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12 21:31:26 作者:紫薇儿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模板17篇)

采购过程中需要注重风险管理,避免采购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供应中断等风险。如果你对采购合同和法律风险感到困惑,不妨阅读以下权威的法律解读和建议。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销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若遇急症或特殊情况用药,应立即外出采购,以供病人急需。

5、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济南市卫生信息中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于临床需要,未在招标范围内的.品种,需将计划报请济南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采购。对临床更换厂家、产地的品种,及时请示药学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6、及时向科(部)内提供疗效好、价格低的新药信息。

7、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8、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成立以院领导、临床、药剂科参与的药事管理小组。药剂科在药事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药房与药库分开,药库由专人管理。

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定采购计划,每月底25号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4、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小组通过方能采购。

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供货。

6、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分离的管理制度。

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定期征求供货单位意见,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9、强化法规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含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4、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医院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注意时间、剂量、药物、给药途径和正确利用。

1、减少药物种类、慎用新药。如果同时服用5种药以上,老人因不良反应而跌倒的几率会高很多。

2、说明书里的禁忌使用、慎用内容,要格外注意。老年人肾功能在逐渐减弱,服用药效比较强的药要注意。如果服用了降压药、止疼药、降糖药、治疗帕金森药物、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或感冒药,一定要看看说明书,以防用药后引起不良反应而跌倒。而且降糖药在老年人群中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一次低血糖的昏迷带来的身体损伤,会消耗掉10年血糖稳定的功劳。还应注意容易引起便秘的药,以防引发脑出血。此外,要注意易引起尿潴留的药物,特别是老年男性前列腺疾病患病率越来越高,如果本身患有前列腺肥大,再用此类药物,会带来严重后果。

3、中西药不能随意混用。比如,很多老年高血压患者在吃降压药的同时,还长期吃中药,其实这是不科学的,最好请中医辨证施治。

4、不随意停药、减药或急于求成加大剂量,不随便推荐别人用药。比如,治疗脑部疾病的药、失眠的药,都是从小剂量开始。对于高血压患者来说,不能骤然停药,否则特别容易引发脑出血。

5、认真记录自己服用后发生过敏的、吃了没效果的药。比如磺胺过敏,一般间隔几十年后仍会在身体同一部位发生不良反应。

6、注意服药时间,按时吃药。一般他汀类的药晚上吃效果比较好,降压药早晨吃效果比较好,以防夜间进入睡眠后血压骤降。关于用药时间,可定上闹铃或将时间写在药盒上。

7、给药途径要注意。有些药不能掰开吃,有些药不宜嚼碎吃。

8、药品的保存。医院药品都有严格的储藏条件,是冷冻保存,20℃以下,还是8℃以下都有严格要求。家庭储备药物大家一般都不注意这些。很多心脑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习惯准备一些硝酸甘油应急,但时间尽量不要超过3个月。

9、用药出现副作用应及时告诉药师,每次就诊时,最好带上正在服用的药物清单或药盒。比如,如果正在服用抗凝血药物,去拔牙、修牙时候,一定要告诉大夫,以防拔牙时出血过多。糖尿病患者打胰岛素改变注射部位也应告诉大夫。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

(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

(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医院集中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将部分药品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凡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登记本,做到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差错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3、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数量,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

4、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等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采购管理,建立和规范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招标和询价采购,不适用于政府集中采购。本局下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凡采购必须遵循先预算后采购原则,项目采购必须遵循先立项原则。采购组织形式以市财政部门审批的形式为准。

第四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现任局行政班子成员。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科、法规宣教科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设兼职工作人员。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组成。本局的所有采购事务由局纪检组监督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经审批决定的所有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包括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实施采购程序、签订相关合同等。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办理有关部门审批手续、组织专家审评、选定中介机构、草拟招标相关文件材料。

监督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监督工作小组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是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具体监督采购过程选定中介机构、草拟标书和合同等活动的开展和会议的召开。党组交办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相关科室单位的职责是:提出采购申请,提供项目设计(包含技术参数),组织项目验收调试。代表局参与招投标评审。

兼职工作人员的职责是:负责采购的具体工作,如询价、概算、组织专家技术审评、作为业主代表参加招投标会议等;负责工作小组交办的工作。

第五条采购申报。由需要采购的相关科室、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财务科提出采购意见后提交局长审批。属于一般性采购的,直接由局长审批;属于较大项目采购的,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属于重大项目采购的,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

采购实施。经审批或会议决定的采购事项,

5

个工作日内进入采购程序。由兼职人员具体执行。

(一)由局长或授权的副局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履行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布置实施本次采购工作。

(二)工作小组按程序负责实施采购具体工作,由兼职人员具体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

1

向市财政部门申请采购;

2

选定中介代理机构;

3

业务科室法规宣教科草拟审核采购材料,包括标书代理合同等;

4

提交采购材料,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由局长或授权副局长签署采购文件;

5

业务科室作为专家兼职工作人员作为业务代表参加项目招标开标和评审;

6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7

法规宣教科财务科业务科室草拟审核采购合同,呈交局长或授权副局长签署。

8

兼职工作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对采购的项目进行督促落实执行及清点验收调试。

3

家本市中介代理机构进入备选库。每次项目采购必须在该备选库中随机选择。

1

家作为代理机构。备选库采取年度考核制。

第七条属于招标采购的,由工作小组按规办理招标的相关手续。属于部门询价采购的,由工作小组根据采购的项目及要求发出邀请,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竞价,并组织相关人员审评,同等条件下,以低价者为供应商。

第八条监督小组要加强对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偏离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交由局纪检组依法予以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局直属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体系要求。采购过程简化,程序可循,做到有据可查,防范风险,降低成本。

负责公司采购计划,接到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保各项采购任务完成,其中包括工程采购,物质采购和工具采购等。

1,采购申请单下达:

工程项目采购申请单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交于公司采购部,采购部核实仓库库存,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复后统一下达采购部。采购计划单中应标明:工程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备(推)选厂家等。

2,采购计划单变更:

非该项目项目经理下达的采购计划概不采购。采购计划变更(其中包括数量增减、型号更改、增减项目等)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采购部接到变更通知,需要和工程合同进行校核,内容和工程合同一致报总经理批复,不一致及时登记备案汇报总经理,以便日后追加工程款。

3,采购时效管理:

所有采购计划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哪些材料先到位,哪些材料订货周期长,力争做到材料不耽误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材料及时到位,不挤占、积压公司采购货款。所有下达的采购计划在供应商供货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按采购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做到及时采购、及时跟踪、及时发货、及时反馈现场收货情况以及材料使用情况。

4,建立工程采购档案:

将采购相关资料由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分项管理,每一年的.工程采购合同与工程清单统一管理:工程询价单、直接采购清单设备报价单统一管理。供应商合同根据具体工程统一管理,直接采购部分根据具体采购人直接管理。

平时多熟悉和掌握公司所需的各类物质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用途、产地等。浏览相关网站,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于特殊产品采购,按合同约定要求厂方提供相关证件或检测报告。采购活动具体实施分为询价、比价、议价、供应商管理等四个方面:

1,询价:

询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查询,直接寻找供应商,供应商自我推销,展会等形式。确定部分适合长期合作的合作伙伴同时,也要不断开拓新的供应商,寻找新的产品。对于物资采购产品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报价,对于所报价产品进行及时沟通,说明价格涨落的原因以及供货周期,对于用户指定而市场面临淘汰的产品,因推荐新产品(若对方坚持,应说明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保修问题,尽量有文字依据),产品询价,报价时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税金、运费、质保、售后、付款方式等情况,以及供应商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比价:

对供应商所报的产品价格进行有效的核对(对具有可比性的的厂家产品进行比价)。对于单项产品做到货比三家,以正规比价格式存于计算机或手工记录文字资料,在比价时做出价格分析。

3,议价

在确定厂家后进行产品价格商务谈判,尽量降低采购成本,争取有利的付款方式。

4,供应商管理:

通过寻找新的货源拓展供应商范围,加强老供应商管理。每年对供应商一次评定(以质量、售前售后服务、生产力、交货期、付款、价格等方面考核),对不合格供应商及时调整。对于合格的年度复审。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敦促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退或索赔款项。

1,合同签订:统一制定标准合同样本,主要体现在产品明细、价格、质保,主要技术参数、运输、到货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税金等几方面。最好尽可能留有质保金,附上采购清单。

2,合同管理按具体工程项目细分,每一个项目采购合同归类到每个工程项目名下,直接采购的按采购人分。

3,合同交于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采购部留备份,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后,第一时间提交给财务管理。

采购部和仓库一起负责物质到场验收,所有物质到场后必须详细查看,清点做到送货单,发票与实物的数量规格,单价一致,并及时入库。

1,入库管理:供应商送交物料时,仓管员根据公司的采购清单仔细核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价格,判定合格后详细填写入库单保存第二联,第一联交于财务,财务人员凭入库单和客户送货单(必须有工程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做应付货款,缺少一样,财务不予做应付款(仓库每月月底前必须将入库单递交给财务)。如发现不合格,有权拒收,退,换不合格产品。

3,物料出库:如需从仓库借或领用物料时,需要填写领料单,是领用还是借用要注明清楚,由项目经理签字,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取物料,仓管员要及时填写出库单并让项目经理签字,及时登记账目并保存好出库单,做好库账,做到物账相符。物料出库后,如未完全使用完,必须退回仓库,退回仓库也是用入库单。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领用物料的仓管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先发料后补单的程序,并做好记录,领料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补办手续,交给仓库。

4,仓库盘点:根据工期可以进行周、月、季、年的期限做好入库,出库,剩余库存汇总工作。

1,负责与财务协调做好出入库,发票清理和结款,合同管理工作

2,及时与技术部、工程部了解项目进行情况和紧急变动情况

3,物质售后服务,负责返修和调换产品明细。由具体采购负责人与厂家协商、跟踪,保证产品在最短时间返还到施工现场。

1,采购应严格遵守采购程序,有效地进行采购

3,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经济效益

4,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本岗位的职责,定期向经理汇报本部门的月、季、年的统计工作,并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联合执法工作。

第三条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是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综合协调机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第四条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上级交办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各有关执法单位申请的联合执法行动,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督促、检查各食品安全执法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执法职责,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

第五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联合执法中履行各自法定职责。

第六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前,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

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活动。

第八条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九条联合执法主要内容包括:

(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第十条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县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尽快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分类处理”机制。对食品药品。

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有关执法单位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第十二条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互动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超出本部门查处职能范围时,应迅速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执法部门在接到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应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书面整理,报告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服从联合执法方案安排,主动配合执法牵头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不得加以推诿、阻拦和干扰,保证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大宗物品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大宗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的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财务室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和付款结算。

8.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采购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特制度以下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所需的高梁、大曲、稻糠、外购原酒等主要材料、煤炭、各种调味剂等辅助材料及包装物、劳保用品等采购;工程所需物资采购。办公用品等零星采购参见日常费用报销制度相关规定。

1、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工作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生产所需物资;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备的价格信息档案,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

5、所有采购必须事先得到批准,未报计划并经审核、批准的,除急需物资外不得采购。

(二)询价比价:

(三)签订合同:

1、大宗主辅材料及包装物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

2、合同原则上应约定需要正式发票,特殊情况由财务部通知采购部门;

4、所有签订的合同均须交付财务部一份。

(四)收货入库:

5、采购员负责催收采购发票或收据,并及时交付财务部。

(五)付款:

2、在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前,必须将采购发票或收据交付财务部。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1.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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