2、因公来访人员需经工作对接部门负责人向学校防控办申报,经批准方可进入校园。

3、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健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4、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健康码查验(绿色)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方可进入。

5、快递员送快递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只能将快递包裹放到学校设置的临时存取处,不得进入校园。

6、外卖和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内。

7、校内住户、师生如无特殊原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接待来访。特殊情况严格落实体温检测、身份和健康码核验(绿色)及登记等防控措施。

8、所有符合条件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服从管理,按照规定路线通行,严禁随意更改线路和出入其他场所。

9、非上班时间禁止一切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该制度即日起执行,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另行通知。

疫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疫情管理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上班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为群众办事。办公楼内不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2、尽量采取电话、粤政易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3、每日对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办公桌面、键盘、鼠标、文具等常用物品及公用物品进行消毒。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职工,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备,并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将诊断结果向分管领导说明。

6、增强家庭防范意识,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防范和杜绝参加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口罩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废弃口罩应投入垃圾桶内。

8、自20xx年2月8日起,镇机关内(含门卫)暂不接收快递(物流)配送。

二、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规范。

1、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出访,做好进出人员询问、登记等工作,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

2、全体机关干部非必要不离埔(梅),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梅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党政办报备,外出期间和返梅返埔都必须按照要求落实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3、凡是市外返岗或者密接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前向镇党政办报告行踪,并自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4、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公车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学校外来人员疫情管理制度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1、疫情期间,所有进出单位的车辆、人员均从大门进出,不得翻墙,因为站内大门要关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确保安全。

2、谢绝外来车辆(领导批示的特殊除外),如家属,需与当事人核实,出具家属合影。

3、检查所有进站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测量体温登记,如发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向站长报备,立刻返回家中,同时,站内领导不得到员工家中看望,情感后续弥补。

4、门卫师傅负责对门口进行消杀工作。

5、门卫师傅自己也要注意防护,口罩由办公室统一配齐。

6、发现突击状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确保国难当头,其利断金!

疫情人员管理制度

1、禁止一切非工作性来访人员入校。

2、因公来访人员需经工作对接部门负责人认可方可进校园。

3、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提问检测制度。

4、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再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5、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6、快递员送快递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只能进入传达室快递包裹存放处,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场所。其他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内任何场所。

7、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接待家长来访,有问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与老师沟通联系。住校生家长如需给学生送生活用品可通过班主任转交。

8、所有符合条件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服从管理。

疫情人员管理制度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特制定野寨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家长等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高一学生家长入校由江水副校长审批,高二学生家长入校由林斗宏副校长审批,高三学生家长入校叶培森副校长审批。与处室联系的人员入校由对应分管副校长审批,与老师联系的人员入校由对应年级分管副校长审批。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忠烈祠、博物馆、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野寨中学,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疫情管理制度

为切实预防学校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留观对象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校内一旦发现疫情对象时,应立即通知学校分管领导;。

2.对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3.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教职工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4.凡与患传染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患传染病学生所在教室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6.留观过程录音录影存档备案。

二、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留观场所及房间的工作人员采取-级防护,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手套。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

三、值守人员要求。

1.值守人员一般由卫生保健医兼职,在疫情未解除前要求全天候值守,并做好值守记录,备好各年段、班级相关学生、家长、老师等联络信息存档工作,以备急需。

3.要求处置合理,按“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有效防控机制,为快速切断传染源、快速扼杀病毒的传播途径而快速对接家长及医院接送,以达立诊立医。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不误报、不延报、不瞒报。

四、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设施消毒要求。

(一)日常消毒方法。

1.水银体温计需一人一用,用后可用75%的酒精浸泡10分钟;。

2.对隔离观察室每天湿式清扫,对桌椅、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10~30分钟。

3.留观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放入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统一收集处理。

4.呕吐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用5%的含氯消毒剂按1:4(消毒液:污染物)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抹布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分钟后清除,同时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5.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后常规清洗。

6.转运密切接触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分钟后清水冲洗。

(二)终末消毒。

隔离留观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组织对隔离室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并用紫外线灯光照半小时。

五、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含氯消毒液(有效氯5%):常规按消毒液:水为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500mg/l(以此类推)。

2.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疫情管理制度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疫情管理制度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国务院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也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国家政策,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配合做好提醒、报告和隔离工作,加强小区管理及疫情知识宣传、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做好小区卫生清洁服务。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严格小区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构筑严密防线。社区是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在小区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告示;对电梯轿厢(内外按钮)、楼道、单元大厅、地下车库、健身器材等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进行高频次消毒;排摸住户动态、为外来访客测量体温、重点监测疫区往返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全力完成或者协助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疫情防控任务。

二、最大程度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委员会应该第一时间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氛围,主动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协同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优化进出通道,严格车辆管理。所有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人员在小区出入口处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地返回的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检测和信息登记,接待上级疫情防控检查组,要经证实后陪同进入小区开展工作。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建议小区业主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五、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如存在物业企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市、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理,对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取消物业企业登记备案,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移交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秉持高效原则圆满完成与疫情斗争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内部用工管理,做好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工作,争取早日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稳定的工作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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