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7 09:27:47 作者:LZ文人

各个行业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它们帮助组织和个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培训和宣传措施来提高大家的意识。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4、程序:

基本要求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储罐区管理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一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二物资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排放整齐。

三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四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五,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六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院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货棚和露天堆场的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医务、病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职能办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医院总务科仓库:统计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储备场所、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协同财务科核定应急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协同应急办公室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院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物资状况,及时、准确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物资供应商密切联系,必要时签订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六、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责任性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__年即将过去,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各项工作均已基本完成,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为了更好的完成下年的工作任务,现将采购部过去一年中工作情况作一个总结、汇报。

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极力控制采购成本,基本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保证了公司生产部的正常运营,在整体的'一年里,还尚未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如采购及时率尚且能达到x%,坯件合格率不达标等因素仍然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学习,不断学习业务技能。

征询产品信息,加强供应商管理,更好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使采购部各项工作正确、准确率力争达到__0%,坯件合格率力争达到x%,为了更好的完善采购工作,确保做好下一年的工作任务,现将采购部之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严格按公司采购制度做好每月、每周采购计划与总结。

每天做好每天所要做的工作,处理的事,对所做的情况做记录,对没有处理好的事,紧接处理,尽量做到问题不推迟,尽最快解决。

二、我们的采购工作就是服务于生产。

就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高质量严要求的生产所需辅料,一定要对要采购的辅料细心的分析,在做信价比,始终坚持做好以质论价,货比三家,多快好省的采购原则。

三、在工作中要多跑、多比、多总结。

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采购部的采购业务水平,加强与供应商沟通要及时做好跟催工作,让供应商能主动争取配合我们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尤其是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所需坯件和各种辅料。

四、跟现场,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

严格控制采购时间和采购周期,保证坯件和各种辅料的购进科学合理,极力配合公司各运营工作,及时的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与沟通。

五、要严格控制坯件和辅料入库的数量与质量。

在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供应商联系,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六、主动与人沟通。

交流,经常与车间,技术、质检部、仓库的相关人员接触,这样便于自己了解产品,跟踪生产需要,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不断地积累采购经验,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各项工作,总之,所有的工作结果都与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分不开的,在此表示感谢,我们采购部是一个集体,今后一定会更加团结,齐心协力,共同进步,向同一个目标迈进争取更大的进步!

煤矿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的公平竞争机制,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和企业利益,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阳光采购原则;突出保护企业利益的原则;优质、高效、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组,负责组织和实施物资采购活动,其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供应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王体轩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李彦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廉贤总会计师

成员:范贵明副总经济师、发展计划于治国供应处处长董喜贵财务

潘龙成机电动力安存科纪委副书记吴景厚审计

物资采购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供应处,办公室主任由供应处处长担任。

物资采购领导组成员岗位变动时,由接替者替补。

第四条阳煤集团供应处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在集团公司以及物资采购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投资占主导地位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参照本办法组织完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对物资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依纪查处物资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审计部对物资采购活动实施业务监督。

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物资采购管理的内容主要有物资招标采购、物资询价比价采购、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索赔管理等。

第八条供应商管理是物资采购工作的前提,各采购部门要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为物资采购工作打好基础。供应商管理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九条物资采购方式分为物资招标采购、物资询价比价采购和内部产品订货会三种方式。

第十条物资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确定合格供应商供应物资的活动。供应处招标采购比例不得低于总采购量的70%并逐年提高比例,其余单位招标采购比例不得低于总采购量的60%。物资招标采购按照第四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物资询价比价采购指不够招标条件的物资,通过一次性密封报价,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供应商供应物资的活动。物资询价比价采购按照第五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内部产品订货会指集团公司组织的内部产品采购订货活动。集团公司内部产品的采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内部保护政策的规定执行。在每年的内部产品订货会上,同内部生产厂签订买卖合同和代储代销协议,产品价格按集团公司规定的价格执行。凡受集团公司内部保护企业生产加工的物资,应坚持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实行内部优先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需外采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在采购物资时,采购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阳煤集团合同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同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和代储代销协议的活动,合同管理按照第六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物资索赔管理是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采购部门对采购物资实行跟踪管理,发现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时要通过物资索赔、退货等方式,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的活动。物资索赔管理按照第七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十五条供应商是指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发生物资采购活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十六条供应商准入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技术领先、质量过硬的产品优先的原则;

(三)同质同价、内部生产厂优先的原则;

(四)总量控制,优胜劣汰的原则;

(五)以生产厂为主,代理商为辅的原则。

第十七条供应商准入的基本条件:

(二)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三)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

(四)在同行业中,业绩优良、知名度高、产品竞争力强;

(五)愿意长期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第十八条供应商准入的程序:

(一)通过招投标,中标的供应商为准入供应商。

(二)特殊情况需增加供应商时,采购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新增供应商理由,填写《供应商准入登记表》(见附表一)并认真审核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对属于生产厂性质的供应商,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纳入准入供应商;对属于代理商性质的供应商,可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纳入准入供应商。

(三)采购部门每半年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信誉度等,对已准入的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评定(供应商考核评定表见附表二),优胜劣汰。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要对准入的供应商按照外部企业和内部保护企业及生产厂和代理商进行分类并建立供应商档案,纳入计算机管理。

第二十条对已准入的供应商要严格控制中间代理商业务,供应处采购的业务中间代理商不得超过30%,其余各单位自采部分中间代理商的业务不得超过40%。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采购部门不得违反《阳煤集团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定》与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人开展物资采购业务活动。如有发现,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终止其供应业务并取消其准入供应商资格,三年内不得准入。

(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有伪造现象的;

(二)中标后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三)所供物资以次充好,有意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

(四)报价不实事求是,采取低价策略进入后不履约的;

(五)向采购人员行贿或为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六)已停止生产、经营或变更生产、经营范围,不再具备准入条件的;

(七)一年内出现两次因质量问题而索赔的。

第四章

物资招标采购

第一节范围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成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组,并在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各单位所需的各类设备、大宗或批量材料和配件均属于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不得将必须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十六条凡国家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委托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招标:

(一)采购的物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获得;

(二)民爆产品和涉及国-家-安-全的物品;

(三)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物资;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节招标

第二十八条物资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招标)由招标人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招标人指本企业需要物资采购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导下的由有关领导和部门组成的招标组织。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享有的权利:

(一)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

(二)依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三)独立开展的招标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四)直接确定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条招标人应履行的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维护企业的利益;

(一)及时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资料;

(二)向有投标意向的法人发售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三)对招投标双方的商业内容保密;

(四)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直接邀请1-2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物资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招标形式。

第三十二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在三个(含三个)以上,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况可采取竞争性谈判:

(一)因多方面条件限制,只有不足三个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通过必要的招标,对物资采购工作不利或对企业利益有影响的;

(三)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四)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第三十四条招标采购工作组按已确定的招标方式,根据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

(二)投标须知;

(三)招标项目说明;

(四)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表;

(五)评标标准;

(六)交货时间、售后服务及货款结算方式;

(七)需提供的有关资质资信证明;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九)开标、评标、定标地点及时间;

(十)其它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招标文件及拟邀请的投标人名单,经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第三十七条招标应该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第三十八条招标采购工作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投标

第三十九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十条投标人享有的权力:

(一)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三)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第四十一条投标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如实提供投标文件;

(二)不干预招标、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四)中标后不得转包。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四十三条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物资总额的2%),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用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印章后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第四十五条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方可有效。

第四节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十六条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组主持,由纪委监委、审计部监标。

第四十七条开标前由纪委监委、审计部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审计部进行资质预审后,由唱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开标过程,要有专人作文字记录,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存档备案,投标文件及招标记录存档保存不低于三年。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偏离过大或响应不力的投标;

(二)交货期有保留、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

(三)需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四)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

(五)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六)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投标;

(七)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九)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的投标。

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在监标人监督下抽取评委。评委会成员名单应于开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五十条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各采购部门要建立专家库,评委会专家成员一般在专家库内抽取,也可由招标采购工作组采取选定处室或单位派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的形式。

第五十一条评委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足够的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综合的技术、经济等分析判断能力;

(四)与投标人无任何利益和亲属关系。

第五十二条评委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投标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交货期和售后服务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十三条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后,要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或填写《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见附表三),并在评标报告或《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上签字。

第五十四条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或《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报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审计部备案。

第五十六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

第五十七条招标采购如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应在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组要写出物资招标采购的书面总结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并报纪委监委存档备案,保存期不低于三年。

第五节监督与处罚

第五十九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审计部负责招标采购的监督,集团公司纪委监委负责对招标方、投标方、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十条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采购领导组、评标委员会、监标人有权中止其招标投标活动或宣布中标无效,并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对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招标人因弄虚作假,导致投标方做出错误反应,并造成损失的;

(二)招标人泄露招标秘密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四)招标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投标的;

(六)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哄抬标价或暗推中标人的;

(七)招标采购工作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投标工作的;

(九)招标人在评委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十)其它违犯《招标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本办法行为的。

第六十一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按中标物资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有权依法向集团公司纪委监委投诉。

第五章

物资询价比价采购

第六十四条物资询价比价采购的范围:

(一)批量小、零散的,不适于招标采购的物资;

(二)生产急需来不及招标采购的物资;

(三)其它不够招标条件的物资。

第六十五条物资询价比价采购要在准入供应商中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异地供应商可通过特快专递函标报价,也可来人密封报价。密封报价要用密封条密封,密封条要加盖供应商印章。

第六十六条供应商函标报价书到齐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三人以上的评议组(由采购主管、计划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共同启封,填写《物资询价比价采购评审表》(见附表四),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议,确定最合适供应商,评议组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

第六十七条询价比价采购评议组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业务人员凭《物资询价比价采购评审表》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

第六十八条在询价比价采购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同供应商恶意串通,损害其它供应商和企业利益的,集团公司纪委监委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一节职责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物资采购签订的合同(以下均含代储代销协议)管理工作。

第七十条合同管-理-员的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物资采购所签订合同的初审和资质的审核。

(三)参与物资采购的集体洽谈活动。

(四)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五)建立合同管理登记台帐,对所鉴证的合同及合同鉴证会签表留存并建档,做好合同专用章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履行

第七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发生物资采购活动(一万元以上)的均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与合同有关的文本、图表、传真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二条合同条款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标的(货物);

(二)数量;

(三)质量标准:合同中要注明具体执行标准;

(四)价款:包括支付方式、支付进度;

(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运杂费用及包装费用承担;

(七)质保期以及质保金额;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对需要“ma”标志或其它证件的产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十二)签约时间;

(十三)其它约定;

(十四)服务承诺。

第七十三条合同的审核:

(一)对集团公司规定由审计部事前审计鉴证的买卖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十万元以上),必须经本单位合同管-理-员初审盖章后,由集团公司审计部办理事前审计签证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得作为下帐依据,供应部门不得作为入库验收依据。

(二)对集团公司规定由审计部实行事后审计监督的买卖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十万元以下),须经本单位物资采购主管签字后,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审查办理审批手续。对本单位合同管-理-员不能准确认定的合同,按上一条执行。

(三)属于招标采购物资的合同要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表》;属询价比价采购物资的合同要附《物资采购询价比价评审表》。

第七十四条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如有例外须经单位领导审批后在合同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方可盖章。未签的或未使用完的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本应交回合同管-理-员。

第七十五条需外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要求合同管-理-员参加,特殊情况经审计部审批后方可采用由其他人员带章签约,并履行借还合同专用章手续。

第七十六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七十七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负责。

第七十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和审计部报告,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九条合同在履行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转让、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按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十条变更、转让的合同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第八十一条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草签合同不履行会签审批手续的;

(二)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批手续的;

(三)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签证手续的;

(四)将合同分解化大为小,规避审计签证的;

(五)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

(六)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的;

(七)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企业利益的;

(八)与供应商串通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

(九)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货款、物资被骗,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十)不认真审查资质和证件,造成因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物资而被外部检查罚款的;

(十二)不在规定的诉讼期内,对纠纷进行索赔、诉讼,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第三节合同专用章及档案管理

第八十二条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终止或解除,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八十三条各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一律使用统一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行政印章或其它印章签订合同。

第八十四条合同专用章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台帐,健全借还合同专用章手续。

第八十六条各单位对所签合同应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编号、装订,建立合同档案,并按规定保存期妥善保存。

第七章

物资索赔管理

第一节范围、方式

第八十七条物资索赔指发现采购的物资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时,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供应商进行索赔的活动。

第八十八条物资索赔的范围:

(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物资;

(二)在物资验收中发现质量、数量问题的物资;

(三)采购的物资不符合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规定,存在违约情况的。

第八十九条物资索赔方式有退货、换货、退款和扣罚违约金等形式。

第二节物资索赔程序

第九十条采购的物资因质量或数量存在问题时,由使用单位或验收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第九十一条使用单位或验收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后,应填写《物资索赔申请(受理)表》(见附表五)并报采购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接到《物资索赔申请(受理)表》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

第九十二条确认属物资质量问题或数量短缺而进行索赔的,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并对使用单位赔付。

第九十三条供应商对提出的物资索赔有异议时,由采购部门提请阳煤集团物资索赔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十四条供应商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时,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九十五条各单位对物资索赔情况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九十六条由于业务人员把关不严,使假冒、伪劣产品进入集团公司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节仲裁

第九十七条阳煤集团物资索赔仲裁委员会,负责索赔争议的仲裁工作。其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主任李彦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廉贤总会计师

副主任李伟林副总工程师

胡少昆副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供应处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技术中心审计部

集团公司内部索赔仲裁由李彦壁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索赔工作由廉贤负责。

第九十八条仲裁职责范围:

(一)双方对出现严重分岐的索赔合理性进行界定。

(二)双方对索赔数额差异过大而引发的争议进行调解、仲裁。

第九十九条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属物资使用单位责任的,采购部门不再进行对外索赔工作。

第一百条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属物资本身质量问题的,按第九十二条执行。

第四节物资索赔标准

第一百零一条物资索赔工作要严格按合同和代储代销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物资到货数量短缺超出误差范围,按相差数量进行索赔或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第一百零三条物资在未投入生产使用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换货或退货,如影响生产或造成停工待料要扣罚供应商违约金。

第一百零四条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时,按直接损失金额进行赔付;如果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物资索赔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一百零六条索赔工作从明确责任之日起,属当地采购的物资一周内完成;

属异地采购的物资在一个月内完成。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阳煤集团及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多营系统各公司。

第一百零八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多营系统各公司等有物资采购权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曹村煤矿今年以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曹村煤矿以物资管理标准化、物资申报电脑化、物资核算精确化为目标,积极创新形式,强化物资管理力度。曹村煤矿本着“挖潜增效、节约成本”的工作理念,曹村煤矿对物资供应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规范,配备了专业人员,曹村煤矿严格按照数字化、精细化的要求对物资进行摆放,做到了商品标签化、整齐化;曹村煤矿引进投用了林木森系统,各队组可利用网络进行材料申请、审批,供应超市根据各队组需求,曹村煤矿及时购置各种物资,并可同步分析各基层队组材料使用情况,曹村煤矿实现材料领用、使用“双对口”,杜绝了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丢失现象,曹村煤矿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曹村煤矿4月20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曹村煤矿开展了“博爱一日捐”活动。该矿党政领导、广大党员干部纷纷慷慨解囊,曹村煤矿带着对困难群众的一份份关爱将自己的爱心款投入捐款箱。据统计,曹村煤矿当天早晨共收到现场捐款7100元。

今年以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曹村煤矿不断强化文明和-谐创建力度。曹村煤矿针对部门队组处于地下室,班前会议室潮湿、工作条件不好的实际,曹村煤矿对地下室楼道、班前会议室铺设了地板,对墙壁进行了粉刷,安装了电灯等设施,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环境。同时,曹村煤矿该矿还充实了专业人员,加大了矿区环境的治理力度。设立专人对矿区环境进行治理,对矿区内花草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定期浇灌,曹村煤矿创造一个良好的矿区环境,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工作舒心,矿井安全生产。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仓管员每日检查一次。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干粉灭火机。

(2)泡沫灭火机。

(3)石棉被。

(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库房消防设施有以下规定:

a、库房内应设消防室内给水,同一库房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b、超过四层的库房,其室内消防管理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合器15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池。

c、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o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内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关于库房内消防器材的配备与设置,应严格贯彻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1)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动火证。

(2)要设专人看管。

(3)要有防范措施。

(2)讲清什么物品着火。

(3)讲清火势大小。

(4)讲清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1)要根据火场大小的`范围划定保护区域。

(2)要指定专人看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4)对重大疑点要特别监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1)交接班不交接清楚不走;

(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3)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

(4)可燃物不清理干净不走。

(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任何人吸烟;

(5)教育员工不准带处人进入库区;

(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1)不准设办公室。

(2)不准设休息室。

(3)不准住入。

(4)不准可燃材料搭建搁层。

(5)不依次为使用碘钨灯。

(6)不准使用日光灯。

(7)不准使用电炉子。

(8)不准使用电烙铁。

(9)不准使用电熨斗。

(10)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幼儿园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建全学校内部现金票据及学校物资安全防范机制,为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现金、票证管理

1.保险柜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保险柜钥匙不得存放办公室抽屉过夜,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3.总务处的大量现金在下班前必须存入银行,少量现金在下班前必须存入保险箱,每天的备用金不得超出财务规定额度。

4.图章和空白支票要分开放置,支票现用现盖章,严禁将盖好图章的支票放入办公室内过夜,借款、支票必须按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5.每天下班之前要认真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是否锁好,发现门窗、保险箱被撬案件,必需保护好现场,有专人看管,任何人不得移动现场物品,并立即报告保卫部门,积极协助破案。

6.员工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手饰不得存放在保险柜或办公室内。

(二)物资管理

1.学校财产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分配、调配。

2.新调拨、购置的'各种财产要按类别、规格登记入帐,签字入库,统一编号记账。

3.物资出库,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4.各室及分配个人用的教学及办公资产要有手续,正常损坏要通过正当手续报损,故意损坏要赔偿或罚款。

5.个人工作调动时,要有办公用品上交手续。

6.保管好重要室的财产:如广播室、实验室、电教室、电脑室、档案室、体育室等。

7.属于单位的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应办理借物手续。

8.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清产核对,并写出书面分析情况报告。

9.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帐。

10.固定资产的总价值,必须纳入会计总分类帐管理,记账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11.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管。

总务处要定期对治安、消防、食品、物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为了使幼儿园环境优美,整齐,干净,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幼儿园物品摆放规律,加强幼儿园卫生,物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使老师能参照以下内容更好的管理做好本班物品。

1 每班有班柜一组,由各班老师根据本班教学要求和幼儿身高,数量,年龄等特点,按照拿取方便,安排合理、摆放整齐、美观、方便、易拿、易认原则摆放物品。

2 班柜设有带锁门一个用于存放老师私人用品、幼儿贵重物品、老师领取的幼儿园教学用品。

3 幼儿水杯、毛巾按本班幼儿数量领取或归还,放置在水杯、毛巾的固定位置,做上标记专人专用。

4 幼儿书包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老师在幼儿书包上写上幼儿姓名,让幼儿和家长便于认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5 幼儿衣物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摆放时要求整齐,易拿取。幼儿拿取时要征得老师同意,若家长或幼儿将衣物弄乱老师要将其摆放好,让家长和幼儿觉得幼儿园干净整齐,爱惜老师劳动成果。幼儿衣物相同的老师可帮其在衣物隐蔽处写上幼儿姓名,以便于区别认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6 幼儿书本等学习用品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并写上幼儿姓名不要互相混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7 幼儿入园带来的贵重物品、玩具、图书、零食等物品,老师一律收缴,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待其回家时归还,并交代家长和幼儿以后不能带以上物品入园。

8 幼儿园玩具,教具,学习用品,幼儿日常生活用品等物品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好标记,以便于拿取和保管。

9 每天下班前对教室及班柜进行收拾、整理及卫生清洁,教室其它位置不放置其它任何物品。

10 迎接每周一办公室进行的卫生检查评分工作。

11 老师如有需要教学用品和幼儿园日常生活用品请向幼儿园办公室书面(写纸条)提出。

13 消耗品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备课纸)不在此限。

14 领取时须填写领用登记表,不可未经允许拿用幼儿园物品,零时借用,须及时归还。

15 老师领用的物品根据需要放置保管好,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

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为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入库物资一律出具材料购进计划单,并由总经理签字。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把好验收关,物资到库后,保管员应根据入库通知单或到货凭证,按照物资分类进行验质、点数、过磅、检尺及理论换算等方法进行核对,如无差错,即按规定程序签署入库手续,如有短少损坏、变质和单价不清等物资,应在当日内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

二、物资验收合格后,供应公司内勤人员对照物资供应计划、计划价格表、购物清单、入库单以及发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领导签字交财务入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处不予入账。

(一)所购物资不在供应计划之列的。

(二)物资价格超过计划之列的。

(三)入库单与票据不符的。

(四)入库单无检验人员签字的。

四、凡验收入库的物资,仓库应按照物资类别、规格、型号、性能分区分类,定置摆放,妥善保管。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

五、仓库应建立工具发放明细表,仓库物资一律登记上册。

六、所有物资出库要严格按照领料单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领料单位并经领导签字方可发料,仓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料外出,也不准先发料,后补单。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单位必须在2日内补办正式手续。

七、外借物资在200元以上(含200元)须经批准,并由经办人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手续一式两份,一份由仓库保存,一份由本人保留。外借物品损坏或丢失由外借人赔偿或修复。

八、在领取物品时,凡是能交回的旧物,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回的旧物由仓库妥善保管,需要销毁时,须经领导批准。

九、仓库保管员和物资供应人员应密切配合,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利用好库中物资,保证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十、对库中物资必须做到标记鲜明,材质不乱、不混、数量准确,名称不错,规格型号清楚,无差错,无丢失、无霉烂变质,发现锈蚀要及时进行除锈保养。

十一、各用料单位退回的物资,要根据退料单位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与实际相符,方可办理入库登记。

十二、生产单位夜间紧急领料时,可由当班总调人员按实际需要批准领料,事后用料单位应补办领料的正式手续。

十三、库房应每月自行盘点,年终由公司统一盘点。仓库应编制《盘点明细报表》上报公司,对盘盈亏损及报损、报废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造册报公司处理。

十四、仓库人员应提高警惕,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冻、防毒、防损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仓库必须备齐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物资管理制度

1、学校的一切固定资产要登记入帐,建立管理卡片。总管理员定期与会计核对固定资产总金额,与仪器、图书、校舍、办公家具、器械等管理员核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每年清查一次固定资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购置、自制、调入的固定资产都要经校产管理员验收,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由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一份交会计记帐,一份由管理员记帐,一份由保管使用人记帐。

3、固定资产实行包干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准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签字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4、对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查清丢失损坏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然后办理报损手续。

5、自然损坏的固定资产,确已失去使用价值,不能使用时应办理报废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一式四份,由校长、总务主任、管理员、使用人员签字后,分别由会计和管理员记帐。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及价值高、批量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6、经批准购入的办公用品,维修物资一律交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造册,记入库存材料明细帐,凭发票和入库单经校领导签字后报销;领用物品时,填制领料单,需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保管员见单发放。未经批准保管员不得随意发放,否则,责任自负。

7、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保管使用实行责任制。教室的门窗、玻璃、五金件、照明灯具、黑板、桌凳、监控器、微机、音箱、窗帘等由使用班级管理。宿舍的门窗、玻璃、支撑、拉手、照明灯具、床、橱等,由住宿班级管理。各处室所配备的办公用品及设施由各处室管理。

8、学校定期对物品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实行量化积分,根据保管情况发放奖金。

9、实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无意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处罚。

10、教职工个人使用的公物,在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清交手续,由管理人员写出清单。办理完毕,会计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户口等手续。门卫负责看好大门,防止学校财物流失。

物资管理制度

1.管理范围为所有登记在册的物资(低值易耗品单列)。

2.交接班时应对工具物资详细交接,因交接不明出现物资丢损由上下两班平均负责,若整个岗位平均负责。

3.交接或归还物资时,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否则当班者可以拒收.

4.工具物资交接班时,若因查验不周而收接损坏或脏乱的工具由接班者负责.

5.工具的使用严格按正常使用方法和用途使用,严禁野蛮使用或乱使用及私自外借.

6.由于其质量部题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的工具损坏,由使用者向车间书面说明原因,并负30%的责任.

7.因违章使用或野蛮操作而造成的损坏工具,由使用者负完全责任,限期10天照价赔偿,违期双倍罚款.

8.由个人外借入或外借出的工具,由借者负责偿还可索取.

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対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大件、大亲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治理腐败,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政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物资采购暂行办法。

物品为每件金额达(10)万元及其以上;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在界定标准以上的,采取议标方式或以采购小组方式采购。在界定标准以下的,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也应以采购小组方式采购。

1、保证质量,价廉物美。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3、择优选点,统一批量购买。

4、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教学类:课桌椅、黑板、玻璃等;

基建维修类:包括基建或维修项目中供应的各种批量材料、大型设备;

学生用品类:包括学生宿舍用床和公寓化生活用品,校服的集中采购等;

医药类:包括医疗器械、药品等;

伙食服务类:包括米、面、食油、猪肉、家禽、燃料、炊具等;

其他类:包括音像设备、图书文献资料、绿化苗木以及其他批量物资。

根据采购任务,学校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总务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审定采购内容;。

3、确定采购方式和程序;。

4、领导采购工作,确定采购人员,并组织采购;。

5、对采购中和采购后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申请采购任务的单位采用填空《物资采购申请表》报学校领导批准。

2、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表确定采购人员。

3、采购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学校购置物品的情况,了解有关厂家供货的情况,了解该物资的品牌厂家及当前价格。

4、如要议标的,由议标工作组制定议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安排购物日程,准备有关资料。

5、向有关厂家或单位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或单位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扬许可证。所有文字材料要指定专人先行审核,报价书或标书由供货单位盖章并封存,形成暗标,存入保险柜,议标会前任何人不得拆封。

6、如确有必要,在议标工作前应排人员到有关厂家或单位考察。

7、举行议标会议,对各厂家或单位的样品编号后按购物标准进行语汇议,当场拆封暗标,综合质量、价格,确定一家或几家为中标单位。

8、申请采购部门和中标的供货单位签订购物协议,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购物协议由财务处审核后,方可付款。

9、大件、大亲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采购领导小组参加,重要物品和精密仪器还需请专业质检人员参加。发现问题,采购领导小组应追究责任。

10、采购完成后,须将全套议标材料分类立成卷宗,归入公司综合档案室。

1、采购大宗物品必须集中进行,不得化整为零处理。

2、在大件、大宗物品采购的过程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回扣,不得接受供方的宴请。如实在无法谢绝,应按规定及时登记上报,否则将追究纪律责任。

3、议标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货方泄露公司内部有关采购的秘密。

4、采购物品的验收,要以样品为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实物与样品不符或出现数量不足等问题应按协议精神追究供货方责任并及时上报,经办人不验收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必须追究纪律责任交给予经济处罚。

5、一些需要长期购买的批量物资,应对供应物资实施跟踪监控,并对供货单位实行淘汰制,定期评议并重新议标,不搞一次议标定终生。

6、学校购置大件、大宗物品未按本办法执行,学校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或预付货款。

7、为了保证校级领导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务,在物资采购时,校级领导特定关系应回避。

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物资仓储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储物资的安全管理包括物资作业的全过程。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物资储存安全状况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

3.2库房:是公司原辅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部门,负责对到公司的原辅材料和入库成品数量进行清点,对储存物资的安全负责,对发放的数量进行清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帐物相符。

公司物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

5.1总要求。

5.1.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1.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具备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能处理本岗位一般安全隐患的能力。

5.1.3仓库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掌握仓储安全知识,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报警,会处置初期火灾。

5.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5.2.1库区严禁吸烟,所有进入库内的人员禁带火源、火种,并设立明显禁烟禁火标志,仓库管理员负责所管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5.2.2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库区内违章使用电源;在库区内从事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须报生产部批准,并取得动火证,仓库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动火前后的安全管理。

5.2.3仓库管理员要坚守岗位,离库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库房的电器设备与可燃物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不准乱拉临时电源。

5.2.4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栓、灭火器,仓库管理员要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失效的要立即报告公司生产部维修或更换,确保灭火装置和器材的有效性。

5.2.5进入库区的机动车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各类机动车辆在库区内加、放油料;夜间禁止车辆停在库区内。

5.2.6仓库的消防报警系统要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5.2.7保证消防道路通畅,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堆放杂物。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5.2.8仓库主管要定期(每周)组织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5.2.9加强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具、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有效。

5.2.10仓库主管每年要组织对仓库的危险源辨识,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实施。

5.2.10.1对火灾事故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库区内要针对储存的物资种类制定相应的现场预案。

5.2.10.2定期组织对现场预案的培训,仓库组全体人员要熟练掌握现场应急措施。

5.2.10.3仓库组要定期组织对现场预案的演练、评审、修订完善。

5.2.10.4仓库管理员在当天下班前,要对分管的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关好、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后,做好交接班工作。

5.2.11当仓库内出现火险或者发生火灾时,仓库管理员要及时报告,仓库主管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初期火灾的扑救。

5.2.12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5.3仓库防洪管理。

5.3.1仓库主管负责组织对本仓库区域各仓库的防洪物资、工具储备,防洪措施的落实、检查、考核。

5.3.2在汛期来临前,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仓库主管要组织对仓库排洪管道的检查,发现堵塞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疏通;发现损坏的要申请进行维修,确保排洪管道畅通。

5.1根据仓库的面积和储存物资的情况向生产部提出申请需要的防洪物资、工器具。包括:沙袋、雨衣、雨鞋、铁丝、钢管等。生产部按照规定组织采购,采购的物资要确保质量满足要求。

5.2仓库应组织库管员参加公司举办的防洪知识、防洪技能等进行培训,使仓库各级人员会防洪、会抗洪、会抢救物资和人员。

5.3.3进入汛期后,仓库组要做好防洪安排,当出现汛情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组织抗洪抢险。

5.4叉车作业安全管理。

详见《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5.5安全检查。

5.5.1安全检查坚持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与专业安全检查相结合。

5.5.2生产部和仓库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5.3日常安全检查由仓库自查和生产部经常性安全巡查的形式进行。

5.5.4对安全检查中查的问题和隐患,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生产部进行验证,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有效。

物资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1、订立采购计划,严格规范采购审批制度。

仓库认为某种货物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需要补充时,应在月末25日作出下一个月的需用物资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递交采购员。各科室增填库房未有的设备及物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示,方可递交采购员。采购员应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进行采购。一定要建立在有计划的基础上,对于防止盲目采购,节约使用资金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购员必须专职人员,不可一人多兼,保管都不可兼采购员职务。

2、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人员购买的各种物资,都应及时送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票,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填制,并由库管员、采购人员的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管登记台帐,一联材料采购,一联财务作帐并登明细帐。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员与保管员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

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要求库管员认真填用随开,早晚开关,要有人负责。电暖器的使用,根据自治区出台《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冬季采暖室内温度达到18度有关规定,各科室、走廊、办公室温度凡达到18度的,一律不在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有总务科监督检查,违者罚款。

为了建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成本核算,现将此文件下放各科室,请按规定执行。

物资管理制度

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物资管理制度

3、责任者:仓储科、安全部、储罐使用单位。

4、程序: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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