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专业19篇)

时间:2023-11-27 22:23:58 作者:HT书生

通过自查报告,我们可以客观地审视自己的能力和表现,并为今后的发展制定目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的自查报告写作提供一些借鉴。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委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近期,中央和省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有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的通知精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对82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8个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应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已整改腾退面积平方米,整改率为98%。尚有少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超标办公用房还在清理整改中。具体情况为:

各县市区总共应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97%。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面积4329平方米,已清理整改4421平方米,整改率达100%。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共9间,233平方米。

各县市区共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米,经过清理,目前已回收2882平方米,还有238平方米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此外各县市区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有办公用房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和协会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市直各单位总共应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100%。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613平方米,已整改腾退1613平方米。整改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13间,总面积497平方米;清理腾退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3间,共101平方米;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685平方米;清理腾退协会占用办公用房39平方米。

市直各单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总计平方米,经清理目前已回收平方米,另有4470平方米出租办公用房将于合同到期后收回。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文件。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6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7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8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xx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54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xx年9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35家单位、144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20xx年3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xx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20xx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及时无死角的'完成事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前阶段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省出台相关制度后,我们将尽快出台这些制度,并着手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工作。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玫瑰营中学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根据旗委办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公车清理整改的紧急通知》精神,依据教科体局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我校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安排下,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3人。其中扶贫工作人员5人、读研1人、请病假2人。在校教师实行群体办公,综合办公楼一楼有教师办公室6间,面积为136平方米,办公教师29人。宿舍楼有教师办公室、值班室7间,面积为126平方米办公教师18人;平房警务室25平方米3人办公;门房面积为8平方米2人办公均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综合办公楼校长室面积为8.3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室17平方米2人办公;督导室17平方米2人办公;总务处17平方米2人办公;教导处17平方米2人办公;政教团委17平方米2人办公;安全办17平方米2人办公均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符合上级要求。

1、严格依据上级办公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3、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委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用心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职责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贴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和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xx〕3号)迅速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宁清办字〔20xx〕1号),对全县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镇、各部门也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按时限要求完成了自查清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一)停止新建和清理办公用房总体情况。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68个(不含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定编1901名,共使用办公用房平方米,服务用房共计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在建项目停建后的处置情况。我县办公用房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标准、程序审批。无在建项目停建问题。

(三)新建成办公用房投入使用情况。我县近两年无新建办公用房。

(四)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使用情况、闲置情况。由于机构整合,原县工商局腾退办公用房868(建筑面积)、城关镇汤坪、旬阳坝便民服务中心腾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以上两处办公用房均移交县公产局管理。其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已全部统筹调剂使用。

(五)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管理工作台账情况。20xx年8月后,我县共退休5人,退休后,均未担任其他社会职务,原使用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平方米,已按相关规定全部腾退,腾退后的办公用房由原单位统筹调剂使用。全县68个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均按规定要求建立了办公用房清理台账。

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中省市的规定要求,不断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开设“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宣传专栏,着重宣传中办发〔20xx〕64号、陕办发〔20xx〕1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等中、省、市办公用房清理政策和标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不定期组织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防反弹。三是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办公用房清理长效机制。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我乡现有办公及会议室14间,总共使用面积为310平方米。14间310?(办公室10间100?,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1间100?,会议室2间100?,微机室1间10?)。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没有超出规定的标准。且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一是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清理调整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房屋资源,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切实做好我局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真实、完整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6月初局纪委将依据本次统计台账对各基层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局纪委还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发现问题不予整改处理的,以各种手段变相超标用房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目前,我局及下属单位使用的临时人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加之每年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成立项目办公室用来办公和临时存放工程资料,为此,现申请县委、县政府及县清房办研究,允许我局把腾空的办公用房作为我局临时人员办公和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使用。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体行政人员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李愿校长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首先,我们对校领导办公处所进行了自查。我校现有教学办公楼一幢,校级领导4位,其中校长正职1位,副职2位,正校级协理员一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测算,校长办公室20平方米,采取两人办公,校长和正校级协理员使用,平均使用办公面积10平方米,两个副校长各有一个办公室,分别为12平方米,未超标。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洛阳市第五十四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23人,临聘人员5人,共28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1间;三楼办公用房共11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5间(正厅非领导干部1间,面积24平方米。正县级2间,人均面积22平方米;副县级3间,人均面积24平方米),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及阅览室1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我乡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委《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乡委书记邓运周同志任组长、王丽强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全面清理。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为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3个下属单位配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清理要求,通过“腾、隔、挪”等方式,认真整改了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按照单位办公需求,完善配备了财务资料、综合档案和职工活动室,完成了超编制办公用房的腾空工作。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遵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行事历》等文件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强化领导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目标任务、清理范围和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积极调查摸底。我局机关核定编制19名,实有人员21名。其中现有乡科级干部9名(正职3名,副职3名,副主任科员3名)。现有办公楼为“十一五”期间国家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国债项目建设,位于甘肃省xx市xx县水洛镇东关街39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属政府划拨原卫生防疫站用地,办公楼为6层框架结构,第二层为办公用房,其余为商品家属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共746.64平方米,20xx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四)全面开展自查。我局目前系统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12.16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78.16平方米,由于20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355.68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63.42平方米,会议室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7.78平方米;2名副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工会主席和纪检组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副局长兼财务会计办公用房18.48平方米;参保化所5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政务受理2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59.57平方米为办公用房。接待室25.2平方米、水房5.94平方米、洗手间21.45平方米,以上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过道和楼道78.16平方米,总共用房建筑面积390.32平方米。实际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12.16平方米,按编制19人,人均建筑面积为16.43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关办公用房短缺。我局在用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为746平方米,由于20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355.68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原有核定编制19名,目前实有人数21名,我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2.1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4.86平方米。11月份xx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新编制为46名,我局将借用卫生局办公用房收回后为原有的74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国家规定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人均面积不够标准1.79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按标准短缺。

二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短缺。机构改革后,1名正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9平方米,10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6平方米,按国家规定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需要69平方米,按标准短缺。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办公用房总体设计上,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机构的增设、人员的扩编、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在主体设计和施工上落后于超前规划,致使面积不够。二是项目建设上,主体设计中房间进深和开间过大、单体办公室面积轻微偏大造成,建筑结构不尽合理,属于项目建设缺陷。

三、整改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全力抓好整改。

(一)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教育动员力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等待观望情绪,坚持边清边改、即知即改,按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调整办公布局。按照“高效、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调整办公布局。超出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到使用面积较小的单间办公室,或者进行分割改造使用,压缩办公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科室,由面积大的办公室调整到面积小的办公室。因结构原因不宜改造的办公用房,部分科室合署办公或者增加使用人员。

(三)调整使用功能。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特殊业务办公用房2处400平方米。今年11月份,县政府进行了县乡食品药品体制机制改革,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设置上将工商、质监分别承担的流通和生产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管局。组建成立食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总编制46名。职能增加和机构扩编,需要基础设施予以保障。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xx〕142号)第七条:为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必须设立特殊业务用房;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特殊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400m2、340m2、200m2。我局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处,面积200平方米,承担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配备食品药品稽查局特殊业务用房1处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包括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集中受理室等。用于保障全县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x县区直管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由于机关办公用房不够标准,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增设特殊业务用房2处面积200平方米,将尽力压缩办公用房。使办公用房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1.及时完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合理分配使用办公用房。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部署,我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并对照通知要求,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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