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劳动合同备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0 14:12:33 作者:字海 潍坊劳动合同备案(优质16篇)

劳动合同是确保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的重要基础,可以有效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具有代表性的劳动合同案例,供大家参考。

潍坊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________年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小时)(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已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行执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其中,试用期为 ________月(日)。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 工种(_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_________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工种(_________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_________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 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_________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________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乙方在享受法定________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为:_______________ 。

八、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________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 ________年内不得在 (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一)经甲乙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其他。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济补偿。

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四、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东潍坊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小时)(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已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行执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日)。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工种(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为:。

八、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乙方_______年内不得在(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3.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一)经甲乙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现《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若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出现《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其他。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济补偿。

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四、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备案办法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用人单位:

20xx年九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配备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为新招人员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后,应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其中驻市内五区和高新区的中央、省属单位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市及市以下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驻长清区和其他县(市)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市、县、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原则上应进入劳动力市场实行窗口式服务,保证用人单位就近办理用工登记备案与劳动合同备案。

第五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在十日内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续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二)招用人员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四)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七)《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过查验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人员名单,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招用人员用工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第九条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变更协议、劳动合同续订文本审查合格后,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同时,应将劳动合同订立(或变更、续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岗位(工种)、工资以及劳动者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录入微机。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备案后,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时应出具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应在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交劳动者保存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签收。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时,发现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指导用人单位修改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应即时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备案为无偿服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得借机向用人单位收费。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潍坊劳动合同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

(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参军、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或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到临时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

十、其它双方协商事项: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镇劳动部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续订劳动合同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变更合同内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济南劳动合同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潍坊劳动合同

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对于潍坊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潍坊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邮编: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小时)(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已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行执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年月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工种(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

通知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为:。

八、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元,乙方年内不得在(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一)经甲乙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其他。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济补偿。

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四、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

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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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服务措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合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为新招人员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后,应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五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在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续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六条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四)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第七条 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四)中外文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一致。

第八条 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工作人员在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

第九条 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变更协议、劳动合同续订文本审查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

第十条 劳动合同备案后,用人单位应在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交劳动者保存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签收。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时,发现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指导用人单位修改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应即时受理,三日内办结。

潍坊市社保局劳动合同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v^《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或当)月工资。甲方实行的工资形式的为:(1)计时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元/月;(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元/件。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的工时制为。(1)标准工时工作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潍坊市劳动合同文本A4

http:///2010-3-22来源:山东中公教育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将2010年潍坊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潍坊市市直部门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详见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山东人事信息网(,下同)com,下同)另行发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8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身体健康。

434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31日。

查询时间:2010年3月28日-4月1日。

报名网址:(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县级(乡镇)机关相同职位的,只报县级(乡镇)职位,不报具体单位。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3月28日-4月1日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4月20日-24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潍坊市其他职位。

员考选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地税、工商、质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劳教等系统招考人员的报名办法与本规定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3月28日至4月1日到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然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每个面试考场除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外,还邀请一定范围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开始时间为6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对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规定。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八、其他。

(一)需要提报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培训楼一楼104室。

咨询电话:0536-827919182792258789707。

劳动合同登记备案表

下材料:

(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

(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

(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

乙方

(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文化

程度原工种或职务参保

年月养老保险手册

号码

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 日

解除(终止)合同时间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何方提出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及其理由

甲方给予乙方

经济补偿情况 工龄起算年月 进本单位年月 计算经济

补偿月数 月补偿额

(元) 补偿金总额

甲方意见:

单位(章)

年月日 乙方意见: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已登记备案。

年月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备案表(样本)

注:此表由甲方(企业)负责呈报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经办机构各一份。

潍坊市社保局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所: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法》和《^v^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

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夜班津贴。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依照《^v^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潍坊市社保局劳动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方式。

根据《^v^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七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潍坊市社保局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期:年月日。

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乙方性别年龄。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新疆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止。

潍坊市劳动合同文本A4

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邮编: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小时)(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已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行执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年月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止。

其中,试用期为月(日)。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工种(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

(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

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为:。

八、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元,乙方年内不得在(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一)经甲乙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其他。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济补偿。

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四、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临沂劳动合同备案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i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合同备案

根据民法通则、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岗位。

甲方按乙方工程内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条工程报酬。

甲方应与乙方学校协商确定乙方工作期间的报酬。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约定如下。

第四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三)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工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

(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在工程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的实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三)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工程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及工厂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三)本协议到期即终止,不得续订。

第九条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工厂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程序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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