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卫生管理制度(模板20篇)

时间:2023-12-16 23:44:44 作者:JQ文豪

5.生产可以分为物质生产和知识生产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共同推动社会进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生产方式和模式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以下范文将带给我们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在车间工作的所有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生产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品管员每天观察车间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创伤,应通知生产部安排休息,直到情况解决为止。

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食具、雨具等)和饰物(如戒指、项链、耳环、手表等)带入车间,而应留存在指定的地点(更衣室内)。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整齐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精加工车间与内包装间,工作人员还必须戴头套和口罩,头发不能外露。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下班后工作鞋必须清洗干净。

5、进入车间之前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生产期间不得随意撩起门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工作场所。若要进入,必须消毒,以免交叉污染。

6、下列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1)进入车间之前;

2)上厕所之后;

3)处理下脚料等有可能污染在制品的东西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5)操作期间按要求洗手消毒,每小时洗手一次。

8、走出车间、上厕所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套和口罩等生产用品。

9、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抠鼻涕。

10、上完厕所后要立即冲水。

11、更衣室内,衣服鞋帽等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废弃物必须放进垃圾桶。

12、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车间。凡需要进入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

13、班前、班后或生产期间必要时,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工作台,必须清洗或消毒。

14、设备、工器具、工作台用清洁剂处理后,必须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15、生产期间,下脚料、废物等必须放入专门器具,不得乱丢乱弃。

16、所有在制品、包装物必须离地放置,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

17、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容器必须分开,不得串用,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8、工器具与地面的卫生清洁用具必须分开,不得串用。

19、班后工器具必须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职业卫生生产管理制度

不论有毒物质以何种状态存在,若逸散到空气中(或与人体直接接触)并超过国家容许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所以,预防毒害的出发点是减少有毒物质来源,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以减少毒物与人体的接触机会。

1、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在化工生产中,使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或剧毒物质则是从根本上消除有毒物质危害的有效措施。例如以酒精甲苯或石油副产品抽余油代替苯作溶剂;以环已基环乙醇酮代替刺激性较大的环乙醇等,这些稀释料的毒性较所代替稀释料的毒性要小的多。

在反腐喷漆中,以云母氧化铁防锈底漆代替了大量含铅的经丹防锈底漆,从而消除了铅害。在镀钢、镀锌中以磷酸钠代替氰化物等。2、采用安全的工艺路线。

采用安全的危害性小的工艺路线以代替危害性较大的工艺路线,也是防止毒物危害的根本措施。这种工艺路线的改变,包括原料路线的改变和工艺方法的改变,借以消除有毒原料和有毒副产物所带来的危害。例如,在环氧乙烷生产中,以乙烯直接氧化制环氧乙烷代替了用乙烯、氯气和水生成氯乙醇进而同石灰乳反应生产环氧乙烷的方法。从而消除了有毒有害的原料氯和中间产物氯化氢的危害。

有些工艺改造,消除了副产物带来的危害,例如甲烷直接氯化制卤烃,常有副产氯化氢生产,若有氧化法代替直接氧化,就可去掉副产氯化氢气体的危害。

3、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

在从事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中,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温度、压力),对于预防有毒物质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降低生产过程或操作环境的温度会降低有毒物质的蒸发量,若降低系统压力或形成负压则会降低有毒物质的扩散逃逸能力,进而减少物质的蒸发量。在生产中有毒物料的储存、运输、包装以及有毒气体的发生装置,均可采用这类措施。

4、以机械化、自动化代替笨重的手工操作,不仅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减少了工人与有毒物质的接触机会,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例如:以泵、压缩机、皮带、链头等机械输送代替人工搬运;以破碎机、球磨机等机械设备代替人工破碎、研磨;以各种机械搅拌代替人工搅拌以及机械化包装代替人工包装等等。

机械化是自动化的前提,在手工操作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自动化,使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得到更进一步的解放,并为劳动条件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包装自动流水作业线可以解决曲折、低效率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法,降低室温可以减少农药的挥发,改善环境,对于包装过程中瓶子破损,洒漏出来的液体农药可以集中过滤处理,不仅减少了室内空气中毒物的含量,而且可以减少水的污染。

5、以密闭、隔离操作式代替敞开式操作。

在化工生产中,敞开式加料、搅拌、反应测温、取样、出料以及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等等过程中,均会造成大量有毒物质散发、外逸、毒化操作环境并危害人体。

对于能散发出来的大量有害物质的操作过程,采取密闭的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是十分有效的。如,有害物质的密闭输送;化学反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反应的密闭加料、密闭出料过程中的密闭取样等均可大大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

在密闭过程中,一方面是将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安全密封起来,一方面只是将散发源密闭。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密闭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设一个封闭性较好的小室,操作者可在里面进行隔离操作。也可将整个生产过程与操作者隔离。从而使操作者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机会。

6、以连续化代替间歇式操作。

生产过程的连续化不但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简化了操作程序,为反应物料的密闭创造了条件,对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减少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间歇操作、生产间断进行,需要经常的配料加料,频繁地进行调节、分离、干燥除料、粉碎和包装,几乎所有的单元操作都要靠人工进行,反应设备时而敞开时而密闭或者无法密闭,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和使用大量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使操作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增多,并且间歇操作增加了劳动强度。

若以连续化操作代替间歇操作,就消除了上述弊端,如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物料过滤就是一种间歇操作,每压滤一次物料工人就得拆一次滤板、滤框以及清理安放滤布等,直接接触大量物料并消耗了大量体力,若采用连续操作的`真空吸滤机,操作人员只需观察吸滤机运转情况,调整真空度就可以了。

7、采用新的生产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研究,采用新技术以消除尘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例如,采用电泳涂漆、表电喷漆代替手工喷漆,避免苯中毒。采用无氰电镀法防止氰化物的中毒,采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以金属阳极代替汞银电解消除汞害等。

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生产在连续化、自动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过程的程序控制,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此外,在生产装置设计中,考虑有毒区域和无毒区域的隔离;缩短流程,减少管通,阀门(加料、出料阀、放空阀、取样阀)法兰连接。

管道、设备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膜处理,在其内部形成一层化学薄膜以反腐蚀泄漏。还可以在管道、设备的物料中加入一种对物料性质没有影响的增加剂,使其在泄漏处与空气接触自行固化而堵塞泄漏处。

不断研究改进设备密封形式,研制采用耐高温(低温)、耐腐蚀、耐磨的新型增料和垫片,不断提高设备设计制造水平,改善设备连接处的严密性,以及机械(端面)密封、粉料封闭、液封、气流密封技术的采用均可防止有害物质的扩散。

此外,设备严格按计划检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是减少毒物危害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应按制度汇编中《装置停工安全制度》《装置检修安全制度》《装置开工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1、取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应积极配合化验人员取样,认真检查所取样品与取样瓶、袋是否相对应,为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应按规定对取样瓶、袋进行置换。

1.2取气体样时,要站在上风向,先向外喷两次,放尽所存残液和气体。

1.3取汽油、柴油等轻质油品时,取样阀开度不宜过大,并将取样口没入液体中,以免液体飞溅,防止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积聚。

1.4取样时佩带劳保用品的要求:。

1.5分馏岗位取油浆、原料油等重质、高温油品时,取样口易堵塞。应首先用蒸汽暖线或将阀门活动数次,待有液体流出时,及时关小阀门,严禁开度过大外溅引起重油自燃或造成烫伤事故。

1.6取样时,取样口堵塞,如果介质是易燃、可燃物品,不要用非防爆工具敲打,要先切断上游阀门,用防爆工具拆下,处理好后,再装上。

2、配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严格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催化稳定精制区使用防爆工具。

2.2严格控制配剂过程中应遵循的指标。

2.3严禁在配剂过程中带入杂质等异物,以免引起管路堵塞。

2.4配剂完成应做好记录。

2.5大桶(150kg及以上)搬运时,要至少有两人参加。

3、刮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装置内循环水池的清洁和装置外排污水达标排放,每班对循环水明沟、每天零点班对污油井进行刮油。

3.1刮油时,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3.2刮油操作时,轻拿轻放,避免器具与液体摩擦产生静电,引发火灾。

3.3刮油作业时清出的污油及时倒入污油车内,并定时清理污油车。

3.4刮油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机泵加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严格执行“三级过滤”。

4.2加油时,注意力要集中,确认好离身体机泵转动部位有一定距离。

4.3车间女工上班时必须将长发放于安全帽内。

4.4加油时,拿漏斗的手(或离机泵最近的手)不得戴手套。

4.5在给热油泵加油时,防止触及高温部位发生烫伤事故。

5、配电室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5.2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工作,一人监护,一人作业,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监护人因事离开现场时,需停止作业或交由能胜任此工作的人员代替,并交待清楚工作情况。

5.3工作前必须办证,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附近带电位置能隔离的一定要隔离,能断电的一定要断电。

5.4在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一定要精力集中,身体的各部位不要触及配电柜。

5.5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以免工具遗留在工作位置发生事故。

5.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停电、验点、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后,方可工作。

化工生产和检修现场的急性中毒,多是在现场突然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于设备损坏或泄漏致使大量毒物外逸所造成的。我们若能及时、正确地抢救在化工生产、检修现场中所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对于挽救重危中毒患者生命、减轻中毒程度、防止合并症的产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争取了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一条、一般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应遵循下列原则:。

1、救护者应做好个人防护。

急性中毒发生是毒物多由呼吸系统和皮肤侵入体内。因此,救护者应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首先要做好个人呼吸系统和皮肤的防护,佩戴好供氧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和防护服。如中毒者系坠入罐或贮槽中,则需穿好胶皮防护服,系上安全带,然后进行抢救。否则,由于匆忙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非但不能救护中毒者,救护者也会中毒,致使中毒事故扩大。

2、切断中毒来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救护外,同时应侦察毒物来源,采取果断措施(如,关闭泄漏管道的阀门、加堵盲板、停止加送物料、堵塞泄漏的设备)切断来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开启门、窗以及采取中和处理等措施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1)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在抢救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能强拖硬拉以防造成外伤,致使病情加重。将重毒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以后,要松解患者颈、胸部纽扣和腰带,以保持呼吸畅通,同时要注意保暖和保持安静,严密注意患者神志、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功能变化。

(2)消除毒物防止沾染皮肤和粘膜。当皮肤受到腐蚀性毒物灼伤,不论其吸收与否,均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消毒,防止伤害加重。

a、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

b、立即清除被污染的衣服、皮肤、清除皮肤表面的化学刺激性毒物,冲洗时间要求达15至30分钟左右。

c、如毒物系水溶性,现场无中和剂,可用大量清水冲洗。用中和剂清洗时,酸性物质用弱碱性溶液冲洗。碱性物质用弱酸性溶液冲洗。非水溶性刺激物的冲洗剂,需用无毒或低毒物质。注意防止冲洗剂促进毒物的吸收及冲洗剂本身所致的吸收重毒。

如遇水能反应的物质,应先用干布或其他能吸收液体的东西抹去沾染物,再用水冲洗。

d、对粘稠的毒物,可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尤其注意皮肤皱折,毛发和指甲内的污染。

e、较大面积的冲洗,要注意防止着凉、感冒、必要时可将冲洗剂保持适当温度,但以不影响冲洗剂保持适当温度,以不影响冲洗剂的作用和及时冲洗为原则。

(3)毒物经口引起人体急性中毒。若毒物为非腐蚀性者,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对某些毒物也可使其变成不溶的物质以防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使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钡盐成为硫酸钡而沉淀。

4、促进生命器官功能恢复。

中毒患者若停止呼吸,则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方法有压背式、振臂式和口对口(鼻)式三种。最好采用口对口式人工呼吸法。其方法是,抢救者用手捏住患者的鼻孔,以每分钟12-16次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气或使用苏生器。同时针刺人中、涌泉、太冲等穴位。注射呼吸中枢*,可可拉明或洛贝林。

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复苏胸外挤压。将患者放平仰卧在硬地或木床上。抢救者在患者一侧或骑跨在患者身上,面向患者头部,用双手以冲击式挤压患者胸骨下部部位,每分钟60-70次,挤压时应注意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发生肋骨骨折,血气胸等。除挤压外,心腔内注射三联针(贤上腺素、异两上腺素、去甲贤上腺素)或新三联针(贤上腺素1毫克、利多卡因50毫克至100毫克继之以5%碳酸氢钠20-40毫升心腔内注射)。

5、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发生急性中毒应及时采取各种解毒措施,降低或消除毒物对机体的作用。如采用各种金属络合剂(依地酸二钠钙及其同类化合物、硫基络合物以及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等其他络合剂)与毒物的金属离子络合成稳定的有机化合物,随尿液排出体外。

又如氰化氢中毒,首先吸入亚硝酸异戌酯,并立即静脉缓慢注射3%亚硝酸钠10-15毫升,以同一针头再注射25-50%硫代硫酸钠50毫升;光气中毒静脉注射20%的乌洛托品20-40毫升;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可采用阿托品及氯磷定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静脉注射。急性苯胺或硝基苯中毒,可用1%美兰解毒剂治疗。

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可立即吸入氧气,不但可缓解机体缺氧,也能促进毒物排出。

采用中和毒物及其分解产物的措施,如甲醇中毒、酸中毒是主要监床症状之一,可采用碱性药物纠正。甲烷或碘甲烷在体内可分解成酸性产物,急性中毒时也可用碱性药物治疗。

此时,尚可利用利尿,换血疗法以及腹膜透析或人工肾等方法,促进毒物尽速排出体外。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职业卫生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xx),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3.1、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3、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5.1、公司以管理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5.1.1、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人、责任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由安全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5.1.2、由安全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监测结果及分析;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5.1.3、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5.1.4、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作业场所设计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有不符合点要有整改计划或方案,并按计划或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效果要进行评价。

5.1.5、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确保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产区分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且作业场所不得有人员居住。企业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伤害。企业存在高毒作业时,应将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进行有效隔离。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5.1.6、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于作业场所设置的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等,明确责任部门并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7、企业安全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每年定期委托外部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并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以使从业人员知晓其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5.1.8、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果告知员工。

5.1.9、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1.10、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5.1.1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5.1.12、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检查。

5.1.13、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1.14、不得在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即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药品、食品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办负责监督检查。

4.1窗明壁净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不清洁的死角。

4.2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

4.3厂房严密,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害虫。设置电子捕虫装置,防止蚊蝇进入。

4.4辅料、半成品应分类、定点码放整齐,有遮盖离尘措施,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可以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和差错。

4.5一切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不得晾晒工作装。

4.6过道、走廊不得放置任何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成品及半成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

4.7单一车间或相邻车间的操作安排要合理,不得相互妨碍,不得产生交叉污染。

4.8生产中的废弃物应装在密闭的容器内存放,每日必须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站,并立即将容器清洁干净和消毒。

4.9生产不连续,时间间隔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必须对生产车间进行清场,彻底清洁消毒后方可下班。下次上班前需对生产车间、工用具进行消毒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4.10转换生产品种,需进行清场。生产场地不得有上次品种的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以及废弃物。

4.11生产区内各操作间应设置相应的清洁间,卫生工具齐全,消毒措施完备,通风良好,工房清洁。用具使用后及时放入清洁间处理干净,车间内不得存放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及清洁剂(消毒剂)要分别存放,不能造成对药品、食品生产环境的污染。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生产现场员工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保障我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与我公司的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经理统一领导、部门主管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参与监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企业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     安全等产保障

第五条 本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向员工代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六条 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六)              按规定位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八)              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 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换工种、长假后复工、改用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员工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建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和特种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规范。生产设备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部位,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

第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对作业场所的生产性毒物、粉尘、噪音、振动、高温、辐射、以及其他职业危害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测,实行分类管理。对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和容易积聚窒息性气体的工序和场所,采取安全作业防范措施。

第十条 根据实际,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危害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价、标识,及时采取监控和整改措施,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 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向员工说明所从事工种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

第十二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治疗和妥善安置。

企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及时予以救治,并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对死亡人员家属给以抚恤和补偿。

第三章   企业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企业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二)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尽快上报负责人进行安全处理;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后获得相应的赔偿;

(五)因职业安危造成健康损害后获得相应的赔偿;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下列责任:

(一)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四)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

(六)          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     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各班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二)              配合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              制定并实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第十二条   公司负责人与各部门主管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作业场所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经行演练。

第二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以上规定与国家法律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为准。

1.个人卫生规范:

1.1健康规范:

1.1.1凡生产人员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许可证方可上岗。

1.1.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产品的生产工作。

1.1.3凡受伤(主要是手部)人员不能从事接触到食品容器、原料等产品的加工工作。

1.2着装规范:

1.2.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鞋、帽。

1.2.2工作服纽扣要齐全,夏季时工作服纽扣允许解开领口扣,其余纽扣必须扣上,衣服上不应有其他饰物。

1.2.3工作人员要有可替换的工作服,保证按规定时间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污染时的及时更换。更换下工作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以备替换。

1.2.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好工作帽,女员工应将长发盘起,不应散露在外,工作鞋应保持清洁干净。

1.2.5工作服不得随意穿出工作区域。

1.2.6安全防护用具:凡从事接触到腐蚀性物品的工作时要使用安全防护具,工作完成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1.3装饰规范:

1.3.1不允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假指甲。

1.3.2不允许化浓妆、使用粉质化妆品及浓烈气味的化妆品。

1.3.3不允许佩戴手表、首饰及各种饰物。

1.4行为规范:

1.4.1每次上班开始工作时,如更-衣、进餐、去卫生间时均应洗手。

1.4.2每次做完不卫生的工作后,如清扫垃圾、处理废料、清理设备等,均应洗手,工作中应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

1.4.3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掩住口鼻,并洗手。

1.4.4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做修指甲、梳理头发、挖耳朵、挖鼻孔等不卫生的动作。

1.4.5禁止携带食物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1.4.6每位员工都应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4.7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4.8非本车间人员不允许随意进入生产区域,参观人员须有公司内人员陪同。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用具设备清洗消毒制度

一、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二、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应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三、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生产车间卫生制度

一、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二、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

五、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七、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八、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产品检验制度

一、检验室独立封闭,有专(兼)职检验人员。检验室负责人应确保检验设备正常运转。

二、产品质量检验前应检查受检样的状况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产品按批检验,同一包装规格相同质量的产品为一批。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进行。

五、成品包装检验:是否严密不漏、标签标识清晰牢固、包装重量适宜等。外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生产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二、原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盛装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原材料与成品分开,材料库有防鼠、防虫设施。

三、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后方可进入车间。

四、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

五、生产车间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并设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六、进入车间后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

七、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八、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彻底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九、产品检验合格后要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先进先出,产品要与地面、墙壁有一段距离。

十、仓库有防鼠、防虫、防湿设施。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库房货品保管安全、提高库房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的物料储运安全,规范仓库管理,降低库存,节约成本。

冷藏食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

库房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关系到库有物资的安全完整,所以库房管理至关重要。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认真检查库房周围有无污染源。

2、库房内保持清洁干燥,定时通风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控制相对湿度。物品避免阳光直射。

3、库房应作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保证库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4、食品应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防水、防盗、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摆放应利于通风和检查。

5、严禁在库房内存放杀虫剂、农药、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6、有异味的食品应密闭存放,防止串味。

7、库房要定期清扫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等。

8、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要及时登记卡片置于物品摆放处,做到先进 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期。

9、定期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霉变、腐烂、超期食品及时上报处理。

10、建立完备的出入库手续,见物入库,严防空入空出现象出现。入库时对进库物品必须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上所列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认真核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物品一律退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把好质量关。

仓库管理是仓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不可有任何的疏忽和大意。仓库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是:库容利用好、货物周转快、保管质量高、安全有保障。

仓库管理需有效利用库容。库房内货物的存放量大,库容利用率高。一般情况下,托盘货物堆码可以充分利用库容;货物周转快是指进出库货物的批次多,频度大,仓库的利用效率高;保管质量高是指库存货物在保管期内,不丢失、不损耗、不变质、不生锈、不腐烂、不变味、不虫咬、不发霉、不燃不爆等;安全有保障是指防火灾、防盗窃等方面不发生问题。而食品仓库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要求更高,更严格一些。

冷冻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二)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五)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账、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六)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冷藏温度在0℃—10℃,冷冻温度应达零下18℃。

(七)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对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八)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九)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十)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库房保管员认真履行收、存、管、发、查等职责。

食品冷库管理规范

冷库管理是指冷藏食品贮存空间的管理。食品冷库管理作业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库存食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食品冷库装置的应用图相似,即将不同的食品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大量存贮区,即以整箱或砧板方式贮存;小量存贮区,即将拆零食品放置在陈列架上;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食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2、食品冷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食品为讲究时效,也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3、仓库要注意门禁管理,不得随便入内。

4、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贮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贮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贮存空间属冷冻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5、贮存食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为了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6、要注意仓储区的温度,保持通风良好,干燥、不潮湿。

7、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食品安全。

8、食品贮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食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颜色的标签,以明显识别进货的日期。

9、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此外,还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通知,以防缺货。

10、仓储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订作业时间规定。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楼公用厕所由于垃圾、杂物堵塞,长时间缺乏维护、修缮,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经过前段时间的疏通、清理和修缮,现已恢复使用。为进一步保证办公楼公用厕所整洁卫生,使用正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厕所卫生实行包干职责制。每个单位都要承担必须的厕所卫生清理任务。

二、职责到位。职责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务必每一天打扫一次。

三、卫生标准。大小便随时冲刷,无残留,无异味,厕所地面持续干净,无纸屑、烟蒂等杂物,无污迹,无卫生死角。

四、职责划分。(略)。

生产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本部门在酒店服务中的作用。

洗消部是饭店中的重要部门,它与饭店各个部门几乎都有联系,不论是餐饮部的还是客房部门都与其联系密切。洗消部负责各部门各种用具的洗涤和消毒工作,它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酒店的最终服务质量,做好洗消部部的管理工作关系着整个酒店的服务水平,如果没有作好洗消部的工作那么酒店其他的努力都就付诸东流,而且由于其的工作性质一旦出现问题,那么很有可能早成事故危害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因此洗消部在饭店中处与重要地位不允许出现差错。

二本部门业务特色

酒店餐饮用品直接用于对客服务。餐饮经营中时刻离不开各种餐茶具和厨房生产加工工具,对这些生产服务中所用的餐具,炊具, 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工具,若不注意卫生,用后不及时清洗消毒,即可因微生物大量声厂繁殖而污染,再使用这些被污染的用具有可能造成危害,这不仅影响经营者的商业声誉,而且作为饮食产品的供应者还有承担责任,甚至法律责任。洗消部,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它的工作主要分围两个部分,一是洗涤二是消毒。消毒是指用物理或化学以及其他方法来杀灭某些致病微生物。实施消毒的方法很多,形式不一,适应的对象和效果亦不同,例如洗碗消毒机,有的只适用与碗盘,而不适用与餐碟等。无论采用机械的或手工的物理还是化学消毒方法,首先必须把餐具上的残渣污物刮干净,刮去残渣,既有祛除污染物的作用,也有提高化学洗消剂效果的作用。

3本部门食品卫生条例

一、 洗消间卫生设施要求:

1、食具洗消间不得与配菜间、烹调间等加工场所混在一起。

2、洗消间的面积应足够食具洗涤、消毒及盛放食 具。墙壁必须用瓷砖贴1.5米以上的墙裙,地面应用防水、可洗刷的'材料建造,有1~2%的坡度,保证不积水。

3、设置固定的洗刷、过水、消毒三个洗消池,并贴上标记。

4、有上下水道,下水道有防鼠栅以及隔挡食物残渣的设施。

5、设置有门的食具保管柜。

6、垃圾桶带盖。

7、不许利用卫生间作洗消间。

二、洗消人员工作规范要求

1、 洗碗消毒必须有专人负责。

2、 洗消剂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与食品、食具混放,不得使用已过保质期的洗消剂。

3、 食具清洗必须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

4、消毒过的食具放入保洁柜,不许暂时摆放在地面上。

5、清洗完的食具必须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

6、消毒后的食具应该无水干爽,无异味,并做到抽检合格。

7、消毒的食具不能与未消毒的食具混放,以防止交叉污染。

8、保洁柜必须用消毒水每天清洁,做到无杂物、无苍蝇、无蟑螂活动。

9、食物残渣必须每天清理干净。

11.新员工上岗前一定要体检,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严格遵守三天洗澡、更换工作服一次、20天理发一次的制度,员工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保持整洁;班前便后、开饭前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严禁留长发、长胡子,随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间、卖饭间不许吸烟,上班不许戴戒指,不许涂指甲油。定时请专家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知识讲座,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总结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生产部卫生管理制度。

产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核。

第五条        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五)生产工艺流程图。

(六)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拟生产产品目录。

(九)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和格式提供。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第七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完成受理、审查、决定,并出具相关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第八条        受理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卫生监督员填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第九条        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前,申请人可书面要求撤回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退回。

第十条        经审查核实,对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申请材料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结束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卫生许可证的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卫生许可证载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有效期限、批准日期、证号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核准的一致。卫生许可证样式见附件2。

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出租、出借。

第十三条         卫生许可证上填写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生产方式填写生产、分装。

(三)生产项目填写卫生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

(四)生产类别按照附3《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填写,不得注明具体产品的名称。

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延续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六)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七)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八)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九)《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十)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十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企业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十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受理延续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换发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

(一)生产现场不再符合现行法定要求的。

(二)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或卫生部规定的行为后未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意见进行有效整改,致使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发生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生产面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物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对原料要进行验收,各种原料要符合我国卫生标准,定型包装的食物或食品用原、辅料应有清晰的中文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或产地国、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及使(食)用方法。

四、不得食用腐烂变质、虫蛀、霉变、脂肪酸败、含有杂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五、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蛋禽在使用前应先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奶油类原料应有专柜低温存放,已启封的奶油需用盖子或保鲜膜封盖完好,。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七、生产加工的工用具、容器、砧板等要天天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八、成品不能露空存放。成品间内只能存放必须用的餐具、工用具,不得堆积杂物或摆放私人物品。成品柜只能存放成品。

九、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食品生产场地三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或排泄物。

十、未用完的点心、面食馅料或半成品,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的期限内使用。

十一、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奶、蛋等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蛋糕胚应放入专用冰箱内,温度在10℃以下。

卫生管理制度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应做到每日打扫,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二, 办公室桌面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完毕办公用品应放回原处,保 持整洁.

三, 办公室的地面做到无烟蒂,纸屑,无痕迹.

四, 办公室的.玻璃窗应始终保持清洁,光亮.

五, 办公室墙面悬挂的图表,锦旗等整齐,保持清洁无积灰.

六,下班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保证安全.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分管领导,部门汇报工作,认真 听取项目就餐人员的意见,努力改进食堂服务工作.

二, 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期间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做到"三白".

三, 采购主副食品要注意品质,不得采购无证摊贩或个体户加工的豆制品 及熟食,盒饭等食品,不得采购变质腐-败食品.绿叶蔬菜要多浸,洗,以利残留 农药的清除,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四, 炊具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

五, 存放熟食品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高温消毒,不作它用.盛装熟菜锅, 盆,桶不得再生塑料制品.

六, 存放食物的仓库要经常打扫,消灭"四害"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堆 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吃,定期坚持,并做好防霉变,防盗等工作.

七, 食堂内外经常要进行大扫除,防止苍蝇,蟑螂等滋生.做到窗明,通 风,干净,场地清.

八, 吃剩食物隔夜应放入冰箱内储存,再次吃时要重新煮透.冰箱内储存 的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冰箱要定期清洗,保持内部清洁.

九, 食堂内必须设置消毒清洁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1.人人养成保持教室和校园环境整洁的良好习惯,做到课桌椅排列整齐,门窗讲台清洁明亮,地面和课桌内无果壳纸屑,严禁在桌面、墙壁、黑板上乱刻乱涂。物品要保持清洁,存放整齐。认真做好值日卫生工作,各班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包干区清洁,要经得起随时抽查。

2.保持餐厅、实验室、电教音美专用教室、阅览室、车棚、走廊、体操房、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禁止乱扔果壳纸屑,不准将吃剩饭菜及其他污物倒入水斗、小便槽,男生不准在大便槽上站立小便。

3.爱护花草树木,不准践踏花坛、草坪,严禁攀折花枝、采摘果实,不准将纸屑杂物抛入花坛、树丛、草坪。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室内做到“六面光”(即四周、天花板、地面)无蛛网、积尘,墙面不张贴与教育无关的标语,地面整洁,无污垢、痰迹、废纸等,无卫生死角。

3.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不得挂放在教室窗外。

4.黑板要及时擦净、粉糟内无积灰。

5.玻璃明亮无污迹,门窗框无积尘,里外门面清洁无贴纸。

6.教室门前走廊保持清洁,不得将杂物丢在走廊。

7.不准向教室窗口扔丢废纸、包装袋等一切杂物,不得向窗外泼水。

8.清洗地面只准用拖把擦洗,除一楼教室外,不得用水冲。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地面整洁无杂物,平整无坑洼,区内无杂草。

3.绿化带根部无杂草、脏物、废纸、包装袋等。

4.花坛内无杂物、杂草,注意花木的保护。

5.保持好包干区卫生,发现有废弃物能立即组织打扫。

6.日常抽查与每周一次大检查相结合,每月进行评比。

1.勤洗澡;勤理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不穿奇装异服,穿着整洁、大方、端庄,不穿着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2.不戴金银首饰或各种幸运物。

3.养成饭前洗手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食物,防止病从口入。严禁在教学区内吃零食。

4.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丢果壳纸屑。

5.不乱涂乱刻,不攀折绿化花木。

6.养成便后及时冲洗的好习惯

7.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自觉保持好视力。

8.坚持早、晚刷牙,保持口腔卫生,预防牙病。

9.有病应及时检查治疗,防止病情加重;发现流行性疾病应及时报告,以防疾病蔓延。

1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抵御疾病的侵入。

卫生管理制度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卫生部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xxxx年9月5日。

卫生生产管理制度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包装车间;。

5.具体要求:

5.1人员卫生。

5.1.1进入包装间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包装鞋、帽子及口罩。

5.1.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装专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岗进行作业。

5.1.3包装人员不得佩戴手饰、耳环、手镯及其他装饰品进入包装间从事作业。

5.1.4中途离开岗位,再进入包装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岗。

5.1.5严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离开包装间到其他场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须是经过消毒的且是干净整洁,才能穿戴上岗。

5.1.7包装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8进入包装间作业后,不得随便进出,直至包装结束。

5.1.9包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勤系衣服。

5.2.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灰尘、污垢及闲杂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悬挂且无漏水。

5.2.3包装间要求四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无存放废弃物。、

5.2.4合理整齐堆放各种已包装成品并及时入库,防止堆积。

5.2.5严禁包装期间开启包装间及挑选间门窗。

5.2.6严禁与包装无关人员入内。

5.2.7严禁包装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事项。

5.2.8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5.2.9包装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与包装无关物品。

5.2.10严禁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进入包装间。

5.2.11严禁在包装间内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装后,机械设备及用器具清洗干净,无残渣、灰尘存窗。

5.2.13包装完毕后,残留废料垃圾及时清理离开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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