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汇总17篇)

时间:2023-11-17 21:39:33 作者:GZ才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汇总17篇)

读后感是对读者阅读一本书后所产生的思考和反思的文字记录,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作品的主题和观点。下面是一篇动人心弦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共同体会其中蕴含的情感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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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很好奇它讲的是什么,而那守望者又是谁。偶尔在朋友家发现了这本书便把它借过来了。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出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账”。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为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账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这家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然是个同性恋。

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并想象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者,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

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明媚的鹅黄色封面,正中间写着——thecatcherinthekey麦田里的守望者,简单、明了、干净的封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带着这部书的好奇和对封面的喜爱,我选择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杰罗姆大卫塞林格(1919.1.1~2010.1.27)享年91岁,出生于美国纽约城,家境相当富裕。赛格林十五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到宾夕法尼亚洲一个军事学校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关于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这篇长篇小说是在1951年出版的,塞林格还有些短篇小说在著名刊物上发表。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出生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是一名中学生,经常穿着风雨衣和戴着猎帽,不喜欢读书,游手好闲,学校里的老师和他自己的父母让他好好读书,以后出人头地,好买辆凯迪拉克的车。

可是他就是不愿意听,经常吸烟、喝酒、开口闭口都是脏话“他妈的”“混账”等,与同学打架。在他眼中基本上没有值得他高兴的事和值得他尊敬的人,他看不惯他身边的所有一切人和事,以至于没有心思去读书,总是被挨罚。4次被学校开除,第4次被开除是在快学期结束的时候,因为5门功课中,他有4门功课不及格。这次的被学校开除,他没有被父母发现,不敢回家,就回到了纽约城游荡。

霍尔顿是在晚上离开学校,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在旅馆里看见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让他感到恶心反胃。因无聊,他去了夜总会一趟回来路上糊涂答应叫妓女。妓女到后,他又感到紧张而且害怕,就把妓女打发走了。接着约朋友去看电影、酒吧等地方。

后来溜回家里找妹妹菲比丫头,向她诉说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对妹妹菲比说:“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人,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就是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到最后,霍尔顿回家不久,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又被送到了某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学习,霍尔顿对一切一点也不感兴趣。

像霍尔顿一样年龄的青春期孩子,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见,这样的年龄应该是天真纯洁的,可是作为一名中学生的霍尔顿却是一个吸烟、喝酒都会,满口脏话的孩子。他的思想中,都是人与人的倾轧和猜忌,别人认为高尚的东西在他眼中统统都是一种低俗的东西。他的口中谈论最多的都是酗酒、女人和性。他的心中都是迷惑,在纽约城游荡的那几天里,还与自己不能接受的女子交往、脑子都是颓废灰冷的态度。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只是说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是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是有颗善良的心的孩子。从他的美好的幻想中可以看出他是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是快乐的。之所以会被看似坏孩子是因为社会风气,他讨厌所有的一切,以至于处于青春期的他用叛逆来反抗这一切。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是通过第一人称生动地描述了霍尔顿青少年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荒芜的社会风气,写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主人公霍尔顿是文学作品中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我想:从霍尔顿的身上应该就是折射了作者自己的一面吧!内心孤独而又一直想坚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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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时,因为没有相当的背景知识,所以读起来的时候十分迷惘,没有共鸣,觉得就这样描写主人公的一些愤青的表现,有什么吸引的呢?但是读下去的时候,偶然得到了一些那个年代相关的背景知识,因此,读起来津津有味,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明白为何主人公甘愿当一名守望者而不努力学习,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像房祖名、柯震东、张默一类的所谓的明星吸毒,正象征着那“垮掉的一代”,这与本书的著作时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们或许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这个已经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席慕容曾说过: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与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然而我认为青春的美丽在于那份纯纯而又扑朔迷离的守望。

守望着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像主人公霍尔顿那样,让善良的人性在颓废中闪光,在那笼罩着的悲怆中沉淀出一份静美的岁月。读完全书,发现吸引我的并非是那文艺动听,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个像麦田一样金黄色的美丽的青春之梦,而是麦田里那堕入深谷般虚无的守护者从言语到心灵深深地感染着似乎年少的我。

霍尔顿的人生涂着一丛丛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清晨的朝阳,熠熠生辉,背后却是灰色的布景,如那最黯淡的年华中堆积的泥土。他作为一名中学生,吸烟喝酒满口脏话,打架斗殴,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对他人眼中高尚的的东西不以为然,认为是低俗。他家境富裕,却四次被不同的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士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他颓废,不求上进,但还没有沦落到失去理智地步。在他的心底一直还存有一个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护者”。文首那段他发自内心对妹妹说的话是多么清新脱俗啊!仿佛没有人生的喧嚣与世俗的纷扰,霍尔顿用他的方法,凭借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守护着麦田中正在坠入深渊的孩子,把他们一一拉回。去除一切忧伤,打消一个个阴翳绝望的念头,让心灵得到一片纯净的空间,守望着美好的青春与心中的那份纯真。

我也曾迷茫过,也曾想过放弃,坚持毕竟不轻松。我试图寻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却总有人闯入。如果人生是一次漫长的历练,那么我所走过的路还只是一生中最初的那一段。它微不足道,如同夜晚众多繁星中一颗不起眼的星星,但是也放出过一丝淡淡的,如透过薄纱般的微光。生活总是无情的,它不会在你胆怯时为你鼓气,不会在你哭泣时为你拭泪,不会在你退缩时为你留情。为了能走那条最顺畅的路,我曾设下许多目标,可是却没有坚持到底。我也曾去守望一人,可是最终只愿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有人陪她颠沛流离,细水长流。或许在生活中,需要有一个念头支持自己前行,哪怕是匍匐前行,也好过徘徊不前。

我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这种美好,才是真正的善良。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愤怒与焦虑是此书的两大主题,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广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小说里描写的世界,但是它的教育意义却值得人们思考。现在的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我也经历过青少年时期的那种茫然,对长大后的期盼又害怕。青少年时期正是价值观判断逐渐成熟的时期,很容易受某些事情的影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你是否有这样的时候,没来由的愤怒,情绪低落,看见谁都觉得格外刺眼,没有一件事情符合自己的心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你为敌,要看你的笑话。而你只能在心里大骂几句脏话,大醉一场。

霍尔顿也许就是那刻的你。他懂得斯宾塞老师的关爱,但忍受不了他的说教,也受够了“祝你好运”这类客套话。他渴望友谊,想要与人和平相处,但最终受够了阿克莱的邋遢,斯塔拉德莱塔的风流成性。他甚至也受够了自己。他喜欢琴,却不表白;他不喜欢一个姑娘的内在,却又被她美丽的外表吸引;他招妓被敲诈,却无力反抗;他故作成熟,去搭讪并不吸引他的姑娘;他想被人看做成年人,却总被看穿,喝不到想喝的酒;他约朋友聊天,却只聊朋友厌烦的话题……有那么一瞬,你会觉得他很讨厌,唠叨,胆怯,又谎话连篇。

可是当他卸下伪装无声的大哭时,当他出于佩服捐钱给修女时,当他回忆他的兄弟艾克时,当他哄他的小妹妹时,你才会发现,故作成熟老练的那颗心下,比谁都敏感,比谁都渴望爱,渴望关怀。在那个不敢说出自己的心声,怕被人看轻的年纪,假装坚强也许是他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因为经历,所以懂得。也许正因为此,他才愿意做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在金黄色的麦田里自由自在的奔跑,守护着他们的平安,不让他们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不幸。如果你有机会看到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脆弱和无助,那一定会深深的爱上他。因为你会理解他所有背后的行为都有着一个他无法跨越的障碍。

霍尔顿是如此真实,正如你我一样面临生活中的种种磨难。霍尔顿却又比每个人都勇敢,他愿意去追寻自己的内心,不过一板一眼所谓正确的生活。

王小波说过“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不喜欢现状却又无力改变,所以才会寻找愤怒的突破口。心怀美好的期待,但与世界抗争到底。

谁不曾以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除了好人就是坏人,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慢慢的,似乎一切都变了,变得存在灰色地带,变得可以客观的评价一个人,变得可以和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熟人。也许这是一种妥协,妥协给社会环境,妥协给种种规则。只是也未尝不可看做为使一种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的方式。人活一世,快乐就好。其它就让他随风而去吧!转变心态,成为一个在妥协中有所坚守的人,与世界握手言和,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时候,每看一章,都深深觉得这是一本20岁左右的青年必看的书籍。读完整本书,甚至想到,如果高三的时候让我看到这本书,我大概连大学都不会考上。

整本书,描写了主人公霍尔顿·考菲尔德对不得不离别的难受与不知所措、对自己前行的迷茫、对大人世界的不解、对不公平命运的不满、对自己幼稚行为的辩护和不解、对现实生活的不安与不满、对战争的厌恶、对女人和性爱的兴趣与不理解,展示了一个高中生对人生际遇、前途命运、人际交往以及死亡的独特思考,也表达了一个青少年在青春期的迷茫、孤独、惶恐、不安、烦躁,以及对理想人生和理想生活的渴望。

开头被开除出学校,写道:“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体现出霍尔顿既对离开的地方没有半点留恋,但是分别时刻又觉不知所措。

十三岁时,因为弟弟突然去世,霍尔顿打烂了街上汽车的玻璃窗,差点被父母送去做精神分析。一个烦躁不安愤怒悲伤的少年形象,与太多的现实相符合了。

霍尔顿总是无缘无故喜欢上不靠谱的甚至本身就很厌恶的女生,对于心里一直牵挂的、真正喜欢的、很不错的女生却始终没有去问候和打扰她。

对于家人,霍尔顿很爱他的妹妹,也很喜欢他的妹妹,对她由衷的呵护与关爱,最后要出走时因为妹妹执意要跟着他走,于是只好改变主意留了下来。同时,霍尔顿的妹妹是一个充满童真但又不失哲理的孩子,正是她一遍又一遍的发问“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让霍尔顿做出了对人生道路的一些积极的理想化的思考与设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整本书反映了二战后美国青年的迷茫与烦躁、不安与愤怒、追求自由、不愿受世俗束缚的不羁的精神,同时,因为主人公的行为与心理与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应有的行为和心理实在太贴近,读来使人产生极大的共鸣。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那个冬天,我15岁。霍尔顿,穿风大衣倒带鸭舌帽的男孩,不知何时,已悄然埋进我心里,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也不住油然而生。

第一次来到麦田,我如那飞天袖间的花朵,即便陶醉,却要我如何能释怀于地面。霍尔顿,一个痛恨电影的人,却经常望着电影屏幕消磨时光,一个厌恶繁华世界的人,却还要独自在人海漂泊流荡,一个看不惯资本主义丑恶世界的人,却沉湎于其中,无可自拔,一个经历过风雨的人,却一次又一次的坠入深渊,也许吧,或许时间的沉淀长久了,默然的夹缝也会产生,爆发声终究响彻,如是,当他下定决心远离繁华,致远与宁静之时,却又屈服的再一次,再一次等待重复命运的到来,说实话,霍尔顿,我弄不懂,也猜不透。

带着好奇,第二次踏入这片麦田,此情此景,已不生疏。“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歇”,天气如是,况亦为剧情矣!就这样,在悲欢与喜悦交织融绕的破晓时刻,《麦田》我了解你了,霍尔顿,我也懂你了,你这个不求上进、抽烟、喝酒、早恋的“坏孩子”,却在无意之中成了资产阶级时代的伟岸的巨人,你手中的笔该是那鲁迅先生所说的武器,刺杀了一个又一个资产阶级黑暗者的心灵,你的批判正带着强烈的讽刺色彩渗透人类灵魂中最贪婪、丑陋的死角,老实说,霍尔顿,我敬佩你,崇拜你,更是赞扬你。

而后,我像一支一发不可收拾的令箭,携着深深的迷恋,再一次投入麦田的怀抱,此时,已不再涌现出小女孩稚气的崇拜,因为我知道,他已播入我心灵深处,那道藤蔓似的麦穗在我内心狂热处不停地滋长、蔓延。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他是一个坏孩子。坐在荒芜的田野中,捧着手心里的一本书,看着眼前已经收割过的麦秆,眼前浮现出一个“坏孩子”的身影——霍尔顿。

起初我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时,怎么都不会把它和“名著”这个词联系在一起,这是真的。因为这本书里充斥着太多敏感词汇,而且主人公比谁都叛逆。他逃学,离家出走,欺骗父母,总之不该做的事他全做了。但是这样一个17岁的少年却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着童话书里的单纯美好,没有世俗的纠纷和成人的虚伪。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的,执着的“坏孩子”。

霍尔顿曾经说过:“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那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过去一直不理解这段话,但是后来我看清了,也看清了那个17岁的男孩。那个仰头蔑视一切的男孩儿,活出了自己的桀骜不驯,活出了自己的不羁尘世。有人不喜欢他的颠沛流离,不喜欢他的疯疯傻傻,但那只是他不想湮没在今生洪流中的苦苦挣扎。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我曾经也迷惘过,叛逆过,在悬崖边上。也许真的是这样一个守望者将我从悬崖边上拉回来,或许那个人是霍尔顿,亦或许是我的母亲。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盼。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让我在漆黑的沼泽地里看见了一朵正欲挣扎而生长出的赤红的花,它是那样的艳丽,即使是沼泽困住了它正欲张开的翅膀。

在那片金灿灿的麦田里,在那个熟悉的田埂上,一直有个少年在那守望……。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能够了解的,高晓松备受这本书的危害,也是太合麦田的姓名来历,因而在晓松的极力推荐下,因为我拜读了,被这一霍尔顿·考尔芒特这一主人翁瞎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全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院校辞退后离去院校而不想回家近几天内产生的各种各样无趣、喝闷酒、无意义的日常生活,但是总的来说,谁沒有那一段迷茫期呢?关键的是,霍尔顿去见了两个对他有长远实际意义危害的人,更改了他的念头,把他从摧毁的谷底中拽了回家。

其一是他的初中语文教师,他给了他对认识自己性情的启迪。印象深刻的是他告知霍尔顿的这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奋不顾身地去世,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谦恭地生存下去”。这话用在霍尔顿的身上十分切合。霍尔顿厌烦他的院校,厌烦他的教师,厌烦他的同学们,厌烦一切,感觉她们是那麼的装腔作势,感觉她们全是虚情假意的,虚情假意的闲聊,虚情假意的问好,因而他对学习培训提不起来兴趣爱好,对别人提不起来兴趣爱好,他就需要那么逃出这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干的事儿。“我能立在一道破悬崖峭壁旁边,我要做的便是把握住每一个跑向悬崖峭壁的小孩——我是说如果她们跑起来不要看方位,我也得从哪里回来把握住她们。我一天到晚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爱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觉得假如你读过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喜爱这一精灵古怪的小妞。她十分讨人喜欢,能够和霍尔顿沟通交流。这一小妞听了霍尔顿对人生道路的厌烦之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难题“你全都讨厌,有一件你喜爱的事儿吗?”。当霍尔顿决策出走,决策在离开以前讨论一下她的情况下,她拥有胆大之举,这一行为也救了霍尔顿,我感慨这一小女孩的不一般。

霍尔顿性情不烂,因而他获得了一丝教师的钟爱。他唾骂这世界,由于他看到了这世界的虚情假意,可是也有这光辉的一面,就如他看到的那2个纯真的女巫。我们在青春发育期的情况下,都是碰到这类难题,感觉他人乃至自身的家人都虚情假意的可伶,可是总有什么东西帮着大家发展,要我了解更加深入,发展的更强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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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frost)在《林中路》(theroadnot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by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under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on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一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从紧张的高中进入稍微轻松一点的大学,生活多了些许惬意。我觉得不能白白浪费掉宝贵的闲暇时光,应该利用这些空余时间读一些有意义的、陶冶情操的好书。于是,我穿梭在图书馆内,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不算太厚,却对我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罗杰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的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间内的所见所闻及内心的想法。读完后,真的令我震撼。

霍尔顿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可是他却有着和当时社会截然不同的想法。五十年代的美国正处于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冷战的硝烟又起。而当时是的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浑浑噩噩地存在于这个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中。霍尔顿也是这其中的一员。他整天抽烟酗酒,满嘴脏话,打架斗殴,不求上进。可是,这个看似无可救药的少年心中却有一个唯美的梦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虽然行为放荡不羁,但他骨子里却是一个善良,敏感,纯朴,有正义感的孩子。他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将自己的真皮皮箱藏在床底下;在饭店碰到两名修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募捐十元钱……他讨厌周遭环境中虚伪的一切,恶心至极。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学校里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他们只巴结有钱人的家长,对学生的期望只是长大后“能开上一辆凯迪拉克”……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反感周围的一切,便激发出来他那种叛逆、不羁与消沉的本性。于是他因打架被学校开除,而他不敢回家,便在纽约城里游荡。可他看到的却是满眼的污秽——他在他所住的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他感到恶心至极,便到夜总会里厮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一到他又感到不安,便给了妓五块钱打发她走,可女要十块钱。之后女找毛里斯来找茬,毛里斯把霍尔顿暴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五块钱。他对这个世界已彻底失望。

于是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对自己的妹妹诉说自己的苦闷和烦恼。妹妹的纯真和可爱深深地打动了霍尔顿。他向妹妹说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是,这个社会需要“麦田里的守望者”,但是,真正的“守望者”又有几个呢?那么,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幸福的守望者,心灵的守望者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你们会跟我一样被这标题所吸引是否我们也在守望着什么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而我不是在麦田里是在工地上我守望着天空能够飘雪下来因为那时候我就能回家了能够做我想做的事情了而不是守望在这里...在这里的经历我不想多说反正也就那样不好意思又扯远了.作者是jd赛林格讲述的是一个16岁的小男孩却比同年的孩子高出一个头他满口脏话吸烟酗酒甚至还嫖婊子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非常乏味每天看着周围一群蠢蛋让他想吐在他第三所学校开除他以后也就是圣诞节的前几天他不敢回家也不想回家于是就在外面晃悠想着圣诞节学校放假在回去因为学校的开除信圣诞节才会寄到家。这就是大概的剧情我可每心思把整本书都写进去想看我可以送给你...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向往的生活而不是被别人活着环境所左右如果你现在还很迷茫就看看着本书吧!不能在现在的环境得到我们就大胆的去另一个环境追求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每个人都有迷茫的时候,怎么样才能不忘初心呢?一起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吧,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

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

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

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

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

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卖身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

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

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

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

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

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

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

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

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

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

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

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

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

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

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

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

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

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

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

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

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

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

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

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

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

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

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

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

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

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

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

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

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

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

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

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

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

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

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

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

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

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

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

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

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

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

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

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

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

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

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

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

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

从小到大,我能完完整整读下来的外国书籍真是少之又少,

至今记得的一本还是初中时读过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欧亨利的小说每次都在我搞不清故事要说什么的时候,

给我一个猝不及防的结尾,

这让我爱极了那种豁然开朗的意难平味道;

而读塞林格的这本,却让我内心总是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无意中突然想起来,在很久以前,你丢过某个特别漂亮的纽扣。

在我眼里看到的,只是两个字——无助。

在一个痞子少年自发地去认知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这个世界跟他想的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

就连他最喜欢的恩师都是会在半夜摸他头的同性恋。

我难以想象这些于十六岁的霍尔顿而言意味着多糟糕的体验。

可周围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你甚至都难以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仿佛是生来就定好的条框规矩,如果你不按这个来,你就没法活;

可是,如果你选择了活在条框里,你就注定正在彬彬有礼地死去。

两夜一天,霍尔顿无时无刻不在满嘴脏话地咒骂这个世界,

破悬崖、破街道、破妞儿,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叛逆少年,

他们可不会像他一样去关心冬天湖上的鸭子该怎么活。

所以他拒绝着长大,

因为长大于他而言。

就相当于死去,

他必须以失去他最为。

宝贵的单纯。

为代价。

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无助到什么地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无数次说着他要给谁打个电话,

他跟萨利提过私奔,

他跟老师说过自己的失望,

他跟妹妹菲比丫头讲他的无能为力和厌恶,

可没人能理解他,赞同他。

他说,

他要独自跑去西部,去找个加油站赚钱,

他还要装作自己是个聋哑人,这样就不用交谈,谁也不会搭理他,

他会建造一所木屋,一辈子住在森林的边上,

有阳光高照。

这是他被逼到绝境后,唯一想到所能为自己做的——藏起来。

藏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与世隔绝。

这种想法听起来古怪得像个疯子,

但同等地位地说,这就是自救。

他不甘心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

他就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轰轰烈烈地死去,

尽管那是在你们眼里,

一个极不值得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理由。

他在最后选择了回家,

选择了下学期继续准备上哪儿所学校。

因为他太爱他的妹妹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妥协和投降,

我只能从他的文字里庆幸,他那股倔强劲儿还在,

一位敢于向生活宣战的勇士还活着。

是本真正让我喜欢到骨子里的书,

我也希望塞林格是我最好的朋友,

随便我什么时候想,都可以给他打个电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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