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4 22:57:32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是一国或一组织为管理和调整成员行为而设立的具有约束力的立法性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六条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七条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第八条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安全。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本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综合办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综合办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从业人员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 从业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九、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企业应予以提供。员工离开企业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企 业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1职业健康监护:

1.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1.2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1.3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环境工作。

1.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6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具体包括:

1.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锅炉输煤工、盐水工段配料工每一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1.3对接触噪声、震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毒有害害因素的职工每一年检查一次,对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每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1.4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1.5本公司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职业禁忌人员为一年。

1.6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将健康安全查体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2职业健康档案:

2.1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主要包括:

2.1.1单位基本情况;

2.1.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能及专(兼)职人员与分工;

2.1.3职业健康管理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2.1.4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及实施方案;

2.1.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1.6职业健康管理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2.1.7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年度总结等。

2.2技术档案

2.2.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书;

(2)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书;

(3)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2.2.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2.2.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2.2.4职业健康防护档案,包括职业防护设施清单、维修档案;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档案。

2.2.5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内容及时间等。

2.2.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主要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与评价报告;

(4)职业禁忌征、职业病人检出名单;

(5)职业禁忌征、职业病人调离及安置情况;

(6)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2.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

(1)救援组织和人员职责;

(2)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

(3)预警设施;

(4)应急设施;

(5)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

(6)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

(7)财产保护对策。

3各种汇总资料,主要包括:

3.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2职业健康监护结果;

3.3职业病诊断及鉴定;

3.4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

3.5宣传培训计划;

3.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3.7劳动者因职业病死亡资料;

3.8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 新员工录入后,公司安全部将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与职业的资料。

3. 这些资料将为员工的'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有关健康损害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这些资料必须由安全部妥善保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

4. 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员工的详细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分别记录在档案中,进行动态管理。

5. 员工离职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将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统计分析数据);。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4.4进行编写。

4.4.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a.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b.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c.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d.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

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

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

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i.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

4.4.2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记录编号。

文件层别号。

文件类别(aq)。

公司代号jp。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01标识,程序文件用02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03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生产部用qg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jp-aq-02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表格编号:编号jpl-aq-0201/01(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4.5评审和审批。

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4.5.2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4.5.3文件审批权限。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b.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c.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d.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6发放控制。

4.6.1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4.6.2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4.7.2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8文件更新。

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9安全记录管理。

4.9.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4.9.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4.9.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9.4储存、保护。

4.9.4.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4.9.4.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4.9.4.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4.9.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单。

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8、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10、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表。

系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与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各类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原始资料。

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的跟踪调查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学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台帐、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分析(调查原始表格、分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

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教学情况的检查、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度归档的档案在每年寒假以前归档。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收集教职员工在教育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3、园内档案每月分类放置,每学期及时归档,每年装订成册;个人档案每学期更新,统计各类人员信息。

4、做好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销毁和统计工作。

5、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6、严格保守档案机密。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7、各种档案资料每学期和学年完后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入库保管。

8、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教职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卫生保健工作、财务后勤工作、家长社区工作、和幼儿综合情况等需建档案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尽量保留原始状况。

9、凡入档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取走和涂改,如需查阅归档资料,须经园长批准。查阅资料只能在档案室,不能带走。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职工培训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建立规范的《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的相关信息。新招入矿人员只建立电子档案,工作满一年后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工作标准

1. 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将培训资料分类汇总、整理、保存。

2. 及时填写《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信息录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3. 做好培训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的存档资料

1. 培训考勤成绩签字表

2.理论考试试卷

3. 《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分类(或分单位)整理,编号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安全技术培训档案未经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资料设专人负责,经常整理,以防丢失。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并保持清洁、通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的调整

1. 从业人员转岗、变动工作单位,要及时调整分类、归口,并更新电子信息;

2. 从业人员退休、离职、辞退后,及时清理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理学会的自身建设,保持理学会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校社联的指导和检查,同时也方便各部门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丰富的材料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理学会各部门要做好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报告总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3、档案资料包括的内容如下: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理学会组织的章程制度;理学会下发的文件;理学会成员的详细档案,个人简历和小结;理学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的方案(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效果等);理学会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工作摘要及工作大事记;宣传板与海报的底稿或样式;理学会及各部门的公共财务登记情况;考勤、考核的有关材料;兄弟单位或院校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各类活动的图片资料;其他有价值的资料。

4、各部门须积极配合秘书组关于档案管理的工作。

5、理学会及各部门档案资料要系统化、科学化,定期检查、整理档案。各部门个人查阅理学会资料须经过秘书组组长同意。查阅时不得翻阅与其工作无关的档案。保持档案的真实性。无特殊情况,档案不得带离秘书处,确需带离须征得秘书组组长同意,用完归还。

6、各部门的有关资料,如计划、总结、活动记录、方案等必须交一份给秘书组存档。

7、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秘书组。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在街办档案室直接领导下,由分管的领导具体落实,由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管理。

二、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科室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承办科室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好后向档案室移交。

三、档案室负责统一收集、整理、保管街办各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

四、编辑必要的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来源,办理档案借阅,为各部门及来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各科室应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纳入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及档案网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与档案工作有关的重要工作会议,如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以及重要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有关部门均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对于各部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的,档案部门不予验收、盖章,领导不签字,财务不报销。

七、对外出学习,开会人员获得的各类文件材料,回社区后应将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交档案室。

八、档案室遵照上级档案部门的决定,对我社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制定街办“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及档案的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管理、鉴定销毁、奖惩等制度,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制度

二、学校设有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橱。

三、库房坚固,有铁窗栏、窗帘,能够防盗。

四、学校有档案工作分管校长、主任,由专职人员管理档案。

五、要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文件。

六、要求管理人员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出卖保密文件。

七、不得擅自损坏、销毁、涂改保密档案。

八、如有泄密行为,依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档案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1.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1. 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