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21篇)

时间:2023-11-30 17:01:03 作者:HT书生

在工作中,一个明确的工作方案能够提供清晰的指导,帮助我们分步骤地完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请大家注意,这些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县残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决定,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安全稳定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

(一)坚持以农民利益为中心。以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农民参与、成效农民评价、成果农民共享。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滚动摸排和及时发现、移交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行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规范农业生产和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完善行政村规模调整过渡时期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款项支付办法改革等工作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主动排查、发现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阻碍农业行政执法、破坏乡村振兴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做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查处工作。

(一)部署启动和组织开展集中排查(1月-4月)。

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对土地确权及农村权益分配中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垄断农村土地等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扰乱农村行业发展秩序、欺行霸市和农业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生产经营等农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进行持续滚动摸排,各科室站对排摸情况(附件1)于4月18日前汇总上报局办公室,于4月底前上报县扫黑办。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行动(3月-6月)。

坚持发动、宣传、普法同频共振,今年3-6月,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在醒目位置挂横幅、贴标语,每天利用农民信箱发送宣传短信3万余条,并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测试,典型案例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及广大农民朋友的知晓率。

(三)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月-9月)。

对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摸排出来的农业领域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实行集中整治,全面梳理典型案件,分析黑恶势力特点,查找问题的症结,举一反三完善打防管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基层治理创新行动(1月-12月)。

结合全县基层治理创新行动的开展,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推进新村“三资”融合,促进新村融合发展。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新村账户开设与账务处理、制定三资融合验收标准和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验收、化解三资融合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加强新村三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集体经济发展。并创新开展农村集体款项支付办法改革,实现农村财务无现金支付。全面取消村集体备用金制度,村集体的所有款项支付都由乡镇街道代理中心以转账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站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齐行动的良好氛围。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扫黑除恶办、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工作举措。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对本条线、本领域内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严格落实线索排摸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及线索核查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签字背书制度,确保线索排摸全方位,线索核查不遗漏。

(三)严明作风纪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党性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对上级及全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严格执行,做到令行禁止,严禁有案不立、跑风漏气、违法办案。全体参战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在侦办情况复杂、阻力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时,要及时。

报告。

灵活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侦办工作顺利进行。发现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采取措施立即彻查。严禁擅自接受采访对个案的宣传报道要事先。

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某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街道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勾清为组长、财务科长马格舭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

一、12月15日工作会议以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扩大会,传达《某县党政机关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办事处主任勾_客志的重要讲话,指出办事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某委办发[20xx]23号文件的要求,用心开展推进“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现有问题。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民深恶痛绝的腐败。

街道党工委书记马格舭随后做了动员报告,号召全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遏制和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收支活动,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重要措施。

二、按照《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透过深入开展自查、检举活动,街道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在收入、支出上做到了全部纳入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没有设立单独帐户,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资料”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透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街道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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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分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不仅要严令取消,而且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制定切实措施,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二是要不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整治“小金库”提高到反腐斗争的高度,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把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狠抓法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工作,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制度上保障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问题的原因,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系统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中国******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基层基础建设标准不高、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切入点、关键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保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内容。

对标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学习不扎实、不深入。重点整治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来x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面、不系统。

(二)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落实打折扣,被动应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不会抓,精力投入少,当“挂名书记”的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未按期召开或召开次数不够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支委会、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障,批评和自我相互批评不深不实、不痛不痒,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制度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四)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学习教育习惯于学文件、听报告,方式方法传统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对党员党章党纪党规以及政治理论等日常教育不重视,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纪律讲堂”“道德讲堂”“周五学习日”等平台载体的学习推动不力,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不扎实,致使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担当、表率作用弱化的问题;党员自主学习不主动、不自觉,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

(五)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重点整治对“抓党建促发展”的思想认识不高、理念思路不清、办法措施不多的问题;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未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的问题;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脱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没有形成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良性互动的问题等。

(六)保障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务干部的工作条件、业务培训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力的问题;党务干部身兼数职、专职不专责等问题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自查及整治自xxx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查摆阶段(xxxx年8月底前完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进度时限、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帐。

(二)整改落实阶段(xxxx年10月底前完成)。要按照“整改一批销号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专门说明原因,明确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全面深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建章立制阶段(xxxx年11月底前完成)。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细化完善常态化措施,完善制度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12月底前完成)。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三)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挖掘,率先推出一批在整治工作中立得住、走在前的先进个人,为其他党员跟进、对标规范树立样板。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培养文明合格驾驶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驾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排查和治理我市驾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是否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二)教练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

是否按规定对相关教练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

是否及时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是否建立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

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等问题。

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无人维护管理的现象;

对于租赁的教练场地,查看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培训活动情况。教练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和规范使用驾培计时管理系统;

是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是否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是否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是否主动告知、提示学员培训进程、有效培训学时、科目考试前应当完成和达到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等,让学员充分掌握其培训和预约考试动态。

市区驾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与,主要核查驾校按纲施训、教练场地、教练车、岗位及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督促各驾培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梳理热线受理的驾校方面投诉和举报问题,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黑驾校、黑教练车、黑培训点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视情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驾校驾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退费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驾校违规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各区市参照市区模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一)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9月下旬)。

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驾校要做好本单位宣贯工作,层层传达落实,并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针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不足的项目条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由局相关科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动,对市区驾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驾培市场环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以后)。

通过专项整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驾培市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根据举报投诉,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限期整改;

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部门集中检查,务求实效。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事故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退出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加强协同,建立完善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驾培机构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驾驶训练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保证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优胜中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2、与班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班级,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如下工作制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值周工作规程;

门卫保安工作细则;;

师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震逃生演练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作有序。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校舍、治安和消防等重要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迅速落实必要的技防、物防和人防措施,切实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

教学。

秩序。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治安、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加强防护,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校园发生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

2、切实加强学校值班护生。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日常治安巡控,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

3、联系公安部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努力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水平,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平平安安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让广大师生放心,让人民满意。

4、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橱窗、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模拟演习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每学期给家长写一封公开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四)抓重点,重实效,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制订防火安全预案,防止火灾的发生。每层楼道安装消防箱,定期、定人对校内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文明素质。自驾车辆的教师(含摩托车)进出校门必须谨慎驾驶,错开上学、放学高峰期,安全第一。值班老师、门卫要认真组织学生安全进出校门。

3、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校园周边环境调查,对学校附近的池塘、水坑等要竖立“禁止游泳”或“危险”等牌子。教育学生不到海边、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有家长带领。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4、加强卫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5、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聘任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落实门卫制度,防止校园暴力事件严防学生打架斗殴、参与邪教组织,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制教育讲座、校园广播,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

6、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在升旗仪式、集会学生放学上下楼梯时,每个楼层的值班护生教师,必须迅速到岗,密切关注学生上下楼梯的动态,及时提醒学生文明行走,坚决杜绝踩踏事故的发生。

7、加大门卫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力度。实行门卫24小时在岗制,校园巡查制。门卫必须高度负责,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全校上课期间必须关闭学校大门,锁住侧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厉制止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认真核实外来人员身份,未经接访人同意,严禁进入校内。如确实需要进入学校的,先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再通知接访人到校门接待来访人员,事情办理完毕,接访人再将来访人送至校门。交接班实行签到制,并按时、如实填写值班记录。门卫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熟练使用自卫设备8、上好心理健康课。要求各班一个月至少要上一节心理健康课,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特别是女生青春期有关知识的宣讲活动,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防止“性侵”事件和师生自杀自伤事故的发生。

9、利用体育课时间组织学生轮流观看防溺水防交通的视频,加强学生的防水防交通意识。并在第6周学校专门安排高中低各学段学生在各栋多媒体教室进行观看。

10、各栋政教人员每月对各自所在教学楼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发现隐情作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尽快排除隐患。

11、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负责做好课室日记登记,发现学生未到校的要及时通知家长,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12、周末或节假日前的最后一节课的最后十分钟为班科任教师对学生讲授交通及周末或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知识。真正做到教育学生做到“四不”。

13、有计划地上好以各种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课。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分管校长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3、党工委负责教师出勤记录等师德师风建设。

4、德育处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德育工作指导落实,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团队干部管理工作,学生出勤记录核查;

负责节假日期间领导值班、师生护校的安排、督查和考核。

5、各班班主任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定为每年五月份为安全教育月。

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领导要追究管理责任,教师要追究工作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予以停职或解聘处理。

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

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落实全局工作;

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定期巡查校园重点安全区域场所,及时向校长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门   卫:门卫是学校的第一道防线,对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各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班主任:每天离校时,对所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每周进行彻底排查,详实记录。有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领导。在平时课堂教学及组织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中,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认真做好学校晨检工作以及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室内课的老师须负责课堂上的纪律和正常学习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扰乱课堂,禁止任何人随便进入课堂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室内、外课的老师有责任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同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上的基本情况,与班主任共同解决班上出现的问题。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生命”,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责任,谁不抓安全,谁就不安全”的意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无事故”目标的实现。

阳明镇新社学校2019年3月和平县优胜中学2019年春季。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温乃宁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温乃宁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xx市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超限检测站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形象,特制定规范xx超限检测站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规范超限检测站管理专项整顿,突出重点,通过强化监督,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切实解决治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治超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站成立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站长xx担任,成员有xx、xx、xx、xx,负责专项整顿工作日常事务,对整顿工作各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工作重点。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xx市超限超载检测站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力求找出症结,明确整改方向,研究整改措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摆:

1、行政执法。

各队是否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是否文明执法;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是否严格对超限超载违法车辆进行卸载;是否正确使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行为。

2、建章立制。

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类文件、资料和案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归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治超执法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检查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完善宣传制度。

3、设施建设。

场站设施建设是否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站内检测设备是否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

4、信息管理。

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是否制定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是否严格按照省治超办和市治超办对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相关信息联动机制是否完善。

四、工作步骤。

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从4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到4月15日)。4月15日,站里组织召开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做到“三个明白”,即明白为什么要专项整顿,明白重点要整顿查摆什么问题,明白怎样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使大家的思想切实统一到规范管理专项整顿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查找问题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4月20日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站里按两个队分为两个小组,分别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按照专项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整顿内容及工作步骤的要求,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汇总,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挖根源、找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站领导不定期地对各队的执法情况进行暗查,真正把治超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整改到位。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到6月15日)。6月13日前制定出整改建制工作方案,并报送至市局专项整顿工作办公室。依照整改建制工作方案要求,深入研究整改方向,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能立即改正的则马上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则要将情况反馈给相关对象,并提出整改措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形成整改建制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13日之前报送至市局专项整顿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整改责任人应督促各检测队和执法人员抓好查摆措施的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将专项整顿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2、健全督查机制。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查摆督查工作机构,加大督查力度,抓好查摆事项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坚持实事求实。本着有利于工作的态度,要有敢于揭“短”、揭“丑”的勇气,以此次规范管理专项整顿活动为契机,做到自我完善。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从而推动我站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如有销售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行为。

(二)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不合格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综合惩戒,加大对油品质量的抽查和检查,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

(三)打击计量器具相关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对加油站等相关企业进行计量器具的重点排查。

(四)打击成品油相关企业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严厉治理违反安全规定,擅自使用违规特种设备和设施不健全企业。加强对石油公司和加油站等成品油企业在压力容器使用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案件检查和处理。对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和处理,并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依法处罚。

(一)配合牵头部门工作。各相关科室依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市政府、各牵头单位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成品油质量问题,对违规成品油进行查封、扣押。

(二)加强销售企业监管。严查成品油质量,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加强执法能力,明确检查范围,做到快速、准确。

(三)实行社会监督共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成品油市场治理,引导企业互相监督,并且畅通举报渠道,开展“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1月16日-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形成线索追查常态化的严管新形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31日,迎接市政府、本系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总结成果、完善机制。

(一)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手段广泛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守群治的氛围。积极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舆论导向。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做好“回头看”,解决问题、查缺补漏,落实解决检查中遇见的各项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汇报,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肃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跑风漏气、对抗检查、干扰说情现象,严禁执法违法行为,严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部:

根据南川市综治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20xx年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镇建立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广、工商、乡建、团委、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杨国勇同志任组长,中心校校长韦明礼、驻乡民警刘汲函、司法综治干部陈红利、文广站站长张学铭、乡建员韦纯启、团委书记杨文军、党政办文书韦小华、工商所干部丁爱民、卫生院院长马达休等同志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陈红利、江太科负责日常办公。

专项整治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饮食及生活用品摊点,违章建筑等;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四是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通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全镇中小学和幼儿院及周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有效扭转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管理无序、安全隐患多的被动局面;切实建立起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秩序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整治工作,加大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清理整顿校园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拒绝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内的传播;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人员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收缴各种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物品零售出租摊点。卫生院要加强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摊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户(摊点)。乡建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整体规划,依法拆除校园周围的各类违章建筑。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深化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团队组织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实施方案

巴州金实工贸有限公司机电科。

巴州金实煤矿。

为切实提高机电运输管理水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矿机电科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持续有效的开展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项检查工作。为了保证专项检查有效性、针对性和持续性,特制定本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根据规定,每旬对机电、运输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安全排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领导机构。

成员:刘明刚王德林王子文席成发。

三、检查范围。

每旬对机电、运输系统基础资料管理、井上下供电线路、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输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采掘设备、各设备保护整定、岗位人员待岗情况、岗位职责熟悉情况、机电材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基础资料管理。

(1)煤矿设立专门机电运输系统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2)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3)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记录,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

(4)矿井要有及时填绘的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井下运输系统图,通讯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资料。

(5)矿井主风机、主水泵、主绞车、空压机、瓦斯抽放泵等主要机电大型设施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6)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

2、供电管理。

(1)矿井供电系统应安全、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2)矿井通风、提升、主排水、压风、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

3、管网管理。

(1)煤矿是否按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排水系统,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铺设压风和供水管路。压风管路和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2)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应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4)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5)供水施救系统应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6)排水系统应确保满足矿井排水要求。

4、硐室和电缆管理。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安全出口。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硐室装设的栅栏门或防火铁门必须向外开,硐室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进行瓦斯检测。

(2)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3)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4)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5)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5、照明、通信和信号管理。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等地点必须安设照明。

(2)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行人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3)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4)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5)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6、运输设备及保护管理。

7、主通风机。

各项保护装置试验灵敏可靠,运行良好,检查维护及记录齐全,机房设施齐全,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岗位技能情况。

8、其它机电运输方面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总结。

对每旬的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以‘五定’形式定时、定人进行及时整改,每月月底对当月的专项检查及时总结,确保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

金实煤矿机电科。

2018年4月20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x道范围内乱采、乱挖、乱排等非法现象较为突出,对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安全、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和破坏。为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强制和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防洪和涉水工程设施安全,维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x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x河主干流及其支流和城镇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保护范围。

全x道专项整治活动自x年12月1日开始,至x年12月30日为止,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排动员阶段(x年12月1日至5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抽调人员,部署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对非法采砂、倾倒建筑废渣和违法用地乱搭乱建以及违法排放污水等临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12月6日至20日)。对摸排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处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实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砂石场点,严格禁采区、禁采期制度和采砂规划控制,依法按程序审批和管理;大力整顿规范河道秩序,从严查处乱占、乱采、乱挖、乱倒、乱建和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章建筑、涉水项目,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依法清除碍洪物,确保行洪畅通度汛安全;严格落实水电站生态基流排放、尾矿矿渣治理、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排放、生活建筑垃圾乱倒的监管责任;加强渔政执法,加大对拦网、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x年12月21日至31日)。对河道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各类涉河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四、强化领导和明确职责。

河道专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关系全x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安监、交通、文广旅游、公路段、电力、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各镇为成员的x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x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综合协调工作。各镇和x部门要按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抽调精干人员建立联合执法队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南水北调办)负责建立南水北调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水源保护和x河水质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倒、乱建的违法行为,负责涉水项目审批和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建立重点河道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技防水平。

县公安局负责河道专项整治治安工作,依法打击河道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整治执法秩序。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城区沿河非法用地进行查处,严格用地监察审批。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管理,严格城区沿河建设物审批,查处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

县环保局负责对造成水体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检查。

县安监局负责采砂石机具安全设施、人员操作安全检查,负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打击违规违法生产行为。

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依法查处私设路口破坏交通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封闭非法采砂石场路口。

县电力局负责对非法采砂石场进行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对私自接电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无照收购、加工和销售砂石等违法经营的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统计采砂、制砂场税务登记证发证情况,查处无税务登记证的采砂、制砂场,清算偷税漏税金额。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各镇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辖区河道内的违法乱占、乱采、乱挖、乱倒、乱建和捕捞行为,加强河道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镇、各x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违法乱采乱建的危害性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有重点地曝光一批违法典型,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和河道管理部门要制定全x道管理方案,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确保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全x道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砂(矿)权。采砂(矿)权出让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水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出让后由x道管理机关核发采砂(矿)许可证。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县政府督查室和x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督查组,要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整治不力、责任不明、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度汛安全事故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失的,报县纪委监察局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力争通过整治,规范河道管理,促进河道功能全面恢复,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努力营造依法治河,规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中国铝业公司(简称中铝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的原则,以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健全公司内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范围:公司所属机关部室、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项治理内容: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作为治理内容。重点自查和抽查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截留、转移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6月初)。

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2009年6月初至2009年6月底)。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各级和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统计表、报告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3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2009年11月初至11月底)。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和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市里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烟台银监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机制,并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报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相关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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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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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景观面貌,争创xx村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xx。

成员:镇各联村工作人员、村组干部。

设立: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群众工作组、拆除处置组、社会稳定组、医疗保障组,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清理工作方式,由xx镇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方案,申请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清理工作。

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为依据,按照“政府引导、农户申请、限期整改、拆改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首先对xx镇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已搭建的彩钢棚进行规范统一。

1、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确定xx镇彩钢棚搭建要求为:搭建的彩钢棚颜色为灰色,支架为方钢或圆钢结构(参照县城彩钢棚搭建工艺)。一是对于已搭建彩钢棚但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同意其通过拆除彩钢棚重新盖小青瓦或灰色塑脂瓦。二是支架统一刷仿木漆。三是对于屋顶未搭建彩钢棚,有搭建意愿的农户,房屋原则上未满三层可修建为三层,风貌一致,房顶采取小青瓦进行处理;房屋已超过三层的,不得再进行加高建设,不得搭建彩钢棚,由农户自行进行防水处理。四是农户房屋旁私搭乱建的杂物棚等无条件拆除。

2、在xx年x月底前完成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搭建的彩钢棚颜色、结构、高度等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立即发放《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农户在收到《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后,x日内向所在地村委提出《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申请书》和《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承诺书》,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未整改到位的,xx镇将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3、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按期完成整改的农户进行验收,并填写《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验收单》。

1、加大宣传力度。xx村要积极主动对xx镇搭建彩钢棚要求进行宣传,通过户主会、院坝会等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对彩钢棚拆除方式和要求不漏一户进行宣传,讲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配合进行规范整改。

2、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特别是针对需拆除彩钢棚或彩钢棚改造的农户多渠道了解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及时召开专会进行研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各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对工作不力,影响xx镇xx村已搭建彩钢棚清理规范工作推进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

(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

(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

(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

(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规划方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1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整治存量风险、严管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彻查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实施百日攻坚。到20xx年9月底,按照国家部署的“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在“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对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对其他既有建筑进行“回头看”排查。把新发现的建筑隐患信息分别纳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先急后缓,有序分类实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风险。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三年整治计划,针对原隐患清单内和新发现的用于经营用途的自建房,提前开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力争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力争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管变量风险。加大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体结构、增设加层(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改造、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四)遏制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改作经营用途的自建房、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改扩建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隐患制度,确保新增自建房质量安全。

(一)排查内容。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户逐栋,包括农村自建房辅房及廊道等,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改造、使用等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同时,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开展“回头看”排查。

(二)排查重点。

5.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7.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过产权人自查、镇(街道)排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部门监督核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排查,以保证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不得恢复经营。

(一)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恢复营业前消险。对因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业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恢复营业前必须完成隐患整治,并组织开展验收,确认房屋结构安全、符合消防相关要求以及满足营业前必须的许可条件等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排查发现结构存在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迅速封闭处置,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实现d级危房住人动态清零。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要引导d级危房内的居民投亲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对确有困难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体用房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对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级农村空关房,督促尽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动中,有隐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级危房的改造作为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群租房等,根据风险等级、人员密集程度、产权关系等情况,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属地政府要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工作,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四)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中,要优先及时改造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鉴定及新增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各地应建立县、镇、村三级危险房屋台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依据鉴定意见制定整治方案,结合实际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五)清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力度,对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要按照“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一)加强住房经营性用途准入管理。加强对经营用途住房各类许可管理,产权人(使用人)利用住房从事经营的,应当在使用房屋或营业前,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应当提醒申请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建立完善准入经营通报机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将住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者函告经营场所所在地镇(街道),由其负责核查。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镇(街道)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经营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产权人(使用人)发现房屋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并主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消险解危。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物业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装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线索,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装修改造行为并向镇(街道)报告。镇(街道)应当建立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类处置有关信息。属于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处置或者交办,其他应当及时上报属地政府所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村(社区)网格员应定期对已清人的d级危房加强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极端天气安全应对预警落实,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应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经查实的,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强房屋改扩建管理。各地应当健全改扩建和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制度,细化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经营性用房的,必须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建筑结构、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变承重结构和降低消防、抗震条件。对于确需改变承重结构或者消防、抗震条件的其他房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设计、施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加强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压紧压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新建、翻建农房应当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要求,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城镇规划区的从其规定)。积极探索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宅基地审批等环节,将农房安全作为部门联动管理重要因素。产权人可选择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图集或者委托专业人员(单位)进行设计,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或者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产权人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承建人、材料供应等单位或者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房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加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鉴定、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鉴定报告备案制度,开展鉴定报告的质量监管,监督指导鉴定、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鉴定报告的出具应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并由鉴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职责签字,其中报告审定人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计算书加盖签字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其出具的报告终身负责,严禁出具虚假报告。

(六)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数据共享。各地政府应当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和流转处置机制,实现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各类许可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隐患建筑公开制度,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建筑,应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载明,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做好协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时保障利益相关人知情权。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建立相应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二)压实各方责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状况。开展经营活动的产权人(使用人)承担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要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协调、具体抓落实。各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管理好所属产权和使用权房屋,归口管理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落实好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施闭环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要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镇要明确乡村建设(农民自建房)综合管理机构,履行宅基地管理、农房规划许可、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强化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强专项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治安维稳等工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隐患排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等。

(四)强化督促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将房屋安全列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导。对房屋日常使用人数大于10人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册、社区普法、公益讲堂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深入开展自建房选址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等安全常识科普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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