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方案(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6 14:18:48 作者:紫衣梦 实用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方案(通用12篇)

计划书的编写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避免过于理想化和空泛。下面是一些常见计划书的模板和范例,供大家在编写时参考和借鉴。

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xxx)。

(二)联系电话:xxx。

(三)邮箱:xxxx。

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xx.00元/辆·月;

2、电瓶车:xx.00元/辆·月;

3、自行车:xx.00元/辆·月;

4、临时停放车辆:xx.00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xx.00元/辆·次,过夜xx.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停车场收费方案

为保证住宅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小区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起用ic卡停车场收费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月卡,年卡用户)。

2)按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场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住宅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

xx物业管理公司xx服务中心

电话:8888888、6666666

2、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本公司负责完成。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临时卡收费标准

1、参照地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结合住宅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月卡,年卡收费标准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住宅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交纳车辆占地使用费,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

二、进出车辆实行刷卡管理,临时进出车辆需在门卫处领取ic卡,由值班保安履行登记手续。

三、车辆进出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鸣喇叭,限速10公里,车主积极配合保安员指挥停放。

四、停车后,须关好车门车窗,防盗系统置于警备状态,ic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遗失后果自负。

五、住宅小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

六、车辆运货出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必须到服务中心开放行条,方可放行。

七、按时交费,不得拖欠,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工作。

八、进出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借他人或一卡几车多次使用,如发生问题概不负责,若ic卡遗失请立即到服务中心挂失。

九、保安员有权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询问,确实存在问题的可暂不放行。

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为维护洛宁县城良好形象,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xx〕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水平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借鉴周边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洛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方案: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2.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3.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

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

5.公立医院、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

6.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二)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的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一)城区内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以内免费,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其他时段不收费。

(二)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内免费,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

(三)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个类别。汽车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规定执行,小型汽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

(三)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

(四)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停车服务经营资格。

(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机动车存、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停车场点应加强收费管理,加快推进停车收费电子缴费技术建设,设置相应的电子计时装置,确保计时、计费准确。停车场收取存放服务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存放者有权拒付车辆看管服务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不得联合涨价串通涨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五)停车场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时应穿着统一标识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和相关证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存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小区物业停车收费合同

甲方:

__。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平方。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_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单位停车管理收费方案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公安交-警局、市人居环境委等部门昨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深圳市近期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其中包含今年下半年拟实施的25条,以及2015~2015年拟实施的20条治堵举措。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路外停车收费调整方案较原先公布的内容。有明显变动。未来中心区域的路外停车收费,或划分为两部分:一是目前的经营性收费,其收费标准维持不变;二是深圳独创的“停车调节费”,由政府主导收取,为新增部分。目前,具体的收费方案仍在完善中。而深圳停车管理试点将在年内启动。

记者从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将继续深化论证停车政策方案,推进路内停车收费和路外停车收费调整。而从会上传出的信息看,深圳路外停车收费调整又有了新思路。

据了解,今年2月,我市曾发布两套收费调整方案,其中a方案拟将工作日非住宅类停车收费标准上限提高至190元,住宅类停车收费标准不变,以促使上下班交通方式以公共交通为主;而b方案则计划在早晚出行高峰期,对出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的汽车,按次额外增收10~20元的“停车调节费”,以鼓励市民放弃开车或错峰出行。

但昨日交委透露的“推荐方案”更像是上述两个方案的“融合版”——维持现有停车场经营性收费标准不变,即非住宅类停车场收费上限仍为60元/天。同时,在白天时间段(设计为7:30~19:30)对工作区域停车场加收停车调节费,该停车调节费改为按小时征收。即假设每小时停车调节费为5元,每天上下班早上8:30进停车场,晚上6:30离开,车主除支付商业停车费外,还需要额外缴纳50元。

上述停车调节费属于行政性收费,由政府主导收取,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将每年向社会公布。

关于路内停车收费,深圳市交委昨日确认该收费也是行政性收费,由新成立的市道路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目前,仍在抓紧完成全市停车收费联网软件系统开发建设等准备工作。

关于收费方式的比选也在同步进行,“考虑的方式包括手机、刷卡支付、rfid电子芯片系统等,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再用咪表模式”,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最可能被采用的是一种名为“rfid”的无线射频技术,该技术已经在生活中广泛应用,如门禁系统及高速公路收费站上的自动识别通过系统。

深圳市交委副主任徐忠平昨日在发布会上称,停车管理试点将在年内启动。而记者了解到,相关试点方案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试点区域仍为此前公布的竹子林、福田cbd、南山。

至于收费标准,市交委首次透露,深圳拟设立停车收费标准与停车设施饱和程度之间的联动机制。“根据国际经验,停车位使用率维持在85%左右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量。”也就是说,未来深圳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以及路外停车调节费收费标准都将是动态的,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昨日的发布会上,相关部门透露了深圳治堵新思路——将在明年着手研究控制交通枢纽停车位供应,开展全市客运交通枢纽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评估及优化调整研究。“未来中心区的停车位不是鼓励多建,而是要控制,甚至考虑减少停车位。以减少开车出行。”交委称,这也是充分借鉴了国外其他城市的治堵经验。“停车位越充足,就越会吸引更多的开车者。”

针对此前市民提出的,小区周边停车位明显不足,与其每天乱停车,吃罚单,还不如把车开出来的说法,政府部门则计划研究鼓励和引进社会资源在未达到停车配建标准的`旧住宅区新建小型立体停车库。

与减少中心区停车场供应的思路类似,市交委明确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轨道、公交发达地区举办的大型赛事和活动,主办方不提供小汽车停车位,并要主动做好公交配套预案(商业性质的赛事和活动则由主办方购买服务),以倡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1.实行干道拖车动态值守制度。在北环大道、滨海大道、梅林关、布吉关等主要交通走廊和节点,安排固定拖车动态值守,及时响应和处理公交车、货车等大型车辆引起的交通事故。

2.对涉及公交车、出租车的轻微事故中不采用快处方法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3.应用交通新科技,完善行车、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完善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六区道路网络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完善信号灯和高清电子警-察等设施。完善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海(河)大道、南海大道等干线道路诱导信息牌,研究在福田中心区等公共停车设施集中地区建设停车诱导系统。

4.出台奖励办法鼓励“绿色出行”。鼓励公职人员带头申报“每周工作日停驶一天”。年内研究出台停驶奖励政策及办法,根据停驶时间对保险费率进行降费调整。研究发放“深圳通”补助、授予绿色出行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和办法。

5.升级改造公交站台。2015年年底前对宝安、龙岗片区的100个公交站台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全市升级改造公交停靠站300座,建设500座简易公交停靠点。

6.新建公交首末站。2015年年底前,建成盐保北区、大望新田、别墅路、碧岭等4个公交首末站,开工建设大宝北路、白石厦、塘下冲、越华工业园、上横朗新村等5个公交首末站。

7.允许中型客车使用公交专用道。高峰时段允许载人中型客车(黄牌)使用公交专用道,鼓励机关和单位开通上下班通勤班车。

8.研究在地铁早高峰前一个小时票价优惠的可行性。

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商户:

运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至2009年开业以来,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过两年多的前期运转和市场启动。现在已经逐步走向繁荣,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广场业主,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有效提升广场的整体经营形象和美誉度,促进广场的持久繁荣和发展,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物价局核准。物业公司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对豪德光彩贸易广场商铺/住宅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一、收费标准(收费面积按房产证面积为准)。

1、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2、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二、交费方式。

每月1-10日到物业公司综合部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目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服务,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一、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二、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一、有人居住的商铺。

由综合部负责对市场内的业主/商户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没有按时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负责电话通知,并发放收费通知单,对连续两个月未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将欠费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物业工程部,并停止售电、供电,直至所欠费用交纳完毕才开始售电和供电服务。

二、无人居住的商铺。

由招商部负责电话催缴。收费通知发放。

由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向业主/商户发放通知书,并做好解释工作(公司任何部门遇到商户的投诉或咨询都必须做好解释工作),未在市场内经营的商户,物业管理员(治安队)负责将通知粘贴在商铺玻璃门上面,并将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电话通知商户/业主。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0日。

一、通知发放(王建负责)。

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将通知发放完毕。

二、电话通知(黄海燕负责)。

1)、招商员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必须对自己区域的客服电话通知完毕。2)、对无人居住的商铺负责电话催缴。

三、收费系统的安装和资料的录入(任少华负责)。

1)、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收费系统安装完毕,并能熟练操作。2)、2011年8月25日之前将业主资料及商铺面积录入完毕。3)、每月将物业各项收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领导审阅。

四、各部门负责对收费疑问做好解释,并出示相关的法规。

停车场收费方案范文

1、手写进出车记录每班需标注、写明特种车及装载化学品车,如有电石车时必须登记司机电话。阴天、雨雪天气及时打电话开出,按特种车收费。

2、每日早班在大流量出车减少时打扫岗亭卫生,包括:电脑、打印机、地面卫生及暖气片。外部设备卫生每轮班打扫一次。带电设备擦拭时请用干抹布,避免被电击伤。

3、每辆出亭车辆必须有卡或修车、卸货证明。

4、特种车入内时请与司机交待清楚收费标准后方可刷卡,避免引起纠纷。

5、进停车场内的修理、卸货车辆开出证明后必须在记录本中记录,出车后划掉,以便查找、核对车辆。

6、入场闯亭车辆喊停无效后,出车时双倍收费。

7、进车时问明停车还是修车、卸货,以免刷卡错误。

8、进车刷卡要确认电脑车号已输入并在记录本中记录。如有错误,在记录本中详细标注车号、进入时间。

9、交接-班打印电脑记录单时与记录本核对无误后方可找签字人员签字。

10、如发现停车卡空进空出现象,每辆车罚款400元,并按次数累计翻倍罚款。外出不显示金额视为空进空出处理。

11、特种车、高危化学品车辆、四桥车及其他容易忽略车辆,在交接-班时写于交接-班记录并通知接-班人员。

12、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先查看进出车辆记录本和交接-班记录,注意场内特种车辆情况,防止少收费。

13、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后视为交-班人员所有情况正常,如有异议交-班人员写明情况并签名后接-班人员方可签字接-班。

14、收费岗亭电脑严禁插入usb盘及其他无关外接设备。

15、半夜卸货车辆入场时除刷卡否则禁进。

以上事项除标明罚款金额外视情节严重酌情罚款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方案范文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_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停车场收费方案【】

从2月13日起,对主城区的乾佑街道、迎春路、西新街以及临河路实行停车收费制度。

为了利用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高周转使用率,缓解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对主城区实行停车收费制度。据了解,城区收费路段收费标准按照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泊位每次停车收费不超过5元,收费时段为每日7:00-21:00。

停车场收费方案

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物业部要通知服务处按规定给予协商处理。

小区物业收费洗车方案范文精选

根据业户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收费服务。建立特约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并以适当方式向业户公示。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负责特约服务的接待和安排,严禁员工私自提供特约服务,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按要求提供特约服务。

根据业户需求开展特约服务,特约服务类别需向业户进行公示并适时更新。

二手房出租买卖服务、房屋装修服务、社区金融服务等。

特约服务收费标准符合市场需求定价,收费标准需向业户进行公示。

完成业户特约服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特约服务内容、价格、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进行回访。

6.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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