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内容(优质20篇)

时间:2023-11-26 19:33:04 作者:影墨

学校不仅是一个学习的场所,更是一个全面发展个人素质的平台。以下是一些学校参观活动的总结,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属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或搞其它活动。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学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任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5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2.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3.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您正确使用灭火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5.实验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7.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校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对照品等国家管制使用药品(以下统称安全管制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管制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使用安全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的准购审批,并对安全管制药品的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是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药品申购、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一)使用药品必须以科学研究或教学为目的。

(二)严格控制安全管制药品的种类和用量,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

(三)购买人必须是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购买人填写《青海大学危险化学品申购统计表》,由院系负责人审批和单位盖章后,经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准购手续后购买。

(一)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安全管制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入库须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一)使用人填写领用记录,包括领用人信息、药品用量、本次实验内容、实验废物处置措施等内容,用量以单次实验用量为准,由双人登记领取。

(二)领出的药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督。

(三)实验剩余药品应上缴保存,并做好登记。过期、损坏的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实验中药品产生的废物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标签,由学院(中心)统一回收处理。

(四)实验操作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职工或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五)在利用普通药品进行试验的过程中,产生安全管制药品品种的,应当立即停止实验研究活动,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安全管制药品的研制、生产、出售、转让和私自使用等活动。

第九条附属医院实验室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由附属医院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规定于20xx年11月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

学校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由实验室中心指定专人(以下简称管理者)管理,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时要配合管理者的管理。

二、管理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准则,根据《淮南师范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危险试剂和普通试剂的分类管理,建立实验室分户帐册,按名称、厂家、规格、单价、购进日期、过期日期、购买量、剩余量和存放地点等建立库存帐和开架试剂两本帐,库存帐由管理者保存,开架试剂帐随试剂架存放以便于其他人员据此作为目录查找是否有所需的试剂、试剂的存放地点等有关情况。

三、化学试剂按指定地点存放、编号、上锁。如试剂架上试剂不够使用时,及时添加并在两个帐上及时分别减加。定期检查核对,及时对过期试剂申请报废,并及时更新帐目,保证帐物符合率达到100%。

四、实验试剂的准备量以学生够使用为原则,已准备好的药品试剂必须清楚标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而且不得随实验器具分发,必须在实验课开始前所有学生到齐后分发到各组,如有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出添加,必须经有关人员证实其理由成立方可给予。及时回收剩余药品(液)。坚决拒绝和防止学生在任何时间和通过任何途径将药品(液)带离实验室。

五、定期整理试剂架上存放的试剂,根据使用进度和库存情况,实验分室负责人要及时提出申请购买计划,保证教学和实验准备正常进行。

六、实验试剂供实验教学使用,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行,原则上不得将试剂提供他人使用;但对低值、库存量大、使用周期长的普通药品允许提供适量给科研者使用,但要做好登记和领用人签名工作。

七、除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和实验分室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无权开启实验室库存普通药品和危险药品。

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

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护,不准移作它用。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护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教师(实验员)考核制度、学生实验守则等,并严格执行。学生实验守则应张贴在实验室前方,其余规章制度分别张贴于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和准备室。

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总账”一年填写一次;学期中仪器数量增加或减少登入“分类账”;玻璃仪器、药品的增、减及时登入“低值易耗品账”,并接受财务监督。做到定期盘点,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总账、分类账的账、卡、物相符率达100%,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0%。

1.学生实验桌应排列整齐,并固定于地面,每张实验桌均须编序号。

2.仪器橱摆放时应注意采光、通风、美观以及方便仪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旧仪器橱要相对分开,高矮、式样相近的仪器橱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仪器橱定位后要编号,一般用油漆编于仪器橱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桌及水电设施,不在实验桌上乱涂乱写,不旋转送水管道和整体水龙头,不将抹布晾在水龙头上,不拉松电源线,注意保护电源插座。实验教师要经常检查电路及有关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一)仪器验收。

新购进仪器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及时将全套仪器(含零部件)存入相应仪器橱内,说明书集中收存、归类成册。同时要及时填写仪器验收记录,并将仪器记入《购置日记帐》和《仪器分类帐》。

(二)仪器分类与存放。

1.仪器按学科特点分放。

2.演示仪器和分组仪器相对分开。

3.仪器分类要通过文字在仪器橱橱门上标示出来。

(三)分组仪器编序号。

分组实验仪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应有编号,字体不宜过大。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序号编排方式。

(四)仪器维护与保养。

仪器维护保养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八防”,即防尘、防潮、防腐蚀、防霉变、防锈蚀、防变形、防虫蛀、防震。

(五)仪器的借还。

教学用仪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写《仪器借还记录》,写明借取日期、仪器名称、归还日期,借取人签字。

实验教学资料一般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通知单、周实验安排表、实验教学心得、实验教学总结及专业杂志等。实验室建设资料应长期保存。实验室记录资料和实验教学资料一般以学年度为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少数仍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可适当延长保管年限。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

八、凡实验、试验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九、实验室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实验室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或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学院保卫处、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改造的决定;凡因安全隐患需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lo、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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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保障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我院所属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人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第六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八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第九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实验室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第十一条作好各仪器设备的防尘工作,尤其是在进入与需要特别防尘的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室时,任何人都要遵循该实验室的一些相关的特殊规定。

第十二条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本管理条例由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3、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5、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

11、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3、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14、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5、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做饭、住宿,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卡,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实验室仪器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质,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五、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经学校培训处批准,管理人员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填写报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八、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厨内进行,室院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学生实验结束后,有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物损坏等有关情况,教师签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十、实验室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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