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文献综述论文(专业15篇)

时间:2023-11-22 18:54:06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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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文献综述范文

钢琴是音学前教育专业必修的专业课之一,准确定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更新教材资料、完善教学手段,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提高钢琴教学水平。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钢琴是一门技术活,教学目标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教学活动离不开教学环境,教学设备是完成教学活动的必要因素,根据调查结果表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基本没有学过钢琴,大部分的学生都觉得学习钢琴很重要,学前教育专业的情况不乐观,大部分学生不清楚课时教学目标,教学设备都不够完善。需要长时间不断的练习和巩固,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教材是课堂教学内容的主要来源,钢琴基础的学习都是最重要的,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依据,要掌握正确的弹奏方法和加强基本功练习,但根据调查显示,教材的使用并没有突出各自的专业特点,对歌曲伴奏、自弹自唱的安排有所欠缺。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实现教学目的而采取的教与学应科学合理的选择教学方法,随着钢琴理论研究领域的不断完善。应选择好的科学的学习方法,逐渐探索出多种授课方式,学习变得更有意义。在课堂上结合学生的实际练习情况,要合理的选择,科学的应用。

成因学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学习兴趣不高,学琴自主性差,对于钢琴的学习更是零基础,大部分的学生没有目标,考试时只针对了考试的曲目进行练习,学习动机并不是对钢琴自身的喜爱,有的甚至连钢琴弹奏的坐姿和手型是错误的。教学目标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学生对学期目标不了解,对本专业钢琴学科目标不清楚,学生对课时目标不明确。教学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钢琴学习氛围有待加强,教学设别不完善,有时琴房不充足,学习氛围总的来说不是很浓郁,保证不了练琴时间,影响了学琴的效率。课堂教学气氛不佳,老师和学生的交流不默契,学生实践机会太少,缺乏锻炼,钢琴的弹奏水平和表现力不强,有待师生的共同努力来提高。教学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钢琴相关课程设置的问题,学生的理论知识很贫乏,只开设了钢琴基础课程,学生的音乐理解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低。教材与教学内容方面也存在问题,教师没有结合本专业的专业特点,导致出现能弹不能教的问题。

教学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采用传统的“一对二”的个别课教学,教学环境封闭,缺乏与外界的沟通与交流,老师更多的是技巧训练方面的指导,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劳动,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缺乏思考,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评价的科学性,个别课教学使学生之间缺乏交流,教学内容不会得到扩展,导致了教师资源的极大浪费;数码钢琴集体课教学的弊端表现为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基本相同,又受到时间的限制,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教师不能听完所有的同学的回课,学生的个性得不到发展;授课方法也存在问题,只采用讲授法、示范法及练习法,应该科学的结合、大胆的创新,需要更多的方法来辅助教学才行。教学反馈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学评价的方式单一,钢琴课的教学效果都不是很理想,忽视了学生自评这一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老师的重视。教师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教育科研水平有待提高,作为教师,应该不断的充电学习,应学会现代教学工具的运用学习,才能适应新时期的教育现状,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修养。职后继续教育有待加强,不断的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钢琴教学中,钢琴是必要的教学设备,应改善教学环境,建立和谐的课堂气氛,要保证设施的齐全和维护工作,双方在教学过程中配合默契,老师的主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要为学生提供实践的舞台,不管用什么方法,来加强公开演奏的训练。重视钢琴学习的基础教学,加强断奏、连奏、非连奏、跳音,老师就应该严格要求学生要掌握好,告诉学生弹好双音也是弹好和弦的第一步。音阶的种类很多,应作为技术训练。保证弹出来的乐音音色和音量流畅,要提前做好预备动作,要注意每次转指之后新的音区,需要循序渐进。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练习方法,指导学生正确的解读曲目,尽量保持手位的稳定和手指工作的秩序,处理好分手练习与合手练习,寻找到乐曲的技术难点,专攻这些难点,慢练可以想得更清楚,弹得更准确,分解练习时弹好整体的基础和前提。提高学习动机,激发学习兴趣,要把一堂课上得精彩,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的选用多种教学方法,可以适当的采取其他方法来配合教学,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可以采用提问式启发,教学应该是开放的,应该充分的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让学生自己去查阅]乐曲的参考书,带领学生欣赏一些优秀的钢琴作品,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正确的选择。

科学合理的运用多种教学形式,老师和学生面对面的直接交流,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练习和提问,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和舞台演奏能力,可以多为学生提供实践的舞台,还可以同学之间相互评论,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团结精神。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应更新钢琴教材,调整和拓展教学内容,针对个小组的情况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练习,让学生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锻炼学生的心里素质和演奏能力,挖掘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提高其整体的艺术素养。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丁淑娜.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钢琴集体课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黄河之声,

[3]霍树霞等.钢琴讲义仁[d].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音乐系钢琴教研室,

[4]朱锐.浅谈学前音乐教育对人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j].教育理论,

[5]涂爱萍.高师音教专业钢琴课教材的选用与分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我通过登陆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和查找有关文献,共搜集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献资料二十几篇,其中大部分都集中在04、05年。现将有关的资料归纳如下:

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

2.1不同类型社会体育指导的培养。

刘平江、赵立《浅谈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2002年)一文中提出:“要培养一专多能的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在邓星华《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2001年)一文中提出:“我国社会体育的特点和锻炼群众的需要,可以将社会指导员分为健身健美类、医疗保健类、竞技运动类、休息娱乐类等四类。”从上述文献资料可以看出,培养各个层次类别的体育指导员,可以全方位地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

2.2加大高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力度。

廖军在《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2003年)一文中表明:“高校体育专业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的任务,根据社会对个类体育人员的客观要求,其培养目标应主要是适应面广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应该把培养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列入其职责范围。

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

3.1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更加细化。

倪同云、白云、陈琳等在《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体制的研究》(2002年)一文中明确指出:“对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具有国情特色的较细分类,如在大类上可分为管理型、经济型、技术型等,再在每个大类上分细,如技术型可分为:青少年指导员、老年指导员、妇女指导员等。”

3.2建立健全的我国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

早在1987年,日本由文部省公布了《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知识,技能审核事业来认定规程》。在《邓星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2001年)一文中指出:“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法规,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授予称号、上岗经营、年审注册、晋级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上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4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

4.1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数量情况及分布。

如付明、李飞杰在《武汉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与研究》(2005年)一文中归纳出:“武汉三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表现出第一总体数量偏少,第二等级结构失调,国家级一级所占比例太少,而三级比例过大。”何敏学、都晓鹃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特点研究》(2005年)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均社会体育指导员约为1:3994,京津沪辽江浙等市处于领先地位。”

4.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性别构成。

李小燕在《宜昌市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与分析》(2002年)一文中指出:“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为职业女性和离退休人员,这一分布是与女性工作生活生理结构以及对体育的价值观念相应的。”在武笑玲、马美荣等《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2004年)一文中指出:“目前洛阳市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性别结构与国家1998年的.统计基本吻合,性别结构基本合理,男性高于女性,调查还发现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职业女性如文艺工作和离退休人员。”

4.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结构。

孙培初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象调查》(2005年)一文中明确指出:“以上海为例:70%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街道社区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培训各区省自己发证,除少量街道社区文教干部外,绝大部分是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34岁,平均57岁。”

4.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化素质状况。

庄永达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问题研究》(2004年)一文中提到:“我国已经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约20万人,这样的发展速度和规律应该来说是来之不易的,说明我国的各级体育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如此高速度大规律地发展背后的质量保证问题。”

4.5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状况。

付明李、飞杰在《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和研究》(2005年)一文中表明:“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中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占5.9%,兼职的人员最多达到62.2%,其次是离退休人员占26%,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最少为0.5%,其他的为3.4%。我们可以看出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过少,说明体育教师的积极性还没充分的调动起来。专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所占的比例不大,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先阶段还不能作为一种主要的谋生手段。”

5总结。

通过以上的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到,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它的一些现状。荆州地处我国中南部,社会环境经济实力体育发展水平和体育人口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落后状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虽然要顺应我国这个大环境,但也必须体现指导员鲜明的地方特色,因时、因地制宜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文献综述范文字学前教育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政策对学前教育的逐渐重视,幼儿研究人员就学前评价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取得一定成果,但也有不乏需要重新审视的地方。本文从学前教育评价对象和评价要素两个方面对学前教育评价进行综述,研究分析现有研究成果,总体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趋势。

关键字:学前教育评价、对象和要素、综述。

究较多的是对学前教育评价相对权威的人物南京师范大学的虞永平教授以及冯晓霞教授的理论观点。

一、就学前教育评价对象来看。

(一)幼儿发展评价。

1、对评价模式的研究。

如对1962年佩里学前教育研究计划主持人戴纬·韦卡创立的美国高端模式的引入,针对我国具体园情,更强调了对幼儿发展评价中各领域的情境性评价的效度和信度。研究学者也把焦点放在了儿童的本体发展上,孙镜情在《浅谈“幼儿发展评价”》中也提出了评价不再是为了检查幼儿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情况,更为关注的是幼儿的过程和学习方法,关注幼儿的情感、兴趣、爱好和意志、学习态度。在《指南》中,“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也是强调是从幼儿的角度来客观对幼儿评价。

2、对评价方法的研究。

档案袋作为一种质化评价方式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丁晓梅在《幼儿成长档案》中详细介绍了在新《纲要》的理念下对档案袋评价方式的初探,多角度、立体化的评价更适合儿童年龄特点。《观察记录—幼儿发展的评价的一种途径》提出了观察记录的科学设想和解释其可行性。包括系统取样,凡此种种研究大都是对已有的评价方法进行系统的介绍,或者进一步细化其优点,在自然情境中注重过程评价。于开莲、焦艳的《两种学前教育评价方案的对比》—多彩光谱评价方案与作品取样系统,两种评价方法都体现了教育评价的发展性和服务性功能,体现出发展性评价思想。

3、对评价的角度的研究。

在对幼儿各领域评价研究也很多,张静的《多元评价促进幼儿个体发展》也说明了对幼儿评价的多元化、整体化。向海英《幼儿社会性发展评价方案初探》是从幼儿社会性发展角度进行探究摸索,给予评价方案。徐晓莉《幼儿发展评价》也认为对幼儿的评价更应该放在过程上,注重幼儿的多方位发展,关注更多的是评价的动态性、多元化、综合性和过程性。结合素质教育的浪潮,《幼儿素质发展评价中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在素质教育观念下对幼儿发展评价的定位》都是从一种新的角度对幼儿评价重新定位,贴近我国的现行的教育理念,总体评价角度分化上来研究。

整合目前研究者对儿童发展评价来看,研究的层次重在理论,考。

学前教育文献综述范文

社会的发展使得人才竞争加剧,而人才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教育的竞争上,现在竞争已经从中学移到学前.学前教育是一门年轻的科学,近30年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前体育教育在我国还处于非常落后的阶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何搞好学前体育教育事业是我国教育目前面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开展学前体育教育是社会发展对人的需要,大而言之,关系到中华民族兴旺发达和国家强盛的大事.开展学前体育教育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体育运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现阶段,在我国体育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要发展体育事业必须从儿童抓起.

1我国学前体育发展现状。

观念淡薄,发展滞后现阶段,我国社会上普遍存在着对学前体育认识不足的现象,一些人认为学前体育就是幼儿教育,而且不属于义务教育,没有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过分强调幼儿的智力、认知发展,而忽视了对幼儿身心健康的培养,严重滞后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不成体系,内容、手段单一我国的学前教育没有完整的体系,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没有高度重视,幼儿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幼儿教师的待遇、培训、学习没有落实,幼儿教育科研没有跟上,等等现象造成了我国学前体育教学内容不完整、教学手段单一,严重制约了幼儿的身心发展.

师资缺乏,教学条件不完善我国幼儿园办学体制多种多样,不同的办园者在投入、管理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有相当大的差距.有的幼儿园投入严重不足,幼儿活动空间狭小、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班额超编、师资不合格,如保育员编制担任教师.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发展不平衡,地域差异大学前体育在我国出现的“东西差异‘城乡差异”现象特别明显,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幼儿体育教育一直和国外先进教育机构合作,吸取了先进的教育理念,使得学前体育教育一直走在我国前列,与西部相比优势明显.而城乡教育也一直存在本质上的差距,经济、文化悬殊太大,就四川省乐山地区而言,在市区幼儿园开展学前体育教育还很罕见,乡镇地区甚至对其概念都不清楚,这些差异现象是短期无法解决的.因此,对于目前我国教育来说,解决好学前体育教育的问题势在必行.

2影响学前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对学前体育教育的性质、功能、目标、内容的认识存在偏差近年来,人们日益认识到体育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越来越意识到学前阶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开端,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基础与保障.

但在社会上也有许多人士(包括家长、教师等)对于学前体育教育的性质、功能还存在着不少不适应时代要求的观念与想法.在学前体育教育的目标、内容上,由于传统和现实的原因,在社会上还较普遍地存在着重认知教育轻体育教育的问题.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领导机构与计划的保障一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因而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在个体成长与国家整个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缺乏足够的重视,还有一些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在近几年的工作计划中基本不提或根本不提及学前教育,使得这些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缺乏计划保障.

学前教育发展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必要的政策规范近十几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实施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年)等法规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我国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其最高层次仅处于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四层次,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则有全国性的法律,可见,学前教育与它们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培训等问题仍未很好解决近2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国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等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并处于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在《教育法》(1995年)中,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样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但遗憾的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幼儿教师的待遇仍普遍偏低,幼儿教师培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学前体育教育科学研究未受到足够重视与支持在学前体育教育科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上,目前还存在着不少不利因素.首先,近几年虽然国家级或省市级的幼教科研项目均有所増加,但与中小学相比,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在经费支持上仍存在很大差距,这在客观上影响学前教育科研更普遍、深入地开展.其次,幼儿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尚显薄弱,缺乏对儿童行为、心理发展需要及其问题的观察与分析能力,也尚缺乏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缺乏分析、总结、提升自身教育经验的能力.

3对策与建议。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大力宣传体育教育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幼儿体育的关注,反对幼儿教育中重智、重德、轻体的现象,强调幼儿体育的首要地位,为幼儿体育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发展的环境.

建立保障体系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和领导,把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列入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中.应着眼于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需要,总结我国幼教50年发展与改革的经验,借鉴世界幼教发展的有益经验,认真研究、制定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与近期目标.

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组织和启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问题与现实需要的调研,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学前教育法》,重点明确规范学前教育的责任、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办园条件、经费投入、教师责任与权利、待遇等重要法律问题,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在法律的保障下健康发展.

健全课程体系。

(1)制定系统的课程目标体系.学前教育的对象是幼儿,教育目标必须根据幼儿不同阶段、不同时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规律,提出相应的目标.教学目标的制定,应突出其増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体能的本质功能.为了确保体育目标具有可能性,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校的客观条件和可能性与可行性依据.

(2)健全教学内容体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政企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与服务机构.应以社区为依托,依靠基层社区各部门的力量,因地制宜地积极创设和利用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大力发展适合当地实际情况与需要的各种正规与非正规的学前教育和早期服务机构,以既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在儿童早期教育中的作用,又有利于满足更多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与服务的需求,促进更多的儿童在早期积极、健康地发展.

(3)健全教学手段方法体系.适宜的环境和教学方法对幼儿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幼儿期,人处于初步的发育阶段,骨骼细小,硬度差,容易变形,肌肉体积小,收缩力弱,心脏心腔小,心肌薄,心肌收缩力小,心跳快,肺组织的弹力纤维少,肺活量小,呼吸弱,神经系统易兴奋,注意力不集中.因此,幼儿不宜进行过大压力的负重练习,也不能进行大强度过长时间的大强度训练,幼儿期体育活动具有特殊性与选择性的特点,所以应采用科学适当的体育教学方法进行教育.

根据幼儿心理、生理特点安排教学,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教学方法:情景教学法;游戏教学法;儿歌教学法;小集团”教学法.这些教学方法的运用其效果较为明显,使幼儿的注意力、情绪和意志等心理指标普遍处于良好状态,心理负荷适当(基本不存在压抑感)、课堂活跃,教学任务完成率基本上在85%至95%这一区间.

健全评价体系作为一门学科,幼儿体育教育有自己的评价方式,但它不同于其他年龄阶段体育教学评价,幼儿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具备自我评价的能力,因此,幼儿体育教学评价主要是以教师评价为主.对幼儿的课程评价一般采用鼓励、表扬、批评等符合幼儿情感特点的方式为主要手段,同时,要根据幼儿不同年龄阶段的表现作出适当的过程评价,为此,教师的评价对幼儿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在幼儿期对幼儿进行体育教育,可有效地促进幼儿学语、走路、认字及活动能力的提高,为以后童年、少年期学习生活奠定基础,符合的政策规范近十几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实施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年)等法规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我国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其最高层次仅处于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四层次,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则有全国性的法律,可见,学前教育与它们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论文文献综述

1、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必须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4种人;而诬告陷害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包括犯人。

2、客观行为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即是以利用职权或国家权力为前提条件,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事实,进行告发,且行为的实施不要求必须利用职权进行。而且,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权诬陷他人的,则要从重处罚。

3、手段方法不同。报复陷害的手段,既可以用捏造事实(不能是犯罪事实)的方式进行报复,也可以利用客观存在的某种对被害人不利的事实进行报复,而诬告陷害罪必须是以捏造犯罪事实的方式进行。

4、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袁广林的观点。袁广林在《诬告陷害罪若干问题探析》中认为两罪的差异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可以使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报复陷害罪广。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靠职务实施的犯罪,具有职务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客体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报复陷害罪的客体仅仅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3、犯罪行为内容不同。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虽然都是凭借国家权力进行的犯罪,但诬告陷害罪是通过捏造犯罪事实,虚假告发的方式借助司法机关的权利达到侵害被害人的目的,行为人本人没有司法权,不能直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报复陷害罪则是行为人本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利用自身职权、假公济私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整治。

4、犯罪行为侵害对象不同。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人,对身份、地位等没有任何要求,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必须是对行为人提出张国斌、宋志伟的人。

1、不同:报复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对象是一切公民。

3、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是一般主体。

4、行为表现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

1、主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是一般公民。而报复陷害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报复陷害的主体。

2、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人。可以是国家干部,也可以是一般公民。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依刑法规定,必须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检举人以及举报人、执法人、证人。

3、告陷害的最终目的能否实现,不取决于诬告陷害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可以直接通过行为人自己的行为来实现。

4、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不同。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最虽然都是凭借国家权力的犯罪行为,但是其犯罪手段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运用国家权力的方式不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本人没有司法权,不能直接对诬告人进行刑事追究,只能假借司法机关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因此,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的办法企图借助于司法机关的权力,达到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报复陷害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利用职权之便指使要挟他人利用职权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政治上、经济上的、行政上的整治。

五、王敏的观点。王敏在《报复陷害罪若干问题探析》中认为两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者假公济私;诬告陷害罪则不需要利用职权。

2、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

3、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靠职务实施的犯罪,具有职务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报复陷害罪广。

关于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的讨论.,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专家对两罪的区别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是两罪都同时具有陷害的渊源,容易产生混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加以区分:

一、两罪客体的界限。

依据刑法的规定,两罪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其中都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是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和举报权;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从侵犯的对象看: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必须是对行为人提出控告、申诉、批评、举报的人;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人,对身份、地位等没有任何要求。

二、两罪客观方面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陷害行为,但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和申诉人等侵害对象进行打击报复,其中行为人滥用自己的职权是必不少的要件;诬告陷害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告发。

三、两罪主体的界限。

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靠职务实施的犯罪,具有职务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比报复陷害罪广。

四、主观方面的界限。

两罪都是故意犯罪,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有陷害他人的目的,但是行为人产生陷害目的的内心起因不同。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是因为被害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批评、举报等民主权利,直接或者间接的涉及行为人的利益而产生报复意图;诬告陷害罪的起因则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的、生活的目的,有的是出于政治斗争之目的等。

五、两罪构成要件的界限。

犯罪的构成对行为结果的要求不同。诬告陷害罪只要行为人捏造的犯罪事实为司法机关知晓就构成即遂,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也就是说,报复陷害罪并不是情节犯;报复陷害罪则要求行为人的报复陷害行为必须造成了一定后果,才能成立,如果没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不严重不构成犯罪。

六、行为表现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

七、犯罪行为内容不同。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虽然都是凭借国家权力进行的犯罪,但报复陷害罪是行为人本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利用自身职权、假公济私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整治;诬告陷害罪则是通过捏造犯罪事实,虚假告发的方式借助司法机关的权利达到侵害被害人的目的,行为人本人没有司法权,不能直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

八、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

九、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者假公济私;诬告陷害罪则不需要利用职权。

综上,国内学者对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尚未达成共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今天,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明确此罪与彼罪对于法学理论研究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论文文献综述

姓名:刘雅婷。

班级:2013级会计学系专科三班。

学号:130322339。

上课时间:周一910节。

序号:107。

安乐死,亦称尊严死,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原意是指“快乐地死亡”、“尊严地死亡”,它是在西方文明中杀死那些身患不治之症、年老或者身体严重畸形者的社会政策下产生的一个专门术语。安乐死以特定的方式剥夺了特定对象的生命权利,无论在主观罪过上,还是在客观表现形式上,乃至在侵害的客体对象上都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完全一致。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安乐死也不能例外。

一:安乐死的起源与发展。

早在古斯巴达,就有可予处死不健康婴儿的安乐死记录.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杀死婴儿、自杀和各种安乐死行为更是广为人们接受。纵观各国安乐死立法的进程,最早出现的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安乐死法案。30年后,英国于1936年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且于同年向英国国会提出了安乐死法案.该年美国也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但由于有披着“合法杀人”外衣的嫌疑,遭到了民众的纷纷反对。1938年,希特勒借口实施安乐死,建立了安乐死中心,杀死20多万人,这使安乐死笼罩上恐怖的阴影,阻碍了安乐死的蓬勃发展。到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第一个《自然死亡法》[3](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安全法),规定“任何成年人可执行一个指令,旨在临终条件下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是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会议宣称要尊重人的“尊严的死”的权利.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件,同意了年仅21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3年2月9日荷兰参议院通过了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受此影响,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于1995年也通过了“安乐死法”(但实施不到两年即废止)。2000年10月26日,瑞士苏黎世市政府通过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为养老院中选择以“安乐死”方式自行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议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患者的病情必须是不可治愈的、患者遭受的是难以忍受的无限折磨、患者必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后,完全自愿地接受安乐死。荷兰医生并没有决定安乐死的权利,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起诉;同时,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另一名负责医生的意见。[4]于是荷兰成为了当今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安乐死运动在一国已彻底取得了胜利。比利时众议院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从而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西班牙也正在酝酿就此问题立法.从以上国外对安乐死立法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安乐死法案其安乐死的对象都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无法救治,或是一直处于人为条件下维持心跳、呼吸或意识已处于昏迷状态,虽生犹死的病人,且均规定了必须是处于自愿的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一定的程序后才予以实施.这实际也是对生命权予以保障的一种方式。

其实在我国,学者也曾多次提出了安乐死的立法需要,并于1998年,由山东省中医药大学课题组经过20年的研究,提出了《安乐死暂行条例(草案)》,[5]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权个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但是从1992年起我国全国人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要求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而在1986年陕西省一名叫王明成的男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了安乐死的首例案件到现在无数身患绝症的人请求政府给予安乐死来看,安乐死在我国被国人在意识和心理上所接受,并且默许这种行为。虽然各界人士及群众均普遍认同了安乐死,但由于安乐死是涉及医学、哲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综合命题,对于安乐死的各种争论仍在继续进行着。

二:安乐死是否合理。

客观地说,在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占据着学术权威地位的学者们主观观点一直倾向于安乐死行为是犯罪行为,而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同样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乐死这种特殊的行为尤其是其中的消极安乐死几乎从人类社会发轫之初就已经存在,并且社会越发达,人类文明水平越高,社会对安乐死行为就越宽容、越支持。同时,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意见在当今世界也不绝于耳。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相互对立。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安乐死是违反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反自然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力量和勇气。同时,确定患者是否真正愿意安乐死很困难,安乐死有被滥用的危险。虽经病人的同意,也不能阻却其杀人的违法性。他们觉得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医学伦理要求医生必须尽一切可能救助病人的生命。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尽其所能,力求使病人的病情好转,而安乐死则要提前结束人的生命,不能认为是医疗行为。不可逆的诊断未必准确,不仅医学的发展可以使绝症可治,现实中更有许多病例是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如植物人数年后苏醒),应该给病人以这样的机会。法律允许安乐死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犯罪,历史上更有过纳粹借安乐死来进行屠杀的教训。

但我认为安乐死是处于绝症无望的病人自觉自愿的选择生死的一种行为,没有遭受到任何外力的强迫,是病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是有道德责任和价值的。人们(包括病人本身)选择安乐死均是由于病痛的折磨已是无法言语,并且死亡也是不可避免,为了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各种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才产生安乐死的想法.这时的安乐死已不再是“死亡”这个冷漠的词汇所能反映的,就像战场上有的人为了让无法救治的受重伤的心爱的战友免受痛苦或敌人的折磨,会在此战友的恳求下挥泪结束他的生命一样。当我们用心去体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安乐死带给战友或病人的是找到归家的路途,这时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总会有同情之心产生,对于死者是惋惜,对于生者是怜悯,而绝不会去责备生存下来的人。追求生命质量是实现生命价值的重要目标,当一个人的生命只具有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或是只能在巨大痛苦中等待死亡时(生命质量已大大降低),医生却硬要拖延以使他承受痛苦,实际上是对病人的虐待,恰恰是一种不人道。病人身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痛苦难当,希望早日摆脱痛苦,对其实施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对一个无望挽救的绝症患者投入大量的医疗力量实际上是浪费,应当将这些宝贵而有限的医疗资源节省下来用于救助那些可能治好的病人。死亡并非永远是人类的敌人,应正确看待死亡。生和死都是宇宙万物的基本问题,死亡不过是事物的自然序列中的一环。

三: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可行性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安乐死非罪化是安乐死合法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解决它,才能帮助司法机关正确断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医生)因对病人实施人道的安乐死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公民人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这三个特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我认为以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基于此,实行安乐死的行为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当然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最后,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安乐死-特别是采用作为方式实施的安乐死-虽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第一,二者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动机而实施的帮助自杀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因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终极意义上的死亡),行为人可以采取规劝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发生,但行为人不但没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动促使其发生,故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安乐死则没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权。因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他们的生命在短期内已确定将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实施安乐死只是遵守这一法则而对病人的生命终结方式进行人工优化。因此,安乐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权;第二,二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杀人的动机是为情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人都具备主上的罪过,而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动请求下,出于同情、怜悯等心理,按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其实施安乐死,其直接目的仅是解除绝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讲,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当将其作为其他任何名义下的犯罪来处理。因此,除刑法理论上应对其正名以外,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该停止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避免错误地使有关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学前教育文献综述范文

学前教育是指对尚未进入小学学习的儿童以科学的方法开发其智力的一种系统的教育。包括有计划的、系统的、科学的对幼儿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他们的大脑各部位功能逐渐发育完善,使幼儿变得更聪明。学前教育为儿童顺利进入小学学习作了积极地准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与义务教育的衔接过程中,学前教育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原因,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农村学前教育方面的存在的问题较多。近年来,农村教育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部分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学前教育并不属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范畴,处在一种边缘化和被忽视的尴尬境地,农村学前教育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主要介绍目前关于我国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综述相关的文献。

1、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少,覆盖面不够;。

在我国,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一般缺乏资金、师资等各方面的支持,因此,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存在数量少、覆盖面窄等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1—2015年出生人口分别为1702,1647,1599万,2001—2015年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分别为,,.由此可以计算2001—2015年农村出生人口大约分别为1060,1003,95l万,而作为三者之和,即2015年应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农村幼儿合计大约为3014万。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农村幼儿园为64719所。班数(含学前班)为395172个,在园(班)幼儿为10478419人(但柳松,2015)。有数据明显看出,农村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要求。辽宁省教育研究院的一项调查也说明了类似的问题,调查显示,该地区农村幼儿园覆盖率仅为29%,仍有的乡镇没有设立中心幼儿园。村幼儿园(班)的布局和数量远不能满足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罗英智,李卓,2015)。

2、农村学前教育举办主体的困境;。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举办一般是校办、民办为主,公立幼儿园较少。校办的方式即在当地的小学附设学前班,对即将进入小学学习的儿童进行启蒙教育。这种方式一般存在没有专门、专业师资、经费的支持,教育的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根据辽宁省教育研究院的调查,在调查地区公立幼儿园仅占,校办,民办(罗英智,李卓,2015)。大量校办、民办学前教育存在,但却而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而公立的学前教育又未能及时的兴办。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实行村镇两级共同负责,村级负责兴办,镇进行管理。但是因为财力不足,这两级难以承担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并且,学前教育虽是基础教育,但不属义务教育范畴,村镇两级并不负有学前教育上的法定责任(周芬芬,2015)。

农村学前教育的经费一半来自村镇两级,但是税费改革后,农村不再收取“三提五统”,农村学前教育没有了有限的经费来源。并且,在我国学前教育经费一直未列入各级教育经费财政预算(罗英智,李卓,2015)。1994年我国实行分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将税收大头拿去,却并未收回学前教育的责任(周芬芬,2015)。农村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紧张,保障地方义务教育尚且吃力,更没有财力去兴办学前教育了。

4、农村幼师的师资、待遇、素质等问题;。

农村学前教育一般是民办或校办的方式,这样学前教育的师资就没法得到保障。在校班的学前班当中,学前教育的老师一般由小学老师代理,并没有专门幼师负责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则是为了追求利益,不去请具有专业资质、高水平的幼师(窦颖,2015)。同时在师资方面还存在专业师资缺乏,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李晓菲,2015)。学前教育不在义务教育的范围以内,缺乏经费支持,幼师的待遇缺乏保障。民办的幼儿园更是没有能力给幼师提供较好的待遇甚至是不愿提供较好的待遇。没有好的待遇、稳定的编制,自然也就不能吸引好的幼师资源服务于农村的学前教育(李英智,李卓,2015;窦颖,2015;唐婷婷,2015;李晓菲,2015;但柳松,2015)。

5、农村学前教育的观念意识方面的问题;。

目前,农村地区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教育观念比较落后。多由不具备幼教资质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家长对孩子学前教育成果的检验也仅仅局限于数数、识字等。幼教的理念方式落后,不符合科学的幼教方法,不能有效帮助儿童智力的开发。家长也没有较好的幼教意识,不注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忽视了家庭教育作为孩子学前教育重要一部分的存在(窦颖,2015;唐婷婷,2015)。

6、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中的问题;。

农村学前教育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中一部分就是管理上的问题。作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很多都不具备科学管理的条件。没有专业的幼教管理人才,也没有建立起适合的管理制度。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学前教育,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水平、办园条件、服务水准已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对幼儿教师的管理也不够规范。农村幼师数量较少,被重视程度较低,也没有形成一套管理体系。这样对幼师的管理就缺乏针对性、实效性。既不能有效的约束、监督幼师的工作,也不能充分的激励他们爱岗敬业,调动其积极性(罗英智,李卓,2015;李晓菲,2015)。

7、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对学前教育的冲击。

从2001年起,国家提出在农村进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行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随后,农村地区就开始了“撤点并校”,这使得很大一部分依附小学存在的学前教育被迫中止(周芬芬,2015)。同时,农村学前教育的民办形式又未有较好的发展,来填补这一空缺,就对农村学前教育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二、解决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对策综述。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立学前教育;。

解决农村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投入是关键。国家要加大农村学前教育的支持,扩大资金投入,建立起公立的农村学前教育机构,以解决目前农村学前教育的问题。学前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政府应该逐步推行免费的学前教育,减轻农村居民的教育支出负担(唐婷婷,2015;罗英智,李卓,2015)。

2、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

在管理体制方面,可以推行“省统筹,县为主,县乡共管”的机制。要充分重视学前教育的农村基础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省一级要为全身农村学前教育制定发展规划,县一级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的学前教育,县乡两级要共同承担管理监督的职能(罗英智,李卓,2015;窦颖,2015;唐婷婷,2015)。

3、合理规划,扩增农村学前教育机构;。

对于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开办,要进行科学的、合理的设计和规划。要充分结合儿童的特点,建立专业的农村学前教育机构。要逐步扩增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扩大覆盖范围,以满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罗英智,李卓,2015;但柳松,2015)。

4、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

解决农村学前教育问题,师资问题十分的重要,建立其一支高素质的幼师队伍,并提供良好的工资福利待遇,吸引鼓励幼师到农村服务。加强对幼师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完善幼师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激励幼师的工作(罗英智,李卓,2015;窦颖,2015;李晓菲,2015;但柳松,2015)。

5、实行幼小合办的模式。

基于农村学前教育依附于小学教育存在的现实,可以实行有效合办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依托小学的教学资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并且这一模式在农村地区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周芬芬,2015)。

三、国外学前教育的问题及对策参照。

在主要的发达国家,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并不追求规模与效益。在法国、德国及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一方面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办理幼儿教育事业,另一方面,也注重增加国家对幼儿教育的投资;在办理方法上灵活多样,德国的“家长自办幼儿园”、英国的“学前游戏小组”、法国的“微型托儿所”等,美国的幼儿园办法更是多种多样,总之,世界各发达国家在学前教育办法方面并不寻求统一的规模,而是以各自的特色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国外学前教育机构也存在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差别,各国也在致力于改变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落后的现象。最有影响的是美国的《开端教育计划》。该计划旨在向贫困家庭的3至5岁儿童(以3、4岁为主)与残疾幼儿免费提供学前教育、营养与保健。韩国近年来也在农村幼儿教育方面加大投资,由政府出资在农村办理农村幼儿园和公立幼儿园,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美国的农村学前教育水平低于全国水平,学前教育资源向城市倾斜,针对这些问题,美国发起了农村学校运动,补助弱势儿童。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农村学前事业(周芬芬,2015;李秀芳,曹能秀,2015)。

四、目前我国针对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政策走势展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要“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组织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开展改革试点,这对全面促进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建立资助政策体系,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并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规划(霍力岩,余海军,2015;刘占兰,2015)。

五、文献评述总结。

关于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既有研究较多,一般都按照探究问题到提出措施的研究思路进行。这些研究一般都有不同的侧重,但较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形成权威的研究观点。已经形成的某些观点关于简单化,没有找出问题的关键。大部分的研究都没能依托有效的调查而进行,缺乏数据资料的支撑。同时,由于缺乏实地调查研究,也就没有更深入的、细微的问题的研究。缺乏调查的研究大多只找到问题产生的表面原因,无法分析到本质问题,只是对现象的感性认知,而不能进行理性的、有说服力的研究。总而言之,目前的研究已经较全面的概括了农村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其中更深入、细致的问题仍需通过实地调查进行探究。对问题的分析需要运用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简单的感性的观点是缺乏说服力的。不但要提出研究观点,还要有科学的研究方法和丰富的调查数据的支撑。

营销类论文文献综述

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提高,物质资源也越来越丰富,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顾客在其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会注重于更高层次的、更深层次的精神方面的需求。而传统的营销注重产品的功能和特色,很少考虑顾客的精神需求,也越来越难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从而产生了体验营销模式。

关键词:体验营销战略正文:

一、体验营销的概念。

著名学者伯德·施密特博士在他所写的《体验式营销》一书中指出,体验式营销是站在消费者的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关联五个方面,重新定义,设计营销的思考方式。体验通常是由于对事件的直接观察或是参与造成的,不论事件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1.感官体验。将视觉、听觉、触觉、味觉与嗅觉等知觉器官应用在体验营销上。感官体验可区分为公司与产品(识别)、引发消费者购买动机和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等。

2.情感体验。即体现消费者内在的感情与情绪,使消费者在消费中感受到各种情感,如亲情、友情和爱情等。

3.思考体验。即以创意的方式引起消费者的惊奇、兴趣、对问题进行集中或分散的思考,为消费者创造认知和解决问题的体验。4.行动体验。指通过增加消费者的身体体验,指出他们做事的替代方法、替代的生活形态与互动,丰富消费者的生活,从而使消费者被激发或自发地改变生活形态。

5.关联体验。即以通过实践自我改进的个人渴望,使别人对自己产生好感。它使消费者和一个较广泛的社会系统产生关联,从而建立对某种品牌的偏好。

二、体验营销的特点。

(1)体验的参与性。

体验作为出自消费者内心的精神和心理感受,这种心理感受当然是因人而异的,因个人所受教育、文化及亲身经历、爱好的不同.必将对同一个事物产生不同的体验经历。

三、传统营销与体验营销的区别。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传统的特色与利益营销已逐渐的被体验式营销所代替,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侧重点不同。

传统营销重点放在了产品的特色与利益上,通过进行产品的销售来获利;而体验营销关注的重点则是放在了顾客的体验需要上,通过安排情景、事件以及设计一定的体验活动,让顾客得到有价值的体验使企业获取利益。

2、对目标消费者的理解不同。

传统营销假设他们面对的目标消费者是理性的,通过理性的购买过程进行决策,在这一过程中通常是由需求认知、寻求信息、评价各种产品、选择、购买与消费等几个阶段所组成的。而体验营销则不同,他们认为目标消费者既是理性的,同时又是感性的,消费者在消费时是通过理性和感性的综合作用而进行购买的。在体验营销中,消费者既接受体验,又参与实施到体验中去,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地体现出了顾客导向的理念。

3、效果不同。

在传统营销中,购买过程随着产品交付完成,顾客售后对产品评价完成后而结束。而在体验营销中,消费者所获得的感知效果并不会因为完成一次体验就马上结束,体验感知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有时消费者甚至事后会对所获得的这种感知重新评价,从而产生新的感受。

传统的营销在很大程度上,关注产品的特色以及对消费者的利益。认为,一件产品对顾客而言,非常实用即可,关注的重点是产品的功能性。如食品很卫生、有营养;家电质量高、耐用;零售店商品丰富、价格公道;各种软件性能好、稳定、效率高......然而到了体验经济时代,这样做就未必赢得消费者了。体验式营销始终站在消费者的体验角度来构思,不像过去一样仅满足于功能和质量,而是考虑消费者看到它、听到它、使用它时,会产生什么样的感受,更关注消费者在消费的前、中、后的全部体验,让消费者感觉到产品是那么鲜活、多样化,而且是可以看到和亲身感受到,超越他们的预先设想,这样的体验才是真正的体验营销。

四、体验营销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体验营销进入我国后,主要应用在国内的家电业、it业和服务业。一些大企业也在大力倡导和推进体验营销来塑造企业品牌,如海尔集团、联想集团、清华同方、四川长虹等。这些国内知名企业在开展体验营销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今,体验式营销深入到各个领域,从家居市场“免费体验”到“老公寄存处”的设定,从网上购物支付宝付款到送货上门均有体验式营销的身影,产品的同质化,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单纯强调产品的功效和特色的传统营销已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体验式营销由于其本身的优越性在中国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青睐。但从整体上来看,体验营销实施的层次较低,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体验营销理念的认识与接受,不同企业差别较大,运用程度有很大不同。(2)实施体验营销的系统性不强,有的企业只能设计对产品或服务的某一环节的体验,缺乏系统的规划。体验营销的最终目标不是单纯的某一类体验,而是为顾客创造一种无懈可击而又难忘的整体体验。(3)实施体验营销的基础不牢,一般的营销尚未做好,实施体验营销底气不足。产品质量是传统营销的核心,体验营销下的产品大多数情况只是作为体验的载体而存在,在体验的高级阶段,体验甚至可以脱离产品独立存在。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忽视产品本身的质量,没有坚实的质量做后盾,体验是不可能成功的。

五、体验营销的战略规划。

1、制定体验营销组合策略。

(1)个性化策略。体验是非常复杂的,没有两种体验是完全相同的。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体验是消费者对某些刺激(如市场营销措施)产生的内在反应,这种内在反应是消费者的个别化感受,任何两个人对同一刺激所产生的体验不尽相同,体验本身具有个性化的特征。

体验效果取决于销售终端的一种氛围,一种场景和环境,导致销售终端日益成为各企业商战中的“主战场”。这就要求各企业应通过对销售终端设置进行精心设计,从而为顾客创造全面的体验。要考虑你的产品,包括产品的质量和功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产品的销售情况。还要考虑你的合作伙伴、竞争对手,以及整个产业的有关情况。吸引顾客、发布新产品、树立品牌、制造新闻以及建立深厚顾客关系的“商业秀”技术。体验是一种服务,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服务。体验是满足顾客情感需求为主的营销提供物,是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由亲身经历,产生感受,留下印象,使之兴奋的一种特殊服务的方式。体验营销策略的实施受到诸多方面影响,企业首先要明确目标市场,定位要准确,引起体验的影响主要是感觉因素或是其他因素。要注意各方面协调运作,企业提供的体验策略可以是其中突出的一种模式,也可以是其中几种模式的组合,组合兼容性越大,效果越理想。

2[2]冯林燕:我国体验营销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市场周刊,2004,3:32~34[3]姬敏验营销在应用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8(9)(上旬刊):163-164.[4](美)b·h·施密特.体验营销/周兆晴译[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4.[5]余世仁体验营销的特点与策略(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6]闫俊周.体验营销研究综述及启示,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6.6.

学前教育文献综述范文字

问题在于你怎样教育和在何时教育,环境好坏只占其中的一部分罢了。

本文论述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教育在我国的现状,以及本人的一些建议和对国外学前教育的一些趋势。

学前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普遍关注,许多发达国家积极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学前教育,在普及学前教育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上作了很多的投入,而我国政府正在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主要在有三个方面。

1.对于家庭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幼儿的入园率正在逐步上升,学前教育机构不仅承担着从实践上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的任务,而且在家长普遍重视孩子发展和早期教育的当今时代,学前教育质量更成为家长关注的核心,直接关系着家长能否放心地工作、安心地学习。

有人曾言,关闭一所幼儿园比关闭一所大学,或一所低质量幼儿园的存在比一所低水平大学的存在,更会让家庭、社会不得安宁,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学前教育及其质量对家庭生活的稳定等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2.对于人的社会性、人格品质发展和人的认知发展的重要性。

社会性、人格品质是个体素质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通过社会化的过程逐步形成与发展的。

学前期是个体社会化的起始阶段和关键时期,在后天环境与教育的影响下,在与周围人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婴幼儿逐渐形成和发展着最初、也是最基本的对人、事、物的情感、态度,奠定着行为、性格、人格的基础。

研究和事实均表明,6岁前是人的行为习惯、情感等基本形成的时期,是儿童养成良好社会性行为和人格品质的重要时期;并且,这一时期儿童的发展状况具有持续性影响,其影响并决定着儿童日后社会性、人格的发展方向、性质和水平;同时,儿童在学前期形成的良好的社会性、人格品质有助于儿童积极地适应环境,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有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成才。

学前期是人的认知发展最为迅速、最重要的时期,在人一生认识能力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奠基性作用。

3.学前教育对生理的价值。

根据脑科学研究者认为:丰富的环境刺激可以促进脑的发展,而适宜的早期教育是促进脑发育充分和完善的最有效的环境刺激因素。

现在幼儿的启蒙教育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人们往往只注重培养幼儿的智育,忽略了劳动教育、集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德育教育,有的家长和教师所追求的往往是幼儿识字的多少,计算技能的强弱,会背若干唐诗,套弹唱几首歌;还有的家长甚至利用双休日继续为孩子补课,让孩子学弹琴、学书法等等。

而在幼儿园里也一般开设六门课程:语言、计算、常识、体育、美术、音乐。

极少数幼儿园只在大班开设思想品德课程,而且即使开设了思想品德课也常常是脱离幼儿的`实际,以空洞抽象的说教代替德育工作,使德育流于形式。

这就是幼教实践中存在的“重智轻德现象。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独生子士的家庭越来越多。

在大、中城市,独生子士的人数占到幼儿总数的95%以上.而且比例连年上升。

由于是“独生”,孩子在家中位于中心地位,这就容易形成孩子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霸道,爱发脾气等缺点并且由于家庭中缺少同年龄段的伙伴,导致不容易学到与人相处的方法。

不少幼儿在幼儿园里或是邻居孩子在一起玩的时候就显得不合群。

这些都是幼儿园和家长应该重视对幼儿施行“爱集体”教育的客观要求。

并且现代的幼儿劳动观念差:目前在一些家庭中,孩子一出世,就成为家中的宝贝疙瘩、中心人物,根本不得让孩子参加劳动。

让孩子长期过着这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养尊处优的生活,在家中像是“小皇帝,小霸王”,使孩子养成懒惰、自私、惧怕困难、优柔寡断等环习惯,严重阻碍幼儿的发展,将来很难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还有很多幼儿园教育还存在着“小学化”的偏向。

小学化教育,就是幼儿固套用小学教育的模式进行施教。

小学教育是以教学为主,游戏辅助教学,提高教学兴趣;而幼儿教育是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游戏形式进行教学,在玩中学,两者有很大区别。

1.幼儿德育教育。

(1)爱集体教育。

教育幼儿有的集体意识,比如要让幼儿知道自己所在班是一个集体。

习惯并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萌发初步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还应教育幼儿与同伴友好相处,使他们具有初步的人道情感,进一步使他们做到个人行为不妨碍集体。

还要使他们学习解决彼此争执,学会恰当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言行,有最初步的自我教育能力,克服以自我为中心、任性霸道、爱发脾气的缺点。

(2)爱劳动教育。

应使幼儿有参与简单劳动的兴趣和最初步的独立意识,有自我服务的愿望和基本的自理能力,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3)爱国主义教育。

幼儿德育中最重要的内客。

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从幼儿期就开始施行,要注意发挥周围社会环境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社会的各种教育力量,如老前辈、劳动模范、优秀_置、科学家等对幼儿的榜样诈用要充分重视各种社会信息对幼儿的影响。

(4)孝敬父母、友爱他人的教育。

教孩子要孝敬父母,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还要利用各种机会教他们对他人关心、尊重的情感,教会幼儿如何帮助别人。

2.幼儿品德教育。

(1)“愉快教育”代替“小学化”教育。

幼儿是好动的,好游戏的,游戏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

游戏的设计要有一定的目的,通过游戏完成教学内客,或让幼儿了解相关知识,或让幼儿掌握处理事情的技能,或让幼儿进行竞争、想象、模仿等,幼儿教学啦颊打破教条的课堂教学,真正坚持游戏与教学相结合,动静相宜的原则。

(2)以适当的“挫折教育”代替“成功教育。

幼儿喜欢动作,更喜欢成功。

喜欢成功是幼儿的共性特征。

没有一个劝儿不喜欢看赞许的目光,不喜欢听热烈的掌声。

我们在课堂上就经常用掌声、小红花等进行成功教育,成功教育在实践中有一定的优势。

1.强调体育运动对儿童健康、智力、创造力、情感和社会发展的意义。

应该以多种方式鼓励学前儿童进行各类体育运动来增进他们的运动能力。

另外,对于运动中的安全问题,不应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

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方式之一恰恰是鼓励运动。

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在运动方面受到鼓励的孩子不光运动能力较强,而且事故发生率较低。

2.各国学前教育与机构都非常重视创设丰富的环境,为孩子提供各种各样的感性经验。

瑞典的学前教育机构努力创设有趣味的、有刺激的环境,以鼓励孩子去探索,去寻找新奇和感兴趣的事物。

像瑞典、匈牙利和意大利等国家充分利用冬天寒冷的自然条件让孩子畸形户外睡眠、运动,因为他们认为应让孩子尽可能多的亲近自然,接受自然的抚育。

同时,他们相信幼儿都具有自己构建知识的潜力和能力,所以,让孩子进行的任何活动都有一定的选择度,鼓励幼儿自己设计、实施活动,注意想象力、创造力的发展。

3.重视游戏清静的创设,重视自由游戏。

使孩子通过游戏自由的表现自我的想法,即强调从儿童的兴趣出发,帮助他们构建知识。

加强早期儿童教育,为每一个儿童创造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的机会,正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也必须放眼未来,从新世纪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新格局和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度来思考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以使我国的学前教育真正从教育舞台的边缘走向中心。

参考文献:

[1]李季湄.面向新世纪的世界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研究,1999。

[2]杨丽珠,吴文菊.《幼儿社会性发展与教育》.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潘日文,侯桂兰.《幼儿教育心理学》.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论文文献综述

我通过登陆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和查找有关文献,共搜集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献资料二十几篇,其中大部分都集中在04、05年。现将有关的资料归纳如下:

2.1不同类型社会体育指导的培养。

刘平江、赵立《浅谈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2002年)一文中提出:“要培养一专多能的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在邓星华《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2001年)一文中提出:“我国社会体育的特点和锻炼群众的需要,可以将社会指导员分为健身健美类、医疗保健类、竞技运动类、休息娱乐类等四类。”从上述文献资料可以看出,培养各个层次类别的体育指导员,可以全方位地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

2.2加大高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力度。

廖军在《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2003年)一文中表明:“高校体育专业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的任务,根据社会对个类体育人员的客观要求,其培养目标应主要是适应面广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应该把培养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列入其职责范围。

3.1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更加细化。

倪同云、白云、陈琳等在《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体制的研究》(2002年)一文中明确指出:“对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具有国情特色的较细分类,如在大类上可分为管理型、经济型、技术型等,再在每个大类上分细,如技术型可分为:青少年指导员、老年指导员、妇女指导员等。”

3.2建立健全的我国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

早在1987年,日本由文部省公布了《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知识,技能审核事业来认定规程》。在《邓星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2001年)一文中指出:“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法规,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授予称号、上岗经营、年审注册、晋级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上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4.1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数量情况及分布。

如付明、李飞杰在《武汉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与研究》(2005年)一文中归纳出:“武汉三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表现出第一总体数量偏少,第二等级结构失调,国家级一级所占比例太少,而三级比例过大。”何敏学、都晓鹃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特点研究》(2005年)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均社会体育指导员约为1:3994,京津沪辽江浙等市处于领先地位。”

4.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性别构成。

李小燕在《宜昌市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与分析》(2002年)一文中指出:“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为职业女性和离退休人员,这一分布是与女性工作生活生理结构以及对体育的价值观念相应的。”在武笑玲、马美荣等《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2004年)一文中指出:“目前洛阳市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性别结构与国家1998年的统计基本吻合,性别结构基本合理,男性高于女性,调查还发现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职业女性如文艺工作和离退休人员。”

4.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结构。

孙培初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象调查》(2005年)一文中明确指出:“以上海为例:70%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街道社区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培训各区省自己发证,除少量街道社区文教干部外,绝大部分是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34岁,平均57岁。”

4.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化素质状况。

庄永达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问题研究》(2004年)一文中提到:“我国已经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约20万人,这样的发展速度和规律应该来说是来之不易的,说明我国的各级体育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如此高速度大规律地发展背后的质量保证问题。”

4.5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状况。

付明李、飞杰在《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和研究》(2005年)一文中表明:“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中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占5.9%,兼职的人员最多达到62.2%,其次是离退休人员占26%,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最少为0.5%,其他的为3.4%。我们可以看出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过少,说明体育教师的积极性还没充分的调动起来。专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所占的比例不大,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先阶段还不能作为一种主要的谋生手段。”

通过以上的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到,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它的一些现状。荆州地处我国中南部,社会环境经济实力体育发展水平和体育人口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落后状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虽然要顺应我国这个大环境,但也必须体现指导员鲜明的地方特色,因时、因地制宜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社区矫正论文文献综述

黄爱教在《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下的中国社区矫正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社区矫正是刑法观念变化所产生的结果。她认为我国刑法观念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虽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有一些新的变化,但是中国传统观念一直以来认为刑罚的目的就是惩罚罪犯,受刑越痛苦似乎越能接近行刑的目的,在此理念的影响下,我国当前刑法当中规定的管制、监外执行制度,司法人员在适用过程中慎之又慎,实际操作的很少。并且,在本篇文章中还提到我国司法官员还存在“行刑就是关押”,“只有严刑才能稳定”等观念,似乎只有在监狱里执行监禁才能达到社会稳定、改造罪犯的目的。由于这样的理念的普遍存在,利用社区对罪犯进行改造和教育在司法人员的头脑中还存在一定的抵触,以致于社区矫正的实践操作无法有效推进。

杨方泉在《社区矫正本土化若干问题的思考》中认为,我国不存在法律层面的社区矫正立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难以满足矫正工作的需要,并与原有的法律制度存在矛盾,试点地区的矫正工作缺少有力的法律保障。他还认为我国社区矫正不存在专设性的矫正机构,试点地区的联合执法模式导致了权责的不明和矫正质量的不佳,抽调组成的矫正小组缺乏合法的身份和权威,工作人员临时性、欠缺专业性。

王顺安在《社区矫正法律问题》一文中指出,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层面上主要存在下面三个问题:第一是社区矫正机构主题的合法性地位没有确立,按照我国的法律,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社区矫正机构由于不是公安机关,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他还认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主体地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是社区矫正内容没有具体化,操作性不强,属于我国社区矫正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只有管制、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但在这些社区矫正的适用刑种中,具体规定的内容不明确,没有具体的标准,操作性不强。第三是我国于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由于受到历史条件和环境的影响,存在很多缺陷,如适用范围比较狭窄,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以及国际行刑新理念的出现,《监狱法》已经不适合我国的行刑的发展趋势。

三、有学者关于社区矫正在我国执行方式的问题。

陈鹏所写的《中外社区执行方式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假释由公安机关监督;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其执行机关是居住地公安机关,基层组织或原单位协助配合。总而言之,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的。但是由于我国的公安机关有着众多的职能、刑事侦查与治安保卫等任务繁重,且警力分布严重不足,既容易使刑罚执行以及考察、监督流于形式,也不可能像专门矫正机构那样去从事专业性的矫正工作。同时,由犯罪侦查部门去执行刑罚也不利于刑罚执行公正性的获得。

刘茜在《我国社区矫正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我国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过于简单,他在文章中写道属于我国社区矫治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这五种,但是我国却没有明确规定对这些符合条件可以采取社区矫正方式执行刑罚的罪犯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社区矫正方式,实践中对这些人采用的监管方式也基本相同,一些基层管理部门甚至沿用监狱的登记表格进行管理。刘茜认为要取得良好的矫正效果,需要因人而异地设计矫正方案,需考虑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特点、前科纪录等,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素质、工作量及矫正工作人员的数量都有较高要求,但是由于各地条件制约,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在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中尚不多见。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从执行环境、执行方式上都与监狱矫正不同,社区矫正的方案也应当与监狱的矫正方案区别开来,因此,为便于实践操作,应当创新设计具有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的制度。但是,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关的好的方案来执行社区矫正。并且,在结束矫正之后,目前通常采用的方式是按社区服刑人员的重犯率来评判,但由于重犯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响,仅通过这个指标来评价矫正效果恐怕有些牵强。

四、关于矫正队伍的问题。

薛静丽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中提到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程度较低这个问题。她在文章中写道,首先,我国目前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较少,另外,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但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情况与此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大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人员构成单一,缺乏各种相关专业人才,试点工作的发展后劲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其次,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特殊性,为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志愿者时要尊重其意愿,要根据服刑人员的特点为其安排专门的志愿者,但合格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非常紧缺。再次,从服刑人员的心理来说,存在因害怕被歧视而产生的心理负担,急需熟练、过硬的心理专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但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中缺乏此类心理专家,使社区矫正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心理矫正”开展艰难。

学前教育文献综述范文

现代教学理论指出,学生的学习是积极主动的构建过程,他们是学习的主人。在学前教育学教学过程中,要改变幼师学生在学习中的被动性,把他们放到教学活动的主体位置,调动其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学习效果,开发幼师学生的潜能,让他们会学、乐学、会实践、会教,从而培养优秀的幼儿教师。

课程改革必须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把学生放在教学的主体地位上,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灵活运用案例教学、实际操练等教学模式。

1、课堂上多采用案例教学,树立学生的科学教育观。

教师的教育观念对教育目标、内容和策略的选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而影响幼儿的发展方向。案例教学法在多次实验教学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益,实施案例教学法一步步把学生引入教学情境中,让学生自觉独立思考问题,从而找出问题解决的方法。

2、强化实训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把幼教理论知识融入幼儿的真实生活中,需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增设教学情境,有针对性地进行模拟练习,如:让学生发挥自己的思维布置班级环境;组织学生表演智力游戏。第二,给学生提供足够的实习时间,积累经验,提升教育技能。学生在实地观察可以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了解,通过与幼儿的接触,发现自身的幼教兴趣点,形成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课程评价的方式有很多种,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学前教育学的课程特点,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可采用阶段性评价。如若结合课程的实践性可采用的课程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学生自评与学生互评,针对不同的评价结果调整改革眼前的考试法,发挥学生各方面的才智,下面就列举了几种考试方法:

1、学生命题的考试方法,此考试法主要考查了学生的理论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教育学科,学生首先要对该课程的理论知识有所掌握,然后再付诸于实践活动中进行深层次的理解。采用学生自由命题的方式打破了传统考试中学生的被动局面,内化了学生的知识。具体做法:

(1)教师带着学生进行全面的复习,此过程中要强调命题的范围、重点、题型、分值比例等。

(2)根据全体人数,把学生划分为几个小组,组成员分工合作,共同组建一套完整的试卷,然后各组之间互相审核,进行整理。

(3)把修改后的试卷定为考试试卷,各组互换试卷进行答题,最后由原出题小组进行批阅,确定考试成绩。

2、记录案例后的抽签考试法,着重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学前教育学所涉及的内容实践性较强,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理论基础知识,还要会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1)把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两人一组,要求学生记录四个案例。

(2)由各小组对所记录案例分别提出问题,以题签的形式呈现出来,并附上相应的分析见解。

(3)最后把修改后的记录案例交给老师,由老师负责学生的抽签考试。

(4)案例记录小组评定成绩,教师进行监督和补充。

3、小组合作的实践考试方式。给学生提供足够多的见习机会,让学生对幼儿园的教学环境、教学组织结构有一定的了解,对不同阶段的实践内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及内容:

(1)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创设一个符合幼儿特点的游戏结构,游戏结构的设计要从整体出发,运用材料和色彩的独特性,对学生进行综性的评价合。

(2)让幼儿表演游戏,此过程中要渗透合作学习的特点,并以此为考核标准。

(3)开展具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让学生自由发挥,自制玩具,玩具的玩法和教育功能要有相应的说明。

总之,学前教育学的课程改革要把重点放在学生的主体性上,以实践性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短篇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1998年国际心理卫生协会强调“健康的定义......”

心理健康运动的发起人是美国的c.比尔斯。......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强调“自我实现”;费勒姆提出了“新人型理论”;奥尔特提出了“成熟者的理论”......

美国是最早开设心理辅导的国家,......将“心理辅导”定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前苏联教育部1984年颁布“苏联普通学校心理辅导条例”;日本也积极从美国引进心理辅导......

我国心理健康教育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在个别地区、个别学校起步了......,中小学真正起步是在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全国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并于1997年6月7日公布了结果,引起了国人特别是教育界的震动......

1988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1989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益公约》,......199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1997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再一次强调了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应该说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上海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走在了全国前列,1994年上海教委出台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文件,并出版了有关教材。但他们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城市学生身上。与此同时北京市西城区成了“心育中心”丁榕老师一马当先做了许多工作,但仍是把精力放在了城市学生身上。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条件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在心理健康水平上也存在着较大不同,但至今没有人提出农村中小学心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的成型经验。因此农村中小学心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从文献综述范文3中可以看出,课题组成员翻阅了大量资料。但是,就“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和方法”的综述不多;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心理健康差异的分析也不多。“农村”的特点不清,“方法途径”不知道新不新。这样会给后面的研究方向和设计带来麻烦。

四、文献综述的综述要全面、准确、客观,用于评论的观点、论据最好来自一次文献,尽量避免使用别人对原始文献的解释或综述。

文档为doc格式。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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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文献综述的时候,要系统的查阅和自己毕业设计选题,直接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搜集文献尽量的全,尽量选择自己学术期刊或者是学术会议,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文献综述的`题目不宜过大,范围不宜过宽,在引用文献的时候,要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在文献综述的时候,要说明毕业设计选题方向的发展,历史,他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等等。文献综述在逻辑上要合理,要做到由远及近,先用引用关系较远的文献,最后才是关联最密切的文献。要围绕主题对文献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不要教科书式的向有关的理论和学派观点简要地进行汇总陈述一遍。

评述,要引用原作者的原文,防止对原作者论点的误解。文献综述要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简练,采用的文献中的观点和内容要注明来源,模型,图标,数据要注明出处。文献综述中要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要鼓励学生多发现问题,多提出问题,并且指出分析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主要是为自己进行设计的,提供文献方面的帮助和指导。所以只要自己所做题目的相关文献找准找全,然后对这些文献中的观点,方法,原理,材料进行归纳和。

总结。

形成文字就可以了。

一篇好的文献综述要有完整的文献资料,有评论分析,并且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主体内容。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地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者是争论焦点。使读者对于全文技术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游戏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内容,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以按照您的顺序来进行综述,也可以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以按照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哪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以及比较分析。

文献读后感。

经典文献读后感。

文献调研报告。

光辉文献心得体会。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摘要]:幼儿正处在创造力的启蒙时期,教师应更新观念、重视在各种活动培中幼儿有真正的机会充分表达自己。是一种在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上,积极主动、创造性反映现实生活的;通过角色游戏活动,幼儿从中能获得全面发展。因此,研究如何在角色游戏中发展幼儿创造力。充分发挥孩子们在角色游戏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孩子们的兴趣和需要得到满足教师在组织幼儿开展角色游戏时开展角色游戏中要以遵循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律,来体现幼儿教育中的主体性,从而来实现幼儿教育的自身的价值。

[关键词]:幼儿教育主体性角色游戏。

在知识和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对人的整体素质的要求超过任何代,这种整体素质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全面发展,而且具有高度的“主体性品质”: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富有创造精神。可以说,主体性教育是新时期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角色游戏就是通过角色扮演,模仿和想象,幼儿再现自己的现实生活经验和创造自身的生活,其实体现了幼儿、教师、材料三向交流的可能性,为实现幼儿的主体性发展创造了自己学习的物质条件和形式,是幼儿主体性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之一。

一.角色游戏在幼儿主体性教育中的作用。

(一)角色游戏能激发幼儿的能动性,让幼儿主动去学习。

能动性是构成主体性的根本特征,人的能动性是和动物消极适应环境的被动性相对而言。能动性表现在人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目的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去改革客体,人是主观能动的,幼儿也不例外。能动性强的幼儿往往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并能作出积极的反应,主动地参与活动,从而提高幼儿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在角色游戏中能充分满足幼儿的好奇心。有了好奇心,就会去探索去创造。游戏前让幼儿自己去探讨确定游戏的主题,主动构思主题如何去延伸,再加上教师适时适度的指导,一次有趣的角色游戏就能在幼儿积极主动的氛围中开展下去。如:游戏“超市”,就是在孩子们七嘴八舌的情况下产生的,他们本来对现实生活中的超市就非常好奇,很想像爸爸妈妈那样去买东西,像服务呐喊那样去卖东西。所以孩子们的积极性特高,主动为超市取名、布置环境、制定工作人员职责等等,教师在一旁适当地给他们出谋划策,他们玩得可开心了。那一次的游戏给孩子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由此可见,角色游戏能充分满足幼儿的需要,从而发挥了幼儿的能动性,使幼儿保持高涨的学习情绪,促使他们不断尝试探索,获得更多的成功,学习更多的知识。

(二)角色游戏能促使幼儿的社会性,让幼儿主动与人交往。

社会化是人所必需的,如果个体不接受社会,不学习和适应他所处的社会和文化所需求的规范、规则和方法,他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幼儿来到这个社会,就必然要学习这个社会和文化所要求的各种规范、规则和方法,学习这个社会的语言、思维和行为方式,包括如何称呼他人、如何与他人交往、如何使用餐具、如何对待事物、如何处理问题等。

角色游戏是最能体现幼儿的社会性,角色间的交往在游戏中是必不可少的。如:在快餐店中店员必须要主动去招呼顾客”,热情大方地介绍有什么吃的,这样才能吸引顾客,开好店子。在游戏过程,就连班上最不爱说话的幼儿,在这里当顾客也都能大胆地说出自己要吃什么,可见,幼儿是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与他人交往的角色中,由此培养了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表达能力,以及主动交往能力。

(三)角色游戏能发挥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让幼儿主动克服困难。

我们把重视因势利导、启发想象、引导创造这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称为诱导天使的灵感。一个轻松、活泼,富有启迪性的氛围,可引导幼儿的想象,产生创造的欲望。在幼儿园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利用角色游戏是教师营建这种氛围的关键,因为想象、创造是角色游戏的特征。在游戏中多数是以物代物来满足幼儿对材料的需求,替代材料越丰富,幼儿选择余地越大,想象、创造的空间也就越大。如餐厅的顾客”提出要吃牛排,在讨论中幼儿提出可以用泡沫切成一块一块,涂上颜料来替代牛排,很快就解决了这一困难。又如:菜场的顾客要买“海带,可正缺货,于是孩子们自己想办法,寻找合适材料(如纸条或布条)来替代或制作,由此激发了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动性,同时又充分发挥了幼儿想象、创造能力。

二、角色游戏影响幼儿主体性发挥的原因。

考察当前的幼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的主体问题并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这是影响幼儿主体性发挥的主要原因。不少教师严然以教育活动主宰者的身份出现,与孩子不是朋友关系、知心人的关系,而多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在开展幼儿角色游戏的过程中,许多教师往往包办代替,超出主导范畴,即由教师确定主题,分配好角色,讲解各角色的玩法、规则,而在游戏开展的过程中又过多干涉,让幼儿的思维随教师走。结果,角色游戏成为了教师导幼儿演”的表演活动,幼儿在游戏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不到发挥,这样忽视幼儿主体性的活动,达不到其教育的作用。上述种种,突出地反映为孩子还没有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更没有成为发展的主体。孩子的主体性是一种自身的自然存在,3至6岁是孩子主体性发挥与发展的黄金期。但决定其能否发挥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孩子的内因,没有孩子主体地位的真正回归与自身自然存在的主体性的释放,教师再怎么卖力对教育活动进行发动”也是没用的,教师的作用只是外因条件;教师如果取代孩子的主体地位(教师成为主体),视幼儿教育活动是一种我教你学”的过程,必将限制孩子主体地位的到位与主体性作用的释放,其主体性的发展尽管有其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难以真正成为现实。因此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树立幼儿是游戏主体的思想,在游戏中更好地发挥幼儿的主动性,体现幼儿的主体性。

三、如何在角色游戏中体现幼儿的主体性。

(一)创设适宜的环境,提供开放的活动空间。

兴趣不大,于是在讲评活动中,教师及时提出来,大家一起添置新的游戏材料,幼儿对富有新意的环境总是表现出特别敏感而有兴趣,他们对每个富有新意的事物,都想看看、听听、摸模、碰碰、问问,这时他们的思维活动与探索精神也处于最佳状态,如果教师抓住时机,对幼儿进行启发、诱导,幼儿就能主动地,不断地创造游戏。

(二)让幼儿自由选择,放手开展角色游戏。

我们承认了“孩子是游戏中的主体,那么孩子在角色游戏中的主体地位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纵观幼儿游戏的全过程不难发现在角色游戏的过程中要确立幼儿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尊重幼儿的意愿,真正实现五个自由,即:尊重幼儿选择主题的自由、尊重幼儿选择情节的自由、尊重幼儿选择玩具的自由、尊重幼儿选择角色的自由、同时还要尊重幼儿自由地讲评自己的游戏,只有做到了尊重幼儿这五个自由,游戏才能变为孩子们自己的游戏。

1、自由选择主题:幼儿游戏主题的来源往往是幼儿周围生活中见过的或者体验过的事和物,从熟悉的家庭或者幼儿园的生活,逐渐扩大到社会生活人和事,如从”娃娃家”到”照像馆”、”图书馆”。教师在主题确定上要给幼儿选择的余地,平时多收集幼儿感兴趣的主题,利用自由活动时间与幼儿交流,了解幼儿感兴趣的游戏主题,给幼儿自由选择的机会。如:许多孩子喜欢去麦当劳吃汉堡、薯条。利用此机会,教师为他们新增设了快餐店的主题,收集了许多有关的游戏材料,许多去过快餐店的幼儿就有了喜欢的新主题。大大满足了幼儿主体选择的权利。在角色游戏中每个幼儿都能依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游戏主题,大大满足了幼儿主体选择的权利,享受到个性自由的快乐,同时培养了幼儿的自我意识。

2、自由选择情节:主题确定后,教师可组织幼儿讨论游戏怎样玩,以此来发展游戏情节,教师在幼儿游戏过程中不要过多干预,根据幼儿意愿发展情节,如:娃娃家里的妈妈总是在那里做饭,教师见到后就让妈妈去买菜,可是妈妈却不愿意,这时,教师就应尊重幼儿的意愿,了解原因,根据幼儿意愿发展游戏情节。

3、自由选择角色:在选择游戏的角色时,要体现按意愿选择角色,年龄小的幼儿可以问一问愿意担任什么角色,中、大班幼儿则鼓励幼儿自己商量分配角色。

4、自由选择玩具:角色游戏中的玩具就是游戏材料,在选择时,教师也要鼓励幼儿按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如我班的何青松小朋友在一次医院的游戏中,突然萌发了“做手术”的情节,因为没有口罩,他将理发店的毛巾当口罩,这是很有创意的想法,如果教师没有观察清楚而误认为他乱拿别人的物品,就会抹杀孩子在游戏中的主动性、创造性。

5、自由讲评游戏:孩子们在游戏中会有许多开心的事情与出现的问题,教师要给予幼儿充分讲述的自由与时间,每次游戏结束后都可以让幼儿分组讲一讲,特别是大班的小朋友,他们有自己的见解,可以解决简单的问题,可以针对问题让幼儿自由讲述自己的游戏,从而培养幼儿的自主性。

(三)坚持多样的指导方式。

合理运用游戏的指导方式,是实现幼儿在游戏中主体地位的需要保证,而教师在角色游戏中的现场指导,应以幼儿的主体性为前提。有的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常运用游戏外直接指导的方式,即以教师的身份指出游戏中出现的问题,这种方法常使幼儿的游戏出现中断,影响幼儿在游戏中的活动。教师可采取以角色的身份参与指导,更好地融入游戏中,使教师和幼儿处于一种平等的人际氛围中。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幼儿的主体性才能充分体现。如幼儿在开展”理发店”的游戏中,扮理发师的幼儿常弄错理发顺序,不知理发前该做些什么。为此,我扮成顾客去理发,提示”理发师”先帮我洗个头,这样剪的时候才不会疼。忘了围围布,就对”理发师”说:“想个办法别让头发丢在衣服上。在我的提示下,幼儿很好地完成了理发的过程。其效果比教师直接说步骤好得多。

说:“宣宣,你是娃娃的妈妈吧娃娃肚子饿了,你给她喂点吃的。引导她带娃娃上超市买,或到饮食店里吃。这样,明确了她当妈妈的角色,也调动了她参与游戏的积极性。个体差异的随机指导,帮助能力弱的幼儿体验游戏的乐趣。

(四)创设轻松的游戏氛围,让幼儿享受游戏的快乐。

游戏之所以受幼儿的喜爱,取决于它所具有的享受功能和教育功能。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身体和精神上能够得到放松。营造自由、宽松的游戏氛围,以及教师正确的评价,适当的表扬和鼓励,都能激发幼儿在游戏中表现自己的主体地位。游戏活动中,教师应多给幼儿说的机会,让幼儿自己与同伴交流,之后教师应以肯定的态度来看待每位幼儿,并且对幼儿出现的错误持接纳的态度。只有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下,孩子的自主权才能得到发展,才能在角色游戏中充分地体现出主体性。

成功的角色游戏不仅可以取得一定的教育效果,同时还可以提高幼儿在游戏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在思想上要克服怕常规乱的思想,多给幼儿参与的机会,以幼儿为主体,采用引导性的互动方式,积极引导幼儿的主动活动,使游戏过程成为幼儿自由交往、自由创造、自由探索的形式,让幼儿体验到游戏的乐趣,享受到个性自由的快乐,主动地参与角色游戏,真正体现幼儿的主体性。

1.何磊:《角色游戏的理论与实践》,早期教育编辑部,1992年12月。

2.惠敏:《充分发挥角色游戏的优越性》,重庆出版集团,11月。

3.金祥:论游戏在幼儿教育中的价值,1底1-2期。

4.建军著:当代主体性教育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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