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汇总21篇)

时间:2023-11-26 12:50:33 作者:GZ才子

在一个月的工作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机会,因此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抽调专门人员由局长亲自带队,跑遍全市各镇(街、区)开展摸底调查、召开座谈会。在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各镇(街、区)主要领导、林技人员对我市26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落实、部署。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实地界定范围。由各镇(街、区)林技员根据生态公益林界定的范围,携带地形图会同村干部一起到所在山头进行指界确认。

(二)现场确定权属。由各镇(街、区)相关联村干部会同村干部到确认的生态公益林山上确定集体山或自留山等权属。

(三)造册、公示。由联村干部负责对确权的重点公益林经营单位(户)、山名、面积、所在小班进行造册,并予以张榜公示。林技员对张榜公示的内容进行拍照存档。

(四)通过公示,确认无误后,各镇(街、区)重点生态公益林经营单位(户)清册表由林技员签字,村委会、镇(街、区)原创:政府盖章后报林业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按清册开户,统一发放给各确权户或单位。

局领导多次与财政、镇街区进行协调,商讨如何更有效地做好资金补偿发放工作,我局还与财政局一起联发了关于印发《永康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通知。按照“慎用钱”的要求,把补助资金真正落实到位,目前止已由信用社开设19499个帐户对全市26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户、村集体或单位,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护林人员和管护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我们紧紧围绕“努力减少火灾次数,坚决杜绝大火发生”的指导思想,把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成效明显。上半年,我市共发现森林火灾75起,成灾7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6起(受害面积百亩以上的1起),火警1起,与去年和前年同期相比,火灾(火情)次数下降50以上,大火灾更是大幅度减少。

(一)主要做法。

1、加大舆论宣传。

印发了防火年画17万份,每日在广播电台播放防火讲话;高火险期在电视台播放防火游动字幕;报纸全文刊登市府、市府办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通告;召开校长会议,布置学生防火教育;各镇(街、区)展开防火车宣传、敲防火锣宣传等防火宣传活动。

2、落实防火责任。

狠抓了责任制的考核和兑现工作,拿出万元进行防火奖励,做到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同时,签订了20xx年度的森林防火责任书,使责任内容更健全,评分标准更科学,考核奖罚更明确,防火责任更落实。

3、狠抓野外火源管理。

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强化资源监管。在林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转弯、管理上转变、经营上转型、服务上提高,把林区资源监管好、用好创新,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二)进一步强化林地监管。完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切实提高管护效果。森林资源管护与企业转型发展、职工转岗就业、森林抚育生产、发展林内经济有机结合,确保林内资源立体管护、综合开发、循环利用、复合经营。

(三)进一步强化抚育监管。一是要提高调查设计质量。一定要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如实地、科学地设计抚育作业的方式和措施,为生产作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严禁修改因子,搞虚假设计。二是要严把检查验收关。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把质量关,实行场、局、专员办三级验收督查制度。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案件督办。驻局专员办要把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监管工作的第一职责。切实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合作协作,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森林资源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发现涉林涉地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有重点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违法开垦、非法占地等破坏势头有所抬头,涉林渎职犯罪案件有明显上升趋势。加强联合检查,做到林政执法全覆盖,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对森林资源管理混乱、破坏严重的地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查。

(五)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举办森林资源监督业务培训班,继续加强廉政教育,提高监督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

2020年,我们继续把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一是积极主动参加林业局党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治等学习,系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章》、《条例》和十九大报告,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监督中有服务、服务中有大局,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有的放矢地围绕2020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二是驻局专员办组织学习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xx林业局规章制度汇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监督人员依法监督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组织业务学习,对各类调查设计、各类生产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有关规定的学习,达到应知应会、准确应用。通过学习,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监督能力有了明显增强,进一步适应了新时期监督工作的需要。

五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

在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中,始终把基础建设作为重点,在队伍建设,规范完善监督制度,加强文档管理方面理狠下功夫,确保实现两个提高。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针对监督员年龄老化,信息技术掌握不熟练的实际情况,在原有人员结构基础上,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适时调配有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资源监督机构。2020年专员办新增年轻干部5人,调整监督中心站站长2人。201x年新增年轻监督员2人,2020年新增监督站站长1人。大大增强了监督战线的监督能力。为适应新形势下开展监督工作的需要,每年都制定了学习和培训计划。共举办业务培训班18期,参加林业局举办的学习班10次。

2、加强文档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几年来专员办注重规范文档管理。文件收发、归档准确、规范,会议、检查记载详实,各项检查有方案、有结果、有报告,有关报表及资料齐全、分类存档。完善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设,完善了学习、例会、联席会议、请假、各岗位责任制度和专员办廉洁从政、廉政约束、责任追究、岗位承诺制度等。共召开监督例会44次,联席会议10次,专员办公会议47次,上报监督文件及报告71份,发监督简报135期。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大为镇管护站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全体管护员认真贯彻林业政策,积极地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的管护,及时地执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平衡,保护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20xx年即将结束,现总结如下:

一、管护面积及责任区情况:

大为镇森林管护面积76515亩,现有专职管护员2名。

一名负责玉龙4个村、大为、红花、桃花、兰香、双桥、射箭共10个村;一名负责金合的四个村、群达、林家、双河共7个村。

二、森林管护方面

(一)、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管护站在各交通要道路口,林区主干道,及公路沿线悬挂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100多条,编写防火打油诗20xx多份,制作固定标语牌48个,签订各样责任书6000多份。

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在平时的巡山管护中,管护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

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好一个会,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管护站每三月定期召开一个会,一是管护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管护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列、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管护员的素质。

管护员在责任区内巡山护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巡山日志的填写

镇管护站按月对管护员的巡山日志进行检查。

到目前为止,管护员的巡山日志填写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内容较多;二是内容填写简单。

(四)、协助搞好站里的其它工作

管护员除了巡山护林的工作外,还积极协助站里对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执止并上报。

三、存在的不足

(1)、管护员在巡山护林的过程中,责任心不强,走马观花。

(2)、管护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较差。

(3)、管护方面存在死角,巡查不到位。

四、今后的打算:

(1)、在责任区内加大宣传力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强对管护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管护员整体素质,做到依法护林,依法兴林。

(3)、强化源头治理。

加强对山林的巡护,积极发展‘眼线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执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我们相信,在各位管护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大为镇的森林管护工作将做得更好。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对林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主线,围绕“森林重庆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个重点,严格“依法明晰产权、依法保护林地和依法限额采伐”三项制度,落实“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四项方针,做好“森林采伐改革、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流转和木材流通管理”五大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数量有增长、质量有提高、结构有优化、效益有增大。

森林覆盖率达到36%。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森林采伐管理。

一是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处置权。

加大对13个区县森林采伐试点工作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各项试点内容取得成效。

二是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

以森林资源合理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调整森林结构为主线,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科学编制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

三是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在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在林业大户或林农联合体试行开展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

四是推进林业数表编制工作。

做好已编树种数表的论证,新编完成2-3个树种数表。

五是严格森林采伐定额管理。

全年森林采伐定额控制在170万立方米以内。

六是加强木材流通和加工管理。

规范木材运输管理,整顿木材运输发证工作秩序。

合理布局木材加工生产企业,规范木材加工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加工。

(二)严格林地林权管理。

一是树立林地“红线”意识。

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现有林地,对数量较大的征占用林地项目试行专家评审制度,逐步形成用途定位清晰、定额管理到位、监管措施有力的林地管理新格局。

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采取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等措施,保证各类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林地。

三是坚持依法使用林地。

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重点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的督查,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四是严格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全年林地使用定额控制在30000亩以内。

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

五是加强服务和监管,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林权管理,努力做好林权登记、明晰产权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监测。

强化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推进森林资源监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一是建立森林资源消长台帐,规范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对监测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评价,为林业制定和调整政策、发展规划、评价建设成就提供准确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是做好《重庆市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开展直辖以来第二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摸清全市森林资源。

以此为基础,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林业数字化。

四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制定森林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办法。

五是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管理,制定《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四)规范森林资源流转。

一是规范林权有序流转。

认真执行《重庆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对林权流转的宣传和指导,防止林农过早失去林地。

二是积极推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建设。

三是做好国有森林资源流转的监管工作,开展公益林流转试点。

(五)推进林业“两站”建设。

一是加强林业站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投入,推动林业站重点县建设和标准化林业站建设。

二是完成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工作,摸清家底。

三是加强检查站管理,确保全市木材检查站无“公路三乱”现象。

抓好全国一级木材检查站设备配置项目建设。

四、工作措施

第一,以法制的意识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性强。

要认真学习森林资源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护林、依法管理,用法治观念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以改革的思维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改革是动力。

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理解国家出台的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新路子、新机制,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为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助推力。

第三,以求实的作风抓好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坚持以求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件事,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树立窗口意识和责任意识,务求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度,我乡在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关心指导下,在站职工及社会给各界共同努力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各项任务,开展《绿盾》行动,本着打造生态园区,绿色莲云的`宗旨,把恢复生态,构建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作为奋斗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乡成立了以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行。

乡政府与各村签定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

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及保护。

(一)加大宣传,强化措施。

乡政府结合县政府下达的开展“生态整治”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组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到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对非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开展“绿盾”专项行动。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自6月5日至8月10日,在全乡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绿盾”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排查、登记、整治、打非治违,确保我乡林业健康发展。

建立、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把“五个禁止”、“五个一律”、“五个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今年我乡森防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1)加强预防松材线虫固定样地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准时上报森防材料和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

全面完成春、秋两次预防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2)加大检疫检查力度,严禁违章调运松木制品,阻击松材线虫的人为传播。

3)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

4)对监测和普查中发现的36死松树及时进行清理,消除松材线虫病隐患。

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规范森防档案管理。

(四)森林防火

1)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乡政府成立了有乡领导为指挥长的护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建立森林防火预案。

村成立了由护林员组成的防火小分队,森林防火紧要期和戒严期、火险等级较高的情况下,佩戴醒目防火标示,携带便携式喊话器上路巡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排除火灾隐患。

平时乡府工作人员下乡工作时也兼带做好防火宣传和巡逻,特别是重要时段和重要地段专门安排人看守和巡查,避免火情的发生。

2)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3)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造林炼山用火严格按用火审批制度执行。

(五)岳武高速

做好岳武高速后期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做好苗木清点工作,却保岳武高速顺利进行。

(六)林权管理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细致对待每一起涉林纠纷案件,及时组织林业、司法、农经等部门对发生的林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进行沟通,尽力让当事双方从互解互谅的角度达成一致意见,构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资源培育与发展

1)根据县里20xx年林业四大基地建设任务,我乡新造油茶150亩,生态恢复500亩。

2)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我乡下发通知,督促退耕户抓好退耕还林林地管理,组织一年一度的秋季自查验收,对抚育质量不高、面积和苗木保存率不足等质量较差的小班,一律缓发补助费并督促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发放。

3)我乡目前公益林28266亩,发放公益林资金240261元,继续执行公益林实行禁伐的规定,不安排商品材采伐计划,杉木幼林需要间伐的严格按程序设计报批,有效地保护了公益林的生态安全。

四、依法治林成果显现

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林业行政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有效地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五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

今后的监督工作,我们要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努力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回顾过去,我们在森林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点滴成绩,同时也使我们既看到了从事监督工作的困难和艰辛,也看到了监督工作的前途和曙光。展望未来,做好新常态下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以资源管理,湿地恢复、植被保护为红线,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今后,任务更加艰巨,责任也更加重大,但是我们会在新形势下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努力工作,不断创新,努力提高我们的监督工作水平。

xx林业局驻局专员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及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继续深化粮食企业内部改革,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搞好反腐倡廉和党廉政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全县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周围,抓好宣传,提高认识,努力工作,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发挥粮食部门主渠道作用,创新粮食购销手段,争取多收粮收好粮,实现经营效益上新水平。

三是进一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提升我县粮食工作形象,努力完xx县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任务。

四是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大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大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提高粮食存储能力。

六是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做好信访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确保全县粮食系统的稳定和无重大事故发生。

七是积极发挥粮食行业协会服务与协调作用,搞好全县粮食生产和经营,争创品牌效益。

八是继续深化粮食企业内部体制改革,按照上报方案,积极做好改制准备工作。

今年,我县林业产业和科技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立县、产业xx县”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委县、政府“221工程”(“两棵”树:银杏、油橄榄产业;“两只”禽:开江白鹅、开江麻鸭产业;“一篮”菜:蔬菜产业),依托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荒山造林等工程,扎实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61005万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41675万元,第二产业产值7770万元,第三产业产值11560万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收入为1140元。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是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修订林业十二·五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三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是: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20.0万亩,其中新建xx.5万亩,改造完善7.5万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保存率85%以上。其中:发展以油橄榄、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果林基地11.6万亩,新建4.1万亩(油橄榄基地1.5万亩、银杏基地2.6万亩),巩固完善7.5万亩(油橄榄基地5.5万亩、银杏基地2.0万亩);以油桐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3.0万亩;以杨树、桤木为主的短周期木质原料林基地2.9万亩;以银杏、中山柏为主的珍贵树种用材林1.9万亩;以农村观光旅游为主的风景林基地0.6万亩。使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达到48.0万亩,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的产品综合开发加工能力,重点扶持油橄榄、银杏、油桐综合加工企业,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户以上,创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2个,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个,创国家aaa级风景区1个,全力打造中国橄榄油之乡、中国西部银杏之乡。其次是对“221工程”(林业部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荒山造林等工程的年度任务编制了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

一是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xx年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2.7万亩(其中银杏基地2.0万亩、油桐基地0.5万亩、油橄榄基地0.2万亩),低效林改造银杏0.8万亩、油橄榄0.4万亩。

二是龙头企业发展步伐加快。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在开江普安工业园区征地30余亩,车间占地3440平方米,综合大楼建筑面积4xx5平方米。建有全自动榨油、橄榄酒、橄榄叶精华素化妆品三条生产线,产后产值达1.8亿元。已购置意大利阿法拉伐榨油生产线,日产量可达50吨;四川银杏实业公司和渝州农林有限公司入驻普安工业园区,建设厂房及生产线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三是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先后与成都华高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邳州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重庆中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多家企业洽谈,目前已与重庆中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达成银杏产业发展合作协议。

四是品牌建设有序开展。“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四川省经济林之乡”申报工作业已完成,“中国橄榄油之乡”、“四川银杏之乡”的申报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

五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猛。结合林业产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建立了xx县糖房坝油橄榄专业合作社,罗山槽油橄榄专业合作社,xx县长生银杏种植专业合作社,xx县菩提种植专业合作社,xx县甘棠镇油桐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户3300户,带动农户16500余户种植银杏、油橄榄和油桐,有力促进了银杏、油橄榄和油桐产业的发展。

六是生态旅游发展迅猛。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对金马山、峨城山、金山寺、明月湖和宝石湖等景区,普安三岔路至宣汉界、任市至长岭、甘棠至长岭段公路进行绿化,有力促进了以金山寺森林公园、峨城山森林公园为龙头的森林观光旅游业效益发挥,全年生态旅游产值达1.156亿元。

七是综合开发利用特色突出。全县已有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四川银杏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渝州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龙头企业,综合开发利用成绩突出,目前共开发出8大系列,64个品种。开发的“绿升”橄榄油、橄榄酒、“曼莎尼娅”系列化妆品,率先进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绿升”牌特级初榨橄榄油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金奖、中国第一个油橄榄原产地证明商标、达州橄榄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一系列荣誉。橄榄叶精华素的研发与应用成果获得四川省科技重点项目创新奖。银杏茶、银杏饮料市场广阔,大大延伸了产业链条。

一是优惠政策力度大。县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林业产业发展。银杏、油橄榄产业基地建设实行适度补贴政策。凡定植银杏、油橄榄园达到200亩以上的村,县财政给予银杏、油橄榄种植户一定的补贴。银杏采叶园每亩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3年。银杏果用园、材用园、绿化树培植园每亩每年补助50元,连续补助5年。油橄榄果叶园每亩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3年。对现有油橄榄基地采取高接换种等方式进行低产改造的,经验收合格按2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贴;凡定植银杏、油橄榄园达到500亩以上的村配备技术员1名,2000亩以上的村配备技术员2名,技术员报酬按1000元/月计发,由县财政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及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林业产业的保险产品。

二是保障措施督查严。产业发展实行督查管理制度。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质检组,对产业建设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产业发展的进度及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产业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督查一律实行通报制度,对建设好的乡镇及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将督查结果与验收结果作为乡镇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市林业工作始终坚持以建设绿色家园、生态xx为目标,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用半年时间就超额完成了年度造林任务,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上半年,市政府被评为“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

(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以“一轴、三廊、三环、多点”为重点,大力推行工程化造林。仅上半年就完成新造林14万亩,植树1740万株,绿化村庄716个,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深入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上半年全市共有340万人履行了植树义务,其中直接以植树形式尽责的有万人,尽责率达到。进一步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启动了万亩林场建设。五市三区申报建设万亩林场15处,符合条件的14处,规划面积万亩,截止*月底已开工建设的有11处,共完成新造林5万亩,栽植各类苗木万株,其中胶州市的山洲、明山万亩林场莱西市的宫山万亩林场胶南市的长阡沟万亩林场等4个林场建设已初具规模并形成景观效果。

(三)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实现了“有虫不成灾”。坚持疫情调查和监测预报制度,每周发布一次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动态报告,监测普查面积322万亩,监测覆盖率达到。组织对全市万亩松林进行监测普查,界定死亡、濒死、衰弱松科树木11309株,重点对161株疑似松材线虫病死亡植株进行了取样和焚烧处置。综合采取多宗措施防控美国白蛾,防治率和无公害防治率均达到100%,成灾率为0‰,其中人工防治作业面积达万亩,飞机喷洒生物药剂防治面积万亩,有效遏制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的势头。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了林政资源管理能力。严把行政许可关,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许可1万余件,占用林地538亩,采伐面积万亩、蓄积万立方米。特别是在办理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许可时,认真落实林木采伐后异地或就地恢复造林等规定,有效防止了森林资源流失。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集中开展了春季护绿、“绿盾2012”等专项执法活动,查处林业案件80起,补种树木8500株,案件查办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积极开展多项资源调查工作,目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市内四区已完成“一张图”建设,是全省第一批提出申请验收的区市;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已完成总任务量的,在全省处领先地位;林木种质资源和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已完成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扎实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对林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整改,加快新发(换)林权证进度,积极稳妥的做好林权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调处,确保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积极筹备建设市级林权交易服务平台,经多次洽谈,已经与xx市产权交易所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正共同筹划起草《xx市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方案》。抓好胶南市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试点工作,鼓励林农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我市3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研修班专门参观了胶南市张家楼镇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现场,并给予充分肯定。

(六)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促进了兴林富民。坚持把植树造林与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大力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种养业,合理利用林地空间,提高林地产出率。上半年,全市共发展薄皮核桃、大樱桃等经济林万亩,培育了以胶南市大村镇为中心的林下食用菌产业发展基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上半年全市35处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景点吸引游客200多万人次。部分镇(街道)立足实际,将植树造林与种苗产业发展相结合,政府负责把土地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企业负责苗木、栽植、管护等其他一切费用,减轻了镇(街道)财政负担,解决了造林及管护难题,推动了种苗产业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效果很好。

虽然我市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我市森林覆盖率排末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排第9位,还需要大量增绿。森林蓄积量相对偏低,树种单一,杨树和黑松占了70%以上,分布不均匀。二是产业发展相对较慢。我市缺少大型的涉林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科技支撑不到位。缺少专门的林业科研机构,基层科技人才缺乏,林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使用得不到有效开展。

五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了伐区作业、林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1、加强伐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伐区作业认真抓好伐前和伐后两个重要环节,严格按要求开展采伐“源头”消耗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监督凭证采伐制度,严把伐区拨交关。二是从调查设计入手,严把调查设计质量关。三是加强“源头”控制,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到位;坚持超前介入到位;事中监督到位。四是强化冬运管理。冬运期间要求监督员坚守岗位,死看死守,坚持做到盯住伐区不放,盯住锯沫生产不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由中心站组织两次集中检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直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中心站跟踪问效。五是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检查前,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驻在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两级监督制度,保证了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几年来,专员办共核查120个小班,面积1627公顷,蓄积7539立方米,出材3721立方米.

2、加强资产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了森林抚育的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监督工作。全面停伐后,保护森林生态资源是新常态下林区的重要工作。为此,我们专门抽调了业务骨干加大了对森林抚育伐的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的检查力度。在检查的过程中,对作业不合格的小班立即下达了抚育作业整改通知书,并由驻局专员同林业局沟通,坚决要求整改到位。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xx林业局专员办森林抚育监督管理办法》和《专员办森林抚育责任追究制度》、《监督中心站森林抚育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抚育设计、作业、验收、核查几个环节做到谁出问题谁负责,从不同方面管理和约束在检查验收方面的不良行为。我们在检查验收的环节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每年按小班面积30%-50%的比例进行检查,几年来共检查了1098个小班,面积14969公顷。通过几年来的监督工作,极大地提高了驻在局的森林抚育作业质量。

为强化林业局的营林监督管理,xx林业局专员办事处,按照驻省专员办和省资源管理局工作的安排,每年10月都对xx林业局营造林的“两率”进行监督检查。为了搞好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质量,按方案要求组成了检查组,检查组成员首先认真学习了两率检查的规程和相关的业务文件。五年来对15个林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抽查总面积43565亩。造林成活率75%,新成林保存率91%。

3、加强春季造林监督检查。提高造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是林区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为此,我们加强了造林质量的监督。造林前,对造林设计进行核查。造林期间,各中心站积极组织监督员深入造林现场,全过程跟踪监督造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员办在造林期间深入到重点林场(所),检查造林质量,确保更新造林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加强林政监督检查。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同林业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每年都成立了林政监督检查组,认真开展森林资源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对林业局施业区林政管理工作尤其是林场(所)在冬运期间所发生的号外采伐、烧好柴、扩地边、毁林开垦等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拉好柴和扩地边、毁林挖塘等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及时移交林场、林政科和森保大队进行了处理。通过经常性的林政检查,促进了林业局林政工作的进一步好转。三是认真查处林政案件。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对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处力度,依法督查督办和参与查处林政案件14起,涉林行政案件462起。

5、加强林权林地监督检查。林地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林地管理是天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源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突出保护林地这条红线,我们持之以恒的加大了林地保护的监管,相继开展了林区耕地专项核查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清理排查工作。201x年以来,彻底查清国有林权证范围内被侵林地250,011.5余亩,为林业局收回被侵国有林地37165亩,使林业局的部分被侵占的林地得到了回收,为下一步开展收回被侵林地提供了基础保障。

2020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1x】156号)要求,专员办同相关科室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按照《xx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6041块疑似地块共抽查339块。对疑似地块经现地核查,把前期核查漏判、错判、前期卫片不清等情况进行了分类汇总,及时的向上级进行了汇报。

几年来,专员办持之以恒的加大了林地保护的监管,相继开展了风力发电、哈牡客运专线电气化改造和哈牡高铁、xx滑雪旅游度假区水上乐园的征占用林地的核查工作,共核查2020.97公顷。

6、加强开展了森林抚育的调查设计核查。

为进一步强化伐区调查设计监督管理,xx林业局专员办事处,按照工作安排,对xx林业局五年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的5%进行了核查。xx林业局森林抚育小班5899个,面积83893公顷。检查共抽检298个小班,面积4221公顷.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林业局沟通,要求林业局立即进行整改。

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总结

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力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有力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

20xx年,全县共办理商品材4022立方米(其中:成片商品材3657立方米,零星商品材365立方米),%;办理白夹竹采伐805吨;办理木材运输证247份。

本着“依法行政、搞好服务、积极支持”的原则,加强对工程征(收)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省道s202线xx县城段外环路工程、开江双飞温泉游客接待中心征收林地进行初审和转报工作,保证我县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

20xx年,全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3件,查处率100%。其中:盗伐林木1起,滥伐林木案件6起,非法占用林地8起,无证运输7起,无证采集1起,处理违法人员23人,处罚款29.2万元。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李先忠任组长,县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28万元;规划文本于20xx年3月顺利通过县级评审;20xx年8月,林地落界成果通过省林业厅验收;xx月底,建立数据库,全面完成此项的工作。

通过此次一般调查,我县共有19块零星湿地斑块,总面积1366.01公顷,其中:库塘零星湿地斑块10块、面积876.65公顷;永久性淡水湖零星湿地斑块1块、面积6.14公顷;永久性河流零星湿地斑块8块、面积483.22公顷;建立了湿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准确、系统的基础资料,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争取湿地相关项目资金提供依据。

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根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xx县林业局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按照“职权法定、精简效能、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清理后的xx县林业局行政权力共170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17项;行政处罚类共104项(其中森林公安治安处罚24项);行政强制21项(其中:森林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各类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48部,其中:法律11部、行政法规xx部、地方性法规13部、规章xx部。此次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审核确认后,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将在中国.开江林业局子站上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真正推动我县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同时,为规范我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实施标准。

制定了《xx县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开展了技术培训,目前正在开展经营规划方案的编制,为进一步深化采伐管理改革,探索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新机制,此项工作预计在2013年底完成。

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原则,进一步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和关闭了违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确保了我县木竹材经营加工的正常秩序。目前,我县现有木竹经营加工55户,其中经营类31户,加工类24户。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我县原有的69户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压缩20%的目标。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实施依法治林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我局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是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人员不按法定的办证程序办证,以票代证造成无证采伐的;二是不认真履行监砍职责或伐后不检查验收,造成森林资源滥伐的;三是越权或越级审批,造成森林资源滥伐或滥征占林业用地的;四是超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五是在受理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的。

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述职报告总结

按照驻省专员办的授权,对201x年6月以来的12个卫片疑似图斑进行了现地核查。历时5天,共检查6个林场,检查面积3.26公顷。违法占地5块(其中在划出两荒地1块0.23公顷),面积2.23公顷;违法复垦3块,面积047公顷。检查时限内已上报林政案件复查1块,面积0.23公顷。检查时段内xx林业局共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3项,面积5.9278公顷。

认真开展了“两率”的监督检查。

全局201x年抚育补植6个林场,32个林班128个小班22000亩。2020年抚育补植10个林场,35个林班201个小班30000亩。2020年预算内后备资源培育6个林场14个林班57个小班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亩,补植造林400亩,共检查5个林场11个林班55个小班8535亩,占植苗面积的14.97%;占植苗小班数量的13.99%。平均成活率86.92%,平均保存率101.15%,合格率88.40%。面积合格率68.85%。

全面开展了占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

林地是林业的根本,为了保证国有林地合理利用,促进林区经济健康发展,按上级要求对所有占用林地项目必须现场查验。对2020年提出占地申请的占地项目按资源局规定进行现场查验,宝石林场的宝清高压输电线路工程、青山星月湖除险加固工程、宝石林场防火道路扩建工程、岭东林场石墨探矿、七一林场取料场占地共计5个占地项目到现地详细查验,核对占地位置、林地类别和gps坐标,没有未批先占现象,并将检查查验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开展了外侵林地清理回收工作。

林地清理回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矛盾突出,难度较大的工作。驻局专员办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按照林业局下发的《外侵占地清理回收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由驻局专员带队与地方政府多次交涉,已收回林地4601.55亩,此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森林资源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依照有关规定向各地区、单位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监督是指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驻在地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森林资源监督是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设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协调管理和监督业务工作。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归口管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实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第八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负责实施国家林业局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对国家林业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驻在地区、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

(五)承担国家林业局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其他工作。

(一)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二)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对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结果报国家林业局。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管辖的、有重大影响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国家林业局或者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督促有关单位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应当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书面意见。

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既不依法查处,又不提交书面陈述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督办建议,同时报告国家林业局。

第十二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积极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和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三)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联合工作机制;。

(四)根据需要,适时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履行职责:

(二)积极听取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落实改进措施;。

(三)在研究涉及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征询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意见。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

(四)新录用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适应履行监督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工作人员开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业(森工)主管部门派驻森工企业局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前征求国家林业局派驻本地区或者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意见;其森林资源监督业务工作接受国家林业局派驻本地区或者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指导。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述职报告总结

xx林业局施业区总面积155772公顷,有林地面积123643公顷。森林资源的特点是林地生产力低下,龄组结构极不合理,多数为次生中幼龄林。尽管如此,xx林业局按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核心,作为建设森林生态体系的关键,作为局、场两级重要工作职责。工作中一是严把调查设计质量关。制定一系列措施,严格审批、严格检查、认真验收,杜绝虚假设计,进而保证了调查设计质量;二是严把占用林地关。严厉打击了毁林开垦和私挖、乱占林地行为,彻底遏制乱占林地行为的发生。加大了外侵林地的清理回收工作,有效的保护了林地资源;三是严把营林质量关。严格苗木管理、严管栽植质量、严肃抚育标准、严控成林标准,同时采取“三包六挂钩”具体措施确保了营林工作质量和数量。四是严把森林培育验收关。驻林场监督站长跟班作业,专员办联合检查验收抚育作业质量、数量和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天保工程质量达标、资金的健康使用。

总之,xx林业局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监督部门的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下,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使xx林业局的森林数量、质量较之以前都有大幅度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既体现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发展健康有序同时也体现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市场依法实行准入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公路建设市场必须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限制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的工程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四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条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阻挠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当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八条对于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全镇森林资源工作总结

以来,森林资源利用管理办公室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1、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1.年审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248家,审批新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3家;

2.受理并审批野生动物驯养证2家;

3.完成全县全年木材加工企业总产值9.2亿元;

4.到月底止共审批采挖活立木120425株,()审批毛竹采伐148400根;

5.积极参与建设五通苗木市场前期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

6.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全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检查竹木加工企业240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出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8.按照局领导的.部署,我单位协助森林公安、稽查队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活动。这次活动历时三个多月时间,共出动车辆34台次,执法人员104人,查处违法收购木材企业9家,没收木材41.63立方米,有10家竹木加工企业没有按时年审,被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工作计划。

1、做好20我县木材加工企业年审,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优化木材产品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

3、积极引导养殖户,加快我县野生动物驯养业的发展,增加山区农民收入。

4、加快建设五通苗木市场,延伸桂花苗木产业链,提高竟争力,增加林农收入。

**林业局利用办。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出台了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那么,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以下简称农资)市场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特别是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生产,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根据《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资,是指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

本办法所称农资经营者,是指从事农资经营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农资的质量,对不合格的农资进行查处;。

(三)依法受理并处理辖区内农资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四)依法履行其它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须经批准的,或者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登记注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六条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可以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有相应的住所、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的书面委托为其代销种子的,或者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资的产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五)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农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无证无照的,不得允许其在市场内经营。

(三)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消费纠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下列制度,对农资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一)实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农资市场巡查制度;。

(四)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及时受理和处理农资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

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农资市场,依据《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农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农资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农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1月1日起实施。

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述职报告总结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是做好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始终把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作风纪律硬的监督队伍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地加强学习,采取参加上级学习培训,以会代训,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搞好森林资源监督的保证,我们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健全完善了监督工作纪律,坚持用纪律约束人,用要求管理人,用作风衡量人的用人机制,突出强调“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严格规定,牢固树立勤政务实、爱岗敬业、办事公正和执法严格的监督干部形象。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十不准》来约束自己,时刻警醒自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了思想上常提醒、工作上常汇报、生活上常检查、行为上常约束。

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述职报告总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恪尽职守,做了一些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体制不顺,人事管理权由林业局党委管理,资源站长很难和专员办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欺上瞒下的行为,导致工作中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结合林业改革的大好形势,彻底理顺监督体制,形成从上到下一脉相承的体系,达到派驻单位的目的,体现派驻单位的价值,更好地为天保工程实施保驾护航。

二是由于“两荒”没有现地落界给外侵林地清理回收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安排规划院将“两荒”现地落界。

三是新苑公司刚划归森工系统,所有采伐作业还要延续林业厅的程序,与森工系统对接还需一定的时间磨合。

四是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个别监督人员对资源管理业务了解不全面,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影响了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多举办学习培训班,提高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以上工作如果说有一点成绩的话,主要得益于总局资源局的正确领导和驻在局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昂扬向上的斗志,忠实履行职责的意识,求真务实的作风,团结带领全体监督干部齐心协力、众志诚城,努力开创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使得我们xx局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谢谢大家。

全镇森林资源工作总结

2.重要的环境资源――大自然的总调度室。

二、森林的利用与保护。

1.世界森林的变化。

2.森林的合理利用。

3.森林的保护。

教学过程。

引入新课我国的植树节是几月几日?

3月12日。每年在这一天,全国各地都宣传植树造林的好处。那么,森林资源究竟有什么用途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总结

20xx年度,我乡在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关心指导下,在站职工及社会给各界共同努力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各项任务,开展《绿盾》行动,本着打造生态园区,绿色莲云的宗旨,把恢复生态,构建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作为奋斗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各项林业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行。乡政府与各村签定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一)加大宣传,强化措施。

乡政府结合县政府下达的开展“生态整治”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组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到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对非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开展“绿盾”专项行动。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自6月5日至8月10日,在全乡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绿盾”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排查、登记、整治、打非治违,确保我乡林业健康发展。建立、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把“五个禁止”、“五个一律”、“五个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今年我乡森防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1)加强预防松材线虫固定样地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准时上报森防材料和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全面完成春、秋两次预防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2)加大检疫检查力度,严禁违章调运松木制品,阻击松材线虫的人为传播。3)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4)对监测和普查中发现的36死松树及时进行清理,消除松材线虫病隐患。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规范森防档案管理。

(四)森林防火。

1)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乡政府成立了有乡领导为指挥长的护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建立森林防火预案。村成立了由护林员组成的防火小分队,森林防火紧要期和戒严期、火险等级较高的情况下,佩戴醒目防火标示,携带便携式喊话器上路巡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排除火灾隐患。平时乡府工作人员下乡工作时也兼带做好防火宣传和巡逻,特别是重要时段和重要地段专门安排人看守和巡查,避免火情的发生。2)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3)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造林炼山用火严格按用火审批制度执行。

(五)岳武高速。

做好岳武高速后期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做好苗木清点工作,却保岳武高速顺利进行。

(六)林权管理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细致对待每一起涉林纠纷案件,及时组织林业、司法、农经等部门对发生的林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进行沟通,尽力让当事双方从互解互谅的角度达成一致意见,构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资源培育与发展。

1)根据县里20xx年林业四大基地建设任务,我乡新造油茶150亩,生态恢复500亩。

2)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我乡下发通知,督促退耕户抓好退耕还林林地管理,组织一年一度的秋季自查验收,对抚育质量不高、面积和苗木保存率不足等质量较差的小班,一律缓发补助费并督促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发放。

3)我乡目前公益林28266亩,发放公益林资金240261元,继续执行公益林实行禁伐的规定,不安排商品材采伐计划,杉木幼林需要间伐的严格按程序设计报批,有效地保护了公益林的生态安全。

四、依法治林成果显现。

大为镇管护站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全体管护员认真贯彻林业政策,积极地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的管护,及时地执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平衡,保护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20xx年即将结束,现总结如下:。

一、管护面积及责任区情况:。

大为镇森林管护面积76515亩,现有专职管护员2名。一名负责玉龙4个村、大为、红花、桃花、兰香、双桥、射箭共10个村;一名负责金合的四个村、群达、林家、双河共7个村。

二、森林管护方面。

(一)、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管护站在各交通要道路口,林区主干道,及公路沿线悬挂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100多条,编写防火打油诗20xx多份,制作固定标语牌48个,签订各样责任书6000多份。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在平时的巡山管护中,管护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好一个会,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管护站每三月定期召开一个会,一是管护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管护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列、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管护员的素质。管护员在责任区内巡山护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巡山日志的填写。

镇管护站按月对管护员的巡山日志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管护员的巡山日志填写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内容较多;二是内容填写简单。

(四)、协助搞好站里的其它工作。

管护员除了巡山护林的工作外,还积极协助站里对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执止并上报。

三、存在的不足。

(1)、管护员在巡山护林的过程中,责任心不强,走马观花。

(2)、管护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较差。

(3)、管护方面存在死角,巡查不到位。

四、今后的打算:

(1)、在责任区内加大宣传力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强对管护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管护员整体素质,做到依法护林,依法兴林。

(3)、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山林的巡护,积极发展‘眼线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执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打击乱砍乱伐,乱收林木、违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万府发【20xx】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做到了“七个”强化: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府生态立市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森林资源的保护作为我镇的重要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到森林资源的监督管护工作中来,切实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进一步规范森林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秩序,切实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为草坝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安全保障。

二、强化宣传发动,大造舆论攻势。市政府会议后,镇。

政府将万府发【20xx】18号文件在镇、村、社干部会上进行了学习、贯彻和传达落实,并发放了宣传资料,镇上悬挂了3幅布标语。各村召开了院坝会、小组会,宣传工作基本做到了无死角。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达到了震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强化管护责任,做到监管无空白。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村、社层层签订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书,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各村、社,落实到人头上,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采伐审批,严禁滥砍滥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一律不准采伐(采集)林木。包括房前屋后树木,农户修房、棺材、打家具以及其它一些所需自用材的,一律由镇政府依法审批,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并且我镇也统一规定了批伐数量(每户不超过2立方米),限时是9月1日到12月31日,并印制成宣传单,发放此宣传单1000余张。到6月底我镇审批了14户、28立方米木材的采伐。黑池坪村因修路需砍伐朱家湾一段林子,政府没有批准,所以该路面也就没有加宽。

代码证;袁兵先有营业执照、加工许可证、国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差地税登记证;李正科有营业执照、加工许可证、地税登记证、差国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赵文洲一样证都没有。针对以上情况,镇上对赵文洲加工厂立即进行了关闭,并由镇林业员秦国平负责监管。袁兵先、李正科停业整改,待完善手续后再开工。目前3个加工厂未建立木材来源台账,所以责令一律停产。

六、强化处罚力度,打击非法行为。我镇对滥伐、盗伐和非法运输木材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现在共处理了2起,其中一起属盗伐一村六社集体林,当该社社长举报后,我镇政府和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了制止和罚款处理。还有一起是二村一社村民池长明非法买卖和运输木材,4月5日池长明认为干部全部放假了(清明节),所以从新店乡买了3米多木材准备运出去,有群众举报后,我镇值班领导和林业员在土城子路口等了3个多小时终于把运输木材的车辆扣留了,然后通知林业站的同志一起进行处理,处了罚款850.00元,并且对木材进行了依法处置。通过以上行动打击了林业违法犯罪,也震慑了其他一些人。

七、强化承包制度,严格林权经营流转。我镇7个行政村都有集体林,共计面积3678亩,都是以前承包的。按照市府限制林权经营流转的要求,我镇现在没有开展林权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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