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平南县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10-03 20:49:14 作者:书香墨 最新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平南县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优质5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

2016

394

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

2011

2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

2012

53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

2016

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2015

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

20

起(其中崩塌

2

起、滑坡

3

起、地面塌陷

13

起、地裂缝

2

起),直接经济损失

107.4

万元。与

2014

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增加

6

起,直接经济损失增加

80.74

万元。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丹竹镇、东华乡、寺面镇、大坡镇、大新镇、安怀镇、同和镇。全年因灾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2015

年,我县先后遭受了第

8

号强热带风暴“鲸鱼”和第

22

3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地质灾害对群众的威胁,受益人口

782

人。

。根据广西气象台预测,

2016

年总降水量全县平均

1500

1800

毫米,较常年略偏多

(

常年平均值

1530

毫米

)

。各季度降水总量是

1

3

月总降水量桂北偏多

1

3

成,桂南偏少

1

2

成;

4

6

月总降水量大部偏多

1

3

成;

7

9

月总降水量沿海地区偏多

1

3

成,其余大部偏少

1

2

成;

10

12

月总降水量大部地区偏多

1

2

成。年内影响广西的台风和热带低压有

3

5

个,比正常年份略有减少,但强度较常年偏强。

。我县山多平地少,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多,危害重,据

2015

12

月更新统计,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211

处(其中重要隐患点

33

处),威胁

7968

人生命,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80%

分布在农村,隐蔽性强,防控形势严峻;近年,受厄尔尼诺事件,全县降水偏多,且范围广、时序长、雨强大,极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此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切坡建房、岩溶区地下水开采等对本已脆弱的地质环境破坏和扰动不断加剧,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机率将会不断增加。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

2016

年,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危害程度可能较

2015

年偏多、偏大,局部地区可能加重,需要重点防范。

。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为主,我县南部、北部等地碎屑岩和花岗岩地区仍然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的易发、多发区,我县中部石灰岩地区是岩溶地面塌陷的易发地区。。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厂矿、旅游景区(点)、水库下游、生产和废弃矿山、采石场、林场、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根据多年突发地质灾害统计分析,强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我县全年降雨量主要集中在

5

9

月(汛期),全年约

70%

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因此,

5

9

月(汛期)是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

5

7

月重点防范日降雨量

50

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

3

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

100

毫米的时段;

8

9

月主要防范台风带来的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

48

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当连续降雨量达到

200

毫米或短时间(

1

日或数小时)降水超过

150

毫米时,花岗岩和碎屑岩地区发生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可能性大;另外,

4

月份长期阴雨天气期间各地要防范房前屋后切坡边坡小规模的崩塌地质灾害,

10

11

月需防范汛末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近年,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山区居民所在地、重大交通干线工程区、矿山开采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由于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堆土(矿渣)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大,局部地段易引发崩塌、滑坡;岩溶发育区工程建设、采矿活动不合理抽取地下水等易引发岩溶地面塌陷,需要全年防范。

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一是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及时协调,深入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的方针;二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三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按照全面部署、保证重点、严格督查的要求,强化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加大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危害。

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

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

3.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

4.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原则,明确责任如下:

1.

(

)

长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落实,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辖区内地灾治理项目范围内工程的土地使用、树木、青苗、弃土堆放场、迁坟的解决工作。

2.

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按部门职能配合协助政府工作,负责领导本行业、指导下一级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

3.

县国土部门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落实,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

县国土、气象、水利局以及广西贵港地质环境监测站为雨量、气象实时监测单位,并根据雨量、气象和灾害隐患点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的灾情,及时发布信息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监测员以及相关群众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

2.

县国土局、贵港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有资质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防治意见。

3.

县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根据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监测员和相关群众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联系上级国土部门、地质环境监测站对新发生的灾害点进行初步鉴定,提出防治意见。

4.

乡(镇)政府为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发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地质灾害监测员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户主是该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

5.

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涉及威胁本行业作业人员、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重点是落实监测员对威胁学校、公路、旅游景区(点)、水利、厂矿等设施和人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

1.

2.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该工程建设业主负责治理;

3.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益人原则上要承担部分治理责任;

4.

5.

乡(镇)人民政府已明确作为治理业主的,对历年未竣工验收的地灾治理项目要今年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今年地灾治理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树木、青苗、弃土堆放场、迁坟的解决工作。乡镇长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

县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地质灾害灾情处置责任单位,根据灾情级别分级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灾情处置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救灾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现场指挥、救灾队伍和抢险物资的紧急调度。

1.

县国土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起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配合当地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负责地质灾害知识宣传、监测人员培训,指导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组织有资质机构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鉴定评估,提出防治意见,设立警示牌或警示标志;负责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并组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实施,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初步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组织雨量监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分析会商以及发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明白卡发放;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

2.

县住建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制定相应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估;负责做好在易发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经评估认为该区域不适合进行拟建设项目的,不得批准项目规划选址、不得批准进行建设;责成项目业主落实因为工程建设而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规避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及周边选址;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县市政部门

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包括负责组织对各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设施巡查、排查和监测,将影响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垃圾处理场监测,防止垃圾垮塌引发灾害;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市政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市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市政设施功能。

4.

县公路、交通部门

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预防;组织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负责组织监测排查出的地质灾害点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各类交通设施的监管和后期维护管理,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纳入交通设施安全维护日常工作中;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公路、航道、码头时,公路、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及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疏通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交通、航运。

5.

县水利部门

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包括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治工程质量监管;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后期维护的监管,做好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负责水文、水情以及因山洪引发地质灾害分析预测,发现洪灾险情,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洪水引发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水利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6.

县安监部门

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7.

县民政部门

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并按规定给予重灾户救济补助;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8.

县旅游部门

负责旅游景点区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治理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立即停止组团到灾区旅游,并及时做好组织灾区游客撤离、救援等工作。

9.

县公安部门

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10.

县消防大队

负责地质灾害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秩序,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11.

县卫生部门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负责采取措施,作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医院区域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和防治工作。

12.

县教育部门

负责学校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防治工作,负责学校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排查,建立群测群防监测制度,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

13.

县气象部门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定期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连续雨天要加密预报。

14.

县财政部门

负责筹集调度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和救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并负责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15.

县监察部门

负责对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灾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16.

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排查,建立群测群防监测制度,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并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发放明白卡。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确定防灾重点,明确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确定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医疗救治、救灾物质供应等具体应急抢险救灾措施。负责辖区内今年地灾治理项目范围内工程的土地使用、树木、青苗、弃土堆放场、迁坟的解决工作。

17.

村委(社、组)

负责协助乡(镇)政府落实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预案;负责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协助乡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上报监测情况。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1.

汛期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

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

在滑坡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

在滑坡体前沿严禁开挖边坡

,

在滑坡体上及其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建筑及随意开挖坡脚;

4.

在滑坡体后壁上部修建防渗漏排水沟,集中排水

,

防止流水冲刷浸润滑动面;

5.

在滑坡体前沿修建挡土墙

,

并留设排水孔

6.

砍除招风植被,减少风力对滑坡体的牵引力;

7.

8.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1.

汛期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

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

在崩塌体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

在崩塌体前沿严禁开挖边坡

,

在崩塌体上及其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建筑及随意开挖坡脚;

4.

清除崩塌体后缘破碎岩石

,

削方减载,减小山体坡角

5.

在崩塌体上方后部修建防渗漏排水沟

,

防止降水沿裂缝和软弱面下渗

6.

砍除招风植被,减少风力对崩塌体的牵引力;

7.

8.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1.

汛期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

加强巡查,及时掌握泥石流危险区赋水状态,发现险情及时向下游群众发出警报;

2.

在泥石流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

在泥石流易发区下游、冲沟出口处严禁修筑建筑物

4.

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

,

做好山区绿化

,

增加抵御灾害能力。

5.

6.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1.

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

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

及时划定的塌陷危险区范围

,

对进入塌陷危险区的道路进行封堵

,

在塌陷危险区周围设置警示牌

,

禁止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

3.

对开裂房屋进行鉴定,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

,

发现灾情加重

,

应采取避让措施

,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

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外,严禁在塌陷危险区范围、采空区上方施工作业;

5.

严厉打击取缔私开矿井

,

避免形成新的非法采空区;

6.

严禁在村庄下面的采矿活动

7.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多,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的特点,防不胜防。但它确实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为了确保一方平安,我们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协调配合。

1.

各级人民政府、县各地灾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辖区、本行业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2.

调整完善平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府办、国土、住建、交运、公路、水利、公安、消防、民政、财政、教育、安监、卫生、环保、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在相关部门抽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从消防、国土、安监、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协调指挥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时的抢险救灾和安置工作。

3.

各乡(镇)参照成立相应机构,成员应扩大到村一级。

4.

2016

4

25

日前,书面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7825381

,邮箱

:pndhz7825381@

5.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要在责任状中分别明确。责任状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县政府与有关部门、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各乡镇政府与确定为市、县、区重点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易发区的村组(企业、社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监测员签订责任状;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员以及国土资源管理所签订责任状,落实监测和预防责任制。

1.

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

凡是列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制定“一点一预案”。

3.

按照方案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1.

70%

以上,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学生,宣传普及率要达到

90%

以上。县政府根据上级的要求,或实际工作的需要,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乡镇政府、村公所及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提出培训计划,并落实场地,召集群众和学生,报当地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负责宣传培训工作。涉及的培训费用由当地财政统一负责,或按分工各自承担。

2.

其他各部门、各行业根据需要,提出培训计划,并落实场地,报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负责宣传培训工作。

3.

4.22

世界地球日”、“

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和“

6.25

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等活动。

1.

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社区)、屯和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已发现和新发现的灾害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员、预警信号、人员财产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抢险措施。列为区、市、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要以村组干部为骨干力量,必须落实每个点都有监测员。其他地质灾害点,可以落实村组干部、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村民为监测员。对责任人员、监测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灾害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

2.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对发现的每一个灾害点,都要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监测工具,落实监测员补贴。监测员由灾害点所在地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员担任,负责上传下达和监测工作,村(组)、企业、社区负责人要加强与监测员联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定专门领导负责与组、企业、社区联络。

每个地质灾害点监测记录,按统一表格填写

,

监测记录表格由国土部门发放到监测员手上。若监测数据无重大异常变化,每月月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及国土所;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加密监测。各基层组织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掌握情况,分析险情,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并及时把情况向上一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3.

学习先进经验,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乡镇可参照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经验,由党委、政府下文,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责任等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各部门、各村、社区的领导。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汛期

24

24

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汛期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对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各有关责任人、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群众及时避让。

2.

严格执行灾情“

161

”速报制度。即发生大型地质灾害要在

1

小时内上报;发生中型地质灾害要在

6

小时内上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要在

1

天内上报。对因故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视情况通报批评,对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县人民政府值班电话:

7822170

,传真

7823987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

7822134

,传真:

7835242

1.

县国土资源局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信息通讯平台,保证信息畅通。一是要建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名单表,核实有效电话联系方式,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二是县国土资源局要利用通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2.

加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国土资源与水利、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度,及时发布信息,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3.

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用水平,提前做好防灾避灾各项准备。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分为五个等级,根据等级内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预报预警

5

级,表示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应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全部撤离危险区。

预报预警

4

级,表示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应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采取避让措施,果断撤离危险区。

预报预警

3

级,表示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连续的

3

级地质灾害预警,注意组织受威胁群众采取避让措施。

预报预警

1

2

级,为合并表示,表示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在气象电视播报节目时,不对社会播报。

汛前排查。

4

月前,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职责,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汛期,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巡查。发现新的地质灾害,或原来的灾害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应及时报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这些地质灾害点进行鉴定评估,提出防治意见。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防治意见,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24

小时值班,及时了解水情、雨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后复查。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同时将核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1.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力度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解除地质灾害威胁的有效措施,是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包括上级立项要求配套的资金,加强治理,解除隐患。国土等有关部门,按各自渠道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

2.

落实地质灾害工作专项经费

对于对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应急出勤补助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人员、监测员补助经费、通信经费等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具体补助标准以县政府批复为准),要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落实人员,配备必要装备,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完善应急机制和相关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1.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制度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察、国土、安监、民政、水利、建设、交运、公路、教育、工信等部门不定期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听汇报、检查记录材料、实行核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

1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成立情况;

2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情况;

3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落实情况;

4

)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登记、统计情况;

5

)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6

)落实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情况;

7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8

)地质灾害灾情资料登记建档情况;

9

)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培训普及情况;

2.

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签订《

2016

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联系的地质灾害防治点负监督、检查责任。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性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奖励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二

“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灾督导检验。

卫健处牵头,与三余人民医院和东余、恒兴、北兴桥、海晏等四家卫生所成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医院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健全防灾减灾责任分工体系,落实防灾减灾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物资贮备、资金准备、救援队伍、预案队伍、预案演练、灾难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督导检验,使各部分切实做到思想、组织、责任、预案、方法“五到位”,确保做好组织、人员、物资等救援准备工作,提升救援处理能力。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要严厉追责问责。

(二)防控方法

充分认识主汛期防灾减灾卫生应急工作面临严峻形式,切实认清工作关键性、紧迫性,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重视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降低灾难损失向减轻灾难风险转变。加强联防联控,制定完善本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深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加强关键区域灾难检测预警工作,努力提升全体职员防灾减灾意识。

1.开展隐患排查

总结多年来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加强本身安全防范,加强自然灾难防御工作。全处联合各院各分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办公楼、医院门诊、住院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氧气、用电设备等关键设施,危险化学物品、医疗卫生机构周围坡、坎、沟、渠及建筑物等进行常规性洪涝、地质灾难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灾难风险隐患,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一处一单制订出针对性整改方法,并明确责任人、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灾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做好应急值守

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汇报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员标准上不准离开当地,并保持通信时时通畅。依据水利、气象、地震等联防联控机制单位应急响应情况,立即开启医院应急响应,切实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和本身紧急避险等工作。加强对传染病汇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

(三)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我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第十四个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围绕2022年防灾减灾日专题和通州湾减灾委下发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专题讲座,编制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播放相关影视作品等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微信、qq和医院办公系统等新媒体作用,开展有针对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三

5月12日是我国“防灾减灾日”。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减灾委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目的是进一步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同时,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要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理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促进国家综合防灾减灾“xx”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5月12日是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11日至17日是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能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重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为主。同时,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做好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生态环境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防范应对措施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5月12日当天,区宣传活动主会场设在时光公园,各街道办事处也可设立分会场。

(二)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尊重科学,依靠法制,组织各社区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辖区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地震等频发易发灾害威胁,重点排查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生产经营场所、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促进我区综合防灾减灾“xx”规划的全面落实。

(三)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要结合预案要求分层次、分灾种、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进一步提高本级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以及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宣传报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并根据职责分工和业务特点,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全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至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民政局全面负责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

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

2017

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我县地处皖南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经国家气象局及省气象局专家预测

:

今年我省汛期降水总量与往年持平,但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

7

月底

8

2009

2020

年)》、《青阳县

1:5

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

,

推断

2017

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通过

2-3

月汛前调查,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107

处,按灾种分崩塌

9

处、滑坡

23

处、泥石流

4

处、地面塌陷

2

处、不稳定斜坡

69

处。其中市、县重点地质灾害点

18

5

9

月)及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

156.30

平方公里。

2.

五溪—杜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庙前镇西南部及杜村乡,面积

129.50

平方公里

.

3.

337

平方公里。

4.

洪山采空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我县的北西部新河镇洪山村,面积

11

平方公里。

我县境内铜九铁路、合铜黄高速公路、

g318

s103

及所有县乡公路沿线,包括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以及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新建乡村公路沿线,工程建设强度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斜坡。陵阳、朱备等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内险要地貌处,洪山硫铁矿塌陷区以及离弃和生产矿山高陡边坡处。

我县

2017

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18

处,其中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7

处、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11

处(见附表)。

5-9

月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

2-3

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水务、气象、交通运输、旅游、公路等部门要按照分类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好防灾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明确防灾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防灾任务分解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早会同市地环站和有关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中排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核实鉴定和总结上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和防灾要求拟订防灾方案;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全面清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和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发育状况和威胁等情况,及早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严格相关防范措施,并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县水务、交通运输、旅游、公路等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要与国土部门在汛期前,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点四级防灾网络。积极做好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责任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要在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制定隐患点应急撤离路线,向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发放

“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要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充分利用汛前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征兆识别、监测巡查、临灾预警和应急防范、有效避险等宣传培训。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疏散演练和防灾工作专项培训。各有关乡镇及防灾责任单位要相应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和专项培训,着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

“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办法,应知隐患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

24

24

2

天监测巡查一次,非汛期时间每

5

天监测巡查一次,降雨期间至少每天监测巡查一次,遇到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要加密监测巡查频次,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应对处理并紧急上报县地灾办(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

)。

县气象部门要与县国土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知给有关乡镇、部门和灾害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乡镇要预先安排灾民安置地点和应急救护医护单位,灾、险情发生时,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地灾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各自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转移受灾害威胁的居民,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有关乡镇要积极落实辖区内

2017

2017

年汛前完成市、县下达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任务并通过检查验收。乔木乡进一步筹措资金,加快对塔山村华盖寺山滑坡的工程治理工作,确保该工程年内竣工验收。各乡镇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对有一定危险性的灾害隐患点,条件成熟要积极申报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项目,彻底消除隐患。对汛前尚未完成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任务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必须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易发区进行修路、建房、取土、开矿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采取评估确认措施,不得进行切坡建房、削坡建设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乡镇政府、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应急抢险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的经费补助等;同时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本级政府负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

本防治方案由有关乡镇负责传达到地质灾害监测点。

医院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五

关于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范文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推荐工作方案包括什么,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已决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为认真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布局,科学论证重建项目,率先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支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安全第一、民生优先,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确保尽快完成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任务。规划范围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限确定为两年。

二、灾后重建规划主要内容

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城乡住房建设标准、规模,学校、医院、办公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防灾减灾,重建资金安排,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三、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为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小组”),全面组织协调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任务及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灾害损失评估组。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临夏州、东乡县政府对灾害范围及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受损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二)土地利用、地质灾害评价及防治规划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对东乡县城的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和隐患点等进行排查评价,提出地质灾害评价意见,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三)城镇建设规划组。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对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进行鉴定,编制灾后重建城镇建设规划,制定有关建设技术标准,于2011年7月20日前完成。

(四)政策资金组。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汇报争取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提出灾后重建资金解决方案和主要政策建议,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规划编制组。省政府委托中科院兰州分院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价报告,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临夏州、东乡县政府进行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听取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在灾损评估、地质灾害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灾后重建城镇建设规划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于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规划编制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参与重建规划编制及规划前期工作,各单位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联系。规划编制小组要形成省、州、县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规划编制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制度。规划编制小组会议主要协调规划编制的'有关政策和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由规划编制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或委托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

五、工作要求

由于重建规划编制周期较长,目前正值雨季汛期,临夏州及东乡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结合灾区实际情况,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交叉并行推进各项工作,抓紧落实资金并尽快启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灾民安置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临夏州、东乡县政府作为灾后重建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灾区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临夏州政府要对灾后重建工作负总责,建立灾后重建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调度系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帮助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规划所需图件由省测绘局负责提供,所需其他资料由相关部门和临夏州、东乡县政府配合提供。临夏州及东乡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和提交基础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规定时间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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