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个人感悟读后感(优质13篇)

时间:2023-12-28 13:01:50 作者:灵魂曲

每一次读后感的撰写都是一次思维的升华和思考的总结,是对读书过程的盘点和反思。在这里,我们推荐了一些读者们写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不同的视角和思考角度。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也许因为活着,所以才能够分一点心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但是很多时候却将这二者混淆不清,我们需要的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生产、生活。所以当你需要的或是想要的没有实现时,不要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你已经做到了为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便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简爱个人读书感悟读后感

刚看完英国著名小说《简·爱》,真佩服女主人公的性格,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勇敢的与地位年龄都高于自己的罗切斯特先生相恋,当知道罗切斯特结过婚有妻子,并且妻子是个疯子时,又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就算他的妻子是个疯子她也不愿去伤害她,夺走她的丈夫,自己却忍痛割爱走入绝境。还好,结局是完美的,最终简·爱和罗切斯特都经历一番波折之后又在一起了。我的一颗悬着的心也总算放下了。

当看到他们要准备结婚时,我替女主人公兴奋不已;当看到在婚礼现场出现状况不能进行下去时,我的心也随着女主人公一起失落了,觉得真可惜,那么相爱的一对人,就那样生生的分开了,那感觉就像是一对连体婴儿被人狠狠的撕裂开了,也许真像作者自己说的那样,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能感受到她当时有多绝望,我也又一次品尝心碎的滋味。当看到女主人公从绝境走出,并回到正常生活轨道时,我的心还是感到惋惜,当女主人公又一次面临选择,并勇敢选择回到罗切斯特先生身边时,我的一颗心又好像获得雨露滋润般重获新生,可同时仍然担心,担心罗切斯特先生出什么意外,或者没有等女主人公;当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的疯妻子在大火中去世罗切斯特也因救疯妻子而双眼失明时,即感到庆幸又感到惋惜,庆幸罗切斯特的疯妻子去世了,惋惜罗切斯特双眼失明了;当看完整本书时,我深深的倒吸了一口气,简·爱和罗切斯特经历重重困难总算是在一起了,我起伏的心总算是可以定下来了。真替女主人公高兴,她最终还是幸福的。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飘读后感个人感悟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红与黑读后感个人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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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读后感个人感悟

世上有一部永远写不完的书,那便是爱。是呀,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

自从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爱的境界。其中,有一位大姐姐写的温馨的爱——《牵手》,更让我明白了爱的伟大。爱是和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大姐姐从小就牵着她妈妈的手。有一次,同学看到了笑她,于是她就问妈妈:“妈妈,你为什老牵着我的手呢?”妈妈回答道:“以前你外婆老是牵着我的手,可是,现在你的外婆永远离开了我们,我又牵谁的手呢?”看了这个故事,我很感动,因为我知道,长大是一步步放手的过程,但在放手之前,必须学会牵手。我想到了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我每成长一步都离不开妈妈的辛劳。对呀!世上的一切都会变,只有亲情、母爱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感,它永远都是那么永恒、纯真。

爱是一种我们摸不到的东西,但只要我们用心感受,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而且,它来的是那么静悄悄,一会儿就来到了整个世界,爱它无处不在,只要你用心寻找,用心感受,它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也许有人会问:“是不是只要需要爱,爱就会来到?”答案是否定的。我想:我们在拥有爱的同时,一定要去创造爱,让需要爱的人得到爱,让整个世界充满爱!

《伤仲永》读后感个人感悟

仲永五岁时,一首即兴而作的诗作,令父亲和乡邻发现了他作诗的惊人天赋。于是他的父亲拉着仲永四处显摆其才能,尽情享受着眼前难得的收获钱财、得到尊重和自高自大的荣耀,而且始终如此,不知醒悟,最终令天资聪慧的仲永“泯然众人矣”。倘若,其父在仲永的才华刚刚被发现的时候,将仲永送去老师那里学习文化知识,熟读天下经典著作,那么原本就天赋过人的仲永定当更上一层楼,会成为一个处处受人敬仰的智者,而不是一个只在田里种庄稼的普通农民。

世上既然有天资优秀但后天不加珍惜的人,那么也必定会有天生愚笨但后天勤奋刻苦最终成就大事的人。

曾经有人对威特提出“先天的天赋比后天的勤奋更加重要”,威特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一直认为后天的努力比先天的天赋更加重要,但那时没有人认可他的观点。后来,没过多久,威特有了一个儿子,出生时特别轻,小小的、皱皱的,哭起来挥舞双手时,看起来象一只小白鼠。没有人看好他,连他的母亲也不例外,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孩子没有未来。但威特却并不这么认为,他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也叫威特,并开始对儿子进行系统的教育训练。八年后,小威特在老威特精心的教育下,掌握了数种语言,成为了同龄人中的天才,甚至比那些大他好多的大孩子还要博学。那个曾经愚笨的小婴儿,如今却是众人眼中的天才,如此巨变,若没有足够的后天学习、努力支撑,那它早就崩塌了。

同样是因努力而成才的还有爱因期坦。年幼的爱因期坦起步晚,却享誉全球。如果不奋斗,那么灯泡也不会亮起。他不懈地学习和努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更多的时候,天赋的作用并不多么巨大。恰恰相反,那些成功人士,无一不是勤奋刻苦之辈。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天生不聪明,那就努力让自己变聪明。只有努力过的人,才有资格说累,才有资格享受盛世繁华和写意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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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个人感悟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书是人成长的主粮,我一直在找寻我爱的书,看了许多,其中《狼王梦》给予我的震撼可谓惊天动地,它使我深刻认识到:远比人强悍而凶残的狼,之所以未成为地球的主宰,就是因为它的无德。

《狼王梦》以主人公一条母狼紫岚为主线,以紫岚为实现已死丈夫黑桑遗恨的狼王梦为主线的内核,讲述她对自己的四个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的充满心计的残酷培育故事。故事结局当然是悲惨的。书中深刻揭示了狼的无德,无德几乎渗透在书里的每个文字,令人不由得从内心深处蹿起一种对狼的刻骨的厌恨,人对狼这样的感情也是人类从古至今传递下来的一种传统文化。

狼的贪婪、自私、凶残、狡诈、毫无人性等,包括对自己的同类,都在书中,在书中的几乎每条狼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紫岚这个似乎充满“圣洁”母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狼,如此的狼。她对自己的猎物从未产生过一点同情。她为使双毛争夺狼王成功,对锒王洛戛与生死之交的古古的稳定联盟实施了极尽卑鄙的一切破坏,终成功,而洛戛、古古一直不知真相。洛戛是一只凭自己本事当上狼王,且是一个合格的狼王的。古古是一只强悍的大公狼,对洛戛极忠诚,洛戛的狼王宝座从始至终都是靠古古的捍卫,但古古从无争夺狼王的一点野心。紫岚的这种行为令作为读者的人,这种行为即使放在人类,也会令人对紫岚产生极度厌恨。

紫岚其实也不是真正无私地爱自己的狼崽。三个狼儿最终悲惨地死在争夺狼王的梦上,其根源在紫岚。紫岚从根本上一直在忽视狼作为一条生命,应获得平等对待、真爱、捍卫自己生命的基本权利。她在三个狼儿中挑选作为争夺狼王的后代的培养过程中,总是刻意且残忍地剥夺了其他三个狼崽的正常生长权利。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作为争夺狼王的狼儿可为所欲为、毫无仁义,只需他的狼的无德本性与肉体变得强悍无比即可,狼崽之间也毫无互助、关爱、无私奉献等美好品质。双毛就是紫岚的典型的悲惨的牺牲品。双毛从小遭受凶残的被奴役,在享受紫岚设计的奴役他人的人生极乐后,仍内心一直潜藏从小形成的深刻的自卑,终因自卑在争夺本成的狼王梦上悲惨地死去。

我想,假如,紫岚对狼崽的培育以德为根,自己也以身作则,培养、树立自己的德,她的狼王梦早成了,即使狼王梦未成,四个狼崽与她也一定生活平安、幸福,他们能得到许多其他的狼的关爱、帮助等。当然如果这样,狼也早成地球主宰,大面积繁殖,而不是人类。人类的无比的强,就在人的“德”。

无德之“狼”,悲哉。

《狼王梦》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一本由着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她历尽艰险、千方百计、竭尽全力直至付出生命也不放弃这个梦想。

本书中最最令我震撼的是母狼紫岚那不输于人类的爱。虽然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而不惜对自己的孩子“残忍”,但它也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后代的,到最后它都愿意为保狼孙而死,可见它的爱并不是那么残酷的,但这就是我们人类伟大无私却慈祥的母爱啊。有一次她的孩子蓝魂儿和另外一只狼仔抢半只羊腿,结果被那只狼仔抢走了,蓝魂儿在向紫岚寻求帮助时,紫岚并没有帮蓝魂儿,反而重重地打了它一下,把它咬得狼毛飞旋。这种母爱,让我明白了只有靠自己才能夺到你想要的东,靠懦弱,靠眼泪是永远也得不到的。在狼族,只有弱肉强食,没有人会去可怜你,只有依靠着这个生存原则,你才能活下去,你才有可能当上狼王,母狼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她的孩子。

母爱,多么伟大,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当下我们的父母,无偿付出一切,甘愿赴汤蹈火,母爱,往往很平凡,往往又很伟大,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这是个感人的故事,其中的母爱令人感慨,令人震惊。母爱——多么伟大!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伤仲永》读后感个人感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

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所以,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读书,我的最爱。是它赐予我知识,赐予我力量;是它赐予我感悟,赐予我成长。对于《夏洛的网》,再读之,我更加珍爱不已。

《夏洛的网》伴我成长,让我思考。小时候,听妈妈读《夏洛的网》,我常常因为可怜威尔伯而含泪入睡,但却不懂它们为什么会说话。长大些,一字一字地读着《夏洛的网》,不懂霍默他们为什么偏偏要把威尔伯做成熏肉火腿。再大些,看《夏洛的网》,不懂为什么夏洛偏偏愿意牺牲自己,而换回威尔伯的生命呢?现在,再读《夏洛的网》,我似乎懂了一些。

《夏洛的网》中,要问我最喜欢谁?那是夏洛。不是因为它的博学广闻,也不是因为它的能言善辩,而是因为它对朋友威尔伯的深沉的爱。夏洛帮助威尔伯免受熏烤之苦,帮助威尔伯不赛马场嘲笑,帮助威尔伯荣获大奖,帮助……它的一生为威尔伯付出了太多太多。从它的帮助行动中,足以证明夏洛是一个珍惜友谊,坦城相见的好朋友。它虽外表丑陋,但内心藏着一颗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热心。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好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夏洛的网»我最喜欢。读完后,我心中起伏不平,被主人公夏洛的精神所感动。

«夏洛的网»描述的是一头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它们之间真挚友谊的故事。当威尔伯得知自己要被做成熏肉火腿时,它悲痛欲绝!可渺小,善良,聪明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从此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它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些字,让人们认为威尔伯是头非比寻常的猪,最后夏洛又织出“谦卑”让威尔泊获得了比赛的特别奖和一个可以安享天年的未来。可夏洛却留下五百一十四个卵死去了威尔伯为了报答夏洛的恩情,整个冬天都在照顾着夏洛的卵,直到它们孵化出蜘蛛宝宝。

读完这本上书,我被这真挚的友谊所感动。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用金钱买不来的。夏洛这种舍身忘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为朋友就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挺身而出,不求回报。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要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要像夏洛那样编织出友谊的网。

记得前几天爸爸说要带我去看电影,在临出发前,张妍姐姐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们之前约好我今天要做她的模特,帮她完成绘画考试的作品”,可我却忘得一塌糊涂。这可怎么办!这可是我期待已久的电影,再不去就下架了。可我毕竟答应姐姐今天去做她的模特,就在我两难的时候,夏洛那舍身忘我的精神出现在我的脑海,它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去完成当初对威尔伯的承诺。难道我就不可以吗?答应别人的事,我要像夏洛那样,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我毅然放弃和爸爸去看电影,去完成我对姐姐的承诺。(刘双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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