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6篇)

时间:2023-12-02 17:41:23 作者:FS文字使者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就业机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是一个经济组织,旨在开展商业活动,实现盈利和发展。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如何使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是一些成功公司的案例分析,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公司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公司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公司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和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监测信息和处理情况等。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

(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

(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

(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公司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审查和登记,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负责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维持校门周边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及学生单车不丢失、陌生人携带物品出校门要问核实后才能放行,门卫必须24小时值班,负责夜间校园内的巡逻,保证夜间学校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排除安全隐患,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如需请假应找人替代并报物业主任备案同意,方可离岗。

二、节假日学校安全由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班。主要时间段要24小时值班。夜班由门卫负责。

三、实验、计算机、音乐、网络中心等室的管理员负责本室管辖的器材,进行简单的维护,帐、卡、物定期核查,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管理。

四、各办公室财产安全由各办公室人员自己负责,特别是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有直接责任。要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保管。因门窗关闭不好而丢失物品的,追查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查不出时,记为集体责任。个人物品放在办公室或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而丢失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xxx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xxx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xxx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gb2894—x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报项目经理批准。

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提出使用计划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1、安全警示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2、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材料部门统一保管。

3、安全警示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5、公司施工安全管理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6、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入库、发放、使用、维修、移位、回收管理;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公司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财产是指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投资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货币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二)非货币资产是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无形资产等。

1、存货是指生产经营中购进的材料、五金配件、入库的产成品和半成品、生产车间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其他物料。

2、固定资产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3、低值易耗品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低值易耗品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4、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是正在建造中的资产及为建造资产所准备的物料。

5、无形资产是达到公司财务制度的无形资产标准的资产。

(三)投资资产是指债权性、股权性投资。

(四)其他资产是指不包含在上述财产之外的资产。

(一)生产经营用的材料、五金配件、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等资产,由供销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购置,技品部、机电车间负责验收。

(二)办公用的日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由行政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购置,财务总监负责验收。

(三)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行政部备案。

(一)公司财产实行归口部门管理、保管负责制。财务部必须分类别建立财产台帐。

1、货币资产由财务部、供销部负责管理、保管。货币资产中的现金、存款、公司员工及各部门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保管;货币资产中对外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由供销部负责管理和保管;划分不清的,由财务部、供销部共同负责管理、保管。

2、生产经营用的材料、五金配件、产成品等存货(除存放在各车间的在产品、材料等存货外)由物管车间负责管理、保管。

3、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已领用的低值易品、工程物资等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管。该类财产由机电车间具体负责承担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监督管理,并对未领用的资产负责保管和管理。

4、办公用的日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管。该类财产由行政部具体负责承担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监督管理,并对未领用的资产负责保管和管理。

5、已领发、正在生产或存放在各车间的在产品、材料等存货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和管理。

6、已发货尚未对账结算的产品等货物、已支付购货款尚未入库的货物由供销部负责保管和管理。

(二)财产的领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各部门应对使用中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任何人违反该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管理、保管的财产进行盘点。

1、生产部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2、生产部、机电车间每年度必须对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3、行政部每年度必须对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4、财务部应定期对货币资产进行盘点。

(二)各部门对各自负责保管的财产盘点后,应及时填制书面盘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财务部备案,保证账实相符。

(三)财务部必须及时催收或通知相关部门催收债务人的欠款,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一)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统一由供销部负责销售,各种废旧物品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处理,财务部负责监督核算,一律全部记入公司营业(或营业外)收入。

(二)货币资产中的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发生丢失、短少的.,按账面金额,具体责任人承担50%、财务部主任承担20%、财务总监承担30%的赔偿责任。债务人拖欠的款项因供销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催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具体责任人承担50%、部门领导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三)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发现丢失的,按帐面价值,由保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承担40%、机电车间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保管部门不明确的,由领用人及领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固定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发现损坏的,能修复的按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计算,不能修复的按账面价值扣除能变现的残料收入后的金额计算。

1、能明确认定损坏的使用人的,由使用人承担80%、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因维护单位未及时进行维护或修理,使用人已事前汇报的,由于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未及时处理,或者由于维护单位未及时处理,若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已经要求维护单位进行处理的,由维护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未要求处理的,由使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80%、维护单位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五)各部门或任何人私自外借资产的,由外借的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损失的,按账面价值,由外借的责任人承担80%、部门负责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六)任何人私分、贪污公司财产的,一经查实,责任人必须5日内交还所私分、贪污的公司财产,同时对其处以所私分、贪污的财产金额10%的罚款。财产价值1000元(含)以上的,立即辞退该员工;构成犯罪嫌疑的,报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等物资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财产标准的设备、工具、用具、物品每件单价在100元以上,20xx元以下都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凡列为上述财产范围的,不论现有在用或是新建、购置、外来赠送的,都应按此规定加强管理。

第五条财产管理采用"谁使用、谁保管、谁养护"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所有财产、家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部门领用(含在用)由公司指定专人兼管。

第七条车辆实行专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交付驾驶员专人负责保管与养护。

第八条会议室、公共场所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财务部应设置财产分类明细帐,记载以品名、数量、金额(原值、净值)分户帐;低值易耗品只设数量帐。

第十条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财产管理,按财产(家具)设立品名、规格、数量明细保管帐,定期进行核对,保持帐务相符。

第十一条年终由财务部、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全面盘点一次。

第十二条各部门领用财产如有余缺,不得相互调节,必须通过办公室安排,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盘点中发现丢失或损坏的,领用部门(或个人)应查明原因,报由办公室核实。属于自然损耗可根据核实情况予以核销。属于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赔罚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及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负责购置,使用部门应事先填报《资产购置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程序批准的,一律不得预先购置。

第十五条财产及家具购置,使用部门应说明用途、数量和要求。

第十六条新增财产,费用报销前应先登记财产帐,办公室发放给部门或个人领用的财产,要建全领用手续,防止流失,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和转移。

第十八条重要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验收后及时办理财产保险。

第十九条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由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作数量上的收发登记,每年抽查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第二十条公司购买资料、书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编制资料档案,归档管理,重要资料、书籍借出、归还均应逐一登记。

第二十一条经管财产的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交代清楚帐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聘用人员到期离职前,应将所使用物品交回,否则将从工资或保证金中扣款。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外)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分别负责实施管理。

二、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必须建立健全账目,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应建立档案,规定专人采购、验收、入库、领发和保管,并实行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霉烂、被盗等。

三、财产、物资一律实行计划采购、供应,各科室所需物资,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按月、季、年编制采购计划,并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购买,按计划供应,科室在请领物资时要办理请领手续,无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发放。属于回收的物资要坚持交旧领新制度。

四、医院的被服、工作服、劳保用品等统一由总务科计划购置、加工、制作、发放、管理、统一编号、标记。发放到科室或个人的物资、用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五、一切财产、物资(含医疗仪器设备)等的报损,要填写财产、物资报损单,经院领导批准上交库房,库房对报损财产、物资要进行妥善处理。

六、医院的一切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重要财产和大批物资的报损、报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等,一律由总务科、设备科或信息科提出计划,报院领导讨论决定,万元以上需报区卫生局审批,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凡价值超过20xx元的设备;价值超过1000元、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财产,均属固定资产。

2、其它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条件的低值易耗品及物料消耗品。

1、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

2、其他财产:办公家具、电话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

1、运营中心技术部负责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其外设、附属配件、投影仪、集团电话及线路等)。

2、运营中心综合部负责其他财产(办公家具,电话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

3、各部门负责使用财产的保管、维护,要求设专人管理财产并负责配合公司财产管理。

2、购置其他财产,由申请部门将计划提交运营中心,由运营中心负责统一购置;。

3、凡购置各类财产,必须及时验收入库,经办人持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4、凡应入库而未办理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5、凡领用物品,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1、凡在公司范围内可调拨的财产,不得重新购置;确需添置的财产,由运营中心或技术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2、办公耗材(打印纸,菲林纸,传真纸,墨盒,硒鼓,电话卡等)购置计划,每月初须提交至运营中心。

3、专业设备及其他财物,可根据需要由各部门自行购置或由运营中心配合购置,但必须到运营中心进行出入库登记。

4、凡领用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外设等),均需填写《计算机配置表》,本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使用者留存、运营中心技术部留存、财务部留存。

5、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进行编号,编号按财产分类不同,分别顺序编号;再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帐及卡片,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运营中心建立表格。

6、运营中心技术部对设备建立档案,并制定出设备的使用规范,每月定期对全公司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病毒、检查机器的运行及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办公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7、部门财产责任人离岗,必须由财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核实部门财产,确定财产完好程度;部门财产责任人变更,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保证财产管理的连续性。

8、员工调离公司,运营中心验收并回收资产。

9、个人对所用资产承担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和辖区共用资产承担责任,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责任,落实不到人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1、公司每位员工都应爱护公司财产。

2、部门财产不得随意转移、拆换。

3、财产使用中发生故障、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应由部门财产责任人认真填写《设备报修单》或《报废单》,于三日内及时通报技术部或后勤部门进行维修。负责维修的部门应限期修复损坏的财产。

4、凡造成财产流失、损坏者,照财产原价值进行赔偿。同时,公司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肇事者处以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罚。

3、本公司财产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拨至外单位。

1、财产发现坏损,确实无法修复时,填写《财产报损单》,本单一式三联,经各级领导批准后,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运营中心留存,并依此销相应卡片及修改表格内容,报损财产统一由财务部处理。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将报废的固定资产上交运营中心,由运营中心进行清理或出售,并将出售收入交财务部,同时变更固定资产卡片。

3、财产使用部门发现财产丢失,必须在三日内上报运营中心。

1、运营中心应会同财务部,每年中、年底盘点一次公司财产。

2、运营中心应每季度对固定资产产进行抽查。

3、运营中心每月对办公耗材库进行清查盘点。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营口邮政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及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外包单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单位进行自主管理,本规定仅对各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补充的作用。

外包单位:生产外包、检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绿化卫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单位的统称。

1、签署《外包项目安全协议书》

2、对外包部门是否履行安全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3、对外包单位宣传本公司安全、环境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提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

4、对外包的安全资质进行复查。

5、对外包单位劳动纪律及培训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查。

6、对外包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考评等综合管理。

7、对外包的车辆及人员入场进行管理。

8、对外包单位具体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

管理要求通则

1、进入公司的外包单位和外包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规定及所在区域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实施作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

2、进入公司作业的外包的单位应自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单位应配合和接受公司对本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并提供相关的资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外包单位应获知公司所确定的适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执行与此相关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单位应使用适宜的设备、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物资设备(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装备、防爆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运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公司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和工器具(紧急情况除外)。

6、外包单位应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均配备必须的劳动及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按标准使用。

7、进入公司作业的外包单位应建立并维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或未能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协力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从事相关作业。

8、外包单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质(水、电、煤气等),必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应确保在用能过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区域施工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内部作业,必须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

10、外包单位应确保独立管理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检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设施。

11、外包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2、外包单位应对各重要的过程(重大危险源)或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13、外包单位收到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立即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公司相关部门。

14、外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等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应通过本单位的上岗作业能力考核或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

1、外包单位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外包单位进行考核。

2、外包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考核,如事故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还应进行赔偿。

3、外包单位发生事故,对我公司协议签订部门进行考核。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好用好园所的一切财物是全园师幼的共同责任。全园师幼都要树立园所是我家、爱护,保护财产靠大家的思想,把爱园如家变成自觉行动。

二、财物管理员,对园所财产负有管理、清查、维护等责任,对所有园产都要登记造册,做到每学年一次清查,且帐、卡、物相符,对园所财物管理、运转、流失等情况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三、校产的使用实行借用制度,借用者,要按班级、学科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物资要专人使用、专人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四、明确责任,各室责任人要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自己工作、生活的处室不出意外,管理使用的物资不受损失。若自己处室因不关窗,不上锁,管理疏漏等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本室责任人承担,(含教室玻璃)。班主任是教室的责任人,当日的值日教师,是办公室的责任人,特种教室管理人员是责任人,其他处室的责任人是使用人。各相关责任人要看好自己的门。

五、强化门卫值班人员的责任心,门卫值班要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敢于负责,不能胆小怕事。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凡不明真像者一律拒之门外。每日傍晚应巡视各室一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记录,并告知园长,园所视情纳入班级考核,夜间要定时巡查确保园所安全,并做好情况记录。若因空岗、渎职、造成园所财产受损失,一律个人承担。

六、造成园所财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分发的课桌凳不准任意调换搬动,不准乱涂乱刻、不准摇拽丢拖。

2.门窗要及时启闭,保持空气流畅,放学后各班要由值日组长检查一遍。

3.每学期初,学校为各班配备的清洁用具,要妥善保管,安放整齐。

4.教务处、总务处要分别对借出的`教学设备及其它物品进行登记,期末负责收回。

5.人人都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同学要进行教育,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责令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效能,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重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各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组检查方案(并在正式检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路线,组织落实检查人员和车辆。

(四)专项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由该监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工作由该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联合检查及专项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信息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建立财产、办公用品购买、使用登记制度。

二、各部门经理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负有指导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责任,对员工有损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应提出严肃批评,并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做出处理。如有遗失和损坏,应由当事人酌情赔偿。

三、各部门需购物品须按月提出购买计划,由部门经理按照'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填写《物品购买申请》,注明购买原因、数量及预算价,按相关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

四、各部门购买物品计划,经审批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专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采购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核准。

五、各类物品采购后由办公室负责总务人员验收、登记、入库。

六、员工领用物品均需填写'物品领用单'。单价在100元以上物品,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应予以收回。属非正常损失或遗失的,应有但是人酌情赔偿,赔偿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核定,大额赔款可分期在工资中扣除。办公室每年要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清点。办公室由责任不定期检查部门保管、使用各类物品的情况。

七、物品报废须由使用部门经理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审核,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八、所有物品的调配、办理执照、缴纳管理费、租金、参加财产保险、和车辆维修及更新等事项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五、各财产类物品采购经综合部文员登记,方可报销费用,否则财务部经理不予签批;。

1、每位员工所用的办公用品,检测工具等必须由内勤做登记,谁使用,谁保管。

2、公用物品由内勤同意管理,使用者需打借条,归还后签字。

3、所有物品,人为损坏需赔偿各物品由工作关系需要变动,主动找内勤登记。

1、主管以上每人一台电脑,装好各专业所需软件。

2、影像工具统一由内勤管理。

3、检测工具统一由内勤管理。

4、其他文具按需供给。

5、办公用品储备由内勤负责到综合办统一领取。

6、劳保、安全用品、按需供给。

财产公司管理制度

液压系统是矿井主提升机、井下大型斜巷绞车、大型带式输送机等大型设备重要的安全保护设施。液压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液压油的管理,二是对液压元件的管理。为加强大型设备液压系统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面立(斜)井提升机、井下主要斜巷提升绞车、带式输送机等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的液压系统。

第三条

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液压系统管理制度,即液压系统设备包机制度、定期检修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检查制度、定期试验、测试制度液压油使用管理制度等。

第四条

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液压系统技术档案,主要包括:液压制动系统原理图;安装记录;电机、油泵、液压阀、液压油、管路等关键部件更换记录;液压油更换、过滤、化验记录等。

第五条

大型固定设备液压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液压系统的工作原理,能够熟练判断和处理常见液压系统的故障。

第六条

液压站所使用的'电缆必须采用耐油阻燃电缆并加蛇形管护套,油管应尽量选用金属管。

第七条

液压系统安装要严格按照有关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八条

对于双套油泵系统的液压站,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应倒台一次。

第九条

每班设备运行前司机必须巡回检查液压站运行情况,液压油外观质量、油位及残压是否正常,液压油温升是否超标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

每天检修班必须对液压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包括检查电机运行情况、液压泵运行情况,各个电磁阀是否灵活等。若有异常,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得运行。

第十一条

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液压油,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化验一次油质,不超过半年过滤一次,不超过一年更换一次。换油时应对管路、阀组和容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液压油必须符合设备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滤油器滤芯每月应检查、清洗一次,有缺陷要及时更换。对各阀件每半年应彻底拆卸、清洗、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液压制动系统的各种仪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油压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其它仪表每年校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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