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家乡初中(模板21篇)

时间:2023-12-24 22:18:32 作者:FS文字使者

优秀作文是才情的流露,每一个字句都展现了作者独特的审美和才华。想要提高写作水平,不妨多读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以下是一些推荐。

我最喜欢家乡的作文初中

我的家乡是高庄羊庄村,那里一年四季景诱人、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而美丽的地方。

春天,春天是个希望的季节。春姑娘来了,她走到河边让这里的小草发芽了,她又走到了森林让蘑菇成熟了。山上的积雪融化,雪水汇成小溪,淙淙的流着,溪里涨满了春水,小兔在溪边散步,有的在草地上玩耍,有的在溪边跳舞,多美的春天啊!我爱家乡的春天!

夏天,夏天是个火热的季节。太阳刚出来,地上就像火似的,不过,夏天来了我们就可以到湖里游泳,到树底下玩耍多好啊!而且还能在树底下种花,我们看着太阳,就像千万缕像利剑一样的金光穿过树梢,照射在我们的身上,我们还可以玩捉影子的游戏,多有趣啊!我爱家乡的夏天!

秋天,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在家乡的果园里,水果都熟了,有梨、有苹果、有枣,还有又香又可口的的葡萄,鲜艳的树叶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秋天真是硕果累累、景色迷人!我爱家乡的秋天!

冬天,冬天是个寒冷的季节。冬天也有好玩的乐趣,比如打雪仗、堆雪人等等,还可以在雪地上滑雪,在结冻的小溪里滑冰,多么有意思啊!我爱家乡的冬天。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我家乡的春夏秋冬!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的是秋天。秋天比春天更富有欣欣向荣的景象,秋天比夏天更加清爽,秋天比冬天更富有绚丽多彩的颜色。

秋天的田野真美!无数条水渠把一望无际的田地划分成了大小一致的方块,看上好似棋盘。高粱长得真茂密!高高的秆儿,大大的叶子,穗子又长又粗,在阳光的照耀下,那簇拥在一起的鲜红的穗子显得格外醒目。微风吹来,穗子随风摇动,如同跳起了优美的舞蹈,远远望去像微波粼粼的.大海。大海上还有白茫茫的一片——蓬松的棉花朵,犹如一些雪花漂浮在海面上。

秋天的果园真美!苹果成熟了,散发着一股浓郁香味,一棵棵枝繁叶茂的苹果树上,挂着红通通、美味可口的苹果。累累的果实把树枝压得差点喘不过气儿。葡萄更是诱人了!一串串的,有黑、有紫、有红、有绿……各个晶莹剔透,各个饱满多汁,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柿子树颜色绚丽,满树的大柿子,个个都像灯笼,仿佛春节已经到来,人们正在庆祝。

秋天的树林真美!树叶由绿变黄了,纷纷打着旋儿落了下来。枫树的叶子火红火红的,被风一吹,发出“哗哗”的响声。在秋姑娘的催促下,穿着红衣裳,跳着舞飘到了地上……不一会,枫树旁就铺上了一张橙红色的地毯了。

秋天就是一张五彩缤纷地毯。秋天的田野,秋天的果园,秋天的树林都是如此之美!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美丽的季节。秋天把果实带来了,把祝福带来了,把美也带来了!秋天这环境般的景色真让我着迷,真让我难忘。

我爱秋天,更爱它的美!

我最喜欢家乡的作文初中

你的家乡在哪里呢?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家乡吧!我的家乡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春天,春暖花开,夏天,处处炎热,秋天,丰收处处,冬天,围着火炉。

夏天,真是热得都要把人烤焦了,爸爸、妈妈常常给我买冰淇淋吃,有时,温度太高,都不敢出门了,连知了也在说:“热!热!好热!谁给我拿一台电风扇来呀!”

秋天,是山里人丰收的季节。茄子穿上了紫色的旗袍,辣椒笑红了脸,魔术师小麦变成了包子、镘头、面条……犁子穿上了黄色的外衣,桔子变成了小黄球,橙子变成了果汁。

冬天,冷得不得了,人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最多穿了四件吧!下雪的时候,我就围着火炉做作业,还不能吃我最喜欢的西瓜,唉!大树穿上了白色的外衣,汽车穿上了白色的公主裙,小雪花在屋顶上跳舞。

我爱我的家乡,我更爱我的祖国!

我最喜欢家乡的作文初中

我生在农村,父母也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听爸爸妈妈说,三十年前这里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人们都很穷,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是用稻草和泥盖得房子,屋顶是茅草,一到雨天,那是“外边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外边雨停了,屋里滴半天”。交通也不方便,不管到多元的地方都要步行,看个电视还得跑得别人家里呢!

三十年后的今天,你再看看我的家乡:

那个贫穷的小村庄不见了,代替他的是现代化的新农村。

河边,一排排杨柳挺立着,梳理着秀发,河水清澈见底,哗哗的流淌着,小鱼小虾自由的游来游去,像走进童话世界一般。

一条条笔直的马路代替了那坑洼不平的黄土路,一排排楼房拔地而起,路旁的野花争相斗艳。那时稀罕的自行车现在也不骑了,代替她的是自然环保的电动车。

人们家里有了许多的现代家具:59寸的大彩电、精美的木雕衣柜、滚筒洗衣机,柔软的床、精致的餐桌。而且家家通上了自来水,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呢!

我的家乡有了崭新的面貌。我爱我的家乡!

我最喜欢家乡的作文初中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北京,于是景山公园里的歌声就响起了。老爷爷老奶奶们拿着各种各样的乐器轻轻摇晃着,唱着那无忧无虑的歌曲。

一个春日的早上我来到了美丽的景山公园,这里牡丹盛开,郁金香也竞相斗艳,各种各样的花儿展示着它们的美丽,好像参加选美大赛一样,把最强悍的生命付之于众目睽睽之下,使大家啧啧称赞,拍案叫绝,更为古朴的景山公园增添了活力!

歌声伴随着我轻快的脚步一直走到了景山山顶的万春亭,在我们头顶上阳光明媚,蓝天白云。我兴高采烈地朝南边望去,看见了雄伟壮丽的紫禁城,这时山下响起了老北京的旋律。阳光在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宫殿前洒下一片片金光,这些宫殿顶上好像都被贴上了一层厚厚的金箔。阳光向太和殿和它前面的广场射去,霎时间广场上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

人流好像一张攒动着的飞毯飞出了壮观的午门,霎时间他们散开了,变成一个个金光闪闪的种子,他们好似希望的种子,他们就是建设祖国的希望,他们把我的视线带到了繁华的cdb。这里高楼林立,奇形怪状的高楼在这里聚集,好像在聚会。故宫好像也在眺望着cbd感慨着:现代化的北京多么发达,我是多么向往那里呀!这时山下响起了新北京的旋律,老爷爷老奶奶们高声欢唱,脸上浮着微笑,好像在向世界问好,他们代表了热情有礼的北京人。

这时两个老外爬上了景山山顶,他们也看到了北京城的一切,他们一会儿将目光投向古老的故宫,一会儿又注视着繁华的cbd,嘴里不停地喊着:“good!good!”我这时更为我的家乡而感到自豪!

放眼望去,我的家乡北京——这个美丽的、繁华的、雄伟的都市正在向世界城市迈进!北京,这个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大都市,我们应该加倍爱护它,把它建设的更美好!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到了她。她有一张鹅蛋脸,明亮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由于近视,所以她常年戴着一副眼镜,她还经常提醒我说:一拳一尺一寸!我最喜欢的是她的嘴巴,因为她时常把微笑挂在嘴边,露出洁白而健康的牙齿。你们猜猜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妈妈。

妈妈就像爱漂亮的玫瑰花,可爱臭美了,她总爱化化淡妆;她又像一头很能吃苦的大黄牛,家里的家务事她都干;她还像一个闹钟,当我在做美梦的时候她总是会叫醒我,不停的吵着我起床,弄得我又做不成好梦了!如果不起床的`话,那么我就要担心我的小屁屁了!

妈妈是个助人为乐的人。每次她乘车时,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会让座。她还尊敬老人,当她看到楼里有老人拿着很重的东西时,就会帮她送到家。

妈妈的奶奶,也就是我的老太太已经90多岁了,妈妈还经常帮她洗头、洗脚、洗衣服。从我懂事起,她每周都回去帮老太太洗澡,一直坚持到现在,每次都非常认真,我看到她总是先把水准备好,然后再帮老太太脱衣服,她要把老太太扶到浴缸里,因为老太太比妈妈重,所以妈妈要使出全身力气,非常小心,怕老太太摔跤,我看她每次都累得满头大汗。老太太最喜欢妈妈帮她擦背,她经常对我说:“你妈妈擦的背最舒服了!让你妈妈擦背就是一种享受!”我看着妈妈,心里默默地想:我长大了也要像妈妈一样孝敬老人,做个善良有爱心的人。我现在有时也会帮老太太洗脚、穿袜子、倒痰盂了。

我妈妈还很节约,她会用洗菜水来打扫卫生,打扫完卫生的水再去冲马桶,她一直吩咐我要随手关灯,节约用水,也许你们会觉得她很小气,但妈妈告诉我说节约是一种美德。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以后也要像我妈妈一样,做一个漂亮、勤劳、善良、节约、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吠?心纷匀弧保?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家乡的作文初中

我的家乡有一条美丽的小河,这条小河充满了我们的回忆。

早晨,太阳从天边偷偷伸出头来,照亮了大地。小鸟在枝头唱着歌,沉睡的云朵也渐渐醒来。“咚咚咚”,哦!是妇女正在洗衣服呢。这时,我和外婆也来小河边洗衣服。

我赶忙跑到河边,碧绿的河水,被肥皂水染成了白色,如同仙境一般美丽。河里的小鱼早已苏醒,正在和小伙伴玩你追我跑的游戏,可开心了。咦,小螃蟹和小虾在哪去哪里了,哦,他们还在家里睡觉呢!这边龙虾们正在开展武林大会,只见,一号选手伸出大钳,向二号选手猛扑过去,二号选手将大钳向前一档,漂亮,直接躲过一击。——“张梓毓,回家了。”外婆喊道。哦哦,今日直播结束。

中午,外婆煮好饭。我端上椅子,来到小河边吃饭。这时太阳高挂着,阳光射到水面发出夺目的光芒,河里的鹅卵石,仿佛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宝石,十分美丽。

晚上到了,我约着好朋友来到小河边游泳。只见,男孩们一个个跳到河里,溅起巨大的水花,小鱼小虾都被吓跑了,女生就坐在岸上把脚伸入河,微微摇摆着,舒服极了。

这就是我家乡的小河,我爱家乡的小河。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和我同桌时间最久的是一个叫小白的姑娘。

那时候对她的印象很淡,

也能够说当时的我对除了和我做过同桌以外的人的印象都很淡,

大概是受她活泼开朗的性格所影响吧,

我开始整天不再沉闷,性格产生了些许的变化。

自那以后,我的生活里除了漫画,还有她。

同桌以后我和她慢慢变得无话不谈,

每一天早上走到她家小区门口等她一齐上学,

午休时。

踩着下课铃到学校对面的小饭馆里吃饭。

或是到小区后面买鸡蛋饼、烤冷面打包回教室吃,

我们对吃的要求都一样:

多喷醋、多刷酱、不要葱花香菜。

打包回教室后,坐在座位上,就开始吃,

那是大人们口中不健康的垃圾食品,

可我们却吃得不亦乐乎。

放学后,我们再一齐回家。

春夏秋冬,

只要有她的地方就有我,有我的地方少不了她。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太多的烦恼,

活的很真实,很痛快,

我们之间也曾发生过不愉快,

最后也都因为珍惜这段友谊而低下头去和对方道歉,

之后,

再回想起那时候的事情时才明白:

先低下头的那个人未必是错的,

只是那个人珍惜另一个人罢了。

谁都有过年少的时候,

也曾和重要的人不欢而散过,

因为小小的自尊而不肯低头妥协。

或许,

就是因为这样,

彼此都不退让,

才失去了那个你在乎的人。

有的时候面子这个东西真的`需要收起来,

当时,

如果不是我们之间的一方先低头认错,

都守着自己的面子的话,也不会有之后的故事了,

那些点点滴滴温暖我的事。

所以,

无论是感情还是友情抑或是亲情,

在和对方发生矛盾的时候,

冷静下来,

不要用尖酸刻薄的话刺伤对方,

不要因为一时的快意而伤害了重要的人,

你要明白。

你自以为是的自尊远没有一个在乎的人来得重要。

那时候我对好看的标准没有什么概念,

但小白却是我见过所有女孩中将校服穿出“她穿着很好看”的这种感觉的人。

此刻也是如此,

她适合很多种类的风格,完全不会让人觉得不搭。

和她在一齐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粘着她,

呆在她的身边会有一种莫名其妙地安全感,

以至于在几年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还是很难适应没有她的生活。

那个时候没思考过自己的未来,

只是想。

自己最后解放了,

理所当然的以为高中我和小白还会在一齐,

像初中一样一齐玩。

却没想到未来我们会选取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以至于,

我们都没好好地和对方告别。

说起来,

爱写日记的习惯还是因为小白的关系,

写日记到此刻也有五年多的时间了。

初二那年她买了一个小本告诉我说要写她和男朋友的故事,

那时候班里有一对情侣,

女生和我关系还能够,

常常把日记给我看,

里面写着和男朋友的点滴小事,

虽然都是很平常很琐碎的事情,

但是很搞笑。

那时候我对男女交往还很迟钝,

所以班里那对唯一的情侣在一齐的事情我是全班最后一个明白的,

小白还曾感叹过我的迟钝。

我们从初中开始到此刻已经认识近七年了,

从最初。

亲密无间分享彼此点点滴滴的小秘密。

此刻异地在两个不同的城市过着各自的生活,

时间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

它让我们变得陌生。

如今,

回忆起。

我们在懵懂年少的时光里。

发生的故事还仿佛如昨日发生的事情一样。

你对我做过温暖的事情我都记得:

我陪你淋过的雨、

你陪我走过的回家的路、

我们共同扫荡过得小吃街......

小白,

真的很庆幸在初中遇到了你,

一个改变了我的你。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家乡的田野作文

跨进我的家乡“清沟村”,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狂野奔放的画面。

动物是野的。清沟村的动物,当然更是野性是足了。那些大大小小的野猪,黑色的棕毛,细长的獠牙,在山野间的草丛中跳来跳去。动人的场景让人难以忘怀。每当人们上山放牛、割猪草的时候,当府下身子,野猪以马踏飞燕的速度从灌木丛中飞跃而来。吓得人们心惊肉跳,慌慌张张的逃走了。而那个顽皮的家伙,却一跳一跳地跑到另一个地方去吓人。

石是野的。清沟村的石,是一种随心所欲、不拘一格的美;或弓腰驼背,或东倒西歪,像一对从天而降的老妇人。迟迟站立不动,好似一起看着日落、唱着歌。

田野是野的。春天,我们看到的是一副明丽的山水画,画面上是辽阔的麦田。那欢唱的小溪,苍郁的林带伴着一条小路穿过麦田伸向远方。山下河边,一小片的黄色方块,是农家房舍。风和日丽,蓝天绿野,铺在你眼前的就是这么一幅明丽的画面。

人们在这希望的田野上返璞归真了!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八月十五,抬头望月,我的眼中落入一片金辉。中秋节,是我最喜欢的节日。

古时候相传月亮上住着一名绝美女子,名唤嫦娥,与玉兔为伴,常年居住在在清冷幽静的广寒宫中,无依无靠,独自一人。在八月十五这一天,夜晚时分,你会看到一个巨大的圆盘,正应了一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若你在中秋那晚孤身一人赏月,怕是也能领悟到古人塑造出来的那种嫦娥的心境吧——孤独,冷淡,沉默。

可传说终归是传说,中秋本意象征着团圆。和家人在一起,吃着皮薄馅多、味道鲜美的月饼,手中巴掌大的薄饼儿与天上清冷孤傲的圆月相呼应,吃在口中的软糯不知什么时候也引出了另一方感悟。

“月儿圆,花烂漫,玉镜飞在青云端……”家乡又哼起这无名小调,天边笑意微醺的女子,美丽的裙摆仿佛开着花儿。愿我最喜爱的中秋时节,能将所有祝愿送入她心中。

我最喜欢的家乡美食作文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日不吃饿得慌。我喜欢的美食有很多,比如糖醋排骨、可乐鸡翅、酸菜鱼、回锅肉、南瓜饼等等。但要问我最喜欢吃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心目中的美食之王―可乐鸡翅。”

我不仅喜欢吃,还知道怎么做呢!鸡翅在洗干净之后,用刀在鸡翅上面划几道口子。然后在锅中放入冷水、葱和姜片,鸡翅与冷水一同下锅煮开,再捞起来沥干。接着用厨房纸巾吸干水分。有杂毛的话,就得拔干净。姜片涂一下锅,用小火将鸡翅煎至两面金黄,接着加一听可乐,一勺料酒,两勺生抽。当汁只剩下三勺的时候出锅。可乐鸡翅就做好了!

看着可乐鸡翅慢慢出锅,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第一口下去,油油的,又嫩又香。第二口下去,我吃到了白白的肉,虽然没有皮好吃,但也有不同寻常的味道,是让我无法形容的美味。

我最喜欢家乡的田野作文

我的家乡在华北平原上,那里物产丰富,景色宜人。其中最令我陶醉的就要数家乡的田野。

春天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春天在大地上播下了希望,也给万物送来了勃勃生机。小草成群地从土里探出头来,嫩嫩的,绿绿的。翠绿的树叶笑盈盈地舞动着自己优美的身姿,展示自己的活力。柳树抽出了新的枝条,微风吹过,枝条随风飘动,真像小女孩的长辫子。各种花儿纷纷披上了绚丽的衣裳,绽放出甜美的微笑。一曲曲甜美的歌声从小鸟嘴中流淌出来。

夏天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前几天,田野里还是鹅黄嫩绿,芽苞初放。眼间到处都是浓阴。金黄的油菜花谢了,结出了密密的嫩荚;雪白的萝卜花谢了,结出了一蓬蓬的种子。每根麦秆都擎起了丰满的穗儿,那齐刷刷的麦芒,犹如乐谱上的线条,一个麦穗,就是一个跳动的音符。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那天,滂沱大雨模糊了眼前晃动的灯影;那天,嘶吼狂风吹乱了来人工整的衣角。街上的那个中年妇女,紧紧抱着怀中熟睡的孩子,手上那把倾斜的伞,避去了漫天风雨,只为守护那在梦中的孩子,只为给他一个温暖的依靠。

那把伞就这么摇摇晃晃地撑在大雨中,却不曾掉落;那个瘦弱的肩膀便是一个温暖的靠枕,赠与那趴在上面熟睡孩子了一个美梦。风唤不醒他,雨扰不到他。那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的深深的爱与守护。

而一个人的肩上要扛起多大责任,才足以守护最爱的那个人?

就像那紧紧牵着老母亲的长大的儿女;就像那健壮的男人待那身旁妻子的温柔;就像一棵树上生长的千万片绿叶,簇拥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

我最爱的一个词,便是守护。那也许便意味着你已长大,足以担起责任,可以守护每一个在生命中路过的人,珍惜的,亦或者是爱的。

那撑起伞的母亲,待到孩子长大,也要守护。那紧牵着老人的手的长大的孩子,因为感恩与爱,看着父母老去也要守护。那共同簇拥一朵花蕾的绿叶,哪怕只能睹她盛开的一刻,也要守护。

这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含着多少责任与爱?

守护在滂沱大雨下,任狂风嘶吼,也会觉得温暖。

我最喜欢家乡的田野作文

春天到了,田野里的小草嫩绿嫩绿的,给大地披上了一条绿色的新衣。柳树长出了嫩芽。一阵风吹来,它像一位美丽的姑娘正在玩弄自己轻盈的长发,小鸟被她的美丽给吸引,不禁在枝头放声歌唱。淅淅沥沥的春雨滋润着大地。只见桃花浅笑、梨蕊含羞、樱花烂漫、吊兰清秀,真是各有千秋、难分高下。春,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象。

夏天的田野,到处是绿油油的水稻,还有茂盛的桑树地。知了在树上“知知”的叫着,好象正在开盛夏的音乐会,青蛙也过来“呱呱”伴奏,好象在说:“穗苗啊,快快长大吧!”

秋天,沉甸甸的稻穗弯下了腰,金黄色的稻穗在秋风的推动下,卷起一层层“波浪”迷人的秋景,让我陶醉!

冬天,广阔的田野也不失“大家风范”!田野在寒风中,显得那么美,它无私的精神让人敬佩。虽然田野上是光秃秃的,但是在田野的泥土里,正孕育着新的生命。俗话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练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花她从不和百花争艳。只是在冬天,这个寒冷的季节里,默默的出现,她是纯洁、坚强、勇敢的象征。冬天的田野,真美啊!

田野也是人们的“聚宝盆”。农民们在田野上种地,辛勤的劳动后,在田野里收获丰硕的果实,再用果实换来金钱,养家糊口。还有人在田野上养牛羊,牛羊门吃着新鲜的野草,各各都身强力壮。瞧!不远处就有几只牛,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美餐呢!田野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收益。

我爱家乡的田野,它美丽、富饶,更是无私的为人们奉献!

“秋天来了,秋天来了!”大雁在蔚蓝的天空为大家报讯。

在这美丽的季节里,为了让我更多地了解我的家乡,乘学习空隙,爸爸和妈妈决定带着我作一次特别的旅游。目的地就是我们全家都朝思梦想的地方——我的故乡湖北鄂城,她位于武汉市东面约30公里,距长江之滨仅有千余米。

迎着轻轻吹来的凉凉秋风,顶着瓦蓝瓦蓝的天空,行至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眼前到处都是金黄,令秋收的人们心情更加欢畅。

清晨,当我走进田野,一股稻谷的清香扑鼻而来,令我顿觉心旷神怡;迎接我的还有一片齐腰深的.稻穗,金黄金黄,闪闪发光,随着风儿跳着优美的舞姿。它们好似在等待着农民伯伯们来迎接它们入仓进库,去享受那无尽的爱......

三春不如一秋忙。白天,整个田野里人欢马叫,谷子田里收割正忙。瞧,这边一位年过半百的老爷爷手拿镰刀,只见他大手一挥,一排排谷子便神奇般地躺在了地上,整整齐齐的。只不过几袋烟的工夫,密不透风的稻田就被割出几条“星光大道”;看,那边又走来三五成群的小朋友,手里提着篮子,低着头、弯着腰认真地拾稻穗。看看他们那认真的样子,个个憋着劲儿,好像是在拾黄金似的,决不肯放过一颗稻穗,个个都把自己的篮子装得再也装不下才肯罢休。

我家乡的孩子们,从小就勤俭节约,懂得珍惜每一颗粮食。因为他们知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深刻的含义。

傍晚,太阳准备下山了,它的余辉把天边的云彩照得红彤彤的,那景色美极了,令我看得如痴如醉。劳累了一天的人们也准备回家。你看农民伯伯们,个个满载而归,背着一捆捆“黄金”,脸上挂满了丰收的喜悦,走在回家的路上了......

丰收了,农民伯伯们把一座座“金山”献给了国家,为全国各行各业的人们提供了充足的粮食。

这次旅行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时间,可是家乡的秋色美景已深深地烙入了我的脑海中。

我爱这金秋的季节。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初中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歌曲是生活的盐,它使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充满了情趣。哪里有歌声,哪里就有欢乐,歌声伴随我成长。

我特别喜欢歌曲。当我学习累时,便会听一会儿歌,放松身心;当我有空闲时,便会高歌几曲,抒发情怀;就连走路的'时候,我也会高兴地哼唱。每当我听到歌声,便会忘记一切的烦恼,变得快乐起来。歌声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喜欢童年,在童年里,一切都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样,我也喜欢《童年》这首歌,忘不了歌中所述的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小时候,爸爸总是会哼着这首歌来逗我开心,因此我耳边也就经常回荡着它的旋律。现在,即使听了许许多多的流行歌,但脑海里却始终忘不了这首歌。

闭上眼,静静的聆听着。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知了”的声音响彻耳畔。坐在秋千上,感受着夏天的气息……我和歌中的人一样,期待着下课,期待着游戏的童年。

在歌中,一句歌词打动了我“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着长大的童年”或许,谁都想长大,想脱离父母的管束。可是,所谓的长大,不就意味着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再也回不去五彩的童年么?岁月无痕,流水匆匆,时间过去了,便再也会不来了。有时,一秒的流逝,也可能造成以后再也无法弥补的遗憾。

《童年》这首歌使我明白了时光的匆匆,太阳总会下山,而新的一天又会开始。昨天没什么好留恋的。让过去过去吧,好好的过完剩余的童年。

童年,多么让我留恋!可它却用层层云朵将我挡住。童年多么令人回味!可它却像一只小鸟,越飞越远。童年向一个五味瓶,又酸,又甜,又苦,又辣,又咸!

我最喜欢家乡的田野作文

在安庆,也就是奶奶家,那里有辽阔美丽的田野,我每次去都舍不得离开。

记得有一次爷爷开着他的“宝贝”来到了田间,带着我和奶奶。我站在爷爷的“宝贝”上,第一眼就见了金黄的稻田,还有那已经长得比我个头还高的玉米,它们都混在了一起,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玉米叶上那碧绿的'叶子,也被田野那金黄色给全部覆盖了,这个田野像一张金黄色的大毯子。

来到了田间,我迫不及待跳下“宝贝”,跟爷爷奶奶来到了田里,用手轻摸着稻、玉米,身处在这一望无际的稻田中,感觉到有一股田园的气息。我隐隐约约的可以听见风吹着田野,看着这美丽的景色,稻子和玉米合伙发出了一种“沙———沙———”的声音,蜜蜂发出了“嗡嗡”的叫声,即使你有什么烦心事,也会让你心旷神怡,让你自己完完全全融入这美景之中。

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呼吸着新鲜空气,踩着落叶“踏踏”的声音,奏成了一曲轻快、动听的音乐。

我最喜欢家乡的田野作文

夕阳西下,天空就像披上了金色的`黄袍,绿绿的山坡上开着一朵朵鲜红的小花,点缀了这座绿油油的山坡。

这金黄的田野就像一片金色的沙滩一样美丽,田野里的稻草人像一位士兵保护着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稻谷。

树枝上成熟的柿子像一个个又大又红的灯笼沉甸甸地挂在树枝上,柿子们得意地说:“快来摘我们呀!我们又香又甜,好吃极了。”

贪吃的小鸟闻到了香味,叽叽喳喳地飞来,正想吃时,稻草人向它挥舞着双手说:“不要吃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柿子啊!”小鸟被吓得飞走了,田野恢复了平静。

秋天的田野真美丽啊!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就是学校发的《当代小学生》了!它的内容很多,有“我最敬佩的人”“语文大观园”“快乐数学城”“小巧手”等好多栏目。其中我最喜欢“语文大观园”和“科普连环画”了。

在这一期的“语文大观园”里,我学到了一个成语叫:“蛛丝马迹”,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知道了“马”竟然是一种叫作“灶马”的小虫子。因为它爬过的痕迹和蛛丝一样,让人不容易看清楚。所以才叫“蛛丝马迹”。我也喜欢“科普连环画”中的“爷爷家的大白鹅”和“小蚂蚁报信”,这两个故事告诉我,大白鹅是由大雁驯化而来的,所以它还保留着大雁自卫和攻击的本性。我也明白了小蚂蚁是用触角来传递信息的。

《当代小学生》这本书的内容都非常有趣,它拓宽了我的视野,满足了我的求知欲,激发了我学习的兴趣,拓展了我的知识面,活跃了我的小脑筋,增强了我动手的能力。我要好好学习,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我的作文也能登上《当代小学生》。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评语:看了徐宝然同学写的《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感受很深: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书让我们的头脑变的灵活,书让我们认识了缤纷多彩的世界……让我们畅游在书中,做一个爱读书的好孩子吧。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