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大全(16篇)

时间:2023-11-25 07:16:53 作者: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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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宁波区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xx]24号)和《奉化区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卫[20xx]120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现对20xx年度公立医院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1、落实公立医院经济补助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是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承担着全区70%人口以上的医疗服务任务。通过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保障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发挥区人民医院、区妇保医院承担儿童医疗服务主体作用,加强基层儿科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等综合举措,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继续加强公共卫生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提升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资源效益。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及完善各个“中心”的建设任务。由各级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定项定额补助。

4、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推进中医“三名”战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优势病程拓展计划,参照宁波市遴选和推广应用的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优势病种及其制定的诊疗规范,充分发挥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

5、根据甬政发〔20xx〕94号《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已经发生以及尚在发生的'债务,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合理的债务消化方案,采取政府贴息、逐年安排经费等措施,使其债务予以消化。

6、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大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公立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重症病房等设施设备应急能力。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工作要求,拟对区级公立医院实施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包括cpr实验室改造、发热门诊设施设备改造、疫情防控院内智能化设施改造、隔离病房改造、重症病房改造、体检中心改造、内镜中心改造、消毒供应中心改造等项目。

7、与宁波市安康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安康医院承担奉化区精神卫生工作,开设门诊部,方便奉化区精神病人门诊;单独设置病床150张,必要时可以增加床位,专用于收住奉化区精神病人(非强制病人);负责对社区精卫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精神病人处方调整。承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开展奉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承担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工作。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规定,承担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治疗工作,对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戒毒康复治疗。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公立医院项目资金专项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1、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业务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亏损2433.88万元。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不含体检)182.95元,其中:药品费77.53元;门急诊均次费用7601.76元;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6.55%;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39.55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24.07%;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4.7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不含药品收入)21.34%。经过各公立医院的共同努力,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年度目标任务指标有所改善,但与全省同级公立医院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存在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普遍偏低、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偏高、检验检查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住院均次费用不合理增长和收支不平衡等问题,还需各区级公立医院深入剖析原因,攻坚克难,破除顽疾,狠抓落实,为开创20xx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局面夯实基础。

2、儿童医疗服务情况。奉化区人民医院门诊人次64129人,出院床日数7373床;奉化区中医医院门诊人次50451人,出院床日数177床;奉化区溪口医院门诊人次18606人,出院床日数1207床;奉化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人次127504人。

3、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人民医院完成了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善建设了六个中心。中医医院完成了经考核,通过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完善了2个中心及犬伤门诊任务。溪口医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成了妇儿保五星级门诊创建。妇保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上工作任务经公卫科考核通过。

4、20xx年各单位门诊人次、住院床日统计如下: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4004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575人次;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9998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56596人次,住院床日45292床日;溪口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616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63531人次;妇保院中药饮片处方数134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640人次;残联医疗康复中心(宁波爱伊美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3940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70381人次。

5、溪口医院消债:年内消化区溪口医院基建债务90万元,至此,区溪口医院历史沉积的450万元基本建设债务提前1年消化,为溪口医院发展消除债务障碍。

6、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情况:20xx年共计投入3000万元对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进行建设改造,其中pcr实验室建设改造385万元,发热门诊建设投入900万元,疫情防控智能化改造488万元,隔离病房改造110万元,重症病房改造320万元,体检中心改造350万元,内镜中心改造350万元,消毒中心改造97万元。通过一系列改造建设,达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目标,为进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体系打下了基础。

7、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派结对精神科医生至各镇(街道)精神科门诊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处方调整工作66次,到场人数708人,处方调整人数181人。开展家属培训8次,进行了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和精神卫生法的宣传,使家属及患者掌握更多疾病防治知识,能及时发现病情复发征兆,并充分认识到规律服药的重要性,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共有253名家属及患者参加了家属培训。患者及家属纷纷表示受益颇多。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在《奉化区精神障碍专项补助即时结报系统》中,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890人享受门诊一站式服务,62人享受住院补助。

8、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共体建设。按照浙江省县级强院标准,深化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6大诊疗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梳理区域外转诊病人的疾病谱,重点加强转诊率较高的病种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内疑难重症的诊疗水平和就诊率。

1、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财务状况继续下行。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事业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17.79%;亏损243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1.51%,流动比率为88.41%。财务指标反映出医院处于流动性极度紧张、财务状况恶化的现状。

2、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自20xx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立医院投入3000万元加强防控能力建设,院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疫情防控的全局视角,仍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区域独立感染楼建设、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发热门诊规范建设等方面尚需继续加大投入,防控体系仍需完善。

3、儿科和中医药医疗服务任重道远。政府出台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旨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服务水平,但在实际成效分析,两者同目标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医共体建设尚有差距。自我区成立三个医共体以来,医共体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成效明显,但医疗资源下沉实际取得效果有限,从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的占比来看,收入结构优化未达预期,分级诊疗体系和6大诊疗中心建设转化效益能力还有较大潜力。

5、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区妇保院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目前补助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对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有限。各公立医院承担的传染病服务、公共卫生监测等任务都处于补而不足、有而不强的状态,在医院学科和能力建设中处于弱势环境,不利于医院综合发展能力提升。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26个基层卫生院坚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卫生部等9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xx〕78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xx〕21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单位卫计局于20xx年7月31日在全县推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和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现阶段的目标为弥补20xx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利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利润,降低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一)绩效评价目的:有效利用资金和使用资金,分配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拟定具体评价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收集资料清单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永兴县20xx年度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终考核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必要抽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所有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信息。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本项目绩效评价初稿,并征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必要修改后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总到位资金1149.2万,其中中央配套专项390.6万元,省级配套专项255.6万元,县级配套503万元,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补助资金采用“当年预。

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下达。县卫健、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为了加强和规范村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卫计局制定并下达了分配文件《关于分配20xx年度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的通知》(永卫发〔20xx〕4号),共分配基层卫生院基药专项资金1149.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卫生健康局药政股牵头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26个卫生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利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使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通过项目实施,卫生院均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基本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村民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永兴县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

一是简政放权,基层事基层定。卫健局将资金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权力下放至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项目资金。二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三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桂阳县辖22个乡镇(街道)、398个村(居委会、社区),共设置村卫生室438个,其中行政村卫生室353个、医疗点85个。全县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共441人,其中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308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3人。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上半年拨付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156.5250万元;下半年拨付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163.0399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上半年共有350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156.5250万元;下半年共有357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163.0399万元。合计拨付319.5649万元。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业务培训。

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局对卫生院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村卫生室每月一督导和每季一考核。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好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好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下半年,我院领导班子根据《平江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卫0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医院绩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的为病人服务,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为目的,以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制定了南江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现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绩效办制订了各岗位员工的考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和绩效分配方草案,经院委会、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多次修改,职代会讨论全体通过方案。

二、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了绩效考核方案和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

三、考核分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院领导考核与科室考核相结合,院内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各线的考核,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人员的考核,每两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奖金挂勾。

四、加强了成本管理,对各科室财产器械进行了盘底建账,建立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及财产物资报废赔偿规定。

五、对全院成本进行了分项分科室登记,每月汇总反馈,为领导提供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各科室成本节约意识大大增强,杜绝了长明灯、长流水。

六、通过绩效考核大大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今年病人比去年住院病人增加66%,医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增强,病人满意度达98%,杜绝了医疗护理投诉。

一、有的干职工对绩效考核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够。对成本核算难以接受。

二、绩效考核工作经验不足。

一、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培训。

医院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对我单位20xx年的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的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还不够完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我单位迅速安排、狠抓落实,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各职能股室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目的、实现目标,掌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和方法,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

二是强化培训。结合统计业务要求,通过各个专业业务工作实际分享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战,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在工作实践中逐渐解决绩效评价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三是科学设置。通过学习,针对绩效指标的设置,加大定量指标的设置比例,不断修改完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和评价,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1.52万元、省级补助96.1万元、市级补助95.49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8.37万元、省级补助4.92万元、市级补助33.6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374.01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76.96%。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0.04%。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娄底市教育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娄政办发〔2010〕64号)精神,娄底市教育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6.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金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9.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中等学历教育学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

11.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4.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9年度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绩效目标:1.通过对市直9所学校和县市区相关民办学校的资金扶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预计到2019年底比2018年民办学校增加10%左右,满意度达到80%以上。预期总目标:1.通过投资补助、奖励扶持等方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扶持;2.通过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资金基本性质: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学历教育民办学校,以及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上乘、社会评价良好、有发展前景的民办学校。

资金用途及使用范围: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通过投资补助、奖励支持等方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由举办者直接投资的民办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二)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和县市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综合管理考核奖励项目;

(三)优质办学、特色办学、规范办学等奖励项目;

(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项目;

(五)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党建工作示范创建等其他专项工作和中心工作项目。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9年度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00万元,分为三大部分:市本级80万元(市民办教育协会10万元,市直民办学校70万),占总资金的40%;非省管财政区40万(娄星区和娄底经开区),资金按因素分配到区,占总资金的20%;省管财政县市80万(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资金按照因素分配到县市。

(二)市本级80万元已经全部分配并使用完毕,使用率达到100%。各县市民办资金都已经全部分配到县市。

(三)资金管理情况。

1、从制度上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于2018年印发《娄底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用途,使用范围,办领程序,监督管理进行明确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专项资金考核机制,将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学校的年终考核。定期的调度和及时的预算调整,为我局年度预算执行率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有利条件。(本年度因为疫情影响暂未开展)。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去年申报的绩效目标。

其中:项目总预算200万元,总投入2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测算资金,学校重大项目改扩建,党建工作,民办教育工作等。资金按照方案分配给了市直9所民办学校及各县市区;支持市直民办学校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市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分配资金40万元,党建工作示范创建分配资金10万元,民办学校改扩建分配资金20万元。

2019年底民办学校达到1128所,比2018年增加152所,增加了%,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人数达到36207人,比2018年增加4792人,增长了%。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成效。

各民办学校在党建工作上,义务教育招生上,重大项目改扩建上,都有所突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民办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激励民办学校主动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提高办学质量。比如潇湘学院,用分配的10万元重大项目改扩建专项资金进行了学前教育和军体学院钢琴实训房、武道馆的改造较好提升了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强化了实训室建设,全面改善了实训条件,较好地对接了人才市场需求。另外,2019年潇湘学院分配到了2万元的党建工作资金,建成了7个党建活动室,成功地召开了第四次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党委和纪律委员会,圆满完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资金分配;市级民办专项资金共200万,市本级80万,县市区120万。资金总数本来就不多,在分配到每个学校多则十几二十万,少则几千块钱,而学校的项目动辄上百万千万,因此,专项资金因过于分散,作用力不大,效果不明显。

(2)时间间隔太短;因民办专项资金在分配时以秋季开学时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人数作为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每年民办专项资金的分配都要到9月份以后最早10月份中旬才能出台,而这笔资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的时间还要推延,而每年绩效考核在5月份以前就要完成,中间只间隔了最多7个月的时间,资金的绩效成果还不明显。

(3)监管侧重于市本级;市本级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分配到各民办学校,而县市区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分配到各县市区财政局,这样就加大了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民办专项资金的监管难度,也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资金的分配加大了难度。

综上所述,建议民办教育资金的分配侧重于市本级的民办学校,并且分配不过于分散,这样既有利于资金的绩效,也便于资金的管理,以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上级下达我市基药补助总资金为3920.35万元,其中市本级社区中心基药补助181.8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0.46万元,各县(区)卫生院基药补助2984.51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75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98.81万元,合计1359.2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3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政府办社区中心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市34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委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

(三)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xx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60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人居环境整治,我区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区6个村、两个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人居环境的美化、亮化、空心房整治、污水治理等工作。

(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xx年,我区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区28个村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及后期管护。在资金使用上先规划后使用,做到计划在先使用在后;在资金奖补上先上会后奖补,做到“三大一公”,集体研究杜绝腐败;在资金拨付上先公示后拨付,严格按照工作进展及时拨付到位,做到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在资金管理上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作它用和超范围支出。

(二)地方配套资金。20xx年,我区财政从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800万资金用于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的奖补、后期管护和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厕的问题厕所的摸排及整改经费。

(三)社会资本投入。20xx年我区各行政村和农户投入1300万。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整村推进上积极发动群众,动员农户主动参与投工投劳投资(或出资100-300元),确保改厕资金的足额到位,让村和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改厕的主体。

(一)制定实施方案。我区严格根据中央农办等8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xx2号)和省、市《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赫山区20xx年度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实施方案》(益赫改厕【20xx】0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下发了工作相关文件;成立全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一名副处级干部具体主抓,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两办效能室、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街道)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我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坚持以“党政主导、部门主管、镇村主责、村民主体”的原则,落实乡镇(相关街道)主体责任及部门职能职责,落实行政村“四议两公开”制度。乡镇(相关街道)是厕改实施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实施效果负责。特别是在改厕全过程中多次组织督查、农业、纪委等部门开展督查,加速全区户用卫生厕所的改(新)建工作进度,确保质量,确保首厕负责制落到实处,真真实现赫山改厕又快又好。

(四)强化资金保障。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农户自筹”模式:先由村集体和群众自行建设,再整合用好涉农资金、专项资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的村,按每户1210-1230元进行奖补,其中奖补到户1030-1050元或等同价值的玻璃钢化粪池产品、奖补到村150元进行维护、奖补到镇30元进行维护,改厕农户自筹100—300元,主要负责挖坑安装。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台帐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公开透明、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的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手机报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广泛开展宣传,使农村改厕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全区上下广泛关注农村厕改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政府主持主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同时,以建立固定宣传栏为主要手段,以乡村主干道为主要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厕改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截至目前,累计在村庄、公路沿线等处制作固定宣传标语120余条。

(六)强化绩效管理。我区制定了《20xx年赫山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验收方案》,将组织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督查局、赫山生态环保分局、区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技术专家对整村推进的33个村进行联合考核验收,完成一村、验收一村,对未达到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限期整改到位。在实施过程中,群众自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施工监督。审计部门跟踪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督查部门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厕改纳入区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纪律监督,杜绝了厕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贪腐等违纪行为。

(一)确定产品。赫山区在产品的确定上,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积极使用国标产品,省改厕任务下达后,按照省里要求在每个厕改村搞好首厕安装制,形成了一整套的经验做法,并进一步完善了《赫山区厕所革命使用手册》。

(三)进一步完善赫山模式。一是组织管理层面:坚持“四个到位”。高位推动到位;群众发动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管考核到位。二是业务技术层面:坚持“四个统一”。统一标准模式;统一采购程序;统一建设流程;统一服务指导。“赫山模式”、“赫山作法”作为审计的典型案例推向全国。赫山区全面开展“三池”建设,改水改厕一并进行。黑水进新国标的化粪池、灰水进大容积的净化池、经过初步处理的污水共同进入生态池的粪污处理模式,得到了治污专家的赞许,在全省20xx年厕所革命“首厕过关制”浏阳培训班上写入了湖南农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贺爱国博士的教案,在全省得到了广泛的推广。赫山做法由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和省农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联合上报给了国家农业农村部,部里给予了高度肯定,准备在全国推广。20xx年5月22日《湖南日报》刊登跑出赫山改厕加速度——赫山区农业改厕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20xx年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多达20多条。20xx年省农业农村厅促进处正、副处长多次对赫山区农村改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充分的肯定了赫山区改厕做法,促推赫山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获20xx年度全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转变施工方式。一是坚持村组织施工队施工。我区项目推进村重点依托泥瓦匠、水电安装工、小型挖机等实施安装改(新)建。二是坚持农户自行挖坑,村组再组织人员安装改(新)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三是通过实践改进生产力,如泉交河镇就利用植树挖坑机械进行基坑的挖掘,又实用又方便,提高了生产力。

(一)统一标准模式。通过试点,结合我区实际,我区继续推广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明确统一使用三格式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该模式具有安装简单、成本较低、防渗和化粪效果好等优势,群众普遍认可。

(二)统一采购程序。为保障厕具质量,在统一建设模式的同时,统一厕具生产厂家。由村集体与生产厂家签订化粪池采购协议,简化厕改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三)统一建设流程。统一技术规范,通过不断积累安装施工经验,弄清楚一体缠绕玻璃钢化粪池的安装要点与注意事项,继续完善《实用手册》,方便安装施工队掌握运用。统一安装施工,各村组建专业施工队伍,统一施工、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四)统一服务指导。区里组织一线干部、安装施工人员举办政策技术培训班、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并派出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把好安装技术关。组织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兵把口,严把资金关、标准关、采购关、建设关、技术关,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改厕实效。当地群众还自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施工监督。

(五)统一维护。建立区、乡、村、户、保洁员、生产厂家六级联管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了管护100%到位。区级带头开展地毯式摸排,回访改厕户,寻找问题厕所并立行立改,实现了群众100%满意。

(一)成功经验。

赫山区改厕工作的主要经验是形成了赫山模式,创建“赫山作法”,该模式和做法最成功之处:

把农村改厕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不断推进厕所革命,即坚持“区级主导、组织推进,镇村主责、宣传发动,部门主管、指导监督,群众主体、共建共享”的“四级联动”,推动群众由“要我改”变为“我要改”,着力解决“谁来改”的问题;坚持首厕负责找方法、统筹推进做加法、资金保障讲章法三项措施,着力解决“怎么改”的问题;坚持“统一厕具产品、统一采购程序、统一安装施工、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后期管护”的“五个统一”模式,着力解决“怎么改好”的问题。

(二)意见建议。

1、牵头主体要明确。一年之计在于春。20xx年改厕工作要迅速明确牵头主体。目前计划申报在乡村振兴局而工作尚留在农业农村局。

2、计划申报要科学。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下而上,精准摸底,科学申报。不要政府包揽摸脑壳,到时强摊任务给群众。

3、奖补力度要加大。农村改厕已开展三年,越到后面难度越大。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xx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xx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xx〕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xx〕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xx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xx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

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

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xx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xx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xx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

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xx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xx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xx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xx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xx〕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xx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xx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xx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xx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绩效项目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时产生的费用,20xx年年初计划完成1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1万元。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市年初预算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1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实际完成比率80%。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目标自评小组,评价小组根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分析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两项残疾人补贴方案实施,确保残疾人权益,加强与残联沟通,做好发放审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xx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并反应良好,服务对象满意率100%,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财政局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总投入1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市财政下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万元,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总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率80%,总体完成较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我市重度残疾人一级人数9362人,二级人数9940人,全年为我市重度残疾对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19302人次,发放金额121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群众满意,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率80%,保障我市重度残疾人均能受益。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发放时效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需求,广大群众对残疾人生活补贴满意度评价较好。

通过绩效评价,我局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提供了管理经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建议: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无。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先进村肉马养殖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xx年2月该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6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先进村肉马养殖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先进村肉马养殖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先进村肉马养殖专项总支出为59.7万元,剩余资金3000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支出及采购手续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先进村肉马养殖,资金拨付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先进村肉马养殖,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xx〕3号)和《宁波市奉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奉残联〔20xx〕29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奉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评如下: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约1.5万,他们是困难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其生产生活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助残氛围,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补齐短板。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提高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依托各类媒体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逐步形成残健融合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48万元,上级专项资金24.7万元。专项资金均于20xx年内拨付到位。

20xx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残疾人体育支出:残疾人体育协会补助经费29000元;康复体育进家庭48774元,其他体育支出17530元。

2、宣传信息支出: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系列活动4620元,残疾人文艺五个一工程和六进活动79800元。

奉化日报专刊(残联之窗)50000元,市区公益广告牌20xx0元,掌上奉化客户端25000元,信息化建设142400元。

4、动态更新工作经费317614.1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残疾车更换补贴63260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6449元;第三批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经费250000元。

1、全社会共同参与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3、残疾人组织健全,专职委员队伍作用发挥明显,服务残疾人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残疾人满意度达80%以上。

该专项均从20xx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xx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1、形成全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残疾人文体工作达到宁波市中上水平。

3、残疾人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形成“有人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依托社会资源,残疾人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下拨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综合考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文明创建暗访工作的通知》(集文明委[20xx]14号)、《关于组织开展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及培育对象和20xx—20xx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厦文明委办[20xx]6号)、《关于20xx年文明创建示范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落实按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标测评体系要求,通过扶持各类先进典型,评议身边好人,落实测评暗访长效机制,文明行为宣传及示范点打造,激励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配套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主体是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宣传部。

项目实施年度为20xx全年。

(二)财政支出情况。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委宣传部20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xx〕4号),20xx年全年预算资金1299万元,年中追减30万元,最终预算1269万元,实际支出894.15万元,年底指标余374.85万元由区财政收回。主要支出内容有:文明城区创建宣传、暗访、考评;集美文明网、文明集美微信公众号运营;慰问经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费用;文明示范点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精神文明宣传;气氛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

(一)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20xx年基本实现年初设定绩效指标。通过文明单位考评;完成文明创建暗访工作12次,慰问先进典型6人次,开展志愿公益活动300场,共有2500人次社工参与志愿活动,孵化志愿队伍3支。举办100场心理健康讲座及活动,提供500次以上心理咨询服务。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牌及创新案例项目15个,补助社区(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共14所。

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志愿服务活动共服务群众7000人次,社区书院活动服务群众10万人次,心理健康活动受众10000人次。全区精神文明及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有较明显上升,核心价值观得到普及。公众满意度提高,为我区人文集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支出效益分析。

20xx年全年预算资金1299万元,年中追减30万元,最终预算1269万元,实际支出894.15万元,年底指标余374.85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严格控制项目支出,保障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中实现“一分未扣”,在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中位列第一。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1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无。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无。

(三)支出政策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无。

四、相关建议。

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全方位可衡量绩效指标体系。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相关指标体系,我市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xx〕2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淮民事〔20xx〕3号,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6分,自评6分)淮北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分解省民生工程下达的任务数并下达各县区,保持年度绩效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在设立残疾人救助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各县区切实落实好残疾人救助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8分,自评8分)残疾人补贴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2分,自评2分)20xx年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残疾人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自评3分)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申请审批表格,及时开展审批发放工作。同时,现正与市财政积极对接,拟与20xx年对各项补贴进行全面提标。

(2)审核审批程序。(总分3分,自评3分)市委市政府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形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长效机制,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精神,充分发挥民政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会同残联、财政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初审、县区级残联审核、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银行打卡发放的工作程序。

(3)公开公示。(总分3分,自评3分)淮北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和基本申领程序及要求清楚,其政策知晓率99%以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精准;两项补贴均有审核确认档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每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准确,电话回访家庭成员名字和电话号码的一致;残疾人补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每次发放前都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公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动态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每月对各县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民政局按照要求核查申请人资格变化和补贴发放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5)档案管理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通过复核与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死亡、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监督检查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补贴发放等政务信息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戒人情补、关系补、错补。

(7)资料报送情况。(总分5分,自评5分)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财务管理(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全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2)财务监控有效性。(总分2分,自评2分)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3)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到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资金按按月实行“一卡”制拨付到个人账户。

(4)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总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月初按照要求及时对接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补贴及时拨付个人账户。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实际完成率(总分6分,自评6分)。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63人,其中,濉溪县8505人、相山区1767人,杜集区1921人,烈山区2170人,发放补贴总金额983.7万元。全市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337人,其中,濉溪县13978人、相山区3356人,杜集区3532人,烈山区3471人,发放补贴总金额1768.3万元,发放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补贴项目的实施,切实惠及了残疾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2)补贴范围(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补贴标准(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4)补助对象准确性(总分5分,自评5分)。

20xx年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保障对象全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5)保障及时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四)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9分,自评9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该项目的实施获得了受益残疾人100%的“满意”度评价,得到了残疾人及家属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同时准确把握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尊重残疾人申领意愿,做到应补尽补。

(3)保障对象满意度。(总分10分,自评10分)政策受益群体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市残联机关20xx年预算项目经费7962.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5165.09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71.87,转移支付4793.22万元。执行率达到了65.48%。

市残联业务部门对所属部门的项目运行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来决定资金的拨付进度,对于部门的重点民生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市县残联督查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为残服务落到实处。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残联年初申请项目资金7962.55万元,专项15个,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5165.09万元,执行率达到了65.48%。工作尚未开展的项目1个。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无障碍工作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为750户。截至6月,已完成800户入户筛查、方案制定、前期采购等工作,所有区县市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建设完成101余户,全市完成进度为56.79%。在全市范围内对10个社区(村)进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已完成设计工作,即将动工建设。为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市残联已预拨80%的项目经费到各区县市,确保不误实事项目进度。

2.维权工作

接待日常来信来访来电700余件次,办理网络问政、网上信访、中国残联省残联交办件、市委督查室交办件7件,协调处理残疾人集访2起,做好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及国家、省、市两会以及北京冬季奥运会、冬残奥会期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配合市公安局重点人群组进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控工作,全面排查化解管控风险。办理“12345”“12385”热线工单34起,做到了回复率100%。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运行规范,作用发挥良好,市站实行每周五天律师坐班制,及时解答残疾人的法律问题,上半年共接待处理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38件。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了两期普法培训班。在市残联网站刊发法律知识4篇,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9人办理了大额临时困难救助,为38人办理了小额临时困难救助。为960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并为911人申报了2023年度燃油补贴。

3.就业创业

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紧扣“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173户,为111名残疾人进行重点援助。对97名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需求情况100%摸底,并建立“一人一策”电子服务档案,积极配合省残联高校大学生网络招聘专场工作,推荐残疾大学生参加全国创业实训营。积极搭建残企双向交流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两翼齐飞,分别在宁乡市、开福区、浏阳市和雨花区举办了“自强奋进路,一起向未来”四场线下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等两场线上专场招聘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指导长沙黄花机场长沙分公司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提供保洁、绿化等残疾人专岗34个。上半年,全市共有204家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岗位3200余个,1000余残疾人参加,达成就业意向692人次。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全市创业扶持申报134家,已进入资料审核、实地核查阶段。各区县(市)举办培训班也在陆续开班中。全面优化残保金年审程序,1月起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认证工作,3月启动线上年审服务,共为2259家单位提供了认证服务。

4.职业技能培训

严格程序,完成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采购工作,拟开办残疾人培训班7期,培训残疾人210人,已全部进入招生阶段。

5.扶贫保障

开展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对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目前正在督促区县加快系统录入进度,力争在省残联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

继续实施“联村联户、四帮四促”行动,市本级和区县市残联持续各联系1个行政村,每名干部职工至少联系该村1户残疾人家庭,市级帮扶资金35万元已拨付到位。持续抓好省内对口帮扶。市本级对口帮扶龙山县残联,申请帮扶资金20万元。完成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保费补贴审核,全市151名残疾人个体户受益。扶残助学市级配套资金680万元已预拨到区县(市)。完成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数据比对更新,上半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人数4058人,在读3508人,未入学550人,入学率86.45%;及时将数据共享至教育部门,并积极对接教育部门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力争在下半年完成入学率97%的任务目标。

6.残疾人托养

上半年,全市托养残疾人2800名,已超额完成年度托养任务目标。一是狠抓安全监管。市残联组织对全市为残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督查排查,市、县两级形成安全监管联动模式,对所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上门排查,通过对建筑、燃气、消防等相关安全问题的深入检查,发现两个农村残疾人托养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已对有隐患场所进行封闭,所有托养对象都已经从有隐患的地方搬离。两个机构都在寻找新场地搬迁。二是狠抓服务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为残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为残服务的机构,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同时,结合以往第三方评估监管的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监督;同时也通过市县两级残联工作人员的不定期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残疾人托养、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力求让为残服务落到实处。上半年,我市完成了托养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招标和全市托养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培训的招标。教就部完成了对所有托养机构至少一次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在原有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的基础上,指导4家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了省绩效考核辅助性就业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7.残疾儿童康复

20xx年,我会承担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为2140名。截至6月底,根据省残联考核时间为8个月的要求,全市共有3996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其中省实事任务2503人,完成整体进度的75%。

8.成人康复

纳入长沙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项目内容,每年1400名低视力和白内障救助任务。各区、县残联积极与定点手术医院和教育部门进行对接协调,组织筛查人员到社区、学校等地进行筛查。符合救助标准的对象将接受助视器验配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经完成908例,完成全年任务的65%。

9.春节慰问

全面开展了20xx年春节救助慰问贫困残疾人工作,累计救助慰问7000户困难残疾人,发放慰问金700万元。

10.宣传工作

联合长沙电视总台对长沙市帮扶和服务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并以“点亮万家灯火,长沙这样关爱残疾人”为题在《长沙观察》刊登,并被推送到“学习强国”首页。

积极挖掘、推荐和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事迹。长沙市聋协副主席、省编织工艺大师、省级非遗项目《长沙棕叶编》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周佳霖获评20xx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1.组织工作

召开了20xx年长沙市残联组宣文体工作推进会,举行了长沙市第四届残疾人专职委员知识竞赛。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长沙市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市持证残疾人数约15万,开展跨省、跨市、跨区(县)通办500余本,累计换发三代证110834本,目前,全市所有区县都开展了三代证换发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换发工作。

12.文体工作

为推动国家残疾人健康事业的前进步伐,市残联、市体育局共同举办了长沙市第四届残健融合乒乓球比赛。本次比赛由长沙市残联及9个区县残联、长沙市精协、长沙市聋协、长沙希望之家组成的13支代表队共20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

召开了全市重点残疾人体育教练员会议,对20xx年9月份在岳阳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全省残运会进行了工作部署,完成了第一次报名工作。

13.档案电子化系统

通过内部采购程序,已完成招标,下半年就能完成档案电子化。

14.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

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物业服务到位,为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15.市协同办公平台集约化建设

该项工作由数据资源局统一招标,第三方实施,据数据资源局反馈,会在9月份完成招标工作。故该项工作尚未开展。

市残联所有项目均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尚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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