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案例分析(汇总22篇)

时间:2024-02-22 11:43:04 作者: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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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顺河回族区有汉、回、满、蒙等20个民族,总人口25.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8.70%,回族占8.13%,有人口2.2万多人。有伊斯兰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五大宗教。辖区内设立的宗教组织有: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开封河南佛学社。宗教场所28处,国家级保护文物1处,省级保护文物1处,民族文化底蕴很深,有很多特色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和宗教相互融合。根据上级精神,统计普查文化资源,加快民族区域的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推动顺河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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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大最先对外开放的清真寺西安清真寺,并学习了西安清真寺对外旅游开放的经验。我们应该以此次文化资源普查为平台,抓住机遇,转变思想观念,把民族宗教文化资源转变为生长产力,推动我区的发展。

1、合理的保护文化资源,保护原有传统文化,保护更新交替的推出历史文化的建设。

开封和西安有着很多的相似点,开封和西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在历史上都曾经是中国文化的中心,文明的发源地,都曾经经历历史最辉煌的时代,都曾经经历历史的洗刷和风风雨雨。但西安的民族文化资源有很多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西安市很注重原有的传统文化和保护古老的庭院建设,更注重伊斯兰庭院的保护,西安市保护古老的庭院总共有85座,其中回族庭院40多座。一般回族地区由于较为落后,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经济落后,正是由于落后的现状才使一些伊斯兰文化的到保护,才使更多的伊斯兰文化和传统的文化没有被社会所代替,我们要有意识地去保护民族文化和伊斯兰文化,这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我们应该去保护,去抓住机遇,在这种大好的条件下,去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的事业。

西安和开封有着不同的韵味,同时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注重于大唐建筑的风格的复古,而开封较注重于宋建筑的复古,两个城市有一种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的感受,都蕴含着浓厚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色彩。在拆迁中我们也应该保护和更新更替地推出历史文化的复古,合理保护传统文化和古老的庭院古文化建设。

在调研中,我们到天主教堂总修院给我们的感触也是很大的,天主教堂总修院是我省唯一的一座规模宏大的具有欧洲建筑风格的神学院,建于20世纪初期,占地100亩,格局独特,民族文化资源相当浓厚,其美中不足指处人们们又认识到其民族文化价值,没有很好的保护,致使其破不堪言,如果对其加以保护和维修,将使顺河的一个旅游、文化研究的亮点。

2、合理规划,推出民族传统的饮食、餐饮、旅游综合一体市场,打造精品市场。

以东大寺为平台,合理的规划,有点到面,做好民族区域的开发,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东大寺是河南省规模较大,保护完整,有明显明清建筑特色的一处伊斯兰教的古式建筑群,其周围回族群众4千多人,以经商为主。周边是老城区,少数民族经济相对落后,思想落后。老城就牵扯到改造,城市的拆迁,特别是民族区域的拆迁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西安的民族聚居较为集中的是莲湖区,莲湖区有回族3万多回族,占西安是回族的50%,面积2、4平方公里,有清真寺12个,回族多围寺而居,多以经商而谋生。西安是在民族区域拆迁的问题上,经过反复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合理的规划,筹建回族文化一条街,以旅游、文化、饮食等综合相结合的,为回族群众提供便利的环境。莲湖区和顺河回族区有着很多的相似点,顺河有回族2万多人,清真寺15个,多也是经商为主,民族文化气味较为浓厚,改造回族区域,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地去论证,合理规划,广泛征求回族群众的意见,以东大寺为中心的,筹集以旅游、文化、饮食(民族传统小吃)等相结合的大型产业链。

在城市的整体规划与伊斯兰文化相冲突的时候,西安市采取。

一、避,在规划中,如果与清真寺相抵触,就改变规划,避开这种冲突;

二、征求穆斯林群众的意见,整体迁移,筹建回族小区。我们也要合理保护我们伊斯兰文化的资源,把资源转型。、加强民族文化的挖掘,推广民族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挖掘民族文化的,恢复和收集保护伊斯兰教文化。我们应该借鉴于西安民委、西安伊协、西安清真寺在民族文化领域采取的措施,大量挖掘民族文化,只要和我们有相关的有一定的历史价值,都将其进行收集,加强民族文化领域的。西安大清真寺西安大清真寺所收集文物在全国中是最多的,他们已收藏有三十年之久,最重要的是更多人去保护这些民族文化。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

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网,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族人士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照顾利益,搞好服务。社区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同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三、工作的基本方法。

根据我辖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好大湾清真寺,我区信教群众集中,各族居民成分复杂,所以我们在学习借鉴别人经验的同时,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提炼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1、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宗教人士。

2、落实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3、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

动。

4、制止零散朝觐。

6、参与清真食品及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二)、社区建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辖区单位负责人,巷道,楼栋,社区党员参加民族宗教协调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协调安排重要活动。

(三)、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我社区民族宗教专干和宗教联系员都已到位,建立了宗教工作例会制度,宗教工作走访制度,宗教工作研判制度等等,是社区宗教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12年1月10日。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1年是我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其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会议精神和国发3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在破解制约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领会精神推进工作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认真分析解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城市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风俗习惯为本社区的团结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解决困难全面宣传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在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救助。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医疗救助使少数民族家庭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人们群众的关怀。

三、形成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建全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建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为城市民族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科学管理注重实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民族团结为契机继续上门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不断把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五、抓住机遇共同发展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感受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优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性共同发展社会经济造富于人类奔向小康而努力奋斗。

六、坚持不懈开拓创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使社区真正的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分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分局实际,现就陈旗工商局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股、室、所要对民族宗教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健全机制,并组织一到两次活动,收集整理新闻稿件材料。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与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时,要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稳妥地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二、坚持不懈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各股、室、所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一要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能力。同时,各股、室、所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旗委、旗政府,于民族政策的相关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文件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到落实好民族政策,既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感。二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要从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宗教事物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三要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为重点,不断总结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尤其是要对在陈旗经商办企业的外地投资者进行民族宗教常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使他们了解少数民族及宗教信仰者的生活禁忌、行为方式等风俗习惯,防止在生产、经营、消费环节上发生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违背宗教信仰的事情,维护政治稳定,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保护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关系市场繁荣、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各股、室所在日常监管和履行服务职能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涉及少数民族的行业、商品,特别是清真餐饮行业,清真食品的经营店,清真食品加工企业等,严格审查注册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放心消费。二是要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对民族用品行业、清真食品行业、民族特色商品等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整治活动,坚决查处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民族食品、用品和冒用民族食品的各种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在继续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改革的同时,对民族宗教用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公示民族宗教用品特别是食品的来源,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强化对各类食品、用品等的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四是要建立健全执法网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并结合“一会两站”进社区、进牧区等活动,将维权触角延伸到少数民族聚集区、散居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投诉、申诉、举报,帮助少数民族消费者实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五是开展打假维权专项治理,为少数民族地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针对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在开展节日市场、夏季旅游市场,那达慕大会,成吉思汗实景演出等重大活动等市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地产牛羊肉及其制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制止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尺少秤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市场消费安全。六是加大措施打击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发行及销售。防止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音像制品及出版物进入流通市场。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某办事处位于我们辖区内共有正式基督教宗教聚会点七个,分别是永宁街、郭五里、迈官屯、后郭、胡庄、大赵和周官屯聚会点,连同南关村清真寺伊斯兰教,共有各界信教群众1198人。基督教的每个宗教聚会点有两名负责人,同时都配备了专业的教职人员。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近年来,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强化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了宗教方面的团结稳定,巩固和发展了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网络,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办事处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两名宗教专(兼)职干部,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宗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委派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宗教管理员,负责上级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为提高宗教干部和各聚会点负责人的素质,年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培训活动,并帮助各聚会点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摸清底数,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

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活动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精神家园。我们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首先对辖区的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开展了调研,摸清了信教群众的人数、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聚会时间、聚会点等基本情况。

在对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帮助宗教团体对活动场所整章建制,协调内部管理。

三、正确引导,完善宗教事务管理。

积极正确的引导,是实现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了“三定”管理。即定人、定片、定点管理。定人,是信徒推荐,通过政策法规,宗教知识考核合格的传教人员,报县宗教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发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传教。定片,是在确定传统人基础上,给每个传统人员划定传教区域,不得出外传教,否则视为违法。定点,是规定传教人员的固定传教点和在点上活动的信教群众,不得随意进行交流。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

四、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抵制邪教渗透活动。

近年来,我们办事处统战、综治办、610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处范围内持续开展了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斗争,主要针对我县发现的法轮功、门徒会、福音教和三班仆人派等邪教组织进行了检查清理,邪教聚会点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取缔,保持了对邪教的高压态势。我们把监控重点放在了法轮功上,对198个原法轮功练习者,每周进行回访,保持了基本稳定。经过坚持不懈地打击邪教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我处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

势发展的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宗教界爱国人士有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解决,将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富实效,使我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我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为更好的开展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2.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3.镇党委、政府设一名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任民族宗教工作专干。文武镇辖区6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设立1名民族关系协调员。

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1.制定民族宗教法制建设规划,运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利用宪法日、民族团结月(周日、民族节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至少2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了《》,围绕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保护、民族理论研究等六项工程做好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民族经济繁荣发展。

按时按质按量实施好2018年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做好项目前、中、后期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2个民族宗教活动场所。与2个基督教堂签订2018目标管理责任书。

3.针对已经形成的涉及宗教活动审批、宗教场所管理、财务会计、治安消防管理、文物保护管理五个方面的宗教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的实行,提高制度影响力及运行效率。

4.重视宗教场所安全教育及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宗教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政策宣传教育。

五、责任目标管理。

1.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6个村(社区)。并与6个村(社区)分别签订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责任书。

2.每个月按上级要求上报一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

六、民族关系协调。

2.根据我镇制定的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和问题隐患。

积极的配合县民宗局完成全县性民族团结稳定、民族经济发展、宗教和顺等专题调研工作,按时上报我镇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少数民族统计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

九、民族成份更改。

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做好辖区内民族成份登记有关政策解答。

十、民族文化繁荣。

1.配合县民宗局完成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摸底排查并上报了相关数据。

2.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确保不发生破坏事件、行为。

村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6年是我党成立9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其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在破解制约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认真分析解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风俗习惯,为本村的团结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到党和政府对人们群众的关怀。

教人员的关系。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民族团结为契机,继续上门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不断把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性,共同发展社会经济,造富于人类,奔向小康而努力奋斗。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使**村真正的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

民族宗教工作

我镇是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镇之一,绝大部分信教群众在村,宗教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在村,行政村宗教工作比较薄弱,管理任务比较繁重,因此健全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及皖办发文件精神及省、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落实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镇、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民族和宗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做到资料完善,组织制度健全,档案规范、合理。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实绩档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

三、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和宗教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特别对基督教“三个难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和原教派问题)治理,要加大力度,重点摸排,掌握第一信息,严密监控,巩固成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和宗教治理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做好基督教活动点“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和“两证”(宗教活动场所和传教人证书)的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层层负责。坚决禁止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传教布道以及其他非法传教活动。

五、对辖区内“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及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监控,及时掌握,有异常行为要及时上报,坚决打击。

本责任书所列内容,各行政村及镇直单位要认真落实,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失职、导致民族宗教工作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各一份,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镇政府负责人:负责人:

2008月20日。

行政村或镇直单位年3。

某镇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我镇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乡镇,正确和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认真做好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全乡的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做以下汇报:

xxx镇位于县城以东20公里处,现辖8个行政村,有1169户,4207人,由汉、回、东乡族等6个民族组成,全乡有清真寺两个,即:长鸣村清真寺、xxx村清真寺,全镇有阿訇2名,寺管会成员12人。天主堂一个,神父一人,寺观会5人,佛教堂11处。

统战宗教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多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普遍提高,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站所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认真宣传,加强引导。为了使党的宗教政策在贯彻中达到凝心聚力的目的,镇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认真宣传、引导好广大信教群众的信教活动,一是以镇党校为阵地,以村级活动场所为依托,在党校培训中适时安排一定学时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课程或讲座,首先使农村干部了解一些党的宗教政策法规;二是召开村干部会、寺管小组会时,根据辖区内宗教工作的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要求村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正确引导好群众的信仰,真正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三是运用。

黑板报。

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宣传手段选登一些能正确区分什么是正常的宗教信仰什么是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真正弄清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四是利用重大穆斯林重要节日,礼拜召开座谈会,开展宣传慰问活动,邀请各村领导参加,宗教人士参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既扩大了宣传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的关怀。由于宣传有力引导适当,近几年来,没有发现信教自由得不到保障或因严重违反宗教政策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任书及其考核办法的内容与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宗教工作同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还把宗教工作纳入年初与各村委会签订的《农村任期目标管理。

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使宗教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督促、年终有总结,还把宗教工作作为班子成员联系村委会工作的内容之一,使该项工作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

(四)依法管理宗教活动。一是认真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并按《条例》规定,依法管理好宗教工作。

(五)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教堂、寺院教众按阶段工作安排,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撰写。

心得体会。

两篇,学习笔记800字,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举办培训班两期。

(六)创新活动载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工作。

大好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组织社区、各村、学习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为孤寡老人做好事635余人次,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四是利用“集镇文化广场”文艺晚会、“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由于措施有力,引导督促到位,全乡没有发和一起借宗教信仰问题x动群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

社会稳定的大局,但从局部看,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是要是:

(一)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深度还不够。从我镇的总体看,党的宗教政策已逐渐深入人心,但个别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仍然是似懂非懂,一知半解。

(二)宗教工作经费不到位。由于镇财政困难,造成宗教工作经费紧张,影响了宗教工作开展。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1年是我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其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会议精神和国发3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在破解制约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领会精神,推进工作。

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认真分析解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城市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风俗习惯,为本社区的团结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解决困难。

供免费的医疗救助,使少数民族家庭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人们群众的关怀。

三、形成机制,狠抓落实。

建立建全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建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为城市民族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科学管理,注重实效。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民族团结为契机,继续上门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不断把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五、抓住机遇,共同发展。

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感受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优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性,共同发展社会经济,造富于人类,奔向小康而努力奋斗。

六、坚持不懈,开拓创新。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使社区真正的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

河南街矿泉社区。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矣旧村委会201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一年来,矣旧村民族宗教工作在深入贯彻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矣旧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矣旧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开展了对全村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情况调查。

二、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村针对个别不团结的现象,实施了大力度整顿行动。我们按照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工作。

2、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指导场所按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运行。

3、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日常化、经常化管理。

4、协调宗教界内外部关系,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我村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宗教界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等各种复杂的矛盾,倡导宗教和顺,社会和睦,引导宗教逐步以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坚持了安全教育的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村针对各场所安全防范意识渐趋淡薄的实际,有的放失地结合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进行了安全教育。

2、强化爱国爱教信念,不断增强抵御渗透的能力。

总之,一年来,全村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和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深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明年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宗教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民族的凝聚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民族宗教。

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

购销合同。

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白建福寺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

先进性教育。

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

规章制度。

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责

区委统战部:

xx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统战部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为推动街道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确保xx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xx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xx工委、办事处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整合了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建章立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推动兴业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新发展。

(四)创新举措,健全网络。扎实做好涉侨信访接待,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街道、社区以为侨服务、凝聚侨心为宗旨,夯实基础,搭建载体,创新举措,健全网络,营造良好的尊侨、爱侨、依法护侨氛围。健全“社区基础夯实,社会优势互补,双向服务有序,依法维权有力”的工作机制,广泛运用社会力量、调动各种资源,以社区为依托,构筑为侨服务的平台。开创“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贡献多”的双赢局面,实现为侨服务与发展社区组织功能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在社区开辟“绿色通道”,优化社区“三个中心”服务内容。设立“为侨服务受理窗口”,开设归侨、侨眷服务热线,优先为侨界人士解决就业、就医、法律咨询等事项。另一方面,加强侨法宣传,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以社区市民学校为依托,坚持开展侨发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社区网络、橱窗,与辖区律师合作共建,依托律师志愿者,为侨界人士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维护合法权益。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政治引导,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凝聚了共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指导推动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

(二)发挥优势作用,为发展振兴、城市建没凝聚了力量。组织、引导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围绕实现区委提出的“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诤言、献良策,为群众增收、脱贫攻坚创造了条件。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做好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抓好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宗教工作两级工作网络,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落实处置宗教问题工作预案,狠抓工作落实。没有乱建寺庙、乱塑神像、私设聚会点等宗教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宗教秩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街道的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很难静下心来学习统战理论、统战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二是工作效率不够高,特色亮点工作不显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方法点子不多,缺乏工作特色。

三是协调沟通不够,工作运行困难,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联系、协商、沟通工作不够,工作运行还存在一定问题。

四、下一步的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顺利推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化领导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队伍建设,更好地解决有人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宣传,进一步解决为什么要和怎样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问题。

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责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宗教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丰富经验.这些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六个坚持”.第一,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少数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在处理有关问题时,一定要坚持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对涉及政治原则的问题和纯属宗教信仰、宗教内部事务的.问题要区分开来,分别对待.任何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法令和政策.不准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削弱和反对人民政权;不允许宗教干涉行政、司法和教育;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不准利用宗教破坏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在对外关系上,必须坚持爱国和独立自主的原则,反对外国宗教的渗透和任何敌对活动,等等.

作者:郭清祥作者单位:甘肃省委统战部刊名:中国统一战线英文刊名:zhongguotongyizhanxian年,卷(期):2003“”(8)分类号:b9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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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责

地委考核组:行署民族宗教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一)重教育,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1、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免疫力。我们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党组始终注重把党风廉政教育渗透到管理工作全过程,纳入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安排,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的工作思路。及时对党风廉政教育做出计划、安排,明确教育的对象、内容,并注重教育方式的多样性和有针对性、时效性,还从人员、时间、质量上予以保证。我们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是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是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努力把党风廉政教育渗透到主要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中,使领导干部把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变为自身的自觉行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根据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等重要理论,进行了系统学习,强化了思想教育。“两风”期间,班子及班子成员都撰写了学习心得和剖析材料,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活动,提高了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系统的思想教育活动抓理论学习、抓教育防范,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开拓创新的生动局面。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二)、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是贯彻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示方针的重要步骤;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要举措;是为了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的需要。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找准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待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把工作由浅层次向深层次推进,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只有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做起,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我们把着力点放在权力制约、行为规范和严格管理等环节上。1、整章建制明确了我局反腐败抓源头总体工作安排和目标,从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证发放、医疗鉴定、医疗机构审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卫生行政处罚,政务公开,选拨任用干部等,都建立了各项监督制度,便于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对党政领导进行监督检查。2、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在工作中将坚持民主集中制纳入工作日程,将两个务必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针对如何发展卫生事业这一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处级干部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4次。今年我们写出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3篇,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进行监督。3、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两风”期间,我们对现行卫生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比较彻底地清理,在此基础上,对凡无规章以上设定依据的予以废止,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明确的办事程序。(三)、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行为,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深化卫生改革,保障卫生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在“两风”期间,我们将疏理出的十一项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局长杨万福做出了廉洁自律6项承诺,敬请广大职工和群众进行监督。同时,我们注重认真听取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月14日在地区广播电台开办了“行风热线节目,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对群众提出的八个热点、难点问题逐项写出整改措施。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勇于揭丑不护短、敢于碰硬不手软和慎重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强化整章建制,推动责任制落实我们具体作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从三个方面构筑起责任目标体系的主体框架:一是建立了局党组全面负责、党组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将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使各个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二是建立了以分管领导挂帅,职能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办的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对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局直各单位也都按局机关的做法,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了责任落实体系。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我们制定了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等10项规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建设“八不准”规定、政务公开制度、六项制度、《廉政建设承诺要点、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建设从政的若干规定》等,在此基础上局党组又修订了《卫生局党风廉政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和制度,保障了党组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决策机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在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重点落实;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实施了“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干部真正负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班子成员积极落实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年没有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事件发生;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整改,如:药价虚高、看病贵、看病难,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按照省、地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完成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各班子成员能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清政廉洁。一年来,成员中没有发现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没有参加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配偶和子女没有违反规定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没跑官、卖官的问题发生;没有发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事例发生;没有发现班子成员参与赌博活动;没有超标准配备汽车和住房;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筑招标、房地产开发,木材销售、政府采购和人员安置等事项;没有发生拖欠公款问题;没有到企业和单位报销过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活动;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出国旅游;总之,没有发现违反《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的违纪问题。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地委、行署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加大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力度,继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治理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开拓思路,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新局面。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白建福寺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责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宗教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丰富经验.这些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六个坚持”.第一,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少数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在处理有关问题时,一定要坚持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对涉及政治原则的问题和纯属宗教信仰、宗教内部事务的.问题要区分开来,分别对待.任何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法令和政策.不准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削弱和反对人民政权;不允许宗教干涉行政、司法和教育;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不准利用宗教破坏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在对外关系上,必须坚持爱国和独立自主的原则,反对外国宗教的渗透和任何敌对活动,等等.

作者:郭清祥作者单位:甘肃省委统战部刊名:中国统一战线英文刊名:zhongguotongyizhanxian年,卷(期):2003“”(8)分类号:b9关键词: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我村民族宗教工作在开发区、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是在开发区、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村宗教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治保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是健全村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实行镇、村两级责任制。

3、是利用换、发证之机,依据宗教教职人员认定与备案的规定,对全村所有宗教教职人员重新进行认定与备案,完善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档案管理。

4、是将宗教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创建文明村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来推动宗教工作。

所实行制度化管理,统一制定了人员、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外出请销假等各项管理制度。把抓制度的落实作为工作的重点,尤其是财务制度的落实。

2、是认真做好宗教场所换、发证工作。根据省、市要。

求,先后召开两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换、发证工作。

3、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在开发区、镇政府的重视支。

持下,为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要求,我村积极筹备佛教协会成立相关事宜。

4、是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积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

切联系和协调,坚决抵御境外渗透。

三、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来加强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促进宗教领域与社会各方面的和谐,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此,我村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教职人员”评比活动。涌现出一批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年末评出的宗教人员都积极与党和政府团结合作,依法从教、抵御渗透、维护稳定、开展自养、美化环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在宗教界起带头和模范作用。今年来,我们除争取社会宗教界人士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赈灾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外,还正确引导我村宗教界人士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过去一年,我村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是少数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宗教工作不会管、不愿管;

2、是盲目、盲从信教人员较多,给非法宗教组织留下可乘之机;

3、是宗教场所的铲除难度大,其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之,今年将面临的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但我们会坚定信心,从成绩中总结经验,从问题中找准突破口,带领全村宗教界人士,在开发区、镇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坚持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宗教工作,强化管理,优化环境,力争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大庙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庄村综治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0年,中亚北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及宗教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唱响“六好”时代主旋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现将2010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深入学习了《新疆的历史与发展》、《新疆的发展与进步》、《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开展“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刻揭露民族分裂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二是紧密结合构建法治首府乌鲁木齐的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是紧密结合首府的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开展2010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与“五观”、“四个认同”、“三爱”和“六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乌鲁木齐市精神文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乌鲁木齐发展史就是民族团结史”的主题教育。特别是乌鲁木齐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丰硕果实,教育引导各族人民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开展好促进民族大团结的各项活动。开展民汉“学双语”、“送温暖”等特色活动和文体联谊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意识。

四是结合社区的特性,灵活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结合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实施《自治区民族团结条列》活动,大力开展爱党爱国、民族团结、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助人为乐、敬老爱幼的先进事迹。社区党支部结合实际,通过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板报、社区专报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在社区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了“五观”教育、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亲自带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使教育月活动高潮迭起。开辟“民族团结教育”专栏、出版报、悬挂横幅标语,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方案设计,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要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要延长教育活动时间,将每年五月的集中教育活动延长到全年,常抓不懈,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取得成效。要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切实把那些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集体和个人挖掘出来,隆重表彰,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争当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昨日,我市在柳叶湖畔召开统战、对台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对台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2017年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徐正宪,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华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市县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全面彰显。她要求,全市广大统战干部要牢牢坚持和发扬有为有位、求实求新、善作善成、守纪守规的优良作风,不断开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

徐正宪强调,统战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工作,事关战略全局,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他指出,新常德新创业事关发展长远,全市统一战线要以“凝心聚力十三五”为抓手,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经济发展“加速器”、深化改革“助推器”、社会安定“稳压器”的作用,踩好节拍点,唱好合奏曲。他要求,各级党委(组)、统战各部门、广大统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表彰了2016年度全市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第三批市级“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授牌。会上,武陵区委、市委宣传部、桃源县委统战部作典型发言。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责

20xx年,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库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库区大局稳定,为移民安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今年xx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xx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开展了以“平安家庭”创建为内容的多种活动,把平安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做细做实,为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和谐xx县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极早部署,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

县妇联作为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地把综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早部署、早安排。充实了综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综治维稳领导班子。年初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等工作对基层妇联进行重点安排部署,把综治工作、信访维权工作等作为重要指标进行量化管理,在年中、年底对该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今年还进一步完善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信访督办制度》、《信访案件整理归档制度》、《维权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制度》等综治工作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并进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由我担任第一责任人。今年妇联系统共接待信访20余件,涉及的是离婚、家庭暴力、老人赡养等问题,积极协调综治、民政、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对来电来访群众的问题进行了调解和法律帮助,办结率达100%,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的职能作用,竭尽所能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在春节期间对100户贫困母亲、贫困儿童进行了慰问。同时,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仔细听取班子成员汇报,积极发现和分析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使妇联综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意识。

抓住“三八”节、“六一节”、“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我积极联合相关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多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使“以法护家”的理念渗透到千家万户。一是今年“三八”维权周期间,在xx县文化广场专门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区,全天接待各类政策咨询人数达100人(次),发放妇女维权法律知识问答、平安家庭手册、《新婚姻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增强了妇女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6月26日,在郧阳文化广场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并向全县妇女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广大妇女当好家庭的守卫者、当好孩子的守护神,当好禁毒的社会参与者、当好文明市民的实践者,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参与禁毒,学法守法,共建和谐社会。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在郧阳文化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发各类宣传手册1000余份。

三、发挥家庭优势,营造平安、和谐、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以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创建工作,以每个家庭的“小平安”促进整个xx县的“大平安”,使平安家庭观念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全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知晓率已达到100%,创建率达50%。家庭的平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小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大稳定。一是实施“法律维权进家庭”工程。与县司法局联系,建立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倾听家庭成员的呼声、帮助家庭化解矛盾、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法律维权热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以法律工作者、巾帼志愿者为骨干所形成的维权队伍,在创建活动中发挥了主体作用,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二是实施“家教知识进家庭”工程。以各类家长学校为依托,引导广大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特别是针对失亲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家庭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帮扶和救助等工作,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在广大城乡家庭中推广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创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活品味、创造优美生活环境,推动省级文明县城建设。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家庭成员拒绝黄、赌、毒,远离封建迷信;开展“健康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从家庭做起,从我做起,拒腐防变,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借助这些富有成效的文明创建活动载体,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到了有效延伸。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联是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的窗口,是广大妇女姐妹的娘家,为此,我们始终把“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群众服务”这一基本原则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大力推进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案件督查督办,提高回复率和办结率。全年共接待涉及离婚、家庭暴力、老人赡养等信访问题20余件,在我们的大力协调下,结案率达100%,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增强公民男女平等国策意识,提高公民依法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自觉性,保障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构建和谐、平安、稳定的新xx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全县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女性”创建活动,开展“六五”普法进农村活动,使每家每户深入学习法律政策争创法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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