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读后感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7 21:40:34 作者:念青松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和思想,同时也可以培养自己的审美和文学鉴赏能力。下面是一些写作经验和技巧分享,希望对大家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诗性正义》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集》,书中有一篇《正义》的文章,读好这篇大作带给我的感受很深。

文章吸引我的是那个精彩的开头——“人间的正义是在哪儿呢?”

是呀,到底正义在哪理呢?文中有人谈到“正义在我们心里。”我反复读了这句话,思索了好久也悟到自己一点体会:“正义”深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些人做着一些罪恶的事情,嘴里却是喊着“正义”这个词语。这种人的罪恶迟早要被人们发现的,也必将会被一代代的人唾骂。

在文中还有一句话——“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的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壁辉煌的签条送了去。”像这样伪装自己的人,我最讨厌!

“正义”人人都是明白这理,可为何就偏偏有那么一些人,举着“正义”之旗为所欲为,唱得避说得还好听,他们真是太可耻,太可恶,太可恨!

朱自清《正义》读后感

《正义》这篇文章谈的是朱自清对正义的一个认识与看法,他认为,正义应该在我们心中永存,应该在不知不觉之中,从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就可以体现出来,而不是那种只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却从来没有付诸过行动。正义是无形的,但他可以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让人可以去和恶势力进行斗争,而且,正义往往是胜利者,他是磨不灭,催不夸的。

在现代社会,正义经常被扭曲,比如,一个学生本考不上一所学校,但那位学生的父亲给学校送礼,学校边开后门,让他进校。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根本已经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就是我们也会经常遇到或听说,有的家长甚至攀比谁给老师的好处更多。现在请人帮个忙,都要送礼,请吃饭,久而久之,正义也被人们忽略在某个小小的角落了。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连小偷,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所以躲躲藏藏,但他们还是克制不了自己,或者说对于别人情面上过不去。所以犯人知法犯法,人们也控制不了自己,失去正义感,甚至老师们,负责教育孩子们的老师们,也总是收礼,可想而之,从小就被这样的氛围包围着,在心理上形成的阴影会有多大,而当他们长大后,也会自然而然地这么做了。

希望我们可以保留心底的那一份纯真与正义,做正确的选择,问心无愧,也给这个社会做出一点点贡献,献上一颗正义的心,一份微薄之力。

《正义论》读后感

一个深刻的理论来自一个简洁有力的假设,同时得到支持的论证又很好的成为指导现实的原则,在自由主义的长河中罗尔斯无疑是这方面的典范。

通过原初状态的限制和无知之幕的假设方法,去论证说明一个无论在什么社会下人们都会一致同意的基本性正义原则。很明显,罗尔斯的论证有存疑之处,但不妨碍他提出了一个所有不完善的正义之中最值得选择的那个正义原则。

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是以词典式次序排列的。第一条原则优于第二条原则,第二条原则中的机会的平等原则要优于差别原则。

我们可以看出来罗尔斯提出的正义论是把动机、过程、结果三者以词典式次序缝合起来的契约论式的正义原则。

很明显,两个正义原则要优于功利主义和至善论。功利主义的原则会导致为了最大利益而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

而至善论在于它无法提出一个所有都可以接受的善观念。无疑两个正义原则很好地克服了这些缺点,并且对于现实的指导有了至关重要的调节性作用。

这就是说无论我们现实中采取什么样政策与制度,在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看来:无论什么样的政策与制度,首先要保证平等的自由,其次过程的实施要保证机会的平等。如果在这两条原则过后还有不平等,那么我们要运用差别原则,保证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这是罗尔斯在《正义论》第一章理论部分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二章讨论正义原则怎样应用于制度等相关论证。第三者的主要目的是联系人类的道德情感和目标去讨论正义原则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问题。

综合来看,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原则给自由主义带来致命性的改变,而且还能比其他的自由主义原则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当然也有对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的批评,但是在我个人来看当我们通本读完《正义论》这本书,很明显我们无法用三言两语驳倒罗尔斯,我们至少得再写一本书去反驳罗尔斯的论证,但是我们可能依然无法真正驳倒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在关于正义的讨论中,无疑罗尔斯为公平的正义原则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诗性正义》读后感

任何文化的源头对该文化始终具有规约性的意义.海德格尔从现象学的`诠释学角度出发,通过对早期希腊思想的诠释,发现希腊思想的源始性意义是存在的“无蔽”,这一意义在后来的形而上学传统中久被遗忘和背弃,于是要回到哲学之思,只有倾听源始,让存在自行显现,入于澄明,才能达到思与诗的合一,才能回到真正的哲学,也才能真正领悟人的此在.正是基于对古希腊思想的倾听,海德格尔扭转了传统的诠释学方向,启迪了现代思想并昭示出现代哲学的基本转向.

作者:雷升录雷红霞作者单位:雷升录(安康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陕西,安康,725000)。

雷红霞(安康教育学院,陕西,安康,725000)。

刊名:安康师专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ankangteacherscollege年,卷(期):14(4)分类号:b516.53关键词:海德格尔哲学希腊思想诠释无蔽存在

《诗性正义》读后感

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生存着一群善良的村民。他们相亲相爱,哪家有困难,他们都会伸出援手,甚至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伤害。他们这里资源丰富,风景秀丽,几百年来一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可好景不长,村里出现了一群恶霸,村民们都吃了一惊,这里很偏僻,怎么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呢?!

原来,有一个村民在威斯湖边发现了一个溺水的人,出于好心,他下水把他救了上来,可怎知他竟恩将仇报,贪图这个地方资源丰富,打算进行开发,把自己的腰包塞满。

领头的开口了:“你们快给我滚出村庄,现在他是我的了,哈哈哈……”

救他的人一听就恼火了:“你个畜生,你的命还是我给的呢!嚣张什么?”

领头的又说:“我就是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要不我早动手了,等到现在干什么?快滚。”

村民们个个紧握双拳,恨不得现在就揍他一顿。突然,不知从何冒出一个壮汉,奔上去,就打了那个领头的几拳,又把那几个走狗通通的狠打一顿,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你们给我记住,不要试图打我们的主意,否则……”壮汉的声音沉稳有力,让他们为之一振。

“是,我不敢了。”说完就悻悻地走了。

从此,这个村子又恢复了原来的幸福和平。唯一变的是,这个村子闪耀着正义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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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性正义》读后感

你说我是错的,那你最好证明你是对的。相信这碗鸡汤,除了我喝过之外,无数多人也满满一碗干下去过。这是天王巨星mj的歌词,影响了无数人。

youtellmeimyoudbetterproveyoureright.

看完《正义之心》,我觉得我曲解了这句歌词。大多数人应该也曲解了这句歌词。如何解释我的感觉呢?我想起在中国流行最广的另外一句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多人将这句话作为拒绝对方的要求时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对别人的要求,要求自己的时候是真正的君子修身,要求别人的时候味道就完全变了。

《正义之心》是让我受益良多的导师张有为老师推荐的'书籍,买了一直断断续续看得很慢,这次趁旅行,在长途飞机上认真看完了。感受很深。不过因为人看书一般总是只能看到自己已经懂的,或者自己感兴趣的方面,这个和人的思维屏蔽有关,所以我的读后感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大家权且一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书,我们一起讨论讨论。

我主要总结了我觉得用得上的地方,还有我比较感兴趣的东西。

1、直觉在先,推理在后。感性决定理性,先做了决定,再找理由证据来证明决定的正确性。我们可以相信支持己方的任何东西。

2、与美好的事物或者词语放在一起,增加曝光率都能提升好感。

1和2结合起来用。

直觉做出判断的过程是超快的,第一印象,一句话介绍自己很重要。我们的文章第一段应该为全文埋下一枚正义之心。

如果需要正面直觉,试试总结一些阳光词汇。反之亦然。

这样的文章需要在各大平台渠道反复投放。

3、6大道德基础,关爱/伤害,公平/欺骗,忠诚/背叛,权威/颠覆,圣洁/堕落,自由/压迫。

这6大基础中“关爱/伤害,公平/欺骗”是最常见的。这个应用有点复杂,但经常可以用来警醒自己,是不是被文字或图片陷入了激动的情绪中。很多公关包括我d都特别擅长运用。

4、道德凝聚人心,群体追求同向,有时候会盲目,不知道自己的真正有益选择,而是道德情感做出了决定,并非理性决定。我们形成越来越大的道德共同体。并有进一步非善即恶的正义之心倾向。

道德上我们分属不同的群体时,正义之心会坚持你对我错,不同的道德群体秉持的正义是不同的,这样永远无法沟通。记住了。先放下你的正义之心,适度的赞美对方,寻找共性,才是有效沟通的第一步。

不要急于和骑象人辩论,骑象人阻止不了大象,你需要和大象对话。好的销售人员善于和大象对话,比如碰到一个不断挑毛病的客户,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赞美他就可以了。

5、破坏蜂巢对蜜蜂并无帮助,反而有害,收起你泛滥的同情心。

6、宗教让群体更具竞争力,因为降低了包括互信在内的诸多成本。但宗教也是狭隘的利他主义,对内是好的,对外则并不完全是。宗教内的牺牲精神有益,因为神圣性消除了质疑。非宗教类的团队则要接受为什么的不断挑战。

提高自己的信誉就是降低客户的成本,网络交易的重要出路。博客全方位展示真实的自己,具有的无穷威力。

7、如果有机会,大多数诚实的人都会骗人,我们自以为诚实,要警惕这种天性。

8、人会倾向于表面的好胜过实际的好,名誉驾凌一切。

是的看起来好,比用起来好真的更重要。但看起来好又用起来好,当然更好。

9、双重天性,人的天性里90%是利己的黑猩猩,10%是利他的蜂巢。蜂巢的开关如何打开?群体的归属感带来巨大的幸福。可以通过把我们变成更一样,仪式感,参与同一活动,统一的动作。人确实是利己的,但几乎所有人都有一个蜂巢开关,和儒家放大你的善有异曲同工之效。

在团队建设中,我们要善于打开蜂巢开关。

10、道德价值取向等人格形成也和基因有关,基因提供了倾向性,后天的影响激发或加速了进程。

大多数人性你无法对抗,是的,人性无法对抗,他深植于你的基因中。是进化的演变。只能善加引导利用,包括引导你自己。

本书有助于更好的理解特色优势好处。

电脑打字果然舒服多了。一直很喜欢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但目前水平还不足,理解不够透彻,也许过一段时间回过头来重读,会有新的体会,到时再和大家分享。

《诗性正义》读后感

正义与诗性,看似两个极端:最理性和最感性,最抽象和最形象,最逻辑和最直觉,但两者可融为一体。正义,法律运作之崇高目标;诗性,人生追求之至善境界;诗性正义,对法律事业与诗意生活兼顾并重。正义的事业,沉重而艰巨;诗性的生活,轻快而浪漫;人生需时轻时重,适时转换。既追求正义,也踏实生活;既理性思考,也偶发诗性;既苦修专注,也情怀浪漫;既充满劳绩,也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本书是作者徐昕将近的随笔集结,既写人写事写物写景,也写感写情写思写意。

正义,并非一种先验观念,苍茫大地、宇宙万物,是非善非恶的.,自然与正义无关。所以正义,只是人类社会政治中的建构产物,它必然受制于历史条件与意识形态的变迁。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成本―收益为基本模型的经济学功利主义正在成为一种泛滥的社会与法律原则,这种经济理性人的假设有着将人“物化”的危险,冷漠无情的原则体系往往对弱者的诉求视而不见,作者对这种公共领域中经济学主导一切的话语权作出了批评,并提出了“诗性正义”的概念。

《孙正义的头脑》读后感

也许中国电信或达州电信比当初的日本沃达丰要好,但在通信市场上,中国移动一家独大,而电信固网语音逐步萎缩,移动份额在生死线上徘徊,有线带宽优势未能发挥,在员工中等待、观望、焦虑甚至失望的大有人在,其实就是一种无奈、等死的心态,孙正义所做的就是调整心态,积极向上拼第一,越是困难越要由信心,以必胜的决心去争取客户。

通常,人们在制订一项计划时,总会采取“首先要做什么,接着再做什么”的加法模式。孙正义的思路与众不同。他思考的是“要实现这项目标,就要在目标的前一阶段做到什么;而要做到这点,又要在它的前一阶段做到什么”,用这种反常规的思路制订计划。打个比方,这相当于神州九号发射前的倒计时,在倒计时1小时、30分钟、15分钟、10分钟、1分钟、10秒……,做什么、怎么做都有预案,反观公司今年开展的“我的精彩,给力天翼”营销活动,很多人感觉离年底还远,到时再去想办法,往往到时就无法完成了,在无法完成时又会为自己找到很多貌似十分充足的理由。

很多人都怀念邮电局时代,员工收入高、任务好完成、社会地位优越。但几次的'重组使电信处于劣势,大家感到迷茫,说明国企改革、市场化竞争还没有深入骨髓,孙正义也失败过,且是史上失去财富最多的人,怎么办,越是迷茫的时候越要往前看,把追求当做自己的理想,向前看就会有机遇,就会主动去创造机遇,才可能越过移动市场份额15%的生死线。

中国电信区别于其他运营商的是有线通信优势,向前看就是将有线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itv融为一体的移动互联网、光网络时代,我们占有先机,一定能取得规模发展。

书中孙正义没有讲服务,但他要求提供自己认可的商品,提出“最难说服的对象就是不受自己蒙蔽的自己”,营销产品首先得到自己的认可,这就是一个服务的过程。

同样得到成功任正非,在华为公司的战略中,第一条就是服务,“为客户服务是华为存在的惟一理由;客户需求是华为发展的原动力。”,有道理吗?“员工是要给工资的,股东是要给回报的,天底下惟一给华为钱的,只有客户。我们不为客户服务,还能为谁服务?客户是我们生存的惟一理由!”,因此,有了优质的服务,才能得到客户,才能得到公司的发展,这就是孙正义与任正非的共同点。

再看电信自身,对我们推出的产品,人人清楚吗?如果有很多人都不清楚营销的产品、套餐,那就无从再说经营了,尤其是后端员工,不关心或不主动关心前端营销,那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支撑。

作为一名后端支撑员工,我们要做的就是前置化跨前支撑,最大限度地满足前端需求和客户需求,以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诗性正义》读后感

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让我们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根植正义,生长正义,壮大正义;让我们一齐呼唤正义,亮出正义,坚持正义。

《诗性正义》读后感

思想有多远生命就有多远。

————-生命的伟力。

不习惯太多的在乎也许吧任性的自我不喜欢太多的束缚向往自由。

但此刻的自由不禁让我彷徨。

现实与梦想的差距足以杀死一个充满幻想的孩童。

生活永远都像是一首谱不完的曲子总让人意想不到下一刻的篇章。

世间总有太多不了解的事它不是十万个为什么总会给好奇的孩子以惊奇的讲解与发现它是沉默的`像是三四十年代的默片那样静静的演绎着它作为原始的神奇。

在我的字典里只有前行···········。

圆圈正义读后感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罗翔老师真实的内心,看到一个真正高尚的灵魂,我看到一个时刻在自省,时刻在反思,不放纵自己的人,我看到一个将正义看得无比重要并且时刻为之努力的人,一个将人性置于最高处并时刻和邪恶的`灵魂作斗争的人。我知道人并不能每时每刻都做到这些,虽不能至,心向之,一个人能有这样的觉悟,在我心中便已经能称得上是一个高尚的灵魂了。一个战胜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战胜自己不是一个时刻而是每时每刻。

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文明之一,现在的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深有体会。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给我们的行为设置了一个框架,所有人都不得越界,但是法律只不过是对人性的最低要求,没有触犯法律的恶人也比比皆是。所以在法律之外,我们人类更伟大的是我们在对抗人性恶魔中达成的共识,即道德约束。这也是体现人类尊严的地方,他让我们脱离原始的粗鲁,给我们带来了安宁的生活。

最后,我为人们因为自己卑鄙的猜测和无端的诽谤使得罗翔老师退出网络感到心痛。走在正义和道德这条路上,罗翔老师一定也很辛苦,在此,向罗翔老师示以由衷的钦佩。借以这本书,共勉。

《诗性正义》读后感

当初在选择阅读与介绍法律有关的书籍时,《木腿正义》这个名字最先吸引我的眼球。我总觉得这个名字有极大的新颖,有难以言语的魅力。为了满足不断萌发的好奇心,我毅然选择了阅读这本书。

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作者以及作品内容。

作者冯象,0年代生。获北大英美学硕士,耶鲁法律博士。曾经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主要研究法律与宗教、法律与伦理、法律与学、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代表作有《政法笔记》、《木腿正义》和《创世纪:传说与译注》。而《木腿正义》一书,共有1篇,分上下编。上编16篇谈法律,带有学术性;下编1篇谈学,有较强的学术性。整本书作者运用法律和学的个体案例,向我们展示了法律与学、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刚开始欣赏该书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义”定名该书。幸运的是我在书中第一篇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这样说的:马丹在儿子出生后不久突然离家出走,但是八年其妻子以及双亲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缠绕,临终前两位老人选择宽恕马丹并决定把全部家产继承给他,暂时拖由其叔叔皮埃尔照管。夏一个自称马丹的人与他们相认。但不久这个新马丹因遗产问题与皮埃尔发生争执并把皮埃尔告上法院。皮埃尔因没得到田产而认定新马丹是骗子。最终皮埃尔找到了证据把新马丹告上法院,虽然新马丹沉着冷静,口才了得,但一个木腿人――真正的马丹闯进了法院,彻底破灭了假马丹的诈骗梦,假马丹最终受到应有制裁。这我才明白“木腿”原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马丹,而“正义”正如书中所说即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矛盾。而读完这个故事,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邪恶可维持一时,不能够维持一世,邪恶终究会被正义所吞噬。

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这本书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欢的一个。这让我生发一个疑问:法律、法治要怎样尽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电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了架并骂村长“断子绝孙”,由于村长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听后大怒并踢了对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但他坚决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往上搞去讨她的“说法”。后秋菊难产,但是村长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决定邀请村长出席儿子的满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长就因被上级查到了秋菊男人的伤处而被政府抓走,秋菊无比难堪。诚然,法律有权对伤人事进行制止并对伤人者进行制裁,(fsir)但是我觉得法律并不能像机器那样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长之间已经达成和解,那为什么还要有村长被抓走这样的结局发生呢。法也是要合理变通的,正如书中所说: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压制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民间法、传统规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况且中国法律是从西方引入,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过分呆板地强调法律呢?为什么不结合自身实际,而盲目把别人的客观实际所制造的产物运用到自身实际呢。我想,中国的法律及法治要尽可能做到完美,必须注重自身客观实际,懂得与自身的合理的传统规范相结合,避免法律成为呆板机器人。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要避免成为第二个秋菊,因为秋菊严格说是一个“法盲”,这正是推进法治所忌讳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个人权利,保障她那所谓的“说法”,但是却没想到法律要制止违法事。案例中村长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显然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秋菊有较强法律意识,就算其与村长已达成和解,她也不会觉得村长被抓走是一个令她难堪的结果。

愚以为,此书一个较大的亮点是增加了漫画,这有助于增加读者的兴趣,提升读者欣赏漫画的能力。通过欣赏漫画,读者可以加深对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另一方面,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学功底,使得故事讲述极为流畅严谨,在加深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更能提升读者的写作表达能力。

总之,我觉得此书最觉得关注的就是那个讲述秋菊的故事了。因为它对于现代法律、法治化进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而且,在法制观念越越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秋菊这个形象更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积极做法律的学习者。

正义读后感精选_

好不容易,终于借到了罗尔斯的正义论。再看到书名的时候,我就很兴奋了。不过也有一点小遗憾,就是版本比较老,书很旧了。

是1991版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可以品读大家的著作了。再这之前,我就认识了罗尔斯,他的出生好,但是命运坎坷,不过他的运气又是好的不得了。

他的两个弟弟因他而死,他的命运转了个弯,他得口吃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悲伤。心里的压力压着他,他的内心也盘桓。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死亡时无法预知的,也就有了正义的思考。

正义向来不明了,何为正义?许多大师奋笔疾书,还是没弄明白,可以说是个永恒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正义也迎来了他的辉煌时代,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了,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观点和思考。那么,什么才是“公平”呢?罗尔斯说,理性的个人,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就是公平。翻开第一页,就看到了正义即公平的第一章标题,说了这样这个问题,某种不正义行为之所以能够容忍,也仅仅是因为需要避免更大的不正义,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一美德,真实和正义是不可调和的。再社会面前,正义的提倡需要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再这里,罗尔斯指出了正义的引领作用,一种判断是极为重要的。主题的链接是正义的概念是由它的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所起的作用规定的。谈到正义理论的主要思想时。是提出一种关于公平的思想,怎么尽可能地做到。

原始状态是一种合宜的初始状态,它保证了在这种状态达成的基本协议是公平的。谈到正义时,某些正义原则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们可能会在一种平等的原始的状态中得到一致同意。

这种纯粹的假设的状态,对当今社会也是一种思考,对我们来说,我们可以做到纯粹吗?或者如何接近纯粹。立场高远深邃。

然后他谈到了古典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5。

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会全体成员总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因而也是一个正义的社会。不看重差异是其缺点,罗尔斯也做了一些比较,功利主义是一种目的论,而正义即公平理论是义务论。让我看到了这是一种自然生成的正义,很自然做到了正义。直觉主义也有其优点,能够取得平衡的效果。接下来罗尔斯就谈到了正义的原则。社会正义的原则的基本主题是社会基本结构,谈到了罗尔斯的正义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

每一个人够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个原则:

对社会和经济部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没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想所有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它们可以指导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看到社会公平的希望,人人平等的社会,就应该这样,权力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看到了当今社会的现状,我们远远没达到,正义的要求如此,第一个原则优先,表现了自由权至上原则,开放的范围的广泛性,也展示了吸收人才的广泛性,我们这个社会需要人才和精英,但是有时人才多,却投门无路,罗尔斯指出一条道路,开放吧,我们需要开放的社会。

解释的关键是第二原则的第一部分被理解为效率原则。第二部分被理解为一种开放的社会制度。当我们需要调整利益分配的时候,不能伤害他人的利益,就是说互补干扰,不许牺牲他人换取别人的利益。再这里,罗尔斯有一个明显倾向,那就是讲究效率的时候,撇开一切人情世故,要在平衡中招一个最佳支点。所以这也是一大难题,需要我们日后更加注意着方面的调整。如何不伤害别人,如何分蛋糕都需考虑进去,效率可以有个区间,所以千万别越过这个区间。当我们在考虑规则的时候,交换善和利益,两者选一,必须考虑效率原则。

制度的设计也是关键的要素,看看欧美的制度,它们那种平等、自由、开放、博爱的思想,也和制度多少有些关系。它们选择了一种好制度,再这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制度的力量,领导的权力是制度赋予的。人们也按照制度来,一切有条理。比如说古时的封建制度,那样的制度是怎样也不可能是公平的,人的出生就不平等了,何来人生的平等。当今的制度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5的,职位的变动都有制度的保障,其实人民更加认可制度,而不是实实在在的在,这说明了人的自私性,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来牵制。

接下来就是民主的平等。就是把平等的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结合起来。在社会的总体上,我们选择的一般主体性的人都需要民主,就是说每个人的利益可以有所不同,但是都能反映上去,再这里,我们就知道了每个人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满足。不再是少数人的利益表达,这种机制的保障最重要的表现在个体差异上,可以兼顾他人利益。

当然了,正义即公平这个观点尽量地按照平等公民的地位和收入及财富的各种水平来评价社会制度,反映了评判标准。去评价的制度,当不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时,就必须做出一些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公正评价这个社会制度。平等一直是大势所趋。公平原则和自然责任是适用于个人的原则。公平原则规定的要求是义务。义务是执行保证社会的运作。而自然责任是互助的责任,是一种积极的责任,目的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罗尔斯解释这种最好的或者说标准的解释看作就是原始状态。原则是最好解决办法。正义也需要环境包括主观环境和客观环境,环境的改变是人类的作用,人改变环境,也就呼唤出一种美德。

同时罗尔斯又给我们展示了一块无知之幕。一种假设状态,有其合理性。宽容和共同利益的共存也来带来了美好变化。那就是美好社会的要求。法治的要求也是正义的保证。法治难免限制了人的自由权,但是限制自由权的论据来自自由权原则本身。自由不是什么都是自由,那是有条件的自由。罗尔斯也说:

“一是必须向地位最不利的人证明一切不平等都是有理的,意识自由权优先”。接下去是政治学中的正义概念。再分配领域的正义,是一种支配,正义即公平观不受现有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所以也就需要有利于分配正义的背景体制。

当代分配的失衡。罗尔斯认为,影响分配的因素有两方面:

他严重的社会限制和不平等也要逐步消除,即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准入的机会是平等的。他还认为,天赋是不应得的,天赋是社会合作中的集体产物,但是天赋是难以做到增补的,譬如不可能将一个智商是150的削减到100,所以应当遵循差别原则,即在社会经济利益领域最大限度地促进处境最差者的利益。体制的改革要倾向于向最差者倾斜。当今的社会,最差的利益明显没有收到有效的保护,当我们讲和谐的时候,我们需要尽量削减天赋的差异,让社会在平衡中发展。制度的缺陷在人才的方面也要改革,消灭不平等的企图,我们当今社会的改革,往往是利益的调整,这需要借鉴一些罗尔斯的思想,补偿利益来满足一些需要,针对社会部公平现象,制度首先需要保证。保证自由的同时,我们要发展人的选择权。

从罗尔斯的严密的理性论证中,我们更加确信两个正义原则的有用性。有形式限制,其中一个限制就是终极性。终极性就是说着正义原则是普遍的原则,适合于任何社会之中,不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种稳定性,可以持久发展。所以罗尔斯指出,他的正义原则同时适用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着对着两种制度下的国家都是好事。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制度前的原则,即它是在具体社会制度选择之前已经存在,社会制度的选择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因此各方在正义原则达成一致之后,才开始运用正义原则选择他们要建立的社会的各种制度。制度本身具有道德性。不管制度具体如何,它要体现制度前的正义原则,否则就是要废除。而在中国的今天,处在社会转型期。我们的社会以后的发展多少看我们的发展,这是罗尔斯指出的一条明路。当下的我们应该更加再道德的层次对社会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从我们的价值观的大讨论中,我们看到了希望。

不就是正义的降临,我们需要正义的社会。

接着罗尔斯指出来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关节,从正义理论的观点看,最重要的自然责任是拥护并促进正义体制的责任。利用正义的两个原则,我们可以吧正义的自然责任规定为对符合这些原则的安排给予支持和促进的责任,所以义务都是从公平原则产生的。公平原则有两个部分:

一。"目的这方面,开头便是好即合理。关于善,可以凝聚社会,起到团结水泥作用。再这方面的重要不容忽视,要发扬光大。结果就是必须证明美德就是人们在采用必要的观点是彼此可以向对方合理要求的那种属性。自尊这个善是最重要的善。自尊,有尊严地活着。我们这个社会要让人有自尊,当人人有自尊是,才可以一起共建社会。当人有自我价值时,那是的他认为有能力,还包括信心,一种永久不灭的情感,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是受到它的普遍的正义观的支配。所以要培养这个普遍的正义观。正义和善的一致性是由用来规定其中每一个概念的标准决定的。

《正义论》是一部深邃哲理的著作,庞大的思想体系让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正义,这种正义是依据当下社会,对未来的一种向往,目的是未来社会更加美好。看了一遍,我感觉远远不够,我还要读至少5遍。大师之作,百读不厌!

思政101程登军/5。

《诗性正义》读后感

长期以来,我都把诗歌归于艺术哲学一类而加以思索。

这是因为所有的哲学家在对艺术作哲学探寻时,都发现,哪怕是一部历史,都有诗性的存在。比如司马迁对历史人物的性格阐述,无论陈胜吴广还是项霸王,其辞都有诗性的痕迹。比如鱼腹帛巾,比如乌骓艳姬。包括他对吕不韦这个史上笫一个权谋家的叙述,都因客观而具备着让人思索的诗性。

西方历史不是我所擅长,但黑格尔之类的哲学家,也从崇高这一美学范畴,涉及到了这些改变世界的巨人的诗性意义。

我之所以这么牵强地从历史这个角度开始,来谈及诗歌的诗性,是因为,人类史不仅仅是一部政治历史,它割裂不开人类起源以及进化所带来的历史思索,而诗歌,承载了其中一部分思索。再细的人类史的分类也不能割断诗歌和其它分支之间的联系。这个联系很大一部分就是这诗性。这在黑格尔这类巨擘的著作中早有阐述。他们把这种诗性细分为人类情感的联系,比如崇高,比如悲剧的意义,比如在典型环境中人性的不同流露。这些不仅仅造就历史人物的自然生成,(他所论述的是这类人物存在的必然性和历史使命性,也即英雄的崇高性)也是所有艺术作品典型人物生成的条件。

所以,谈论诗歌的诗性,需从历史的角度谈及。哪怕我们忘记了今天的进步是踩在历史的肩头。

诗歌作为诗性的特殊载体,一开始就与历史作了揖别。无论我们怎么兴高采烈地把某些诗冠以为史诗,它都不是历史。即使是以某个历史层面作全景叙事的长篇叙事诗,包括但丁史诗和中国的嘎达梅林。它们也只是摄取了某个历史场景而做的主观叙说。历史,是客观存在。诗歌可以有背景,但不是历史的写真。它仅仅是历史在诗人取景框里的一个折射。

这得举个例以说明,杜甫的《石壕吏》是以乱世征兵为场景而写的一首叙事诗。作者客观的记录并不予以评论,虽然我们能读出作者的倾向,但历史就是历史,战乱是有原因的,诗人不能分析其必然但可以用怜悯去昭示对民生的堪忧。这种忧心不具历史家的冷酷,却是诗性的。这有别于史家在赞赏郭子仪们平叛的正义及征战的崇高之美而忽略他残忍的危害。读史时,审美有倾斜,读诗时,情绪有呼应。这是诗与史的.壕沟。

今天的我们,往往站在一个较高的,现代式的,全景式的角度,去观历史,去观一个诗人的狭隘,从而来判定这个诗人是否伟大。如果这个诗人不具备历史的先见性,我们便判定他无知,进而否定他诗歌的诗性。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诗人和所有艺术家所发出的声音,只不过是某个时代的声音,并不一定具备在历史意义上的官方的正确立场,而仅仅只是发出自己的声音,当然必须是诗性的。却仍被流传。不是因为这些诗歌传达的是预言,被后世证实的预言。而仅仅因为它所传达的情感和美,是一脉相承的。这可以从民众对宋末亡国君李煜诗歌的认可而被应证。历史可以王室更替,情感却根深蒂固。你可以怨恨家族在遗传上留给你的缺憾,却不能怨恨家族给你的温暖。哪怕你屠灭了你的家族,你还会在心头存在一处墓穴去埋葬他们。这就是诗性的存在。

现在,我可以比较从容和坦然地谈谈诗歌的诗性了。

所谓诗性,是人类情感的原生地,是人类存在于脑中的情感共振区。这是诗人们存在的区域,也是诗人们被所有人认可的,他们的栖息地。所有被人类认可的,并被记住的诗歌,都和感动有关。而且这感动绝非孤立的感动,须得是全民性的,不分时代的,被认可的诗性感动。

比如马致远的天净沙,比如陈子昴的不见来者,比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比如将进酒,比如君子好逑。这些诗歌,只是一些场景或情绪的刻画,但时至今日,它还能与此情此景中的你产生共鸣。只因为,诗性永存于你柔软的那一隅。所以你可与千年之前的诗人居于一室。我们在探究诗歌的意义时,必须认清这一点。诗性是诗歌存在的原点。就像马斯洛认为性是人类和一切生物存在的原点。

诗歌在技术上的探索将是无止境的,随着人类情商的进化,敏感神经会忽略一些过程而更快捷地到达兴奋的初元。但有一点不能改变。唤起感动,所激发的仍是人类的诗性。

诗,渐渐潜入音乐,绘画,以及所有艺术之中,人们所感受到并为之亢奋的,仍是诗性。这是原点。作为诗人,我为能保持在原点上的亢奋而骄傲。当然,如果有必要,跨越半个地球与它去求欢,也是值得的。

正义论的读后感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论》读后感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liang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啊!

《正义论》读后感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憲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平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正义论的读后感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战争等因素促成了这本《正义论》的问世。

正义论总共分为三大部分,作者罗尔斯由纯粹理论发展为实际操作,进而证明自己的构想的正确性,关于正义的主题,作者主要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罗尔斯以一个哲学家的身份,站在道德的角度彻彻底底地研究并深入探讨了社会基本结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可谓是相当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正义的公平”,试图达到一种全面、平衡的状态,使得他的理论具有最大限度的可实施性以及拥有最大空间和回旋的余地。这也是《正义论》一书的初衷,为当时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另一种可能,能最大限度地为美国公民所接受的新的道德基础,以期能摆脱长期占据领导地位的功利主义,保障与实现个体的自由、权利。

在书的第一编中,着重阐述了基本的几种理论,主要的是正义原则。一为平等自由原则,一为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这一思想继承传统的西方契约论,试图代替大行其道的功利主义。从整本书及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些理论还是过于理想化,并不能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可谓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论,例如罗尔斯他假设存在一个稳定的“良序社会”,所有人具备大致相同的道德信念,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很明显与现代社会存在着较大差距。但也并不完全是那种老式的、陈旧的、充满幻想的乌托邦理论,书中蕴含的思想的光芒和一种全新的证明方式和标准则为后世之人提供了无限可能。整本《正义论》是理想与现实的高度结合,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方面都能擦出思想的火花。“反思的平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通过反复、来回地修改契约环境的条件或是及时修改、调整我们的判断,以此来符合原则。这种“深思熟虑的判断”就是罗尔斯诸多论证中的一种有力方法。

同时,罗尔斯摆脱前人的窠臼,注重思辨及对现实道德问题的关注,开始偏重实质性的问题,在单纯的分析中加入了思辨的成分,使得当时的伦理学有了新一步的发展。

书中最大的亮点或许并非是那些理论,但是罗尔斯严密的、条理一贯的逻辑论证确实是让人折服,层层论述,环环相扣,通过与他人理论的反复对比,互相修正,证明自己理论存在的合理性、优越性以及科学性。

逻辑论证的严密性、科学性、新颖性只能依靠阅读原著才能深刻体会,三言两语并不能概括出精彩之处。那就对第一编中的理论部分进行简单的议论。

整本书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正义原则。原文如下:“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平等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简单概括一下,就是“平等自由原则”,“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正义的两个原则是按照词典序列排列的,也就是“优先性”,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一个原则保障了所有人的自由,这点很容易理解。第二个原则则是希望达到均富的状态,即对于一种机会而言,每个人都能公平平等地得到分配。从字眼上看,可能与“差别原则”背道而驰,但“差别原则”的本质并不是主张平均,恰恰相反,罗尔斯默许甚至主张差别的存在,只是用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去约束这个差别原则。这些差别必须有利于最不利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机会如果是以不平等的方式存在的话,那么它势必是有利于增加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允许这种差别的存在是为了达到补偿原则的目的。由于出身、天赋等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势必会产生两种境况的人,最不利者和最有利者。差别原则即是为了缩小这两者之间的距离而特意提出的,力求确保一种“最大的最小值”。这仅仅还只是一种理论,在实践的过程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还是那句话,过于理想化。

为了保障正义原则的实行,罗尔斯不遗余力地阐述“原初状态”这种理想的社会环境。“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这些就是原初状态的基本特征。而一切的目的——正义原则——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后被选择的。通过建构“无知之幕”,最终使得所有公民在原初状态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天赋等因素无法为个体进步提供任何便利。即使假定了一个原初状态,人们本有的理性也并未因此消失殆尽,各方都有理性,对于各种“善”,人们都能以“无知之幕”为背景,以正义原则为基础,遵照最大的最小值原则,理性地、不偏不倚地进行选择。至此,就是《正义论》的理论部分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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