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汇总16篇)

时间:2023-12-12 01:42:22 作者:琉璃

职工要注重个人形象和礼仪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职工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工作优势和不足,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职工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及休息的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美化、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

1、起床时间:上午6:30;下午13:30。

2、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上午6:30中午:12:00下午:16:30关门时间:上午8:00中午:14:00晚上:22:303、晚自习时间:19:00—21:30。

4、休息时间:中午12:40—13:30;

5、熄灯时间:晚上22:30。

4、每周的星期五、六下午17:00可离校回家,星期日晚上19:00前回宿舍区到宿舍管理员处报到。

二、宿舍纪律。

1、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学校安排好的床位,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宿舍管理员指出的问题,学生要虚心接受改正,不得顶撞,不得欺骗,更不允许谩骂或者打击报复宿舍管理员。

课时间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包括学生及家长),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的证明,交给宿舍管理员登记。

3、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就寝。因有事不能按时到位就寝,必须要提前持班主任或分管宿舍领导的批条,向值班管理员报告。因急事来不及请假时,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区向值班管理员作个说明。

4、宿舍和楼道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不搞不利于健康的活动,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非家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在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带人进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内住宿。

6、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寝室。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他人的东西,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学之间借钱、借物时,必须要打借条,而且还要有第三个同学在场作证。

7、下晚自习后,到学校指定的教室去再自习,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下请假需经下班老师批准并电话报告班主任。

三、内务卫生。

1、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丢纸屑瓜皮果壳,更不准向窗外扔废物、倒水或其它杂物。

2、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寝室卫生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要。

大清扫。始终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墙体保持整洁。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拉、乱摆乱放。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衣服鞋袜和床上用品,勤洗头洗澡和勤剪发。起床以后一定要叠被子、整理床铺和生活用品。

4、不准将便纸、卫生巾及各种杂物丢入便池内。

5、不准将饭菜带入寝室。

四、公共物品的管理。

1、公共物品是提供给宿舍学生共同使用的物品,不得占为已有个人使用或者带回家里,不得擅自移动室内公共设施。

2、爱护公共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如门窗、玻璃、床铺、桌椅板凳、卫生清洁用品和消防设备等。即使无意损坏了公共物品,也要及时向管理员或老师报告。不得在墙壁上随便张贴、刻画、在墙上踏脚印或者对墙踢球。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体育运动。

3、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生活用水后,要随手关闭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最后一个学生要关闭好电灯和关好门窗。

五、安全防范。

1、不准私接电源;

2、不准自带家用电器到宿舍内使用。

3、不准在宿舍内用明火,如点蜡烛、油灯、酒精灯,在宿舍内燃烧纸张或废弃物品,在宿舍内玩火柴、打火机或者点蚊香。

4、不准带易燃、易爆、剧毒药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到宿舍区。

5、不准动用消防设施。

6、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宿舍内使用保管。如果确实需要带来学校宿舍,一定要委托管理员或者老师帮忙保管。

六、文明礼貌。

1、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2、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

3、不得将不健康的小说、杂志、报刊等物品带入宿舍区。

4、不准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或者赌博。

5、尊敬老师和宿舍管理员,协助老师或管理员作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七、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4、在宿舍内追逐打闹,休息时间讲话或做其他事情影响他人休。

息的;

6、个人卫生差(不勤洗澡,脏衣服、鞋子堆放在一起不洗,床上用品脏);

7、不积极参加内务卫生值日,起床后不整理内务,个人用品摆放混乱的;

8、在宿舍区内的墙上乱贴乱画,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的;

9、不注意文明礼貌,说话出口成脏的。

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我们采取第一次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点名批评,违反规定达三次以上的,将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在校住宿的资格。

(二)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不请假外出,夜不归营,私自外出到网吧上网或干一些违法活动的事件;

3、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或者传播反动、黄色信息的;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同学,我们将严肃处理,不仅要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还将取消其宿舍的资格。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校的教职工宿舍是学校的公有财产,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安排入住使用。

第二条住房标准:教职工带家属且长期住宿为一间,夫妻均为本校教职工且有子女随同住宿的可考虑两间或一间半。其他单身教职工原则上二人一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经学校分管领导会同总务处的负责同志研究后,酌情安排(以上对象为居住地离学校在5公里左右的教职工)。

第三条家俱配备标准:原则上每人配备木床(单人)一张,桌一张,凳一张。如需增配其他物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四条收费标准。

1.房租费:每月1元/m2,同一房间多人居住的,按住房人数均摊。超出规定的2元/m2。

2.水电费:按表计量收费。严禁私拉私接电线和自来水管道,违者处100—5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宿舍人员变动或迁出时,总务处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统一安排调整,对不服从调整,抢占房间,私让房间,私留校外人员住宿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不准私自改动和安装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卫生间维修由学校负责,但如属主观原因或人为破坏,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七条宿舍内,严禁饲养犬、家畜、家禽和其他宠物。

第八条学校为教职工宿舍配备的各种家具,是学校的公有财产,不得个人挪做它用,总务处负责登记管理,使用人签字办理有关手续。室内公共设施,如桌椅、门窗、灯具、玻璃等,由室内人员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或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或室内人员共同负责赔偿。住宿人员迁出时,必须到总务处办理清退房间、物品交接手续,并经总务处现场检查验收,方能迁出。

第九条室内卫生和该宿舍门前走廊卫生由居住人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要严以律已,自觉执行规定,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做文明寝室。

第十一条有关费用由会计室于学期末统一扣除并公示。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宿舍限载500w,超过500w配电箱过载保护自动跳闸。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七、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内不得私拉或改接电源线路,不得私自增加电灯,由项目部设置的插座板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使用火油炉、蜡烛等明火,不得在室内或走廊上烧纸物。

2、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窗户和锁上门,如发现宿舍物品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和相关负责人。

3、职工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赌博。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男女混宿。

4、住宿人员必须在23:00以前回宿舍。

5、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好后要关紧,最后离开宿舍者要关灯。

6、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宿舍安全管理,要经常巡视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内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

8、加强消防管理,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员工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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