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踢足球真让我着迷(精选16篇)

时间:2023-12-11 23:36:08 作者:雨中梧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语法正确,更重要的是能够有独特的见解和深度的思考。为了让大家更好地掌握写作技巧,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你真让我着迷

每当我遇到好词好句都会摘录下来。看书多了,好词好句就会收集很多,所以写作水平自然而然的就提高了。

我愿与书交朋友,让书陪伴我度过快乐的童年,拥有有意义的人生。

同学们,尽情地在书海中遨游吧!与书做伴是多么愉快,多么自在。

读书,人生一大乐趣也!

文档为doc格式。

真让我着迷作文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多彩的世界。哪个13或14岁的孩子没有蓝天和天堂?在那里,有些人用心灵放飞梦想,有些人用智慧创造成功...我也有一个“天堂”这个词,它真的让我着迷!

凌秀的文字构成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句子,一篇又一篇感人的文章,一部又一部精彩的杰作……我对其生动细致的表达深感感慨。话语散发出我不可抗拒的魅力:当我吃饭的时候,我仍然会回想起脑海中交织在一起的情节。当我走路的时候,我仍然会思考它无尽的意义。甚至,当我上课时,我偷偷拿出一本课外书籍...

话语真的让我着迷!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了今天的作文。他们似乎在激怒和嘲笑我,我害怕写文章,只能收集文字。哼,我不怕!我冷静下来沉思。最熟悉的词慢慢出现,并在我脑海中回荡:它们被组合、编织、串联……顺便说一句,它们是!我欣喜若狂,拿起笔刷了刷——永不停止!我妈妈来劝我吃而不是吃。我的搭档邀请我去玩游戏,而不是玩游戏——只有当我一口气欣赏完我的作文并沾沾自喜时,我才感到甜蜜。

文字,你真的让我着迷!你给了我无尽的快乐。你让我忘记了吃饭睡觉,欣喜若狂,也给了我教训和启迪。我想用文字编织我的梦想,创造一片属于我的蓝天!

真让我着迷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选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说话,我对读书如痴如醉,我对读书非常着迷。

记得那在一次阳光明媚的中午,我正在如痴如醉的看着《西游记》,妈妈在厨房里炒菜,没过一会,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已经炒好了,然而,我并没有被那一桌的饭菜所诱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我房间的椅子上看书。“吃饭啦,吃饭啦快来吃饭啦,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再不吃就凉喽。”妈妈不停地叫唤着。但是我还沉浸在《西游记》里的梦幻仙境中。正在一抽一泣的以为故事里的孙悟空被他的师父给遗弃了,我感到格外伤心。心里不停地骂着,嘴巴还说着:“可恶的唐僧,人家孙悟空是为了你才杀了那几只妖怪的,你好坏不分,欺人太甚,不知好歹!”妈妈听见了,她说:“你嘀咕什么呢?快来吃饭。”晚上,我再看另一个环节,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九、十点钟,妈妈让我睡觉,不然把我的书给扔了,我只好乖乖地躺下装睡觉,等妈妈关了外面客厅的`灯,准备上床时,我才悄悄地拿我的小电筒躲在被窝里看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的这句话使我深有感触,读完了四大名著,我的成绩和作文都提高了许多,所以,我喜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真让我着迷作文

《读书真让我着迷》读书真让我着迷“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一个我们很熟悉的词,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丰富了我的知识,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我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我,一个十足的“书虫”,在这个世界上,我如果没了书,就等于没了性命,我常说:“书,就是我的性命,如果谁弄丢了我的书,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书让我着迷到天花乱坠的地步,我读书,就等于在“吃书”。所以,我还会被别人叫做“吃书虫”。给你们讲一个我读书的事例吧: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就到好朋友家跑,因为他家书多,常常让我大饱眼福。我一进门,就发现他在看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夺过他手中的书,对他说:“这书我借了,没意见吧,如果没意见我就借走咯!”看他沉默的样子,我就视为他默认了。然后我就“面带桃花”、兴高采烈地捧着书回家给我的眼睛“充饥”去了。我一借就是很多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还给他,这书实在是让我太着迷了,我实在是舍不得它回到它那主人身边,离开我的怀抱啊!我读书也有个坏毛病:走路看书、睡觉也看书。这样看书简直就用一个字来形容:爽。当然也是有坏处的,但是全部被窝抛之脑后。读书真让我着迷,为了读书,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真让我着迷作文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一本书,而我说照片就是那本书中最美丽的插图。

——题记。

(一)照片——手。

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不是美丽的风景,而是形形色色的人或事。手,再平常不过。而照片上的手是最美丽的。有一只苍老的手拿着一只牛奶杯。我想它肯定是一位母亲的手,为辛苦的孩子端上一杯香浓的牛奶。还有一只手是光滑稚嫩的。我想它是一只婴儿的手,如同她的心灵一般纯洁。还有一只手是捧着书本的,我想它肯定是一位学生的手,他的手不仅是捧着本书,还拿着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

(二)照片——老人。

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呆呆的伫立在那,照片是黑白的,只能看见老人有些弯的详和而孤独的背景,没有看到老人的脸,但我能想象地出那是怎样一张苍老的脸,怎样的一双孤独眼睛望着街的那边,或许看不能想象出它后面的故事,可看那孤独的背景,是否有些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有相同的照片,或许在你离开家时不时的一眼会望见阳台上依然有个熟悉的背景,或许我们并没有留意。

(三)照片——蝴蝶。

金色的光照耀着那一对最美的翅膀,一只蝴蝶正破茧而出。它飞的`是那么骄傲,但却没有一丝留恋,它尽情的展示出自己的翅膀,看到这张照片时,我去惊叹蝴蝶破茧而出的勇气和它那双美丽的翅膀。可只见那茧壳孤独的在那里,我想或许是蝴蝶被茧关了太久了吧?它才会那么不留恋那栖息这么久的“家”。我隐约听见茧壳对那美丽的蝴蝶说:“度过漫长的黑暗,是为了得最闪耀的光芒,而那束缚却是为了让你以后更自由的飞翔!”而蝴蝶却无情地飞走了。

让我着迷作文

一壶清酒饮尽人生百味,几点嫣红展示岁月芳华,那个有着这人生阅历的姥姥,使我深深的着迷。

有姥姥的地方就有生活中的绚烂。姥姥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好玩儿的方法。姥姥把剩下的'又黄又白的小白菜芽,用小碟接点水,放入里面,边做边说,再让它长长。我吃桔子扒下来的皮,姥姥总是把它捡起来,说:“橘子皮可是好东西,晒干了,没有胃口的时候吃一片就好了”。我敬佩的看着姥姥。我总是问姥姥:“姥姥,姥姥,为什么你知道的这么多呀?”姥姥慈爱的说:“留心生活,你会发现生命中的一切都是礼物。”说完,摸了摸我的头。姥姥,你把平凡的生活,过成了花,这真让我着迷。

有姥姥的地方,就有听不完的故事。姥姥小时候总是给我讲童话,我听一个总是听不够,便拉着姥姥不让她走,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最喜欢《小红帽》这个故事,它让我明白,遇到了危险要运用智慧。

姥姥,你把生活过成了花,我醉倒在这芬芳里,花静静开,蝶款款飞,这真让我着迷……。

真让我着迷作文

时间的齿轮还在转动着,多少花开花落已经不再重要,多少是是非非已云淡风轻。然而那朵种在我心里的花依旧灿烂地盛开着。它——让我着迷。

已不记得是哪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了,我与家人欢快的去了植物园。

一路上,各种奇特的花草让我赞叹不已,娇嫩欲滴的花儿使我们喜欢上了花。然而,到了后面,却看见一大片草地,中间开满了色彩艳丽的花儿。若论色彩艳丽,一路上多得是花比它艳、比它美。而特别的是,一路上的花都是真正的“温室里的花”,有着大大的.玻璃罩着、空气的湿度和气温都由专业人员时刻控制着,下雨、日照都有极严格的时间标准。而这些花,却如同普通公园中不知何时冒出的花一般,零乱肆意的生长在无人踏及的草地上。我十分好奇,却只瞄了几眼就跟着家人走了。

这时,天空上的太阳被乌云挡住了,过了一会了,落下了几滴雨滴,如同老天无意散落的雨滴。随后滴得越来越多。我和家人连忙到一旁躲雨。

雨滴猛烈地掉落下来,用力的敲击着地面,盛开出美丽的雨花。

我开始担心那不知名的花儿,回头望去,只见雨滴毫不留情地打在花瓣上,放肆地击着花儿娇嫩的身躯上,嚣张的吼着。而花儿在强烈的打击下摇摇晃晃。我可以想象出假如花儿有语言,它必定会尖叫、愁眉苦脸。

雨渐渐地停了,太阳又重新露面。而不知名的花儿在太阳的照射下灿烂无比。

我无比好奇,跑去看花的语牌,看到了一句话,不由得赞叹,而那句话和花瞬间让我铭记、着迷。

——格桑花,高原上美丽的生命。风愈吹,她愈坚挺,雨愈打,她愈灿烂。她,不是温室的花;她,不会倒下。

格桑花被我留在心底,每每想起都会嘴角上扬。格桑花——你真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作文

儿时的我每每回家,总会被那一股诱人的香味吸引进厨房。掀开锅盖,啊!是奶奶的蒸蛋!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着迷了。

从记事起,奶奶就用她那双巧手为我带来各种美妙的事物。她仿佛是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仙人般,朴素的手艺却能让那时懵懂的我着迷。连话语里都携着柔风细雨。但最让我着迷的,还是奶奶的蒸蛋。

仿佛被香气的飘飞牵引了一般,我的思绪也随之飘飞至儿时的剪影里,记忆中奶奶的蒸蛋总是与众不同的,色泽总要比别的深,大概是我们祖孙情谊太浓、太深了吧。因此,做出的蒸蛋的味道也比其它更让我着迷。奶奶用特殊的.调料,蒸出了我那温馨的梦。

记得一次看奶奶蒸蛋。奶奶先取了两枚鸡蛋,在桌角轻轻敲了几下,打入碗中,再取两根筷子细细搅拌,木质的筷子与瓷碗的碰撞有规律地编织出一支悦耳的曲子,让人着迷。搅拌均匀后,撒上不多不少的盐味精,浇上少量酱油为食物“调色”,再次搅拌均匀后,撒下自家种的葱花,接下来,就只需放入蒸锅,静候香气出炉了!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产生的疑惑:普通的食材,普通的调料,就连工具都是那样平凡,但为什么做出的蒸蛋就那样让人着迷?我好奇地问了问奶奶,奶奶放下手中飞舞的刀,用手背擦了把汗,回头对我笑笑。我望向奶奶忙碌的身影,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我好像明白了为什么奶奶的蒸蛋让我如此着迷!那点点的汗水,是奶奶对我及家人深爱的证明啊!那正努力蒸熟的蒸蛋,一勺一勺都是奶奶对我们爱的结晶!油烟熏红了奶奶的脸庞,也熏热了我着迷的心。

时间从指间的缝隙悄无声息地溜过,那过去的点点滴滴都已成为我幸福的回忆。瞬息万变的万物早已使我们瞠目结舌,但奶奶的蒸蛋永远让我着迷,让我陶醉。

踢足球真让我着迷作文

生活,丰富多彩,像片蓝天。而我们,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在这片蓝天里欢快地飞翔。

我们的童年,丰富多彩,我们可以踢球、打球、打羽毛球……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踢球。

在球场上,因为我可以尽情地奔跑,我可以神采飞扬,因为足球让我充满精神,因为……。

一次,球场上,我的衣服早已被汗水弄得湿淋淋的了,可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我早已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小的足球了。来了,我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真像一只展翅飞翔的雄鹰,那速度可真快!我抢球,带着足球飞奔过去了,射门!球进了,这一时,一分、一秒,让我万分快乐!

我喜欢上了这一个小小的足球,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它,没有理由,或是理由多得数不清。

真让我着迷作文

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死死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自然让我着迷

冬天过去了,春天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悄悄地来到。树尖吐绿,小草发芽,河中几条小鱼开始欢腾起来,这可把小鸭们高兴得扑腾扑腾起来,它们忙碌开来,正如“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这无疑带来春天的气息。

泥塘不时有几只燕子开始啄泥筑巢,为哺育儿女做准备,不时从天空划过,成双成对,叽叽喳喳,一会儿飞离,一会儿再次飞来,一次又一次,一点又一点,直至将美丽的巢筑得坚固、舒适,为幸福的家园付出再付出。

来年还残留果树枝头的果核,挤出一朵又一朵花来,花儿为来到这个世界惊奇,它们自认为自己是最美的,为了独占花魁,纷纷精心打扮自己,装点世界,各显其能,一展才华。在这花枝吐绿之际,人们隐隐感到夏天即将来到,火热的夏,金黄的秋,在这忙碌中,夏天接过了时光的接力棒,就这样,夏天开始登上了舞台。

夏天来到,山间已是一片青翠,鸟儿在枝头歌唱,各种昆虫也开始了它们的田园交响曲。知了在枝头拼命地歌唱,唱得声嘶力竭,终于唱走了夏天,迎来了秋天。

秋天把金色洒满大地,稻子为金色点头,果园为金色添彩,苹果为金色害羞,红彤彤的脸,石榴为金色而乐,乐得咧开了大嘴,露出红嘴白牙。田间的高粱笑弯了腰,菊花尽情地将花朵绽开,就在这时,远处的枫树将洁白的信封寄给了冬天。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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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着迷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陶醉,读书让我进步,读书还让我着迷。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无论什么时候,我的手里总是会拿着一个东西,它就是——书。我什么书都爱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西游记》等。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家庭作业,就目不转睛地看起来了《一千零一夜》里面的《阿拉丁与神灯》。正看着入迷,就听见妈妈喊:“睡觉时间到了!赶紧刷牙洗脸去!”我说:“马上,马上,快看完了,再等一会儿。”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到我的卧室,把我手中的书抢了过去,并推着我进了卫生间,说:“赶紧刷牙、洗脸!”我不敢违抗,只好去刷牙、洗脸。

你瞧!我一读起书来,就如此的着迷!

记得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完作业就去开会了。我飞快地写完了作业,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了《获奖作文》。看着看着,下课了,可我还是一直在看书,“叮零零”又上课了,我这才匆匆忙忙地收起书来。

读书让我进步读书让我快乐。书就像慈爱的妈妈一样陪伴着我成长。

书让我着迷作文

我从小喜欢看书,在我能说话,但不识字的三岁儿童时期,我妈妈就经常读故事书给我听,比如说《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等故事书,我就这样开发了智力,很早就自学会了识字,比一些小孩早更早。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妈妈就让我自己去看故事书,看完以后再讲给妈妈听,如果我讲的不对,妈妈就叫我再去看一遍再来讲。这样我就知道了许多故事。跟小伙伴一起玩时,玩累了,我就讲故事给他们听,他们还送了我一个外号叫“故事大王”

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后,我就不看《丑小鸭》、《灰姑娘》这些幼稚的书了,我就看杂志《我们爱科学》、《小爱迪生》等等这些杂志书,这也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

上了六年级,虽然我还在看杂志,但我还会看一些小说,不管是不是名著,只要是我喜欢的类型我都会看,比如说《苯狼的故事》、《地心游记》等等我喜欢看的小说。

自从升到初中后,作业开始多起来,看书的时间也减少了,但我还是喜欢看书,做完作业后一有空就拿起本书看,书非常有意思,里面的内容、写作手法,都可以被我学习或利用,所以我从小到大常常在看书,吸收其中的知识,我以后也会常常看书。

书让我着迷作文

书这个字眼是神圣的,美丽的,光明的。它洗濯着你污秽的心灵,是它将你的生活变得如此美丽,是它照亮了你前进的道路。

我,不知不觉迷上了一些好书,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那一本本好书不是普通的“文选”,而是执着的文学爱好者以一双慧眼采撷的文苑精华!它是由著名的作家、艺术家、学者、散文家、时文大家的作品组成的绚丽多彩的文学百花园。读一本好书,就像喝深山幽谷里的清泉,清冽甘甜;就像沐浴春日里的阳光,温暖真诚;就像触到大山里带着露珠的鲜草,纯朴自然。就好象是给了我一次接近崇高丰富心灵的机会,让我与大师们一起畅谈艺术人生,重温亲情友情;或踏遍千山万水,叩向美在何方;或棉队一世浮华,寻找爱的真谛……这些散文、随笔和人物述评是作家人品和文品最真诚、最直接的表达,一次阅读就是一次生命与生命的对话、心灵与心灵的共鸣。当我和书相处的时候,我心地是多么的坦白、光明!书如一面镜,在它的面前可以照见我自己,发现我自己。我可以在书的围护中和自己对语,和另一个“我”对语那真正的独白。

自然让我着迷

冬天过去了,春天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悄悄地来到。树尖吐绿,小草发芽,河中几条小鱼开始欢腾起来,这可把小鸭们高兴得扑腾扑腾起来,它们忙碌开来,正如“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这无疑带来春天的气息。

泥塘不时有几只燕子开始啄泥筑巢,为哺育儿女做准备,不时从天空划过,成双成对,叽叽喳喳,一会儿飞离,一会儿再次飞来,一次又一次,一点又一点,直至将美丽的巢筑得坚固、舒适,为幸福的家园付出再付出。

来年还残留果树枝头的果核,挤出一朵又一朵花来,花儿为来到这个世界惊奇,它们自认为自己是最美的,为了独占花魁,纷纷精心打扮自己,装点世界,各显其能,一展才华。在这花枝吐绿之际,人们隐隐感到夏天即将来到,火热的夏,金黄的秋,在这忙碌中,夏天接过了时光的接力棒,就这样,夏天开始登上了舞台。

夏天来到,山间已是一片青翠,鸟儿在枝头歌唱,各种昆虫也开始了它们的田园交响曲。知了在枝头拼命地歌唱,唱得声嘶力竭,终于唱走了夏天,迎来了秋天。

秋天把金色洒满大地,稻子为金色点头,果园为金色添彩,苹果为金色害羞,红彤彤的脸,石榴为金色而乐,乐得咧开了大嘴,露出红嘴白牙。田间的高粱笑弯了腰,菊花尽情地将花朵绽开,就在这时,远处的枫树将洁白的信封寄给了冬天。

篮球真让我着迷

我是从他处转学来的,从二年级进入一附小这个千人家庭中,在不认识几个同学的情况下,我会去操场上走走。只要稍一转头,就能看到篮球的身影。篮球拍击地面的声音,嘭嘭!那声音干脆利落。我听着这声音,也停在了树旁,看着四五六年级的哥哥姐姐挥洒着汗珠,舞动着指尖的篮球,那身影,实在薄酒、帅气!汗水布满脸上,在阳光的折射、反照下,显得很亮,是白色的光,还稍带些红色和黄色。在那之前,别说打,见都见不到。那是第一次,让篮球“撞到了头”。

在那之后,我经常会去操场上看球,不止是学校,家旁边也有篮球场。

在三年级下学期还是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有些记不太清了。我终于挡不住篮球的诱惑力,加入了篮球组。练习篮球过程中我很开心,很入迷。

篮球是无氧运动,那么体力和肺活量不能缺的,为此,四年级的田径队中,是看得见我的。打篮球。

也需要速度,每天回家爬五楼,是很累,但却是强化腿部肌肉的好办法之一,上学也便如此。因为这样,我还参加过一次运动会,夺得了亚军。我已无法放下篮球。我在家中也是如此。

在班级中,换过班主任,林威老师在操场上变为拥有兽性、黑皮光的熊。这也带动了班球水平。林威老师也曾组建了一年的学校中唯一一个自创自办的篮球组织——“6ba”。

魅力有两种,一种新奇的、美丽一时、却很短暂的吸引力。而另一种,是持久、可以让你永恒向往的,而这也会给你一种暴发力和动力,甚至改变一生的决心。

篮球便是如此,是永恒的,在我心中,他是我认为唯一永垂不朽的艺术。到现在,这个想法促动着我,我的指尖经常看得见篮球。球架下留着我的汗与气味。

任何有魅力,对我而言,篮球是永恒的魅力之一,是艺术,艺术可以改变我,而在我看来,篮球便是艺术。

我喜欢篮球,热爱篮球,篮球真让我着迷!这并不夸张,就像毕加索也因爱好而出名!放弃主科的决心。像那些为艺术而死的人,为爱好而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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