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舍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8 19:45:38 作者:XY字客

在建立规章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注重平衡和协调。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和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对陌生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三、学校后大门要按时开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四、学校财务处、库房、微机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防盗网,值班保卫人员时常巡查。

五、校外车辆严禁进入校园,若查实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应按时离校。若需到校者,事先个人申请,并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

八、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处室加强对校园超市和学生食堂的安全监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安装视频监控。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幼儿园校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员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园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幼儿园,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园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教委。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治安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校园管理

第二条 学校应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或组织,并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根据办学规模,按照学校师生总人数的适当比例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寄宿制学校和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要增加保卫人员的数量。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保卫人员参与培训,提高保安专业化水平。

第四条 学校应加强校园内部巡逻。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限点停放。学校应使用经公安交-警部门检测合格且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有序接送学生,并切实加强接送过程中的学生组织及相关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学校应按照浙江省《db33/768-201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学校部分)的标准要求,在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及公共走廊、财务室、食堂膳食厅等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并建立档案。要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科技含量。学校应加强物防建设,配备一些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切实提高学校保安人员的自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六条 寄宿制学校应根据寄宿学生规模在宿舍区配备足够的专职保卫人员,并安排值班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便于人员及时疏散。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健全学校治安管理预警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完善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小学、幼儿园应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接送交接制度。上学、放学时段学校要安排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保护学生。

第九条 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全面实施《关于建立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重点做好思想困惑、心理障碍、行为有偏差、家庭情况特殊学生的帮助、教育、引导工作。要建立健全困难学生、问题学生、特殊学生管理档案,定期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制定帮助教育引导措施。

第十条 加强对校内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严格执行教师资格中关于“无精神病史”的规定,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综治、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研判和分析,加强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妥善处理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行事历,根据季节、天气和节假日等特点和规律,及时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坚持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小黄帽路队制和校门口安全提示牌等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开学初、放假前,应当结合当地治安特点,做好学生预防绑架、抢劫、伤害与消防逃生等教育及演练工作,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 重视法制教育。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校要聘请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律师或相关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不断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要根据各地实际,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学生的法制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法侵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心理和行为有偏差等学生的心理干预和法制教育。

第五章 管理责任

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学生和儿童。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治安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必须建立学校治安目标管理制度,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一旦发生重园治安事件,学校要按要求及时启动预案,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发生校内重大治安事件和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在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治安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第一条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总务处所有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与总务主任、值班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总务主任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玻璃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每月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校长室。

第四条  总务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

第五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在园期间不得外出。

第六条  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每学年年初召开一次用电、避雷、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第七条  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好电器,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  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订出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我园安全教育活动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是社会、家庭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每个幼教工作者义不容辞的重任。我园历年来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将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并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将9月份最后一周定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周”,以“安全在我心中”为口号,积极有效地做好今年的安全教育周工作,我园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围绕上级文件的精神,制定出安全教育周工作重点,同时,积极利用身边的资源,请社区民警、总务主任共同参与幼儿的安全教育,本着一日生活中有机渗透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分层次地开展一系列围绕交通、饮食、活动、生活常识等方面内容的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幼儿应掌握的安全知识与技能,既包括对自然环境和主体感觉等方面变化(或异常情况)的感知与处理,也包括对社会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处境的认识与应对。据此,提出如下安全自护的内容:

进餐:进餐或饮水时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烫嘴;不能乱吃或乱喝没有生产标志的东西;不能用牙签剔牙。

睡眠:睡前要洗脸、洗脚、漱口;不能含着东西睡觉,不把杂物带到床上玩。

行走:行走时手不插在衣兜里;会扶着栏杆上下楼梯;学会靠右行走,不猛跑;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注意来往车辆;认识红、绿灯等交通安全标志。

药物:学会辨认药物和一些容易与饮料混淆的有害物品,不乱吃药;知道120急救电话,认识防毒标志。

防触电:教育幼儿不接触电插头、插座等,不在靠近电源的地方玩耍;知道高压电的标志,并远离它们。

开、关门:不在门边玩;不把手放在门缝、抽屉里;知道“安全门”的作用。

防火、防烫伤:不在火源附近玩耍;不玩火柴、打火机和蜡烛;知道衣服着火时迅速浇水并快速脱衣服;烫伤后迅速用凉水冲或浸泡患处;知道119火警电话,认识防火标志。

防雷电:知道打雷下雨时,不能在大树及高大的建筑物下避雨;不在雷雨天看电视。

防洪水:了解自救知识。抓住能浮起来的物品,或上树或爬到地势较高的地方。

防地震:了解地震发生时的一些现象。进行简单的自救训练。

防拐骗:知道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知道父母的工作单位;不接受陌生人的玩具、食品,不跟陌生人走;遇险时,会用电话呼救;知道报警电话110。

防异物吸入:不将别针、硬币、小玻璃球、钮扣、黄豆等放入口、鼻、耳中;不将气球的碎片放入口中倒吸气。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校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学校大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委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大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帐。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范围内的所有教职员工。

3.1园长是校园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的资金投入。

3.2安全员负责校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3.3安全员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园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3.4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校园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3.5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洪、防汛知识,保障全班安全。

4.1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防洪抢险队,配备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4.2校园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园长负责制,负责本园防汛领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带、值班制度,坚守24小时在岗,及时处理各类雨、汛、灾情信息,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坚决防止脱岗、空岗现象发生。

4.3主汛期间,全体教职工不得远离岗位,特别是校园校长及分管防汛主要领导不得请休假,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校园安排教师监护,保证学生安全。

4.4在汛期间发大水、下大雨时,应由家长护送到校,不能到校的可不予以到校,并做好防雷电教育。若在校时遇暴雨等恶劣情况时,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否则不予回家,留校寄读。

4.5各班要做汛期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在校学生下河洗澡、戏水,定时在河道加强巡查工作,和学生家长携手教育,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4.6若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立即赶赴第一线,按照防、抢、撤预案科学果断指挥,组织师生撤离险区,力保学生及教师的人身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少。除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外,1小时内必须向教育局报告,不得延误。

4.7在每年的四月份就要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准备好足够的抢险必备的手电、编织袋、沙石、铣、镐等物料,同时要安排好防汛测控人员。

4.8安排好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撤离工作,特别要抓好报警信号撤离线路,避险位置,信息传递。校领导实行包年级,包班级的办法,确保撤离时不慌不乱,不出差错,确保师生安全。

5.1接到水害报告后,防汛应急小组立即赶赴水害现场指导应急抢险,协调各部门实施抗洪抢险的行动,减少和避免水害损失。

5.2抢险坚持科学态度实施抢险,当洪水危机校园物资、机具设备、或校园师生安全时,必须实施抢险,及时将遇险师生疏导到安全区域。实施抢险应先设置抢险安全保护设施,抢险人员安全保护,保证抢险人员的安全。

5.3抢救抢险中,抢险人员遇到意外时,全力以赴实施抢救。危机生命安全时,拨打当地120急救。

5.4排洪洪涝冲跨围墙或通过低洼地侵入校园内部时,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进行围挡导流,避免洪涝浸水损失。

5.5汛后应急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排洪、清理淤积物,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校园正常教学次序。

幼儿园校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如医疗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自行安排维修及保养。

3.总务处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用户填写报修单,总务处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维修结束后,由使用人验收签字,管理员复验。

4.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

1.总务处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2.新建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1)铁门、铁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铸铁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门、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墙3至5年粉刷一次。

(4)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大楼外墙的清洗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5)铝合金门窗、插销、门锁等如有损坏,影响使用,应及时修复。

(6)大型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进行。

1.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电视机、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安排修理,总务处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总务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强制修理,并可作出赔偿原修理价的50%-300%的处理。

1.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电工每周负责检修。

2.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总务处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水电工修理。

3.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

4.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5.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二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第三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六条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的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九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条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三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第十七条内服、外服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条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十九条未经医务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压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第二十二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六条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六、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中心校。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维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内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汝南埠镇中心幼儿园

xxxx年9月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龚建军。

组员:秦念峰姬广地石兴红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舍周围。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10、加强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设警示语,杜绝不安全隐患等。

六、校园校舍检查时间: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按时、按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各校要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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