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税收筹划论文(热门19篇)

时间:2023-12-04 08:01:13 作者: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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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增加净利润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问题,为企业进一步推进纳税筹划工作提出建议。

纳税筹划,企业纳税,税收。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业务事先筹划,制订方案,合理安排经济活动,选择纳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1.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现金流出,在收入总额不变情况下,减少支出,增加企业净利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建立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为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利于政府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指出了税法中的缺陷,国家可以据此采取相应措施,修正现有税法,完善国家税制。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的企业多重视生产和销售管理,对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缺乏正确认识。企业领导普遍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的,没有筹划空间,因此企业管理者还没有真正建立节税意识,只是被动地等待税收优惠。企业不能对税收筹划做出细致的计划,会形成不合理的企业税负。

2.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流程的日益复杂化,新的金融工具、贸易方式、投资方式不断出现,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还要精通税法、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点。而实际上现在我国国内企业多数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根本不能满足纳税筹划需求。

3.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不同步。我国企业普遍不与税务机关沟通在税法理解上的差异,企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税法除了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复杂。企业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进行税务筹划重要前提。

1.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管理层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2.加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纳税筹划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税种多、企业形式复杂,各行业差别大,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在高校培养中,应开设纳税筹划课程,为培养高层次纳税筹划人才提供条件。在职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我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纳税筹划能力。

3.理清税收筹划思路。要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理清筹划思路。不同税种的筹划重点不同,比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筹划思路重点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税率,从而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资福利的摊薄摊匀,享受到低档税率政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限于优惠政策及条款。例如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税务筹划要注重日常财务规范管理,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用的列支,注意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第一,不同税种的筹划。即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和税种综合筹划。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税率、计税方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可以通过控制企业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同商品有17%和13%两档税率,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能够分别核算,才能适用不同税率。还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对税收要素的筹划。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的筹划。要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会计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必须同时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企业应实现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和扣除时间最早化。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减小计税收入。

第三,对经济活动筹划。不同的经济活动形成不同的应税行为,需缴纳不同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安排降低企业税负。纳税筹划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从纳税人发展过程来看其经济活动,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活动。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活动。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财务筹划、经营筹划。

4.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的共同运作构成企业收入和成本,形成企业税负,税收筹划也离不开部门的协作。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税收筹划的参与者,部门协作才能使税务筹划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企业费用的筹划,更需要各部门配合实施,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加以辨别,加强费用先审批后支付的管理。

5.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一方面要研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税收筹划论文

班级:08国贸二班姓名:何紫君学号:2008914214成绩:税务筹划感想。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这是最书面的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吧,可是在我学了税收筹划这门课程以后,我对这一概念有一个自己独有的解释,或者说是利于自己理解的解释吧:税收筹划就是企业或者经营人为了使自己的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开展企业内部有关税收的一系列活动,让企业获利最大。

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学习税务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以后的工作或者生活中,都是离不开税收的。“条条变革通经济,笔笔算帐靠财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绞尽脑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的新路子等等。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控,俗话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所以学好税务筹划这个课程对现在乃至以后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们小组主要是讲税务筹划当中的税务转嫁的问题。为了演讲能够明了易懂,我们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来阐述什么是税务转嫁的问题。为此我们的ppt也分为几个部分:税务转嫁与避税的区别,转嫁的三种情况,条件和一般规律,案例的分析这几个大块。循序渐进,一步步的深入,我想这样也就会容易理解很多。

当然,在做这个ppt的时候,我们小组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不如说在案例分析方面,我们刚开始选取的是2000年以前的案例,因为我们以为只要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案例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老师后来特别要强调的问题————案例一定要新。因为税收法律也是不断变化的,两年以内就会改变很多,因此,以前的案例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不足以说明问题,所以,我们就回去再找一个近年来的案例,为此也都花了不少的功夫。

在这个可能里面,我是负责演讲的,我最打的感悟就是,一定要用自己认为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明要说的问题,而不是照ppt或者演讲稿上面的照读,因为你用上面的照读的话,同学们很多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跳过,脑海里还是一个很迷糊的概念,这样不好,另外还显示出你的演讲水平真的很低。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次从做ppt到演讲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最基本就是弄懂了什么是税收转嫁的问题,还有与小组各个成员的分工协作,这个是最重要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都需要有人去弄好,合理分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所以,这门课程是一门理解性高的课程,也是一门需要操作性,合作性的课程。

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指对小微创业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筹划,具有可操作性强、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小微创业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税收政策也给予小微创业企业颇多优惠政策。但由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对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运用很少,导致许多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很大。文章利用具体案例,从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对企业分别进行税收筹划,做好涉税事项的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从每一个方面入手,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合理避税,达到不仅是税负最小化,更重要的是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小微创业企业,简而言之即市场上的小型、微利的创新型企业,是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而单独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定义出来,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创业企业的创始人多为具有某项专业技能、想法新颖活跃的人,他们擅于从市场上发现新的商机,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去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所以创业企业一般具有发展方向新颖,从业人员独立自主,所属行业灵活多变等特点。企业的税收筹划途径有很多,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法规和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一般来说,可以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筹资方式、经营方式筹划,以及针对不同税种进行筹划。对小微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要充分掌握该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发展方向,从全局出发,对企业的所发生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各项涉税事务进行合理安排,而不只是单靠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本文则是从企业的初创期开始,在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分别进行分析和事前安排,对企业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出合理筹划。

(一)案例背景。

1.企业情况简介a企业是一家由大学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而成立的小微企业,企业资产规模小,成本低,正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从业人数20人,资产总额500万,在大学期间企业创立团队参加大学生创业规划大赛获得一等奖,有20万元的奖金作为企业的起步资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12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6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8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40%,具有基本的会计核算体系,每年企业最大的支出是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经费,预计每年研发费用约为100万,政府资助资金占23%,企业资金缺口很大。2.a企业发展概况a企业正处于创业筹措阶段,整体来说企业的资金总需求不大,但是企业的创立人是大学毕业生,没有可靠和广泛的资金来源,所以创业初期的资金支持是企业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这时政府的资助力度也会比较大,资助效应也最为显著。当企业渡过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规模逐步扩大,资金总需求也会呈几何增长的趋势,这时依靠政府资助这种单一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迈入成长期和成熟期,亟需建立一个更加多元化和流动化的融资体系。

1.筹资方式的选择a企业属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企业,最能直观运用的筹资方式是政府的直接资助,创立人只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大学生身份,就可以积极享受政府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而推出的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寻求创业投资企业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不仅可以为新兴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在专业技术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为其提供指导,帮助小微创业企业更好地经营企业,并且逐步扩大其资产规模,以能够成功上市。2.资本结构的选择小微创业企业规模小,管理制度也不完善,a企业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股票融资方式很难实行,所以股权资本占比一般较小甚至为零,所以在初创期资本结构中债权资本占了绝大部分比重。并且债权筹资的筹资成本较低,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支付债务利息,这对于初创期企业投资成本大、销售额较小的情况非常有利。

1.投资行业的选择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选择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进行投资,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a企业创业者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及国家的政策导向,选择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2.投资地点的选择在a企业所涉税种中,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会因为不同的城市、地区而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把企业的注册地址设立在农村、郊区、乡镇等地,其所涉及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就会比设立在城市要低一些,另外房屋的修建或者租用成本也会更低。

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a企业是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在注册企业法人时,选择大学生作为法人代表,可以享受国家的很多税收政策支持。可以选择成立自然人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a企业虽是小微企业,却不一定要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比如通过企业的合并、重组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增值税的进项扣除。2.销售方式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有不同的销售方式,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个企业的销售方式有很多种,例如折扣销售、代理销售、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针对a企业的产品类型,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这样不但可以获得应交增值税税款的时间价值,同时也可以避免税款的损失。也可以选择预收货款的方式,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开始时间。3.期间费用的筹划在创业初期,就需要对企业的开办费用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初期的开办费可以在成立之后开始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也可以进行选择,例如年数总和法,也称加速折旧法,可以快速回笼资金,a企业在前期利润较少,后期发展起来利润会逐步升高,适用于加速折旧法。在运营期间,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合理转化为费用支出,也可以适当雇佣兼职人员,扩大工资支出。可以收集差旅费发票进行报销,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对企业的分配方案进行筹划,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对于职工和经营者本身的利益也有一定好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据实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每月有3500元(或4800元)的免征额,超出部分再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所以员工工资可以每月分配3500元,多余的部分可以累积在年底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也可以在每年的最后一季度统一发放,或者将工资转化为福利发放,这样可以在总体水平上降低员工的税收负担。

(一)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

小微创业企业具备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活力,年轻是它们的优势和普遍特征,但也正因如此,小微创业企业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更是整个企业运营系统的共同责任,每一个部门都有联系。很多小微创业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随着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进一步加深,市场上对于从事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中国的税收筹划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够成熟,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的人员对税收筹划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内部对职工的继续培养不够重视,社会上专门从事税收筹划代理的机构也很少,因此市场上十分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三)企业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本文案例中分析的是一个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这类企业不仅负责人对税法不甚了解,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对于最新的税收政策更是没有及时地进行学习,导致企业在处理涉税事项时,不能够准确地把握和运用税收政策法规。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风险。操作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对涉税事项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风险。合规性风险是指由于企业里专门负责税收筹划的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透彻,导致错误理解了税法或者违反税法进行操作而带来的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在税收筹划期间,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没有及时更改税收筹划方案,而导致的错误筹划或者不是最优的筹划。

(一)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小微创业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前提是有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和准确财务信息,这样才能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税收筹划。所以企业自身应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配备专业分管的部门和人员,为税收筹划打好一个制度基础。

(二)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企业要进行一个完整的税收筹划,首先管理层应当具有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不是偷税逃税,是采用合理的安排规划,使企业达到延迟纳税或者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其次,要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内部要鼓励财务人员继续学习财务和税务知识,实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也应当培养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指导,建立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行合理避税,规避税收风险。税务局也应该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普及,帮助企业了解和利用政策。

(三)加深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法律法规总是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改进的,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更是不断地推陈出新,而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也会有相应的不同的政策制度,只有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地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济支持政策,准确地掌握政策的内容和方向,才能制定出最符合实际和最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存在三种风险: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和政策风险。针对操作性风险,企业应提升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筹划方法和报税流程的掌握,在筹划过程中也要小心谨慎,做好每一步的分析和安排,避免出现失误。要避免合规性风险,要求企业吃透税收法律法规,加深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会计法律制度的理解,保证筹划的合理合规性。而政策风险则需要在筹划初期了解清楚政策实施的开始以及结束时间,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且时刻关注最新的政策规定,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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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肖鑫哲。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4.

[6]-sibilityandtaxplanning[j].social&legalstudies,2015(02).

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在国家大力扶持以及积极倡导下,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便是国家给予支持给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独立经济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然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且严格地遵循依法纳税的义务。就每个企业来说,纳税是政府无偿地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占用,并且还会使得企业的既得利益减少,可以说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目标与企业收益的实现。为了将税负减轻,企业自然而然地便会设法延缓缴税、免缴税或者少缴税。正是由于直接经济利益的驱使,企业税收筹划便由此产生。高新技术企业要想获得最大化的企业效益,要想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那么就应当对税收筹划提起高度的重视,进而得到“节税”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及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我国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以下从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企业财务管理两大方面分析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政府宏观调控方面。

借助于税收实施经济调节是国家尤为重要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而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有助于更好地执行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而将国家地税收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达到。详细的来说,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扶持帮助经济滞后的地区,有助于地区之间经济差异的减少,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并且调节税收还能够推动企业的长足发展;其二,通过税收减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企业的负担减轻;其三,能够引导合理的资源配置,推动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这具体是由于政府部门借助于合理税收政策的制定,引导合理的社会资源流动,进而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

(二)企业财务管理方面。

1.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要想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则需要企业将自己的经营管理成本尽可能降低,主要的措施就是税收负担的减轻。企业必须通过事先安排以及事先筹划理财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利用从属于企业的税收战略性筹划,将最优的企业纳税方案选择出来,进而将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这样才与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相满足,是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2.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在财务经营决策前,需要合理地开展税务筹划,这样不仅有助于税务筹划行为的规范,将正确的决策制定出来,进而促使企业的整个投资行为和经营行为变得合法合理,有序地促使财务管理活动运转,实现良性的经营活动循环,同时还能够在企业战略中融入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时使企业对战略性选择予以考虑,这样便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

3.有助于完善企业战略规划。

企业总体战略与税收筹划间是战术选择的整体性规划与经营行为、手段与目标的一种关系。企业税收筹划是将企业战略实现的重要工具,应当为企业的战略服务,因而需要企业不仅要在企业战略制定时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以及其他对企业发展有影响的因素,并且还需要在税收筹划的具体运用中,将其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在与企业战略思想相符合的基础上选择筹划方法。

4.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

总的来说,现代企业的财务决策具体是由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以及经营生产决策等所构成的,而税收会对这些组成部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在企业的各个财务决策领域均会贯穿税收筹划,而且税收筹划已经逐渐的成为企业财务决策必不可少的一大内容。在企业的筹资决策过程当中,不仅需要对资金需要量加以考虑,而且还需要对筹资成本加以兼顾,由于通过不同渠道与不同方式所得到的资金,列示在税法规定中的成本是不同的,而要想将筹资成本降低,就应当充分考虑筹资活动中的纳税因素。而在企业的投资决策中,应当对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税后收益加以考虑,要知道税法对不同投资行业、区域和形式的投资均有着详细且严格的规定,这便需要企业重视税制的影响,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及运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及缺陷,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便于强化及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以下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1.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机制。

立法部门应当在税法的制定及完善中,应当注意税收法律条款的易于理解和简单明了,具体规定的税法条款必须有着相对较强的可操作性,以此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的认识和理解税法,进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确切地指导在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中,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与此同时,还应当适当地在税法中加入一些硬性的规定,将标准详细的制定出来,从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真正做好。

2.成立涉税中介机构。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资格中所存在的风险,企业应当对实际情况与具体规定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加以重点关注,合理地调整企业总收入中高新技术所占据的比例,合理地研发工作参与者的学历比例,并且将科学的追踪机制建立起来,在研发项目的过程中使人员情况与经营状况始终与相应的规定相符合。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减少利润、增加成本以及缩小税基,但是切勿借助于弄虚作假等不当方法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取得。随着我国税务部门稽查征管行为的不断规范化,再加上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升,能够供给企业利用的投机空间随之变得越来越小。企业将税务风险解决的有效途径就是将严格的一套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起来,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控制税务风险。

4.增强财务人员及管理者的税收筹划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学习税收法规,动态实时地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关注,跟踪及预测税率与税法的变动趋势,并且将税收筹划合法合理地加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以此对税收筹划方案加以选择,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综合地对企业所制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加以考虑。应当明确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一项工作,企业应当不断引入高素质、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现代化人,以此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新鲜活力。作为专业的人士,这些人才通常具备着高超的业务操作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则切勿在财务核算的简单工作定位上局限,而是应当抓紧时间学习税法知识,最大限度地将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增强,并且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融入。另外,企业的财务人员还应当对会计政策严格地加以执行,切实地遵循会计程序做账,进而生成合理正确的会计报表,从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奠定可靠的基础。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当中,税收筹划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存在着一系列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以及有待于完善的环节,企业要想真正地将税收筹划工作做好,要想将税收筹划所具备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么就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是国际通行做法,基本定义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做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外在表现就是“缴税最晚、缴税最少”。

境外施工企业一般在合同签订之后,根据前期投标时收集的所在国税收政策及商业法规,结合商务合同条款和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在所在国一个企业可能会有多个在建项目,要分项目来做。

企业进入境外市场以后,要搜集所在国与企业各施工项目相关的法律、了解外汇管理及税务环境;掌握主要税种、税率和优惠,抵免政策;当地税法对涉税账务会计处理的具体要求;企业所在国与中国是否签订避免双重征税收协定以及协定中的利弊措施、是否存在饶让条款;其它不确定因素及存在的潜在风险等。下面我们对项目在南美某国遇到具体税收情况时的应对措施:某国无外汇管制,但收金融交易税0.2%并逐年递增,同时银行对汇出外币收取的手续费为2%,这样计算下来往中国汇款企业要承担至少2.2%的税费,企业可通过所在国内部合理调配,减少与国内往来款;某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13%和社保、医保比例是29.42%,劳工法中规定个税的起征点是月最低标准的4倍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一周工作不到40小时的、劳务本人申请的这两种情况可以不缴纳社保和医保,其余情况都要代扣代缴;某国关税的税率为0%、5%、10%等,项目在进口时可以根据关税税率,对比所在国市场情况进行物资材料采购,避免过高承担关税;对于设备进口:分永久进口和临时进口两种方式,永久进口是指一次交清增值税和关税等,增值税可以抵扣,项目结束设备可在当地处置;临时进口是进口时提供银行保函,此时不缴增值税,只缴关税,能缓解前期资金压力,但进项税要在缴纳时才能抵扣,同时承担银行保函费用约3%;某国增值税的税率为13%,是境外施工企业涉及最广的税种。根据进度或收入预测采购,达到调控进、销项差额的效果。在有些国家,非政府性工程或非公共工程,这样收到业主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时,给业主开发票。发票提供的同时项目外账将面临计提销项税,造成项目提前缴纳增值税,所以要结合资金情况、进项税余额情况,合理申请预付款;某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规定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内要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当年的盈利可以弥补3年内的亏损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若是亏损不缴纳。境外施工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什么时候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项目结合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在3年内平衡外账利润;某国如与中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收协定以及协义书,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境外施工企业应及时到国内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提交给所在国税务机关,以申请在企业所得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独立劳务等方面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

做好一份税收筹划方案,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需要各部门分工配合、上级部门的协调支持;项目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安排;项目对利润水平的预测;企业在所在国各项目统一汇总并在内部平衡纳税,不但能树立良好的纳税形象,更加会给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带来长远的经济效益。

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工程进展、实际发生成本、及外部环境变化,及时组织调整和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合同金额发生变更或调整时;合同成本发生重大改变;项目工期发生重大变化;项目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政府换届、税收政策调整等影响。

境外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学习和实践,来摸索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合理避税方案,这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不要做成偷税漏税。

[1]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其编写的《税务代理实务》。

[2]杨志清。税收筹划案例分析[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

浅论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新趋势毕业论文

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首先企业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应用税收筹划。例如,在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区域,为了促进投资,在这些行业或地区税负相对较低,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企业也可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例如,总所周知的两种筹资方式,股本筹资和债务筹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再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重点。例如,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可通过进货渠道和进货时间等进行,销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旧销售、现金折扣、销售这让的方式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会计核算上,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励机制中,企业多利用奖金和员工福利进行税务筹划。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避税途径的差异。

我国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一般企业的主要非流转税种,所得税部分是企业合理避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透彻研究新的所得税法是企业必须完成的功课,也是制定完备的避税计划的关键。对比新旧所得税法,对企业合理避税有明显影响的差异性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公平竞争。

新税法为实现公平竞争的目的,取消了颁布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及税收待遇统一起来,这使得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失去了效果。

2.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有的部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很多企业在过去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以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新税法下这些都已失效。

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报税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别设立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其中规定企业在报税时,还需要报送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同时,税务机关也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这使得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也无法实现了。

1.对企业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如上所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设立很多下属公司,因为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得税税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些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何选择就给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一些途径。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单独核算,但如果子公司属于小型薄利企业,税法规定可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会使整个企业集团的税负降低;而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与母公司合并纳税,那么如果分公司前期投入较大,在设立初期就会有亏损产生,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能降低整个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2.针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合理避税。

企业的会计计量主要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这点尤为重要,同样在税法的规定中,在不同情况下企业收入的确定时间同样存在差异,而收入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基础,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些合理避税的途径。

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而销售商品的形式有很多种,直销直付、直销分付、分期预收、委托代销等等,对于不同的销售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也不尽相同,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则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而如果采取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则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在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的情况下,则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由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以主动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达到推迟收入确认时间的目的,从而可以推迟相应所得税的缴纳,所推迟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当然,这也需要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只为避税而忽视销售收入的及时收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迎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合理避税。

上述两种避税方式,对很多企业来说可操作空间是很大的,但现阶段可以说,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途径应当是更加稳妥。例如现在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国家鼓励企业走高新技术路线,积极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以迎合这个导向,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加计扣除的部分便可以为企业规避很大一部分纳税开支。

浅谈企业税收筹划

在我国,施工企业之间竞争激烈是一个不挣的事实。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足够的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甚至垫资施工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致使施工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利润空间小,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拟从税收筹划方面谈一谈怎样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及利润压力。

(一)、把握好合同的签订关。

签订不同的合同会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举例说明签订合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例一:施工企业施工任务不足时,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会利用闲置设备去分包或转包其它企业的施工任务。因此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是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或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慎重。《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企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设备出租行为适用5%的营业税率。假如一施工企业利用自己的架空顶进设备为另一施工企业负责箱涵顶进作业,负责顶进方要完成箱涵内的出土、架空、顶进作业,另一方负责箱涵预制作业。假设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签订合同时没有经过财务部门的会审,签订了一项设备租赁合同。按照营业税法的规定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10000000*0.55=550000元,实际上述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分包工程合同,应采用建筑安装企业3%的营业税率,如果将合同变更为分包工程合同,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10000000*0.33=330000元,可以少缴营业税及附加220000元。印花税: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使用千分之一税率计10000000*0.001=10000元;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税率计10000000*0.0003=3000元,可以节省7000元。

例二:尽量不签甲供料合同。甲供料合同不仅施工企业得不到应得的取费,因为施工预算间接费取费标准是按照直接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甲供料合同中甲方供应材料价值没有记入工程直接费,降低了取费基数,致使按照直接费取费的计划利润、营业税及附加等取费低于预算标准。施工企业不但得不到应得的工程结算价款,还有可能使施工企业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法规定: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均应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收取的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如果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包工不包料合同,应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呢?作为计税基数的营业额应包括工程耗用的材料价值在内,那么,工程耗用材料价值是按照实际使用材料的实际成本或预算成本,还是按照预算需用材料的预算成本呢?本人认为应该按照施工预算材料使用数量的预算价格确定。因此,签订甲供料合同时,首先按照包工包料合同办法计算营业税,然后再扣除材料的预算价格作为合同金额。

和费用,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要计算营业税及附加,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复杂,因此,划分几种具体情况。一是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的工程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二是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三是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四是实行其他结方式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现实是发包单位往往不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而施工单位又要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果按照会计确认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就等于提前纳税浪费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需掌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没有明确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有明确规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5%。按规定施工企业不能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因此,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不应采用高于税法的年限。这样,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进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期,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也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另外取得固定资产要及时组资以便及时提取折旧,税法及会计制度均规定,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施工企业普遍采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期、质量、效益负责,项目经理出于自己项目效益的考虑,推迟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影响固资折旧的及时提取,虚增当期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及企业的现金流出。因此,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财务管理的检查,使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避免企业放弃折旧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

(二)、控制固定资产修理支出金额。

1、发生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

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3、经过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因此,企业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及日常修理,控制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金额,避免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达到改良支出的标准,使修理费用在发生期可税前扣除,减少当期应税所得,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合理安排子公司的施工任务。

不同的施工合同其利润空间是不一样的,企业集团可以将利润高的施工任务分配给企业所得税率低的子公司或分配给处于亏损期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的不同税率或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达到降低整个企业税收负担的目标。

(四)、合理分配总部的管理费用。

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可以应分摊给下属公司,但是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支付标准。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税率高的子公司或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税率低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

施工企业目前对工程项目多采用目标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待项目完工后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等指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奖惩;公司本部工资考核根据公司任务开发、施工产值、安全质量、经济效益等指标完成情况决定年终奖金。2005年1月国税发9号文件对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全年进行平均,按其平均数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的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限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限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元,在该点上税后收益和6000元的税后收益相等,在6000元和6305.55范围内发放年终奖金税后收益均小于6000元时的税后收益,采用完全归纳发可以得出区间范围的计算公式,税收临界点上适用本级和高级税率的差额/1-高一级税率。

四、加强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有可能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比如:在施工过程不能按规定取得发票、以收据代替发票、取得不规范的发票等,税务机关可能将其认定为白条而要求企业调增应纳税所的额;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不能及时列销而计入下一纳税,税务机关可能认定其不属于本经营活动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不能够及时与提供劳务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账面存在大量预提费用,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企业在随意调整利润,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不违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与安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税收筹划工作要想落到实处,需要企业各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实现。施工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但可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盈利,而且可以减少当期的现金流出,缓解企业的现金压力,减少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浅论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新趋势毕业论文

摘要税收是企业的收益在企业与国家之间进行分配的结果,纳税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本文将阐述税收筹划的含义,并基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阐述税收筹划工作的新趋势。

关键词税收筹划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办法。

税收筹划,又叫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首先企业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应用税收筹划。例如,在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区域,为了促进投资,在这些行业或地区税负相对较低,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企业也可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例如,总所周知的两种筹资方式,股本筹资和债务筹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再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重点。例如,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可通过进货渠道和进货时间等进行,销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旧销售、现金折扣、销售这让的方式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会计核算上,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励机制中,企业多利用奖金和员工福利进行税务筹划。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避税途径的差异。

我国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一般企业的主要非流转税种,所得税部分是企业合理避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透彻研究新的所得税法是企业必须完成的功课,也是制定完备的避税计划的关键。对比新旧所得税法,对企业合理避税有明显影响的差异性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公平竞争。

新税法为实现公平竞争的目的,取消了颁布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及税收待遇统一起来,这使得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失去了效果。

2.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有的部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很多企业在过去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以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新税法下这些都已失效。

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报税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别设立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其中规定企业在报税时,还需要报送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同时,税务机关也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这使得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也无法实现了。

浅论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新趋势毕业论文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企业有效税务筹划。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可扣除;亏损单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用人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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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国内外诸多企业之间的互动沟通日益增多,各国之间也加深了交流和往来。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不仅重视对国外资本的吸纳,也关注项目开发以及经贸合作,逐渐给国内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对于公司自身而言,只有不断地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使本公司的科技以及经济大幅度提升,才能使公司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因此,在当前,如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保证其稳健、可持续发展是极其重要的,如何使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是当前国内公司极其重视的。在本文当中,作者基于自身在公司税收筹划方面的经验,由此对我国当前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所需要思考以及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并且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改革措施。

涉税风险;税收筹划;公司财务管理;策略方法。

站在公司的维度,税收筹划工作是其在发展的历程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是公司经营管理方案的补充,税收筹划可以使其经济风险防范能力大大提升,从而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税收风险与经济隐患,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根据当前公司税收筹划的现实情况,大多数的公司对于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缺乏深入的了解。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采取了消极的态度,致使工作效率大大地降低,不能够达到预期的成效。此外,公司的管理者和高层的税收筹划能力不足,专业的素养较差,极大的阻碍公司的良性发展。

在公司内,税收筹划人员在专业技能和素养方面存有不足。公司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所呈现的效果和水准同筹划人员的能力、经验和素养紧密联系。具备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技能,筹划人员才能够详细的开展和实施各项工作,由此决定了此项工作的工作效率。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公司的管理者和高层对税收筹划管理欠缺一定的认识,其职业素养很低,公司税收筹划管理的效率降低,使此项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增强。在税收方面,公司筹划策略同国家的相关政策之间存在差距。我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在逐日的完善中,税收方面的同样如此。在公司中,作为纳税筹划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及时深入的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对国家有关于公司纳税筹划方面的思路以及策略进行准确地把握,同时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条件,及时有效的制定出一套符合自身公司发展的方案措施,确保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能够和国家大计保持一致的方向步调。在现实中,对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多数的税务筹划人员并不能领悟其重要性,致使公司税收筹划工作和税收变化相差甚远,增加了公司的税收风险。公司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无法保持同国家税收制度的一致性,使税务风险大大地增加。部分的纳税筹划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较低,在开展相关工作时,不能够做到合理规范的执行相关职能工作,无形中增加了失职风险,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所以,对于纳税筹划工作者,公司要加大对其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培养,才能够提高公司的效率,降低公司风险系数。

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管理观念。在税收方面,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不仅能够保障国家的利益,也能够有效地使市场秩序规范,对整个市场发挥了调节作用。在经营的过程中,部分的公司无法意识到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性,为了自身公司的经济利益,加重了自身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只有当公司的管理者和高层对税收筹划管理的重要性存在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能够自觉的履行相应的义务,拥护国家的利益,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证减轻公司的税务负担。在税收筹划方面,公司要做好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在开展降低税收筹划风险工作时,要建立起良好的税收筹划制度以及预警体系。作为一个纳税人,要对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流程进行全面的把控,在此基础上,使税收筹划预警体系更加的合理、高效,从而有效的监控风险。对于税收筹划风险,其预警系统有预知风险、信息采集以及控制风险的功能。信息采集即对企业经营活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对市场的供需进行全面的分析,充分的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能够准确地把控市场。在税收筹划预警系统中,所发挥的作用在于预知风险,此外还能借助于预警提示存在的风险,使相关的人员尽快地提出一系列解决策略,巧妙的避免风险的出现。在公司内,建立起完善的税收筹划绩效评估机制。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管理呈现一个动态的过程。当税收筹划的方案得到了实践,相关的企业要据此对于自身企业在该方面的水平进行评价,从而更有效地开展税收筹划。在当前,对于一个企业的税收筹划的评价标准包括诸多方面,如利润、收入、资产以及成本等。此外,税务机关在进行相关的核查时,也是对这些指标进行评价。所以,当对税收筹划的实践效果进行评价时,要将所有指标维持在一个合理范围内。

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公司要科学、全面地进行,这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极其有利的,能够促使公司的规划目标和经营计划尽快地得以实现。公司是市场活动的主体,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着力的培养,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并且在正确的理念的指导下,才能将公司的纳税筹划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1]金书森。全面营改增涉税风险防控[j].现代商业。2017(19).

[2]陈小燕。论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j].纳税。2017(7).

浅论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新趋势毕业论文

如上所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设立很多下属公司,因为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得税税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些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何选择就给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一些途径。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单独核算,但如果子公司属于小型薄利企业,税法规定可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会使整个企业集团的税负降低;而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与母公司合并纳税,那么如果分公司前期投入较大,在设立初期就会有亏损产生,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能降低整个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2.针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合理避税。

企业的会计计量主要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这点尤为重要,同样在税法的规定中,在不同情况下企业收入的确定时间同样存在差异,而收入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基础,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些合理避税的途径。

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而销售商品的形式有很多种,直销直付、直销分付、分期预收、委托代销等等,对于不同的销售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也不尽相同,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则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而如果采取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则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在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的情况下,则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由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以主动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达到推迟收入确认时间的目的,从而可以推迟相应所得税的缴纳,所推迟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当然,这也需要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只为避税而忽视销售收入的及时收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迎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合理避税。

上述两种避税方式,对很多企业来说可操作空间是很大的,但现阶段可以说,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途径应当是更加稳妥。例如现在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国家鼓励企业走高新技术路线,积极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以迎合这个导向,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加计扣除的部分便可以为企业规避很大一部分纳税开支。

参考文献:

[1]肖继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合理避税和节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出版社.1994-.

[2]张喜海.浅谈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集团经济研究.(3).

税收筹划企业应用税收论文

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大量的外国企业来到中国进行投资,由于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刺激了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从而促进了税收筹划的发展。

税收筹划是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之一。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是增加企业收入,二是降低企业成本。税款作为一项费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通过偷税骗税等违法手段来降低税收成本所付出的代价将越来越大,而税收筹划则能通过合法的手段有效地规避纳税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利用有限的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产品与服务,树立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扩大企业产品或服务市场份额,有利于企业的不断发展。

税收筹划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具有依法履行纳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税收筹划的权利。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和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税收筹划除了可以实现节税功能外,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从而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一个企业来讲,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首先具备的条件。企业的筹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但无论是哪种筹资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现代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企业的筹资渠道也是多种多样,如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由于我国税法对不同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这便为企业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税收筹划论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摘要在认真分析税收筹划对企业自身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提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由直接目标、中间目标和最终目标组成的综合性目标体系;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协调好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企业与税务机关等方面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投资、会计核算、筹资、经营和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的产物。它有利于企业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合法合理行为,在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实行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税收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其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中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样来做)。这六大元素无一例外的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相关。企业经营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设定若干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择优抉择,就会收到同样的投入赚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对于纳税企业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资金流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搞好企业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这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日益扩大,来我国投资的外企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家间的经济制度,如税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国际间的差别、倾斜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国际空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税收筹划的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也是判断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税收筹划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的税收筹划目标会导致不同的筹划结果。

目前,在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另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太宽。这两种目标的定位都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会导致税收筹划实践的混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需要全面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的范围,即不能过于狭窄,也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应该由直接目标(基础目标或短期目标)、中间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长期目标或根本目标)组成。

2.1直接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直接目标。

第一,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不损害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企业一旦遭遇涉税风险,不管政府怎么处置,对企业自身的市场信誉、形象以至长远利益而言,都将会产生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无论是有形抑或是无形的,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不只是损害了政府的税收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整个企业的经济发展。

第二,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其二则是相对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在税收筹划中往往采用第二层含义。即使从绝对数额上看,纳税人的当年应纳税款数额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说该项筹划是成功的。

第三,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实行纳税最小化、纳税最迟化、降低税收成本等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最小化不是逃税,而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选择低税负方案,从而减轻税负。纳税最小化不能仅看个别税负的高低,它必须是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纳税最迟化不是欠税,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推迟缴纳税款。虽然这笔税款迟早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是可取的,税收筹划也才有存在的意义。

收集整理,.

2.2中间目标是实现企业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部分,其目标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率最低和税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既然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那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应该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而有利于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目标。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单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现金流量下降和企业价值降低。

2.3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企业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业的社会利益最大化。企业的整体利益既包括通过减轻税负直接获得的经济利益,又包括通过树立诚信品牌间接获得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机遇。只有两者兼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才能称得上达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以减少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税收利益为直接目标和手段,以此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标。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动机,也是税务筹划之所以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税务筹划目的的全部。如何减少纳税负担实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市场需要和经营管理、长远规划等各方面综合平衡,在纳税风险最低、纳税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纳税负担,通过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所以说,最终目标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或长期目的,直接目标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原动力,中间目标则是实现最终目标的直接路径目标;具体目标和中间目标必须以最终目标为前提,最终目标只有通过直接目标的选择和中间目标的运用方可得以实现。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企业税收筹划要充分利用政策导向,科学地提出筹划方案,在税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减轻企业的税负。

3.2涉税收益与非税收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分析的是涉税利益,一般情况下对非税利益分析不够重视,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涉税利益,还关心非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重视分析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结构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这就要求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筹划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等观念,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同时注意其他非税因素的影响。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是首要的,税收筹划是为之服务的。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是该市场发展的潜力,而不是税收筹划。例如当外商考虑是否到中国投资时,看重的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不是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条件,但投资者有时为了开拓某个市场,是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因为税收只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关系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战略时,税收筹划应该服务于企业经营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否则会因为考虑短期的税收负担,而错失了企业发展的良机,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这样的税负最轻也就失去了价值,这样的筹划也就无存在的必要。

3.4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筹划的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再好的筹划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纸空文。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筹划前、中、后的全过程不能脱离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样做的优点有两方面:一是便于筹划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条款,通过及时沟通可以修改筹划不妥之处。二是便于实施。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筹划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如果不能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会失去其应有的收益。因此,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贺飞跃.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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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金标.税收筹划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4李明.浅谈对纳税筹划的认识[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6(10)。

税收筹划论文

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在不违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时,充分利用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约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的效益效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大,在社会经济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正当权益,而不是纳税人对税法的抵制和对抗,充分利用税收筹划对于社会以及企业自身都是有重大意义的。一方面,税收筹划可以增强社会公众对于法律的自觉意识,加快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另一方面,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特别是企业降低税金,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一般的,税收筹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够最大化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经营目标;二是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有助于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四是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1.企业筹资。

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性条件,是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当前,企业的筹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在融资的趋势上一致保持着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企业通过对税收的筹划,可以科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企业的融资获得更大的收益。此外,对于企业的筹资渠道来说,企业的筹资渠道都是存在着各种利弊的,不论是企业的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方式,都会存在不等的筹资风险,运用税收筹划就能够很好地规避在筹资渠道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让企业选择最优的筹资方式,提高企业的综合营运能力,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降低经营风险。

2.企业投资。

在如今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投资与融资一样,都是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很多公司的投资方向都比较复杂,例如设立子公司、兼并等,这样就会造成企业投资的风险。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够更加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在选择投资方式的环节中更加理性,这对于企业的投资收益影响重大。首先,在税收筹划当中,可以优化企业的投资结构,在投资过程中减少盲目性,使企业的投资环节效益提高。例如,企业在投资中可以运用连续投资的方式,延长企业的纳税期限,使企业的阶段性效益提高。其次,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决策科学性,能够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最佳的机遇,使企业在法律上获得最优的政策,例如,在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企业的投资是会受到国家的支持的,能够享受国家的抵税政策,能够很好地节约企业的税收,扩大企业的经营效益。

3.其他方面。

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方面能够为企业带来不少的好处,能够扩大企业的综合效益,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税收筹划的应用面也是很广泛的。例如,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够让企业的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更加合理,能够稳定物价变化引起的税负变动。此外,在企业资产折旧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也是很明显的`,税收筹划能够将资产分摊折旧的时间等方面科学地选择,可以起到减少隐形税负的效果,进而改变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资金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随之上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需求,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了企业工作的必然。但是,企业税收筹划会关系到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政府会对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审核,考察其是否达到国家以及当地的税收优惠标准。此外,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有着重大影响。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片面追求税负最小化是极不明智的行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企业单靠税收筹划来实现税负最小化,并不利于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体实施,只有将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全面优化的方案才是成功的方案。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应该兼顾经济活动参与方以及参与方税负转嫁情况,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以额外成本与方案收益的差值为标准,只有这样,税收筹划方案才具有全面性,才能真正促使企业成本降低。

市场处于时刻变化的状态之中,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应该充分体现市场特征。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尽可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够局限于固有的模式当中。与会计制度不同,税法所关注的重点是经济与社会,不是单一的利益组织或者个人,也不是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二者在经济态度以及要求上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税收筹划工作必须清醒认识到税收筹划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在处理税收筹划时应当与会计制度适度分离。实现高适应性的税收筹划,就是要统筹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在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收,只有这样的方案,才是全面的税收筹划方案。总之,企业的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是很多的,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企业都应该注意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多方位多角度地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论文

企业集团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首先,当前企业的筹资环境比较复杂,在融资的趋势上一致保持着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对于企业的筹资渠道来说,企业的筹资渠道都存在着各种利弊,不论是企业的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方式,都会存在不等的筹资风险,因此,企业集团应该规避在筹资渠道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让企业选择最优的筹资方式,提高企业的综合营运能力,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降低经营风险。此外,企业在借款之后产生的利息,可以抵扣税收,能够将这部分利息作为费用列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实现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虽然,一般情况下负债收益会随着负债总量增多,但是如果企业集团过分追求负债,那么企业很可能遭受债务风险,不利于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举债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适的资本结构,避免盲目举债的出现。为了避免盲目举债,企业集团可以充分考虑负债融资以及权益融资的平衡。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权益资本收益率这一指标,完成负债融资以及权益融资的平衡。

(一)所得税税务筹划采用投资组织形式的方法。

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纳税规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集团可以充分考虑组织形式,采用投资组织形式的方法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在我国,非公司制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需要在缴纳分配的个人利润所得税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应该充分考虑组织形式的选择,按照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投资人数少、经营规模小的独资企业,可以选择定额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对于企业规模小但是投资人数多的企业,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形式。这两种形式都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轻。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制公司更适合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且能够促进企业形象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这样的方式是如今现代企业常用的组织形式,在亏损弥补、保留盈余等方面都有着较大优惠。相比之下,这两种公司的组织形式中,股份有限公司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大。企业集团在进行扩张时,必然增加新的组织机构,这就需要企业集团对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进行筹划。在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中,企业集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不能,但是,当企业集团出现亏损时,总公司可以将分公司的亏损计入,能够减少所得税税额,但子公司不行。因此,企业集团应该根据盈利预期,如果新设机构能够在短期之内实现盈利,那么企业集团就可以选择子公司形式,如果企业集团新设机构将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亏损,那么企业集团就应该选择设置分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集团在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优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科学的税收筹划。

(三)采用合理的投资方式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

投资方式的不同将会导致不同的企业收益方式,对于企业后期的纳税方式以及应纳税额也有决定性影响。因此,企业集团应该选择合理的投资方式,从而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集团可以按照自己的投资性质,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以及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即为生产经营投资,能够直接扩大生产经营收益。间接投资是对资产的投资,例如股票、债券等。按照新税法,国产设备的购买将无法抵扣所得税,开始强调企业投资产业优惠,因此,企业在直接投资中,可以尽量选择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相关的固定资产项目,既能增加产能,也能享受优惠。在间接投资方面,企业集团可以考虑国债实现税前扣除利息。

税收筹划论文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但是,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不但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还可能使企业遭受更大的危害与损失。具体来说,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目标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

2.1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节税,在此过程中,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或者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运用不合理,就可能导致税务筹划的结果偏离企业预期目标,由此产生的风险被称为政策性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政策性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政策选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府的税收政策处于一个变动状态,旧政策的不断取消和新政策的不断推出而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政府一些政策往往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使得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产生一定的风险。

2.2经营决策风险。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投资者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缴税最少,税收筹划应纳入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有些税收筹划方案仅仅立足于节税,而违背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忽视了经营决策应首先考虑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使得投资者因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而错误选择了所投资的行业、地区,投资主体模式以及筹资方案等,最终导致决策失败、经营失败、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1)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做支撑,筹划人员不仅应该熟悉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财务风险、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而大多数企业木身没有这样的人才,只能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中介机构,这样会产生齐询费用、经营管理变动成木等,会使得筹划成木增加,从成木收益角度看,可能会造成筹划成本超过筹划收益的最终结果。

(2)我国现行税制税种多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涉及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类的多个税种,这就决定了在制订筹划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如果仅仅立足于某一个税种而制订筹划方案,可能导致从单个税种上,看上去减少或避免纳税了,但造成其他税种纳税增加,综合税负并没有下降,甚至有所上升,筹划失败。

2.4税务行政执法风险。

进行税收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木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

2.5信息风险。

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收筹划处于某种程度的自目状态、如果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经营信息、财务数据资料,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从经济学角度看,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只要企业有税收筹划活动,就存在税收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纳税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针对性地采取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防范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

3.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首先,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深入、透彻、全面了解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只有有了这种全面的了解,企业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保证自身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真正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动,一个企业若是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地对税收筹划作出适当调整,不但能减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而且还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尽力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掌握自身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仔细研究,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收法规规定的筹划方案。

3.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

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对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有重要影响、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收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同时,税收筹划人员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在筹划工作中与各部门人员的交流,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自身发展提高,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会对税收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时也会减小筹划风险。

3.3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

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目的就是要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4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收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收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比如税收筹划行为与偷税行为在理论上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极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逃税,这就要求一方面,筹划者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收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收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总体来讲,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企业应在分析整体环境的情况下,对纳税筹划实时监控与评价,尽早改进纳税筹划方案,取得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要求。

在新税法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利用税法留给企业的筹划空间,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各个过程(其有购建、初始计量、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折旧方法的选择、维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的避税作用,在选择使用固定资产可扣除项目的同时,应考虑使用以下要求进行筹划:1.力争财务收益最大化,考虑总体经济利益;2.考虑整体综合性,同时考虑企业战略目标。

(一)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1.转换身份减少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4%)]*4%*50%。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3%)]*2%。因此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后将自己不用或者准备更新的固定资产予以卖出,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模糊资产用途,借以抵扣进项税额。

税收筹划论文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全面了解到相关的税收法规,同时充分掌握自身的运营情况,并且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借助税收筹划的方式,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促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1.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人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差别税收待遇,按照商品房销售增值额的高与低来采取差别累进税率,并且增值率与税率成正比。这就是说增值率越高税率则越高,此时应多征收税款;反之,增值率越低税率就越低,此时应少征收税款。

2.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以及缴纳管理。

在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之前,纳税人要按照商品房预期的销售收人及按照税务部所规定的税率来预缴税款,等项目全部竣工以及结算之后,并且已将商品房销售出去,然后再清算整个项目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虽然部分房地产企业设置了账簿,但是由于成本原始凭证不齐全、费用开支不合理等,因此税务机关无法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人以及应该扣除项目的具体金额加以明确,此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纳税方法。

3.计算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商品房的销售收人—(建造成本—已经计人开发成本的借款利息)*1.3—与转让商品房销售收人有关税费。其中,在计算土地增值额中所扣除的项目如下: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间接费用、税金以及其他;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关税等。

4.土地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

通常情况下,要先计算出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继而确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首先,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小于或者等于5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其次,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50%小于10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s%;再次,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100%小于或者等于200%,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最后,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20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上述公式中所出现的5%代表二级速算扣除系数,15%代表三级速算扣除系数,35%代表四级速算扣除系数。

5.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当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小于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应该子以免征。普通标准住宅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远远超过了1.0;单套建筑面积没有超过120平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对于合建方,一方出土地,另一方要出资金,一同合作建造,当建成之后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房自用,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于国家建设的需求来依法征用以及回收的房产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筹划借款利息。

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自于不同途径的借款,然而借款利息会采用不同方法扣除所计算出来的土地增值税也是不同的。在房地产项目建筑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该将其纳人到开发成本。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大多数情况下会将资本化的利息调整为相关的费用,然后再简单的处理这此利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会将已经资本化的利息纳人到财务费用中,然而仅仅是在计算增值额时会扣除这此利息支出。因此税法的规定如下:其一,纳税人要将银行贷款的利息原始凭证提供给主管纳税机关,帮助主管税务机关区分资本化的利息与费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实际支付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项目实际开发成本)*5%。其二,如果纳税人不能将银行贷款的利息原始凭证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此时就不能正确划分资本化的利息与费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项目实际开发成本)*10%。

2.合理提高成本化的管理费用。

房地产企业管理的人事编制可以调整管理费用,由此导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得以降低。举例而言,某一房地产开企业具有30名管理人员,每一年需要花费300万。在这30人当中有25人参加了项目开发管理这项工作,然后总经办在会议上决定要将这25名工作人员的人事调整为项目部,可以加快项目的开发步伐,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可以促使成本费用支出金额得以增加,并且需要扣除的成本费用也会增多,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

3.合理策划地下车库。

通常商业地产的高层项目会将一层、二层建造成地下车库,同时在划分车库类型的时候,要按照车库性质将其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有产权车库;第二类,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第三类,无产权的车库。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增加自身的销售额,他们会构建有产权车库,其实从税收这一角度来讲,开发商房地产企业的决策是不正确的。

如果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所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因此开发商房地产企业要采用人工防工程建造的车库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与车主签订相关的合同,车主获得了多年的车位使用权,但是物业公司可以向车主收取相关的管理费用。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回笼资金,那么就要建造无产权的车库。在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核算以及处理无产权车库的方式。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单独处理车库,等车库建成之后要将转人到投资性房地产,并且等建成之后也可以出租。

4.筹划出售固定资产以及开发产品。

“固定资产清理”这一科目,然后再进行核算,当清理完固定资产后要将相关净收益纳人到固定资产清理这一科目中。在处置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应缴纳营业税金以及附加费,在这一过程中并非会涉及土地增值税。

5.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销售普通标准商品房时,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没有超过20%,此时需要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影响着普通住宅是否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对增值额子以调节,或者可以调节可以扣除项目的费用,这样做有助于控制好增值率,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局开始逐渐细化清算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筹划好税收,提高自身的经营利润,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好的规避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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