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担保合同(实用19篇)

时间:2023-11-23 06:42:24 作者:雅蕊

担保具有可替代性,债权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担保方式。在担保业务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

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担保,贷款额度1000万元,期限1年。双方经平等协商,将甲方所有的价值180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乙方做抵押反担保,并已经在获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现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请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期限1年。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反担保抵押合同中的担保额为1000万元,现将其增至1500万元,抵押财产价值不变。

2、原担保期限自年月日——年月日,现延长至年月日。

年月日的担保到期后,甲方不得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给他人,以保障年月日的贷款按时偿还。

3、年月日的贷款到期后,乙方要求变更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推诿。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担保。

4、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担保合同

抵押人(全称):(1)。

(2)(3)为了确保(下称债务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的《》(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见编号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c主债权利息。

d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备租赁担保合同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账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        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

机器设备质押担保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备回购担保合同

合同序号:

签署地: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鉴于: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释义。

1、借款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是指通过乙方贷前审核后推荐给甲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借款居间服务,获得借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出借人:本协议项下的出借人是指通过甲方提供的借款居间服务,实际出借资金给借款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借款合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提供的借款居间服务,与出借人及甲方共同签订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

第二条合作事项。

1、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按照甲方贷前审核的标准向甲方推荐合格的借款人,并在合作额度及期限的范围内为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在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时无条件的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回购。

2、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若借款人未能按照上述借款合同按期还本付息,则甲方可从其风险备用金账户中提取相应的金额对已经逾期的借款本息先行垫付,甲方垫付逾期本息后应按本协议乙方填写的电子邮箱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详见附件)并以短息或传真等其他文字方式告知乙方。

3、乙方承诺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补足上述已经支付的风险备用金。自乙方补足该笔借款的风险备用金之日起,即视为乙方承担了相应的回购担保责任,乙方即享有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及出借人享有的除风险备用金以外的一切权益,并可依法以该借款人向乙方反担保的资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条合作额度。

乙方为借款人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大写)万的借款(以《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提供回购担保。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担保方式、期限、范围:

担保方式:乙方对借款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借款合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范围: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罚息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

第六条回购条件及回购价款。

1、回购条件:甲方用风险备用金对逾期借款进行垫付并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

2、回购价款:以甲方用风险备用金向出借人垫付的具体金额作为回购价,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只为出借人及借款人提供与借款相关的居间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在借款人依约及时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情况下,即视为乙方对该笔债权的回购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3、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

4、担保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乙方与借款人之前签订的反担保类合同等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如实提供。

5、甲方应在乙方承担了相应的回购担保责任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债权回购的情况通知该笔债权对应的债务人。

6、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符合甲方的贷前审核标准,甲方应按该借款人所借款项本金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回购条件成就时,乙方须承担起担保责任,负责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回购该笔债权。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贷前审核的要求确保借款用途真实、合法,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应对推荐借款人及借款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因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失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其他不符合甲方贷前审核标准或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出借人和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应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还本付息以及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并协助催收。对于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若出现违约行为,乙方承担第一回购担保责任并无条件回购。

4、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清算;。

(6)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5、乙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3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回购责任、支付回购款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付回购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出借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和出借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特别声明。

乙方完全了解《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经取得乙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合同修改、变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条款(包括本金数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等),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乙方同意仍由其以回购方式对变更后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借款人应付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等(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出借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借款人的债务的,乙方仍应就变更后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对方未确认前,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三条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变更前地址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均视同送达。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条款。

如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本协议中任一条款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补充事项。

1、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可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

3、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部分)。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下页为附件:回购通知书)。

附件:

回购通知书。

根据编号为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编号为 《回购协议书》,我公司通过撮合为借款人提供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 元整)的融资,到期日为 年 月 日。截止 年 月 日,借款人已经出现违约行为,根据我公司与贵司签订的《回购担保协议书》,请贵司在本通知发出的5日内履行回购责任。

截止年月日,借款人 未偿还应付借款本息(含罚息)共计 元人民币,其它相关费用 元人民币,请贵司将该回购价款汇至如下帐号: 账号: ;户名: 。

机器设备质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甲方:

乙方:

设备回购担保合同

双方同意就下列设备的买卖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设备回购担保合同: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售给乙方的________上述设备。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

四、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内甲方无法履行回购的,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乙方祝福房价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按照违约天数每天支付房价总额千分之五的管理费。违约五日后(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回购权利,并不得再次主张回购权利。

五、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全款回购的,如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为)的回购过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初次办理房产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卖方________全部承担。

六、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回购的,乙方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直至过户完成。

七、如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额还款,乙方若不配合或拒绝甲方回购,则需按照该栋房产的市面价值的五倍赔偿,并由乙方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且由担保方作为担保代偿。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接受方:

担保方:

为确保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价值(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_牌______型汽车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抵押的车辆为_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车辆登记证交给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担保物提供单位,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8、抵押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接受方:

担保方:

年______月______日。

互相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___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一、可抵押的财产。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时抵押多次吗?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投标和挂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三)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条款:

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四、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当事人希望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七、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与出租。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抵押与转让。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四、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五、抵押权与债权。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六、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七、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卖划拨土地。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十、追偿。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质押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担保合同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________。

身份证号:

(保证人):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结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借款由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乙方偿还本息、逾期违约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保证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履约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履约担保合同,对于合同应该怎样写履约担保合同,参考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方法》向受托银行_________申请出具人民币保函,受托银行批准出具此项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签署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存在(无)前提不可撤销的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国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收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破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并一次存入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存款只用于支付受益人的索赔。

四、委托人不能在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存足保证金的,委托人由具备企业法人资历的_________供给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取代偿还本息时,_________(反担保人)应代委托人归还受托行所垫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元,国库券_________元)作为典质,当委托人不能定期偿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按商定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共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跟证实其与委托人债权关联的文件,有权请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划付敷衍款项。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告诉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障金存款帐户划付。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余存款户支付。

六、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奉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本钱。超过30日不还,加收20%利息。

七、委托人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年)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费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缴纳。如过时不交,受托银行有权从委托人的存款中划拨。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任务实行结束后生效。

九、本协定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银行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措施》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受托银行_________申请出具人民币保函,受托银行同意出具此项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委托人不能在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存足保证金的,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时,_________(反担保人)应代委托人归还受托行所垫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___元,国库券_________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按约定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划付应付款项。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划付。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户支付。

六、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加收20%利息。

七、委托人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年)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费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如过期不交,受托银行有权从委托人的存款中划拨。

八、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银行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保证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电话:

担保合同

根据担保法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方式。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合同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出借人(甲方):

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

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担保合同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障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标)编号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该单位委托,愿对该单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标书)商定的任务供给担保。如该单位不实行合同,且不自动支付违约金,我行愿承当担保义务,按合同的规定,代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我行担保额度随合同逐渐履行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划定的终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当呈现下列情形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本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债权人:_____________称为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称为乙方。

经双方同意,就未来债务担保,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人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中,主债务人向甲方透支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甲方要求自愿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属实。

第二条乙方应保证主债务人在未来清偿最高开仓限额票据上的债务,以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为担保物权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债务人借款超过第一条约定限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当甲方同意主债务人提前解决部分债权担保标的并放弃抵押(质押)权,或部分或全部交换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变,乙方仍应负责不以中途变更担保物权为借口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不含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担保项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代为清偿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并愿意放弃先抗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时,其诉讼法院的管辖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

前款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主债务人,其担保权益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债权人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共同担保人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2、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4166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户名: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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