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防宣传活动方案(优质21篇)

时间:2023-12-01 05:49:45 作者:薇儿

制定活动方案也需要沟通和协调各方的意见和需求,以确保活动的整体目标能够得到满足。阅读以下精选的活动方案范文,了解如何制定一个成功的活动方案。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的犯罪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的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人民防空建设成就和风貌,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以下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方案五篇,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健全人民防空领导机制,严格履行人民防空管理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对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民防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工作的重大问题;将人民防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作为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镇场处是辖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要求和措施。各街镇场处人部具体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区人部对本区域人民防空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将人民防空工作列入议军会议,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并明确一名相应领导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是全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大专院校要指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二、加强人民防空指挥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组织指挥能力。

(一)人民防空指挥所是区人民政府在重大灾害发生时组织指挥的重要场所,要不断完善升级通信网络,并创造条件建立机动指挥平台和预备指挥所,严格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管理。

(二)加快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我区是中心城区在突发重大灾害和战时的主要疏散地之一,担负着数十万人的疏散任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疏散基地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民防空工程等,有计划地建设应对突发重大灾害和战时临时安置、疏散人员的场所。要加强疏散基地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水工程和医疗网点建设。

(三)加强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广播电视、交通、气象等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网络、管线、信道、频谱、数据、空情信号和交通、气象、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一)严格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管理。要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兼顾人民防空功能。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要依法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由区发改委、区国土局(规划局)、区建设局和区人防办等部门共同实施。区人防办负责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限制无法修建的要按规定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批准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和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区人防办负责防空地下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售房许可证和房产证。防空地下室必须使用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防护专用设施设备,并在建设施工时按规定安装到位。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向建设部门进行竣工备案时,应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证明。

(三)营造和优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投资环境。人民防空工程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样化。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税。坚持“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并享受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水电增容、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加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管理力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严格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实行资质认证,防护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防空地下室质量不合格的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拒绝补救或确定无法补救的,应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四、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完善人民防空防灾应急功能。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防向民防发展,逐步与国际民防接轨的要求,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向防空防灾一体化转变。区人防办作为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员单位,承担相应职责任务,要充分利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工程和群众防空组织等资源,为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相关支持。要按照防空防灾职能要求,加强指挥和保障手段建设,提高履行民防职能能力。

五、认真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提高防空防灾抗毁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和重要经济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具体落实的原则,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凡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要征求人民防空部门意见。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确定相应机构担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职能。区人民防空、发展改革等部门和重要经济目标主管部门要加强重要经济目标落实防护要求的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落实防护建设计划,加强防护等手段建设,组建救援队伍,加强防护训练,适时开展防护演练,确保防护落实。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制订目标防护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报区人部和区人防办备案。

六、依法落实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一)加大财政对人民防空建设的投入力度。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人民防空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长,确保人民防空建设需要。

(二)区人防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调控、截留和挪用。如需使用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需按规定报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

七、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深化社会性人民防空教育。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人民防空执法力度。建立人民防空工作问责制。对不履行人民防空义务和妨碍人民防空建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二)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纳入行政学校和大、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纳入社区创建规划。区人防办要积极承担防灾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做好人民防空教育工作,为人民防空营造良好氛围。

一、目标任务。

人防宣传教育要紧扣防空防灾两大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防特色,体现时代要求,引导全民参与,突出宣传实效,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开动脑筋,持续用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人防宣传教育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战时空袭和平时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大力宣传省、市、县有关人防的政策和对人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宣传人防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大力宣传人防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

(四)大力宣传防空防灾、防核防化、公共安全等知识,充分展示人防建设在战时应战、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重要作用。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精心谋划,安排部署(20--年1月25日---8月31日)。

按照全省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对人防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编印宣传资料,与有关单位衔接,沟通协调,检修警报设施和用电线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整体推进(20--年9月1日---20--年11月30日)。

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宣传方法,并分类组织实施,全面展开,整体推进。一是进学校,面向青少年。人防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从本学期开始,人防教育纳入城区中学。

教学。

计划,做到教师、教案、教材、课时、课件、考核和器材七落实,通过学科渗透、知识讲座、技能训练、知识竞赛、防空防灾演练等形式,陶冶学生情操,熟练防护技能;同时将人防宣传版面在城区中学巡回展示,使广大师生从生动的图片中接受教育和洗礼。二是进网络,面向群众。在人防网站上提供防空防灾知识,及时发布人防工作动态,提供网上的人防教育交流空间;充分利用卢氏电视台及广场大屏幕的辐射宣传效应,定期播放《为了明日的蓝天》等人防科教片,扩大人防影响和覆盖面。三是进社区,面向居民。人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依托社区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培养骨干,示范带动,在社区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活动;采用悬挂横幅标语、版面展示、设置固定的人防宣传栏、发放防空防灾知识材料等,稳步推进。四是进企业,面向员工。人防教育与安全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干部职工掌握人防相关的知识和政策,调动他们支持人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企业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组织防空袭演习演练,使企业员工掌握基本的“三防”常识,提高自救和抢险救灾的能力。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

总结。

提高(20--年12月1日—12月30日)。

活动结束后,邀请县人防办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交流经验,编写简报,上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人防宣传教育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深化人民防空战备职能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人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抓好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密切配合。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由社区负责牵头,精心组织,分解任务,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创新宣传形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明确责任,注重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自承担的人防宣传教育任务。

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防空袭知识教育、努力构建和谐平安人防”。要以增强市民应对防空袭能力为切入点,加大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人防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建设人防就是关注民生,珍惜生命,着力构建战备人防、应急人防、民生人防,和谐人防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增强全市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

(一)9月初召开宣传月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

(二)9月中旬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播放和刊登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公告。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请县区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举办活动月开幕式、知识竞赛、人民防空演练等活动来丰富本次宣传月活动内容。

(三)协调街道、社区等组织,抓好社区市民的人防宣传。把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此次宣传月活动,市城区不再悬挂宣传横幅,可采取新增设一至两个人防宣传橱窗,及时更换原有宣传橱窗内容、向市民分发《人防宣传提纲》和《省城市市民应急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以确保社区人防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在市、县区两级政府办公中心、全市人防系统办公所在地摆放人民防空宣传展板,有条件的县区要在居民集中区设置一至两块人防公益宣传广告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五)结合9月18日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积极协助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国防教育日系列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网络平台发布警报试鸣宣传信息,认真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警报试鸣活动万无一失。

(六)在全市初级中学二年级开展《人民防空》教材上门赠送服务活动,督促人防知识教育学校按时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防宣传教育是人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和人防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是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强化全民人防意识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项经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人防办成立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任鞠锦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落实和协调等工作。各县区人防办、办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市人防宣传月活动顺利进行。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市人防系统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各项工作提前安排、周密计划、认真部署、务求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努力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和目的。同时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图片、音像资料、社区宣传橱窗样稿、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于9月25日之前上报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三)注意保密,注重效果。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审查宣传报道内容,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在注意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既要将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富有特色,又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很好理解。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林县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方案》和《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神,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委、各部门具体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我乡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重点排查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业、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违约、债券市场违约、互联网平台公司无序扩张、网贷平台过度授信等问题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化解处置。

2.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处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加强与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

要坚决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村委、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养老诈骗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视频号、悬挂横幅和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金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多方合力、多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防范养老诈骗舆论声势。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到10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具体任务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乡政府,全面总结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体系,为持久深入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委、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会环境国泰民安的实际举措。要按照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在县专办的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细化方案,优化服务。

各村委、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同时,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导老年人认清“养老骗局”,强化社会尊老敬老,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

活动宣传方案

今年4月22日是第37个世界地球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落实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呼吁全社会都来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全民环境指导委员会决定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宣传教育活动。

防治水污染、保护母亲河。

1、邀请县主管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参加“4.22”当天的宣传活动。

2、县领导发表纪念“4.22”世界地球日电视讲话和环保局向社会公众做出承诺。

3、为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民众的参与意识,在“4.22”宣传日期间设立中心宣传站2处。同时,散发宣传单,设立环保咨询台,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

4、“4.22”期间委员会将派出多个环保小组深入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利用开展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形式开展纪念活动。

5、组织全民环境教育和警示教育巡展活动。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宣传车在中心广场、机关、中心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图板巡展活动。

6、由县直各部门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小分队,联合倡导“保护母亲河、清理垃圾污物”活动。

7、由环保部门负责,在“4.22“活动前在县城内各中小学校、商业中心和各街道社区等显耀位置张帖宣传画及标语。

8、县环保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联合开展环境保护节目周活动,及时播放环境保护宣传实况。并播放“防治水污染”——“4.22”专题节目以及环保宣传口号字幕,进而强化宣传效果。

9、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农民的全民环境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本辖区、部门的环境教育,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60%,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85%以上。9月份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全民环境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评出各类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教育任务的部门,报请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10、在“4.22”期间,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县环保部门要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围绕“保护母亲河、保护饮用水源”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

1、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2、活动结束后,县环保部门要认真总结宣教活动,形成书面材料,并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县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环保宣传口号》。

喝着上游水想着下游人。

为了子孙后代请节约每一滴水。

水是人类生存的源泉。

节约用水从清晨洗漱时开始。

一水多用可以减少家庭开支中水回用可以增加企业效益。

上一套循环用水设施节约一方水资源。

有水的时候生命也滋润没水的日子生命也难熬请珍惜水资源。

为了让松花江两岸的百姓喝上放心水请不要向江里排放污物。

节约用水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

防治水污染要常抓不懈。

保护母亲河健康为子孙后代造福。

携手保护母亲河共建生态模范城。

羸弱的身躯再也经不起摧残保护母亲河势在必行。

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爱一滴水就是爱全世界。

保护水源时不我待。

污水达标排放再现碧波清流。

提倡合理用水重复用水节约水资源。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水质安全。

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环境监管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活动宣传方案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九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活动宣传方案

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将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世界急救日”,今年的.“世界急救日”是9月13日。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省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世界急救日”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红十字会现制定“世界急救日”活动方案如下:

20xx年9月12日中午及下午第二节课(班队会)。

各教室。

全体师生。

今年“世界急救日”的主题是“急救与日常及灾难中的危险”。我校围绕主题于9月12日下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普及性急救培训,一是邀请桃红中学校医进行一级培训,二是各班级班主任开展二级培训,通过视频向师生们讲解中暑、溺水、异物梗阻时的急救方法,同时介绍心肺复苏的基本操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创伤包扎处理。

(2)做好活动资料的留存收集,于9月16日前将活动总结、培训及宣传活动图片(4张)、普及性救护培训学员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

活动宣传方案

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人关注档案、走近档案,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档案价值、增强档案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铜仁市档案局〈关于转发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xx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铜档发﹝20xx﹞20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集中组织开展20xx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6月8—9日。

(一)制作宣传资料。订购“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宣传挂图、“寻找共同的记忆”宣传册以及《家的档案家的记忆》宣传海报、《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月8日在步行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展出宣传展板、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着力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与社会公众的关系等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意识。

(三)日常宣传。在一楼服务大厅摆放“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宣传挂图和《家的档案家的记忆》宣传海报。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6.9国际档案日”标语。

(四)开展档案方志业务知识培训。6月9日在五楼会议室举办一期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办公室主任档案方志业务培训工作会,切实提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档案方志业务水平,为全县档案方志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20xx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20xx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xx党组书记。

彭xx局长(主任、馆长)。

副组长:黄xx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副馆长)。

袁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李xx办公室负责人。

罗xx信息技术科负责人。

杨xx方志编纂科科长。

肖xx业务监督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黄xx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彪、杨燕、罗中强、肖永利、项杰英等五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领导小组下设资料收集组、宣传组、后勤保障三个工作小组。

(一)资料收集小组。

组长:黄xx。

成员:罗xx、李xx。

职责:具体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印刷,宣传展板、标语的制作。

(二)宣传小组。

组长:黄xx。

成员:杨xx、罗xx。

职责:具体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袁xx。

成员:杨xx、李xx。

职责:具体负责宣传活动会场布置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宣传活动是展示档案工作成果、增强社会档案意识的重大文化活动,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向各级信息网站投稿,做好宣传报道。

中共xx县档案局(办、馆)党组。

20xx年5月12日。

活动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学校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化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在全校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庙后小学(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通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动员全校师生,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大力增强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朱xx。

副组长:刘xx张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幼儿教师。

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策划和对全校宣传活动的指导。

名称:学校消防宣传月活动。

时间: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

1、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对校园内消防器材、设备、学校班车等情况进行检查。

2、各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消防教育班会,每班开展不少于2课时,学习消防知识和成功逃生自救经验,增强师生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

3、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

4、在消防安全月期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活动,力争使每一名师生都受到消防安全教育。

5、利用学校的黑板报、宣传栏、学校广播等资源,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

6、观看消防安全警示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向师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全校开展一次以我与消防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比赛活动。

活动宣传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xx委办关于印发《xx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xx委办发〔20xx〕号)要求,为扎实推动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活动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面向林业工作、面向员工、面向社会,深入开展“xx林业”活动,围绕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握宣传规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我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向全体干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宣传力度。

(二)强化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宣传。突出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的宣传。

(三)对重点领域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深入局属各单位,针对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季节性工作特点,在重要防火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示信息、下发安全知识培训手册及森林防火宣传单。

(一)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局机关利用会议不定时的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二是要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素材,编辑小册子、宣传单,宣传林业方面安全常识。三是利用科普知识“三下乡”活动之际,要开展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以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单、制做森林防火展板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农村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局属各单位要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经验,结合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通过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贯穿全年,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森林防火和消防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遍提高广大群众和林业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为了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落实到位,成立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湿地办,湿地办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围绕主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防火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务求实效。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局属各单位在进行宣教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等信息,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xx县林业局。

20xx年8月28日。

活动宣传方案

为了响应海南省防治艾滋病办公室、xx市计生委的“在青少年群体中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的通知,我校特制定“保护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月活动方案。

携手青少年,预防艾滋病。

学校体艺卫负责计划制定、实施、总结、归档,以备检查。

初步计划为20xx年3月,按学校工作安排有所调整。

学校医护室。

1.学校宣传:安排相应的宣传栏,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展板的制作。

2.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医护人员进行艾滋病宣传讲解工作,正视疑惑。

3.体艺卫处: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落实相关日常宣传活动。

4.校医护室:确保学校相关健康检查,关注学生健康问题,适时引导。

5.年级工作:各年级进行“艾滋病防治”周会,由班主任介绍相关知识。

6.班级工作:班主任注意学生动向,适时适度介绍相应预防知识。

1.学校宣传以“展板”、“广播”为主。

2.学校专人负责讲解艾滋病宣传预防工作,注意做好相关人员保密工作。

3.体艺卫处注意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引导,以免思想紧张焦虑。

4.学校医护室购置相应的宣传资料、准备相应预防措施。

5.各年级组长负责对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传达,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6.班级工作以“周会”、“师生小组交流”为主,尽量保证学生的个人隐私。

1.宣传展板制作费用,视情况而定。

2.学校医护室需要购置相应器械,以备不时之需。

3.各年级、各班级宣传资料印制。

4.学生心理调整相关用具。

活动宣传方案

20xx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xx年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xx〕516号),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的示范区,要结合本区活动特色,围绕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和上海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上海、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五、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等信息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活动宣传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更好地宣传财政,服务全区经济跨越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根据省财政厅《20xx年全省财政税政工作要点》和市局政策法规处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市的普法宣传有关精神,加强区乡二级财政法制宣传,重点宣传财政惠民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及新出台的财政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财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让社会各界更加认识财政工作、了解财政工作、理解财政工作、支持财政工作,为建设和谐美好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财政法制环境。

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推进“八项工程”,重点宣传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三农、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

宣传时间:20xx年5月—6月。

宣传主题:发展与民生。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治财政宣传活动。具体包括:

项财税政策、惠民政策。

1、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宣传各项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政策。预算、经贸、基层、行财和社保科等局内业务科室在局网站上开通微博,()对涉及全区财政政策有疑问的进行解疑答惑。

2、在报刊上专题宣传,在日报专题宣传区有关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政策。

3、利用电视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新闻专栏宣传有关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政策。

4、通过短信平台进行宣传,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将财税政策和惠民政策的主要内容编辑成短信,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

(二)开展“法治财政进基层”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结合“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牵头做好财政收入任务落实的同时,宣传扶持企业发展、全力保增长的各项财税政策。

1、送政策进企业,由经贸科牵头,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国家、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由会计科牵头、经贸科配合,开展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确保年培训人员不少于300人。

2、送政策进农村,由基层局牵头,各财政所、财政分局至少选择一个村,采用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户,走进田间,向广大农民宣传三农、教育、医疗、养老方面的财政惠农政策。

3、送政策进社区,由行财和社保科牵头,从项里、幸福、古城、河滨财政所至少选择一个社区,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将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就业再就业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4、开展财政知识大讲堂活动。由会计科牵头,邀请市区会计专业人士对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中小学会计进行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处理水平。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扎实推进“财政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效果,局成立“财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乡镇财政所长和开发区、新区财政分局局长是宣传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2、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要按照活动方案中内容和要求,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财政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要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把各项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4、及时联系,加强沟通。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提供宣传信息及相关稿件,形成声势,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力求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中有文字、网络上有形象。

5、收集资料,及时报送。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负责各项活动的资料收集,主要是活动期间的照片、影像、宣传材料的.发放等资料,活动结束后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预算科汇集整理归档。

6、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局财监绩效科就《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组织不力不能按序时完成任务的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进行通报,对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宣传社会效果好的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进行表彰。

活动宣传方案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和谐校园”。

20xx年12月。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

形式: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

安排:由学校史政伟主任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国旗下讲话,宣布法制教育宣传月开始。

2、邀请法制副校长作法制讲座。

3、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向学生宣传法制知识,营造法制教育氛围。

4、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

5、各班开展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

请各位班主任布置好主题班会氛围,在黑板上写明本次班会活动的主题思想,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届时,学校将组织检查。

6、法制教育宣传月总结仪式。

形式: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

安排:由德育处对本次法制宣传活动月的各项活动进行总结。

一、指导思想。

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是全国少先队员最隆重的节日,通过开展庆祝“六一”活动,使队员在积极的参与中体验集体合作的快乐,体现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开展以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的情感,欢度一个有意义、能回味的六一儿童节。为了使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二、主题和内容。

1.活动主题:“红领巾心向党,祖国发展我成长”

2.活动内容:本次庆祝“六一儿童节”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文艺汇演,书画等活动来展现我们队员的风采。

三、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文艺汇演。

1.5月上旬全校举行红歌合唱比赛,选拔两个学生代表队和一个教师代表队参加六一汇演。

2.文艺活动(各中队准备2个文艺节目,形式多样)。

3.利用午休、音乐课、班会课等时间排练。

4.六一汇演,大队部将进行评比。

(二)“迎六一”书画比赛。

1、参赛作品内容及形式。

a.内容:以“阳光成长”为主题,也可写健康向上的诗句、警句和格言等。

b.参赛作品分毛笔书法、绘画两大类。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等。

2、参赛作品格式。

a.毛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对开,一律竖式。

3、参赛要求。

a.交稿时间:5月20日之前。

b.参赛作品须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上班级、姓名。

c.参赛作品每班合计不超过6幅。

活动宣传方案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3.活动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对消费者现场投诉,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登记清楚,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要通过宣传,使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的自觉性。同时,要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活动宣传方案

10月9日是第47届世界邮政日,为大力宣传邮政业作为国家重要现代服务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扩大邮政业知名度,促进邮政业发展,牡丹江局决定在全市邮政范围内开展庆祝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

宣传快递业的大发展动态;宣传邮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能,在规范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宣传报道,让社会和群众充分了解牡丹江邮政业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树立邮政业服务社会的新形象,加快推进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

第47届“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从9月30日至10月9日。

1.报纸报刊宣传:刊登邮政业专题新闻报道,报道本地区邮政行业发展情况,完善邮政监管体系建设、提升邮政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快递市场管理等工作,对邮政日、邮政监管体制、邮政业相关术语等知识进行普及。

2.电视广播媒体:参与本地主流电视媒体采访,向社会介绍世界邮政日的由来和意义、邮政和快递服务发展情况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在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的措施,对《邮政法》、《黑龙江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3.网站专栏:管局在市网站邮政业栏目中宣传世界邮政日的有关情况,主要领导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刊发致辞。

显示屏宣传: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在本营业场所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广告,也可以通过广场led显示屏宣传集中宣传本地各大品牌企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1.市邮政管理部门在本级网站发布《20xx年“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方案》、世界邮政日宣传口号。

2.下发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采取内部报刊、系统、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台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3.管局可通过印发《职能宣传单》、《邮政服务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市民宣传邮政日,了解对当前邮政快递企业服务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9日当日集中邮政和快递企业在广场设立咨询台席,现场开展《邮政法》、《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

4.10月9日当日在牡丹江晨报刊登局长署名文章――在世界邮政日上的致辞。

为确保今年“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第46届“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配合完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此次宣传活动。

1.按照职责分工和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2.结合实际,认真策划筹备,注重节简高效。

3.宣传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对活动宣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宣传信息和活动总结上报省局办公室。

活动宣传方案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与能效领跑者评选、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重点,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推动绿色行动,实施节能工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群等形式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区妇联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体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万名环保妈妈”活动,引导妇女开展节能低碳零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零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大手牵小手,妇女带动家庭,践行环保节能降碳实践活动。

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在此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同步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控制电梯开启次数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

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干部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2-3幅,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周氛围。

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举办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板报活动,要广泛搜集资料,精心设计,积极参与,宣传周期间请各单位将板报放置于本单位宣传区域内,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将于6月11日至17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是“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变废为宝美丽xx”。倡导各级公共机构每周五开展“垃圾减量日”活动,并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1.绿色办公活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会议、精减文件;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推广办公信息化、无纸化,提倡使用再生纸,办公用纸“双面打印”,办公用品重复使用;开展节水、节电、节能活动,积极推进节约型单位建设。

2.绿色校园活动:区教育局要在全区高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板报、校刊、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和垃圾“零废弃”宣传,组建校园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志愿者队伍,鼓励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环保宣传活动和社会实践,普及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

3.绿色医院活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基础上,区卫计局要指导各医疗机构利用海报、宣传板、分发宣传单、电子屏、培训讲座等形式,结合医疗下乡活动,从医疗卫生角度、从专业水平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方法,向广大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有害垃圾对人们生活的危害,加大对医疗垃圾分类处置人员的培训,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控制减少医疗垃圾对社会的危害。

4.绿色餐饮活动:有开设食堂、有餐饮作业的单位,推行适量点餐,减少浪费,减少一次性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的使用,设立“绿色餐饮”宣传员,打造绿色餐饮文化,从源头促进餐厨垃圾减量。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要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布置,通过此项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本部门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二)请各乡镇和有独立办公楼的单位(区教育局通知区内的高中、初中和区卫计局通知区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于6月11日到主楼114领取宣传画和宣传资料。

(三)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宣传板报电子版、图片资料(电子版)及时报送区公共机构节能办。

活动宣传方案

10月9日是第48届世界邮政日,为大力宣传邮政业作为国家重要现代服务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扩大邮政业知名度,促进邮政业发展,牡丹江局决定在全市邮政范围内开展庆祝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

以开展“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邮政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公用事业,邮政网络作为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快递业的大发展动态;宣传邮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能,在规范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宣传报道,让社会和群众充分了解牡丹江邮政业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树立邮政业服务社会的新形象,加快推进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

第48届“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从9月30日至10月9日。

1.报纸报刊宣传:刊登邮政业专题新闻报道,报道本地区邮政行业发展情况,完善邮政监管体系建设、提升邮政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快递市场管理等工作,对邮政日、邮政监管体制、邮政业相关术语等知识进行普及。

2.电视广播媒体:参与本地主流电视媒体采访,向社会介绍世界邮政日的由来和意义、邮政和快递服务发展情况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在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的措施,对《邮政法》、《黑龙江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3.网站专栏:管局在市网站邮政业栏目中宣传世界邮政日的有关情况,主要领导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刊发致辞。

显示屏宣传: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在本营业场所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广告,也可以通过广场led显示屏宣传集中宣传本地各大品牌企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1.市邮政管理部门在本级网站发布《20xx年“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方案》、世界邮政日宣传口号。

2.下发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采取内部报刊、系统、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台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3.管局可通过印发《职能宣传单》、《邮政服务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市民宣传邮政日,了解对当前邮政快递企业服务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9日当日集中邮政和快递企业在广场设立咨询台席,现场开展《邮政法》、《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

4.10月9日当日在牡丹江晨报刊登局长署名文章――在世界邮政日上的致辞。

为确保今年“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第46届“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配合完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此次宣传活动。

1.按照职责分工和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2.结合实际,认真策划筹备,注重节简高效。

3.宣传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对活动宣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宣传信息和活动总结上报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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