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站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8篇)

时间:2023-12-01 10:51:07 作者:薇儿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可以增强组织与外界合作的信任和稳定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所有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线路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使用倒闸操作票。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

巡视检查是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经常性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布置。

二、电气负责人和正式操作的值班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内,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和缺陷记录簿。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装置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情况。

二、按照缺陷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重要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三、发现缺陷的处理与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气负责人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2、重要缺陷,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安排最近期内处理,但不能超过一周,并通知电气负责人。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和积极处理,如有困难者可列入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四、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五、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变电所应有专人管理,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有实际工作经验,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一、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设有遮栏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二、变配电所人员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变配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以及各种检修规程。

2、变配电所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规范、性能和位置。

3、继电保护、仪表及信号装置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所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接线。

5、各种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

6、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触电急救措施(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

三、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调度和有关人员处理。

2、按照调度命令进行操作,并在值班操作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各项操作。

3、正确迅速完成操作票所规定的各项操作任务。

4、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抄表及巡视工作。

5、对进入所内工作的施工、检修、试验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许可,工作完毕后验收,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

6、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凡变动过的设备应修正图纸。

7、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8、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变配电所,必须离开时需得到值班负责人或上级领导的批准。

五、值班时间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巡视和操作时不准穿短裤、短袖、裙子,应绝缘鞋。

为了明确交班和接班双方在运行工作上的职责,并使接班人能迅速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双方应履行交接班手续。根据值班表依次进行交接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班。

一、值班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内到达变配电所,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二、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

1、电系接线变更情况,检查模拟屏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合。

2、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缺陷、符合大小等)。

3、施工设备的情况(包括检修、实验设备),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

4、继电保护装置变动情况(指接线与定值的变化)。

5、检查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记入各项记录簿,并填写好接班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6、作好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

三、值班人员再接班前及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四、交班时一切工作由交班人负责,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交接班。

1、接班人有饮酒或有生病。

2、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查阅电系运行方式是否变更,检修设备的进展情况,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保安锁等安全设施点,并应亲至现场巡查清楚。

2、查阅运行记录,和各种记录簿是否齐全清楚。

3、分别点清操作票、工作票、停服役单等。

4、现场检查设备、场地清洁情况。

5、清点安全用具(接地线、标示牌、保安锁等),接收工具,仪表及变电所钥匙。

六、接班人员听取了交班人员详细汇报后,确定是否可以接班,如同意接班,在值班日志上履行交接班手续,双方共同签字以示交接手续正式完成。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维修管理员和维修电工应予以高度重视,定期对配电室(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二、配电室(箱)门应加锁,并设置警示标志。对设在建筑物首层配电室的外窗应加装防护栏(网)。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员要及时将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中心主管领导,待整改方案批准后立即实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电工维修人员须有专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配电室(箱)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范安全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安装、维修配电设施设备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应急照明装置。

六、配电室应配备适用电器灭火的消防器材并存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维修人员应熟知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七、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坚决禁止存放和堆积易燃易爆物品。

八、禁止在配电室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不得干与配电工作无关事情。

九、定期清扫配电室,做到配电柜无积尘。经常检查配电室是否严密,做好防鼠防水工作,防止因鼠、水或其它异物造成短路,引起事故。

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1 条 变电所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必须加强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 条 网、省局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

第3 条 本制度供220千伏及以上变电所使用;对1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亦可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 条 各网、省局和供电(电业)局,一般应在生产技术部门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变电运行管理工作。

第5 条 变电所应按规定配备素质合格的运行和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按《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的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

第6 条 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有关生产、技术领导和专职技术人员要熟知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7条 本制度经批准之日起,解释权属水利电力部。

第二章 变电所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8条 变电所所长的职责

一、所长是全所的负责人,对本所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和生活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组织本所的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搞好所内团结,带领全所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

三、领导全所人员贯彻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主持本所事故障碍调查分析。

四、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全所人员情况与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完成、鉴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五、经常到现场和查阅有关记录,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抓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

遇较大的停电工和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督。

六、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组织全所人员技术、业务学习,并进行不定期考问、考核,组织好新建、扩建设备投入准备,并参加验收。

七、组织搞好全所设备维护、环境整洁、文明生产、所容所貌。

第9条 变电所专责工程师职责

一、变电所专责工程师是本所的技术负责人,协助所长做好运行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护,组织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三、负责分析并掌握设备健康状况,按时完成设备定级工作,并根据规定做好可靠性管理工作。

四、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技术资料、记录、图纸的填写、审查、分析,保持正确、完整、符合实际。

五、负责编订、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六、按培训计划,完成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10条 变电所值班长的职责

值班长为本值的负责人,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其职责是: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发现和及时处理缺陷;受理和审查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组织好设备维护工作;审查本值记录;完成本值培训工作。

第11条 变电所值班员的职责

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按时巡视设备、抄表并计算有功、无功电量;核算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和电压合格率;进行无功、电压调正,做到设备经济运行;负责填写各种记录;保管各种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做好设备维护;搞好清洁卫生。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值班制度

第12条 220千伏以上变电所的值班方式,由网、省局根据变电所在电网中的地位确定,其值班轮流表,由所长编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第13条 值班时间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工作及活动,各主管(供电局)电业局就制定现场值班守则。

第14条 当班值班人员应穿、戴按地区统一的工作服、鞋、帽、衣着整齐,并佩戴值班标志。

第15条 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卫、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16条 变电所运行人员,必须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的规定,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第二节 交接-班制度

第17条 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高职守。

第18条 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进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第19条 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

1. 系统和本所运行方式; 

2. 保护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 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 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6. 其它; 

第20条 交接时应做到全面交接,对口检查。

第21条 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

第三节 巡回检查制度

第22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3条 巡视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应包括:

1. 交接-班时; 

2. 高峰负荷时; 

3. 晚间闭灯时。 

第24条 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做好记录。

第25条 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3.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 恶劣气候、事故跑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第26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27条 供电(电业)局的生产、技术领导和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由各局自定。

第四节 设备验收制度

第28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2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30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31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第32条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局总工程师批准。

第五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 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3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所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运行处理。

第35条 所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六节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36条 值班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带电测温;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保安用具的整修;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37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订本所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38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39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40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41条 变电所的锅炉、煤气设施、乙炔、氢气及氧气装置、起重运输机械和一般工具,均应有登记簿,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42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第43条 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节 运行分析制度

第44条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45条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1)综合运行分析每月一次,分析本所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其主要主面如下:

系统结线方式、保护装置的配备、设备完好率、保护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可调小时、最大、最小出力、耗能指标、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文明生产等。

1. 专题运行分析,不定期进行。针对上述某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 

第46条 应按规定向上级机关呈报运行分析、可靠性管理报表。

第八节 场地环境管理

第47条 室内外环境整洁,开关场地平整,搞好绿化,生产场地不存放与运行有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并禁止与工和无关人员进入场地。

第48条 保持设备整洁,构架、基础无严惩腐蚀。房室不漏雨,高压室、主控制室无孔洞,安全六完整正常关闭加锁。

第49条 电缆沟内干净,盖板齐全,有整洁的巡视道路。

第50条 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严禁储放粮食、遗留食物,有防止小动物危害安全运行的措施。

第51条 各种图表悬挂整齐,资料装订成册,有专柜存放。

第52条 室内外有关运行设备,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下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

第53条 所内外照明充足,围护设施完好。

第54条 所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第四章 技术管理

第55条 变电所除应具备部颁有关规程、制度、标准、规定、导则、条例外(见附录一)、还必须具备《调度现场规程》、《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及评级标准》等。

第56条 现场规程制度的制订批准权限:

1.《调度现场规程》由有关调度的主管局批准颁发。

2.《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由供电局(电业局)批准颁发。

3.《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及评级标准》由网、省局制订颁发。

第57条 变电所的技术图纸、指示图表及记录的种类和内容,应适应现场生产需要,但在一个供电局(电业局)的管辖范围内应统一(某种类、格式、填写要求可参见附录二)。

第58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 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 出厂试验记录; 

3. 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 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 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 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 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59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60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主管调度部门批准。

附录一:220千伏及以上变电所应具备以下部颁规程制度

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部分) 

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 发电机运行规程(有调相机时) 

6. 变压器运行规程 

7.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8. 蓄电池运行规程 

9. 发电厂电动机运行规程 

10.电气测量仪表运行管理规程

11.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2.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1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14.110kv-220kv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条例(试行)

15.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

16.用气相色谱法检测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故障的试验导则(试行)

17.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

18.有关设备检修工艺导则

19.化学监督有关导则、规定、制度

20.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21.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

22.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23.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24.高压配电设计技术规程

25.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6.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27.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28.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29.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32.各种反事故技术措施

1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结合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具备以上部颁规程、制度。

附录二:娈电所应具备的技术图纸、指示图表及记录

1. 图纸 

1. 一次系统结线图; 

2. 全所平;断面图; 

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 

4. 所用电系统结线图; 

5. 正常和事故照明结线图; 

6. 压缩空气系统图(有气动装置时间); 

7. 调相机油、水系统或静补装置水冷系统图(有调相机时); 

8. 电缆敷设图(包括电缆芯数、截面、走径); 

9. 接地装置布置图; 

10. 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11. 地下隐蔽工程图; 

12. 直流系统图; 

13. 熔冰结线图(仅限于线路有有覆冰的地区); 

1. 指示图表 

1. 系统模拟图板(主控制室); 

2. 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 

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4. 变电所设备年度大、小修、预防性试验进度表; 

5. 变电所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 

6. 变电所月份维护工作计划; 

7. 变电所设备评级标示图表; 

8. 有权发布调度操作命令人员名单(由主管调度的局发文明确); 

9.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由电业局或供电局发文明确); 

10. 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由电业局或供电局发文明确); 

11. 有权担当监护人员名单(由变电所明确); 

12. 紧急事故拉闸序位表(由主管调度发文明确); 

13. 安全记录标示牌; 

14. 定期巡视路线图; 

15. 设备专责分工表; 

16. 卫生专责区分工表。 

1. 记录薄 

1. 调度操作指令记录簿; 

2. 运行工作记录簿; 

3. 设备缺陷记录簿; 

4. 断路器故障跳闸记录簿; 

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工作记录簿; 

6. 高频保护交换信号记录簿; 

7.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 

8. 蓄电池调整及充放电记录簿; 

9. 避雷器动作记录簿; 

10. 事故预想记录簿; 

11. 反事故演习记录簿; 

12. 安全活动记录簿; 

13. 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记录簿; 

14. 运行分析记录簿; 

15. 培训记录簿。 

1. 记录簿的填写说明 

1.操作记录簿:记录发、受令人姓名,操作命令编号,操作命令的内容,发布予令、动令时间及正式执行操作的时间和内容。

2.运行工作记录簿:记录系统运行方式,设备投运和停运情况,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仪表的运行状态,事故处理经过,设备的异常现象和发现的缺陷,调度和上级有关运行通知,受理工作票的情况,交接-班的交-班小结,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巡视……)。

3.设备缺陷记录簿:记录发现设备缺陷的时间、内容、分类和发现人员姓名,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填上消除日期、处理和验收人员姓名。

4.断路器故障跳闸统计簿:按设备或线路名称分页进行,记录断路器故障跳闸的原因、次数,保护及重合闸动作情况。如重合闸动作重合未成功,应统计为故障跳闸2次;断路器经过解体检修,故障跳闸的累记次数从该次检修后重新统计。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度工作记录簿:按设备或线路名称分页进行,记录在装置上及回路上工作的项目,简要内容及工作班负责人姓名,整定值及改变定值情况,试验中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模拟试验和带负荷试验结果,装置的使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结论意见,运行人员改变定值、运行中发现异常及动作情况。凡属以上情况记录后,当班和其他班值班长均均应阅后签字,并要求本班人员知道其全部内容。

6.高频保护交换信号记录簿:按设备各称分页进行,记录交换信号的时间、测量数据及操作人员姓名。

7.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按设备名称分页进行,记录检修或试验设备的工作日期、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记录试验数据、结论、工作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姓名。

8.蓄电池调整及充放电记录簿:记录充放电时间、电压、温度、比重及核对蓄电池的容量;记录蓄电池的运行状况、蓄电池及充电设备的异常现象。

9.避雷器动作记录簿:按电压等级及运行编号按相分页进行,记录投入运行前记数器的指示器、雷雨后动作的批示数、动作时间、根据要求记录雷电流幅值、检修人员姓名。如更换检查亦应记录。

6. 培训记录簿:记录考试的项目、内容、时间、评价,有关人员签字。 

五、记录簿格式    略

1   范围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 

2.2  《湖南电网调度规程》(湖南省电力工业局年2002年6月发布)。 

3  管理职能 

3.2   调度职责 

3.2.1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限、送负荷的遥控操作。 

3.2.2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事故处理。     

3.2.3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的投切操作。 

3.2.4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参数的监视(电气量、信号等)。 

3.2.5  负责填写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有关操作记录。  

3.2.6  负责各无人值班变电站断路器事故跳闸次数的统计及上报。 

3.3   维操队职责 

3.3.1  负责填写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有关操作、巡视、维护等记录。 

3.3.3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巡视、运行维护、设备轮换及站容站貌维护。 

3.3.4  在调度指挥下,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事故现场处理。 

3.3.5  受理无人值班站变电检修、预试时的工作票,并办理许可、终结手续。 

3.3.6  负责填写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的有关记录。 

3.3.7  负责管理无人值班变电站各种安全工具、仪表、备品备件等。 

3.3.9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检修监督、缺陷管理。 

3.3.10  负责提出无人值班变电站年度“两措计划”并监督完成。 

3.3.11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消防、保卫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倒闸操作管理 

4.1.2  

4.1.4  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经审核、模拟操作无误后方可执行。 

4.2   工作票管理 

4.3   设备缺陷管理 

4.3.4  设备消缺后,应及时消号。 

4.4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4.5   文明生产 

4.5.2  设备整洁,构架基础无锈蚀,房屋不漏雨,高压室无孔洞。 

4.5.3  电缆沟内干净,盖板齐全,有清晰的巡视道路。 

4.5.5  各种图表悬挂整齐,资料装订成册,有专柜存放。 

4.5.6  运行设备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 

4.5.7  照明充足,变电站安全围栏设施完好。 

4.5.8  生产场区严禁饲养家禽家畜,设备场区不准种植农作物。 

5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具体检查与考核按《古丈县电力公司工作奖励管理制度》、《古丈县电力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古丈县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附录a 

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维操队应具备的规程制度与图纸资料 

al  维操队应具备的规程制度 

a1.1电力法 

a1.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a1.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a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a1.5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a1.6有关一、二次设备运行规程 

a1.7有关一、二次设备检修工艺、规程、检验条例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a1.8各种反事故技术措施 

a1.9有关一、二次设备设计规程 

a1.10有关一、二次设备验收规范、规程 

a1.11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a1.12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a1.13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a1.14无人值班变电站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a1.15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有关制度、规定 

a1.16局颁有关制度、标准 

a2维操队及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a2.1一次系统结线图。  

a2.2全站平、断面图。 

a2.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 

a2.4站用电系统结线图。 

a2.5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a2.6电缆敷设图(包括电缆芯数、截面、走向) 

a2.7接地装置布置图。 

a2.8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a2.9地下隐蔽工程图。 

a2.10直流系统图。 

a2.11融冰结线图。 

a3维操队及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指示图表 

a3.1系统模拟图。 

a3.2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 

a3.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a3.4变电设备年度大、小修、预试进度表。 

a3.5变电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 

a3.6变电站月份维护工作计划。 

a3.7变电设备评级标示图表。 

a3.8有权发布调度操作命令人员名单。 

a3.9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 

a3.10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a3.11有权担任监护人员名单。 

a3.12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a3.13定期巡视路线图。 

a3.14安全记录标示牌。 

a3.15设备专责分工表。  

a4监控班应具的各种记录本应具备的各种记录本 

a4.1无人值班变电站断路器故障跳闸统计记录。 

a4.2无人值班变电站遥控、遥调操作统计记录。 

a4.3无人值班变电站自动化、通讯设备故障记录。 

a4.4无人值班变电站自动化、通讯设备运行分析记录。 

a4.5班组建设要求的各种记录 

a5维操队应具备的各种记录 

a5.1运行工作记录。 

a5.2操作统计记录。 

a5.3倒闸操作票。 

a5.4调度操作命令记录。 

a5.5一次设备缺陷记录。 

a5.6二次设备缺陷记录。 

a5.7断路器故障跳闸记录。 

a5.8事故、障碍及异常记录。 

a5.9保护定值记录。 

a5.10继电保护投退记录。 

a5.11工作票记录。 

a5.12安全活动记录。 

a5.13运行分析已录。 

a5.14事故预想已录。 

a5.15反事故演习记录。 

a5.16培训记录。 

a5.17领导查岗记录。 

^5.18工器具管理记录。 

a5.19班务活动记录。  

a5.20电压报表记录。     

a5.2l设备巡视记录。 

a6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各种记录本 

a6.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 

a6.2修试工作记录。 

a6.3避雷器动作记录。 

a6.4仪表及远动装置工作记录。 

a6.5工器具管理记录。 

a6.6保护定值记录。 

a6.7蓄电池充放电记录。 

a6.8一次设备缺陷记录。 

a6.9二次设备缺陷记录。 

a6.10设备台帐。 

a6.1l变电站进出人员记录。 

a6.12领导查岗记录。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室(站)安全管理,确保正常供电,完善各种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配电室(站)应由专职电工管理,严禁私人进入,确保电房的安全。

2、配电房必须符合“五防一通”要求。窗、通气孔等应加铁网防护;门要向外开,并须加锁。

3、配电房必须配备绝缘手套、绝缘棒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告牌标志。

4、配电屏上的各配电线要编号,标明用途标记。

5、配电屏操作的地面必须铺设绝缘垫。

6、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作好设备运转及交接班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测,开关柜每年应维护1~2次,保持清洁,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8、配电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9、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牌,不准违章作业。

10、配电房的线路走向及其他线路变动,需经行政、安全、机电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配电箱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严禁非电工作业。

2、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作出分路标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配电箱柜安全管理制度

1 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箱间、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2 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3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阀门、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等场所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4 消防水池、水箱、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阀、控制柜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5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6 灭火器的设置点、手动报警按钮设置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7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风机控制柜、送风口及排烟窗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8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标识配电箱

1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警示类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2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管理规程,标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品的仓库应当设置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提示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安全疏散标识

2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自发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3 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处应设置 “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类标识。

4 消防电梯外墙面上要设置消防电梯的用途及注意事项的识别类标识。

5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应当设置疏散标识图,标明楼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1)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2)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等于0.6m、小于等于1.5m。

(3)进人高低压配电柜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6)为了确保安全,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配电箱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进行统一标识,定期由运行人员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并确认是否完好。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组织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4.1.3风电场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2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中的要求:。

4.2.1工作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2.2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4.2.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或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2.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4.2.5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2.6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2.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2.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2.9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4.2.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2.1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4.2.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4.2.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2.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2.1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2.1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4.2.1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4.2.18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2.19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2.20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2.21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4.2.22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2.23配电箱内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4.2.2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试验、运行和维护由安全员和各专业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罚。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学校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 全校 安全供电。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 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 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 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2.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现场作业管理

3.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3.2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标语

2、需配备高压绝缘靴、绝缘拉杆、绝缘手套等物品,并做到定期校验。

3、门窗及通风孔等应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挡板、纱网等防护措施。

4、变配电设备、设施要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现象要采取紧急有效的处置措施。

5、配电室内就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变配电无关的物品。

6、严禁与配电室无关的人员进入配电室。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配电室的人员要做登记并由进行人员签字。

7、配电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岗。

8、变配电室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单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第四条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确定为a、b、c、d四类。a类电站是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电站,冠名金牌水电站;b类电站是管理较好,能安全生产的水电站;c类电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电站;d类电站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的水电站。

第五条水电站分类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见附录1)。

第六条确定水电站类别实行首次申报与年度检验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类别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第八条首次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一)非违规建设的水电站;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九条首次申报的水电站,要如实填报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见附录2),并按分级管理要求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和分类标准确定有关水电站类别,并逐级上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经首次分类确定的水电站应于次年3月1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附录3)上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申报表进行检验,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电站进行年度检验时,应当严格按照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标准,对已确定类别的电站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省、地、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金牌由水利部统一规格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作。

第十七条首次冠名和年度检验结果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第十八条对冠名金牌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向当地政府推荐参加相关表彰评比,向金融部门推荐提高贷款信誉等级。

第十九条被确定为c类的水电站,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报原审核单位验收并重新确定类别。

第二十条被确定为d类的水电站,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检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使用证,并通知电网企业不准其并网,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电站生产运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是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首次申报和年度检验申报的电站,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水利部门直属的水电站,水利部门管理的变电站,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比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高低压配电室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2、严格管理、定期检查,每半年组织大检查进行检修保养,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4、对高低压配电室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学校安全供电。

5、做好防水、防鼠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以免造成停电事故。

6、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高低压配电室;配电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7、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

8、抄表员来抄表,工作人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9、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

10、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熟悉高低压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未经部门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3. 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参数,严禁变压器、开关超负载运行。

4. 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5. 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单独操作,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禁止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倒闸完成后填写记录。

6. 配电设备检修尽量放在不影响酒店使用的时间内进行,并提前24小时向使用部门发出停电通知,突发性情况停电时须做好解释工作。

7. 高低压配电室的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8. 保持高低压配电室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

9. 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10. 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预防小动物类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11. 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外表与环境洁净无尘。

12. 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与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 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14. 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15. 以上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现场作业管理。

3.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2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标语

1、值班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熟悉设备和继电保护的性能及工作原则。

2、值班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和监视表针,及时准确地进行各种记录,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时,必须按现场规程及时正确地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服从电气负责人的指挥,必须迅速正确地执行电气负责人的命令。若命令中的操作人有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向发令人及时提出,如发令人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交接班,有事提前请假。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当班期间严禁喝酒。

5、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控制室、高压设备区和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会客娱乐。

6、值班员在值班时,正值班员为第一责任人,应时刻保证供配电安全运行和室内环境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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