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消防的管理制度(优质22篇)

时间:2023-12-08 15:42:17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组织的整体利益。范文五: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公平和公正,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旅馆业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安保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如电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宾馆,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安保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十二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宾馆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旅馆业消防管理制度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旅馆业消防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兴建、扩建、改建的宾馆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几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宾馆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四、宾馆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须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五、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几易然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需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品应撤离。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宾馆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

旅馆业消防的管理制度

一、户口登记员必须严格履行畜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宾馆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

三、严格旅客住宿制度。

1)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户口登记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须凭本人结婚证,男女双方都在45岁以上,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四、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况,交接房费收缴情况,交接旅客财物保管情况,做到事事有记载,交接有签名。

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王正俊。

副组长:竺德岱吴彬。

成员:周安佳、沈莉、秦华君、曾琼忠、林川、林士辉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琼山区攀丹小学。

20xx-1-10。

旅馆业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一、 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安保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 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 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如电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宾馆,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 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 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 安保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十二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宾馆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 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四、旅馆业要认真履行现金和贵重物品登记、保管、领取、交接手续,并实行现金和贵重物品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冒领、错领。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

八、旅馆业对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臭、霉烂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

贵宾来访登记制度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来访人员利用来访方便,在宾馆从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的违

法犯罪活动。

值班巡查制度

保安人员主要负责宾馆的的巡查工作,维护宾馆内部治安秩序。宾馆的安全巡查工作,同宾馆的命运息息相关,为了保障宾馆所有客人及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宾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夜值巡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许打瞌睡。

三、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宾馆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对巡逻期间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当班领班。

四、巡逻人员应服从当值领班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改运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三、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四、交-班人员应安排好本班未能处理的事情;

六、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二、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四、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六、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七、严禁在旅馆内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九、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四、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一、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四、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

五、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

旅馆情况报告制度

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

三、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四、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五、旅馆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一、旅馆必须建立旅客财物保管室或设置保险箱,确定专人负责,免费为旅客保管财物;

二、现金和物品应分开保管存放,一个旅客一个寄存牌;

五、对旅客遗留的物品,除违禁品、危险品、淫秽物品及可疑物品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其它物品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设法找到失主,无人认领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宾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安保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检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四、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 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 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如电工等)需持证上岗。

八、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宾馆,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 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 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二、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四、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五、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消防日常管理

1、在本旅馆无论何地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时,要注意消防安全,加强警戒,防止意外发生。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本旅馆范围内,如确需使用,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5、旅馆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防止夹带火种,工作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禁止在房间内动火做饭,烧菜等防止油锅着火。

7、旅馆内阳光暴露地点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电器要随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测。

4、灭火装置、消火软盘、呼吸器、每月检查一次。

5、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6、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旅馆业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酒店保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条酒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属酒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处罚。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旅馆业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利元胜总经理。

副组长:彭小艳经理、贺强保安队长。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消防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2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学校、园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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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各学校、园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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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六)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校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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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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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园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

(一)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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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六)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萩芦中心小学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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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9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

1、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第五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2、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3、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4、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六条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七条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八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九条 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从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管理制度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12、网络部、帐务、客服中心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防火演练。

1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15、根据机房不同部位合理选配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严禁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1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17、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8、无人值守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得超过15米,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19、移动通信机房楼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须清洁畅通,通道内不得停放车辆、杂物,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20、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22、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25、通信机房电源线应采用铜线防火阻燃电缆,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26、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8、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30、灯具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31、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2、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3、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34、禁止在通信机房和配电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器短路。

3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36、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37、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较多,通信机房应积极主动做好楼顶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3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40、为防止天然气侵入,机房电缆进线间应进行封堵,安装煤气浓度报警器。

41、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42、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3、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等级。

44、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动通信楼内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核发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7、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48、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50、对于省公司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51、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52、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5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54、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55、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6、设备维护必须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体,应限量储存,严格管理。

57、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58、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59、通信机房一旦失火,要早发现、早报警、早自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将火灾扑灭在初起之时。

60、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62、对于机房发生的火灾,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和教训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3、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对防火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扑灭初起火苗扑灭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64、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五条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生举办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六条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及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后勤人员和教师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要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设施完好达到100%。

4、教学楼、办公楼等楼道及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5、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实验用品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和检查,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水池、沙池、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不得无故使用,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用电安全。协助电力部门管理好校内配电房。

9、教室、办公室、保管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下班、下课后要及时检查,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10、化学实验室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 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 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 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三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本制度从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门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门店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地区安委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办。

四、爱护门店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办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办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六、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七、部门全体员工均为门店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六条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各种会议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门店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应利用门店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门店大堂经理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门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三: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节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消防管理制度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1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解释。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保障,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且遵照执行。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本厂消防管理的特点,每季度第一个周五下午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3、每周三下班后安全责任人组织各小组安全员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厂消防负责人对整个企业消防安全负责,并负责管理安全员。

7、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关安全员和消防责任人承担。

2、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便于随时用;

3、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可用;

1、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确需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及时恢复;

3、生产车间全区域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

5、各类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扰拉临时电线,对供配电设备应勤检查。

6、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无漏电,接触不良现象;

8、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9、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附:安全责任相关人员。

厂消防责任人:

原料组安全员:

粘胶组安全员:

点焊组安全员。

成品组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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