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样版(精选17篇)

时间:2023-12-01 17:55:11 作者:文锋

租赁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中的义务。请大家看看下面的租赁合同样本,希望能对大家在签订合同时有所启发。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简单版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元,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租车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_____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公司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10%。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

承租方: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普通客户收费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50元/天4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2008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20xx。

(2)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

担保方: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出租方:

电话:

经办人: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条租赁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将车辆(带司机)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约定租金为每天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写),租赁期满,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用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3、不得转租、借给第三方。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

第五条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提请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_____,及租赁_____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_____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_____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_____,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_____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_____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_____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_____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_____。除另有约定外,租赁_____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_____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_____;配合出租方保障_____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_____。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_____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_____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_____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_____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_____或过失造成的不在_____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_____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_____损失、_____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_____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_____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_____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_____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_____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_____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_____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_____,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_____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1.?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_____使用权的_____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_____: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_____,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_____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_____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_____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为加快嘉峪关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嘉峪关市顺安达汽车租赁行。

乙方:(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持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做记录。车辆租赁期满一月后付清乙方当月租金。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损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期间的任何费用及责任。

6、甲方安租赁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如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费比例的2倍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只负责给乙方联系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毁灭,被盗或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外表及各部件有损坏。如果是承租人人为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剩余车辆的保养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车辆费用。

10、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嘉峪关市顺安达汽车租赁行。

乙方:(车主)。

20xx年x月x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_____%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七、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八、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共计__年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汽车租赁合同是根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汽车租赁合同样本,欢迎参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物为汽车,车牌号码: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

乙方(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换算应付租金支付。计算方法:_____。

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应对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支付时间:乙方每月日前/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上个月/全年)的租金。

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租赁期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1)单次维修费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单次维修费在元及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约定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费用乙方预先垫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赁物维修期间超过天的,租赁期限相应延长。

(2)租赁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

(3)其他方式:_____。

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甲方租金,甲方应当同时向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甲方提供司驾人员的,经乙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赁登记手续并移交相关的一切运营证照,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

甲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承租方: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

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下面是本站整理的关于北京市汽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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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一辆作为工作交通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甲方单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3、甲方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

关。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

5、乙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甲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乙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甲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24小时开机,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1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储存。如因联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听电话时间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租凭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日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汽车租赁合同样版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_________个人)与承租方(______单位)为汽车租赁合作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按协议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2.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同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纳罚款。

6.租赁期间,出租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其出租车不得安排从事其它经营性服务。

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由承租方承担。

3.按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1.双方约定车辆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2.每月___日时,出租方应开据足额的发票,领取上月租金。

1.出租方按要求购买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由出租方按相应保险规定自行解决,承租方不承担责任。

1.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终止租赁关系外,可扣发上月租金。

2.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本协议双方均同意并达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赁关系。

1.任意一方,如需解约,依约应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天数,200元/每日计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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