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汇总22篇)

时间:2023-11-13 08:35:38 作者:FS文字使者 精选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汇总22篇)

通过写读后感,读者可以加深对书籍内容的理解,提高阅读的深度和广度。下面是一些读者写的读后感,他们通过文字描述了对书籍的思考和独特观点的表达。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述,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情绪。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明白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向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下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取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取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职责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最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好处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最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贴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情绪。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就应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但是的一句话,必须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摘自原文)。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很长时间了,今天借着整理电脑的时间翻到了之前的写下的读后感,阅读一番又简单润色了一下放到公众号上来,曾几何时,这本书已经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笔者。

小说故事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于星期二早晨接到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的一个疗养院内,贝里克郡位于英国北部苏格兰,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这位老友奎妮原本是他在酿酒厂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后来因为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多年未联系,突然收到来信竟然是告别信。这封信一下子打破了哈罗德退休后这种索然无味平淡无奇的生活,他开始给奎妮回信,但是想来想去始终还是觉得不管怎么写,在一个多年未蒙面的老友、在一个即将离世的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他决定亲自带上这封回信去看她,走着去,不是开车,也不是乘火车、乘飞机,仿佛只有这样,才最能显示出他的关心和诚意,仿佛只有这样,奎妮就会好起来,等着他的到来。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一路上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地折磨着哈罗德,都是主人公不愿面对的过去。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他的妻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自己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隔阂。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想起了二十多年来一起经历过的一切,最后莫琳决定开车去接丈夫回家,而她也见到了老朋友的安详离世。

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救赎是朝圣的本质。

运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最简单的莫过于步行,它不需要任何的工具,只需要一个坚定的信仰。步行之所以简单,是因为我们也都经常习惯在夏日的晚风中散步消食,享受夏夜带给我们的宁静;而信仰之所以坚定,是因为步行尤其是一个人步行的宁静让我们不断进行内心斗争和思考救赎。

提及信仰,人各有异,但我们都应该相信一点:当一个人拥有了坚定的信仰,他将会充满无穷的力量,主人公哈罗德便是这样。

但说到他的信仰,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他心里想,“只要他在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这听上去的确有些荒唐。我们也不难想起儿时的自己,也是像他一样可爱地“自欺欺人”,幻想着只要自己能单腿连跳十步,期末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100分;要是一下子能把篮球抛进球框,自己会很快长高10厘米……而现在看来,这岂止是儿时的天真,即使到了成年,这种幻想还是某种程度存在的。

哈一生平庸,没有敌人,没有朋友,没有做过任何大起大落的事情,反而还做出了很多的蠢事。

在儿子溺水的时候,他却不慌不忙地解鞋带,给儿子留下了童年的阴影,直到儿子抑郁自杀也没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父亲,而儿子的死,又让妻子莫琳对哈产生了巨大的鄙视,哈也因此开始酗酒,不好好工作,甚至砸了老板的店,到头来却是自己老朋友奎尼为他背了黑锅。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无论是家庭还是事业,哈罗德都是那么的不幸。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奎尼的来信唤醒了麻木不仁的哈罗德,这封信给了哈重生的机会,多年来,“默默无闻”的哈突然发现还有老朋友的惦记,这让他倍感欣慰。至此,他终于踏上了朝圣的征途。

哈罗德带着回信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箱,87天,627英里。所谓的朝圣不仅考验着他的忍耐力,而且考验着他复杂的内心。朝圣途中,哈回忆起往事而自我救赎,妻子莫琳同时也在进行着内心的思索,她开始慢慢地原谅丈夫,甚至到了最后的16公里,还成为支持哈罗德的精神后盾。

到了文章的末尾,哈终于和老朋友奎尼见了面。结尾并没有像其它大部分文章那样有多么轰烈的场面描述,反而是十分平静的刻画。就好比一个人总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断努力、不断挣扎,在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迎来成功的时候,内心是十分平静的,我想这就是一种自我的升华,救赎即升华。

经历了朝圣的一波三折,哈终于见到了奎尼。他拾起了那段逝去的友情;“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所谓救赎是朝圣的本质,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最后留给的读者不只是一个和谐的画面,还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境。一个儿童般天真的信仰,哈完成了朝圣的救赎,造就了夕阳的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主权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导语: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在决定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是书名深深的吸引了我,一个人的朝圣,在我看来是一个人对信仰的追求,从而对心灵的荡涤,主人公可是一位僧侣或是信教徒,感觉好像他们才能更好的诠释朝圣这个圣洁的词语,但其实不然。

故事的起点发生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小镇,而主人公也不是什么僧侣或是信教徒,而是一个普通酿酒厂的退休工人,而所谓的朝圣其实是主人公哈罗德要徒步纵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他一位以前的同事,而这位同事也不算是深交。听上去有点滑稽,不是至交也算不上是知己,却要为了做一件如此疯狂的事情,主人公的妻子莫林很是不解,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故事到了这里也就引发贯穿全文的一个交点,主人公的家庭关系。一起生活四十多年的老夫妻,本应早已相濡以沫,可是却出现了二十年的隔阂。原因起自小说中一个不曾出现的人物,他们的儿子的戴维。

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奎妮的信后,先是万分激动,毕竟几十年未曾见面了,而后又是万分悲痛,因为奎妮已经到了癌症晚期。而面对好友如此突如齐来的问候,哈罗德有点不知所措。在回信过程中,遇到了全书的一个关键人物—加油站小女孩。是这个小女孩的故事给了哈罗德启发,也是这个小女孩的信仰,让退休后无所事事的哈罗德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毕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初期,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麻烦,没有足够的徒步旅行的装备,导致了身体乃至到心理的重大阻碍。不过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陌生的帮助,起初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是继续坚持下去的结果,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佩和关心。哈罗德开始喜欢与陌生人交流,从他们的交流中他能感受到的不是孤独,而是一种欣慰。而此时留在家中的莫林,起初的态度是相当反对,甚至是不相信他能走多远,伴随着哈罗德旅程的继续,这种态度悄然改变着,并且打破了以往的沉寂,开始互相关心,但是也一直在担心哈罗德对自己的感情。

在路上哈罗德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往,起初是加油站女孩的启发支持着他前行,后来是对奎妮的美好期盼,还有对家人深深的爱。哈罗德回想很多美好的回忆,这让他开始慢慢了解为什么会和莫林发展成这种境况和儿子戴维的冷漠。哈罗德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渐渐的,哈罗德事迹在新闻和报纸上开始散播,一个民族英雄就要诞生了。人们把他这种行为表述成了对于社会的一种朝圣。慢慢的,开始有人加入了这次旅程,人数越来越多。才找到感觉的哈罗德,被人群包围着,步伐却渐渐慢下来,发觉这似乎已经不是他的初衷,在他犹豫离不离开人群的时候,这些追随者却已经离他而去,先人一步的到达了贝里克。在这期间,莫林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来到了哈罗德的身边,可是没有说服他回家,也没有说服自己留下来。但是此时他对哈罗德的感情也经回到了从前,只是这几十年的隔阂还一时没能消除。还有一个疙瘩没有在内心深处解除。

在离开人群的日子里,哈罗德彻底失去了方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他想放弃,想回家,回到莫林身边,而此时莫林却支持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希望就在眼前了。哈罗德挂断电话后,继续行走着。因为先行者的到达,也带走了所有的关注,一路上哈罗德开始了真正的孤独。咬紧牙关硬撑到了里贝克。而此时家中莫林正在招待一位特殊的客人—加油站的小女孩。女孩一直在反省自己,是自己误导了哈罗德,可是也让莫林真正的看清楚了自己。明白了原来这多年的隔阂是因为自己太思念已经去世二十年儿子戴维。他把戴维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可是最终才明白怪罪的应该是自己。于是他前往里贝克,去看望哈罗德。

此时的哈罗德正在里贝克的疗养院里探望着奎妮,奎妮真的坚持下来,等到了哈罗德,可是却不能在与哈罗德用言语沟通了。奎妮的`境况触目惊心,可是哈罗德还是相信他能看见,能听见,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奎妮走的很安静,像一个孩子一样。哈罗德和莫林见面了,两人没有了以前的隔阂,更像是初见的时候。一场历时八十七天的旅程,让两个人重新又走到了一起,安度晚年。

对于这篇小说,故事情节的介绍似乎很长了,可是真正读完后,似乎每一篇的内容,每一天的行程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这部暖人心脾的著作中,哈罗德的行为实在让钦佩,读着读着就会消除起初的不理解。

揪心的行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困难却战胜不了几十年那份朋友之间的信任和依托。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没有比这还伟大的友谊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一种对人生的挑战,是对自己妻子,对自己家庭的挑战,对社会的挑战。他最终站到了最后,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莫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哈罗德能完成这样一种壮举,一直相信他会突然某一天因为坚持不下去回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可他还是被自己的丈夫感动了,没有等到他回来,就已经发现没有丈夫的存在,自己是那么的不堪。即使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一但分开的时候,所有以前的情愫都会迸发出来,包围着她,侵吞着她。所以爱不是相濡以沫,是一辈子的相守。

一个没有出现的人物,却贯穿着整个小说。不可不谓作者的心思细腻,一路上的行程,不光是主人工事物的鉴赏,更是主人公人生的回忆。主人公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才拨开云雾,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笔者的这番思路,故事既有坎坷,一路上行走的危险及心理的崩溃,也有温暖,主人公寄下的明信片,买下的小礼物,和妻子的通话,还有那初衷的激动和结尾的平静,相得益彰,怎么能不吸引读者的兴趣。

很有没有这种平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一个人怎么样去朝圣,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就给我们指明方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最初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以为是一个关于宗教信仰的故事。看完之后才发现其实不然,一个回忆,一个救赎的过程。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其实就是主人公在收到一个故友的信,得知她得了癌症的,然后在给她寄去回信的路上碰到了一个加油站的女孩,她的一句话让他决定要徒步走到英格兰的另外一端,他认为带着信仰会拯救她,在一路上碰到了很多的人,从一开始盲目的往前走,到中期的抛下一切,轻装上阵,到后来的跟随者,到后来的想要放弃,在经历87的行走,他到了疗养院,见到了那个故友,而她比他想象的要脆弱,87天的朝圣,结果与他想的太不同,可他同她的妻子,朋友都有了新的开始。

哈罗德,一个从小缺乏爱的人,小的时候被母亲抛弃,酗酒的父亲在他16岁的时候扔给他一件大衣便让他走了,他靠着自己成长了,可也成长的不够成熟,还是缺乏安全感,他没能成为一个好的丈夫,一个好的父亲,甚至一个好的朋友。在他退休的时候收到了那份改变了余下的日子的信,便是一个故友的来信。他唤起了一些过往的回忆。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漫不经心的时候,我们会被它侵蚀,我们感受不到变化,生活的一成不变,而我们会忘记了一些人和事。他在经历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说有信仰是很重要的事,让他有了勇气去启程这一段不可思议的朝圣。也许毅力这件事本来就是很少人天生都有的,如果不是哈罗德一直都有和其他人说他要去见一个癌症的朋友,有的人嘲笑,有的人鼓励,有的人泄气,我想他也很难去坚持,面对嘲笑的人,他忽略,面对鼓励的人,他感谢,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想法,而我们是否让自己的心跟随自己,还是跟随别人,这个很重要,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怎么想的。虽然人的想法是会不断改变的,但也只有经历过自己的验证才能真的去明白这样的事。

朝圣的过程被一些人传言,一些人加入,一些媒体的报道,让这个单纯的朝圣变的商业,变了味道。不管人和事都应当简单点,不需要太多华丽的包装,不需要太多的物质,不需要太多的刻意。也许一味的去追求绝对的单纯很难,也几乎没有可能,但人总不要太和自己较真,随心去做。当越多的人有越多的意见,越多的人的离开,哈罗德决定一个人重新开始一个人的朝圣。他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初心。人的内心要平稳,自己不要晃动。在热闹的时候,你一样,在暗淡的时候,你一样。可也就在快到到达的时候,他想要放弃了,很多的失败都是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在最困难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要逼自己一把吧,不然会后悔一辈子。可他见到了他的朋友的朋友时,他的内心比他原本想的那个温馨的画面沉重的多,他不知道自己的朝圣,是否是一个任性,他无法拯救她,反而让她承受了太多的痛苦,他甚至不确认她是否希望他这样一路来见他,这个都一个善良的人的想法,可是我想人总是要自我一点,无法顾忌到那么多,做了变不要后悔。

在一路的朝圣中,人们认为他在解救他的朋友,其实他在拯救他自己,他救赎了他的婚姻,也让一个自责的父亲放下,也对他朋友表达了歉意。所以没有一件事是没有意义的,有些意义是一边做一边产生的。没有一分是浪费的,即便别人觉得你在无用功,可你依然可以找到对你有意义的一个点。

人生是什么,很难下定论,人生该怎么过,很难下个程序,订个计划,无非是走一步算一步。一个人心是脆弱的,不定的,所以不要轻易的指责自己,即便别人都在否定你,你自己也该给自己一个信心,你有你的生活,你的想法。

对于现在的状况,我无力,我后悔,我自责,我甚至有些绝望,可那样又如何,该过的一天依然这样的过着,黑夜白天依然这样的交替着。对于我当走的路,我依然不太确定,即便我下了决定,我也很难做到不被环境也搅扰,而解决问题的人只有我自己,我无法怨谁,当初的因,所结出的果,我无法推到任何一个人身上,因此不要怪谁,也不要怪自己,自己过好,便是天晴!

人也只有在走完那一步的同时,我们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怎么样都当开朗的活着,以前觉得开心就好,现在觉得轻松自在很重要。放下心情,轻松一点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本书是在苏州诚品书店所购,书的腰封极尽赞誉之词,封面图片清新淡雅、悠远深长,当即收入囊中。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静地生活英国的乡村,因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来信,他在悲痛震惊的情绪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从英格兰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兰、到苏格兰西部去看望和鼓励同事的决定,并立即付之行动。整本书细腻地描绘了他的徒步经历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圣”,百度百科里这么说:“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用这个词语来代指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迈开脚步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刚开始以为这是一个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读完才发现这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这是一个平凡人无关宗教、无关信仰的自我救赎。

从起点至终点,哈罗德一路走来,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从孤独变为“网红”最终还是孤独。使哈罗德内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同时激发他对过去尘封已久的回忆,穿插起自己对母亲的不理解、叛逆;与妻子从最初的的美好到现在的隔阂;对儿子的爱不会表达,最终看着儿子溺亡时自己的无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担错误而被解雇时自己不敢告别的曾经。现实与过去交错,信念与内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独白。一路聆听,一路反省。最终妻子开车与他汇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终于释怀,完成了自我救赎。

退休后的哈罗德远离了尘世的功名与繁嚣,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日落日出、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倍感放松,让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时间和空间。

我们正处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没有哈罗德那么多的闲暇时间,也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经济基础与豁达。但也该挤出时间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是独处一室的冥想,也许是独坐公园长凳的发呆,也许是闭眼听落叶的安然与恬静。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与心灵对话,找准初心,让自己从繁忙中疏离出来,最终丢掉那些让自己负累的枷锁,轻装上阵。

对多数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罗德一样是平凡的,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琐碎的生活中把那闪闪发光,生机勃勃的爱与温暖找出来。带着爱与温暖能量满满的向阳而生。因为人生终究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多年前,读了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一个人的朝圣》。书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和洞察,用优雅、细腻的笔触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栩栩如生、感人落泪、又耐人寻味的“朝圣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日复一日看似平静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经的同事寄来的信,得知对方患了癌症。

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一直犹豫这样的回复是否恰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终坚定了要徒步去见那位患病同事,当面鼓励她要坚强活下去。于是,87天,627英里,哈罗德不顾老朽的身躯,不顾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会活下去。

在这条横跨苏格兰的路上,一段段的回忆、常常的头脑放空和偶尔的思考让哈罗德因此也收获了自己的人生救赎。喜欢《一个人的朝圣》,最主要是这本书的疗愈性和救赎力。人无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响而出现缺陷,而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也无缘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罗德是幸运的,一封信给了他逃离冰冷家庭的勇气,和改变命运的机会。哈罗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胆怯和懦弱。结婚生子后,他不擅于与儿子沟通,更不会表达自己的爱,造成父子隔阂颇深,儿子最终抑郁自杀。二十多年来,他自责,不敢回忆。之前恩爱的妻子因儿子的离世对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着距离。哈罗德看似平静的生活之下,满是压抑与痛苦。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漫长的徒步中,在身边人与事的启发下,哈罗德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整理人生的过往,对爱有了全新的领悟。这既拯救了哈罗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爱情。

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选题和写作形式。

小说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没拥有过人生高光时刻,就像我们身边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样。让人拿起书,读着、读着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离,并好奇在他平静的生活之下,到底有着怎样的人生秘密。

作者在旅程的主线上,时而描述老人与自然的默契交流,时而揭发社会百态的存在,但同时也一直在强调着另一条回忆的主线,尽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乱的,但随着老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这条回忆构成的灵魂的洗礼也接近了终点。

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丽啦。

尽管看的是中文译本,但仍然可以领略到作品字里行间的细腻、朴实和清新,我想这也有译者黄妙瑜老师的功劳。

尽管时不时穿插进回忆和思考,但这本书毕竟是在描述一个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内容难免落入无趣。但作者却通过对文字巧妙的拿捏,让读者不但不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一气呵成的快感。

《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通过一场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赎,开始迎接人生崭新的篇章。

而这本书同时也为读者打开了一扇门,帮助我们重新面对自己,面对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迈开脚步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刚开始以为这是一个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读完才发现这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这是一个平凡人无关宗教、无关信仰的自我救赎。

从起点至终点,哈罗德一路走来,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从孤独变为“网红”最终还是孤独。使哈罗德内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同时激发他对过去尘封已久的回忆,穿插起自己对母亲的不理解、叛逆;与妻子从最初的的美好到现在的隔阂;对儿子的爱不会表达,最终看着儿子溺亡时自己的无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担错误而被解雇时自己不敢告别的曾经。现实与过去交错,信念与内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独白。一路聆听,一路反省。最终妻子开车与他汇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终于释怀,完成了自我救赎。

退休后的哈罗德远离了尘世的功名与繁嚣,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日落日出、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倍感放松,让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时间和空间。

我们正处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没有哈罗德那么多的闲暇时间,也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经济基础与豁达。但也该挤出时间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是独处一室的冥想,也许是独坐公园长凳的发呆,也许是闭眼听落叶的安然与恬静。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与心灵对话,找准初心,让自己从繁忙中疏离出来,最终丢掉那些让自己负累的枷锁,轻装上阵。

对多数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罗德一样是平凡的,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琐碎的生活中把那闪闪发光,生机勃勃的爱与温暖找出来。带着爱与温暖能量满满的向阳而生。因为人生终究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苏占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今年夏天,中国西南地区下了很多雨。我刚刚在贵州安顺结束了一个凉爽的假期。现在我正坐火车去河南开封看我的妻子和儿子。

在我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程的前几天,我突然被你抓住了。就像许多读者感谢你写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同样受挫于工作、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角色。

但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有疗愈作用。它的前半部分在让我发泄情绪的同时再现了场景。顺便说一句,我整理了一下。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尽量沟通和改变现状,就像我前段时间做的一样。

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没有更多的思考幸福的本质是什么。

为了幸福,我们一直在路上。

有时放纵,有时狂野。

有时胃灼热,有时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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