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知识伴我行(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3 13:55:54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不仅要有独立的思考和观点,还要有多样的表达方式和丰富的内容。随后,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消费维权伴我行

相信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尤其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记叙文,记叙文的中心思想一般蕴含在具体材料中、通过对人、事、物的'生动描写来表现。你写这类作文时总是没有思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费维权伴我行记叙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消费无处不在。但是,在消费的过程中,还得处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上当受骗。在我的消费经历中,就曾发生了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

记得那是去年夏天,我去弟弟家玩。本来呢,这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事实却恰恰相反。

那天,弟弟听说我这个大哥哥要大驾光临,他真是不亦乐乎。于是,他就去批发市场买了一大袋冰棍儿来迎接我。我一来到弟弟家,弟弟马上递上冰棍,说:“晴奕哥哥,吃冰棍儿”。一听有冰棍儿吃,我便迫不及待地接过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弟弟也不甘落后,也拿出一根冰棍儿,一边看着我傻笑,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过了一会儿,我吃完了冰棍儿,正准备和弟弟玩游戏时,突然我感到头昏眼花,肚子剧烈地疼痛。弟弟看了,以为我是逗他玩。可正当他快笑出来时,也跟我一样头昏眼花,全身无力。过了一会儿,阿姨看了看我们,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便急忙拿出包装袋,自言自语:“生产日期20xx年8月10日,保质期6个月”。我听了,顿时傻了眼,差点哭出声来。阿姨看我们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便急忙拿出了药,让我们服了下去,还对我们说:“不要急,等一会儿就没事了”。

下午,我、弟弟、阿姨便拎着一袋冰棍儿,来到了批发市场,要求退货。服务员不但不接受退货,还怒气冲冲地说道:“这是我这买的吗?证据呢?告诉你们,这把戏我可见多了,走吧!”我听了,可生气了,嘟着嘴说:“就几块钱的东西,我们本来也不计较,可就你这态度,我们要好好的理论理论。”“对,不退货,我们投诉吧!”阿姨说道。“投就投,谁怕谁……”。就这样,我们你一句我一句地争执起来。最后,经旁人劝解,服务员不情愿的给我们换了一袋冰棍儿,并且道了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卖过期冰棍儿了。就这样,这件事才算落下了帷幕!

经过这一件事后,我懂得了如何挑选和购买商品,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消费者的权益。我衷心地希望消费维权伴我们一路远行!

维权知识伴我行作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防安全知识伴我行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人的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要倍加珍惜。

11月9日是“世界消防日”,11月9日的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而且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的季节,全国各地都在密锣紧鼓地开展防火工作。为了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我国就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将目光定位到自己身上,从平常的学习生活细节入手,注意消防安全,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教室走廊通道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必须处于“常备不懈”的状态。一有火灾,马上能够投入使用。因此,我们平时不要随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或将其改变用途。如果发现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应立即上前制止或报告老师。

3、有的同学在到功能室上课时,由于疏忽忘了随手关掉电源,教室空荡荡的电灯、电扇却仍然开着,存在消防隐患,一些意外事故也便有可能发生。因此,老师应严格要求同学在今后能养成随手关电源的好习惯。

4、在教室里,不得擅自使用电器设备。

5、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如遇到火警应立刻逃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打119报警。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学校,也搞过几次的消防疏散演习,同学们也掌握了一定的知识。但我们的老师和同学还要增强意识,随时留意安全消防报警讯号,遇到突发情况学会逃生自救。“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书香飘校园知识伴我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六(2)班的学生严天阳。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让书香飘满校园》。

是什么,为我们指引迷津?是什么,值得我们终生相伴?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是书!但今天的我们,常常被电视、电子游戏和网络所构筑的声光世界包围,与书本的距离越来越远,忘记了静心享受阅读之美。

我们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海伦?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罗曼?罗兰说:在书中发现自己,检查自己,提升自己,超越自己。

我们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给我们打开了窗户,使我们看到了广阔的世界,看到了银河外的星体,看到了昨天、今天与明天,看到了人类的历史与未来。是书使我们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

我们爱读书,因为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苏轼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万物生长的季节里,我们向全体师生提出倡议:

1.备好书。每人买几本自己喜欢的好书。

2.读好书。每天挤出30分钟以上的时间,认真读书,持之以恒。

3.写好读书笔记。可以摘录好词好句好段;可以做批注,记录自己的阅读随想、疑问等;可以做读书卡片;也可以写读后感。

4.互助共读。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以文会友,共同进步。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捧起书本,与书为友,与经典为友;让我们点燃读书的激情,在书海中扬帆远航!

安全知识伴我行演讲稿

注意安全问题,一起为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在心中》。我想以此来告诉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安全对于生命是重要的,对于企业是重要的,对于每一个从业人员更是重要的。它的意义,在于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在于国家财产的安危!不讲安全,哪怕是轻轻的一碰,就能使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怒火爆发;不懂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块砖头也会酿成大祸;不要安全,哪怕只是一个麻痹的意念,就会让操作者处于生命的危险状态。

然而,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行为的松懈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

20xx年2月15日,一个搬运工随手扔在地上的烟头引燃了吉林市中百商厦的一场人间惨剧,一个漫不经心的举动,竟将54条鲜活的生命引向了不归之路,使400余万元的财产付之一炬;究其原因,人们头脑中安全意识的缺失、无处不在的侥幸心理、日常行为的疏漏,才是造成这场悲剧的“第一个烟头”!

20xx年5月12日上午9时20分,安阳市安彩集团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米高烟囱的施工现场,施工者在明知固定缆绳两处被拆除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导致上料架发生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从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那死者的惨状,那亲者的嚎泣,那伤者的痛苦,无不让人触目惊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建筑业仅1~6月份就因安全事故死亡33人,已经成为继交通、煤炭业之后第三位死亡人数最多的行业。面对如此严峻的数字,面对一幕幕血淋淋的惨状,我们每个职工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还有理由让不安全行为继续发生吗?行动起来吧,同志们!牢记安全操作规程,时时刻刻警钟贯耳,分分秒秒珍爱自己的生命。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应该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向规范化、标准化;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用亲人的片片爱心、句句叮咛,随时提醒自己“珍惜生命,勿忘安全”,为生命构筑一道安全防线!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衬托千娇百媚的绿叶;如果说生命是一幅画,那么安全就是抒写深远神致的笔;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缔造曲折迂回的护堤。没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生命的控制,在于自己。我们的生命阿,就是我们开始自由呼吸的时候流出,流出妻子的娇媚,流出父母的疼爱,流出孩童的欢快......生命就在我们的手中,就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永驻心中。

安全知识伴我行演讲稿

注意安全问题,一起为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在心中》。

我想以此来告诉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安全对于生命是重要的,对于企业是重要的,对于每一个从业人员更是重要的。

它的意义,在于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在于国家财产的安危!不讲安全,哪怕是轻轻的一碰,就能使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怒火爆发;不懂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块砖头也会酿成大祸;不要安全,哪怕只是一个麻痹的意念,就会让操作者处于生命的危险状态。

然而,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行为的松懈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

2015年2月15日,一个搬运工随手扔在地上的烟头引燃了吉林市中百商厦的一场人间惨剧,一个漫不经心的举动,竟将54条鲜活的生命引向了不归之路,使400余万元的财产付之一炬;究其原因,人们头脑中安全意识的缺失、无处不在的侥幸心理、日常行为的疏漏,才是造成这场悲剧的“第一个烟头”!

2015年5月12日上午9时20分,安阳市安彩集团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米高烟囱的施工现场,施工者在明知固定缆绳两处被拆除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导致上料架发生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从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那死者的惨状,那亲者的嚎泣,那伤者的痛苦,无不让人触目惊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建筑业仅1~6月份就因安全事故死亡33人,已经成为继交通、煤炭业之后第三位死亡人数最多的行业。

面对如此严峻的数字,面对一幕幕血淋淋的惨状,我们每个职工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还有理由让不安全行为继续发生吗?行动起来吧,同志们!牢记安全操作规程,时时刻刻警钟贯耳,分分秒秒珍爱自己的生命。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应该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向规范化、标准化;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用亲人的片片爱心、句句叮咛,随时提醒自己“珍惜生命,勿忘安全”,为生命构筑一道安全防线!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衬托千娇百媚的绿叶;如果说生命是一幅画,那么安全就是抒写深远神致的笔;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缔造曲折迂回的护堤。

没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生命的控制,在于自己。

我们的生命阿,就是我们开始自由呼吸的时候流出,流出妻子的娇媚,流出父母的疼爱,流出孩童的.欢快......生命就在我们的手中,就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永驻心中。

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1992年月12月5日,一辆车因超载超速,转向不及,在连续撞坏15根隔离桩后,翻入右侧水渠中,造成18人死亡;1998年8月19日,一辆车因方向盘失灵,翻入拉萨河中,造成驾驶员和另外5名战士死亡;2007年1月5日,又有一辆车失控撞到护栏后侧翻,致使一名干部死亡。

这些惨剧,无不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最鲜活的案例,无不是因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措施不完善而造成的!

是的,那一个人不愿笑语常在,那一个家庭不意幸福美满,那一支部队不愿稳定发展,那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

然而现在有的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不会那么倒霉,于是开快车,开霸王车,不假外出,进入不健康场所等等,在这些人的身还是会出现,这些人的行为是对单位的不负责任,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本人的不负责任。

战友们,您也许不会忘记那惨痛的一幕幕:噩耗传来,家中的老父亲老母亲一夜之间因思念儿子住进医院;妻子不省人事,痛心疾首;而他那未上学的孩子却哭喊着爸爸、爸爸,你怎么还不回家……,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警示着我们,都在告诫着我们:发展离不开安全,面对这一例例血的教训,一个个惊人的数据,我们有何理由不讲安全呢?我们有何理由不去抓安全呢?我们又有何理由不去把安全牢记心间呢?假如因为工作中的一时疏忽,给国家,给他人,给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将给我们的家庭带来多么大的灾难?将给我们的家人带来多么大的精神创伤!

战友们,前车辙后车鉴,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使我们警惕吗?难道不让我们心痛吗?难道不让我们把珍惜生命,遵章守纪铭刻在心吗?愚者用鲜血换来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

战友们,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他们为戒,重视安全,珍惜生命,那么我们就能拒事故于与千里之外,尤其是对从事军人这一特殊职业的我们而言,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的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尽职尽责,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

战友们,当我们沐浴在新世纪明媚的阳光下时,我为我们取得的成绩而鼓舞,我为伴随着我们走过风雨的安全而欢呼!那么,为创造部队明天的辉煌,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在我心中!

消防安全知识伴我行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每年的11月9日既是"世界安全消防日",也是我国的"消防宣传日"。将11月9日定为消防日,不仅因为这一天恰好与火灾报警电话号码119相同,方便记忆,更是因为从这一天之后,我国大部分地区便开始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的季节。因此从这一天起,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防火宣传与检查,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常言道"水火无情",是的,火灾是无情的、可怕的。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从新闻媒体中看到或听到因为火灾事故酿成的令人痛心的惨案。纵观这些夺走无数生命和财产的火灾事故,又有几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酿成的恶果呢?所以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从自身开始做起,从日常生活细节入手,增强消防意识,共筑平安校园。在此,我们向大家提出如下建议: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教室走廊通道的消防栓、灭火器等。平时不要随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或将其改变用途。如果发现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应立即上前制止或报告老师。

3、养成随手关电源的好习惯。有的同学在到功能室或操场上课时,由于疏忽忘记了随手关掉电源,空无一人的教室里电灯、电扇却仍然开着,这是一种浪费,更是一种消防隐患,很有可能发生一些意外事故。

4、在教室里,不去跳起触摸电灯电扇,不得擅自使用违章电器设备。

5、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随时留意安全消防报警讯号,遇到突发情况学会逃生自救。

老师们、同学们,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无疑是人的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今天开始,从关爱生命出发,提高消防意识,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校园,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谢谢大家!

治安维权教育知识竞赛试题

引导语:维权也包括对政治异见者的基本司法诉讼权利辩护及行使,中国维权律师也因此成为危险的职业,而维权运动也和中国能否及应该要司法独立的相关倡议有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治安维权教育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欢迎参考!

1、每年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是在几月份?()

a、三月

b、六月

c、十一月

2、你知道年满多少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吗?()

a、10周岁

b、12周岁

c、14周岁

3、遇到交通事故应该拨打哪个电话?()

a、122

b、114

c、119

4、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应该怎么办?()

a、靠右边走

b、自由行走

c、靠边行走

5、当你刚刚开始过马路时,黄色的信号灯闪烁起来,你应该怎样做呢?()

a、加快脚步跑过马路

b立即停下脚步

c、立即停下脚步并退回安全线以内

6、当你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有一辆车开了过来,你应该怎么做更安全?()

a、赶紧往回跑

b、赶紧冲过马路

c、站在马路中间的横线上让车辆通过

7、小明每天上学都要通过一个铁路道口,你觉得他怎样做最安全?()

a、直接从铁路穿过去

b看看左右没火车就快速走过去c、在准许通过的信号灯亮时再通过

8、在路上,很多小学生都带着黄颜色的帽子,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a、黄色的帽子好看

b、是校服、必须戴

c、醒目,更容易被司机发现

9、坐在火车上,对面的叔叔请你喝可乐,你觉得哪种做法最妥当?()

a、向他表示感谢,但不接受他的可乐

b、接过可乐,并说了声“谢谢”

c、不吭声、保持沉默

10、如果在校外有人向你勒索金钱,事后你最应该做什么?()

a、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免得报复

b、以后每天带点钱,免得没钱挨打

c、尽快告诉爸爸妈妈或老师

11、如果被绑架,你觉得对自己更有利一些的做法是什么?()

a、大声斥责绑架者

b绝食

c、假装与绑架者合作,然后再伺机逃跑

12、以下放学路上的哪些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a、看热闹

b、为问路的陌生人带路

c、和同学一起回家

13、放学路上如果被陌生人跟踪,最不可取的做法是什么?()

a、跑到人多的地方

b、打110报警

c、赶紧跑回家

14、下面关于少女预防性伤害的说法,哪一种是错误的?()

a、除看病外,不能让任何男性以任何理由触摸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包括胸部、臀部等。

b、对陌生的男性当然要提防,而男老师、男性亲属长辈都是可以信任的。

c、女孩子不要跟不太熟悉的男性到不太熟悉的地方去。

15、下面关于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预防性伤害,是专对女生说的,男生没这方面的危险。

b、预防性伤害,是防备来自异性的性伤害,同性之间没有性伤害。

c、成年人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即使未成年人是自愿的,该成年人也属于犯罪,应以强奸罪论处。

16、陌生网友约你见面,你觉得下面哪些做法不符合《青少年网络安全公约》的原则?()

a、和他约好地点后见面

b、由父母陪同见面

c、拒绝见面

17、若乘电梯被困,下列哪些做法可取?()

a、用电梯内的电话或对讲机求救

b、痛苦流涕,手足无措

c、按下电梯内标盘上的警铃,或脱下鞋用鞋底用力拍门,大声呼救

18、7岁的小丽在大街上和爸爸妈妈走散了,你觉得下面哪种做法可能非常危险?()

a、找马路上的警察叔叔帮忙

b、在原地等待

c、跟一个热心的阿姨一起去找父母

19、下课了,下面的哪些游戏方式不可取?()

a、在操场上和同学一起跳绳

b、举行上楼梯比赛

c、把楼梯扶手当滑翔机

20、在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碰伤、摔伤较严重的时候,不要轻易搬动伤者,以免加重伤势。

b、如果伤口出血较多,要用布条紧紧缠住,两个小时后再松开。c、如果手指不幸被弄断,应把断指用干净的布或纸包起来,和伤员一起送往医院,让医生将断指接上。

21、如果你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你的时候,你应该怎样配合别人?

a、紧紧抓住那人的胳膊或腿

b、身体放松,让救你的人托着你的腰部

c、用双手抱住对方的身体()

22、独自在家,有一个陌生人敲门要求进入,最不可取的办法是哪个?()

a.开门请进

b.闭门不见

c.让他在父母在家的时候再来

23、节假日,出门在外玩耍,你认为不可取的方式有哪些?()

a.一人游玩自由自在

b.独自找个僻静的地方

c.工厂企业或建筑工地

d.约几个同学逛马路

24、下列哪些是常见毒品?()

a、海洛因

b、大麻

c、兴奋剂

25、发现食物中毒后,自己能采取的最有效的一项应急措施是什么?()

a、多喝开水

b、催吐

c、找解毒药

26、未开启的罐头及真空包装的袋装食品,如果外包装发生鼓胀现象,你的判断是什么?()

a、食品装得太多了

b、食品发酵,但可以吃

c、食品变质,绝对不能吃

27、如果身体出现了不明原因的疼胀,不要随便吃止痛药,主要原因是什么?()

a、不一定能止痛

b、吃了会有副作用

c、止痛药可能会掩盖病因,不方便医生对症下药

28、下面关于自然灾害时的自我保护,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听说有了洪水,赶紧到水边去看热闹

b、住在高楼上,地震时赶紧躲到卫生间、桌子底下等空间狭小的地方

c、遇到热带风暴时,赶紧离开有玻璃的门窗

29、家中常用的以下几种物品,哪些遇火可能爆炸?()

a、一次性打火机

b、洗发水

c、液化气罐

30、油锅着火时,正确的灭火方法是:()

a、用火浇

b、用锅盖盖灭

c、赶快去端油锅

31、在火场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烈焰、高温、烟雾、毒气等,下面几种保护措施,哪一条是不正确的?()

a、在火场中站立、直行,并大口呼吸

b、迅速躲避在火声的下风处

c、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必要时匍匐前行

3、当身上衣服着火时,立即采取的正确灭火方法是什么?()

a、赶快奔跑灭掉身上火苗

b、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c、用手拍打火苗,尽快撕脱衣服

33、下面的哪些做法会导致触电?()

a、刚洗过手未来得及擦干就去拔电插头

b、在电线杆附近放风筝

c、在有“高压危险!”字样的高压设备5米外行走

34、在室外遇到雷雨时,下面哪种做法不容易出现危险?()

a、躲到言行牌下

b、躲到大树下

c、无处可躲时,双腿并拢、蹲下身子

35、在家遇到烫伤,马上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a、将烫起的水泡挑破

b、用自来水冲烫伤部位降温

c、抹上豆浆或食用油

36、发生煤气泄漏时,下面哪种措施是不正确的?()

a、马上关掉煤气开关,不动任何电器开关

b、打开排气扇通风

c、打开门窗,让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

37、农药等化学物品污染人体皮肤后,不能用酒精或热水擦洗皮肤,这是为什么?()

a、酒精会刺激皮肤

b、热水会烫伤皮肤

c、酒精和热水都会促使毒素被皮肤吸收

38、看看下面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被蚂蟥叮咬时,用力把蚂蟥拽出

b、被蜈蚣、毒蜂、蜘蛛、毒蛇咬伤后,可用拔火罐吸出毒液

c、用肥皂水冲洗昆虫咬伤之处

39、被下列动物咬伤,哪些需要注射狂犬疫苗?()

a、猫

网购政策法律知识:购物平台网城加盟商如何维权

身份证号码:******************电话: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二、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2200元;。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10060.80元;。

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573元;。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9月7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庄园8#楼的***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9月8日至9月7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时间分别为209月7日、29月7日、9月7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网络购物合同究竟何时成立:根据b2c电子交易的特点和交易习惯,消费者一般先进入购物网站浏览商品,然后将选中商品放入购物车结账支付。此时,购物网站一般有3种常见支付方式供消费者选择:第一种是在线支付在线交货,第二种是在线支付离线交货,第三种是离线交货货到付款。在线支付在线交货:这种支付方式多用于购买或下载电子产品,方便快捷。在这种支付方式下,页面上的商品信息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一般认为,如果该商品信息有明确的价格、规格等具体内容且可在线下载,应当认定为要约;即使没有规定价格的有效期间,也不影响其要约的性质。因为,消费者购买的是信息产品的使用权,这种商品本身不会具有售罄的可能。对于商家而言,只要消费者将此种商品放入购物车中,点击“确定”选项,就作出了对要约的承诺,网络购物合同就此成立。

网购政策法律知识:网上购物买到假货维权方式有哪些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邵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为维权方便,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平台做被告是有条件的,在以下3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一是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

二是虽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

三是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上述3种情形之外,消费者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秘诀二】网购遇到假货,去哪儿起诉更方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苏航:民事诉讼法有“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如果买到假货,消费者要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网购产品遇到假货,消费者一般可以在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不出家门”就让违法者遭到制裁。

【秘诀三】“一经售出,概不退货”规定是否有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杜卫红:在网络购物中,格式条款比较常见。比如“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一经拍得,不退不换”等。此类格式条款,一般应为无效,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上述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秘诀四】遭遇“买家已付款,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邵普: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并已支付货款,商家却称未对消费者订单进行确认,合同尚未成立,消费者无权要求发货。遇到这种情况,法院要根据个案详情综合判定。比如,消费者在下单时,商家提供的选项里对产品的型号、颜色、大小、数量、性能等细节均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下单请求和支付货款的行为经过系统确认有效,则合同确立,卖家需履行提供商品义务。

【秘诀五】网购商品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怎么办?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范术伟:网购中,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总的判断原则是,若商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买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和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秘诀六】怎样维权才能耗时少、成本低?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军:由于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多是食品、服装、日用品等价值不是太高的商品,发生争议时,如何维权才能耗时较少、成本较低?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难题。当前,国内一些大型网购平台正在逐步建立第三方争议调解机制,即邀请知名法律专家、电子商务专家担任调解员,协调买卖双方通过解决争端,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该项服务。

网购政策法律知识:购物平台网城加盟商如何维权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招商的虚假宣传证据保留。加盟招商的骗子,在宣传上一定会有很多虚假之处,如夸大经营收益、经营承诺、合作0风险等,这些都应该用同步录像记录下来,做成光盘的形式保存。《广告法》有规定,加盟招商的广告中,是不允许出现收益数据、误导加盟者等内容出现的。证据保留,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司法取证。为日后起诉留下有利的证据。

1,调查各项经营许可证,取证违法经营。举几个例子,如果你加盟的是食品行业,就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在没有具备各项经营证书的情况下,违法经营,对于退回加盟费是一项非常有利的证据。而加盟招商的骗子通常已经支付了很高昂的招商广告费用,不愿意多花钱,很多“能省则省”的费用,往往就是退回加盟费的关键之处。最常见的招商加盟违法经营行为是:不开发票。建议遇到加盟骗局的加盟商,对于这点需要马上记录下来。

2,合同、转账证据保留。看清楚自己签署的合同上,是否有总部公司的盖章。同时,你转账的费用,应当去自己的开户行留取转账凭证,向招商加盟总部索取收据和发票,并确保有该公司盖章的收据和发票。合同的合法性,建议找一位律师鉴定。同时对合同的性质做出判定,是属于特许经营合同还是一般的服务合同。为起诉索取加盟费做好铺垫。

3,停止一切投资并起诉。已经发现加盟被骗后,应当马上停止手头上的一切投资,减少损失,在合同期内尽快起诉。在合同期内,越快起诉对于全额返回加盟费比较有利。

4,联合加盟商起诉。起诉胜诉与否,其实大部分原因取决于加盟商手头上的证据。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加盟商们都把证据集中起来,总比一个人强很多。

加盟被骗后,找总部协商退回加盟费是不可能的事情。唯一途径就是进行民事诉讼。根据合同的性质,经营的种类定位进行取证,找一位适合的律师。相信,有这样的“毒药”,就能有化解的“解药”。

总之,当加盟商被骗或者权益遭人损害时,应当及时保留证据与合同材料为诉讼提供便利与保证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同时加盟商还要停止一切投入投资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汽车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攻略

汽车三包退还条件苛刻,维权鉴定依然困难重重,维权成本高、解决效率低下等。遇到这些情况时候,应该如何维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汽车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攻略,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汽车三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汽车三包)正式出台,消费者的汽车维权有了法律依据,但要值得注意的是,汽车三包对于消费者维权有着较为苛刻的界定。

1、并不是所有车都可以参与三包:汽车三包只适用于2013年10月1日之后购买,拥有购车发票和汽车三包凭证的车辆。

2、并不是任何车型都适用于三包:汽车三包只适用于家用车,种类包括处于个人名下不以营运为目的的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短头乘用车以及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越野乘用车。

3、退换车条件苛刻:参与汽车三包的车辆达到退换车标准的有五种,条件都较为苛刻。

1)开具发票日起60日内或行驶3000公里以内(先到为准)者,车辆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的。

2)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的、维修后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3)车辆发动机和变速箱同一主要部件维修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注意:是同一部件,发动机、变速箱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4)在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因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5)修车时间超过35天,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在新消法出台后,和汽车业关系密切,也被外界普遍关注的,是《新消法》的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之前汽车维权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

但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因为汽车三包法规规定退换车有着相应的特定条件,那么新消法的二十四条规定就和汽车三包在法律层面上有了一定的冲突,而且,汽车三包法规是部门规章,而新消法则属于国家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纠纷应采用何种规定进行处理,仍有待相关部门给出权威的解释。

虽然汽车三包法规针对之前汽车维权鉴定难的问题给出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简称:专家库)的'办法,但就目前来看,专家库的人员组成并不透明,且多由厂商和经销商推荐人员组成。那么消费者在鉴定中能否得到较为公正的评判,我们不得而知。

其次,专家库咨询费并不透明,汽车三包规定,在消费者和经销商、厂商存在争议时,可以选择专家库专家参与争议处理,咨询费由消费者同经销商、厂家协商解决,面对财大气粗的经销商、厂商、消费者是否能支付起并不透明的咨询费用,这是关键。

再次,距离汽车三包法规已过3个月,但各地专家库的联系方式和机构组织还未明确,以消费者的视角尝试在网上搜索专家库相关信息,但无法搜索到任何相关信息。汽车三包后时代,消费者维权鉴定依然困难重重。

对于一些有争议的投诉,消费者不但要付出高昂的检测费、鉴定费,而且鉴定报告等关键内容往往要经过几个回合的往返才能确认。车主一旦遭遇经销商和厂商之间互踢皮球。那么少则一、两个月,多则一年半载,为了讨回一个公道,消费者往往要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如此往复,车主的维权决心也就这样慢慢的被消耗殆尽,最终只能无奈的接受强势的厂商并不公平的处理结果。

汽车三包法规实施后,一些汽车主要易损零部件并未纳入三包范围,如雨刮器、刹车片、发动机皮带和滤芯等部件,目前均有厂商自行规定,何时更换?如何更换?缺乏一个统一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而作为汽车主要配件的的轮胎的保修、包换并没有纳入到这次的汽车三包之中,这导致轮胎维权存在“三宗罪”,首先是轮胎质保期没有统一标准。其次,部分轮胎企业理赔采用的所谓“国家标准”,实际上是行业协会于《理赔要求》出台之前指定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第三,轮胎出现质量问题,都是由生产厂家自己给自己做鉴定,鉴定结果让人难以信服。

选择专业的维权平台如:汽车投诉网,将会有专员与消费者对接,第一时间将消费者的投诉转到相关厂商,可以确保您的投诉可以得到相应的跟进处理,并能及时将进度反馈给投诉人。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理权益。

要想问题得到网站的帮助、协调,就必须提供真实的联系信息(如姓名、电话、车牌等),因为只有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处理平台才会将投诉转给厂家进行处理协调,而如果是信息不全或是虚假的,就难以正常维权。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我们所能遵循的法律法规,提出合理,适当的诉求,寻求问题的合理解决。不支持更不建议车主采取对厂商及经销商进行谩骂、人身攻击等手段进行维权。部分消费者就是因为在维权时不够理性,以为可以借助一些偏激的话语来引起厂家的重视,殊不知结果却是适得其反;同时也不建议车主走极端维权道路,极端维权极易导致消费者同厂商、经销商矛盾激化,彼此双方对立的情绪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汽车三包实施后,车主要注意保留车辆购买发票及汽车三包凭证,这是您使用汽车三包进行维权的条件。

再者,一些平时看起来毫无用处的一张票据,在您维权需要时却往往能够扭转乾坤。汽车三包第四章第十三条明文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因此每次的维修都需要消费者向4s店或修理厂索要维修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除了维修单据,一些车辆故障的图片、发票、录音、视频等,都会让您的投诉更容易引起厂家的关注,使你成功维权的机率大大增加。而这些资料更是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从标签式维权到法治维权任重道远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观点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或者领导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如担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书记员或者其他行政职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此职。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应当注意的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集体、私营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项附加刑,并非所有犯罪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例如,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甲一共13年无政治权利。

书香飘校园知识伴我行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

大家都知道,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除了对空气、水、食物的需求外,就是安全了。

生命是何其可贵!有了生命,才有快乐与悲伤;有了生命,才有希望与理想;有了生命,才有竞争与拼搏……世界上最珍贵的莫过于生命,而生命对每个人却只有一次。所以,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而我说:“生命是花朵!”就像春天里绚丽多彩的花朵!可是,有些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去年,哈尔滨市两所小学先后发生了两起恶性事故,致使两名学生死亡;一小学生日前到一所高中参加活动时,一不小心撞到玻璃切伤了耳朵;宁安泥石流夺走了一百多名少儿的生命……这种意外给校园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此外,因楼道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打闹造成划破或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尖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等等意外也时有发生。

面对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例子,面对一个个血泪交织的悲剧,能不令我们扼腕叹息、痛心疾首吗?只因为忽视了安全问题,一个个如鲜花般的生命在瞬间凋零,给家人、朋友以沉重的打击。屡屡发生的校园伤害案件更引发了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做为一名学生,一年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园度过。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环境里,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位师生密切相关,也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重点问题。

而汶川地震又将校园安全教育推上了一个高度。那所坚持进行安全演练的学校在关键时刻拯救了孩子们如花的生命。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并不仅是校长、班主任老师的事,更不是办一次手抄报、开一次班会和搞一次活动就可以完成的事。

同学们:大地震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可以不画手抄报、可以不答安全知识教育问卷,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当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如何避免和远离伤害。

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安全,学习怎样保护自己,安全的行为更是我们每一个在校学子义不容辞的责任!

基于这些认识,我认为:首先,我们全体同学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时,要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还有要注意食品安全等等;在学校里一定要小心使用剪刀、卷笔刀、和铅笔等等带尖的东西;放学以后不要在学校周围逗留,遵守学校规定人人有则。

我们应该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良好的自救自护素养和能力,进而养成良好的习惯!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树立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意识,必须用思想和行动共筑生命的防护墙。

书香飘校园知识伴我行

校园安全是校长老师都关心的主题,由于小学生对玩耍感染了浓厚的兴趣,因此大家的行为具有了非常强的随性,促使大家发生了不安全的行为。我建议学校推出“校园无小事,事事见安全,安全责任达,关系你我他”的活动,让大家懂得安全的重要性。

校园安全,以人为本。正好这一周是安全教育周。学校通过广播哈大家一起沟通了解安全的知识。

再教学区的.楼梯墙壁贴有文明提示语,让大家有顺序的上下楼梯。以制度化的让大家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让安全传遍每一个角落。比如:“走过走廊是轻声漫步,上下楼梯靠右缓行”等等。

在操场,学生们普遍好动,学生一起在操场上打闹,因为在操场上原理老师,就打乱了纪律。大家就会干一些违纪的事。

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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