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汇总20篇)

时间:2023-12-02 19:56:27 作者:QJ墨客

优秀作文通过恰当运用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法,增强文章的艺术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启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在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艰难地前行,一步,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袭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血被染得鲜红宝石般绚丽……”自从阅读了《野性的呼唤》,这幅景象常在我的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反顾去追求的是什么?带着这样的困惑,我把他读了一遍又一遍。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巴克,在阿拉斯加淘金热中,几经周折,被贩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方。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在人类的训教下,他不甘就这样被人类“呼之而来,唤之而去”,最终,古老的血统——狼性,使他抵抗人类,称霸了北方狼群。

只因为没有坚持,而放弃了前程。社会上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在公司应聘中,招聘者经常会出些难题,让你一次一次德解题。如果让你选择,你会坚持,还是放弃?理论上,所有人都会选择坚持。然而,事实上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

如果当时你能坚持,那面对你的将是美好前程,可是,你却眼睁睁地让它流入他人腰包。

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不知你们有没有想过,假如杰克给巴克定下的结局不是重获自由,那巴克的结局会是怎样?或许也在初到强者的恶斗中,巴克就已经身首异处了。或许他在为桑顿报仇中,被无情地枪杀了。

小说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其实巴克的原型就是作者杰克。杰克并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他不愿意,屈服于自已的命运,不断抗争。

尽管中途困难重重,但杰克坚持不懈,坚持着写作。,成为了世界级的大师。

许多人坚持不懈,给他们暗淡的人生添上一笔光彩。可是,真正坚持下来的有多少人,在挫折面前,心灰意冷,在困难面前,半途而废。

坚持,它在失去信心的人面前,无限扩大,但却在充满信心的人面前,失去了光芒。

只有不断坚持,不断抗争,就能成就辉煌。这就是《野性的呼唤》给我的启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作文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的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作文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近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作文

在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这本《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中。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混血儿。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但一天,它被人拐卖到了一个穿红绒线衫的人那儿。它挨了一顿大棒猛打,被打得一次又一次地昏死过去。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恢复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不久,巴克再次被人买走。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变成了一只雪橇犬。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巴克。起先,对于斯匹茨的种种挑衅,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冲突。但它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扯豺狼式的啃咬啮撕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最终,他把把斯匹茨斗倒了。

之后,他又换过几个主人,最后,当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索顿的人救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并且与索顿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一次外出时,索顿被印第安人给杀死了。愤怒的巴克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但这时主人已死,他对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所以,它进入了森林,从此以后与狼为伍,过上了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常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食佳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美国小说《野性的呼唤》有感

我个人觉得故事中的主人公和作者十分相似。作者曾经当过工人、水手、记者;而巴克也是经历了重重磨难,才走向了胜利的殿堂。

《野性的呼唤》中的故事非常现实,常常将主人公置身于危险之中,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人与自然、动物与自然之间最残酷的生存斗争,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合作,赞美了勇敢、坚毅、忠诚和爱等良好品质。

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是约翰.桑顿。巴克对桑顿更多的是崇拜。在故事中,有这么一个场景:他们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边上,桑顿为了让同伴看看巴克对自己的忠诚度,用手指着悬崖说:“巴克,跳下去!”巴克听到了主人的命令,纵身一跃就朝着悬崖跳了下去,约翰.桑顿大为吃惊,他和巴克在悬崖边滚在了一起,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没让巴克跳下去。这一段是最让我感动的,完美地体现了巴克忠诚的品质。

后来,桑顿因为被当地土著杀掉以后,巴克屠戮了整个村子,宣泄了自己的愤怒以后,变回到了,被狼群围攻,在一番试探以后,巴克被狼群认可,当上了第一位与众不同的“狼王”。

在这个残酷而又现实的社会,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是随处可见的事。如果你不努力的去生活,不努力的去奋斗一切,随时都会被着社会淘汰。人给我一道横眉,我给他一张笑脸;人给我一枝暗箭,我给他一束鲜花;人给我一个陷阱,我给他一双肩膀;人给我一句坏话,我给他一曲赞歌。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在一个繁华的别墅里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的主人是一个法官,他拥有一个别墅,巴克在这里是一只被娇惯的狗。出身在一个富贵的家庭自然就会变得很娇气,不听话,便会偶尔干一些让人气愤的事情,比如把晚餐独吞,把晚会搞砸。

可是,巴克喜欢食物的习惯还是被坏人利用,它被偷偷拐卖掉了,被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去送信,那里全都是淘金者。巴克被卖到了一个邮差的手里,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狗,它们远比巴克强壮勇敢,巴克最初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队员,不是领头犬。后来,它渐渐熟悉了环境,当上了领头犬。

这个故事起初很童话,但是最终巴克却当上了狼王。巴克从一个宠物狗,成长为一个领头犬、一个狼王,一定放弃了很多东西,一定了付出很多。比如,它的主人,它再也见不到对他最好的法官主人。

但有时,或许让一个生物自己顺其自然成长,才是对他最大的帮助。

看看巴克,再看看我们自己。我们的状态有时可能不如一只动物。假期里躺着刷抖音,偶尔看见一些大案激动一下,游戏玩腻了,一天也结束了。慢慢的,寒假也结束了,寒假作业还一笔未动。这可能就是现在的我们,那个还不如巴克的我们。

像巴克一样,去做有意义的事情吧!然后,我们就能找到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野性的呼唤》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寒假必读《野性的呼唤》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翁巴克是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在主人的庄园里悠然自得地生活了4年。不幸的事发生在秋季,庄园的园丁把它贩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方。在贩卖途中,它被囚禁,挨饿,最后被棍棒残忍地毒打后,巴克屈服了,它被引入了原始法则的统治天地,它本性中所潜在的野性也一步步地被唤醒。

到了北方的巴克,不再是南方庄园里悠闲的贵族狗了,它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在这混乱和骚动的地方,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见识了似狼搏斗的狗打架,它必须每天卖命地干活,它已经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为了当上了领头犬,它杀掉了丝毛犬,与主人耍心眼,斗战术,赢得胜利。后来它遇到了它的新主人索恩蹲,并与新主人建立了超乎寻常的感情,在新主人被屠杀后,暴怒的巴克大开杀戮,最后逃向了荒原之中,蜕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野兽,并当上了狼群首领。

适者生存,这是个恒古不变的道理。俗话说的好:“环境改变命运”——巴克是原是一只文明犬,但当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它为了生存,残忍地完成了蜕变。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了解丛林法则,能将本性的野性发挥到极致来求得生存。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地东西,但也是一种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只文明狗去残忍地杀戮;也可以让一只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建立深厚的友谊,但这种野性,至始至终都归于环境的改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90时年代的野猫是捉老鼠的,它们身手敏捷,常常为了争抢一只老鼠而自相残杀,这是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猫没有吃的,只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野猫却变得懒散不堪,它们无视老鼠的存在,在满是食物的垃圾桶里翻找着自己的食物,猫只会不劳而获,从而老鼠也变多了,便猖狂了。

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巴克地自我磨练的精神,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里的花朵成长为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风挡雨,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书中所讲的丛林法则是动物求生的本能,是恶劣的环境所造成的,但而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关爱,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美国小说《野性的呼唤》有感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本书依靠桑顿和哈尔对于狗狗巴克的态度来衬托出人究竟应该如何与动物与自然相处?哈尔对待巴克的态度正如他自己的话该狠心的时候就得狠心一点,他对于巴克以及其他的雪橇犬丝毫没有展现仁慈的一面,动不动就是鞭子抽或是毫不犹豫的结束狗狗的生命,对于不需要的狗则是毫不犹豫的卖掉,而对于他的死活却是从不过问,正如中国的一句古话“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他处理与狗得做法就是把狗置于一种奴隶的地位,自己确实高高在上的样子,通过他与狗得关系也能折射出他对于自然的态度:征服自然无休止的利用自然,而桑顿却是用他自己独特的表现爱的'方式,表达对狗的尊重和对巴克对狗的爱与狗狗友好相处从而折射出其对于自然的态度:敬畏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美国小说《野性的呼唤》有感

其中的主角是一只拥有一半圣伯纳德种巨犬的血脉和一半苏格兰牧羊犬的狗王——巴克。巴克被第一个主人——一位法官家中的曼努埃尔——一位视赌为命的园丁卖掉,开始走向它优胜劣汰的生活。

巴克在被辗转卖过多次之后,最终被佩劳买走,做了一只雪橇犬。随后它与头狗“斯匹次”发生了一次生死之战,最后巴克以坚强的意志取得了胜利,并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头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杰克.伦敦的故事有内含的深意,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小孩都能读懂——都是情节、色彩和变化,那下面的才是真正的故事,有哲理,很繁杂,充满含义。

大狗巴克生长在温暖的南方庄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遥远而荒僻的北方,投入到拉雪撬的生活中。在残酷的环境下,巴克变得残酷又狡猾。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呼唤下,巴克逃入森林,加入了狼群。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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