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通用18篇)

时间:2023-11-08 21:17:27 作者:书香墨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通用18篇)

心得体会是人们在某个领域学习或经历后所得出的经验总结。在这里,小芳分享了一篇对于乡村发展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社会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在法治民主的社会中,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由规范的民主程序产生和制订出来,并且其司法和执行过程通过规范的秩序受到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行是需要法律的管理与约束的,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水平也是与国家法制建设息息相关的,然而人民作为国家最根本的部分,更是与法制建设密不可分。所以对于法制社会的建设我们要积极探讨和深入学习。

一、建立法治中国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制社会是历史趋势的必然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更是社会良好发展的基础。只有一个社会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法律裁治,那么这个社会才能稳定地进步。公平正义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内容。社会公平的实现,是以完善法制和建立必要的法律秩序为基本条件的。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依赖于法治。针对社会公平要求,法治提供了统一的行使强制力的程序和标准,从而使一个社会获得普遍的社会公平成为可能。

二、建立法治中国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一个国家难以避免的会有犯罪的发生,这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作为智慧的人类,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法尽量减少犯罪的发生,这便要求我们要进行法制社会的建设。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如果有大量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秩序无法形成,更谈不上社会和谐。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关由其依法做出裁判,使冲突和纠纷得到缓和或解决。

三、建立法治中国是建设建设诚信社会社会的必要条件。诚信友爱是社会中基本的道德准则,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必须通过法治这个强有力的手段,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良好风气。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按这些规范行事。诚信友爱与法律密不可分,因为严重的不诚信、不友爱的不道德行为,也许就是违法行为。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的处罚来维护社会诚信和社会友爱。同时,诚信友爱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就需要经济主体将它尊奉为经济活动和公共生活中最基本、最起码的准则。现阶段,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和诚信体系,需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它至少包括社会信用的诚信体系、传播发布体系、监督奖惩体系等部分,涵盖企业及单位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等各个方面。

xx区xx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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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追求的目标。在实践中,我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并深入思考和体会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

法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治观念作为基础。我的法治观念形成主要得益于法治教育的培养。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中,我接受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教育,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人民的保障,更是我自己的底线。这些教育不仅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培养了我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法治活动,如参加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流程,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过法官角色,体验了依法行事、公正判断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裁判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第四段:法治建设中的难点与挑战。

推进法治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是法治观念的培养需要时间和深入。目前,部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水平还不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其次,法治的实施需要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健全。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和改进。最后,执法环节的规范和公正性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难点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保证,确保法律在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五段:总结与建议。

推进法治建设是长期的任务,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自觉遵守法律、守护法治的意识;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的习惯。同时,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法治水平,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的共识和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参与法治教育和实践,我明白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也加深了我对法治观念的认知。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义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xx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欢迎借鉴!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xx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必将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红利,达到强国富民的目的。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国上下同心协力,需要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窃以为,还需“四个结合”。

与xx大精神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实际工作中,结合xx大会议精神,致力于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建立警务室,确保基层防治防治组织覆盖率达100%,建立居(村)民轮流夜间巡逻责任制以及居(村)民小组监督管理制的多级联防体系,调动群众群防群治的积极性。

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强《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执法责任制,统一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文书,推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保障文明城市建设。

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法治中国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中,采取普法学习和执法业务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以案释法相结合,普法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广泛开展送法下基层。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专题活动,维护辖区的合谐稳定。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xx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成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内容。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xx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我们之所以要抓住“严格执法”这一关键,是因为中国当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显然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这一法治建设的“短板”已经困扰了我们几十年。执法不严、执法疲软,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乱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

xx区xx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紧贴群众的方式,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同时,建议政府及时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再动员、再发动,将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紧贴群众的方式,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同时,建议政府及时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再动员、再发动,将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二、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工作的活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社区工作的内容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面广量大,靠5、6个居民干部要办好几千人。

的社区事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除努力协调好社区与物管、街道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外。一方面,要加强对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引导社区志愿者经常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把政府和社区对居民的关怀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能认识更多的群众亲身感受社区工作给他们带头的实惠。另一方面,要在整合社区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政策优惠和适当补贴等措施,积极培育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把大量事务性工作交给中介组织去完成,让社区居委会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全部精力用在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上,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民主和自治。

三、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水平。社区民主自治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要依照有关法律落实好,直接选举、居民代表会议、社务大会、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制度,引领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必须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能担当这一重任。在注重选人用人的前提下,要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换,不仅要对换主任、副主任、对其他社区工作者也要进行对换,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罢免。与此同时,建议区政府从区划调整社区规模扩大的实际出发,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落实养老和送保待遇,以稳定现有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本网四、要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人大常委会)反映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的政策法规要求。社区民主自治在法律上的依据是宣传和居委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与街道、物管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在理论上好象是明确的,即指导、协助、监督,但在实际运作中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所以很难把握,产生不少问题。比如: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都要进社区;但如何进社区?不过社区工作又如何落实到基层?社区的经费如何保证,目前的运作机制仍然没有摆脱“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工作模式,导致社区减负工作的难度很大。我们顾虑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和十年内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短期内完善立法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制定一些政策,在省内或者在全市范围内做出统一的规定,这样,将有利于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健康地向前推进。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要享受法治所带来的利益,更要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这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不断反思和积累经验,在此向大家分享我个人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每个个体时刻保持高度的法律觉悟和遵纪守法的态度。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要守法从我做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只有自己履行好法律义务,才能更好地向他人传达推进法治建设的价值观,形成社会共识。

其次,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发挥好自己的力量和影响。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有机会影响身边的人,推动他们行动起来。比如在工作岗位上,我常常通过工会、党组织等形式,组织同事参加各种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法治教育活动,通过与居民们的交流和互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再次,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处理各类矛盾冲突和纠纷时,要学会审时度势、居中调解,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法治思维要贯穿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在家庭中,我坚持用法治的方式教育孩子,让他们明白法律制度的作用和法律规定的约束力。在单位工作中,我遵纪守法,坚持诚信原则,维护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身边的同事树立榜样。同时,我还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与邻居们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我们能够更好地凝聚和谐氛围,推动社会良性循环。

此外,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还需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培养全民法治素养,这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治水平。我积极参加法律培训班,阅读相关法律书籍和判例,不断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将学到的知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更准确地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我还鼓励身边的人也提高法治意识,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只有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

综上所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发挥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并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努力下,法治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xx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积极参与其中,不断学习和思考,以发现并解决现实问题,并反思个人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和影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深有体会地感触到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对此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不能仅仅是依法受保护,更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通过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如志愿服务、法律咨询等,我逐渐意识到自己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一点微小的贡献。通过实际行动参与其中,我可以逐渐感受到法治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意识到法治构建了一个公正、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人们的发展和自由的保障。

其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学习和思考。在不同领域和社会层面中,法律的知识和法治的理念都在不断演变和发展。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变革和法律法规的更新,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只有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通过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法律讲座以及阅读关于法律的书籍,不仅加深了对法治建设的理解,还拓宽了视野,提升了自我认知。

第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参与社会事务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真正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我积极投身各种公益组织和社会团体当中,了解社会问题,参与问题解决的过程,为法治建设做出一些实际的贡献。例如,参与社区事务,积极参加社区会议,倾听居民的需求和诉求,争取公平公正的权益保障;同时,我还参与了一些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获得应有的权益。通过这些参与和行动,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还感受到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快乐和获得感。

第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发扬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它包括公正、公平、公开、公有等方面的价值和原则。作为一个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我应该时刻以法治为准绳,恪守法治的原则,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生活中,我要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追求个人私利而违法犯罪。在与他人交往中,我要崇尚公正,保持公平,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真正发扬法治精神,我们才能够形成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推进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

最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反思和提升。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动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要时刻反思自己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影响。我要自省自身的言行,与他人沟通和协作时,要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避免不当言行。我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文明的社会做出努力。

总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通过不断学习和思考,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发扬法治精神,反思和提升自我,我们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一些微小的贡献,并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文明的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得到实际的成就和满足感,也将为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xx路社区位于南京市中心地区,东起太平南路,西止洪武路,南接户部街,北抵游府西街,占地面积0.193平方公里,总户数3744户,总人口10799人。xx路社区是12月26日由社区居民户代表实行民主差额选举产生的,同时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近年来,通过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成立了社工站。建立了中介组织和社区服务网络,军人家庭服务网络及两支900多人组成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民58项以上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并从社区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组织下岗职工自办社区小饭桌,老少特色娱乐服务等,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综合服务,创建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的社区生活。多次接受省、市领导的检查,连续多年被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交通示范社区、省文明社区、省级禁毒先进集体、市文明示范社区、市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社区成立后,始终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作为主要奋斗目标之一,详细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社委会、社区警务人员、驻区单位、群众等组成的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小组,围绕社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工作,把为社区居民做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使社区建设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党建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基层的任务,所以我们党总支在原有“金点子”信箱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居民接待日活动,直接将信访工作做到居民的家门口,定时、定点、定人,将原有被动式的信箱,转为直接面向群众征集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转交相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给全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发了一封征求意见书、建议书,召开了党风监督员、社区党建联络员联席会议,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了由117名社区党员,158名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一个党员一面旗”我为社区做贡献的活动,通过以上的工作,加强了社区党组织与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知道了群众的需求,了解了群众的疾苦,倾听了群众的`呼声。社区党组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做到“群众有困难我们帮”“群众有意见我们改”从而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合力,使党的工作贴近群众,融入到群众中去,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把居民现实中的聚居区建设成为邻里大家庭的理念,通过社区党建给我们xx路社区居民营造一种舒适的生活环境。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是确保新形势下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xx路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0余人,为此社区和他们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与社区管段民警,社区志愿者,被帮教人家属组成了三载一体帮教小组,在思想上教育疏导,生活上关心帮助,根据他们实际情况为其中15名生活困难的被帮教人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其他人员依据他们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例如,刑释解教人员姚公强元月回归,社区及时与驻区单位联系,帮其找工作,经多方联系,使其很快就去金陵刻经处做了门卫,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今年上半年因家里有人生病,需要照顾,就辞去工作,现家里的病人已经康复,他又来到社区,望社区再帮他找工作,社区经多方努力,现已安置他上岗,本人非常感谢,并送社区一面“为民谋利、分忧解难”的锦旗。目前他们很多人生活安定,思想稳定。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县委中心组第3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综治办副主任沈国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解读》的专题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3页/(共3页)目标犹如一面旗帜,旗帜高高扬起来了,才能凝聚人心,引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总目标明确,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掌舵领航。在中国,谁能负担起领导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任?毫无疑问,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

制度奠定基石。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我国一切法律法规和相关体制机制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只有适应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法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法治道路才能走稳走好。

理论指引方向。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法治理论,科学的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以上三个方面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

建设法治国家目标已确立,怎样走好我们的法治道路是关键。

回望过去,走出一条成功的法治道路极为不易;面向未来,继续走好这条道路更加不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增强道路自信。近年来,法治是社会上的热门话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争论。而且,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武器”,大肆宣扬西方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

明确目标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我们要坚守目标不动摇,把握原则不“越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越搞越好。

落实重点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个方面、十六个字,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

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动力在改革,出路是改革。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涉及到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我们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要有革新的勇气,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改革举措,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法学专家和律师。尤其是《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将使广大律师参与立法的范围大大扩充和可能。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大力加强对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之后,律师在各级政府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法律业务领域将是律师业务的一个新增长点。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普遍推进之后,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环节中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是今后律师工作的职责所在和历史重任。

《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对司法活动进行制衡监督,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监督制衡作用,关键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的三句话,即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其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是更好发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是公民权利的让渡和延伸,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就是保障每一个参与司法活动的公民的权利。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难言公平正义。

《决定》还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要促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有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要改变以往习惯于让律师免费服务、无偿劳动的做法,要尊重律师的劳动,尊重律师的专业知识。

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律师的职业特点和执业实践经验决定了律师在法制宣传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活动中,可以潜移默化的普及法律常识,提升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律师还可以通过办理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及举办各种法律讲座活动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律师如此多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责任,既是对律师队伍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律师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三大素质的考验。在不久之前,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主导下,“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会议精神振奋人心,尤其是孟建柱书记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肯定了广大律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熟悉社会的实践优势,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律师队伍的一员,而且又是律师协会的领头羊,深感责任重大。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执业的底线,必须规范执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严守执业纪律;要谨言慎行。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法制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成就了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意志。不管是面临战国七雄争霸的纷争割据,还是受到清末八国联军的侵略欺侮,或是遭受日本侵略者的暴力摧残……中华民族始终以“家”的法制为心灵的支撑,在充满苦难的战乱纷争中始终坚持永不放弃家园,永不放弃亲情,永不放弃中国人这一骄傲称谓。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黑暗的历史岁月中,为中华民族的再延续和大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虽随风四散飘零,却生存意志坚定,终究会有幽幽倩影遍布满山。

法制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给中华民族的发展指明方向。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战火后满目苍夷的家园,中华民族没有轻言消沉。而是在我党带领下,充分发挥中华民族逆境中更显坚强,困境中更显勤奋的优秀法制传统;充分发挥中华民族放下伤痛沉住气,擦干眼泪向前进的超强民族忍耐性;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坚强勇敢不怕难,一心建设为家园的坚韧不拔的民族作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华民族已牢牢屹立于世界东方。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艰难的历史岁月中,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虽然深陷黑暗,却始终明确方向,终究在漆黑的夜空闪出自己的光芒。

法制犹如翱翔天空的雄鹰,给中华民族的复兴插上翅膀。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民族法制依旧是我们民族伟大复兴不便的旋律。因为我们有了底蕴深厚的法制为支撑,所以我们有了中国特色自强路,一国两制迈步前的伟大创举;所以我们有了强国欺压忍为先,韬光养晦终成仁的繁荣昌盛;所以我们有了汶川地震不惧损,灾难面前勇争先的汶川抢险救灾奇迹;所以我们有了金融海啸有担当,利益面前不思己的大国风范;所以我们有了莫谈世界第一等,言出必然惊四方的诺贝尔文学奖。在国际形势日趋复杂的今天,中国虽为发展中国家,却在世界上有了足够的话语权。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中华民族不断迈向繁荣富强的曲折道路中,犹如蓝天白云下的雄鹰,虽天宽地广风由盛,却羽翼日趋丰满,终究在狂风中飞出一片蓝天。

习近平表示,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法制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法制自觉和法制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其中,哪怕是个人力量微薄,只要我们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的民族法制精神,将十三亿华夏儿女的力量汇聚成一股气势磅礴的波涛,就必定能冲破一切艰难险阻,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年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全文

在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强调,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的关键历史交汇期,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法治国,需要更多加强党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决领导。

科学合理使用法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社会和人民发展建设更趋向于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国家、社会和民族得以稳定、持续、高速、高质量向前发展,是不断推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充分协调好各方面生产关系的坚强基石和后盾。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展的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全面要求党和国家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要科学合理使用好法治,坚持科学立法、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治体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监督体系,我们还应该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和观念更深层次的融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价值理念和观念当中,融入到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念体系当中。

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同志,一定要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法治思想价值观念体系入手,认真讲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深刻融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生法治思想观念体系当中,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体系,让全国各族人民用全面依法治国的人生价值思想观念体系中要求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令行禁止,已全面依法治国的人生价值思想观念理论体系来重新铸牢自己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用更加全面的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理念来重新铸牢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态,并从思想意识形态上去铸牢和规范他们的思想行为规则,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行为规则、道德行为准则与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制观念和理念能够始终统一在一条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线上。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全面的领导是一项长期的伟大工程,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同志要用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的心态高度重视好这方面的工作,认真执行和履行党和国家做出的有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决定和政策方针,毫无疑虑将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观念推行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的建设当中,并认真做好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领导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高速、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为不断推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不断协调好各方面社会生产关系,并以医生治理好病人的各种病症,使其能够更加健康的生存和发展的心态为中华民族的现代化法制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年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日召开。中共中央、xx日前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李丽)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孟建柱要求,要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要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孟建柱指出,与党的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相比,政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全国政法机关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推动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指出,要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要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以保障社区居民“三权”为抓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xx区xx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xx路社区位于南京市中心地区,东起太平南路,西止洪武路,南接户部街,北抵游府西街,占地面积0.193平方公里,总户数3744户,总人口10799人。xx路社区是2002年12月26日由社区居民户代表实行民主差额选举产生的,同时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近年来,通过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成立了社工站。建立了中介组织和社区服务网络,军人家庭服务网络及两支900多人组成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民58项以上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并从社区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组织下岗职工自办社区小饭桌,老少特色娱乐服务等,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综合服务,创建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的社区生活。多次接受省、市领导的检查,连续多年被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交通示范社区、省文明社区、省级禁毒先进集体、市文明示范社区、市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社区成立后,始终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作为主要奋斗目标之一,详细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社委会、社区警务人员、驻区单位、群众等组成的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小组,围绕社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工作,把为社区居民做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使社区建设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社区党建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基层的任务,所以我们党总支在原有“金点子”信箱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居民接待日活动,直接将信访工作做到居民的家门口,定时、定点、定人,将原有被动式的信箱,转为直接面向群众征集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转交相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给全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发了一封征求意见书、建议书,召开了党风监督员、社区党建联络员联席会议,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了由117名社区党员,158名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一个党员一面旗”我为社区做贡献的活动,通过以上的工作,加强了社区党组织与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知道了群众的需求,了解了群众的疾苦,倾听了群众的呼声。社区党组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做到“群众有困难我们帮”“群众有意见我们改”从而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合力,使党的工作贴近群众,融入到群众中去,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把居民现实中的聚居区建设成为邻里大家庭的理念,通过社区党建给我们xx路社区居民营造一种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是确保新形势下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xx路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0余人,为此社区和他们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与社区管段民警,社区志愿者,被帮教人家属组成了三载一体帮教小组,在思想上教育疏导,生活上关心帮助,根据他们实际情况为其中15名生活困难的被帮教人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其他人员依据他们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例如,刑释解教人员姚公强2003年元月回归,社区及时与驻区单位联系,帮其找工作,经多方联系,使其很快就去金陵刻经处做了门卫,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今年上半年因家里有人生病,需要照顾,就辞去工作,现家里的病人已经康复,他又来到社区,望社区再帮他找工作,社区经多方努力,现已安置他上岗,本人非常感谢,并送社区一面“为民谋利、分忧解难”的锦旗。目前他们很多人生活安定,思想稳定。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发展,在协助政府整治“三小车”过程中社区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靠广大积极分子、楼幢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xx路社区共有“三小车”48辆,其中不少车主人户分离,为了即时有效地把政府相关政策传达给他们,社区调动全体社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分昼夜随时听从街道领导指挥,在三小车取缔之后,对三小车车主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如:由于受极少数人的扇动,残疾车主顾××思想波动大,多次要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社区工作者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向他宣传整治“三小车”的重要性,为帮助解决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向有关部门提议调整他低保金额,使其打消了上访的念头。社区还通过上门走访了解到三小车车主张川宝的女儿张燕在江苏干部管理学院毕业后,因支付不起7000元的学费,而拿不到文凭在发愁,社区了解情况后,找到院方领导如实向校领导反映她家情况,经共同协商,院方同意减免3000元学费,父女俩知道这一消息之后连声道谢,感谢党、感谢社区,张燕表示,走上社会后一定用实际行为回报社会。经过全体xx路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圆满地完成了三小车的整治任务。做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是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的保证。去年xx路社区开展了20多次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其中与驻区单位洪武“麦当劳”餐厅联袂举办的“麦当劳”夏日纳凉晚会,以及配合第一个“全民读书日”开展的xx广场文艺演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同时社区还与区法院、检察院相配合,为社区居民举办了三次法制教育宣传课。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暑假期间组织中小学生参观航模展,举办我爱“国旗”征文活动,针对小学生特点,举办寓教于乐的“英语夏令营”,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文体活动不仅丰富了社区文化,还调动了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我们xx路社区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对社区居委会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新构建,并依法开展了选举,借街道体制改革契机,组成了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民,2003年初,xx路社区成立了社会工作站。社工站本着“服务、自助、参与、发展”的宗旨,在近一年的运作过程中,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架起了居民交往、学习、休闲、娱乐的桥梁,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社区建设的根基是服务居民。社区建设的生命力源于服务,服务的好坏、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社区建设工作的标准之一,我们根据居民的服务需求,以项目为导向,制定服务计划、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发展中介组织,走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社区服务之路。社工站为了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氛围,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最近负责老人服务的社工对全社区1800多名60岁以上的老人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知道现实际居住的60岁以上老人有1505人,社区根据调查后的情况,根据老人的需求建立了互助服务、重点服务、群体服务、“一助一”服务的多种形式,成立了以社区党员、大学生、居民积极分子组成的600多人的助老队,开展了帮困助老、精神助老、医疗助老、文化助老、法律助老、健身助老、心理助老等活动,为精神孤独的老人带去了欢乐,解除了寂寞,为困难老人送去了温暖,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老人送去了法律援助,使更多的老人走出家庭,融入社区,架起了社会与老人沟通、理解的桥梁。现我社区已有各类老人文体队8支,老人的参与率由过去的30%提高到50%,大大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情是居民和睦相处的纽带。作为社区工作者,应该是真情奉献的使者。我们社区有位孤寡老人吕秀华,去年2月突患重病,我们社区工作者主动帮她求医、购物,社区志愿者主动成立了互帮队,日夜护理,照顾的无微不至,在老人弥留之际,社工为老人洗澡、理发、换衣服,操办老人丧事。我们的行动不仅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也是我们社工在为民办实事上得到了一次服务意识的升华。通过社工站二年来的运作,我们深深体会到,社工站的成立增强了居民的互动机会,培养了参与意识,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服务技能,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宿感,使社区已逐步成为具有凝聚力的家园。去年的8月至9月是我市创建“全国卫生示范城”的关键时刻,xx路社区居民委员根据街道党工委的布置,发动广大社区居民对辖区进行大规模的卫生死角清理,参加清理工作的有志愿者服务队,低保服务队,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共清理卫生死角20余处,垃圾40余车,在保证辖区卫生合格的同时社区委员会还配合驻区单位搞好卫生清理工作,如帮助金陵刻经处清倒建筑垃圾,协助洪武商场清理大院车棚杂物,同时利用暑期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让他们来社区参加义务劳动,培养他们“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意识,提高广大社区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树立他们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好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才能有效地控制诱发犯罪和重新犯罪,协助政府做好弱势群体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的体现,去年来社区委员会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根据社区地域,实际情况,将社区分成8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一名社区委员会委员分管,各分管责任区的社区委员按自然位置分成若干小区片,每个小区由社区委员或居民选举一些素质高,责任心强,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人担任信息员或楼幢长,每天坚持报突发事件和好人好事,这样层层下来,社区的管理就形成了一条脉络分明的网,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入户摸底,通过进百家门,听百家音,知百家情,办百家事,解百家难,温百家心等,系列活动,使我们与居民群众的心贴得更近了。如xx路138号李永伟,今年58岁,子女无工作,爱人植物人,去年去世,与亲友借了钱,无法还债,儿子已经长时间没吃到肉,家里特困无法生活,社区综治小组一是汇报,二是做好安抚工作,三是帮他家想办法,送去慰问金,及油、米、肉给他过年,同时帮他办理了就业帮扶证,让他自食其力,目前,小餐馆越办越红火。同时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发,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去年共为12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介绍工作,今年上半年为57人实现了再就业,为2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城市最低保障,既解决了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又使他们有了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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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实现,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只有推进社区法治化建设,才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1.社区的含义。

“社区”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将社区定义为:前工业社会的、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共同体。我国对社区比较权威的表述是2000年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指为实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有序发展,各个治理主体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指导,利用多种参与渠道共同治理社区,推动社区治理的法制化与规范化。社区治理法治化是社区治理的基本方式,是社区居民改善民生水平的根本保障。

我国关于社区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有《宪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但总体而言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较为分散。具体实践中,居民区选举、计划生育等常规性事务法律依据较为清晰;但对于近年来需求较大的公共事务,如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文化建设、建设经费保障等,法律依据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且不健全、不完善,社区工作很难依法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我国的社区建设由政府推动的特征明显,加之传统的管理体制影响,目前社区承接了大量政府的行政事务。调查发现,社区承担了包括民政、街政、工会、劳动保障、治安、经济、计生、档案、共青团、妇联、司法、图书、卫生、综治、健康教育等几十个事项,行政化仍然严重,自治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3.多元治理模式滞后。

社区治理法治化需要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仅依靠政府或居民自治组织是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目前,涵盖政府、居委会及社会组织、居民、驻区单位、企业、志愿者多元治理体系还未有效建立,基于多元治理基础上的法制保障便无从谈起。

***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报告还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结合十九大报告的要求,根据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升城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社区治理法治化会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社区的法律,应尽快制定针对社区的法律法规,对社区自治机构、职责界定、组织体系等做统一、明确规定。其次,《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满足不了社区自治的需求,应尽快对该法进行修订。再次,完善包含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文化建设、建设经费保障等在内的社区治理配套法律法规。

2.加强政府依法治理社区的体制建设。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政府负责主要体现在体制性建设方面。如探索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权力边界,捋顺政府部门、街道与社区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真正保障公民自治权的实现;贯彻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加强社区法治队伍建设,为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提供人才保障等。

3.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

社区治理主体包含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任何一个主体的缺失都会导致社区治理的失衡,因此应建立、完善多元化主体治理体系,完善社区自治体系。培育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区治理,拓宽民主渠道,增加居民依法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学习xx届四中全会,我有以下的心得体会:

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告诉我们,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从重立法转向重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是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发展一般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阶段的要求,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及世界范围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看,有效地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制定法律,然后才能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在完成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后,必然面临如何实施法律问题,即如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xx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执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说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始终是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如今,这个战略目标已经实现,虽然这个体系还要不断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很突出。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将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转向有法必依,转向执法和司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看,着眼于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做到他律与自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相统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同志再次明确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除了依赖制度约束,还要依赖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个社会特别是政法人员的道德建设。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强外部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同时,必须不断强化整个社会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道德习惯,尤其要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着眼于政法队伍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面对社会功能的分化,要克服总体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别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与行政工作、政法人员和其他普通公务人员混同起来。因此,对于政法人员不仅要讲政治信念,而且要讲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转化为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贯彻落实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机关职业伦理的特殊性,同志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同志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一旦离开了法律,脱离开秉公执法,执法必然受到权力、金钱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蚀和影响,执法为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蜕变为执法为权、执法为钱、执法为情。因此,面对权力干预、金钱诱惑、私情影响,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政法队伍只有树立起捍卫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刚正不阿、勇于担当。同样,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远目标看,着眼于全社会依法办事,实现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制度与社会风尚相结合,实现实施法律与信仰法律相统一。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法机关就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同志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中成为开路先锋,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通过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养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领导是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此,同志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一旦明确了这个原则,那么,党的领导不但不会干预执法司法,反而为执法司法提供强有力保障。党的领导可以为执法司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各方资源、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使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模范。

党规与国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党的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不严格遵守党规党法,那就很难保障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方略中,党的领导必然包含党领导人民带头执法、守法。同志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如果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须守住的底线,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来讲,无疑要成为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在这个意义上,党的领导成为推动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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