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的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18 23:16:47 作者:笔尘

统计在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建议和依据。下面是一些实际应用中的统计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统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从事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有效地行使其职权,科学地统计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面向领导、面向部门、面向基层、面向市场,对有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做好信息服务和信息导向。

第三条有限公司机关各管理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均必须依照本规章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第四条有限公司机关各管理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章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人员有权参加研究经济活动分析和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测,为有关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

第五条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综合统计处的业务指导下,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所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的业务领导。

第六条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在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任务上受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领导,并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一、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工作职责,达到信息开发、整理、分析、发布和咨询工作一体化。

第三章。

第八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由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制定订,它是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的重要报表制度,是调控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的重要工具,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九条有限公司执行的报表统计报表制度由下列部分组成:

2、《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3、国家、地府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条凡经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正是批准下发的统计报表,均应在报表的右上角标明“制表机关”、“表号”、“文号”,以便统一管理和监督,未表名上述字样的报表、一次性调查表或以搜集数据为主的调查提纲,属非法报表,任何单位和统计人员有权拒绝填报并予以。

第十一条。

统计报表中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产品编码等,必须严格执行,其解释权属于有限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提出,但未修改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限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工作责任制度,各种统计报表必须保证及时汇总上报;加强审核,做到少出现甚至不出现逻辑性、技术性及人为的差错;各级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对上报统计报表的数字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四章。

第十三条。

统计报表实行统一管理。有限公司制发的统计报表,由规划计划处统计科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统一拟订。综合统计部门负责完成生产、投资综合统计调查任务,专业部门按照主管的业务范围,负责完成相应的统计调查任务。

3在颁发报表时,颁发单位必须将统计范围、指标解释等规定随同报表一并下达。

第十四条。

有限公司管理机关制订统计报表,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试点,不但要满足实际需要,还要考虑填报的可能性并履行统计报表审批手续,经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等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

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统计科是有限公司统计报表的综合管理机关,必须认真。

和管理统计报表。有限公司各专业部门转发有关专业报表,应抄送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备案。凡是未经审批、登记、编号的统计报表,都是非法报表,一律不得布置。

第五章。

第十六条。

统计资料主要包括统计调查中所取得的原始资料和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其形式有统计图标形式、统计报告形式、电讯磁介形式、出版物形式等。统计资料是企业财富,必须依法妥善管理。

第十七条。

有限公司的统计资料由规划计划部统计科负责统一管理;各单位的统计资料由本单位负责统计的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包括编印统计资料、发布统计数据、对外信息咨询、制订涉统计资料的保密规定等。

4第十八条。

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应加强统一管理,明确责任,防治数出多门,避免资料失密;公司内各专业部门向外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与规划计划处发布的数据相互核对,保持一致;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要与同级统计部门核对一致,如不一致,应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

有限公司各单位对外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必须观测执行集团公司制订的《统计资料保密管理办法》和有限公司制订的保密规定。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有限公司采取综合统计机构统一与专业机构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各单位的原始记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有限公司各单位应当结合业务、会计、统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管理制度。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应由各单记录、统计台帐管理制度一经批准,即构成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5领导,在记录业务上受统计机构与有关职能机构领导。

第二十三条。

原始记录应当序时登记统计台帐,反映生产、建设、技术的发展趋势。统计台帐一般要具有序时、累计、汇总、分组、平均、对比、分析等内容,并力求反映生产建设和工艺特点。

第二十四条。

原始记录必须分期、分批、分类进行整理,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做到统计资料不散、不断、不乱。

第七章。

整理资料和统计分析。

第二十五条。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应该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地、系统地整理各种统计资料。整理统计资料的基本内容是:反映生产、建设、经营的各种定性的进度的统计资料;反映有限公司反战状况的历史统计资料;反映美中情况和问题的专题性统计资料和一次性调查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在掌握全面系统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建设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提出综合性和专题性的统计分析和经济预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把统计分析预测工作纳入到正常业务工作中,并完成有限公司规定的统计分析任务。

第八章。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在有关职能科室中设置相应的统计岗位,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全面承担起综合统计和工业生产、建设等统计工作。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统计人员要认真贯彻《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和各项规定,努力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国家,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分析报告,实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各级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不断开展业务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有限公司统计部门有权向所属单位和人员调查搜集有关资料,提出统计报告,实行统计监督。各单位统计人员对违反统计法规定的人和事,要坚决揭露和抵制,必要时可直接向主管部门、主管单位报告。

第三十一条。

有限公司统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统计人员应格守职业道德,掌握执行统计业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第三十二条。

统计人员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配备和调动,应事先征求统计负责人的意见。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要有统计负责人参加,要保证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名额。

7第九章。

奖励和惩罚。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各律师事务所:

全市律师事务所20xx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将定于20xx年1月1日至2月20日进行,过时报送网络将关闭。

现将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报送财务年终决算报表的律师事务所范围:凡在20xx年12月1日前,在银行已开户建帐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报送本年度的财务年终决算报表。

二.报送材料:各律师事务所统一使用律师行业财务报表软件,在规定期限内上网申报《20xx年财务年终决算报表》。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表一)、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表。

二)、年度决算基本数字情况表(表三)。

律师事务所应保证财务年终决算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填报年终决算财务报表要求:

1、应清理库存现金,帐面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2、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按净利润的10%提取,累计提到实收资本的50%结止。

3、执业风险金的提取:按年收入的5%提取,累计提到实收资本的50%结止。

4、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需要结转下一年度的,应用文字说明款项内容,以备审计。

5、各律师事务所正常发生的收入、支出、缴税等科目必须如实填报,不得为空。

6、表三《年度决算基本数字情况表》:

(1)填写地址,一定要填写所在的区县、电话、银行等相关内容,不得为空。

(2)单位人员数字要准确,不得为空。

(3)最下面一行,要填写“主营业务件数”明细,要与表二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业务分类相对应,千万不能填报金额,必须是件数,不得为空。

四、通过报表软件网上申报系统上传成功后,请在两天后再次插入光盘,及时打印三张报表,在表一(资产负债表)右上方可见律管处审核专用章,在表一(资产负债表)的左上方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前进行审计工作时提交。

律师监管处。

文档为doc格式。

统计管理制度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公司实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统计原则,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4、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动工作时,事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财务科主任签字,必须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由财务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公司对外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作为正式报表。

3、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制表部门做修改后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报表由各填制部门分别保管。

5、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经理应对报表进行认真审核。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部门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公司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以变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现象。

2、各部门应将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方便使用。

3、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公司领导审核,并经财务部及各部门统计人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四)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

3、统计数字订正单。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数据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统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避免信息过时或统计失真给决策造成误导,特建立本制度。

各类统计报表、跟踪单等以20xx年xx月本厂实施的`《各类上交报表清单》为准,各部门临时要求的报表以正式书面形式提供统计内容、格式等信息资料,经统计、生产部门确认后以确定格式填报。

1、各报表项目填写齐全,不遗漏统计内容。

2、数据真实,不故意瞒报或虚报数据。

3、数据符合部门间的进出平衡关系。

4、对分管的物资严格按实物状态和统计要求填报。

5、报表报送及时。生产日报表每天上午9点前报统计科,月度报表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统计科,以接受签注时间为准。统计日报表每天上午下班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财务科,月度统计报表每月2日下班前报财务科。财务科每月4日下班前完成月度结账、报表编制及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6、报表签批、审核手续齐全。

1、报表及时性:每延迟1小时考核责任人10元,延迟1天考核。

责任人100元。

2、数据错、漏报一次考核责任人10元。

3、故意瞒报或虚报致使数据不真实: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4、报表签批、审核手续不全的,接受部门可拒收,按报表延迟考核至收到合格报表为止;接受部门也可签收,但按报表数据错、漏报一次考核。

5、各车间、科室每出现3次错误并经考核的,考核车间、科室负责人50元。

5、考核结果由统计科每月5日定时提供。

统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数据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统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避免信息过时或统计失真给决策造成误导,特建立本制度。

二、范围。

各类统计报表、跟踪单等以20xx年xx月本厂实施的《各类上交报表清单》为准,各部门临时要求的报表以正式书面形式提供统计内容、格式等信息资料,经统计、生产部门确认后以确定格式填报。

三、报表填制及报送要求。

1、各报表项目填写齐全,不遗漏统计内容。

2、数据真实,不故意瞒报或虚报数据。

3、数据符合部门间的进出平衡关系。

4、对分管的物资严格按实物状态和统计要求填报。

5、报表报送及时。生产日报表每天上午9点前报统计科,月度报表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统计科,以接受签注时间为准。统计日报表每天上午下班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财务科,月度统计报表每月2日下班前报财务科。财务科每月4日下班前完成月度结账、报表编制及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6、报表签批、审核手续齐全。

四、考核规定。

1、报表及时性:每延迟1小时考核责任人10元,延迟1天考核。

责任人100元。

2、数据错、漏报一次考核责任人10元。

3、故意瞒报或虚报致使数据不真实: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4、报表签批、审核手续不全的,接受部门可拒收,按报表延迟考核至收到合格报表为止;接受部门也可签收,但按报表数据错、漏报一次考核。

5、各车间、科室每出现3次错误并经考核的,考核车间、科室负责人50元。

5、考核结果由统计科每月5日定时提供。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标和原则。建立生产统计管理规定,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提供信息、参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依据《台州海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成本核算办法》对统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生产环节。统计资料及结果,不得外报。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条、各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各部门根据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生产部设专职统计人员一至二名;公司财务部设综合统计员一名,负责各部门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生产车间、辅助生产部门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财务部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第五条、各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部门统计员应协助综合统计员作好公司的生产统计工作,完成本部门的统计填报任务,建立和健全本部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

第六条、统计人员应具有完成统计任务需要的专业知识,并对生产工艺及过程有足够的了解,对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统计人员,公司应当组织专业培训。

第七条、建立车间、部门物料消耗台账,有材料账、生产成本(按品种登记)、半成品账(按品种登记)、记录要准确、规范、有月计、累计,各种统计数据要以原始单据为基础。

第八条、要作好生产班组人员考勤统计工作,机器工时统计,作好水、电、蒸汽等动力消耗统计,准确了解工时的消耗量,燃料及动力消耗量,并按月编制报表。

第九条、每月协同仓库对半成品、产成品的出入库计量工作,并按要求开立出、入库单并作好台账登记,每月及时编制半成品产量统计表和产成品产量统计表。

第十条、每月25日参与盘点库存净料及半成品、在制品,对出现的假退部分,应全部有净料,对于在制品种半成品,每月也要盘点,掌握清楚,并要有盘点记录。

第十一条、每月25日结账后及时与仓库核对领料数量,准确编制材料消耗统计表及半成品生产数量统计表、产成品完工数量统计表、结存半成品数量统计表。

第十二条、对于产品主要原材料产品单耗,月度或季度或年度产品原材料单耗、动力能源消耗要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第十三条、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要有与计划对比、纵向比较分析,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司目前报送统计报表格式见附表,各表最迟应在每月28号之前报送生产总监、财务部。(以后随管理需要,需另增统计项目的再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性质,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第十五条、生产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下属统计资料。基层统计部门不保管统计资料,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各车间、辅助生产部门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并对本岗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七条、统计人员有权检查车间班组物料消耗台账、统计报表,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生产部专职统计人员,对当月、季度或年度产品单耗、动力能源消耗情况未作简明分析扣5分。

第二十条、根据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加分,每篇最高为15分。

第二十一条、统计人员每月提成奖按考核得分比例发奖(最高分可得115分,合奖金系数为1.15原岗位奖金系数)。

第二十二条、各级部门领导应当充分重视并支持统计工作,各部门统计工作出现差错问题,相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并按其直辖下统计人员被扣减了的奖金数的30%比例扣罚领导人员的提成奖。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由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统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公司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统计主管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公司制度性、规范性的统计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的、专业性的统计工作,并设立公司统计负责人和各部门统计人员。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的权责。

第一条统计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并及时按集团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第五条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的统计人员,组织安排统计工作培训;。

第六条其他上级领导下达的统计任务。

第七条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第十条实施本单位的统计监督;。

第十一条管理本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指导本单位的统计培训;。

第十三条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职权:。

第十五条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我国统计法规和公司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检查统计资料的正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第十七条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根据统计资料,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报告,任何个人不得进行阻挠和干涉。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完成对财务资产、物料消耗等方面的统计。

第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统计公司的职工人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第一条原始记录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是各项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初始反映,是进行统计核。

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各项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全面。

第三条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办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制订、改进和贯彻,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四条各种原始记录必须严格管理、不允许随意乱放、乱丢或另作他用。

第五条原始记录必须严格填写或报送,不得随意空格或缺报,原始记录上的各种名称应填写齐全,计算单位要统一,发现差错应从速更正,并注明更正人姓名,以明确责任。

第七条统计台帐是根据统计核算和统计报表的需要,整理、积累统计资料为分析研究的重要手段。

第八条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财务部组织公司的统计台帐工作,审定统计台帐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为确保统计台帐的质量,统计台帐应及时登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表格规范,并由专人登记和保管。

第十一条凡已规定报送的对外各类法定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统一由。

财务部门负责填报或审核后报出,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并经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方可报出。

第十三条公司的统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在年度终了后,于次年三月底以前做好立卷、装订工作,并由本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移交时交接双方需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人。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不散、不断、不乱,上级单位统计负责人或本单位统计负责人、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参与监交,否则人事部门不能予以调离。

第十六条统计档案的查阅,须经得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常规的登记手续,重要的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应凭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统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提供复印件。

第十九条公司对外上报的各类统计数字或对外公布、宣传报道的有关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提供。

第二十条对同一指标的统计数据,应相互核对、保持一致。为确保统计数字的质量,任何统计数字都要有正确的计算依据,凭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保持一致,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或漏报。

第二十一条对已上报的统计数字,发现不实、不准,应于发现当月予以调整,并附以说明。如发现上年统计数字不实或不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各受表单位更正,已更正的统计数字一律以书面形式完成。

第五章奖惩。

第一条公司经核实后,应对有下列表现的统计单位与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条在改革和完善公司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第三条在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并取得重要成绩;。

第四条在改进公司统计培训、进行统计研究、提高统计科学水平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

奖励方式可分为:通报嘉奖、物质奖励、记功等。

第五条对有以下行为的公司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视行为后果的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编造或授意、强迫统计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

第七条虚报、瞒报、拒报、以及多次迟报集团规定的统计调查表;。

第八条伪造、篡改本单位统计资料;。

第九条发布未经批准的统计资料并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条在统计调查中利用职务之便泄漏集团机密或进行欺诈;。

第十一条违反统计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统计调查表;。

第十二条其他在统计工作中因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方式可分为:罚款、通报批评、记过、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统计法规的,由国家机关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卫生统计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统计信息机构执行本厅(局)综合统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二、按照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三、负责本地区卫生事业统计调查,如卫生基本情况、医院工作、医院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等,针对本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及卫生工作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和协调本厅(局)各业务处(室)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和发布本地区卫生统计资料,审批和管理本厅(局)各业务处(室)的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实行统计监督。

六、指导本地区各级卫生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开展本地区卫生统计对外交流。

七、负责组织建立本地区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组织并指导本地区卫生统计人员和各级卫生统计机构计算机人员的专业学习和培训,配合本地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本部门统计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和晋升工作。

九、协调本地区卫生统计学会业务工作。

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卫生部门的统计工作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十五条卫生事业单位的统计信息机构执行本单位综合统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二、建立本单位统计工作制度。

三、及时、准确地填报国家颁发的统计调查表,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协调本单位其他科(室)的统计工作。

第十三条卫生部统计信息机构执行本部综合统计职能,负责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咨询工作,为部领导制定全国卫生方针政策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行宏观管理与监督、监测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二、负责全国卫生事业统计调查,如卫生基本情况、医院工作、医院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等,针对全国卫生事业发展及卫生工作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和协调本部各业务司(局)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和发布全国卫生统计资料,审批和管理本部各业务司(局)制发的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四、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实行统计监督。

五、指导全国各级卫生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交流统计工作经验。

六、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实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七、组织并指导全国卫生统计人员和各级卫生统计机构计算机人员的专业学习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本部门统计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和晋升工作。

八、开展卫生统计国际交流工作。

九、协调中国卫生统计学会业务工作。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统计信息机构执行本厅(局)综合统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二、按照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三、负责本地区卫生事业统计调查,如卫生基本情况、医院工作、医院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等,针对本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及卫生工作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和协调本厅(局)各业务处(室)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和发布本地区卫生统计资料,审批和管理本厅(局)各业务处(室)的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实行统计监督。

六、指导本地区各级卫生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开展本地区卫生统计对外交流。

七、负责组织建立本地区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组织并指导本地区卫生统计人员和各级卫生统计机构计算机人员的专业学习和培训,配合本地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本部门统计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和晋升工作。

九、协调本地区卫生统计学会业务工作。

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卫生部门的统计工作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十五条卫生事业单位的统计信息机构执行本单位综合统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二、建立本单位统计工作制度。

三、及时、准确地填报国家颁发的统计调查表,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协调本单位其他科(室)的统计工作。

四、对本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

五、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各项基本统计资料,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

注明出处,谢谢!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十条学校统计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和回、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十一条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备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对本单位的各类报表,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格式,各厂属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第六条厂属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七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

第八条本厂各项主要统计资料,应由综合统计人员负责保管,厂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第十条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部门主管批准、综合部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一条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

第十二条本厂内部报表发现数字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

(一)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电话或口头查询更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二)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更正。

第十三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台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调离工作台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将经办工作情况全碉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二)培训接替人员的来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三)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统计公司管理制度

通过对沟通管理、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识别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和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公司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关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实施管理。

4程序。

4.1沟通管理。

4.1.1总经办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网络构成了内、外部沟通的系统,通过内外部沟通实现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

4.1.2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内外部沟通活动,实施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和利用。

4.1.3内部沟通。

a)内部沟通的形式:。

内部网络--发布共享信息,实现行政、业务管理沟通;。

表式文件沟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据其作用不同,可分为业务报表和体系表式二大类,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并规定业务报表及其传递要求,实现业务和体系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4.1.4外部沟通。

通过外部沟通,了解和掌握顾客的需求、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并及时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对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实为依据,实施质量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资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构成。

4.2.1信息源的分类。

a)内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活动、内部沟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供方、顾客、合作者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b)市场情报和业内动态的信息;。

c)相关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资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务供方的资信、能力、业绩)。

投资商、业主、社会的信息(需求、期望、社会发展及趋势)。

d)顾客对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产品、营销服务的评价信息(顾客满意、顾客投诉、顾客建议)。

4.2.3内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贯彻、实施方面的信息;。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信息(内审、管理评审);。

c)工程产品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d)营销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e)开发项目调研、策划方面的信息;。

f)工程产品特性、服务特性实现及其开发策划方面的信息;。

g)工程产品质量动态、销售动态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实施方面的信息;。

i)员工的信息(员工满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的信息。

4.3.2信息的识别。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材料及其他介质形式;。

b)对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门应进行核证,把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筛选剔除,保证传递信息的真实性。

4.3.3信息的分类。

根据信息的特征及其对质量活动的影响程度,信息可分为常规信息和异常信息。

a)异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单位)。

突发性事件且构成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的事件;。

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构成的责任事故(质量、安全);。

顾客投诉或抱怨并已构成严重不合格事件;。

体系发生严重不合格。

b)常规信息。

经营活动、质量活动中获取的大量的非异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4.4.1常规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c)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向上传递,由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横向传递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质量活动规定的沟通渠道,在相关部门间交流。

4.4.2异常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信息获取部门编制'信息单':。

a)顾客投诉--报营销部受理处置;。

d)异常信息的全部处置资料必须报总经办备案。

4.5数据分析。

数据即量化信息。对量化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采用数理统计技术,从中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

4.5.1数据的范围。

数据主要来自对市场的调研和预测、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分析、工程建设管理营销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工程产品和服务结果的监测及分析、顾客反馈的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4.5.2数据的收集。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系统地收集数据,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使数据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的特征及变化情况,便于及时分析、有效地确定并采取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4.5.4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a)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识别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

b)销售趋势以及对营销策略的调整;。

d)质量意识、经营理念与市场规律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文件建设;。

e)持续改进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对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战略上的调控;。

g)经营活动的决策。

4.5.4信息、数据管理有效性评价。

b)总经办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评估信息管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信息管理工作。

4.6有关信息及数据按《记录控制程序》,由相关部门予以保存。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dh/qp-4.2.4。

5.2与顾客有关要求的评审程序dh/qp-7.2。

5.3统计技术的应用dh/qc-8.4-01。

6相关记录。

6.1信息单qr/zb-35。

图例:信息工作流程示意图。

重要问题。

部门或分公司自报。

重要问题。

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总经办综合信息科科长。

总经办主任。

总裁助理级部门经理级。

董事长。

备注:。

1、信息管理的原则是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公正性、有效性。

2、信息的流程首先是各部门、分子公司当天将各部门、分子公司所完成的工作情况传递给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3、总经办信息员对信息去伪存真、删减增添,并至少能够作出浅度分析,最后将信息整理汇报给总经办综合信息科。

4、总经办综合信息科将信息进一步处理分析,提炼出关键信息及深度分析,并分成部门经理级阅读信息、总裁助理级阅读信息、董事长阅读给总经办主任。

统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加强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以保证为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控制及成本核算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数字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

3.1生产部计划主管隶属生产部部长直接领导,并对生产系统的统计工作及生产计划工作行使日常管理。

3.2各车间生产统计员负责本车间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3.3财务部负责对生产统计员的业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4.1生产统计的工作任务。

4.1.1按照生产部、财务部的工作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纳、整理和分析,并做好生产车间的月末盘点工作。

4.1.2为生产车间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进度数据,以便于车间的生产安排。

4.1.3为财务部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成本统计数据,以便于公司财务部进行成本核算。

4.1.4协助财务部完成产品物料消耗定额、计件工资方案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4.1.5及时反映车间的问题及需要,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供生产决策参考。

主要包括生产进度统计和成本统计两大类,具体涉及产量统计、物耗(能耗)统计、考勤工资统计、生产效率统计等。

4.3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3.1全面性:生产统计应全面地反映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进度、物耗、能耗、质量状况、考勤、工资计算等各方面的数据,便于公司领导全面地掌握生产状况。

4.3.2准确性: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必须准确,不允许有“差不多”、“大概”之类的数据,更不允许有差错的数据。同时,统计人员妥善保管原始记录、报表和单据,以供备查和调用。

4.3.3及时性:生产统计人员应根据生产部、财务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地点、

统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局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发挥统计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自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奠定基础。

三、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统计工作人员。其基本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局相关统计人员,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对本人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对口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本单位基础数据。

六、本着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工作环节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机关科室能够独立完成的统计任务,不再安排基层;通过电话能够了解的数据和情况,不再使用网络;通过网络可以上报下达的数据,不再使用纸张。

七、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未经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办公室不得加盖印章。

八、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九、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统计资料分析利用工作。

十、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十一、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公务员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对生产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fb各种生产统计报表。

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统计汇总及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实施与执行。

第六条统计报表的填写要求。

(一)统计报表中的各种指标应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对外提供的报表,必须由填报人盖章,本部门领导审查并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人员要根据报表时间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报表要认真填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出。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留有存根以便备查。

第七条各车间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月生产计划》有生产计划部负责每月月末下达,用oa发到各车间和相关部门。

(二)erp《月产品工时报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各车间记录员负责在本月2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三)《在产品月当产量表》由各车间核算员负责在本月2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四)《月产品工时报表》、《在产品月当产量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汇总,并于本月27日前上报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五)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销售部负责于27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六)《国有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有财务管理部负责与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第八条对外月份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月末30日前上报机械局。

(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0日前上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中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大中型企业产、销、存月报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6日前上报省机械厅。

第九条对外年报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机械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机械局、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机械工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次年1月10日前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省机械厅。

(三)《财务状况》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机械局。

第十条统计报表的保管要求。

(一)各车间部门的统计报表保存期为3年。

(二)对外商报统计报表保存期为5年。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各车间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的统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保证按时报出。

第十二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报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保证及时准确。

第十三条制表人的各种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接受部门及上级领导的监督指导。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统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公司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统计主管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公司制度性、规范性的统。

计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的、专业性的统计工作,并设立公司统计负责人和各部门统计人员。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的权责。

第一条统计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并及时按集团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第四条根据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整个公司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公司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第五条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的统计人员,组织安排统计工作培训;第六条其他上级领导下达的统计任务。第七条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第十条实施本单位的统计监督;。

第十一条管理本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第十二条组织指导本单位的统计培训;第十三条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职权:。

第十五条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我国统计法规和公司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检查统计资料的正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第十七条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第十八条根据统计资料,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报告,任何个人不得进行阻挠和干涉。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完成对财务资产、物料消耗等方面的统计。

第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统计公司的职工人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第一条原始记录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是各项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初始反映,是进行统计核。

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各项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全面。

第三条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办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制订、改进和贯彻,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第四条各种原始记录必须严格管理、不允许随意乱放、乱丢或另作他用。

第五条原始记录必须严格填写或报送,不得随意空格或缺报,原始记录上的各种名称应填写齐全,计算单位要统一,发现差错应从速更正,并注明更正人姓名,以明确责任。

第七条统计台帐是根据统计核算和统计报表的需要,整理、积累统计资料为分析研究的重要手段。

第八条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财务部组织公司的统计台帐工作,审定统计台帐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为确保统计台帐的质量,统计台帐应及时登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表格规范,并由专人登记和保管。

第十一条凡已规定报送的对外各类法定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统一由。

财务部门负责填报或审核后报出,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并经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方可报出。

第十三条公司的统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组卷、归档工作;第十四条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在年度终了后,于次年三月底以前做好立卷、装订工作,并由本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移交时交接双方需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人。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不散、不断、不乱,上级单位统计负责人或本单位统计负责人、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参与监交,否则人事部门不能予以调离。

第十六条统计档案的查阅,须经得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常规的登记手续,重要的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应凭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统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提供复印件。

第十九条公司对外上报的各类统计数字或对外公布、宣传报道的有关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提供。

第二十条对同一指标的统计数据,应相互核对、保持一致。为确保统计数字的质量,任何统计数字都要有正确的计算依据,凭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保持一致,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或漏报。

第二十一条对已上报的统计数字,发现不实、不准,应于发现当月予以调整,并附以说明。如发现上年统计数字不实或不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各受表单位更正,已更正的统计数字一律以书面形式完成。

第五章奖惩。

第四条在改进公司统计培训、进行统计研究、提高统计科学水平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通过对沟通管理、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识别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和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公司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关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实施管理。

4程序。

4.1沟通管理。

4.1.1总经办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网络构成了内、外部沟通的系统,通过内外部沟通实现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

4.1.2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内外部沟通活动,实施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和利用。

4.1.3内部沟通。

a)内部沟通的形式:。

工作会议--向下属传达公司政令、工作要求。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处理问题、障碍,落实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效果;请示汇报--超出自已的职责权限范围,需要得到上级指示后才能进行工作的,应向上级请示。下级应当向上级汇报下列事项:上级布置的工作及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质量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点、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请示汇报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内部网络--发布共享信息,实现行政、业务管理沟通;内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台,传布企业文化、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发布行业信息,开辟内部论坛,提供综合信息;文件沟通--总经办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传达有关政策、董事会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实现上下信息的传递沟通;表式文件沟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据其作用不同,可分为业务报表和体系表式二大类,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并规定业务报表及其传递要求,实现业务和体系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4.1.4外部沟通。

信息是以事实为依据,实施质量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资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构成。

4.2.1信息源的分类。

a)内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活动、内部沟通的信息)b)外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供方、顾客、合作者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b)市场情报和业内动态的信息;。

c)相关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资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务供方的资信、能力、业绩)。

投资商、业主、社会的信息(需求、期望、社会发展及趋势)d)顾客对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产品、营销服务的评价信息(顾客满意、顾客投诉、顾客建议)。

4.2.3内部信息主要包括:。

f)工程产品特性、服务特性实现及其开发策划方面的信息;g)工程产品质量动态、销售动态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h)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实施方面的信息;i)员工的信息(员工满意及合理要求);j)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的信息。4.3.2信息的识别。

根据信息的特征及其对质量活动的影响程度,信息可分为常规信息和异常信息。

a)异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单位)突发性事件且构成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的事件;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构成的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顾客投诉或抱怨并已构成严重不合格事件;体系发生严重不合格。

b)常规信息经营活动、质量活动中获取的大量的非异常信息。4.4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4.4.1常规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向上传递,由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横向传递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质量活动规定的沟通渠道,在相关部门间交流。

4.4.2异常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信息获取部门编制"信息单":。

a)顾客投诉--报营销部受理处置;。

d)异常信息的全部处置资料必须报总经办备案。4.5数据分析。

数据即量化信息。对量化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采用数理统计技术,从中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

4.5.1数据的范围。

数据主要来自对市场的调研和预测、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分析、工程建设管理营销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工程产品和服务结果的监测及分析、顾客反馈的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4.5.2数据的收集。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系统地收集数据,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使数据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的特征及变化情况,便于及时分析、有效地确定并采取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4.5.4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a)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识别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

b)销售趋势以及对营销策略的调整;。

c)顾客满意程度与公司管理目标的符合性,以及识别顾客的期望并转化为管理和工程技术控制要求,持续提高工程产品质量;d)质量意识、经营理念与市场规律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文件建设;e)持续改进的有效性的必要性;f)对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战略上的调控;g)经营活动的决策。

4.5.4信息、数据管理有效性评价。

5.1记录控制程序dh/qp-4.2.4。

6相关记录。

6.1信息单qr/zb-35。

图例:信息工作流程示意图。

重要问题。

部门或分公司自报。

重要问题。

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总经办综合信息科科长。

总经办主任总裁助理级部门经理级。

董事长。

备注:。

1、信息管理的原则是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公正性、有效性。

2、信息的流程首先是各部门、分子公司当天将各部门、分子公司所完成的工作情况传递给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3、总经办信息员对信息去伪存真、删减增添,并至少能够作出浅度分析,最后将信息整理汇报给总经办综合信息科。

4、总经办综合信息科将信息进一步处理分析,提炼出关键信息及深度分析,并分成部门经理级阅读信息、总裁助理级阅读信息、董事长阅读给总经办主任。

统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管理中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三、按照公司统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其统计工作基本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

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

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承。

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统计员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公司基础数据。

六、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

七、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有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八、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九、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统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做一个合格的计划生育工作者。

二、认真学习《统计法》,严格依法行政,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字。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统计资料数据档案。归类存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提供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坚持严、细、实的原则,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五、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人员保密制度。

1、建立综合统计工作制度。为统计数据上报统一,必免重复上报,要在各相关数据确认后,经统计员,股长,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2、建立统计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各乡(镇)街统计员会,统计员会议,除完成上报,审核,汇总报表外,还要对各乡(镇)街统计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纳入本年度目标管理。

3、建立统计质量检查制度。每半年对全市统计质量评估一次,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信息对计划生育统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有关领导及上级部门通报。

4、建立坚持统计台帐管理、检查制度。我们利用每半年对基层工作考核时机,专门对统计台帐进行检查,坚持做到“五清两相符”。

5、坚持生育指标审批及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制度,并对指标审批情况每年定期自查两次,对要件不全,审批程序有误等要及时纠正,严重者要追究其相关者责任。

6、坚持统计资料保管、保密制度。每年将各种统计报表,统计调查,指标审批,生育登记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按要求归档,立卷,需长期保存的装订成册,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7、加强统计台帐管理制度。

乡(镇)街要建立出生,死亡,节育手术登记及办理《生育登记单》统计台帐;村要将全年生育、节育手术等信息上报乡(镇)街由乡(镇)街生成电子档案。按要求各种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来源于电子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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