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痴迷与书(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4 22:22:23 作者:笔舞

优秀作文需要有独特的视角和独到的见解,能够给读者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佳句摘抄,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痴迷作文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

痴迷作文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痴迷作文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痴迷作文

海,一个迷人的圣地,也是我无比向往的地方。

每当提到海便会想到温和的海风,美丽的沙滩,一棵棵椰子树排列在沙滩上,人们在海中嬉戏。但海令我记忆犹新的却是那份独特的咸。每次到海边游玩,我都会喝一肚子的“海鲜汤”。

first,身为“吃货”的我最爱的便是海鲜。可身在北方的我身不由己,看着电视,则无法抑制我的口水。

每次来到海边便能大饱口福。鲍鱼,生蚝,螃蟹……每当想起这样的场景,口水便不自觉垂涎三尺。

second,作为“玩家”的我,觉得海便是一座乐园。我喜欢游泳。

在炎炎夏日,泡在海里便令人感到凉爽。虽然海曾给我留下过阴影,但我仍然非常热爱。

小时候,爸爸带我去青岛旅游,那是我第一次与海亲密接触。我快速换好泳衣,戴上游泳圈便向大海扑去,在大海中游来游去实是惬意。“duang”的一声,我的头便栽进了海中。在海中停顿了数秒后,才被爸爸抓着脚脖提了出来,因此便在我幼小的心中留下了阴影。

到了早上,天刚蒙蒙亮时,海滩又是另一番景象,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海滩上密密麻麻,走进就可以看清,原来是小螃蟹都出来觅食了。沙滩上有许多人蹲在那里捕捉他们,小螃蟹凭借着灵活的走位“技能”,躲过了无数劫难。

我痴迷于海,或许正是痴迷于它的美丽和丰富吧!

痴迷有道痴迷有度作文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高中作文:痴迷

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

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

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痴迷作文

我有一个痴迷的老爸,我的老爸不管做什么事都痴迷。

爱玩手机的老爸。

我的老爸对什么都迷,我老爸这又迷手机,前两天我才把爸爸迷上手机事情解决,我的老爸,吃饭要拿着手机,睡觉得搂着手机,洗澡的时候,还是拿着手机,就算上厕所,还要拿着手机,他不仅玩游戏,而且也是一个购物迷。

爱购物的老爸。

爱打麻将的老爸。

我的老爸也很喜欢,不是很喜欢,而是超级喜欢打麻将,爸爸对麻将很感兴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老爸那么喜欢打麻将,我一提起“麻将”二字,我的老爸就会兴奋的不得了,为了麻将,我的老爸都豁出去了,他为了麻将,可以不吃饭,可以不睡觉,我的老爸对麻将是超级痴迷的,我服他了。

这就是我的痴迷老爸,他不但痴迷这些,还有别的,比如说,抽烟,喝酒······我的老爸对什么事,可真的好痴迷,我叫他:“痴迷超人。”

痴迷作文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痴迷作文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痴迷作文

虽然我们班只有少数几个学生,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但是我,同学的好朋友,别人看到我总是笑,看起来像个乐天派。他的眼睛总是感觉比别人大,尤其是当他看书的时候,他就像变了一个人。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就是他的卧室和书房。一个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小桌子,一个台灯,其他的都是学习功能。哇!这么多书架?一,二,三哦,我的上帝。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都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吗?耶!你都看到了?基本上我是羡慕的,有点嫉妒。

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给他测试。没想到,他能回答作文中的所有问题。这让我钦佩自己,也让我感到惭愧。

几个月后,我又去他家玩了。但这次不同了。我一进他的门,就发现他六个书架上的书都不见了。这让我二僧不解!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他妈妈知道为什么。原来他痴迷于读书,上课前读书,下课后散步,吃饭,甚至上厕所!

更不可思议的是,有时候晚上看书就不想睡觉。有一天,他妈妈晚上十一点上夜班回家,看到他卧室的灯还亮着,以为他睡觉忘了关灯,就轻轻开了门。乍一看,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放不下的书。所以现在他妈妈暂时把书藏起来了。

读书不仅能获得知识和营养,还能交到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书香的人。我的同学和朋友,他是李明。

痴迷作文

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痴迷作文

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痴迷地眺望星空,以至掉到眼前的坑里。这一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有人嘲笑他虽然认识天上的星辰,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而我却极其赞赏泰勒斯如醉如痴、凝神专注的精神,因为唯有痴迷,方能成就大器。

的确,泰勒斯很了解天上的星辰,当他掉到坑里,过路人将他拉出来时他对过路人所说的话并不是“谢谢”,而是“明天有雨”,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他对天象的准确推测,正是他痴迷观察,用志不分的结果。假如他既望天空,又观脚下,一心二用,虽无掉进坑里的危险,却也未必能成为著名的天文学家、气象学家。

古人云:性痴者其志凝。这里的“痴”则是用心专一,用志不分的体现。唯有用心专一,才有可能潜心钻研,钻到极处,才有可能获得成果;也唯有用志不分,才有可能坚持不懈,废寝忘食,水滴石穿。所以,泰勒期“目中无坑”正是他“心中有星”的表现,正是他钻研中的可贵之处。而许多功不成,名不就者,恰恰缺少这种潜心观星的痴迷精神,使他们失败的也往往是心性浮躁,用心不专的毛病。

痴迷作文

星期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妈妈在外面敲门:“小婧,快来帮妈妈开门。”“什么嘛!你不是带钥匙了吗?怎么还要我来开门呀!”我一边埋怨,一边替老妈打开了门。妈呀!刚一把门打开,我就吓一跳,此时呈现在我面前的不是妈妈,而是一个巨大的花瓶,白底彩花,我指着花瓶惊叫道:“花,花瓶怪,你把我妈藏到哪里去了?”

“哎呀,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只不过买个花瓶装饰一下家里而已嘛,难不成这花瓶太漂亮了,把你吓到了,哎,我也觉得它很漂亮……”老妈的声音从后面响起。呼!我松了一口气,又叫道:“我的妈妈呀!您怎么没事找事弄了这么一个花瓶回来呀?”妈妈说:“我看家里太单调了,买一个花瓶来美化美化环境,到时候再弄点花草种在里面,可真谓美上加美。”老妈还在滔滔不绝的诉说买花瓶的好处,我却已经受不了了,吼道:“我随便你啦!”然后转身走了,可妈妈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花瓶论”里,呆呆的站在原地,我摇了摇头,心想:这老妈中了什么邪呀?看来没法治看。

第二天,我刚起床,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客厅中央,一个巨大的花瓶摆在那儿,花瓶中插满了百合花,老妈竟在一旁沙发上睡着了。我立刻摇醒老妈:“老妈呦,你这又出现啥状况了呀?”她刚睁开眼,便拉住我说:“小婧,你觉得这样插好不好看,我琢磨了一晚上,最后觉得插百合花最好,这百合可是我今天清早从花店里买来的呦,绝对新鲜……”

我真是哭笑不得,看来老妈这花瓶痴迷症真是太严重了,估计已经无药可救了。

痴迷作文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痴迷作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痴迷作文

游戏使人堕落,游戏使人颓废,游戏还使人快乐。

记得第一次玩游戏是跟表哥一起玩的,当天玩的不吃、不喝、不睡。我俩还躲到屋子里,反锁着门,生怕有人打扰到我们。

没想到游戏影响到了我的学习,有次用手机做一起作业时,我不由自主地把手机点到了百度页面,搜索游戏视频,在没有人来回走动的情况下,我会翻到游戏页面,当听到有人来了,我就会点到一起作业页面。但是好景不长,我的小聪明被爸爸发现了,爸爸问我这样做对不对?我如实地回答说:“不对”。于是爸爸给我讲起了他与游戏的故事。

爸爸说:“20xx年他没挣到钱,很大地原因就是玩游戏造成的,当他玩游戏时,不管是客户打来的电话,还是供货商打来的电话,他能推则推。一次这样,两次这样,哪还会有人第三次找你合作,所以造成客户的流失,换来的却是一毛钱不值的游戏。虽然玩游戏的心情确实很好,但我们跟他要生活费和学费的时候,却发现囊中羞涩”。

听了爸爸与游戏的故事后,我决心不再一边做作业,一边看游戏视频了。我还和爸爸约定,相互监督,相互向好的方向发展,不与游戏为伴,要全心全力地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儿。

看来痴迷于游戏对自己只能是弊大于利,祈求现在沉迷网络游戏的小伙伴们,赶快从游戏里跳出来,做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的好少年。

读书令我痴迷

古人读书有“三上”之说。欧阳修总结自己读书的经验。认为“枕上、厕上、车上”这三段空闲时间最值得珍惜。于是,运动场上少了个健将,书堆里多了个“书痴”。一本本美仑美奂的着作让我留恋往返,一篇篇言意思携永的短文令我拍案叫绝,一首首短小精悍的诗歌使我掩卷沉思。。。。。。每到午夜时,妈妈总要千呼万唤,我才肯从走出书房,仍旧是“犹抱书卷半遮面”。读到情意真切之处,有时我竟不顾众目观看,忘乎所以,如江州司马一般泪珠莲莲。我“书痴”之名由此远播,以至于同学在借书给我时还不翻新地问:“你不会在上厕所的时候看吧?”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看着康“视死忽如归”地谈走着《广陵散》,我心中回荡着清高之情;读着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胸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气;吟着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不禁潸然泪下;同着窦娥“天呀,你错堪贤愚枉做天”的血泪控诉,不平之气顿时充塞我心胸。。。。。。读书使我与文人墨客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春日细雨霏霏的午后邂逅一本好书成为我一种独特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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