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盟的委托书(实用15篇)

时间:2023-11-17 00:28:10 作者:笔砚 食品加盟的委托书(实用15篇)

加盟可以获得总部的市场调研和营销支持,让创业者更加有信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小本创业加盟项目,适合资金有限的人群。

食品加盟合同书

1、本。

合同。

有以下双方签订:

连锁总部: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明确地址: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的地址: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_________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_________商标,_________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3.2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_________元以内,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

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

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3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食品加盟合同书

第二条: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交纳甲方商标授权权利押金(即:加盟费)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的授权执行事项:

第四条:甲方应遵循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允许,则不得再授权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需得到乙方同意。

3.甲方应制造研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场价内。

第五条:乙方应遵循的约束事项如下:

1.应尊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______以上的费用,与甲方。

第六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此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单验货。

3.本合约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由____方承担,乙方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由乙方出,本合约签订__日后,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且要在_____万元以上,在合约期内,如乙方收到货物__日内有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除乙方或第三方认为造成的残、次商品外)。

第七条:保证返还与返利:

第九条:乙方经甲方授权合约生效起,得以_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公开营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日期:年月日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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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委托书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3、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

5、本合同有效期为月日;。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签订日期: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第二条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单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

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建立完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6、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1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2、其他。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2、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有效期为月日;。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食品加盟合同

甲方(特许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加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和信用的原则,就使用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1、“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2、“______公司店铺”:是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3、“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4、“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人。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店铺中使用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本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不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加盟店铺。

3、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应当同意。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人民币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一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发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二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四条权利、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5、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6、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五条保密协议。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

1、本协议书有效期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八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第二十九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一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二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乙方店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乙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为签字,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食品委托书

委托方: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年,检验费为元/(半)年,委托方按一年或半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公章)受委托方:(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受委托方负责人:

日期:

食品检测委托书

__检测站:

兹委托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食品检测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食品销售委托书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食用油。

种类:食品类。

规格:5l。

单位:桶。

数量:50。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订购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在签定销售合同时,一定仔细的阅读相关的条款,对一些有歧义的、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非常的麻烦。

2、仔细的核对产品的品牌和型号,与样品展示的是否一致。

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这是在出现问题后,商品能获得售后服务的凭证。这点一定要注意,现在很多的管理不规范的商家的销售合同上都没有加盖公章,这要是真出现了产品的质量问题解决起来也很麻烦。

4、对特定条款的加以注明。

现在瓷砖,有的很多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再加工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富余出来。

瓷砖在使用时,实际测量的面积经常会使用的数量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经常会出现多或者少的.情况,要是铺帖时,数量少了,有时是非常麻烦的,自己去市场补砖,不仅浪费自己的时间,还有可能影响工期,更要命的是补货时,没有相同的色号那就麻烦了,所以我建议在订购时最好加出一些富余出来,但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瓷砖的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以免出现退不了和没有相同色号的问题。

7、落实产品的等级。

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冲好。经常有朋友向我咨询,我要得是优等品,结果送货时给送的一级品,找到商家时,竟然说型号也没有错误,不予更换,再出现这样的问题确实是很麻烦。

8、关于定金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我个人建议最好是适当的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后,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有条件要求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加盟店授权委托书范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书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其原则,就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并授权乙方为特定辖区的连锁加盟合作商。

第一条委托书项目及原则。

1、乙方申请连锁加盟甲方并作为甲方营销经营网点合作商。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发挥资源渠道优势及共创双赢,强强联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原则共同发展。

第二条连锁加盟费。

乙方为了获得连锁加盟身份和加入营销经营权利,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连锁加盟保证金,单店连锁加盟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0xx元连锁加盟费/年,以后乙方每增加一家连锁加盟店,连锁加盟费每增加一店增加连锁加盟费1000元/年,此费用在在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条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必须是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的商业经营主体。有开展连锁加盟营销资金能力。

2、乙方的一切活动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3、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操作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有随时取消连锁加盟授权并追究责任的权力。

乙方不能按时按约交纳连锁加盟费或蓄意破坏形象;。

乙方营业过程中出现欺诈、质量瑕疵,以假充真状况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受损,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名誉损失费等的法律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推广建议,保护有序市场。为严格规范统一,乙方连锁加盟后,各连锁加盟店铺对外宣传推广应统一名称冠以“××连锁加盟店”。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后,乙方享有以下优惠权利。

汝南县特定辖区,甲方不可再次授权第三方为其连锁加盟商。

根据连锁加盟合作方书面申请享有市场信息和销售业务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享受甲方同意市场推介,宣传信息。经营铺面统一模式饰及业务推荐与指导、技术咨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保证应正当使用甲方的企业形象、品牌、服务、独立开展业务。乙方的经营方针可自行制定,但须不与甲方所指定的总体方针相抵触。乙方在开展相关宣传过程中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欺诈或非法手段来进行,与此相关的有关责任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负责。

2、乙方作为甲方的连锁加盟机构在河南省市(区县)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使用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式,自行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过程中出现伤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与甲方来往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5、乙方有权正常退出连锁加盟体系,乙方在退盟时可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连锁加盟费方予退还。

6、乙方在委托书期满不准备续约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本委托书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委托书,委托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委托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擅自终止委托书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违约金为全额连锁加盟保证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及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委托书或与本委托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发生诉讼纠纷应在委托书签订地法院解决。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委托书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两份委托书(包括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

正规食品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区)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

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加盟店的选址、经营面积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4、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六条:人员支持问题:

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3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第七条:合约的解除: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1、乙方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

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5、乙方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加盟店的。

正常工作及经营。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加盟店终止。

第八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终止及续约:

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其代理商资格。

3、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

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适用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每年缴纳——元的品牌使用及管理费。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加盟金、加盟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才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 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编号:。

加盟店授权委托书范文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那你知道20xx加盟店授权。

委托书。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书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其原则,就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并授权乙方为特定辖区的xxxxxx连锁加盟合作商。

第一条委托书项目及原则。

1、乙方申请连锁加盟甲方并作为甲方xxxxxx营销经营网点合作商。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发挥资源渠道优势及共创双赢,强强联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原则共同发展。

第二条连锁加盟费。

乙方为了获得连锁加盟身份和加入xxxxxx营销经营权利,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连锁加盟保证金,单店连锁加盟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0xx元连锁加盟费/年,以后乙方每增加一家连锁加盟店,连锁加盟费每增加一店增加连锁加盟费1000元/年,此费用在在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条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必须是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的商业经营主体。有开展连锁加盟营销xxxxxx的资金能力。

2、乙方的一切活动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3、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操作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有随时取消连锁加盟授权并追究责任的权力。

乙方不能按时按约交纳连锁加盟费或蓄意破坏xxxxxx形象;。

乙方营业过程中出现欺诈、质量瑕疵,以假充真状况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受损,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名誉损失费等的法律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推广建议,保护有序市场。为严格规范统一,乙方连锁加盟后,各连锁加盟店铺对外宣传推广应统一名称冠以“××连锁加盟店”。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后,乙方享有以下优惠权利。

汝南县特定辖区,甲方不可再次授权第三方为其连锁加盟商。

根据连锁加盟合作方书面申请享有市场信息和销售业务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享受甲方同意市场推介,宣传信息。经营铺面统一模式饰及业务推荐与指导、技术咨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保证应正当使用甲方的企业形象、品牌、服务、独立开展业务。乙方的经营方针可自行制定,但须不与甲方所指定的总体方针相抵触。乙方在开展相关宣传过程中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欺诈或非法手段来进行,与此相关的有关责任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负责。

2、乙方作为甲方的连锁加盟机构在河南省市(区县)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使用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式,自行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过程中出现伤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与甲方来往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5、乙方有权正常退出连锁加盟体系,乙方在退盟时可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连锁加盟费方予退还。

6、乙方在委托书期满不准备续约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本委托书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委托书,委托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委托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擅自终止委托书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违约金为全额连锁加盟保证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及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委托书或与本委托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发生诉讼纠纷应在委托书签订地法院解决。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委托书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两份委托书(包括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一、委托书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受许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委托书期限:

1、本委托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

2、如需续签委托书,乙方在委托书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专柜的各类道具、包物、各类报表。

四、连锁加盟条件与要求;。

1、连锁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连锁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乙方在委托书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2)统一营销员培训,xx,调配;。

(3)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连锁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委托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连锁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连锁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乙方应在委托书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委托书。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

促销方案。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

规章制度。

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十一、委托书终止违约:

1、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委托书时可终止委托书。

2、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连锁加盟费及委托书保证金全额退回。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委托书:(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乙方违反委托书约定的条款。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连锁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利用甲方的品牌生产,分销货品的。

(5)乙方严重破坏了甲方的商业信誉及形象的。

(6)乙方从事超出甲方特许委托书限定范围的。

(7)乙方超越甲方的准许范围私自进行批发业务的。

(8)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地方法规的。

4、如甲方因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者索赔时,乙方应承但相应责任,此项延伸至委托书终止后六个月。

十二、委托书违约处理:如有违约,双方按委托书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我方所在地的国家相关部门仲裁。

十三、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委托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签约人:签约人: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委托书:

甲方为连锁店运营方,负责在xx市(含各区市)范围内连锁店的连锁加盟事宜,具有与乙方签订连锁加盟委托书的完全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连锁加盟店,连锁加盟店家数为1家,连锁加盟方式为委托管理方式。连锁加盟时间为5年。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利用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为乙方选址、店面修及全面负责经营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向乙方收取委托书约定连锁加盟费和超额利润分成的权利;。

3、甲方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的义务;。

4、甲方有遵守《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合理分配利润,并保障按承诺向乙方支付应得利润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按照《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委托甲方经营,获取相应利润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足额支付建店资金的义务;。

4、乙方有向甲方支付连锁加盟费及风险押金的义务;。

5、乙方非为本连锁店的利益,不得干涉甲方独立经营的义务。

三、连锁加盟费用及合作收益分成。

1、双方签订委托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连锁加盟费人民币1万元及风险押金人民币5000元。在经营期间,该连锁加盟费,由甲方每年返还乙方人民币20xx元,直至退完为止。

2、该店由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甲方保证在店投入经营第一年,乙方获得收益不低于所投入资金10%的利润;第二年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15%,第三年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15%,从第四年起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20%。上述经营年度多余利润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如遇经营亏损,仍由甲方按约定比例,补足乙方收益。

3、在连锁加盟店正常经营期内,如乙方因故需提前收回资金,则需采取赎回方式,将连锁加盟店转让给甲方,则甲方不再承担保障乙方获取约定上述收益,所投入连锁加盟费及风险押金不再退还。

四、风险承担、保密义务。

1、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经营期间,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对于因合作关系而知悉对方的商业信息、内部数据、财产数据、个人数据或其他商业机密,应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知悉。

五、续签。

本委托书有效期5年,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委托书期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委托书自动续延。

如合作期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委托书,则乙方不得再使用商标、标识、门头及收银管理系统。因此所产生的门头变更、修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委托书,则相应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附则。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委托书,补充委托书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发生不可协商之事,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根据_________,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讲_________年。

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特许加盟合同·商场超市加盟合同·加油站加盟合同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超市公司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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